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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剂人员考绩考核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3

医院药剂人员考绩、考核制度

一.药剂科(部)要建立药学人员考核,考核领导小组,由科主任,组长定期、不定期地对药学人员进行考绩,考核成绩存入业务技术档案。

二.药剂科(部)要按上级的部署要求,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一次,制定具体的考绩、考核内容、方法和标准。

三.政治思想和服务质量按医院规定进行考核,药剂科要及时上报,留底存入药剂科的自建档案。

四.药学人员的出版著作发表论文、发明专刊、科研成果技术革新、获奖等级、及在工作中有突出的成绩、先进事例或发生严重差错及事故,均应作为考绩、考核内容登记入科(部)业务技术档案。

篇2:医院检验科教育培训制度

医院检验科教育培训制度

一.全科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政治时事、业务技术,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技术水平。

二.坚持以结合专业的在职学习和自学为主。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和学术交流。

三.根据工作情况、专业需要,选派专业人员参加省内外各种学习班、培训班以及学术交流会。必要时选派专业人员外出进修、学习。回科后有责任向全科传达、交流。

四.对进修、实习生要有进修、实习计划,安排专人带教,定期检查考核。带教老师要身教重于言教,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进修、实习人员要虚心学习,认真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

五.科主任对教学培训计划,要定期检查、考核、总结,促进计划落实。

篇3:医院药剂科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医院药剂科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一.药剂人员要加强政治学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技术水平,药剂科(部)要在医院统一部署下每周抽出时间,组织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举办各种形式的讲学讲座,并做好考勤和学习记录。

二.药剂科(部)每年年底初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各级药剂人员年度学习计划,根据计划,有针对性地安排学习辅导,培训考核等,在考核中如遇不适,可及时修正,年终分别由本人和科(部)写出书面总结。

三.青年药师(士)及新毕业的药剂师(士)要加强基础理论和外语的学习,加强基础操作技能的训练。新毕业的药师(士)二年内要在各工作岗位上进行轮换,以便全面了解和掌握本科(部)的工作。

四.主管药师应加强高层次专业理论的学习,主任药师要不断学习国内外先进理论和先进技术,结合实际,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研究工作。

五.在药剂科(部)统一计划下、各级药师要定期举行不同层次的业务技术座谈。

篇4:医院药学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制度

医院药学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制度

一.药剂科实行主任药师、主管药师、药师、药士四级技术岗位负责制。

二.上级药师承担下级药师(士)的技术咨询和业务指导,并有计划地对下级药(士)进行技术培训。

三.对初级职称中,青年药学人员,应按其任职要求,要加强基础理论学习和基本操作训练有计划地进行岗位培训或选送外出进修,争取在5~10年内达到中高级职称水平。

四.药剂科(部)要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有计划地选送人员进行专题培训。

五.承担教学任务的单位,应有高年资药师负责教学工作,带教的药师要根据教学大纲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习(进修)教学内容最后给学生写出评语。

篇5:医院特检科学习培训进修制度

医院特检科学习、培训、进修制度

一、学术活动:

1.医院各级、各类工作人员需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的,都应先填写《医院工作人员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审批表》。该表由参加者填写,经所在科室负责人、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审批、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参加。

2.科室负责人及相关职能科室要做好工作人员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的登记工作。学术审批表交医教科备案,以便做好学分登记报销工作。

3.参加学术活动原则上每年一次,费用实行限额控制。每年高级4000元、中级1800元、初级800,超支自负。到省外参加学术活动的要从严控制。

4.差旅费按医院规定报销。

5.参加学术活动者要把学术会议的信息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转达,以达到资源共享,提高医院学术水平的目的。

二、进修培训:

1.凡外出进修培训者,应填写《进修表》或《外出审批表》,经所在科室和职能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院长批准、方可参加。

2.工资福利进修期间对照非量化科室相应标准,培训超一月者,参照进修待遇,不足一月者由所在科室发放。

3.差旅费按医院有关规定报销,进修费、培训费按实报销。

4.进修培训原则上三年一次。

三、继续教育:

1.凡具有士级职称的,均享受医院继续教育待遇。

2.参加继续教育者,应填写继续教育登记表,经所在科室和职能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参加。继续教育按70%报销,差旅费参照学术交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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