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企业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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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企业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3

1.锅炉运行人员必须遵守锅炉运行操作规程。无操作合格证者严禁独立操作。

2.工作前应认真检查锅炉设备、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计、给水系统、引、进风系统、排污等部位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并严格执行锅炉运行规程。司炉工在点火前必须按《规程》规定做好一切准备工作。

3.锅炉运行时,当班人员应有明确的分工。

4.锅炉运行中,应密切监视水位计、压力表和各种仪表参数。必须按《规程》检查各种安全附件和水、汽、煤、风及排污系统。

5.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①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计的下部可见边缘。

②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③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④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⑤水位计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⑥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⑦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

⑧其他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6.锅炉运行中,司炉工应做到勤看火、勤检查、勤分析、勤联系、勤调整。做到安全、经济、稳定地运行。

7.锅炉停止运行时,在压力尚未降到零位以前司炉人员不准离开岗位。

8.锅炉房内不准烘烤衣物,堆放杂物,不得带领无关人员进入锅炉房内。

篇2:工贸企业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1起步前应检查各部件技术状况,必须观察车辆周围、通道,有无障碍物和行人。

2货叉应离地面高度200?300毫米。两叉车同行时,前后应保持在3米以上距离。

3转弯、后退、通过狭窄通道、不平路面、交叉路口和接近货物时,应减速慢行。进出库门和转弯时,要鸣喇叭。

4禁止货叉载人行驶和升降,禁止超载叉运货物:禁止单叉作业和使用货叉顶货拉货:禁止在货叉未完全退出货物底部时上升货叉,非紧急情况,禁止使用紧急制动,禁止急转弯,防止货物抛出。

5在插取易碎物品、贵重物品或重心不稳定的货物时,应用安全绳加固,必要时应有专人引导、指挥。

6在厂房内行驶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在厂内道路上行驶时,空车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载货时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7下坡时禁止熄火滑行。

8货物高度不得超过驾驶员视线:当物体挡住视线时,应倒开叉车。

9禁止高速装卸货物。放下货物时,门架应缓慢前倾:禁止利用惯性流放货物。在装卸时,必须使用制动器制动。

10叉车作业中发现异响和异状、异味时应立即停车检查,车辆不得带病作业。

11驾驶员离开时,应先熄火,并取走车钥匙。

12工作结束,应检查车辆,放回原位。

篇3:工贸企业叉车操作员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车辆

1.1叉车作业前后,应检查外观,加注燃料、润滑油和冷却水。

1.2检查起动、运转及制动性能。

1.3检查灯光、音响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1.4叉车运转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1.5叉车运行后还应检查外泄漏情况并及时更换密封件。

1.6电瓶叉车除应检查以上内容外,还应按电瓶车的有关检查内容,对电瓶叉车的电路进行检查。

2.起步

2.1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防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2.2气压式制动的车辆,制动气压表读数必须达到规定值方可起步。

2.3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

2.4起步必须缓慢平稳起步。

3.行驶

3.1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0?400mm,门架须后倾。

3.2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太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阻物刮碰。载物行驶时,如货叉升得太高,还会增加叉车总体重心高度,影响叉车的稳定性。

3.3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3.4转弯时,如附近有行人或车辆,应先出信号,并禁止高速急转弯。高速急转弯会导致车辆失去横向稳定而倾翻。

3.5内燃叉车在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

3.6非特殊情况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

3.7载物行驶在超过7°和用高于一档的速度上下坡时,非特殊情况不得使用制动器。

3.8叉车在运行时要遵守厂内交通规则,必须与前面的车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9叉车运行时,载荷必须处于不防碍行驶的最低位置,门架要适当后倾。除堆垛或装车时,不得升高载荷。在搬运庞大物件时,物件挡住驾驶员的视线,此时应倒开叉车。

3.10叉车由后轮控制转向,所以必须时刻注意车后的摆幅,避免初学者驾驶时经常出现的转弯过急现象。

3.11禁止在坡道上转弯,也不应横跨坡道行驶。

4装卸

4.1叉载物品时,应按需调整两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物架,叉载的重量应符合载荷中心曲线标志牌的规定。

4.2载物高度不得遮挡架驶员的视线。

4.3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4.4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垫木,以免碾压物绷起伤人。

