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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公司规章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3-11-21

  劳务公司规章制度

  为规范公司各项管理,明确各岗位职责,使各项目、各部门在管理过程中有章可循,形成一个责任明晰、奖惩分明、运行有序的管理体系,特拟定本规章制度,供大家遵守执行。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公司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制订本制度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素质、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和员工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各阶段实际情况作修改、调整。

  第五条、凡进入本公司人员均应认真学习、自觉遵守。

  第二节、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员工必须树立集体主义精神,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条、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执行制度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公司总经理提出。

  第三条、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检举的权利。

  第三节、劳动合同

  第一条、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公司员工均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二条、劳动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表人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并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第三条、员工入职前必须对员工家庭住址、通讯方式、健康情况等进行登记,并出具身份证原件、外来人员务工等证明,并保留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以备入档;员工有病史或不适于高空作业、重体力活作业、特殊工种作业的,员工必须说明,员工不得谎报或隐瞒个人情况。

  第四条、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并执行1至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公司有权即时辞退。

  第五条、劳动合同期满,如企业生产经营需要,且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四节、纪律

  第一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无故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岗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二条、员工应无条件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

  第三条、员工必须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做到当日工作当日毕。

  第四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生产,保持施工环境整洁有序,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第五条、员工应忠诚企业,严禁无中生有、谣言惑众、搬弄是非。

  第六条、同事间团结友善、互尊互重,发生矛盾找工地负责人协助解决;严禁相互谩骂、打架斗殴。

  第五节、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一条、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公司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

  第二条、考勤由各班组长统一负责,员工必需当日和班组长核对好工日,每月做一次总核对,并签字认可。

  第三条、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班组负责人审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岗。

  第四条、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公司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公司总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凡未按以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或中途离岗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第六节、工资福利

  第一条、公司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按所在地政府劳动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条、员工工资由公司管理人员按员工职务、职称、劳动技能、工作态度、贡献大小综合评定。

  第三条、公司免费为员工提供宿舍。

  第七节、安全质量

  第一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由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对出现重大事故的班组,应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及相应的处分。

  第二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时刻牢记“安全至上”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听取公司的安全教育和班前讲话和安全技术交底,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灭火设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三条、特种工种作业必须经职业部门考核,取得相应合格证书,并经所在班组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严禁带病作业、酒后作业、超负荷作业。

  第五条、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以国家规范和标准为施工准绳,坚持文明施工,精心施工,并在施工中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质量要求、技术指导和工作安排。不得顶撞、谩骂甲方管理人员,如有争议,可找公司领导协调解决。

  第六条、严格把好质检关,前道工序未达到施工标准的,坚决不充许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对发生质量事故的,一定要查明事故原因,并即时制订整改措施。

  第八节、卫生守则

  第一条、不乱倒饭菜、不乱扔杂物、不随处大小便。

  第二条、保持宿舍清洁有序,被子床单叠放整齐。

  第九节、奖惩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对以下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

  1、维护本公司利益,使公司免遭经济或财产损失的,经公司核实确有其事,予以一次性奖励。

  2、提出并实施重大管理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3、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生产效率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4、对公司管理人员不称职行业进行举报,经公司核实属实,予以一次性奖励。

  5、见义勇为,对国家、社会做出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6、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先进个人称号”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50元,最高无限额。

  第三条、对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及相应的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处分分为警告、记过、开除。对于员工的经济处罚及相关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证据确凿的基础上,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四条、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分别给予以下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的处罚。

  1、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早退或中途逗留在半小时之内的。

  (2)不戴安全帽、穿拖鞋、特种工作业不配戴防护用品的。

  (3)工作时有非工作性窜岗、脱岗或有嬉闹、闲谈的。

  (4)在工地上吸烟的。

  (5)在生活区乱倒饭菜、乱扔杂物、随处大小便的。

  2、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50元:

  (1)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

  (2)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3)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4)非信号工作业人员,擅自动用信号标识指挥作业的。

  3、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500-2000元的罚款:

  (1)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2)顶撞、谩骂管理人员的。

  (3)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4)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5)发生质量事故,造成原材料浪费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第五条、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的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送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2、损害企业形象,给社会、给公司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3、擅自挪用本公司资金和财产的。

