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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大酒店员工劳动条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3

某大酒店员工劳动条例

用工原则

本酒店招聘员工之主要原则,视其对某一工作是否适合而定,并以该工作的业务常识为考核标准,凡具有一定专业知识,身体健康,政历清楚的报考人员通过自愿报名,全面考核符合录用条件者,方有被招聘录用之可能。

体检

凡应聘之员工,一律须经过东莞市指定医疗机构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

酒店对员工每年免费体格检查一次,对患有传染性等疾病者,酒店有权视其病情劝其离店休息或调离工作岗位、调换工种之安排,直至解除聘用。

入职

员工入职必须持有本人的身份证、计划生育证和健康证,经总经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总办)办理入职手续,方可生效,并从总办向财务部、用人部门发出入职通知之日起开始计薪,计算工龄。

从20**年1月1日起,入职和在职员工按职级不同需交纳数额不等的培训费,具体规定为:一般员工300元、领班级400元、主任级500元、经理级1000元。

试用期

被录用的员工均须经过三个月之试用。试用期内,倘若该员工因不称职,或犯有

严重过失,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试用期满合格的,需与酒店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含试用期)。倘因试用期不合格或合同期内无重大过失而被辞退者,全额退还保证金。

工作时间与超时工作

员工每周工作40小时(不含用膳时间),酒店可根据营业需要,对工作作适当编排。

如有需要,酒店可要求员工做超时工作,超时工作之工时(包括法定假日)可由部门酌情安排补假,或发给加班工资。

所有员工实行一人一职制,任何人不得在外兼职。

发薪方式

员工工资每月发放一次,每月十日发上月工资(遇假期顺延)。

薪金与调整

员工工资由基本工资、考核工资加效益工资构成,岗位工资分成试用级、转正级、晋升级三类。员工试用期合格,基本工资可升到转正级,酒店每年将视业绩情况与员工

的表现进行薪金调整。工作表现突出,距上次工资调整已满半年或以上者,可获晋升工资之机会。晋升工资由部门提出,总办考核,分管副总审核,最后由总经理批准。

调职与晋升

1、酒店可根据工作的需要,对员工进行调任或提升。

2、所有员工均有被提职之机会,升职主要根据该员工本人之工作表现、业务掌握程度、品德及职位是否空缺。升职后首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工作表现符合职位要求,则由酒店正式委任该职。

3、员工升职后,若因工作不胜任该职或犯过失,酒店可视情况作出降职或免职的决定。

考评

酒店对所有员工都实行一年一考评,适用的可以与酒店续约,不合格者,予以辞退,凡辞退者,酒店不作任何补偿。

辞退、劝退

1、员工若违反酒店的有关规定或犯有过失,或不适合在酒店工作,酒店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直到劝退、辞退、除名。因严重违反酒店有关规定并造成损失者,入职培训费一律不退。

2、员工在下列情况下,酒店不得辞退:

(1)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未违反酒店各项规定的;

(2)员工因工负伤,并经劳动机构鉴定承认的;

(3)符合国家法律关于不得辞退之其它有关规定。

辞职

1、员工要求辞职,必须提前三十天(试用期提前十五天)向所在部门写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报总办审批并以总办批准日为起算天数,方可办理手续离店,否则以相应工资(未满试用期、合同期内提出辞职者,不退还培训费)。到期后两天内必须到总办办理离职手续,逾期不办理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2、在下列情况下,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提前申请。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员工身心健康的;

(2)酒店不能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员工工薪的;

(3)酒店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员工合法权益的;

(4)经酒店总经理同意,有其它正当理由的。

裁员

酒店因业务变更或其它原因而产生冗员时,酒店有权决定裁减员工人数,被裁减人员应服从酒店安排,不得提出无理要求,酒店将会提前通知有关员工本人,并按规定给予补偿金。

1、员工在酒店工作满六个月以上至十二个月者,发给半个月之本人薪金。

2、员工在酒店工作满一年以上者,按每满一年发一个月本人薪金作为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篇2:A酒店员工福利制度

某酒店员工福利制度

第一条员工与酒店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享有福利待遇。

第二条酒店福利待遇可分为:

(一)养老保险:按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酒店每月支付员工养老保险=保险基数×30%;个人每月需交纳养老保险=保险基数×6%

(二)医疗保险:执行国家医疗保险规定。

(三)失业保险:按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酒店每月支付员工失业保险=保险基数×2%;个人每月需交纳失业保险=保险基数×1%。

(四)房屋公积金:按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酒店每月支付员工房屋公积金=保险基数×12%;个人每月需交纳房屋公积金=保险基数×12%。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将各种保险和基金上交政府有关部门,并记入个人养老保险手册和个人住房基金磁卡。

第四条酒店提供的其他福利待遇:

(一)为员工免费提供午餐,并于食堂就餐。

(二)员工夏季享受酒店规定的防暑费,冬季享受酒店规定的取暖费。

(三)酒店规定的各项补贴。

第五条酒店建立文化娱乐场所和设施,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员工业余生活。

篇3:A酒店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某酒店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作息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7:30

第二条考勤管理:

(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员工出勤必须打卡。酒店总监级以上管理人员不需打卡。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含销售人员)不需打卡。司机可不每日打卡,但须专人做好出勤记录。

(二)各部门设专职考勤人员负责考勤记录,每月日以前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打卡和核实考勤记录。

(三)考勤人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违者每次罚款20元,连续三次记警告处分一次。

(四)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一经发现,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记警告处分一次。

(五)不准刁难考勤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六)私自涂改考勤记录,给予记过处分。

(七)考勤报表中应包括:部门名称、员工姓名、应出勤日、实出勤日、加班时间、请假天数、迟到、早退、旷工小时(天数)。

(八)员工不准迟到、早退。每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连续三次者记警告一次。迟到、早退2小时以内以半天旷工论处,超过2小时者以旷工一天论处。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达3小时者,按一天旷工论处。凡旷工一天者扣发当月20%的基本工资。

(九)当月累计旷工5天者,予以辞退。全年累计旷工15天者,予以开除。

(十)酒店有关部门进行职能检查、专职检查中发现有无故(无其他人证)脱岗、串岗者,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罚款20元,当月累计三次以旷工一天论处。

(十一)酒店员工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脱岗、串岗者,记嘉奖一次。

篇4:设备制造公司员工管理规定

设备制造公司员工管理规定

第一节员工招收录用

一、因公司发展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及时上报总经理,总经理同意后,由增补人员的单位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报办公室。办公室和个各部门确定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公司无适当人选调剂时,由办公室组织对外招收。

二、公司录用员工要求:公正公开公平招聘,确保为企业招到按照报销单大小贴附统计金额填写报销单递交综合部审核验证综合部审核完递交财财务会计审核完交出纳出纳呈报董事长批复出纳通知员工报销费用合适人选。

三、公司人事招聘流程先签写《员工求职登记表》、面试合格后办理入职手续签写《员工入职登记表》、寄交经理审核。

四、员工接到培训试用通知后到办公室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新招员工入职后签写《员工工资核定表》方可通知培训试用。

六、对培训试用期满者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可正式录用,签写《员工转正申请表》并由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

1、公司正式录用和聘用员工均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公司劳动合同:入职之日起签订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为1年至3年,劳动合同期满或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关系的,可续签劳动合同,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为5至10年。

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公司提出后,拒不改正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较严重的。

5、员工因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填写《辞职申请表》,由各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办公室,经同意后方可交接工作,办理有关手续。

6、员工不经公司同意,未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而擅自离职者,按有关劳动法规追究其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第二节违纪处理

一、公司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1、连续旷工三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六日者;

2、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3、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4、违抗命令或擅离职守,情节重大者。

5、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6、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字、盗用印信或涂改公司文件者;

7、因破坏、窃取、毁弃、隐藏、丢失公司的设施、资材制品及文书等行为,致使公司业务遭受损失者。

8、品行不端、行为不检、屡诫不改者。

9、偷盗公司产品和资财者。

10、打架斗殴,造成伤害者。

11、擅自离职为他人或其他公司工作者。

12、违背国家法令或公司规章情节严重者。

13、泄露本企业秘密情节严重者。

14、利用工作之便或业余时间,私自从事公司产品生产或指导同行业者。

15、玩忽职守,有具体事实情节重大者。

16、为个人利益伪造证件,冒领各项费用者。

17、工作期间因刑事处分被判刑者。

18、由于其他过失各公司决定辞退者。

第三节人事变动管理规定

一、员工调动程序

1、申请:员工调动必须由本人提前15天填写《员工调动审批表》。

2、审核:调出单位和调入单位负责人、主管领导共同签署意见后,办公室办理。未经批准的公司内任何岗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接收,不得发放工资。

3、备案:调动人员在办公室办理手续并登记备案。

二、辞职、辞退程序

1、申请:辞退员工由单位负责人填写《辞退申请表》,辞退理由必须以陕西**高低压开关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相关制度为依据;辞职由本人提前写出辞职申请书,并填写《辞职申请表》,同时提交本人《辞职申请书》。

2、离职包括辞职、辞退、劳动合同到期双方同意终止、自动离职等几类。(辞职是指员工劳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未满而自动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离职行为;辞退是指员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公司要求,或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因违背了劳动合同或公司的有关规定而被公司解聘;自动离职是指不办任何离职手续而擅自离岗的行为。)

3、公司人事主管负责与辞职员工进行谈话,了解其辞职原因以便及时对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同时负责办理员工离职手续。部门主管负责签写辞退员工的意见,在《员工辞(离)职申请审批表》的相关栏目签署意见。

4、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审批员工的辞(离)职或辞退,员工的辞(离)职或辞退提出意见,必要时报公司总经理决定、审批。

