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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效率奖金核发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3

某公司效率奖金核发办法

第一条目的为使各公司绩效的评核及奖金的计发有所遵循,特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象效率奖金以利益中心(尚未建立利益中心部门;暂以成本中心)为核发部门,其对象为二级主管(含)以下编制内从业人员及聘约、定期契约人员,但按件计酬及临时人员除外。

第三条方式各部门绩效的评核及奖金的计发,订为每月一次,各月的绩效不得互抵。

第四条固定基数

(一)奖金额的订定,按固定基数百分比核发,固定基数订为科长级4000元,组长级及非科长级的助理管理(工程)师以上人员3000元,男从业员2000元,女从业员1200元。

(二)固定基数以编制人数为设定基准,但实际人数未达编制人数时,则以实际人数为发放基准。

第五条奖金计算归类

(一)独立计算奖金部门:指该部门的奖金依其绩效按奖金评核项目独立计算的部门。

(二)比照计算奖金部门:指提供服务于独立计算奖金部门,其奖金应比照被提供服务的独立计算奖金部门比例计算的部门。

(三)平均计算奖金部门:指该部门提供的服务或贡献,其绩效无法用数字单独计算或比照某独立计算奖金部门计算的部门,其奖金应比照公司(事业部)全部独立计算奖金部门的平均计算。

第六条独立计算奖金部门的评核项目

(一)生产部门:

1.按事业部目标利益达成率核发奖金,最高限额为固定基数15%,目标利益未达80%本项不计提奖金。

2.按利益中心目标利益达成率核发奖金,最高限额为固定基数的15%,未设订利益中心或达成率未达80%,本项不计提奖金。

3.按各利益中心特定评核项目核发奖金,所称特定评核项目应包括下列各项:

(1)产量

①因不可抗力原因(如长时间限电或不可抗力的断料)的减产,由生产部门签呈总经理核定减产的量,降低产量的计算标准。

②试制品不计产量,其因试制所发生的人工、费用,得经事业部经理核准后,按比例由计入效率奖金中的人工、费用扣除。

(2)主要材料耗用量(或收率)。

(3)工缴(以可控制项目为主,包括直接人工、间接人工、主要器材消耗费、修护费、其他事务费、交通费、文具印刷、邮电费、车旅费、包括费等)。

(4)品质。

(5)可归责于生产部门的客诉案件,所发生的折让及销货退回的折价差额,一律自利益项下扣除。

(6)其他特定评核项目。

以上1.至6.项奖金计算百分比由公司自订。

(二)营业部门(直接销售人员)

1.按事业部目标利益达成率核发奖金,奖金比率自订。

2.按利益中心以厂价为基准计算的目标利益达成率核发奖金,奖金比率自订,未设订利益中心或达成率未达80%,本项不计提奖金。

3.按各部门特定评核项目核发奖金,所称特定评核项目应包括如下:

(1)营业额或销售量。

(2)推销费用(以可控制项目为主,包括薪资、陆运费、医药费、书报杂志、文具印刷、邮电费、车旅费、交际费、交通费、什项购置、什费、水电费、修护费、其他事务费等。)

(3)应收帐款周转日数。

(4)可归责于营业部门的客诉案件,以公司受损金额计扣利益。

(5)其他特定评核项目。

以上营业部门1.至3.项奖金的计发,尚须受下列条件的限制:

(1)最近3个月实际营业额达成率(未满3个月的月份实际按月份累计)示达80%,不计发营业部门奖金。

(2)以合作外销产品,外销证件逾期未收额占该月底未收总额的比率达20%以上,不计发营业部门奖金。

(3)最近3个月的平均帐款回收率(分内、外销)低于90%,不计发营业部门奖金,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收帐款回收率=最近3个月收现金及收票总额/最近3个月销货净额合计

上列计算式中收现及收票总额应扣除合作外销的退税证件未按规定期限取回时的内外销货差价,惟当月份销货额超过前2个月平均额部分,准延至次月15日补计达成率。因品质不良,而遭客户申诉,致无法收清者,得按特殊案件签呈总经理核准不列入计算。

第七条奖金计发限额

(一)奖金发放除营业部门外,各核发部门平均每人最高不得超过固定基数的60%。

(二)比照计算奖金部门,按该部门提供各独立计算部门的服务程度,比照独立计算奖金部门计发。

(三)平均计算奖金部门效率奖金的计算,以独立计算奖金部门的总平均计发。

第八条目标的设订

(一)本办法所称目标或计算的基准,系指经决策会通过的年度预算而言。

(二)寄库品未事先经呈总经理批准,视为未销售,其利益自当月份扣除,且不列入下月实绩。

第九条罚扣除特别休假及公假免予罚扣外,请假罚扣奖金比率应于效率奖金核发准则中明订。罚扣的奖金额可充做各部门自行保管运用。

第十条特殊贡献凡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者,得专案呈请总经理核发特别奖金,金额不予限制。