  4、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公司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5、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6、经常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7、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8、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9、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0、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1、泄露或出卖商务机密,使本公司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第十节、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解释权属本劳务公司。

  第二条、凡进入本公司人员必须认真阅读以上条款,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各项规定,凡因违反以上条例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因此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公司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篇2:装修公司劳动用工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劳动用工管理,根据国家《劳动法》有关员工录用、劳动合同签订、解聘的有关制度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录用

  1、各部门应按项目用人计划录用员工,录用的员工应填写《新员工录用审批表》,经用人部门、行政办公室和主管副总签署意见后,由总经理审批,部门副职及以上员工由董事会批准。

  2、新员工录用,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每年度安排全体员工体检一次。

  第三条:员工考核

  1、考核范围: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下员工,被公司正式录用、工作三个月以上的所有员工。

  2、考核原则:根据公司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各部门工作计划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实行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相结合,逐级考核,并与员工绩效考核年薪和聘任密切挂钩。

  3、公司设立考核领导小组,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公司确定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第四条:员工劳动合同的订立

  1、在职员工统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及签认《遵纪廉洁从业承诺书》

  2、公司部门副职及以上员工合同期限一般为2-3年;业务骨干和普通员工合同期限一般为1-2年;劳动合同期限包括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为3个月。

  3、被公司录用的员工,实行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主管副总、综合事务部应向试用期员工明确岗位规范和考核标准,明确工作责任。试用期满,部门负责人对其试用期间的工作情况及表现提出意见,经综合事务部和主管副总审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副职及以上岗位报董事会批准。

  4、劳动合同内容包括: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及要求;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及支付的方式与时间《公司对全体员工实行考核年薪制》。员工工资于每月18日发放(遇节日可提前)提成与每月20日发放;

  (5)法定社会保障(公司为工作3年以上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并另文公布分别缴纳的工资基数。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由公司和员工按不同比例共同负担,员工个人负担部分,由公司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员工应依法配合公司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并同意由公司代扣代缴员工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公司提供上述社会保险福利,员工有权选择参保与不参保的权力);

  (6)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7)劳动记律;

  (8)教育与培训;

  (9)劳动合同终止、解除的条件;

  (10)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

  (11)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5、公司应与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在劳动合同或补充协议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6、劳动合同由公司盖章和员工签字后生效。劳动合同当事人申请劳动合同签证的,应在1个月内送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劳动合同签证。

  7、劳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因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8、公司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1个月向员工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9、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0、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使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经常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

  (3)严重失职,渎职越权,营私舞弊,对公司形象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劳动教养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以权谋私,非法收受回扣等,损害公司声誉的;

  (7)无理取闹,威胁上级或他人,影响工作秩序的;

  (8)经公司组织的年度考核,综合评价为“不合格”的。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经董事会确定,公司分立、合资、合并、兼并、转(改制)、跨地区搬迁,企业转产或者进行重大技术改造,或按国家有关规定中止合营及合营期满等客观情况,致使劳动合同所确定的生产、工作岗位消失;

  (4)公司因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1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职业病因工(公)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9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员工劳动合同的解除

  1、公司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员工对公司解除其劳动合同有异议的,可向有关机构申请仲裁。

  2、公司提前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如符合有关政策法规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3、员工提出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由公司审批同意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办清移交手续后,由综合事务部与其办理有关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4、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及违反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公司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约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或依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和承担赔偿责任。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不参加当年度考核,不发当年度20%的年度考核年薪。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公司未按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的;

  (3)公司违反国家规定,强迫员工超强度劳动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经董事会批准:

  (1)有金额较大的业务尚未完成的;

  (2)重要业务项目的负责人、主要经办人;

  (3)经司法或行政机关决定或批准,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4)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7、劳动合同的无效或部分无效,由劳动合同履约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裁定。

  8、因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员工可以和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生效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为公司董事会

篇3:超市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更好地经营本超市,方便管理,严格的纪律和有效的规章制度是必要的。本规章制度将超市的员工规范、奖惩办法集于一册,希望超市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自觉遵守。

  第一章、总则

  一、工作态度

  1、热情——以热情的态度对待本职工作、对待顾客及同事。

  2、勤勉——对于本职工作应勤恳、努力、负责。

  3、诚信——讲求诚信,反对虚假作风。

  4、服从——各位员工应服从上级主管人员的指示及工作安排,按时完成本职工作。

  5、整洁——各位员工应注意保持自己良好的职业形象,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

  二、工作要求

  1、开门营业前,当值的员工,应保证:

