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燃吊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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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燃吊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3

一、熟悉铁路运行有关安全作业规定,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工作。

二、起重物件时必须进行试吊,试吊重物离地距离为10厘米,待一切正常后再起吊。

三、吊运材料至轨道一旁临时存放时,距路轨外侧不得少于1.5米。

四、装车时首先要检查车厢内有无人员。操作者不准站在车厢内校正物体位置,确需矫正时要用牵引绳进行,以防挤伤。

五、装卸车皮时,应将制动闸拉好,防止溜车。作业结束将闸放开关好车门。

六、除遵守上述规程外,还必须遵守《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规定的内容。

篇2:内燃机履带吊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内燃机履带吊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要求。本规程适用于内燃机履带吊司机安全技术操作。

2.安全技术操作要求。

2.1履带吊只限厂内使用,司机必须持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签发特种作业证。而且必须经厂内司机安全技术和起重机械安全技术两项培训和考核,并严格遵守厂内交通管理规则和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2.2作业前

2.2.1必须检查各操作系统是否正常,机械传动机构,制动器,信号系统,安全装置等必须齐全和灵敏可靠,严禁机件带病运行。

2.2.2应空载运行起重机各机构,确认正常,方可作业。

2.2.3检查钢丝绳,滑轮,吊钩是否完好无损。

2.3作业中

2.3.1起重作业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驾驶室,司机与起重挂钩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指挥。

2.3.2起吊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手势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但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止信号都必须停车。

2.3.3起重作业时,不准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起重臂杆和吊物下严禁有人站立,工作和通行。装卸车时,吊物不得越过汽车驾驶室,如必须越过时,驾驶室内不准停留任何人员。

2.3.4起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0mm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的有效性,确认正常后,方可继续作业。

2.3.5不准吊拔埋入地下情况不明的物件,车在电路周围作业时,应与带电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2.3.6履带吊行驶前,必须先查明地面基础及各种管系,电缆的分布情况,必要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履带吊不得在斜坡上横向行驶,更不准朝坡下转动起重臂。行驶路线与沟边应保持适当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m)。在回填土、砂路面行驶必须放宽距离防止压沉。

2.3.7吊装物件短距离行驶时,起重臂杆和重物件须在起重机的正前方,并将起重物件用绳索拉住,缓慢行驶。行驶时,物件离地面不得超过0.5m。物件重量不允许超过额定起重量的2/3。严禁在斜坡地带吊重物回转起重臂杆,防止失去重心而造成倾翻。

2.3.8空载运行时,回转盘,动臂杆等须制动住,以防摆动和自行下落。下坡路行驶时,不准空档滑行,以防失去控制而造成事故,转弯不得过急,如转弯半径很小,应分次转弯,以防翻车。

2.4作业后

2.4.1应将吊钩升起,臂杆停放40°-60°之间,如遇大风,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用制动器控住。

2.4.2操纵杆放到空档位置。寒冬季节下班时应将水箱内的存水放光,防止冻裂。

2.4.3维护保养设备,关闭门窗。

篇3:塔吊起重机顶升拆卸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顶升前必须组成作业班组,确定合格人员担任指挥,技术主管,操纵司机,电盘监管电工,液压系统监管,紧固件操作工,安全员。非操作人员不得在套架操作台上。操作人员必须装备、工具齐全,配予工具袋。必须先行向所有作业人员详细叙述作业方案,使各人明确职责,了解全过程。

2、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的动力、泄漏情况、油位;调整好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间隙,放松电缆,检查有关爬爪、新加标准节、原有紧固销件状况。根据技术资料要求,确定作业方案。

3、顶升前,将回转部分制动住,项升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顶升配重及其位置,使长臂和平衡配重在液压顶起起作用下处于平衡状态。4、顶升作业,只准一人指挥,操作室中只准专人操作。从拆除第一个紧固销或紧固螺栓起,即宣进入不稳定状况,必须完成全过程方许停止。如作业中遇到障碍和困难,必须立即重新安装原先所拆除的紧固件,然后改变次序,先行排除困难点,方可继续顶升作业。

5、风力到四级以上,不得进行顶升拆卸作业,为风力突然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重新加固塔身套架。顶升超出自由度时,应加装附墙杆后才可顶升作业。

6、项升时液压系统使用最大压力为160Kg/cm2,,在最大压力下持续工作不准超过3分钟。

7、项升完毕后,各个连接销,螺栓必须安装完备。项升横梁应离开爬爪,回到原放位置,切断顶升液压机构电源。

篇4:塔吊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1、塔吊司机应受过专业训练,按有关部门规定进行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要求其了解操作塔吊的工作原理,熟悉该机械的构造、各安全装置的作用及其调整方法,掌握该机械各项性能的操作方法及维修保养技术。

2、塔吊必须有持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非司机人员不得操作,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司机酒后及患病时,不得进行操作。

3、作业前应检查轨道,应平直无沉陷,轨道螺栓无松动,排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并向上固定好,重点检查各转动机构应正常,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4、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5、起吊前应进行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器、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6、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7、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户打开,注意指挥信号,驾驶室内应有防火防触电安全措施。

8、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超荷载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9、起吊重物时绑扎应平稳、牢固,不准斜拉斜吊物品,不准抽吊交错挤压物品,不准起吊埋在土里或冻粘在地上的物品,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料和物件必须用帛笼或钢丝绳绑固后方可起吊。

10、雨天起吊,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11、有物品悬挂在空中时,司机与起重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12、多机作业时,应注意保持各机的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所悬挂重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13、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雷雨天应停止作业。

