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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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3

一、一般要求:

1、塔式起重机的管理、使用、保养、维修必须严格遵守说明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

2、司机必须责任心强、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经过培训,了解设备构造和工作原理,保养规则,安全规则,经考试合格后发给操作证。在没有拿到操作证之前,不准单独操作,有证者必须在一旁监护。

3、司机调往没开过的塔机时,必须熟读该机的使用说明书,掌握本塔性能,操作适应后才方可单独操作,不许蛮干、冒险作业。

4、司机必须按规定对塔机做好保养和检查工作,在日常的保养维护中司机应认真执行“十字”作业法,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5、司机必须认真及时填写履历书中要求的各项,不许漏填误填。

6、司机在酒后或患有疾病时,不准上岗作业。

7、司机和起重工不准穿拖鞋、高跟鞋、易滑鞋上塔。

8、新购安装、大修后或转移工地重新安装的塔机,使用前均需经过专职安检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9、塔机在夜间工作时,施工现场必须有良好的照明。

10.领用的油料必须妥善保存,不得使砂石、泥土混入。

二、操作前

1、检查轨道上有无障碍物是否平直,有无沉陷地段,行走限位碰杆是否移位,止档木是否牢固,接地线是否脱落,确保塔机安全行车。

2、检查塔机有无漏电,行走式塔上机操作前应将轨钳全部打开挂好。

3、检查各传动机构的安全和润滑情况,各部螺栓是否紧固。主要焊缝有无裂纹和开焊。

4、检查制动器安全限位装置是否可可靠,是否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5、每次大风、雨天气后,要首先检查各配电箱及集电环绝缘情况,确认无问题后,方可送电。

6、检查钢丝绳磨损情况,根据钢丝绳报废标准确定,能否继续使用,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卷筒上最少保留三圈以上钢丝绳。

7、检查附着装置与塔身、墙体的连接是否可靠。

8、检查电压表是否达到380V的标准,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去时+5%。

9、检查吊钩、各部滑轮、滚轮转动是否灵活,有无卡塞现象。

10、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工作开展前经全面检查,试运转,确认各部完全正常时,方可操作。

三、操作中

1、起重量必须严格遵守制造厂“起重机性能表”中规定,不得超载。

2、有快、慢速档的塔机,司机必须弄清起升速度与重量的关系,正确操作,慢就位。

3、各低速档仅为动作初始和就位时使用,使用时间不可过长,以免烧毁电机。

4、司机在工作中严格按有证信号工发出的口令或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楚或指挥错误将引起事故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严禁无证指挥操作。

5、回转制动仅为吊物就位锁车之用,不得用于刹车。

6、严禁利用起重吊钩升降人员。

7、操作控制手柄,应从零位开始推到所需档位,严禁越档操作。在传动机构转转中需换方向时,应将控制手柄搬回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行逆向动转,严禁直接交换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使用高速档急开急停。

8、安全装置、保护装置损坏后,要及时上报处理,不许一封了之。吊钩提升接近吊臂下部和小车行至端点或起重机行走接近轨道端部时,应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

9、吊钩上升高度与起重臂小车间距最少不能小于一米,起重机距轨道端部不得小于2米。

10.重物平移时,其高度距所跨越物应在五十厘米以上。

11.上旋式塔机旋转不得超守三百六十度。

12.动臂式塔机禁止悬挂重物调臂。动臂式塔机的起升、回转、行走三种动作,可以同时进行,但变幅只能单独进行。

13.小车变幅式塔机起升、回转、小车三种动作可以同时进行,大车行走只能单独进行,行走时大臂平行轨道,小车位于大臂根部。

14.塔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应放松包闸,将重物卸下,不得使重物悬在空中。

15.操作室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禁止放置易燃物和妨碍操作的物品,冬季取暖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火灾、触电事故。

16.工作时禁止饮食、吸烟、打闹或通过对讲机与他人闲谈,不得做有碍安全操作的事,在工作时间不得脱离岗位。

17.司机必须抵制违章作业的指令,坚持“十不吊”的规定:

(1)被吊物重理超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

(2)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

(3)信号不清楚不准吊。

(4)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5)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6)斜拉牵物不准吊。