  (1)工作区和顾客光顾的营业区的清洁整齐,包括入口处,售货区,收银台,陈列商品,验货区,仓库。

  (2)设备和设施的工作状态良好,包括照明,空调,设备和固定装置,悬挂的设备牢固。

  (3)存活的补充,保证售货区货架上的商品充足,整齐。

  (4)办公区的书面凭证的完整和条理性。

  2、营业结束后,当值的员工,应保证:

  (1)向主管人员汇报设备和设施的损坏情况并记录,便于及时准确的维修。

  (2)补充购物袋。

  (3)确保收款机有足够小票打印用的纸卷。

  (4)整理收银台和销售区。

  三、行为准则

  1、工作时间必须穿工作服进入卖场,仪表要端庄。

  2、定位定岗,上班时不扎堆闲聊,不说笑打闹,上班时不允许睡觉。

  4、待客必须有礼貌,说敬语,帮助挑选,当好顾客参谋,尽量做到顾客满意。

  5、个人卫生:干净,整洁,保持头发清洁。

  6、员工只可在非工作时间购物。

  7、上班时间不允许玩手机、听手机音乐。

  8、上班时间不允许吃零食,上班时不许偷吃货物。

  9、上班时不能随便离开工作岗位。

  四、卫生要求

  1、每天负责值日的人员,应按时清理卫生。

  2、保证卫生间,超市区域等顾客能到的地方的整洁。

  第二章、分则

  一、售货员的职责

  1、负责商品的缺货登记,摆货,查日期。

  2、随时向经理汇报缺货情况,调查市场变化。

  3、及时向经理反映快过期产品。

  4、熟识产品,标志,以及自己管理区商品的基本知识。

  5、要有强烈的责任心,防止商品损坏或丢失。

  7、严格执行服务规范,严格遵守纪律。

  二、收银员的职责

  1、收银员的服务态度必须良好,收款迅速,不允许你推我让。

  2、收银员买东西要让其他收银员收款,杜绝自买自收。

  3、收银员家人买东西,自行回避,由其他收银员收款。

  4、收银员收款时不能与亲朋好友闲谈。

  6、顾客要的货物,要随时登记在要货单。

  三、经理职责

  1、全面负责超市的经营管理工作。

  2、负责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监督全体员工工作。

  3、每周、每个月、每季度都要指定经营计划和管理目标。

  4、保证遵守道德,提高服务质量,全面实行服务规范化,提高超市的社会效益。

  5、保证超市安全,教育员工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增强安全意识。

  6、负责对员工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考核。

  7、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8、负责超市的进货管理工作。

  9、及时了解市场动态,解决进货与价格等问题。

  10、负责进货计划,检查售货员商品销售情况。

  11、经营的品种类别要齐全,品种丰富。

  第三章、其他

  一、安全规则

  1、禁止在卖场及其他工作场所吸烟。

  2、禁止将东西堆放在安全门及安全通道前,以免阻塞。

  3、所有员工对任何可能引起危险的操作和事件应杜绝,严重的应报告部门主管。

  4、员工必须熟习本工作区内灭火装置的位置以及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

  5、员工应遵守工具的安全操作说明,非工作执掌范围,不得擅自使用机器设备或发电机。

  6、禁止员工移动或拆除设备上的安全标识,禁止改装现有设备。

  7、员工在各自的岗位区域内应积极参与处理意外事故,并服从统一调度。

  8、员工有义务将任何安全事故上报给上级管理人员。

  二、考勤管理

  1、超市员工的每月休假2天,遇到法定节假日按平时上班,但是之后可以调休。

  2、员工早上需提前15分钟到岗签到,其余时间需提前5分钟到岗。如果有事不能按时到岗的需提前30分钟通知部门领导人,由部门领导人通知店长,否则按迟到处理,迟到5分钟内罚款5元,10分钟内罚款10元,依此类推,迟到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半天,免当日全部工资。

  3、员工病假须向店长出视医院开据的病假条,并附于本人的签到本上。病假超过3天的,须向总经理请假批准。

  4、员工事假须提前向店长请假批准,事后请假的视矿工处理。事假需超过两天以上者,须直接向总经理请假批准。

  5、员工不得早退,早退5分钟以内罚款5元,10分钟以内罚款10元,依此类推,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三、薪资管理