14、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部,吊钩、小车应移到吊臂根部,臂杆不应过高,应顺向风源,放松回转制动器,卡紧轨钳,切断电源。

15、司机必须认真做好起重机的使用、维修、保养和交接班的记录工作,定期对机械进行维修保养,做好设备“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

篇5:轮胎式集装箱龙门吊起重机安全操作标准

1.适用范围

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本标准还规定了轮胎式集装箱龙门吊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持有轮胎式集装箱龙门吊起重机操作证的司机,按设备使用说明和操作手册的要求、正确使用和操作设备。

2.作业前应做到:

2.1上车前应认真检查作业周围的环境,清除大车行走路线上的障碍物,将轮胎前后的防爬楔块放到楔块架上,松开防风系缆;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一般3-4齿着地为正常,如5齿着地则需充气)。

2.2检查各传动机构、小车拖缆、小车轨道,清除小车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小车锚定,移走防爬楔块。扶梯、走道、平台上不得留有杂物。

2.3检查并补充水箱水量和机油、柴油箱的油量,检查各仪表、仪器、通讯设备的状况;检查各操纵杆的手柄是否在零位。

2.4夜间作业应开启机上照明灯,保持工作场地照明良好。

2.5空载试车

2.5.1起动和检查柴油发动机-发电机组,检查各仪表是否正常,运转正常后即收起机房侧人行平台。

2.5.2分别检查起升、大车、小车、吊具等机构的动作及限位开关、减速区域是否正常,各警报系统及信号指示灯等各部分是否有效;检查钢丝绳是否有断丝,断股或跳槽现象。

2.6重载试车

当起吊第一只集装箱时应慢速起吊,并试验起升和下降时的制动是否可靠。

3.作业中应做到:

3.1集中思想,认真操作。确认旋锁开闭指示灯的状态,眼随吊架、箱位,余光了望,起升平稳,落架准确,堆箱整齐。

3.2作业中司机不得擅自离机,严禁边作业边修理保养,无关人员未经允许禁止上机。

3.3坚持“六不吊”:超负荷不吊;关下有人不吊;指令不明不吊;关不正、不牢不吊;视线不清不吊;未经确认不吊。

3.4吊箱时要做好引关动作,起吊箱子50公分内停顿一下,确认箱子与平板、旋锁与箱子完全脱开后方可加速起升。

3.5吊箱作业时,如发现集装箱变形等情况,必须及时向有关人员反映汇报,落实相应措施。

3.6小车第一次进入箱位时,要作探路操作,将吊具升到足够高度,低速进入箱区,并确认两旁箱子堆放是否整齐,防止吊具与旁边箱子发生擦碰。

3.7作业中空载等关,吊具不得低于三只集装箱高度,禁止重关等车。

3.8禁止吊具载人和吊箱载人,特殊情况需要载人须经设备管理部门、安全部门及有关领导认可。严禁吊具或吊箱从集卡驾驶室上空越过。吊具或吊箱越过物体或集装箱时应保持一定的距离。

3.9严禁超负荷作业和用吊具斜拉重物。

3.10二台机械相邻作业时,机械之间应保持一定的间距。

3.11无大车顶升装置的轮胎吊,大车转向必须在指定铁板上进行,禁止在水泥地上转向。大车行走时严禁扶梯上站人。

3.12在大车行走前,小车应开到集卡通道上方,吊具起升到高于所在箱区最高层之上,看清轨道上有无障碍物,确认大车部位与其他车辆等不会擦碰后方可行车起步,起步时速度不宜过高。若长距离行走大车(一个标箱及以上),小车还必须开到另一侧,观察轨道及附近有无障碍物,确认安全后回到集卡通道上方。

3.13大车行走必须鸣响警笛,看清轨道上有无障碍物,注意吊具高度,缓步行走;大车行走偏离轨道时,及时进行纠偏,连续或点动纠偏时间不得超过15秒。

3.14大车不准跟在集卡后面行驶,不准重载跨箱位行走。

3.15作业时,不得依靠限位开关来控制小车、起升动作,必须依靠操作指令来控制。

3.16机械运行中,细心观察设备和仪表工作情况,发现机械有异响、异声、异味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如需抢修,应切断电源,手柄归零。待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作业。

3.17作业中,应定时对机械运行进行检查,严禁带故障作业。

3.18大风期间,如风速超过20米/秒时,应停止作业,将大车开回到规定位置塞上防爬楔,超过25米/秒时应切断电源。

3.19需要加油车来加油时,大车必需开到箱区两侧位置,小车开到靠近机房侧,并使龙门吊处于熄火状态。司机应对附近的龙门吊进行观察,防止其他龙门吊与油罐车相撞,必要时叫协管员进行监护;不准在发动机运转时添加燃油。

3.20发生异常情况或故障,应立即停机,及时将情况(吊机编号、故障症状、龙门吊所在位置)报与值班长。

3.21雨、雾、雪以及结冰天气,大车、小车易打滑。大车应缓步行走,小车应先空载来回移动试车。

4.作业后应做到:

4.1把大车、小车停到规定位置,将吊具起升到最高位,并收缩到20尺寸。

4.2把各操作手柄放到零位,切断主控电源,熄灭发动机,切断电瓶电源。

4.3按规定对设备进行例行保养。打扫好司机室卫生,关掉空调、关好门窗。

4.4大车塞上防爬楔块,小车打好锚定,大风、台风期间按《抗台防台条例》做好其它防范措施。

5.司机离机时,关好门窗,检查室外各个控制柜门,填写好运行日志,执行交接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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