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厢作业安全规程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轿厢作业安全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3

(1)进出轿厢、轿顶须思想集中,看清轿厢的具体位置,严禁电梯外门一打开就进去,以防踏空下坠,在电梯未停妥之前,严禁从轿内或轿顶跳进、跳出。

(2)在施工中严禁站在电梯内、外门的骑跨处(即:轿门地软与厅门地坎之间,分隔井道用的槽钢与轿顶之间等)去触动电钮或手柄开关以防轿厢移动发生意外。

(3)进入轿顶,须先断开轿顶急停开关或置轿顶为检修状态离开轿厢后,必须关好内、外门。

(4)在轿顶开车时,应密切注意周围环境,由专人下达正确的口令,开动前,轿顶人员要站好安全位置,不得将头和肢体伸出轿顶边缘,严禁依靠、手扶轿顶轮等运动部件。

(5)轿顶人员踩踏门机,接线盒等电气部件。

(6)电梯在将到达最高、低层要注意观察,随时准备采取措施,避免开慢车冲顶、蹲底。

(7)修理对重架或轿厢时,如需吊起轿厢须用钢丝绳绕挂在机房牢固处,然后再挂上手动葫芦,钢丝绳接头处不得将3根钢丝绳扎在一起,绳夹头至少要用3只以上U字头夹牢;手动葫芦起吊吨位须大于轿厢重量;截断曳引钢丝绳时,严禁1次完成,应分2次截断。

篇2:自动扶梯作业安全规程

(1)自动扶梯骨架吊装就位时,应采取严密的安全措施,起吊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2)安装或修理时,应在两侧搭设施工脚手架,脚手架应与扶梯骨架呈斜坡阶梯式状,并搭设防护栏杆,必要时脚手架下应装安全网,经检查合格,安全牢固后才能使用。

(3)安装钢化玻璃时,要轻搬、轻放防止碰撞,压紧时防止用力过猛,压碎玻璃伤人。

(4)在通电试运行前,要先将扶梯内的各物件清理干净,各润滑部位加油,并清理梯级,应有专人负责电器开关,停止运转后应立即关掉或拔去插头,在施工中应关闸挂牌以防运转伤人。

(5)进行断续开车试运转如果发现异常声音及碰擦,应立即停车检查并进行调整。

篇3:起重车辆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在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2.现场负责人应为起重机作业提供足够的工作场地,清除或避开起重臂起落及回转半径内的障碍物。

3.起重机应装有音响清晰的喇叭、电铃或汽笛等信号装置。在起重臂、吊钩、吊篮(吊笼)、平衡重等(运)动体上应标以鲜明的色彩标志。

4.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司机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5.在露天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雨、雪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6、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7、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8.操作司机应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

9.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

10.起吊重物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再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篇4:柱塞泵安全操作规程

按以下顺序开启各设备,先开清水泵,待清水泵运转正常后再开柱塞泵,空压机在出浆管路震动大、压力表摆动大的情况下及时补气。

一、清水泵的开启

1、检查设备状况及润滑油位。

2、打开清水泵进水阀门,出水阀门,打开压力调节阀门。

3、开启清水泵,调整压力调节阀门,使出口压力在3Mpa.

二、柱塞泵的开启

1、检查设备状况及润滑油位,并盘车,该步可在清水泵开之前进行。

2、关闭进口、出口管路上的放浆阀门,开启出口、进口管路阀门。

3、待清水泵正常后开启柱塞泵,此时必须保证矿浆量充足。待出口压力正常根据该压力调整清水泵压力,使清水泵压力比柱塞泵压力高2Mpa。

三、设备运转中应注意的事项

1、检查设备各部位的温度,不能高于70摄氏度,包括电动机、各轴承处、柱塞泵体等。

2、注意侧听设备运转部位声音,发现异常找出部位及原因,及时处理。

3、经常查看各压力表读数,发现异常及时调整。

4、如果出口管路上压力表指针摆动幅度过大或管路震动过大,应及时开启空压机给出口气罐补气。

5、观察柱塞泵排水罐管,开水质是否清洁,若发现浑浊应分析是哪个柱塞出来的水变浑,然后通知厂里及维修人员。

四、停机

1、正常停机前必须打清水20分钟以上。

2、先停柱塞泵,等5分钟后,停清水泵。

3、关闭泵池下浆阀门,打开出口管路排浆阀门。

4、打开进口管路排浆阀门,并打开冲洗水阀门冲洗管路,冲洗干净后,关闭冲洗阀门。

5、关闭清水泵进口阀门。

6、拉下配电柜空气开关。

五、其它

1、地坑水池内水满后,水泵自动抽水。

2、空压机的开停机要求:

