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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北京办事处工作职责内容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3

1.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与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和北京市党政机关各部门政务、经济等方面的联络、协作工作。

2.协助本市有关部门做好需要立项审批的市重大项目上报后的联络、协调和催办工作。

3.收集、整理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送重要的政务、经济、科技、文化、商务等信息。

4.加强与国内外驻京有关机构的联络,协助做好为本市引进人才、技术革命、项目、资金等工作。

5.做好在京经济合作的联络、服务工作;对地区驻京机构和企事业单位进行管理。

6.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及其他部门人员在京学习、开会、办事、工作的接待服务工作。

7.组织、协调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在京开展重大活动,根据需要协调处理有关事宜。

8.负责在京人士的联络、联谊、服务工作。

9.加强与国家信访部门、北京有关部门的联系,协助处理和劝返我市进京*人员和其他需要处理人员。

10.负责与中央及北京新闻单位的联系,做好宣传地方的工作,扩大地方的影响,提高地方的知名度。

11.负责管理招待所。

12.承办中央各部委和市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篇2: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高新街道办事处

安全生产是关系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在本辖区发生重、特大事故时,为使全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能够及时、有效、有序、妥善地做好处置工作,避免事态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事故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的重、特大事故,主要包括:

1、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

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等重、特大事故;

3、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4、重、特大火灾事故;

5、重、特大建筑物倒塌事故;

6、重、特大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和严重食品中毒事件;

7、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二、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一)接到事故报告后,符合本预案启动基本条件的,本预案即行启动,办事处及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要立即赶赴指定地点,各应急救援部门同时作出快速反应、迅速组织力量,按指挥部命令及时到达指定位置。

(二)现场救援工作在指挥部领导统一指挥下进行。事故救援部门到达现场后,首先由派出所设立警戒线,由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会同事故发生单位查明现场情况、排除险情、确定救援方案后,再开展其他处置工作。要把抢救受伤人员、疏散现场人员置于救援工作首位,并确保抢救人员的绝对安全,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尽量减少财产损失。

(三)事故应急救援需要,指挥部可征调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特种设备器材和车辆,各企事业单位应该无条件服从。

三、应急救援指挥组织及职责

(一)成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称指挥部),由办事处主任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一旦发生重特大事故,必须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进行处置。

(二)指挥部总指挥,统一负责组织实施指挥部关于应急救援的各项决策、命令,协调现场救援有关问题,及时掌握事故现场的态势,正确指挥抢险救援工作。

(三)指挥部根据应急救援需要,由党政办公室、安监站、派出所、卫生院、交管所、行政办公室、农业办公室、交警二中队、财政所、供电所、民政所、劳保所等部门组成。各部门在实施事故应急救援中的职责为:

1、党政办公室:负责指挥部与现场的联系,及时综合事故处置情况;负责事故情况上报,下达命令;负责对外联络,组织紧急供电、供水及急需的抢救设备和物资;提供相关信息,接待新闻媒介,发布相关新闻报道。

2、安监站:掌握重大危险源的详细情况及其周边环境的基本情况;联系事故发生单位,协助其实施应急措施。

3、派出所:负责组织警力搞好现场保护和警戒,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参加组织事故可能危及的区域的人员疏散和撤离,参加排险救灾,抢救受伤人员。

4、卫生院: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及时赶赴现场进行紧急抢救,迅速转移受伤人员;保障药品和医疗设备供应;评定危险化学品对有关人员的危害程度。

5、交管所:协助现场指挥紧急调派车辆,组织抢险救援。

6、行政办公室:协助现场指挥紧急调派挖掘机、铲车等特种设备,组织抢险救援;对因事故遭受破坏的公共设施进行现场紧急抢修,保证救援工作的需要。负责因事故遭受破坏的公路、桥梁进行现场紧急抢修,保证救援工作的需要。

7、农业办公室:负责提供水情预报。

8、交警二中队:具体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伤者和财产抢救,勘查事故现场,收集证据,维护现场交通秩序,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9、财政所:负责组织有关事故救援物资、设备、器材的储备供应。

10、供电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中采取紧急停电或供电措施。

11、民政所:负责伤亡人员的抚恤、安置以及遇难者遗体、遗物处理;安抚、接待伤亡人员亲属。

12、劳动所:负责工伤认定和善后赔偿问题的调解处理。

13、其他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归口部门):负责联络事故发生单位,及时准确掌握事故发生态势,并按其职责范围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事故发生单位实施救援;协同政府部门共同做好善后工作。

四、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起动基本条件

(一)事故报警或报告已初步确定为死亡3人(含3人)以上或受伤10人(含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

(二)事故发生后不能立即控制,有可能继续扩大,如不及时控制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巨大经济损失的。

(三)消防等抢险队伍到场后,根据现场判断需要各方面力量共同抢救的。

(四)事故发生可能造成社会不稳定或政治影响较大的。

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起动基本程序

(一)119、110、120报警受理中心接到报警后,根据报警情况或事故抢救现场反馈的信息,经初步确认事故符合预案起动条件,随即向办事处安委办(安监站:4811816)报告,办事处安委办决定向总指挥报告,由总指挥决定起动预案。

(二)事故发生单位或报告人若向其它主管部门报告,该报警受理主管部门的领导,经初步分析所发生的事故符合预案起动基本条件的,应立即向办事处安委办(安监站:4811816)报告,由安委办决定向总指挥报告,由总指挥决定起动预案。

(三)总指挥若不在辖区,由副总指挥决定是否起动预案。

(四)预案一旦决定起动后,由党政办公室通知各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力量赶赴指定地点,听候指挥部调派救援任务。

六、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措施

(一)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它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它人员;

