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储配库安全操作规程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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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石油气储配库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3

⒈操作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库区内非本站人员,禁止入内。因工作需要进入,必须经批准办理登记手续。

⒉站内严禁烟火,禁止携带火柴、打火机及其它火种,禁止穿带铁掌、铁钉鞋和化纤服进入工作区,不准用铁器敲击阀门。

⒊操作人员应穿戴好劳保用品,从事充气、检修和残液回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服。

⒋烃泵等设备启动前应巡视、检查系统各部位有否异常,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等安全附件、装置是否符合要求,储罐、管道接头、阀门处有否泄漏,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投入运转。

⒌残液必须密闭回收,不得随意倾倒,严格执行“钢瓶倒残技术操作规程”。

⒍使用钢制工具时,要涂上黄油,拆修零件要轻拿轻放,避免引起火花。

⒎站内禁止使用明火。必须动火时,应按规定办理申请手续,经有关部门同意,采取安全措施后,在安全人员监护下实施。

⒏机动车辆进入库区要戴好防火罩;槽车要提起接地链条;拖拉机、电瓶车不准进库。

卸气、灌气时,罐车周围10米内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此时除罐车外,其它车辆不准进站。

⒐储配库不得堆放易燃物品,不得私装电气设施及线路。

⒑要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检修时,首先打开窗户通风,严重漏气检修时应戴防毒面具。

⒒各种安全附件、测量仪表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期校验,保证性能良好,并保持铅封和校验标签完好。

库内设备、储罐、管道、避雷装置要防静电接地良好,每年应测试接地电阻一次,电阻值必须小于10欧姆;压力表、温度计、真空表、衡器每半年校验一次;安全阀每年校验一次。

⒓日常运行中,每周应用肥皂水进行管路漏气检查,所检查的漏气处应立即处理。

⒔库内要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做到人人掌握正确的灭火方法,并指定专人保养维护。消防水系统应保持完备状态,并每月检查一次。

⒕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并认真做好记录。

篇2:液化石油气充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⒈气瓶充装前应按规定设专人检查,未经检查不准充气。

⒉各种充装的气瓶必须在定期检查周期内方能充装。

⒊新气瓶首次投用或检验后需充装的气瓶,必须经置换和抽净瓶内的空气,严禁直接充气。

⒋气瓶在首次充装前,在瓶体上应有总重量的明显标志。

⒌气瓶允许充装量应符合设计规定。

⒍气瓶充装后,必须进行充装重量复验,允许差额应小于0.5千克,严禁过量充装。

⒎发现超重和漏气气瓶严禁出站,并及时倒空修复。搬运和装卸气瓶时,要轻搬轻卸,严禁拖拉碰撞。

⒏在充装过程中,应对气瓶进行检漏,并严格执行自检、互检和复检的“三检制”。

⒐灌装接头处要设置静电接地线。充装接头和称重衡器,应加强日常维修,定期进行校验,保证有可靠的气密性和准确性。

⒑凡出现雷雨天气、附近有火情、容器液压异常、气体泄漏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必须停止充装、装卸工作。

⒒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禁止充装:

⑴漆色、字样与所充装气体不符合规定的,或漆色、字样脱落,不易识别气瓶种类的;

⑵安全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

⑶未表明装过何种气体或瓶内没有余压的;

⑷检验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的;

⑸超过校验期限的;

⑹瓶体经外观检查有缺陷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

⑺首次充装,预先未经置换和抽真空的。

⒓认真填写充装记录,其内容应包括:钢瓶编号、容积、实际充装量、充装者和复验者姓名或代号、充装日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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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对新用的钢瓶必须认真检查。新灌气瓶在首次使用之前,应进行宏观(包括嗅觉)检查,并采用涂刷肥皂水的方法检查瓶体以及角阀、减压阀、胶管等接口部位是否有漏器气。液化石油气中含有少量的硫化物,具有刺鼻气味。钢瓶一旦漏气,会很快刺激嗅觉,此时应迅速打开窗通风换气,并与周围的火源隔离,然后查明漏气的部位和原因,采取对策,予以消除。

2.钢瓶在使用时应有人看管,特别是用小火或瓶内气体即将用完,以及烧开水、做稀饭时,更不能离人。因为小火容易被风吹灭;当一瓶气接近用完时,火焰会很快变小而熄灭;当沸水或饭汤溢出时更容易将火浇灭。此时虽然火已经熄灭,但炉具继续向外供气,很容易造成熏人或火灾事故。一旦发现火焰自行熄灭,应立即关闭瓶阀断绝气源,并迅速打开门窗通风换气,待经过一段时间确认是室内已无液化石油气积存时,方可重新点燃使用。