发现出口管路摆动较大或压力表指针摆动幅度大时,药及时开动空压机补气。

篇5:燃煤蒸汽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严格执行《一般安全守则》。

(一)烘炉

第一条对新建或大修炉墙后的锅炉,必须进行烘炉。

第二条烘炉前:

1、水压试验合格。

2、备好烘炉燃料、工具、安全护具及照明设施。

3、做好炉膛出口温度测点及取样点的准备工作。

4、安装好烘炉用的临时设施。

5、具备点火条件。

6、各排水阀、取样器阀门全部关闭。

7、如须继续煮炉,要准备好连续煮炉的工作。

第三条烘炉时:

1、开始烘炉,严禁用烈火烘烤,。

2、烘炉初期要自然通风,必要时,可启动风机进行强力通风。

3、烘炉时间要根据锅炉型号、炉墙结构、炉膛温度、砌筑质量等因素决定,新安装锅炉按出厂技术要求决定。燃烧强度根据锅炉尾部烟气温度进行控制。

4、温度缓慢升高,火焰分布要均匀。禁止急剧变化、灭火或断火。

5、监视炉墙变化,发现裂、坏、不平等缺陷时,要及时报告并做好记录。

6、对锅筒及各联箱的膨胀情况要随时监视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要采取措施消除。

7、烘炉温度到第一次恒温时,每天定期排污一次,加强水循环,使各部受热均匀。

8、冬季烘炉,要采取防冻措施,保持锅炉房室温在5℃以上。

(二)煮炉

第一条煮炉前:

1、锅炉附机、燃料系统、软化水系统、给水系统均要试运行,能随时投入运行。

2、各系统配置的热工仪表、声响光色、信号、永久照明、通讯联络及消防设施等均安装完毕,并试运合格。

3、检查上、下锅筒、联箱的锈垢情况以确定煮炉时的加药量。

4、准备好煮炉的药品。

5、烘炉后,锅炉要在工作压力下进行一次水压试验,当烘炉与煮炉连续进行时,则水压试验可改在煮炉后检查完毕进行。

6、化验人员准备好化验所用器具和药品。

第二条煮炉时:

1、要用合格的软化水,投入一只水位计,其余备用。锅炉水位必须保持接近最高水位,但不允许碱水进入蒸汽过热器内。

2、根据锅炉类型,按规定确定煮炉加药量:

┏━━━━━━━━━┯━━━━━━━━━━━━━━━━━┓

?┃│加药量(kg/m水容积)┃

?┃药品名称├─────┬─────┬─────┨

?┃│第一类锅炉│第二类锅炉│第三类锅炉┃

?┠─────────┼─────┼─────┼─────┨

?┃氢氧化钠(NaOH)│?2-3│?3-4│?5-6┃

?┠─────────┼─────┼─────┼─────┨

?┃磷酸三钠(Na3PO4)│?2-3│?2-3│?5-6┃

?┗━━━━━━━━━┷━━━━━┷━━━━━┷━━━━━┛

注:①、药品纯度100%;

②、准备药量为总加药量的1.25-1.5倍;

③、水锈铁锈特别厚时,其加药量要增加50-100%。

3、加药前将药调配成20%的浓度,严禁将固体药直接入炉。

4、加药时,保持最低水位,所用药品一次加完。

5、煮炉期间按规定严格控制压力、稳压时间及排污,在压力升至0.3MPa时,要对所有螺栓紧固一次。

6、煮炉过程中要随时监视和记录锅炉膨胀变化情况。

7、检查锅筒、水冷壁、下联箱,进行内部清洗,并检查排污阀有无堵塞、卡死现象。

8、煮炉期间要定期化验炉水碱度是否符合要求。

第三条煮炉后检查修复结束,要再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三)点火前

第一条整理各种点火用具,备足燃料。

第二条新安装和检修的锅炉,点火前除要检查烘炉和煮炉工作是否做好外,还要检查锅炉部件、各阀门附件、燃烧设备、给水设备等状况是否正常。

第三条检查完毕后,在关闭人孔、手孔和烟道出入门之前,要确认锅炉内和烟道里无人和其它杂物。并列运行锅炉还要将管道上的堵板全部拆除,使管联通。

第四条调整阀门和附件:

1、空气阀要开启,如无空气阀时,可开启安全阀。

2、压力表、水位表要在正常工作状态。

3、主汽阀、排汽阀关闭。

4、开启过热器出口联箱上的疏水阀。

5、要打开旁路烟道门,如无旁路烟道时,要将省煤器出口通到水箱的放水管阀门打开,或接通循环水管。

6、开启灰门和烟道闸门。

第五条向锅炉注水时,注水速度不要太快,水温不宜太高。当水位达到锅炉最低水位时,要停止进水并注意观察水位变化,如水位仍然上升或下降,说明锅炉、排污阀、给水阀有泄漏,要及时修理。