  员工的工资,超市都委托_________银行每月_______日前转账至员工在入职时提供的银行卡上。

  四、奖惩规则

  1、奖励

  (1)当月满勤的员工,超市奖励满勤奖_______元。

  (2)售货员当月业绩超计划20%,超市奖励__________元。

  (3)年中时,视超市的经营情况,给予员工_________元年中奖。

  (4)年终时,超市发给员工_______元年终奖。

  (5)遇节假日时,超市给每个员工发过节费_______元或者相同价值的礼品代替。

  2、罚则

  (1)验货时必须两人验,两个人坚守,两个人签字,并与供应商搬货物,若发现无人搬扣5元,送货票绝对不能重复打票,若发现轻者罚10元重者开除。

  (2)上班要点名考勤,迟到一次扣10元。

  (3)收银员若长短款都要赔偿。

  (4)库房若发现偷吃货物(按偷盗处理)。

  (5)员工打烂货物自动交款,顾客打烂员工监督交款。

  五、其他

  1、员工在入职后的一个月内,超市要给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应的社保。

  2、员工应保证超市的商业秘密不外泄,特别是进货价,不得泄露给无关的第三人。

  3、正式员工辞职的,应提前三十天提出申请;试用期的职工应提前三天提出离职申请,申请离职后,超市应给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篇4:电子厂规章制度

  一、总则

  1、为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使人事管理有章可循,特制订立本规定,凡本公司所属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定。

  2、本规定所称员工,系指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录用在册的员工,因业务需要而临时聘用的人员不在此列。

  3、本规定在适用中如发生疑问,由行政单位主管组织研究,如无法解决时报请更高层主管解释并修正。

  4、本公司员工的服务、任用、工作时间、考勤、薪资、请假、休假、调任、绩效考核、奖惩、福利、离职等事项除国家法律规定外,皆按本规定执行。

  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1、本公司员工应忠于职守,遵守公司一切合理规章制度,服从各级主管人员的合理指导,不得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各级主管对员工应亲切诱导,谆谆教诲。

  2、员工对内应认真工作、服从管理、热爱集体、团结同事,对外应严守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

  3、本公司员工应遵守公司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自利用本公司名义办理私人事件。

  4、本公司员工对外接洽事项时,应态度谦和,力求切实,不得有畏难规避、互相推诿或无故拖延等有损公司信誉之行为。

  5、员工对于职务上之公事,均应循级而上,不得越级呈报,紧急或特殊情况不在此限。

  6、员工除假期外,均应依照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并亲自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亦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7、员工在任何时间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带亲友进入厂区或宿舍区。

  8、员工不得携带危险物品、凶器、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厂区和宿舍区。

  9、员工不得私自带公物出厂,私人物品携带出厂有接受本公司保安人员或主管人员合理检查的义务。

  10、本公司若因生产需要,在不减少原有收入情况下,依据法规调派员工工作,并且在员工能力所能胜任时,员工不得拒绝,否则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1、注意自身品德修养,切戒一切不良嗜好。

  12、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评议和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13、员工可按本公司制度规定享受劳动、薪资、福利等各项权利的待遇。

  14、遵守本公司其它合法的规章制度。

  三、任用

  1、人员之任用以内部晋升、调任为优先考虑,内部无合适人选时对外公开招聘。

  2、人员之任用应基于职务上的需要,选聘最合适之人员担任适合之职务。

  3、人员任用主要考虑其品德、专长、性向、能力而不受其性别、族群、政党、宗教、籍贯之影响。

  4、新进员工的聘用,依据业务及内部职缺需要,由主管部门统筹计划,呈报批准后由行政单位进行招募。

  5、本公司新进人员须经试用考核,合格后方可聘用。

  6、新进人员的考核:

  (1)本公司新进人员试用期为1-3个月。

  (2)新进人员在试用期内依据工作、学习表现的成绩相应幅度的调薪。

  (3)试用期不合格予以解雇,在3天内被解雇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7、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雇佣:

  (1)曾在本公司被开除、解雇或擅自离职者(因特殊原因经总经理同意者除外)。

  (2)曾被人民法院判刑,或因案涉讼未决者。

  (3)经医院检查身体不合格者。

  (4)有精神病或传染病及吸毒者。

  (5)未满18岁的未成年公民。

  (6)伪造证件及其它资料、欺骗公司者。

  (7)品性恶劣,被其它公、私机构开除者(需有确凿证据)。

  8、新进人员经考核获准雇佣,应于接到通知后,在指定日期按时到公司亲自办理报道手续,并交纳下列物件:

  (1)学历证、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最近半身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四张。

  (3)本公司指定医院之体检证明。

  9、晋升

  (1)晋升是指由较低职级的职务晋升为职级较高的职务,以及同一层次职务类别中的职级的提升,如:助拉升为拉长,晋升必须有核准的职缺。

  (2)重要职务晋升之体现应以人事公布为准,有口头之提报无正式公布将无效。

  四、工作时间及考勤

  1、员工工作时间为:

  (1)正常班制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晚上19:00开始加班;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晚上18:30开始加班。

  (2)因公司业务及其它突发事件之需要,必须于正常工作时间以外要求员工延长工作时间的,员工应予以配合,加班时间支付相应加班费,未按正常班制出勤者,则需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时,需事先知会行政单位进行调整。

  2、本公司因生产需要采用日夜班轮班制时,员工予以配合。

  3、员工应遵照规定排队打卡,上班前30分钟内刷上班卡,下班后30分钟内刷下班卡,超出此规定时间范围均无效,视为刷卡异常,且不计入出勤。

  4、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节者,分别依以下规定处理:

  (1)迟到:

  a、上班时间起至10分钟内才打卡为迟到,迟到一次扣款5元,10-30分钟(含)扣款30元,30分钟以上者须办理请假手续,未办理请假手续者,视为旷工半日,扣除当月半月全勤奖及1、5天薪资,并记小过一次处罚。

  b、一月内累计迟到三次(含)以上视为旷工半日,扣除当月全勤奖及3天薪资,并记大过一次处罚。

  c、因偶发事件,经查实者以请假处理。

  (2)早退:

  a、没有到下班时间未经允许即自行离开工作岗位者为早退,早退10分钟内扣款10元,早退10-30分钟扣款30元,早退30分钟以上者视为旷工1天处理。

  b、一月累计早退三次(含)以上视为旷工1天论处,扣除全勤奖及3天薪资,并记大过一次处罚。

  (3)旷工:

  a、请假未取得主管核准者、未办妥请假手续者、请假期已满未按时上班者、以不实之事由请假者、无故未出勤者,均视为旷工。

  b、旷工半日者,予以记小过一次,扣除全勤奖金及1、5天薪资;旷工两天者,予以记大过两次,扣除当月全勤奖及5天薪资。

  c、连续旷工三日以上自动离厂处理,一月内累计旷工三次者,予以记大过三次开除处理。

  d、考勤发生异常而没有办理补考勤手续者,予以旷工一天论处。

  五、薪资

  1、本规定所称薪资指员工因工作而获得的酬劳,分日薪制及月薪制两类,新进人员自上班日起,离职人员至离职日停薪,按日薪计算。

  2、本公司薪资实行保密制度,非基于管理上之需要,任何人不得泄露自己及他人薪资,且不得探询议论他人薪资,违者以厂规论处。

  3、员工工资每月发放一次,于次月20号发放。

  4、员工加班工资计算方式:按公司《薪资管理办法》执行。

  六、请假与休假

  1、员工请假分为法定假、特休假、事假、工伤假、病假。

  2、员工可享受国家规定之法定假。

  3、特休假:指为公司服务满一年以上之员工休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1)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满年次日起一年内不休假者,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4、事假:员工因私事要亲自处理的须请事假,事假期间扣发工资。

  (1)全勤分两段:1日-15日,16日-当月底,事假超过1小时(含),取消半月全勤。

  (2)事假期间扣发工资(含)请假日日薪及各种津贴,月薪制人员则按比例扣除(若有调班单或加班单可做调换互抵,若超出则按比例扣除)。

  (3)事假最长不能超过12天,满半年不满一年之员工请事假最长为7天,且中间无论间隔法定假或周休假,均不再另加假期天数,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除外。

  (4)原则上规定年满一年的员工,一年内可允许请长假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5、工伤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伤害、发生工伤者按《社会工伤保险执行条款》执行。

