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金属车间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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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金属车间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3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资源综合利用公司员工在使用叉车时应注意和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

本标准适用于资源综合利用公司叉车岗位。

2?引用文件

3职责与权限

确定了叉车使用前、工作中、操作后的主要事项,检查叉车是否安全可靠。驾驶叉车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发给《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4岗位安全要求的内容

4.1?驾驶叉车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发给《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4.2?严禁酒后驾驶,行使中严禁吸烟、饮食和闲谈。

4.3?车辆启动前,应检查刹车、转向器、喇叭、照明、液压系统等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严禁带病行车。

4.4?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情况,确定无人员和障碍物后,再鸣号起步。行使时遇不良条件,应减速慢行。

4.5?叉车严禁超载或超长、超宽、超高装载。滚动物品必须绑扎牢固。当装载物料重心超出设计载荷中心距时,叉车的额定重量应按说明书的规定相应减少,

4.6?叉车严禁载人。

4.7?叉车在运行中严禁将脚搁在离合器踏板上,以免使离合器机构损坏;除叉车作业时需低速微微前进或后退外,离合器一律不允许在半分离状态的相对运动中使用。

4.8?如搬运的货物庞大,无法降低高度,影响司机视线时,车速要缓慢,必要时要有人指挥。

4.9?叉车转弯、进入车间、库房、或狭窄地段时,应减速慢行。

4.10?停车时,应将货叉平放在地面上。货叉升高后不准人员在下面停留或穿越。

4.11?严禁在叉车启动的情况下进行维修、装拆零部件。修理时应严格遵守有关机动车辆修理的安全规定。

4.12?严禁用明火作照明检查油箱的油量,在叉车周围应严格限制使用各种火源。

4.13?叉车停车库应备有消防器材。叉车司机应会使用常用的灭火器材。

4.14?叉车不得停放在纵坡大于5%的路段上。

4.15?叉车停放时应拉紧手刹车,切断电路取下电门钥匙,货叉应放在地面上。冬季要做好防冻保暖工作。

4.16?叉车不应在坡道上转弯,也不应横跨坡道运行。

4.17?车辆靠近坡道边缘、高站台或平台边缘时,必须保持以车辆一个轮胎的宽度作为离开站台或平台的最小距离。

4.18?不准拆除作为安全装置的护顶架。

4.19?下班前应有15—20分钟的清扫和检查时间,检查设备的机械和电器部分是否完好,同时做好打扫清洁工作。

4.20?详细记述当班日报(工作情况、设备运行情况及设备存在的问题或需要立即排除的故障等)。

5?记录

资源综合利用公司叉车运行记录

篇2:企业门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了解本机的性能、构造,不得操作未经检验合格和没有取得安全合格证书的门式起重机,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严格按规定进行操作。新造或移位后的门吊设备,在开始吊重前应进行试吊。

二、操作中发现电气绝缘不良、电压不稳,钢丝绳有损伤,机械运转不灵、电机设施温度超过规定等异常现象时,应及时停机修理,故障未经排除不得作业,严禁边操作边修理保养。

三、听从指挥信号,起、落钩要稳、轻、准。垂直起吊、高度以能越过障碍为度,前进后退时应防碰撞。起吊长大笨重物件时,速度要慢,物体两端须用稳定索牵拉。

四、操作中遇有短路停电,应立即将操作手柄或开关置于零位。并将货物落地。

五、风力达八级以上时应停止作业,并做好防风加固工作。

六、吊运物体运行时必须响警铃,随时注意轨道上人物情况,吊物下严禁站人。

七、严格遵守“十不吊”原则:

(一)超过负荷不吊;

(二)指挥信号不明,光线暗淡不吊,重量不明不吊;

(三)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四)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五)歪拉、斜挂不吊;

(六)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放有活动物体的不吊;

(七)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八)带棱角、块口物体尚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损或割断)不吊;

(九)埋在地下的物体未采取措施不拔吊;

(十)违章指挥不吊。

八、随时注意轨道平衡,对轨道要经常进行调平。门吊前后应装有扫轨板和反撞装置。轨道两头安设阻挡块,阻挡块应牢固,防止门吊外滑。

九、作业完毕应收紧吊钩,将手柄放在空档,并将起重锚定位,切断电源。

十、加强对设备的日常检查,特别是门吊的各联接点,认真做好设备的例行保养工作。

篇3:锅炉司炉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操作流程

现场按程序交接班→烘炉检查→冷态试验无误→炉排运转正常→闸阀灵活可靠→辅机工作正常→人手孔封闭严密→给水排污管路畅通→烟火道畅通→油类加封符合要求→先期煮炉→观察水位适当→水质符合要求→安全阀工作正常→热态试验正常→压力符合要求→炉膛炉拱清洁→前后集箱通畅→升火运行→水位检查→检查阀组关闭情况→排出空气→调节引风送风量→观察压力及水位→检查设施工作情况→正常运行→供水供气→排污→停炉→停止送煤→停鼓风→微调引风机→停止炉排运行→清除煤渣→搞好卫生做好收尾工作→现场按程序交接班。

二、烘炉前的检查

(一)在烘煮炉前,必须详细检查锅炉的各部零件。链条炉排冷态试车12h以上,冷态试车达到下列要求:

1.排片无拱起或走偏现象。

2.两侧主动炉排片与侧密封角钢的最小间隙不小于10mm。

3.主动炉排片与链轮啮合良好。

4.链排长轴两端与链排两侧板的距离在主动轴处应保持相等。

5.检查炉排片转动无卡住现象

(二)检查是否有断裂的炉排片,炉排轴是否严重弯曲。

(三)点火门开启灵活,煤闸门升降方便,上盖板应严密复盖好。

(四)炉排风道调节器节门和烟气调节门开关应灵活。

(五)老鹰铁活动容易并与炉排接触处无卡住等弊病。

(六)鼓风机、引风机、给水设备及除尘器等试转正常。

(七)人孔、手孔是否严密。

(八)炉墙是否正常,前后烟箱是否严密。

(九)蒸气管路、给水管路、排污管路是否完全畅通。

(十)省煤气是否严密,烟火通道是否完全畅通。

(十一)所有轴承箱及油箱内应充满润滑油。

三、煮炉

(一)煮炉方法

1.将两种药品(氢氧化纳和磷酸)用热水溶解后,与锅炉给水同时缓慢送入锅炉,至水位表低水位处,不要将溶液一次性投入,否则会降低煮炉效果。

2.加热升温至由空气阀或安全阀冒出蒸气时,(开始应打开此两阀)即可升降,同时冲洗水位表和压力表和压力表存水弯管。

3.在煮炉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各部分是否渗漏,受热后各部是否能自由膨胀。

4.煮炉一般需要3天。第一天升压到锅炉设计压力的15%,保压8h,然后将炉膛密闭过夜。第二天升压到设计压力的30%,试验高低水位报警器,保压8h,仍密闭过夜。第三天升压到设计压力的50%,再保压8h后,将炉膛密闭,直到锅炉逐步冷却降压。

5.待炉冷却到低于70℃即可通过排污方法将杂质排出,再用清水将锅炉内部冲洗干净。

(二)如果烘炉和煮炉同时进行应在烘炉和末期将蒸气压力升高到锅炉设计压力的50%,待冷却后清理干净,检查后做好重新点火准备。

(三)煮炉后应对锅角、集箱的所有炉管进行全面检查,如不清洁需做第二次煮炉。

(四)煮炉合格标准

1.锅炉筒体内部和集箱内无锈蚀痕迹、油垢和附着焊渣。

2.锅炉和集箱内壁上用石棉布轻擦能露出金属本色,无锈斑。

3.煮炉完毕停炉后,应将下锅筒、下集筒和省煤器集箱的入孔及手孔打开,进行内部沉积物清理、冲洗和检查,检查排污阀有否堵塞和卡死现象。

四、升火

(一)升火前应进行全面检查,而后进行给水工作,未进水前必须关闭排污阀,开启一只安全阀让锅炉内空气排出。

(二)处理的水通过省煤器缓缓注入锅炉内,给水温度不高于40℃当锅炉内水位升至水位表最低水位时停止给水,待水位稳定后,观察水位是否有下降。

(三)排污阀放水,检查是否堵塞。

(四)点火门,在炉排前端放置木材等燃料引烧,此时应开大引风机烟气调节门,增强自然通风,到燃物燃烧后调小烟气调节门,间断地开启引风机,待到燃物燃烧旺盛后,开始手工添煤,并开启鼓风机,当煤层燃烧旺盛后,可以关闭火门,从煤斗加煤,间断开动炉排,待前拱烧热,煤能正常燃烧后可以调节鼓引风量,使燃烧趋正常。

(五)速度不能太急促,初次升火从冷炉到汽压达到正常工作压力以3-4h为宜,以后升火冷炉不短于2h,热炉不短于1h。

(六)后应随时注意锅筒内水位,如超过最高水位线,(报警)须进行排污。

(七)开启的一只安全阀内冒出蒸气时,即应关闭安全阀,并冲洗水位表和压力表弯管。当汽压升到2-3个表压时,检查入孔及手孔盖是否渗漏,如有渗漏现象应立即处理。

(八)期间,应检查省煤器出水口水温,该水温应比工作压力下饱和温度低40℃。

(九)锅炉压力逐渐升高时,应注意锅炉各种件有无特殊响声,如有应立即检查,必要时应立即停炉检查,解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五、调整安全阀

安全阀应在初次升火时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一)松动重锤挂环、螺丝、里外移动重锤位置,观察压力表压力,当安全阀正好在应该开启压力时开启,此时拧紧重锤挂环、螺丝。

(二)所有安全阀经校正后不许随便乱动。

(三)在校验安全阀时,锅筒内之水位较平常水位略低,并预备在安全阀开启后能随时进水。

(四)在安全阀未校正前锅炉绝对禁止投入运行。

六、供气

当锅炉内汽压接近工作压力准备向外供气时,供气前锅内水位不宜越过正常水位,供气时炉膛内燃烧稳定。

操作步骤如下:

(一)供气时将总气阀微微开启,让微量蒸气进行暖管,时间一般不少于10min,同时将管路上的泄阀开启,泄入冷凝水。

(二)缓缓全开总气阀,同时注意锅炉各部件是否有特殊响声,如有就立即检查,必要时停炉检查。

(三)全开总气阀后,应将总气阀手轮退还半圈,以防热胀后不能转动。

(四)锅炉供气后,应再一次检查附属零件、阀门、仪表有无漏水、漏气等到情况。

七、给水

(一)给水前首先检查所有给水泵是否正常。水泵进水口至水箱的阀门,水泵排水口的阀门,操作阀门至锅炉管路之间的阀门是否开启(此时操作阀门不必开启),若没有开启应开启。

(二)锅炉给水尽可能采取连续进水,控制水泵出口阀门细水长流。

(三)开动电机,当压力表指到水泵所需要产生的压力时,开启操作阀门。

(四)停止水泵运转时,应先关操作阀门牌号,再停电机。

八、排污

(一)排污时首先将慢开快开阀(离锅炉体近的一只)全开,然后微开快开阀(排在慢开阀后面的)以便预热排污管路,待管道预热后再缓缓开大,排污完毕阀门关闭次序与上相反。

(二)如2台或2台以上锅炉使用同一排污总管,而排污管上又无逆此阀门,排污时注意:

1.禁止两台锅炉同时排污。

2.如另一台锅炉正在检修,则排污前必须将检修中的锅炉与排污管路隔断分开。

(三)排污应在低负荷高水位进行,在排污时应密切注意炉内水位,每次排污从降低锅炉水位20-50mm范围为宜。

(四)关闭排污后,应检查排污是否严密。检查方法:关闭排污阀,过一些时间后,在离开第二只排污阀的管道上用手试摸是否冷却,如不冷却则排污阀必有渗漏。

九、停炉

(一)临时故障停炉:

当锅炉遇到炉排卡住或炉排片断裂时,为了迅速解除故障,应进行临时故障停炉,其操作步骤如下:

1.关鼓风机,微开引风机。

2.停止炉排转动,清除煤闸门下的煤,迅速排除故障。

(二)暂时停炉

暂时停炉是有计划进行的工作,其操作方法如下:

1.停炉前根据用汽情况,可提前20-30min停止加煤,炉排速度减为最慢,此时应适当关小鼓风机,让煤烧尽,最后停止鼓风机。

2.锅炉冷却后,后水位要降低,因此停炉时水位稍高于正常水位。

3.停止供汽后,使汽包内压力降到零,再关断总汽阀及烟气调节器。

(三)长期停炉

当锅炉需要检修时,应长期停炉。

1.按照暂时停炉的步骤停炉。

2.待炉内水慢慢冷却到70℃以下时,方可将炉水放出,这时须将安全阀抬起,让汽包内部与大气相通。

3.为了缩短冷却时间,亦可向锅炉进入冷水,同时通过管道放出热水,但水位不应低于正常水位。

4.炉水放出后,然后开启入孔、手孔用清水冲洗水污。

(四)紧急停炉

锅炉在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紧急停炉。

1.锅炉汽压迅速上升,超过最高许可工作压力,虽经采取加强给水,减弱燃烧等降压措施,安全阀也已排汽,但汽压仍继续上升时。

2.锅炉严重缺水,水位降低到锅炉运行规程所规定的水位下极限以下时。

3.锅炉水位迅速上升,虽经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仍不能保持水位时。

4.锅炉水位迅速上升,超过运行规程所规定的水位有限时。

5.给水设备全部失效,无法向锅炉进水时。

6.水位表和安全阀全部失效时。

7.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者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时。

8.烟道中的气体发生爆炸或复燃,严重危及锅炉和司炉人员安全时。

9.锅炉受压、元件烧红、裂纹、变形、接缝严重泄露,危及安全运行时。

10.锅炉房发生火警或附近场地发生火警,有可能蔓延到锅炉房时。

(五)紧急停炉的顺序

1.先停鼓风机,后停引风机。

2.将煤闸门闸到最低点,迅速铲出煤斗内的存煤,并开点火门,清除炉排头部堆积的煤。

3.以最快的速度使炉排转动,把炉膛内的渣及煤通过排渣门全部清除掉,最后停止炉排转动。

4.打开放气阀把汽排出。

5.当锅炉发生严重缺水时应关闭总汽门,这时严禁向炉内盲目上水。

篇4:燃气锅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为了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保障人身安全,锅炉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和本规程。

1启动、升压、供汽

1.1启动前的准备工作

1.1.1内外部检查:确认锅炉本体、燃烧机、附属设备状态良好;安全附件、各阀门,仪表等作用灵活,位置正确;

1.1.2检查线路电压是否符合要求,各种开关位置是否正常,分别启动水泵、燃烧机的风机、油泵等各种辅机的运行是否正常。

1.1.3锅炉上水:打开排空阀,使水位上至正常水位(略低于中水位)。

1.2启动

1.2.1燃油燃气锅炉为程序启动,按下控制柜上的启动按钮,燃烧机风机电机进入程序启动,首先进行炉膛吹扫,时间通常为2分钟左右,然后自动点火,稳定燃烧。

1.2.2点火完毕后根据所需要的负荷调整燃烧量,锅炉投入正常运行。

1.2.3启动过程中,要严密监视水位变化情况,防止锅炉缺水事故或满水事故的发生。

1.3升压

1.3.1当汽压升到0.05—0.1Mpa时,应冲洗水位表;

1.3.2当汽压升到0.1—0.15Mpa时,应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

1.3.4当汽压升到额定工作压力时,对新安装锅炉的安全阀或检修后的安全阀都要按有关规定进行调试并铅封,对有效期内未检修的安全阀要进行排放试验。

1.4?暖管、并炉

1.4.1为防止供汽时产生水击,供汽前应进行暖管,暖管一般在蒸汽压力升到额定压力的三分之二时进行,暖管需要的时间可根据管道长度和环境温度而定。

1.4.2两台锅炉向同一蒸汽母管供汽时,必须按规定进行并炉操作。

2?正常运行

2.1水位

2.1.1锅炉水位表应有红线指示高、中、低水位,运行中不得超过最高安全水位或低于最低安全水位。

2.1.2水位表每班至少冲洗一次,运行中对水位有怀疑时,应随时冲洗检查;

2.1.3对高低水位报警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试验。

2.2汽压

压力表应有红线指示工作压力,作到灵敏可靠,存水弯管每周至少应冲洗一次。

2.3?安全阀

安全阀应铅封完好,无泄漏;每周做一次手动(或自动)排放试验,并将始启压力、开启压力、回座压及试验时间、参加人员等记入检修记录簿,以备查。

2.4排污

2.4.1按锅炉水质要求水质化验人员指导下进行,每班排污1—2次,排污时间不易过长,一般不超过10分钟。

2.4.2排污应在低负荷、低汽压、高水位时进行(最好在停炉后进行),排污时应严密监视水位的变化,并注意安全;

2.4.3多台锅炉共用一根排污总管时,禁止同时排污。

3停炉

3.1正常停炉

3.1.1锅炉正常停炉时,一般应降低锅炉运行负荷后,再按下停炉开关,锅炉则按程序自动停炉。开动水泵进水至高水位,待锅炉蒸汽压力降至0.3Mpa后进行冲洗水位表和排污操作,最后关闭主汽阀,切断控制柜电源,擦试设备,清理周围环境卫生;如需放水,水温应低于70℃后,方可进行。

3.2紧急停炉

3.2.1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1)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最低可见边缘;

(2)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然继续下降;

(3)锅炉水位超过水位表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4)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5)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6)设置在汽空间的压力表全部失效;

(7)锅炉元件损坏且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8)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9)其他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3.3.2锅炉严重缺水,采取紧急停炉时,严禁向锅内给水。