3.钢瓶位置不要靠近热源。在正常情况下,一只YSP-10型钢瓶的气化量可达0.5㎡/h,而一只YZ-9型炉具同时点燃两个火眼时,实际耗气量仅0.18㎡/h,所以,在常温下满足钢瓶内气化所需要的热量是足够的。钢瓶距离炉具应不小于1m,更无须利用其他热源(如暖气片、火炉、火墙等)来加热。即使在瓶内积存的残液较多,炉具点不着火的情况下,也绝不可采用火烤或热水烫瓶底等加热方法来强制气化。

4.使用液化石油气的房屋应注意通风换气。一般家庭用户使用液化石油气日耗量约0.5㎏,相应耗用空气量为89㎡以上,随着室内空气中氧气的大量消耗,二氧化碳和水蒸汽不断增加,会使人感到不舒适,特别在冬季,还可能发生窒息,因此,应注意室内外通风透气。

5.钢瓶必须直立使用。如果将钢瓶卧放或倒置,瓶内液态石油气未经气化即直接通过减压器(未经减压作用)流向炉具。当液态石油气从炉具喷出变为气体时,体积迅速膨胀250倍,相当于将炉具的喷嘴面积突然扩大250倍,致使火焰窜得很高,根本无法使用,甚至因此而引起火灾。

6.点火方法。正确的点火方法是“火等气”,即先拧开钢瓶角阀和减压器上的开关,再划着火柴,并移近火眼,然后用另一只手稍微拧开炉具上的开关进行点火。这样可使少量液化石油气与空气中的氧气一边互相扩散混合,一边发生燃烧,因而燃烧速度缓慢。(自动点火的无需此举)。

7.火焰调节。液化石油气正常燃烧时的火焰应呈蓝色,内外两层火焰应清晰可见,而且紧贴火孔燃烧。如果在燃烧时出现红黄色火焰或冒黑烟,说明内空气不足,燃烧不完全,此时烟气中含有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等以后害气体物质,会污染空气,影响人体健康。因此,应适当调节炉具的调风板,加大空气的供给量,使火焰逐渐变短,直至达到完全燃烧;如果火焰发紫,且火焰不稳定,甚至发生脱火现象,说明空气量过大,此时需要关小炉具的调风板,减少空气的供给量,直至达到完全燃烧。

8.消防措施。液化石油气在使用中一旦发生火警,必须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将火扑灭。首先要切断火源。如果是胶管或炉具漏气起火,应迅速关闭钢瓶角阀,火焰即可自行熄灭。如果是减压器或角阀漏气起火,可用湿毛巾或湿被将着火点盖严,使之与空气隔绝,待火焰熄灭后迅速将钢瓶移至安全地点进行前面检查,对症处理。

篇4:液化石油气站钢瓶运输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运瓶汽车要专人驾驶和专人押运,车槽内应辅设胶板,钢瓶不得泄漏。驾驶员和押运员要有处理紧急事故和排除故障的能力,并持有效资质证件方可上岗。

第二条装车后,驾驶员必须检查钢瓶放置是否合乎规定,车槽是否关好。

第三条钢瓶要有两条防护胶圈,严禁双层码放或卧放,要妥善固定,防止碰撞。

第四条中途发现有漏气瓶时,处理不了要放在车槽后面,不得靠近驾驶室。

第五条运瓶汽车在运输途中不准停车,特殊情况,驾驶员不得远离,处理不了时及时与有关部门或交通警察联系。

第六条运瓶车严禁携带其它物品。

第七条运瓶车进出站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km/h。

第八条运瓶车途中行驶速度不得超过40km/h,注意安全行车。

第九条做好日常维护,注意及时清理垃圾和污物,保持清洁畅通。

篇5:液化石油气钢瓶倒残操作规程

1.将钢瓶角阀与倒残回收软管连接牢固,打开残液罐气、液相阀门,开启角阀和倒残工艺管线的气相阀门,关闭倒残工艺管线的液相阀;

2.按液化石油气压缩机操作规程启动压缩机,将气态液化石油气由残液罐抽出,经压缩机加压后进入钢瓶。当钢瓶内压力大于残液罐中的压力后(一般升高0.2-0.4MPa)关闭倒残工艺管线的气相阀,同时停止压缩机运转;

3.使用钢瓶倒残架,翻转钢瓶,使钢瓶嘴向下,开启倒残工艺管线的液相阀,钢瓶内残液经液相管流入残液罐;

4.当残液回收完毕,关闭倒残工艺管线液相阀、钢瓶角阀,拆除倒残回收软管,关闭倒残工艺管线及残液罐的所有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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