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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小区宠物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3-11-20

  为了维护小区环境的整洁美观,保障业主的人身安全,促进小区和谐而制定。

  一、养宠登记制度

  1. 业主在携带宠物入住小区前,需向物业公司办理养宠登记手续。

  2. 登记时,业主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宠物的品种、年龄、健康状况、疫苗接种记录等信息。

  3. 物业公司应对业主提供的信息进行核实,符合规定后,发放养宠许可证。

  4. 业主需对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养宠资格。

  二、宠物行为规范

  1. 宠物主人应遵守小区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影响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

  2. 宠物主人应妥善照顾宠物,确保宠物的健康和卫生,定期为宠物注射疫苗。

  3. 宠物主人应文明养宠,保持宠物整洁,避免宠物吠叫影响他人休息。

  4. 宠物主人应尊重其他业主的权利,避免宠物攻击、伤害他人。

  5. 宠物主人应妥善处理宠物的排泄物,保持小区环境卫生。

  三、宠物活动规范

  1. 宠物主人应尽量避免在清晨、傍晚等休息时间外出遛宠,以免影响其他业主的休息。

  2. 宠物主人在遛宠时,应拴好宠物绳,防止宠物乱跑、伤人。

  3. 宠物主人应避开人群密集的区域,如小区广场、儿童游乐场等地方遛宠。

  4. 宠物主人应注意保持宠物的活动范围,避免宠物破坏小区公共设施、绿化等。

  5. 宠物主人应尊重其他业主的权利,避免宠物践踏、破坏他人财产。

  四、宠物乘坐电梯规定

  1. 宠物主人携带宠物乘坐电梯时,应避开高峰时段,以免影响其他业主的使用。

  2. 宠物主人携带宠物乘坐电梯时,应拴好宠物绳,防止宠物乱跑、伤人。

  3. 宠物主人携带宠物乘坐电梯时,应确保宠物不随地排泄、破坏电梯设施。

  4. 宠物主人携带宠物乘坐电梯时,如有其他业主共同乘坐,应征得他人同意,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五、违规处理

  1. 物业公司发现业主违反宠物管理制度的情况,应予以劝阻、制止。

  2. 对于多次违反规定或情节严重的,物业公司有权取消其养宠资格,并对宠物进行强制处置。

  3. 业主有权对违反宠物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投诉,物业公司应及时处理,给予投诉人满意的答复。

  4. 物业公司应定期对宠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小区宠物管理有序进行。

篇2:小区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

  小区绿化是小区为业主的生活创造绿色空间,美化小区环境,提升生活品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制度旨在规范小区绿化养护管理的程序和规范,确保绿化工作有序、高效、安全进行,保障小区绿化保养工作的良好效果。

  二、管理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小区所有绿化及绿化养护工作,包括:绿地、草坪、花坛、树木、灌木、景观喷泉、假山、廊架、步道等。

  三、管理职责

  1、业主委员会

  (1)负责制定小区绿化规划、预算和年度绿化计划;

  (2)履行绿化养护委员会职责,对小区内的绿化建设和养护进行管理;

  (3)定期召开业主大会,通报绿化建设和养护情况,听取业主意见和建议。

  2、绿化养护委员会

  (1)负责绿化养护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绿化的养护、维护、保养等事宜;

  (2)制定小区绿化养护工作计划,定期汇报绿化养护情况;

  (3)协助物业公司制定绿化养护合同。

  3、物业公司

  (1)根据业委会的绿化要求,制定小区绿化养护合同,并实行监督和管理;

  (2)安排维护保养人员定期进行绿化养护工作,确保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3)制定并实施绿化养护安全措施,确保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4、业主

  (1)积极配合绿化养护工作;

  (2)对绿地、树木等进行合理的利用;

  (3)对绿化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协助监管和执行。

  四、工作程序

  1、绿化规划

  为了确保小区绿化的品质、效益和生态、人文价值,业委会、绿化养护委员会及物业公司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小区的绿化规划。

