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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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3

1、工动电源前,操作者必须将所有控制器手柄转到零位,并观看桥架上无人后,方可启动。

2、起重机每次开动前,必须发出开车电铃警告;

3、工作前首先试车,上下、左右、前后观察机械电器是否有不正常现象,检查钢丝绳有无断股,吊钩转动是否灵活;

4、工作中,起吊重物必须在垂直位置,严禁吊挂超额定重量,严禁吊挂与转动设备相接近的物件。

5、移动和吊挂重物,只应听从挂钩工所发出的信号,但停车信号不论谁发布应停车;

6、起重机工作完毕后,吊具应引到上面位置,使控制器处于零位,并断开主刀型开关;

7、清扫起重设备,再一次检查各部情况,为下班做好必要的准备。

8、工作完毕后,将起重机停放在规定停车点上,与接班工做交接班工作,并将所发现的毛病报告维修班或电工班。

9、桥式起重机润滑明细表。

序号润滑部位润滑剂名称及牌号润滑周期

1齿轮联轴器锂基润滑脂1个月

2滚动轴承锂基润滑脂3个月

3滑动轴承锂基澜骨指3个月

4减速器HL30齿轮油1个月

5钢丝绳钢丝绳麻心脂5天

篇2:桥式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

1.天车须专人操作,司机须熟悉天车的构造、性能及技术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操作。

2.每班开车前,必须进行下列检查:

(1)电气设备是否良好安全。

(2)机械各部紧固、润滑是否符合要求。

(3)照明设备是否好用。

(4)制动闸的动作是否灵活。

(5)钢丝绳在卷筒上排列与紧固的情况是否良好,钢丝绳有无断丝或出油情况。

(6)滑轮与滑线是否完好无损。

(7)行程范围有无障碍物,发现的问题待解决后,方可开车。

3.起吊前要对大车、小车和吊钩上升限位器进行空载试车、确认情况正常后方可使用。

4.起吊前要正确掌握物体的重量,严禁超负荷起吊,吊车上应设有标明起重能力的铭牌。

5.起吊重物接近定额负荷时,应先将重物吊升起不大于0.5米高度,再下落至地面前停止,来试验制动器是否运转正常。

6.司机上下天车,要走专用梯子和平台,不准沿天车轨道或由这一天车爬到另一天车上。

7.驾驶室内应铺绝缘板,无用之物严禁放在驾驶室内。

8.天车工作时,不准进行加油、擦抹和修理工作。

9.天车进行检查和修理时,必须切断电源,加锁,并挂上警告标志。

10.天车空负荷运转时,吊钩必须升起至少超一个人高度。

11.天车带负荷运行时,重物必须升起至少高于运行路线上最高障碍物的O.5米,吊物离地面高度一般不超过1米,物体离地高度较大时,要特别加强安全警戒。

12.必须垂直起吊重物,禁止用移动大车或小车的方法来拖运重物。

13.大车及小车必须以最缓慢的行速,逐渐靠近轨道的端部,大车一般应距厂房墙壁1m左右停车。

14.司机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联络信号要事先规定好,如司机看不准信号时,不得盲目开车,发现危险情况时,司机应立即停车,紧急停车信号不论谁发出,都要立即执行。

15.每次开车前必须发出警告信号,正常操作时,不准作用限位开关停车,吊钩升动时临近上限位器时必须停车,特别要防止在限位器失灵时,拉断钢丝绳发生落钩落物事故。

16.轨道及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要接地良好。

17.检修后,工具和设备不许放在大车、小车及天车梁上,以免掉落伤人。

18.天车在运行中,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放下重物停车,切断电源,进行检查,禁止带故障使用。

19.起重机在吊物中,如遇升降制动器刹车突然失灵时,司机应立即用警铃通知地面人员马上离开。并迅速将升降控制手柄交替地在起升下降位置上启动,使重物始终在空中作上下运动的同时开启运行机构,尽快将重物运送到安全地带放下,如吊物难下降时,应在物体周围加以围栏,禁止人员靠近或在下面行走。。

20.天车司机要严格执行对天车的检查、检修、维护保养制度。特别吊钩滑轮部分,每次定期检查、检修时一定要将滑轮轴、吊钩螺纹及根径部分进行无损探伤。全面检查轮轴有无超剪切现象,吊钩螺纹及根径有无裂纹及严重磨损现象,尤其当失误超重起吊重物,或接近额定负荷时,或横向或垂直向受到严重冲击时,必须停车对吊钩部分进行上述全面检查。

21.天车司机要经常注意检查,大车轨道是否因雨浸蚀或有害气体的腐蚀,使垫木朽烂及固紧件松动,避免使天车脱轨导致重大事故的发生。

22.突然停电时,司机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移到零位,拉下驾驶室的总开关,如果重物在钩上,司机应立即发出信号,严禁人员在重物下通过。