(7)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

(8)零小物容器不准吊。

(9)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18.遇有特殊情况但又必须运时,须经过机械、技术、安全部门研究,采取措施并经主任工程师批准,方可进行。

19.当两台塔在同一轨道上或两条相平行或相互垂直的轨道上作业时,应注意保持两台塔之间的安全操作距离,吊钩上所悬挂重物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五米,两机吊时,必须制定必要的安全措施和详细的指挥方案,每机所承担的载荷不得超过本身80%的额定能力。

20.起重臂与起吊物件必须与高、低压架空输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1)距离低供电线路水平不小于三米。

(2)距离高压电线路水平距离不小于六米。

(3)如因条件限制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与施工技术负责人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1.起吊重物时,必须知道被吊物重量和相应的工作幅度,有力距限制器超重限位器也不能依赖力距限位器超重限位器。

22.塔机在运行中严禁进行修理、调整和保养工作,除必要情况外不准带电检查。塔机发生故障司机不懂时,不许乱动、乱拆以免损坏机件,酿成事故。

23.在塔机运转过程中,司机必须注意倾听各工作机构有无异响,如有异响必须待排队后,方可使用。

24.必须在驾驶室内平衡臂L箱旁各放置一台有效的灭火器。

25.司机必须经由扶梯上下,塔吊上下扶梯时不得携笨重物品。

26.禁止塔司由塔机上向下抛撒任何物品。

四、操作停止后

1、操作完毕后,塔机应放在轨道中间或停机枰上,吊钩升到距臂2—3米处,变幅小车开到臂根处,有回转,并制动的塔机,人离开时必须释放制动,使回转部分随风的变化自由回转。紧锁全部轨钳,如因工作幅度内有障碍物,不能使大臂随风自由回转时,应对大臂进行锚固,锚固点尽量位于大臂端部。

2、将所有控制器拨回零位,切断电源,关好门窗,锁好专用电箱。

3、认真进行机械检查,提前发现隐患,做好“十字”作业,保持机械完好。

4、双班、多班作业,必须做好交接,任务要求不清不交接,机械保养不彻底不交接,原始记录写不全不交接,机件工具丢失损坏原因不清不办不交。

5、上塔尖、起重臂头部加油或紧固塔身联接螺栓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固定好。

篇2:塔式起重机混泥土基础工程安全操作规程

一、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二、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器并向上固定好。

三、启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二)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三)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四)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五)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六)供电电缆无破损。

四、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五、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六、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七、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挡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八、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1m,行走轮不得小于2m)。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业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九、动臂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行走可同时进行,变幅应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变幅。

十、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采用慢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十一、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物0.5m以上。

十二、对于无中央集电环及起升机构不安装在回转部分的起重机,在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十三、装有上、下两套操纵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

十四、十四、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动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支安全地带。

十五、采用涡流制动调速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挡或慢就位速度作业。

十六、作业中如遇六级有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对轻型俯仰变幅起重机,应将起重臂落下并与塔身结构锁紧在一起。

十七、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

十八、起重机载人专用电梯严禁超员,其断绳保护装置必须可靠。当起重机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电梯停用时,应降至塔身底部位置,不得长时间悬在空中。

十九、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位置代替操纵机构。

二十、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譬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二十一、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二十二、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停在空中,作业中遇空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生物降到地面

二十三、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地面及作业层(高空)的指挥人员均应彩对讲机等有效的通讯联络进行指挥。

二十四、作业完毕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生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直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

二十五、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应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断开电源必须系好安全带。

二十六、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二十七、在寒冷季节,对停用起重机的电动机、电器柜、变阻器箱、制动器等,应严密遮盖。二十八、动臂式和尚未附着的自升塔式起重机,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

篇3:塔式起重机操作安全规程

1.塔吊整体安装或每次爬升后,均须经规定程序验收通过后,才可使用。

2.起重机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接地。

3.工作前应检查钢丝绳、安全装置、制动装置传动机构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应予修整,经试运转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投入施工。