4维修保养

4.1准备工作

4.1.1在进入锅筒内部工作前,必须用强度足够的金属堵板将连接其他运行锅炉的蒸汽、给水、排污等管道全部可靠地隔开,且将锅筒(锅壳)上的人孔和手孔打开,使空气对流一定时间。

4.1.2在进入燃烧室工作前,应可靠地隔断油、气的来源且必须进行通风。

4.1.3在锅筒(锅壳)及燃烧室工作时,工作电压应不超过24伏,禁止使用明火照明。锅炉外面应有人监护。

4.2维修

4.2.1每季度维修

(1)清洗水泵入口滤网。

(2)检查水泵密封填料等。

(3)打开人孔、手孔清洗锅炉,检查锅炉内部结垢及腐蚀情况,以便确定水处理再生周期和决定是否需要化学清洗。

(4)清洗水位压力表、三通旋塞等,检查有无泄露情况。

(5)检查控制箱部分是否有线路松动,并清扫积灰。

(6)检查所有阀门是否完好,并进行清洗工作。

(7)对转动部分的机械进行一次润滑油添加或更换润滑油。

4.2.2每年维修

(1)打开前后烟箱的火门,检查密封垫片,以决定是否更换和清理。

(2)打开前烟箱时,检查燃烧器的燃烧嘴是否烧坏,以便更新。

(3)查进水和排污管道等的腐蚀情况。

(4)检查电机、电器、电路、电缆的绝缘情况。

(5)检查电气仪表箱中各仪表、按钮、压力表的正确性。

4.3保养

4.3.1干法保养

锅炉停炉后放完锅水,将内部污垢彻底清除并冲洗干净,烘干后将直径10—30mm的块状石灰(CaCO3)或无水钙(CaCl2)装于搪瓷盘内,再后定期(如一个月)检查和更换吸水剂。

4.3.2湿法保养

锅炉停炉后放完锅水,将内部污垢彻底清除并冲洗干净,然后注入净水,再将配制的碱溶液(可按每吨与氢氧化钠1Kg、磷酸盐0.1Kg、亚硫酸钠0.25Kg配制或按每吨氢氧化钠2Kg、硫酸钠5Kg配制)灌入锅炉内即可。

锅炉备用期较短的锅炉(如30天以内)可用湿法保养,而长期备用的锅炉和具有结冰期的地方,建议采用防腐保养为主。

有限公司

篇5:WNS系列燃气热水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一、锅炉点火前的检查工作

1、锅炉内部检查:详细检查锅筒、炉胆、火管、管板、封头及拉撑等受压部件是否正常,有无严重腐蚀或变形、裂纹,锅内有无水垢、杂质,锅的内部有无遗留的工具杂物等,特别是锅筒内部,在确认清理干净,锅内装置合格,并无人在炉内后,密闭人孔、手孔。

2、外部检查:除检查锅炉本体外部有无损坏,还应检查炉膛内受热面、绝热保温层是否完整无损。检查炉膛内是否有残留污垢。

3、燃烧器检查:检查燃烧器安装位置是否合理,是否便于维修,供汽管路是否畅通、严密,气压表是否正确,风机电机转向是否正确,风门开关是否灵活。负荷调节装置是否正确,点火电极、点火位置、小火位置、大火位置是否预设好。

4、锅炉附属设备检查:给水泵试运行无漏水、噪音及异常升温等现象,保持轴承箱内油位正常,冷却水畅通;水处理设备、除氧器试运转,检查锅炉给水是否达到GB1576-2008《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规定。锅炉给水要严格控制为:硬度≤0.03mmol/L,溶解氧≤0.1mg/L,PH值≥7,含油量≤2mg/L,含铁量≤0.3mg/L,悬浮物≤5mg/L。

5、锅炉测试、控制仪表检查:检查热工仪表和电器设备是否完好,其有效期限和铅封是否合格;检查压力表指针的位置,关闭压力表旋塞,在无压力时有限止钉的压力表指针应在限止钉处,无限止钉的压力表,指针距零位的数值不超过压力表规定的允许误差;检查温度表的指示是否合理;检查安全阀是否已调整到规定的始启压力,泄放管是否堵塞;检查压力控制器、温度传感器等电路畅通、动作灵敏准确。

6五大系统检查

(1)、风烟系统检查:从进风口到出烟口进行检查,看燃烧器进风口是否畅通,烟道闸门开关是否灵活,烟道有无杂物;同时转动风机,调整风机转向;锅炉房还应有足够的通风孔,通风孔应畅通。

(2)、水系统检查:将软化水注满软化池,水泵使用前一定要排出空气,调整水泵的转动方向,然后逐步打开水泵到锅炉的阀门。检查工作结束后,可向锅炉进水,进水前打开锅炉顶部的空气阀,排出锅内空气,进水速度不宜过快,进水时,要检查人孔、手孔、法兰连接处和阀门等有无泄漏,有泄漏时,应停止进水,更换填料或修理。此时,不要急于点火,应稍停一下,注意观察锅内水位,维持不变,如水位逐渐降低,应查明原因设法消除。如关闭给水阀后,锅内水位继续上升,则说明给水阀漏水,应进行修理或更换。停止给水后,还应试开排污阀放水,检查有无堵塞。

试运行前,所有的阀门都应在规定的开关位置,检查时应按规定的位置进行调整。

锅炉给水系统:空气阀开、锅炉进水阀开。

锅炉排污系统:所有排污阀关。

(3)、电气系统检查:检查供电电源是否符合额定电压,推上电源,检查电源是否符合额定电压,进配电柜是否符合额定电压。去除主回路供电,模拟点火程序,看控制回路是否正常。

(4)、燃料系统检查:先对燃气锅炉检查调压装置是否合适,球阀是否关严。供气管路上的阀门、过滤器、计量仪表是否齐全。另外燃气的浓度和热值也进行相应的检查,不宜低于极低值。检查锅炉后部防爆门的弹簧是否符合要求,烟道上的防爆门上安装的石棉板厚度不得大于3mm。检查瓦斯检测报警联锁装置是否灵敏可靠,是否投入运行状态,校对数值是否准确。瓦斯检测报警联锁装置要每班试验一次,保证灵敏可靠、指示准确。