23.控制器应逐级开动,在机械完全停止运转前,禁止开倒车,只在特殊情况下方准急刹车或开倒车。

24.起吊重物时,要设法使重物在空中不摆动,尤其在吊运熔融金属时,起动或停车者要缓慢、稳妥。

25.两部大车在同一轨道上作业时,应互相密切配合,两天车之间应保持3米以上的距离。

26.有毒环境的天车应备有相应的防毒面具,以备产生不正常时急用。

27.如发现漏电,应停止使用,并立即找电工修理。

28.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29.在被吊物体上,严禁站人或用天车运送人员。

30.在起吊物体时,禁止三个动作开关一起开动,改变天车运行方向时,要待天车停稳后再换向开动。一台天车有两个挂钩时,不得同时作业。

31.天车工作完毕后,必须停在规定的位置,并将吊钩升到上面,控制器处于零位,切断电源。

32.天车作业严格执行“十二”不吊。

(1)无统一指挥或信号不明不吊。

(2)超负荷(或工件埋在地下卡住)不吊。

(3)斜拉工件不吊。

(4)光线阴暗,看不清工件不吊。

(5)吊物上站人或从人身上经过不吊。

(6)吊物下有人工作,不采取安全措施不吊。

(7)钢丝绳不一样长,扭劲打结不吊。

(8)工件紧固不牢,不正常不吊。

(9)棱角物件没有衬垫措施不吊。

(10)散零物件没有扎固措施不吊。

(11)高度腐蚀性液体过满不吊。

(12)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33.吊车上应备有灭火器材,指挥天车和挂钩人员应设专人,挂钩人员应戴手套。

34.挂钩人员应遵守《挂钩安全技术规程》。

篇3:单梁桥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一、起重机工作前

1、带驾驶室的单梁桥式起重机、司机接班开车前,应对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按点检卡片的要求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予以排除。

2、地面操纵的单梁桥式起重机,每班应有专人负责按点检卡片的要求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予以排除。

3、操作者必须在确认走台或轨道上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当电源断路器上加锁或有告示牌时,应由原有关人除掉后方可闭合主电源。

二、起重机工作中

1、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重物放下,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2、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制度: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过额定起重量时不吊;

(3)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

(4)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5)抱闸或其它制动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6)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7)歪拉斜挂不吊;

(8)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

(9)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

(10)带棱角块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3、发现异常,立即停机,切断电源,检查原因并及时排除。

三、起重机工作后

1、将起重机吊钩升高至一定高度,大车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刀闸,切断电源。

2、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3、做好交接班工作。

篇4: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1.开机前的检查

1.1检查行车各部位是否有异常现象,尤其是检查主横梁连接处。

1.2检查车轮,不应有裂缝、压痕及磨损超限,上述缺陷深度超过3mm时,应立即更换。

1.3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折断达19丝时,钢丝绳表面有明显磨损时,均应立即更换。

2.操作步骤

2.1试车:在无载荷情况下,接通电源,开动并检查各运转机构,控制系统和安全装置,检查和调整电动葫芦的制动器,均应灵敏准确、安全可靠,方可使用。

2.2工作完毕后,把电动葫芦和操作按钮盘移到安全位置后,切断电源。

3.操作注意事项:

3.1本起重不适用于有火灾危险、BAOZHA危险的介质中,和相对湿度大于85%,充满腐蚀性气体场所里工作,以及用来吊运熔化金属和有毒易燃易爆物品。

3.2不得超过起重机规定的起重量使用。

3.3不允许同时按住使电动葫芦朝正反两个方向转动的控制按钮。

3.4吊动工件时,操作人员与工件应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吊运前方应无人、无障碍。操作人员跟车行走时,应注意防止拌倒。

3.5控制电缆不要拉得过紧,要保持按钮盘有活动的余地。

3.6不准倾斜起吊或拖拉重物。

3.7限位器为保护装置,不得当开关使用。严禁无导绳或限位器操作,并应经常检查导绳器(限位器)和限位开关的灵敏度。

3.8电源开关箱的钥匙由指定人员管理,电动葫芦必须有专人定期保养、检查、润滑,以免出现事故。

3.9当起重机刹车不灵时,应调整电动制动弹簧的松紧度。

3.10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悬挂重物,以免使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篇5:门式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严禁擅自拆卸起重机的限发位器等安全防护装置。

(2)当吊装的重物接近限位器,大、小临近终端,大车邻近其他起重机时,应减速慢行。严禁用反向操作代替制动、用限拉开关代替停车操作,严禁用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3)操作人员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或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得行走。严禁在小车轨道上行走,严禁从一台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起重机上。

(4)桥式起重机的步道及机构上不得堆放物品和工具。门式起重机上不得存放物品。

(5)门式起重机作业前,应确认轨道地基无沉陷,轨道上无障碍物。行走时,应确认两侧驱动同步,发现偏移,必须停车检查、调整。空车行驶时,吊钩应离场面2.5m以上。

(6)开始起吊前、运行线路的地面有人或落放吊装物时,应鸣铃示警。严禁吊物从人员上方越过。吊车行驶时,吊物离周围障碍物的距离必须大于50cm。停歇作业时,必须将吊物放至地面,不得将吊物悬在空中。

(7)两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必须统一指挥,每台起重的起重量不得超过其额定起重量的80%。两台桥式起重机在同一轨道上作业时,两机之间距离应大于3m。严禁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起重机。

(8)运行时,不同层高轨道上的起重机错车时,上层起重机应主动避让。

(9)起重机吊装的重物重量接近额定载荷时,应先吊离地面进行试吊,确认吊挂平衡、制动良好、机构正常后,再缓慢提升、运行。严禁同时操作三个控制手柄。

(10)起重机运行时,严禁人员上下和检修设备。

(11)起重机运行中突然停电时,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0”位。吊物未放至地面或索具未脱钩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室。

(12)门式起重机吊运高大物件妨碍操作人员的视线时,应设专人监护和指挥。

(13)停止作业后,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锁好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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