4.操作工应持证上岗,应由持证的指挥工实施指挥。

5.禁止越级调速和高速时突然停车。

6.当机构出现不正常时,应及时停车,将重物放下,切断电源,找出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继续工作,禁止在工作过程中调整或检修。

7.必须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程。

8.爬升操作时,应按说明书规定步骤进行,还应遵守以下要求:

8.1.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作业时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将塔身固定。

8.2.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好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8.3.顶升操作的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的专业人员,并分工明确,专人指挥,非操作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

8.4.顶升作业时,必须使塔机处于顶升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旋转臂杆及其他作业。顶升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停止,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顶升。

8.5.顶升到规定自由高度时必须将塔身附着在建筑物上再继续顶升。

8.6.顶升完毕应检查各连接螺栓按规定的预紧力矩紧固,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应吻合良好,左右操纵杆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电源。

9.加节爬升后应注意校正垂直度,使之偏差不大于千分之一。

10.塔机在顶升拆卸时禁止塔身标准节挂在起重钩上就离开现场。

11.工作完毕后,应把吊钩提起,小车收进,所有操作手把置于零位,切断电源,锁好配电箱,关闭司机室门窗。

篇4:塔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所有安全装置灵敏有效,如发现失灵的安全装置,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2、启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2)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3)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4)主要部位连接无松动。

(5)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3、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检查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4、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在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5、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6、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1m)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7、装有上、下两套操纵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时,必须切断电源。

8、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坂到零位,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缓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9、作业中,如遇五级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将回转机构的控制器完全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

10、作业完毕后,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臂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

11、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纵室门窗。下机后断开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12、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13、在寒冷季节,对停用起重机的电动机、电器柜、变阻器箱、制动器等,应严密遮盖。

篇5:塔式起重机拆装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起重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起重机拆装前,应按照出厂有关规定,编制拆装作业方法、质量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拆装作业技术方案,并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

3.拆装作业前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路基和轨道铺设或混凝土基础应符合技术要求;

2)对所拆装起重机的各机构、各部位、结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销轴、卷扬机构和钢丝绳、吊钩、吊具以及电气设备、线路等进行检查,使隐患排除于拆装作业之前;

3)对自升塔式起重机顶升液压系统的液压缸和油管、顶升套架结构、导向轮、顶升撑脚(爬爪)等进行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4)对采用旋转塔身法所用的主副地锚架、起落塔身卷扬钢丝绳以及起升机构制动系统等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5)对拆装人员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带、安全帽等进行检查,不合格者立即更换;

6)检查拆装作业中配备的起重机、运输汽车等辅助机械应状况良好,技术性能应保证拆装作业的需要;

7)拆装现场电源电压、运输道路、作业场地等应具备拆装作业条件;

8)安全监督岗的设置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已达到要求。

4.起重机的拆装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当遇大风、浓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5.指挥人员应熟悉拆装作业方案,遵守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使用明确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所有参与拆装作业的人员,都应听从指挥,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有错误时,应停止作业,待联系清楚后再进行。

6.拆装人员在进入工作现场时,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当发现异常情况或疑难问题时,应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反映,不得自行其是,应防止处理不当而造成事故。

7.在拆装上回转、小车变幅的起重臂时,应根据出厂说明书的拆装要求进行,并应保持起重机的平衡。

8.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的结构,应使用原厂制造的连接螺栓,自制螺栓应有质量合格的试验证明,否则不得使用。连接螺栓时,应采用扭矩扳手或专用扳手,并应按装配技术要求拧紧。

9.在拆装作业过程中,当遇天气剧变、突然停电、机械故障等意外情况,短时间不能继续作业时,必须使已拆装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固定牢靠,经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停止作业。

10.安装起重机时,必须将大车行走缓冲止挡器和限位开关碰块安装牢固可靠,并应将各部位的栏杆、平台、扶杆、护圈等安全防护装置装齐。

11.在拆除因损坏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用正常方法拆卸的起重机时,必须按照技术部门批准的安全拆卸方案进行。

12.起重机安装过程中,必须分阶段进行技术检验。整机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各机构动作应正确、平稳、无异响,制动可靠,各安全装置应灵敏有效;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和基础平面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10OO,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应填写检验记录,经技术负责人审查签证后,方可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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