(5)、消防系统检查:消防保压泵是否处于运行状态,压力值符合要求。消防泵处于良好备用状态,可随时启动运行。上述系统的水泵、阀门要每班进行一次检查,保持消防保压泵的良好运行和消防泵的良好备用,保证随时可投入运行。

(6)、其它检查:锅炉进水前,必须查明锅筒上的所有手孔盖均已完全严密关闭;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表应齐全并符合规程规定,要求灵敏、安全、可靠;各操作部位都要有良好的照明;操作平台、扶梯、设备应清洁,其上无杂物和垃圾堆放;要保证合格的软化水储备,给水设备、管路及其附件、支吊架等完好,所有水泵试运转10—20分钟正常;阀门都应连接齐全,管道支吊架应完整牢固;主供回水水管、补水水管道及排污管等法兰连接处应无堵板(盲板);所有阀门和旋塞都应开启灵活,关闭严密。

二、天然气气供气系统的检查

1、检查天然气一、二次阀门是否处于运行状态,燃气过滤器和气压表、计量表是否接入系统,天然气主管上的爆破片是否安装好,燃气散放管上的阀门是否处于严密关闭状态。

2、检查经燃气调压器调节后的燃气压力是否处于稳定状态,一般要求稳定在30-45Kpa(稳压阀前)范围内。

3、天然气自动监测报警仪处于运行状态,与风机和强制通风装置的联锁装置处于运行状态,并保证灵敏可靠,经检测后甲烷浓度≤0.5%,一氧化碳浓度≤0.0024%,二氧化硫浓度≤0.00025%,硫化氢浓度≤0.00066%,方可投入锅炉运行。

4、锅炉房内的强制通风设施可以保证随时启动并可靠运行。

5、锅炉房内的防爆照明设施投入运行,非防爆照明及电气设备全部不得送电或运行。

6、有易燃、易爆的物品或燃气计量器等辅助配套设施应尽可能放置在防爆间内。

7、每班对燃气户外装置及各部位阀门等进行一次检查,查看各部阀门是否处于开启状态,观察气压表读数,发现气压不正常时,应及时查找原因。

8、每隔1小时,对天然气管道进行一次检查,确认其有无漏气,一旦发现漏气要立即关闭天然气主控阀门,并在漏气处理前严禁使用明火和人员入内,以防发生爆炸和人员窒息。

9、天然气压力计量和传感装置要严格按有关安全规定,定期进行检验。

10、点火电磁阀是否灵活开关,关闭是否严密,要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或调整,非专业人员严禁私自拆检和对其的开闭时间、开度大小等进行调整。

三、单机试运行

1、水泵的试运行

(1)、在运行前必须将水泵的进水阀门打开,先行充水,然后点动试验,确定电机方向是否正确,看是否转动灵活,有无异常响声和温升不正常现象。

(2)、启动水泵,逐渐打开出水阀门,并调节到所需的工况,连续运行10分钟左右,并用钳形表测量其额定电流,看电机负荷是否正常。

2、燃烧器的试运行(由锅炉专业生产厂家进行)

(1)点火试验

A检查天然气压力是否在适应的压力范围,根据锅炉负荷容量确认设定主气压。

B点火用的燃气泄漏检查。

C不输送燃料,用点火变压器确认火花。

D转动燃烧器及二次风机,炉内充分吹扫后,确认点火燃烧器的点火状态是否稳定。测定点火燃烧器的光亮(除电流、电压外)。

(2)连动装置的动作试验

A把燃料调节板、一次挡板、二次挡板连接在中间轴上,用手动中间轴,确认连动装置的动作是否灵活。

B动作时如有不灵活现象,要调整连动装置。此外,转动时应事先涂上润滑油等。

C安装连动杆,用手动电位差表使负载从全闭至全开,确认动作平滑。

(3)主燃烧器的点火

A确认燃料足够,无泄漏。

B清洗滤网。

C配管中的阀门动作确认。此外,确认密封垫是否垫紧。

D配管中的阀门应全开,转动喷燃泵、进行配管抽气。

E炉内前吹扫30秒以上。

F点火燃烧器确认稳定。

G打开主燃料阀点火。

H着火后,确认燃料量与所定的燃料量相合,然后调节一次或二次空气,使燃烧状态稳定。

I燃烧稳定后,点火燃烧器停止。

J点火燃烧器停止后,燃烧状态仍稳定的话,停止供应燃料。

K进行20秒以上的后吹扫,然后,鼓风机、燃烧器、泵停运。

(4)自动点火以及应用最低燃烧的干燥燃烧

A自动启动鼓风机、燃烧器、喷燃泵、点火装置、电磁阀等。

B主燃料点火后,把手动电位差表设定手动最低位置。

C干燥燃烧进行1~2小时。

(5)燃料量调整

A手动电位差表打至最大值,与燃烧量相合。

B空气挡板首先因空气不足而发烟,调整过剩空气至不熄火的范围内。

(6)安全装置的动作试验及设定

A取下火焰监视器,进行断火试验,确诊警报报警。

B再次点火,进行低水位切断试验。确认燃烧器停止和警报发出(确认停止的水位)。

C设定压力比例调节器。

D压力限定开关的设定:采用自动燃烧。按锁定的锅炉压力,停止燃烧的确定动作值。

E确认燃烧器的联锁动作。

F燃烧器止动开关动作的确认:打开燃烧器铰链,确认燃烧器马达没有启动。

G各热继电器的设定。

H前吹扫和后吹扫的定时确认。

(7)空气双调整

在满足最低下限条件后,调整空气比,使过剩空气系数降至最低:

A不发烟。

B火焰没有极端偏移。

C燃烧器扩口部及其它部位没有焦碳状吸附。

D萤火不飞散。

(8)采用空燃比及各部分调整记录

A燃料量的挡板开度及通风等。

B各部设定值(喷口、火焰稳定板的位置,可调螺栓长度等)。

C空气温度、排烟温度。

D各马达负载电流。

E能自测的火焰状态以及烟囱的发烟状态等。

(9)进行提供安装使用说明书、提交附属工具、设备品、试运转报告书等。

(10)火焰形状要根据下述要领进行调整。

A火焰伸得过长:把火焰稳定板引向燃烧器侧;减少一次挡板开度。

B火焰过宽时:火焰稳定板伸向炉内侧;加大一次挡板开度。

C火焰偏时:把火焰稳定板的芯部移向火焰偏移方向。

3风机试运行

(1)、在运行前先点动试验,确定电机方向是否正确,然后启动风机,看是否转动灵活,最后逐步打开调风门。

(2)、连续运行10分钟左右,并用钳形表测量其额定电流,看电机负荷是否正常。检查有无异常响声和温升不正常现象。

4、软化器、除氧器试运行

(1)、软化器要观察再生、正洗、反洗、运行四个环节的情况,然后测量软化器出水水质,符合水质标准后将水注入软水池;至少试验二个周期。

(2)、除氧器试验时要启动锅炉给水泵,使软化水经除氧器后,测量其水质,符合除氧标准后将水充入锅炉,应至少测试2次。

四、冷态总体试车

当所有的转动设备单机试运行成功后,进行整体联合试车,联合试车又分为冷态试车和热态试车。冷态试车把所有转动设备程序启动,考核整体联合运行的统一性。

五、烘炉和煮炉

锅炉冷态总体试车后,各部件具备安全启动条件后,就可开始烘炉和煮炉,烘炉时间不少于四天,其中后二天可结合煮炉一起进行。

1、关闭人孔、手孔、主汽阀及水位表放水旋塞,将达标的软化水注入锅内,进水温度不得高于40℃,让锅内水位升至水位表2/3处,关闭给水阀门。然后开启空气阀(可用安全汽阀代替),让锅筒内空气和蒸汽有向外排出的通道。

2、开启燃烧器,使其烧小火。前两天内锅内应经常保持不起压力,如压力升高到0.1MPa,应立即将排污阀开大放水,水位下降应立即给水。

3、最后二天烘炉结合煮炉

煮炉所用的药品应配制成浓度为20%的均匀溶液,不得将固体药品直接加入锅筒中。

暂停燃烧,打开锅筒上部的空气阀把配好的药液一次注入锅筒内,关闭人孔,继续启动燃烧器燃烧。

锅炉压力升高至0.1MPa时维持24小时,然后停止燃烧让压力逐渐降低至0.06MPa以下,水温低于70℃后,开启排污阀,将炉水全部放出。

4、待锅炉冷却后,开启人孔、手孔,用清水冲洗锅筒,并进行检查,如发现仍有油污时,应按上述办法,再行煮炉,直至锅筒内没有油污为止。

六、锅炉的升火和升压

1、锅炉升火过程应缓慢进行,升火时燃烧器应开至小火状态,使炉温逐渐升高,待锅炉排烟温度高于100℃时,再将燃烧器转至大火状态。特别是冷炉点火时达到工作压力的时间要长。警告:如果升火时间短,温度增高过快,锅炉各部件受热、膨胀不均,会造成角焊缝出现裂纹等缺陷。

2、锅炉升火和升压过程中,应注意下列事项:

(1)、点火前应注意观察炉膛有没有残留的可燃气体。

(2)、燃气锅炉在每次启动前应检查可燃气体有无泄漏。

(3)、在升火过程中,为了使锅炉各部件受热均匀,可采用间断放水的方法,从锅筒底部排污阀放出一部分水,并相应补充一部分水以维持锅炉水位,这样可使锅炉本体各部分达到均匀的温度。

(4)、在升火过程中,应经常注意观察水位、水压情况,如水压上升过快,应适当放出一部分水,保持锅炉水位、水压在正常的范围内。

(5)、当锅炉内压力上升至稍大于大气压,空气阀(或安全阀)便开始挥发出少量水蒸汽,此时就可关闭空气阀。

(6)、水压升到0.05-0.1MPa时,冲洗压力表及其旋塞,冲洗时,要戴好防护手套,脸部不要正对压力表。

(7)、当升压至0.1MPa时,应校对压力表,冲洗存水弯管,防止污垢堵塞失灵。冲洗的方法是把三通旋塞转到通大气的位置,放出存水弯管中的冷凝水,待见到汽水喷出时,再转回原来位置,此时应观察压力表指针是否重新回到冲洗前的位置。同时要观察两只压力表的指示数值是否相同。

(8)、当压力升至0.08-0.1MPa时,应检查人孔、手孔、压力表,排污阀和法兰、阀门等接头是否渗漏,并进行紧固处理(热态紧固),如不能处理则停止运行。对人孔、手孔无论漏否,均要再适当拧紧螺帽,操作时应小心谨慎,不宜用力过大,严禁加长手柄。

(9)、检查、试验给水系统是否完好;打开排污阀,检查是否灵活和严密,同时也起到放出锅炉底部死水的作用。排污前应先向锅炉进水,排污时应注意观察水位使锅炉水位不低于最低安全水位;排污后应关严排污阀,并检查有无漏水现象。排污时一定要暖管。

3、安全阀的调校

(1)、安全阀的整定压力,由使用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确定工作压力,并经分管技术负责人批准。

(2)、所有安全阀经质监部门调整后禁止随便拧动调整螺栓。严禁用加重物、移动重锤、将阀芯卡死等手段来任意提高安全阀启始压力或使安全阀失效。在安全阀未校验前,锅炉绝对禁止投入运行。