5、离职:包括辞职的提出、辞退的提出、自动离职处理意见的提出。

(1)辞职提出时间:员工辞职须提前申请。试用期满转正的员工须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试用期内须提前十五天书面申请。辞职由21辞职员工本人提出,填写《辞(离)职申请审批表》并在表中申明栏中签名,员工所在部门主管在《辞(离)职申请审批表》中签署意见后,人事主管及时了解员工的离职原因,填写人事意见后,进入审批程序。

(2)辞退的提出:根据本程序第三条第3项规定的辞退条件,对应予辞退的员工,由所在部门主管在与人事主管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填写《辞(离)职申请审批表》,并在表中签署意见、说明辞退原因后交公司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在表中签署意见后进入审批程序。自动离职人员处理意见的提出,人事部负责人对自动离职或辞职后离职手续拖而不办的员工,提出人事处理建议,以工作传签单的形式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或审批。

6、离职的审批公司副总经理审批操作层员工的离职事项,审核管理层员工的离职申请,对担负重要管理工作的骨干、掌握公司机密的管理、技术人员的离职应慎重对待,必要时提交公司领

导联席会议讨论,总经理最终决定。

(1)自动离职人员处理意见的审批副总经理审核人事部提交的处理意见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决定以何种方式进行处理,并由人事主管执行。如批准按开除处理的,需发布正式文件公布,以便办理相应手续并教育在职员工。

(2)离职手续的办理,人事主管接到审签完的员工《辞(离)职申请审批表》或公司有关开除员工的决定文件后,通知离职(被开除)员工填写《员工离职手续单》,并要求该员工按表中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3)人事主管即时办理离职员工的劳动合同解除、通知财务部办理社会保险的停交等事宜。人事主管根据情况核算其应发工资,连同《员工离职手续单》的原件交财务部计发离职员工工资。附件表格名称:1、《求职登记》2、《表员工入职登记表》3、《新员工工资核定表格》4、《员工转正审批表》5、《员工离职申请表》6、《员工离职手续单》

三、责任追究

1、未按本规定进行的人事变动,陕西**高低压开关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公司一律不予承认。

2、对相关责任人及人力资源专员进行通报批评。

3、私自招用的人员,一律予以辞退,扣罚责任人、人力资源专员。

4、私自调动的,扣罚责任人、人力资源专员当月工资的20%。

5、员工辞退、辞职超过十日未办理手续的,扣罚责任人、人力资源专员当月工资的10%,并在公司范围内予以通报。

篇5:设备制造公司员工工伤管理制度

设备制造公司员工工伤管理制度

一、为保障员工在发生工伤后获得医疗救治和职业康复,以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合同制员工(不含公司给予办理社会保险、商业保险人员)。

二、员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利益的工作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遭致意外伤害的;

5、从事维护公司利益活动的;

6、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伤害的.

7、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员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得认定为工伤:

1、因犯罪、违法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伤亡的;

2、自杀或自残的;打架斗殴导致伤亡的;

3、醉酒导致伤亡的;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四、各单位工伤事故发生后,各人力资源专员必须在24小时内填写《单位职工工伤(亡)事故报告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办公室和安全生产部门,并在7日内将所需材料报齐。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工伤材料的单位,其工伤费用全部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以工资表形式扣除。情节严重的,在公司范围内给予通报。

五、建立工伤责任界定制度。发生的工伤事故,办公室门都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鉴定,进行责任界定,以此确定公司与职工的分担比例。

六、工伤需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按受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1-12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七、员工因工受伤期间待遇

1、员工工伤医疗期间工资停发,改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为工伤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平均月工资收入,福利待遇照发。

2、需住院治疗的,交通费和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所在单位据实报销。

3、工伤医疗过程中治疗非工伤疾病时,伤病费用不能混合报销。

4、由公司指派员工陪床,陪床期间工资及福利待遇照发;由受伤员工亲属(非本公司员工)陪床的,按每天5元标准发给生活费。

八、经医疗或劳动部门认定工伤治愈,原单位应安排适当的工作,并支付工资。因伤残造成本人工资降低的,由所在单位发给降低部分70%的伤残补助。

九、因工伤所致而不能适应本公司安排的各项工作、本人又不符合公司规定的退休条件的,依据公司确认的本人实际工作年限,由公司按每年1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给退职补助金,此后公司与其本人的一切关系随即终止。

十、员工因工致残经鉴定为一至四级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出工作岗位,办理内部退休手续,每人每月发给200元退休金。

十一、公司员工因公死亡的,由公司发给1500元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员工非因工或退休死亡的,由公司发给1000元丧葬费。

十二、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因工伤残人员,退休后因旧伤复发而死亡的,按因工死亡50%的标准发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

十三、因交通事故发生的工伤,应首先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如赔偿金额低于工伤待遇标准,差额部分公司给予补齐。

十四、员工工伤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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