  6、病假:员工因疾病或其它生理原因需治疗或休养者,员工病假4小时以上(不含)须出示正规医院之病历证明,员工被诊断为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者,可作劝退处理。

  7、请假注意事项:

  (1)请假前先安排职务代理人(员工由部门主管指定),请假手续办好以后才能离厂,先请假后补请假单者以记小过一次。

  (2)请假提前回厂须至行政部销假。

  (3)请假期不得以任何名义延假,违者记大过一次,若有特殊情况,须经(副)总经理同意。

  (4)超过请假到期日3天未回厂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七、培训

  1、本公司为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员工素质及工作效率,特举办各种培训,被指定参加的员工,非特殊原因,不得拒绝。

  2、员工培训分为:

  (1)职前培训:新进人员应实施职前培训,由行政部统筹办理,内容为:

  a、公司简介及企业文化。

  b、公司规章制度。

  c、工厂“6S”。

  d、消防及安全知识。

  e、质量方针。

  (2)在职培训:员工不断研究学习本职技能,相互勉励,各级主管尤应耐心施教,以求精进。

  八、调任

  1、本公司基于业务及生产需要,在办理员工调任或调动时,被调动员工予以配合。

  2、各单位主管应就所属人员依其个性、学识、能力,调配适当工作,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3、调任员工在接任者未到职前,其所属职务由原直属主管指派合适人员暂行代理。

  九、绩效考核

  1、每天分别对员工的工作状况作一次全面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发放绩效工资之依据(以月累计汇总)。

  2、考核时间定于每月5日前进行,由各级主管参考员工上月工作和生活上的表现记录予以考证,填写考评表后送复核,直到核准,并送员工本人签名。

  3、办理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徇私舞弊或贻误。

  十、奖惩

  本公司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资金奖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1、奖惩分类:

  (1)记大功一次:奖励人民币100元。

  (2)记小功一次:奖励人民币50元。

  (3)记嘉奖一次:奖励人民币10元。

  (4)记大过一次:罚款人民币100元。

  (5)记小过一次:罚款人民币30元。

  (6)记警告一次:罚款人民币10元。

  (7)开除:记大过三次,罚款人民币300元。

  2、作业流程:

  (1)当员工有处罚事实时,执行人在奖惩申请单上提报事实说明交由被处罚人签名,然后呈报主管审核后交-行政部,行政部按处罚条例出具处罚意见后由其单位文员呈送,直至核准。

  (2)当员工有奖励事实时,执行人在奖励申请单上提报事实说明后呈其单位主管审核,然后送交-行政部,行政部写上奖励意见后由其单位文员依核决权限呈送,核准后再由被奖励人员签名确认,最后交回行政部。

  (3)行政部把核准后的奖惩结果列入《奖惩公告》张贴于公告栏,以警示或奖励其它员工。

  3、奖励: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查实由相关执行人员签报奖励:

  (1)嘉奖:

  a、见义勇为,参与求援或救护工作精神可嘉者。

  b、预防或抢修机器设备或工程得宜,避免生产中断者。

  c、及时发现异常并报其主管者。

  d、能举报或制止破坏工厂环境、秩序等行为者。

  e、拾到他人物品或公物主动归还者以及有拾金不昧精神者。

  f、其它有突出表现,足为一般表现者之表率。

  (2)小功:

  a、协助达成任务确有贡献者或积极协助非职务内之工作确有成效者。

  b、对本厂或社会有益之行为,展现公司荣誉者。

  d、遇有紧急情况,勇于负责并处理得当者。

  e、节省物料或利用废料有具体成效者。

  f、检举重大违规或损害工厂利益经查属实者。

  g、工作认真品质意识强,及时发现较大异常或不良,为公司挽回损失者。

  h、有其他较大功绩或贡献者。

  (3)大功:

  a、对生产技术、产品质量、环境或管理制度提出改善方案、经采纳实施确有重大成效者。

  b、对本厂业务或办理临时交代重大事项有特殊功绩,或提供意见经采纳实施确有重大成效者。

  c、对舞弊或有损本厂权益情况能事先揭发、举报或防止,使公司免受重大损失者。

  d、遇非常变故,临时应付得当或奋力救护保全人命、公物财产具有重大贡献者。

  e、有其它重大功绩或对公司有重大贡献者。

  4、惩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查实由相关执行人员签报惩处:

  (1)警告一次以上处分:

  a、带零食进入厂区、车间等区域者。

  b、不关水龙头及其它浪费能源行为情节轻微者。

  c、不遵守办公室及车间6S规定者。

  d、须穿厂服、戴厂证而没有佩戴或不按要求佩戴者。

  e、违反公司门禁制度情节轻微者。

  f、漏刷卡或刷卡异常者。

  g、服装仪容不整,如穿背心、超短裙、穿拖鞋、短裤等。

  h、穿便衣进入车间者(业务人员除外)。

  i、惩处事实确凿,拒签记警告及小过处罚的奖惩单者。

  j、教育训练课、例行会议无故迟到者。

  k、站立于工作桌、椅、台上者。

  l、宿舍熄灯后高声喧哗或做其它影响他人休息之事情者。

  m、因故意或过失导致工作失误,造成公司财产、信誉、品质受损情节轻微者。

  n、不服从主管的合理指导或有违规行为而不接受监督人员的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o、上级主管或同事交办事项未及时办理或办理后未及时回报第一次发生者。

  p、不按离岗、换岗制度执行,行为轻微者。

  q、因工作疏忽,造成产品报废100元以内者。

  r、不良品流入下一站或造成客户投诉情节轻微者。

  s、督导不严,致使下属违反厂规或不按作业指导书作业者。

  t、其它违规事项情节较轻者。

  (2)小过一次以上处分:

  a、损坏公共设施者除照价赔偿外予以记小过一次。

  b、违反公司环保安全卫生情节较严重者。

  c、打卡不排队者。

  d、在办公室或在车间吃零食者。

  e、离换岗时在车间或洗手间谈笑逗留,不维护洗手间“6S”者。

  f、先请假后补请假卡者。

  g、违反公司门禁管理及宿舍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h、遗失离职单、奖惩单者。

  i、利用公司电话接听私人电话者。

  j、超出24:30回宿舍者。

  k、用饮用水洗碗或接工厂饮用水回宿舍者。

  l、乱扔垃圾或随地吐痰者。

  m、上夜班人员在吃夜宵回宿舍者。

  n、年度内第一次上班时间打瞌睡者,记小过一次,第二次上班时间打瞌睡记小过二次以上处分。

  o、在生产区域追打嬉闹、大声喧哗者。

  p、因故意或过失造成工作失误,造成公司信誉、品质受损情节严重或导致产品报废1000元以内者。

  q、对上级合理指示或命令拒不遵从者。

  r、上级主管或同事交办事项未及时办理或办理后未及时回报第二次发生者。

  s、不配合保安值勤,拒绝出示厂牌者。

  t、所属员工上班睡觉,直接主管督导不力者。

  u、记大过的惩处事实确凿,但拒签奖惩单者。

  v、犯有其他过失,情节严重者。

  (3)大过一次以上处分:

  a、因擅离职守或谎报事实致使公司受损达1000元(含)以上。

  b、不守安全卫生作业规范,致使公司受损情节严重者。

  c、因故意或过失导致工作失误,造成公司财产、信誉、质量受很大损失者(1000(含)元以上者)。

  d、直接主管对所属人员的过失予以隐瞒或不举报者。

  e、泄露公司生产或工作事务上之机密者。

  f、遗失经管重要文件、器械、生产工具者。

  g、未经允许擅自动用厂内生产器具或利用厂内设备制造或维修私物者。

  h、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厂区者。

  i、私接电源,插座或使用电炉、炊具影响公共安全者。

  j、上班睡觉者。

  k、上级合理批示或命令拒遵从,顶撞上级主管者。

  l、上级主管或同事交办事项未及时办理或办理后未及时回报第三次发生者。

  m、离岗、串岗情节严重者。

  n、擅自更换工作岗位,无证操作者。

  o、泄露薪资资料者。

  p、上班时间玩计算机游戏、聊天、看与工作无关书籍或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q、使用公司话机拨打私人电话者。

  r、未经允许,私自带厂商进入车间或工作区域者。

  s、未按安全操作规范导致工作失误,造成工伤者。

  t、利用公司资源做私人事情者。

  u、故意撕毁奖惩单者。

  v、其它失职违规行为情节重大者。

  (4)开除:

  a、仿造请假证明(健康证、身份证、学历证等),谎报个人证明文件或个人资料者。

  b、带人刷卡、托人刷卡或将厂牌借与他人使用者。。

  c、虚报出勤或加班者。

  d、年度内累计大过三次者。

  e、挪用公款、营私舞弊或收贿者。

  f、恶意撕毁公司张贴之公告、通知者。

  g、仿照上级签字、盗用公章、擅自涂改或仿造单据,涂改公司文件者。

  h、泄露公司机密致使公司受重大损害者。

  i、在工厂或生活区打架、斗殴、赌博或有妨碍风化之行为者。

  j、贪污、盗窃公司财物或他人财物者。

  k、散播不利于公司之谣言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煽动工人怠工、罢工及肇事者。

  l、对公司人员或家属有诋毁、恐吓、暴力、侮辱、谩骂、恶意中伤或其它严重不利之行为。

  m、保安人员在上班时间睡觉、溜岗者。

  n、私自带外人进厂留宿者。

  o、在仓库、配电房、车间、办公区域等禁烟区抽烟者。

  p、蓄意破坏公司设备或其它公物者。

  q、参与不法分子组织或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公司规章制度受刑事拘役者。

  r、违反公司规定,不服从管理并与执勤人员发生严重冲突及出入厂区时拒绝保安人员正常检查者。

  s、擅离职守或谎(虚/不)报事实致使公司严重受损达3000元人民币以上者。

  t、不守安全规范或疏忽职守,致使公司或其个人安全受损情节严重者。

  u、偷窃员工物品或公司财产经查属实者。

  v、在生产车间吸烟者。

  w、私自带本公司文件或公司物品出厂者。

  x、上级主管或同事交办事项未及时办理或办理后未及时回报累计发生五次以上者。

  y、恐吓威胁同事或上级主管者。

  (5)各级主管未尽督导、管理之责,造成公司利益或形象受损时,需负连带责任,依情节之轻重受相应的连带处分。

  十一、福利

  1、住宿福利

  (1)干部宿舍:干部宿舍原则上4人每间。

  (2)员工宿舍:员工宿舍原则上为10-12人每间,在有房间多余的情况下可适当减少入住人员。

  (3)员工宿舍每天提供热水到凌晨2点。

  (4)员工宿舍每间房间都有单独的卫生间、冲凉房、阳台及电风扇。

  2、每年依公司营运状况组织员工外出旅游或举办文艺晚会。

  3、劳*福利

  享受养老、医疗、工伤保险待遇。

  4、公司根据营运状况每月给员工发放一次纸巾、洗衣粉、牙膏等。

  十二、离职

  1、员工辞工分为正常辞工、急辞工、解雇、自动离职、开除。

  (1)入职满3天申请离职的,员工需提前15天申请,组长级以上人员需提前30天申请。

  (2)入职不足3天申请离职的,不需提前申请,办好手续后当天离厂,无工资结算。

  (3)正常辞工、解雇、开除均结算全部工资。

  (4)急辞工者,员工扣10天薪资(全薪),组长级以上人员扣15天薪资(全薪)。

  (5)自动离职者不结算薪资,须办理好离职手续后开具个人物品放行条。

  2、当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时,须先请示单位主管,单位主管及上级主管同意后由本人至行政部领取离职单,把离职单填好后交给单位主管,由单位主管依核准权限呈送。

  3、已核准之辞职申请单交-行政部保管,离职人员在最后上班日9:00前至行政部领取离职单,至本单位办理工具与保管物品移交,。

  4、交宿舍钥匙、物品柜钥匙、厂牌、IC卡于当日9:30交-行政部文员。

  5、行政部确认一切移交完毕后转财务结算薪资,离职时交结未清者,按缺失项目资金扣款,直至扣完在职薪资为止。

  6、员工于离职前一天填写个人物品放行条,交部门主管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于下班时间收拾个人物品(宿舍必须70%人到场),离开宿舍由保安、总务人员再次检查无公司财产后放行。

  7、员工离职后行政部抽出该员工人事资料,归档保存一年后销毁。

篇5: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灾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安全培训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二、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三、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四、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1、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2、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第八章: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一、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二、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三、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四、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伤亡事故管理

  一、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二、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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