4.5用货叉叉货时,货叉应尽可能深地叉入载荷下面,还要注意货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货物或物件。应采用最小的门架后倾来稳定载荷,以免载荷后向后滑动。放下载荷时可使门架少量前倾,以便于安放载荷和抽出货叉。

4.6禁止高速叉取货物和用叉头向坚硬物体碰撞。

4.7叉车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叉车上。

4.8叉车叉物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4.9禁止用货叉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以免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4.10不准用制动惯性溜放物品。

4.11不准在码头岸边直接叉装船上货物。

4.12禁止使用单叉作业。

4.13禁止超载作业。

篇4:工贸企业叉车驾驭员安全操作规程

1、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准单独操作。

2、出车前应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液压系统等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严禁带病出车。

3、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准吸烟饮食闲谈。

4、车辆不准超载使用。铲工件时铲件升起高度不得超过全车高度的2/3运行时铲件离地不得大于0.5m吊杆必须向后倾斜101.5°。

5、当铲车的铲斗往汽车上卸物件时必须将铲斗上升到距车箱0.7m然后缓慢移动并将大架向前倾斜3°才可卸物件。

6、禁止铲埋在地下的物件或用铲齿拨移物件。

7、不准超载使用车辆所运部件要装牢固以免在行驶中滑落在运大部件或精密部件时要低速行驶防止发生事故。

8、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号起步。行驶中如遇不良条件应减速慢行在厂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

9、工作完毕后将车停在指定的地点熄灭发动机将铲斗放下切断发动机电源电瓶铲车必须拉掉电闸。

篇5:工贸企业车用气瓶安全操作规程

一、气瓶充装控制

1、坚持将车用气瓶充装分生产过程监控、充装前检查、充装过程控制、充装后复检四大环节。

2、生产过程“六不放过”

(1)站区工艺管道漏气;

(2)天然气压缩机有故障;

(3)脱水装置不能正常工作;

(4)天然气含水量和含硫量偏高;

(5)储气罐存在故障;

(6)天然气过滤器过滤不净。

3、气瓶“八不充装”

(1)附件损坏、不全或不符合规定;

(2)超过检验期限;

(3)外观存在明显损伤或异常,需进一步检验;

(4)瓶内无剩余压力;

(5)钢印标记颜色标记不符合规定,对瓶内介质未确认;

(6)气瓶首次充装或定期检验后的首次充装未经置换或抽真空处理;

(7)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

(8)与气瓶相连的天然气管线或阀门有泄漏。

4、充装“六停止”

(1)瓶体泄漏;

(2)管道、阀门漏气;

(3)加气机出现泄漏等故障;

(4)气瓶压力达到规定值;

(5)加气枪头0型圈破裂、漏气;

(6)气瓶内有异响。

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1、天然气压缩机、脱水装置、过滤器、储气罐能否正常运转。

2、脱水装置定期进行再生,定期用水份仪测试天然气含水量满足国家规范要求。

3、定期拆开过滤器清洗或更换滤心。

4、定期对储气罐进行排污,确保气质清洁。

三、气瓶充装前的安全检查

1、气瓶上钢印或铭牌清晰,国家定点厂家生产,新瓶或已经检验的钢瓶不合格的不许充装。

2、气瓶附件齐全完好,支架固定牢固,管线和阀门不松动、不漏气。

3、新瓶第一次加气或定期检验后第一次加气,必须进行氮气置换或抽真空处理,此项工作由各改装厂负责完成,要有文字记录和人员签名。

4、加气前汽车必须熄火,且不允许开车灯、电台等电器装置。

四、气瓶充装过程中的质量保证:

1、必须保证加气机的计量精度,在国家相应标准和规范颁布以后,应请技术监督部门定期进行校验。

2、加气时应严格遵照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

3、控制气瓶压力不超过允许值20“叩。

4、出现泄漏时应立即停止加气。

五、气瓶充装后安全检查

1、检查充装后是否有漏气等异常现象,如有漏气应及时到指定地点进行处

理。

2、查充装后气瓶是否超压。

3、对于首次加气车辆,应严格执行首次充装规定,加气后进行一次详细彻底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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