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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工安全作业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3

1、工作时不得擅离职守,未经考核合格领取司炉工操作证的,不得上岗独立操作。

2、掌握运行燃烧规律,随时查看水位表、压力表。

3、锅炉水位表每班冲洗1—2次,安全阀定期停炉检查,确保灵敏度,压力表每半年校验一次,确保安全附件灵敏可靠。

4、确保软水处理,使炉胆不发生水垢,并严格做好锅炉定期维修保养工作,确保锅炉运行,延长运转寿命。

5、锅炉房严禁堆放易燃物品,严禁在锅炉房内烘衣服和蒸饭菜,防止事故发生。

6、锅炉房重地,外来人员谢绝入内。如外来参观和联系工作,须经有关部门许可,登记手续,方能入内。

7、勤检查各汽水管及车间汽包的安全,杜绝跑、冒、滴、漏。

8、在送汽、关汽前与有关车间部门取得联系,并对冷输汽,做到缓慢开启,时间不得少于10-15分钟。

9、勤调节风压、风量,杜绝喷火伤人,并在上班时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

10、通烟管时不准常开引风机,严禁开鼓风机,出灰时不得乱开鼓风机,防止意外发生。

篇2:锅炉工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锅炉工必须持由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签发的司炉操作证。

2.严格执行各项制度,精心操作,确保安全运行,对违章指挥应拒绝执行,严禁擅自离岗。

3.新安装或检修后的锅炉,自检合格后,经劳动部门校验合格后,方可点火运行。

4.生火前,须检查水位,各阀门,并将空气阀开好,然后进行生火,生火后要加水,保持水位,气压稳定。

5.投煤运行时,压力表的指针保持在允许压力下运行,压力表要保持灵敏正确。

6.每班排污一次,排污时先慢开启,不得用其它物件开启排污,关闭后不允许渗漏。

7.应经常检查各部位的机构运转情况,如发现故障,要及时修理,确保正常运转。

8.加煤时,应注意煤里有无易爆物,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9.各高温部位应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以防止有人烫伤。

篇3:锅炉工操作规程

1锅炉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有安监部门发给的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

2锅炉引火所有燃料禁止用挥发性强的油类或易于爆炸的物质。

3当压力上升到O.1mPa时左右时应冲洗水位计;当汽压上升到O.15mPa时应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以防止因污垢堵塞失灵。

4当汽压上升到O.2一O.3mPa时,应检查各连接处有无渗漏现象,对有松动的人孔、手孔和法兰连接螺丝应拧紧。

5在运行中发现锅筒、分汽缸、过热器、省煤器等处的压力表指针有异常变化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及时汇报。

6安全阀须定期做手动或自动.排气试验,操作时防止烫伤,应轻拉、轻放。发现安全阀严重漏气时,应停炉检修。禁止私自调整安全阀。

7排污阀阀柄不灵活,严禁使用长杠杆、锤子类等工具,强力扳动或敲击阀门,以防发生危险。当两台锅炉共用一根排污总管时,严禁两台锅炉同时排污。

8吹灰须在低负荷、汽压高时进行、吹灰器操作人员须戴好手套和防护口罩。

9锅炉在运行中,值班人员应巡回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如发现异常的响声或其它不正常的现象,应迅速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消除。如一时不能消除,应报告主管负责人,并加强监视,以防事故发生。

篇4:锅炉工安全规程

1、锅炉投入运行前,应对锅炉本体、安全附件、给水设备、鼓风机等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正常后,才能启动开机。

2、锅炉升火、升压时,应先开引风机通风5分钟,排出炉膛和烟道内残存可燃气体。

3、锅炉升火速度应缓慢,从冷炉升火至运行状态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从热炉压火至运行状态不得小于0.5小时。

4、每班应定期排污1—2次,确保水位清晰、准确、可靠。水位变动范围不得超过正常水位±40毫米。

5、应定期排污宜在高水位低负荷时进行,每次排污量约使水位下降30~50毫米。

6、每周应手动安全阀排气试验一次,防止阀芯和阀座粘住,确保安全阀灵敏、可靠。

7、每月应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一次,检查压力表是否工常、准确。

8、每周应对备用给水设备(如蒸汽楚、注水器)试运转一次,保订其运转良好。

9、每班必须做好锅炉水质,处理工作。①、采用钠离子交换器时,应按操作规程作业保证给水符合国家有关标准。②、采用炉内加纯碱处理时,应定期投放增加药量。

10、每班应检查引风机、炉排等轴承润滑油脂情况,及时给予补充。

11、每班应清除锅炉内积灰,冲洗地板,擦净锅炉、水泵、风机等设备上的积灰、油脂,保持锅炉房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12、锅炉运行期间,必须密切监视水位、压力和燃烧情况,正确调整各种参数,每小时进行一次运行记录。

13、锅炉运行期间,应随时检查锅炉人孔、手孔及受压部件是否有泄漏变形等异常现象。

14、锅炉运行期间,应定期检查鼓风机、引风机、水泵炉排等运转情况。

15、夜间压火期间,应有专人值班。检查压力水位是否正常,检查炉膛内煤层有否熄灭或复燃等情况。

16、锅炉对外供汽时,应先打开分汽缸、蒸汽管下的疏水阀排尽冷凝水,而后稍开供汽阀进行暖管,最后再开大供汽阀对外供汽。

17、锅炉工必须持证上岗,没有司炉操作证的人员不准上岗独立操作锅炉。

篇5:蒸气锅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上岗前,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穿戴整齐。

2.司炉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核,取得操作方可上岗操作。

3.工作前必须检查设备各部位的安全设施(安全阀、水位表、高低水位警报器、压力表和排污阀等),确认良好后方可操作。

4.锅炉在正常运行时,不准烧低位水和满水,要保持中水位(65%左右),如发现水位表堵塞或漏气、水,应及时修复。

5.每班应冲刷水位不得少于两次,如发现一只水位表失灵时,要立即修复;两只同时坏时,要停炉检修。

6.应定期对自动机手动排气进行检查,以确保安全阀的灵敏可靠。

7.定期排污,每班最少排污一到两次,应缓慢开大,不宜连续大量排污,以免影响水循环;关闭时,要检查排污阀是否关严;排污操作应戴手套。

8.锅炉在运行中,严禁敲击炉体、管道等,严禁带压检修管道、阀门和气包能。

9.上煤时,不准有爆炸物投入炉内,煤斗上升及出渣时,下面严禁站人或操作。

10.锅炉运行时气压指针不得超过规定压力,当超过时,应立即停止燃料供应,并打开安全阀。

11.锅炉房内,炉顶炉膛及锅炉四周不准烘烤衣服和堆放其他无关物品。

12.发现隐患或发生事故,要积极采取措施排除,迅速报告领导并保护现场,

13.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坚持交接班制度,要坚守岗位,不得脱岗;不准非本岗人员进入锅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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