(3)、在用锅炉的安全阀每年应至少校验一次。

(4)、切勿敲击安全阀上的任何部位,开启安全阀只能用阀上的提升手柄。

(5)、为防止安全阀的阀瓣与阀座粘住,应定期对安全阀做手动排放试验,每周手动试验一次,每月自动试验一次。

七、供热及并炉

1、当上述工作结束后,可与用热单位联系后,准备向用户供热。

2、供热前锅炉应处于正常水位、压力,供热时炉膛内燃烧稳定。

3、供热时应将主阀微微开启,进入微量热水进行暖管,同时将管路上的泄水阀开启,泄出冷凝水,暖管时间根据管道长度、直径,蒸汽温度等情况决定,一般不少于十分钟,暖管时应注意管道的膨胀和管道支架的情况,如发现不正常的情况应停止暖管并消除故障和缺陷。待管路已热,管路上冷凝水逐步减少后,方可全开主阀,开启时宜缓慢进行,同时应注意锅炉各部是否有特殊响声,如有应立即检查,必要时停炉检查,主阀完全开启后,应将主阀手轮退回半圈,以防热胀后不能转动。锅炉供热后,应再一次检验附属零件、阀门、仪表有无漏水等情况,工作是否正常,在燃烧工况正常下,即可达到额定出力。

八、正常运行

锅炉正常运行时,应使安全附件灵敏可靠,锅筒内水压正常、稳定,保持锅炉房的整洁,做好交接班工作,加强对各机械设备和仪表的观察。确保安全可靠,防止事故发生。司炉工应定期总结操作经验,不断提高运行水平。

1、保持炉内水系统的稳定

日常操作中,只要掌握好以下燃烧和进水的操作技能,并掌握好规律或与用热单位建立好联系,就能使水系统(温度和压力)保持稳定,防止事故发生。同时做到节约燃料,提高效率。

(1)、燃烧调整

正常燃烧时,炉膛中火焰稳定,呈白橙色,一般有轻微隆隆声,如果火焰狭窄无力或有异常声响,均表示燃烧有问题,应及时调整气量和风量。若经过调整仍无好转,则应熄火查明原因,在采取措施消除故障后重新点火。

(2)、送风量的调整

WNS系列蒸汽锅炉所选用的燃烧器均是全自动运行的,实际应用中,只需调节风门的开启度来改变送风量。

(3)、排污

排污实行定期排污,每班不少于1次。

排污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A如二台或二台以上锅炉使用同一排污总管排污时注意:禁止二台锅炉同时排污;如另一台锅炉正在检修,则排污前必须将检修中的锅炉与排污管路隔断分开。

B排污应在低负荷,满水位时进行。

C排污时具体操作如下:

定期排污方法有以下两种:

A先开启快开阀,再缓慢地稍开慢开阀,预热排污管道后再全开慢开阀,然后间断关、开快开阀进行快速排污。排污结束,先关闭慢开阀,再关闭快开阀。这种操作方法慢开阀容易磨损,排污后在两个阀门之间无积水。

B先开启慢开阀,再间断关、开快开阀,进行快速排污。排污结束,先关闭快开阀,再关闭慢开阀。这种操作方法慢开阀受到保护,当快开阀损坏时可以不停炉更换或修理,但排污后在两个阀门之间有积水,使快开阀两端压力不平衡,容易泄漏。此外,由于积水的温度低于锅水温度,在下次排污时,又不能进行暖管,因此容易产生水击。为了防止水击现象,可在排污后,稍开快开阀放尽积水后再关闭。

上述两种操作方法都可采用,其共同的要求是,先开启的阀门后关闭,后开启的阀门先关闭,重点保护先开启后关闭的阀门。否则,两个阀门均易磨损泄漏,既不经济又不安全。

定期排污应注意:锅炉高负荷时,一般不要进行排污,以免影响正常水循环,造成爆管事故。若必须进行时,要降低锅炉负荷。

排污注意事项如下:

A排污前要将锅炉水循环系统补至工作压力范围的稍高压力位。排污时要严密监视系统压力,防止因排污造成锅炉缺水。排污后管内不应再有水流动的声音,间隔一段时间后,最好再用手触摸排污阀以外的排污管道,如果感觉温度高,表明排污阀有泄漏,应查明原因后加以消除。

B本着“勤排、少排、均匀排”的原则,每班至少排污一次,在一台锅炉上同时有几根排污管时,必须对所有的排污管轮流进行排污。当多台锅炉同时使用一根排污总管,禁止同时排污,防止排污水倒流入相邻的锅炉内。

C排污要在锅炉压火后,或者低负荷时进行。

D排污操作应短促间断进行,即每次排污阀开启即关,关后再开,如此重复数次,依靠吸力使渣垢迅速向排污口汇合,然后集中排出。

2、保持三大安全附件灵敏可靠

(1)、压力表

压力表弯管每班应冲洗一次,防止堵塞。当压力表弯管冲洗后,不要立即打开上面的旋塞,避免水蒸汽直接进入压力表的弹簧管内,导致压力表损坏甚至失灵。如发现压力表损坏,应即停炉修理或更换。为了保证压力表准确性,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压力表校验后应封印。

(2)、安全阀(指带压锅炉)

应随时注意安全阀的作用是否正常。为了防止安全阀的阀芯和阀座粘住应定期拉动安全阀提升手柄,作排汽试验以校验安全阀作用。保证每周进行手动试验(试验时压力不小于所设定排放压力的75%)一次,每月进行一次自动试验。

(3)、温度表

应每年清理一次表杆的水垢。

3、保持锅炉房的整洁和锅炉干燥

(1)、保持锅炉房整洁。每班都要保持锅炉本体、各种附件和锅炉房墙壁、地面的清洁,使用的工具要放在固定位置,不准在锅炉房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保持锅炉本体的干燥

A不漏水、漏气

安全附件的汽水阀门和旋塞,人孔、手孔以及管道的法兰,要保持严密不漏。

B防止炉脚潮湿

在水位表放水旋塞下面,要装置排水管,排水管要引入下水道和水池,不要直接冲刷到钢板上和锅炉的下脚处,排污管应引到锅炉房外的安全地带。

另外,锅炉下部要保持干燥,不要浇水和积水,烟囱法兰要严密,防止漏进风。

九、锅炉的停炉

1、紧急停炉

(1)、需要紧急停炉的情况

通常情况下,当锅炉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都应紧急停炉:

A锅炉压力超过允许工作压力,采取停供燃气、加强给水等措施后,压力仍继续上升。

B锅炉严重缺水。

C锅炉严重满水,使运行压力超过常压锅炉规定值。

D不断加大锅炉给水及采取其它措施,系统仍然缺水。

E给水设备事故停机,而又无备用设备。

F所有压力表全部失效。

G所有安全阀全部失效。

H所有排污阀全部失效。

I锅炉受压元件,如锅筒、炉管等损坏,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时。

J因其它事件严重威胁锅炉房及设备安全时。

(2)、紧急停炉的操作方法

A立即对控制器进行操作使锅炉熄火,并关闭锅炉跟前的天然气控制阀,停止燃气供应。

B打开空气阀或安全阀排汽降压。

C因缺水事故停炉,严禁向锅内进水,并且不得排汽降压;如无缺水现象,可采用进水排污交替方法降温降压,要保持水位。

D如系统超压,应立即停止给水,减弱燃烧(将大火人为改变为小火),开排污阀放水。

E停炉过程中,不可使炉膛冷却速度过快,以防止烟道、受压部件和胀口等因骤冷损坏。

(3)、处理方法

需要紧急停炉的事故发生时,由于事故的性质不同可有下列不同的处理方法:

A迅速熄火处理。

紧急停炉时,首先停止燃烧机,并关闭燃气阀停止供气,要随时使锅内水位保持正常。

B迅速冷却炉水处理

紧急停炉时,如无缺水或漏水现象,可以缩短时间加速冷却,向锅炉给水、排污以降低锅内压力。炉水温度降至80℃以下时,可以放掉炉水。如锅炉严重缺水,停炉时绝对不能采用迅速冷却操作,严禁向锅内给水,否则可能发生爆炸事故。

2、正常停炉(完全停炉、检修停炉)

当锅炉需要检修或停用汽时,可采取这种方法。

(1)、锅炉遇有下列任何一种故障时,可经请示领导同意后暂时停炉检修:

A胀口、铆缝处漏泄。

B炉管、水冷壁管、受热面管损坏漏泄。

C与烟气接触的锅筒、集箱、下降管的绝热材料脱落。

D给水系统、燃烧系统、安全附件严重故障,需修复时。

(2)、暂时检修(或正常停炉)的操作方法

A按顺序停止燃烧机,关闭供气阀。

B向锅炉给水,至正常水位以上2cm,然后停止给水,降低压力。

C关闭主阀门,打开疏水阀,做到与运行锅炉水系统的可靠隔断。

E交替进行给水和放水,使炉水逐渐降温,当降至50℃时(用手在锅壳或封头上触摸时感觉不很烫手或取水测定温度),可将炉水全部放净。放水前应先开启锅炉上的空气阀或抬起安全阀。停炉降温必须保持缓慢,严禁急剧冷却以及损坏锅炉。从停炉到能进入炉内进行检修,其冷却时间一般不少于24小时。

停炉时间超过24小时,要将燃气调压站的总供气阀门关闭。

十、安全规定

1、锅炉燃烧的天气属于有爆炸危险的气体,在整个锅炉房、操作室、地下泵房、软化室、浴室及调压室周围20米范围内均属于禁火区,在此区域严禁明火,严禁吸烟,严禁拨打手机。如需在此范围内进行氧、电焊操作时,必须有经过各级审批的安全措施,并自始至终有瓦斯检查员在场进行瓦斯检查,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方可进行工作。发现瓦斯浓度报警仪报警时,其联锁的强制通风设施要立即启动运行,如联锁没有启动,则要手动立即开启强制通风设施进行通风,待浓度降至报警消除后,方可停止强制通风设施,且在此期间严禁出现明火和吸烟。

2、每班对锅炉间进行一次瓦斯测量(发现有异味随时测量),瓦斯浓度高于0.5%,要立即停炉,并将测量结果记入运行记录。

3、保证各部安装的瓦斯浓度报警仪灵敏可靠,同时保证充电时要在非防爆间进行,且不得在瓦斯容易积聚的地点进行充电工作。

4、保证瓦斯报警仪与强制通风风机联锁装置的可靠联锁,一经发现联锁装置不起作用,要立即修复。

5、瓦斯报警仪与风机及燃气关断阀的联锁装置要每周试验一次,保证在瓦斯超限的情况下可靠切断燃气供应和锅炉燃烧。

6、锅炉运行期间,要将锅炉房所有窗户置于全开状态,保证良好通风。

7、严格执行《燃气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司炉工岗位责任制》、《司炉工交接班制》、《燃气热水锅炉操作规程》、《机电巡回检查制》等有关规定。

8、锅炉运行期间要保证锅炉超压联锁、熄火保护、自动点火等安全保护装置灵敏可靠。一旦有安全保护装置失灵要立即停止锅炉运行。

9、锅炉运行期间锅炉水质必须达到锅炉水质标准(蒸汽锅炉给水残余硬度小于或等于0.03mmol/L,热水锅炉给水残余硬度小于或等于0.6mmol/L)。

10、运行期间每8小时排污一次(排污要参照锅炉碱度进行,不得大于14mmol/L),每周进行一次安全阀手动试验,每月进行一次安全阀自动试验;每周冲洗一次压力表。

11、锅炉运行期间要保证燃气管道及锅炉和烟囱上的防爆装置投入运行状态,煤气散放管上的阀门处于关闭状态。

12、锅炉点火前要对炉膛及燃气管道进行吹扫,并保证煤气管道试压、稳压合格。

13、当发现燃气压力不稳定、有水击声或燃烧机不好点火时,要打开燃气管道上的所有泄水阀门进行一次泄水,泄水管要接至室外不易积聚瓦斯,风流畅通的安全地点。

14、锅炉冷凝水管上严禁加装阀门,并保证进行可靠水封。

15、锅炉房要悬挂“锅炉重地,严禁烟火”“严禁吸烟”和“禁用手机”等警示标志牌。

16、锅炉智能自动控制器或测量仪表的初级探头上均不得洒水并注意防尘,非专业人员不得进行检修,任何人不得对其内部线路进行私自改造,必须由锅炉厂家专业人员进行维护保养。

17、严格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锅炉房内,经批准进入的人员禁止携带烟火、手机,并告知和要求其执行安全规定,同时实行要害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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