(二)迅速控制危害源,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及危害程度;

(三)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消毒等安全措施;

(四)申请相关部门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标准。

(五)其它救援措施。

七、事故报告

(一)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必须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抢救伤员,疏散人员,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及疏散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二)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必须立即将发生事故情况向办事处党政办公室(4810458)及办事处安监站(4811816)、派出所(4810110)及相应安全生产责任制归口的主管部门报告,并应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事故快报,报上述职能单位。

书面事故快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名称;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名称、报告人。

八、事故查处

(一)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二)重特大事故的调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成立市级以上的重特大事故调查组,我办事处有关部门应给予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并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三)重、特大事故的结案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此预案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篇3:建设集团公司办事处职责工作要求

建设集团公司办事处职责及工作要求

为加强办事处的管理,使办事处的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办事处职责和工作要求如下

办事处职责:

1、收集当地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和BT项目的信息;

2、代表中企集团负责项目前期、跟踪、谈判、公关等工作;

3、负责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客户关系维护工作;

4、参与工程投标、合同签署的全过程;

5、集团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事处工作要求:

1、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履行职责,坚持责任使命、原则纪律、荣誉信仰、品格智慧、团队合作、拼搏挑战;

2、遵纪守法,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3、每周向集团对口主管部门(市场经营部)书面汇报工作成果和“周工作计划”;

4、重大问题及时向集团领导请示、汇报,并执行“半月会会议”,会议纪要向市场经营部汇报;

办事处机构

1、人员编制:1-3人,目前各为一人。今后根据需要增加;

2、职位:办事处主任;

3、薪酬:月工资5000元,月交通和通讯费1000元,并按项目不同的情况进行提成,具体按集团公司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办公地点:舟山办事处:目前不租用办公楼,南京办事处:在南京租用二室房一套。办公居住合一。合理添置必须的家具和办公用品。

办事处的业务活动经费另行研究决定。

篇4:电池公司办事处监控管理制度

电池有限公司办事处监控管理制度

EE公司[2010]―09号

为了加强办事处的安全保卫,维护办事处的财产安全以及减少和预防各类安全事件的发生,对公司的电子监控设备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总经办负责监控工作的领导、管理、检查和考核。

二、办事处工作人员爱护和管理好监控的各项设备和设施,进一步确保办事处监控的正常运行。

三、办事处负责人应密切注意监控设备的运行情况,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监控。未按该制度执行的,严格按公司相关规定考核办事处200元/次。

四、办事处工作人员应确保监控摄像头设备的完好,发现损坏应及时通报总经办进行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五、该制度从2010年01月26日起开始运行。

EE电池有限公司

2010年1月26日

篇5:公司办事处业务员使用GPS仪手机规章制度

公司关于各个办事处业务员使用GPS仪手机规章制度的通知

各办事处,下属驻外业务员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公司“建造学习型组织,打造狼性团队”的活动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结合格林公司实际,制定了GPS使用规章制度,现将各项制度下发,请全体驻外业务员认真遵守执行!

格林公司GPS仪手机使用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对GPS仪手机的管理,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特制定本规定:

(一)GPS仪手机的使用由总经办统一购置、统一管理;

(二)GPS仪手机首先满足各办事处业务员使用;

(三)各个办事处业务员应填写GPS仪借用申请表,获得总经办批准后,到办事处领取GPS仪手机;

(四)各个办事处业务员必须在申请表中写明借用日期;

(五)在工作期间GPS仪手机原则上不对外借用;

(六)使用GPS仪手机的各个办事处业务员,在使用期间须交纳使用押金:使用第一年按100元/月缴纳,使用第二年不再缴纳此项费用(退还押金按年限计算,具体分两类情形:(1)一年内调离的应在办理调动手续的同时,将手机归还总经办保存。(2)一年后继续在公司工作的,公司将退还所有押金,在第二年不再缴纳此项费用)押金从业务员工工资中逐月扣除,缴纳押金后,就财务收据和总经办的领取登记作为退还押金的凭证。公司将押金全部退还员工后,手机将归员工私人所有。

(七)使用GPS仪手机的驻外人员应爱护手机,精心使用,当发现手机系统不能达到正常使用要求时,应及时报告总经办,总经办请电信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调试、检修,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二、为规范公司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现对GPS仪手机使用规范作如下规定:

(一)公司将安排专门人员每天监督并记录员工的所在位置,以及适时监督员工的开机时间,并有考核规定。

(二)各个办事处业务员必须保证公司通信畅通,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不得出现以下两种情形,出现则按违规处理:

(1)凡在规定的开机时间内,经核实没开机的。

(2)凡在公司规定上班时间内,发现员工未在工作地点的。

公司将作以下处罚规定:

①一般业务员发现一次罚款10元

②办事处主任发现一次罚款20元

③业务经理发现一次罚款30元

(三)GPS仪手机维护:

1、所有手机应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电量充足,保障通信畅通。

2、若因欠费被停机,应及时缴交话费于24小时内开通。

3、若手机发生故障(没电、被停机、手机丢失等)期间,手机使用者应及时通知总经办。总经办将根据具体情况做以下处理:

(1)一年的使用期内,经权威部门鉴定手机故障系人为所致,GPS仪手机使用者将根据情况作出赔偿。

(2)手机故障经确认非人为所致,总经办将协调电信公司解决。

(四)GPS仪手机话费补贴:

1、公司每月为员工提供话费补贴元。

2、领取固定话费补贴人员若因公务话费增幅较大,经主管审批、总经理批准,可增补话费补贴。

3、公司根据享受固定手机话费补贴的人员的阶段性工作适当调整其补贴标准。

本规定自20**年12月3日起执行

**电池有限公司

总经办

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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