  2、现场检查

  区域义务管理人员每周进行巡查,对小区绿化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制定实施方案和评估表,对绿化管理进行全面分析和优化。

  3、维护养护

  物业公司及相关人员实行按月和按季度两种方式,进行小区绿化工作维护养护。包括花坛浇水、修剪草木、管理常青灌木、秋季除草扫叶等工作。每年按时修剪枝叶和嫁接,保证树木的健康生长和美观效果。草坪及灌木的重要养护期在春季花季、夏季等,时间上需要提前统计,集中养护维护。

  5、绿化保洁

  由业委会或物业公司安排专门的保洁人员对小区绿化进行清理工作,包括清理垃圾、落叶、剪枝等工作。清理过程中要注意安全事项,保证物业人员身体健康。

  6、景观照明

  物业公司及相关人员负责对小区的景观亮化工作,包括灯光升降、加装、维护等工作。

  7、监督管理

  绿化养护委员会及物业公司负责监管小区绿化工作的质量和安全,并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同时,充分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保障绿化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管理要求

  1、小区绿化设施出入口应有提示标识,设立示警标志。

  2、草坪区域定期进行修剪、疏松、撒肥、浇水、喷药等养护工作。

  3、绿地区域开展池塘、喷泉、假山、瀑布、湖泊等景观的养护,保持水塘、水源卫生清洁。

  4、花坛区域有定期换花、修剪、折枝、除草、除虫等养护工作。

  5、树木区域定期实行修剪、固定、除虫、施肥和加固防护等工作,确保树木健康繁盛。

  6、绿化养护施工时要注意安全事项,不得违规作业。

  六、督导检查

  本制度每半年开展一次绿化养护的督导检查工作,由绿化养护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联合开展,任务主要包括:

  1、对物业公司绿化养护公司的选定、管理和服务水平进行检查;

  2、对小区绿化建设的养护、清洁、卫生、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分发评分标准;

  3、对绿化技能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和技能考核。

  七、资金管理

  1、绿化与养护资金应按照计划审核并拨付。

  2、绿化的投入应根据实际情况充分考虑。

  3、绿化养护资金的使用应明细详实,以减少浪费和冗余。

  4、绿化养护资金的使用应公开透明,及时公示各类绿化养护工作项目的具体资金使用情况。

  八、工作任务的年度计划

  1、绿化建设年度计划应包括整体规划、花坛和草坪等景观绿化的策划以及其它特殊项目的建设。

  2、年度计划应有一定的灵活性,以满足新的需求。

  3、年度计划中的绿化养护工作应有具体的时间表和任务指标,以促进工作的开展。

  4、年度计划应由绿化养护委员会或物业公司负责起草,由业委会审核。

  5、年度计划应于9月底前编制完成并公示。

  九、法律责任

  1、由于业主或相关人员的破坏,造成的绿化损失由相关责任方负责赔偿。

  2、管理人员若对绿化规划不当、技术指导不到位、管理失职等造成的绿化损失,由其负责赔偿。

  3、处理此类问题时,应采取合法、公正、透明的方式进行。

  十、制度修订

  1、本制度由业委会负责保管和修订,修订时应征询相关人员的意见。

  2、对本制度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需经过业主大会的审议、投票批准后生效。

  这些任务都是为保障小区内绿化工作质量,提高小区绿化建设保养质量,使业主安居乐业,生活愉悦,环境优美。

篇3:花园小区管理制度制定规范

花园小区管理制度的制定

(一)公众制度

1物业管理条例

总则

(1)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2)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3)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4)国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5)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前期物业管理

(1)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2)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3)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

(4)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5)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6)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7)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8)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9)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10)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