(四)点火和供汽

第一条点火时,火力及通风须微弱,使炉温缓慢升高。

第二条当空气阀(或提升的安全阀)冒出蒸汽后,即可将其关闭。同时适当加强通风和火力。

第三条点火后,水位将逐渐升高,要随时观察,维持在正常水位。

第四条当炉压升至0.1—0.2MPa时,要紧固人孔和手孔盖螺丝,紧固时要侧身操作,不准加长扳手手柄;冲洗压力表和水位表。

第五条当炉压升至0.2MPa以上时,要试用给水设备、检查设备工作是否正常;试用排污阀,检查开关是否灵活和严密。

第六条当炉压升至工作压力后,要检验确认安全阀灵敏、可靠,锅炉附件和仪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第七条在暖管过程中,要注意管道膨胀及其支架的情况,如发现异常,要停止暖管。

第八条并炉前要减低火力,开启蒸汽管及主汽管上的疏水阀,并检查水位是否正常,缓慢开启主流阀进行并炉供气。

(五)运行

第一条火力要保持均匀,禁止炉膛内温度骤然变化。

第二条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必须保持灵敏可靠,水位表、压力表每班至少冲洗一次;每周要进行一次安全阀开启试验。

第三条层式燃烧的锅炉,当炉排上积聚的炉灰影响通风和燃料充分燃烧时,要进行清炉,清炉动作要快。

第四条当水管、省煤器、过热器等受热面积有烟灰,影响传热和通风时,要及时进行清扫。

第五条要根据水质化验的结果进行排污,排污时注意水位情况,防止缺水。

第六条发现负荷、风压和烟气温度不正常时,要立即进行检查调整。

第七条运煤、拌煤及加煤时,要注意清除燃煤内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

(六)停炉

第一条可分式省煤器如没有旁路烟道,当给水不能通过省煤器时,要停止锅炉运行;受压元件漏泄、炉膛严重结焦、尾部烟道内严重堵灰、受热面金属超温又无法恢复正常时,要停止锅炉运行。

第二条暂时停炉:

1、停止供给燃料、减弱燃烧,使蒸发量逐渐减少。

2、层式燃烧的锅炉要加入较湿的煤把炉排上的燃煤完全压住,然后关闭风挡板、灰门和炉门。

3、关闭汽阀,向锅炉紧水至正常水位以上20mm,使气压下降,并冲洗一次水位表。

4、停止锅炉给水时,要将省煤器的正烟道挡板关闭,开启旁路烟道挡板,避免省煤器过热。

5、压火后,要经常注意锅炉气压、水位的变动情况,如气压有回升时,可向炉内注水,并进行少量排污,但不要使锅炉显著冷却。

6、压火期,必须有司炉人员值班。

第三条计划停炉:

1、停止供给燃料,清除炉排上的灰渣,关闭挡板、灰门和炉门。

2、关闭主汽阀,打开放汽阀或抬起安全阀,并向炉内注水至最高水位,使气压逐渐降低。

3、当气压降至零时,可微开风挡板和灰门进行通风冷却,同时采用交替注水和放水的方法,使炉水温度逐渐下降至70°C时,方可将炉水全部放掉。

4、锅炉全部放水后,如有并列运行的锅炉,要将停用锅炉的汽水管道与临炉可靠隔绝,待温度降至40°C以下时方可进入炉内检修。

第四条紧急停炉: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要紧急停炉:

1、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见边缘,虽经“叫水”检查仍看不到水位。

2、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它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3、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4、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5、水位表、安全阀或排污阀全部失效。

6、锅炉元件损坏,危及人身、设备安全。

7、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8、其它异常情况危及安全运行。

第五条紧急停炉措施:

1、停止供给燃料和通风,将炉膛里的燃煤扒出或用砂土或湿炉灰压在燃煤上,使炉火熄灭,禁止用水浇入炉膛内灭火。

2、炉火熄灭后,打开灰挡板和灰门进行通风,使锅炉冷却。

3、把锅炉主汽阀关闭,从安全阀或过热器疏水阀把汽放掉。

4、在紧急停炉前,如无缺水或满水现象时,仍可向炉内进水。

5、如因锅炉严重缺水紧急停炉时,严禁向炉内直接进水。

6、锅炉房发生火灾时,司炉工要迅速报警,并采取一切灭火措施,但不得放弃对锅炉的管理,如火灾危及锅炉安全而又无法迅速扑灭时,要加强向锅炉内进水、排出蒸汽或紧急停炉。

7、紧急停炉时,要立即停止供给燃料,必要时扒出炉内燃煤或用湿炉灰将火压灭。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