(11)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2装修管理

(1)住宅房屋外观方案

房屋外观完整统一;统一雨蓬颜色和式样;空调安装定点定位;露台不搭棚;不改变墙体色泽;外墙打洞统一管理;防盗窗安装严格按形象工程的要求执行。

(2)周边店铺的装修管理

A、统一雨蓬规格式样、大小,统一设置空调机位,对灯箱标牌实行统一规格、统一材料。

B、实行夜间灯光布置,路灯高中低搭配。

(3)装修管理措施

为维护雅芙花园项目外观形象的统一、美观和物业安全,保障职能化系统的正常使用功能不被破坏,着重抓住户入住前的准备工作、装修规定宣传培训、装修审批、装修跟踪监管、违章装修及时处理、装修验收六个环节的工作。

(4)住户入住前装修管理准备工作

装修前准备工作是为了更好地保证装修管理的开展,主要准备为:装修规定宣传资料、图片、录像等素材的准备,特别、是对住户反映较大的不安装雨蓬、不在上违章搭建及空调安装如何统一规格等问题上,准备大量有说服力的材料。便民服务人员的落实,如查验人员、搬运人员等。对所有审批装修和查验人员进行装修管理规定培训。

(5)装修期间管理,确保无一例违章装修

在住户入住和办理装修手续时,我们要求广大业主做到在小区内不违章搭建,不损坏或影响物业外观统一、不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并与住户签订装修责任协议书。装修审批,严格按照《建设部房屋装修装饰管理办法》及事实细则执行。办理装修审批时,审批人员到现场听取住户装修方案,对违反装修规定的内容要当场指出、制止,这样既控制了违章装修的产生,又避免给住户造成损失。

(6)建立装修跟踪监管体系

工程人员和保安人员每天巡视施工现场不少于2次,并把施工进度上墙记录,通过现场巡查及时与住户沟通,了解施工方案变动,把违章装修消灭在初始阶段。

A违章处理手段

业主出现违章装修,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化业主,争取业主的支持和理解。

B行政手段

在业主不愿整改的情况下,向上级机关及业主的所在单位反映情况,取得行政上的支持,通过行政压力督促整改。

C经济手段

根据《建设部房屋装修装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严重违反小区有关规定的行为,提请房屋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于相应的经济赔偿和规定的处罚,已维护其他业主的利益。

D法律手段

业主装修申报手续中,管理处分别与业主和装修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住宅装饰装修服务协议书》和《装修责任书》,划清管理处、业主、装修施工单位之间的责、权,对小区装修进行法制管理。

(二)内部制度

员工考勤和休假的规定

员工办公制度

接待来访设诉工作制度

用户投诉处理制度

业主投诉处理和分析制度

业主意见调查和回访制度

管理处接待来访投诉定期固访制度

回访工作制度

保安员奖惩规定

保安员仪容仪表规定

清洁部日常作业要求标准

清洁部保洁员守则

绿化管理工作手册

电工主管岗位职责

篇4:某小区业主委员会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小区业主委员会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本小区业委会公章使用管理,防止错用、滥用、盗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业委会公章必须按本章程严格管理,严禁违章使用。

第三条业委会公章由业委会委派专人保管,主任、副主任不能直接保管公章,设立公章使用登记册,建立完整的公章使用制度。业主委员会秘书应该对所有盖章文件进行编号存档,随时供业主查核。

第四条公章投入使用前应在房管局、公安局、物业管理公司等相关单位预留印鉴,专人保管、使用时由业委会半数以上委员讨论通过并实行使用登记制度。

第五条业主大会、业委会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时使用公章的,必须由全体业委会委员议事表决通过,超出议事规则规定权限的还须经业主大会批准,并逐项登记使用情况。例如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对外聘用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的物业合同、针对物业维修基金的申请使用和支出对外签署的报告、协议等。诸如经全体业委会委员讨论通过的向全体业主公示的通告、对外同政府相关部门、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咨询、协商的往来函件等不涉及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必须经业委会会议批准,并逐项登记使用情况。

第六条严格控制开具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因业务或工作特殊需要必须开具者,必须经业委会半数以上委员讨论通过,并签领备案。领用人返回后,必须报告使用情况进行核销。未使用的空白介绍信一律交回。隐瞒不交回者,对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第七条严禁将公章随意扔放,无人看管;严禁任何人随身携带公章外出办事,遇特殊情况需经业委会会议批准方可带出。

第八条公章保管人对公章必须妥善保管,防止公章丢失、被盗和被盗用。如发现上述情况必须立即报告业委会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九条违反公章保管、使用规定,视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情节严重者,提请业主大会取消业委会成员资格;如已经给业委会、业主大会造成损失必须全额赔偿,否则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届业委会公章保管人:(业委会委员)

ZZ业主委员会

篇5:某某局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制度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为建设和谐文明小区,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氛围,保持小区全体住户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清新、整洁、文明、有序的小区环境,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省、市、区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凡在局机关住宅小区居住的所有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都纳入本管理范围。

2、局办公室是小区内全体住户的主要管理部门。办公室必须按照局党委的决议、决定,配合物业管理人员做好各项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

3.各住户必须自觉遵守区政府对“文明小区”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外,各单元均应选出“单元长”。“单元长”负责制定单元“轮值”制度,协调住户关系,并检查督促本办法的顺利执行。

4.各住户应自觉维护物业小区的整洁、美观,保持小区的公共卫生,不得高空抛物;爱护小区内道路、球场、绿化、供电、供水设施、供气、排水、有线电视、消防、安全、路灯、电动拉闸、治安室等公用设施。若损害公共设施和设备,须照价赔偿。

5.自觉维护物业小区内的公共生活秩序,不准在小区公共部位或违反规定在房屋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其他有毒物质,不得发出影响其他住户正常生活的噪音,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不得发生邻里纠纷。

6.原则上小区内不应饲养宠物,特殊情况应报办公室批准。饲养期间须严格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对宠物进行防疫处理,严禁污染环境和伤及他人的情况发生。

7.车辆出入应按要求出示证件,本小区内禁止鸣笛。机动车应该放在规定地点停放。长期在小区内停放车辆的住户,应予门卫处登记备案。

8.各住户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未经许可不得租借、转让他人居住;不得以住房为工具从事经营活动;更不得利用住房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一经查出,办公室有权实行断电断水措施,对住户主要责任人进行说服教育;屡教不改者,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严禁对房屋承重结构进行拆改;严禁拆凿共用墙壁、天花及地板;未经许可不得在公共部分如楼道、门廊、车棚等加建、改动;公共部分严禁堆放杂物,否则作弃物处理。

10.小区公共部分的维修改造由办公室根据局党委决定进行;各住房户室内维修由住户自行负责。其中在水电安装方面分两种形式给予一定补偿:一是经住户申请,由办公室派人进行维修,所需材料由住户承担;二是住户在经过办公室核准后请人维修,由办公室报销人工费用。

11.凡家庭成员中有本系统干部的住户均以同等权利享受优惠待遇。除天然气、有线电视已实行社会化管理外,电费按市价减半,水费、上网费、物业费均为免费。

12.小区住户不得私自出租和转让住房。凡因工作调离、在外购房或其它原因欲出租住房的,一律向局办公室申请,经办公室同意后,将租住者姓名、家庭情况、与住户的关系及身份证明等资料登记备案,并以市场价收取水费、电费、上网费和物业管理费,分别为1.2元/度/月、1元/立方/月、30元/月和0.2元/平方米/月;凡因各种原因欲变卖住房的,必须向局办公室提交申请,由国资局评估,并回购为国有资产,按需要留用或变卖给本单位无房职工,以保证小区住户结构的单纯性。回购住房的基本估价原则为:建筑面积市场均价按年递减2%剔除房屋折旧。

例如:118平方米住房,1993年竣工,计算方法为:市场价2400*面积118等于283200元,年递减2%折旧*15年等于30%,283200元*30%=84960元,折后总价为283200元-84960元=198240元。

另:**楼因是集资建房,五年内不得出租、转让。

13.本物业管理制度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14.本物业管理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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