第十一条准则的订定各公司效率奖金核发准则由会计部门拟订,经会总管理处总经理室同意后,呈总经理批准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十二条附则

(一)奖金最高限额,视实际需要得每年修订一次。

(二)本办法经决策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篇2:A公司绩效奖金制度

某公司绩效奖金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各部门达成本年度预定经营目标,并充分掌握各职层所分担的勤务责任,以达到本年度的营业利润为目的,特颁布各部门别奖金核发办法。

第二条适用资格

下列各部门人员皆适用本资格规则:

1.生产部门;

2.营业部门;

3.开发部门;

4.管理部门。

第三条计算期间

各部门考核计算期间乃依照会计年度1月1日起至12月31日为止,并于每年年初计算前年度各部门考绩,成绩并依其考绩分数支付奖金。

第四条奖金支付方式

各部门奖金支付,按每年分两次发放;原则上于每年2月及8月支付;其计算期间如下:

1.上期(8月)奖金:从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并于8月份与薪金合并发放;

2.下期(2月)奖金:从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并于2月份与农历春节奖金合并发放。

第五条计算单位

奖金计算时以元为单位;若计算时有元以下的尾数产生时,一律以四舍五入计算至元为计算单位。

第六条离职或遭解雇时的处理

员工基于私人理由而向公司申请离职时或受惩戒解雇时的奖金,一律拒绝支付。

(二)考绩评定方式

第七条考绩评定表

各部门考绩评核项目及评分比率。

第八条基准率

各部门考绩分数如享有30分的基准率,其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员工不论身置任何职务或任何部门,皆可享有全体同仁共同努力的成果,并能为公司的发展,作出共同努力。

第九条销售目标达成率

1.营业部门:依据各营业部门销售净所得与预定销售目标相除后所得的成绩,再与对各生产单位预定生产销售目标所达成比率,按下列方式进行评核:

(1)销售目标达成率×80%=A;

(2)对生产部门所承诺的生产销售目标达成率×20%=B;

(3)A+B=营业部门销售目标达成率分数;

2.生产部门:除考虑营业部门所允诺的生产销售目标外,各生产部门间的附加价值亦须一并考虑,其评核规定如下:

(1)有附加价值的评核规定包括下列两项

①当期附加价值净值外购附加价的成本附加价值利益

②附加价值利益附加价值预定目标加权平均数附加价值达成率

(2)无附加价值者依照各营业部门预定销售比例计算

其他各部门考绩计算则依照营业部门的评核考绩计算

第十条销售增长率

1.营业部门:各部门销售增长比例,则应就当期实际销售额与目标销售额相比较后所得即为销售增长率,其评核规定如下:

(1)销售增长率的考核分数分考核基准达成率

(2)达成率

①A=1+(实际值-目标值);

②B=该部门占公司实际销售比例×部门实际增长率÷全公司实际增长率;

③公司实际增长率若低于10%时,则最低评核标准仍以105计算。

(3)当该期的预定目标值呈负增长时,不论该项评核分数如何皆不予以计算;

2.生产部门:依照与营业部门预定的销售目标评核,但生产部门若有附加价值产生时,则加算附加价值的评核。

3.其他各部门考绩的计算,依照营业部门的评核标准计算。

第十一条投资报酬率

公司视前年度营业成长比例由董事会议通过后,所制定各部门年度损益目标及投资报酬率;其标准如下:

1.评分基准

投资报酬率考核分数标准投资报酬率评定分数

2.营业部门投资报酬率

税前纯利÷使用资产=营业部门投资报酬率

3.管理部门

全公司年度税前纯益÷总资产=管理部门投资报酬率

4.其他各部门的投资报酬率则由经营企划部门评核后,设定各部门目标达成标准后,呈报总经理评定后实施。

第十二条附加价值提取率

本公司所支付的奖金乃由附加价值利益中,提出40%~50%的净所得(须扣除该项的管销费用及销货成本)作为奖金的分配额;其评定方式如下:

1.当期附加价值实际产生及销售额>预定目标时,则依照原订的考核10分数分计算;

2.当期附加价值实际产生及销售额<预定目标时,则依照原订的基准分数×达成率;

3.经营企划部门在计算出各部门目标值后,呈报总经理评定后实施。

第十三条业绩率

各部门的经营可由经营企划部门视各部门所负责的职务分别设定目,标及评核项目以作为该项达成率的考绩分数;各部门对公司的贡献程度(业绩率)评核标准。

1.营业部门业绩率

2.生产部门业绩率

3.开发部门业绩率

(1)开发目标达成率:包括新产品研究、开发、质量、规格、性能及成本等开发项目的目标达成率,在经由商品科评核后,以业绩率的百分比计算;

(2)开发计划达成率

①开发计划应于每半年检视一次,计划进度经核定通过后,应作定期性业务分析及评核;

②计算期间遭命令终止研究时,仍应视开发前实际达成率评核;

③原计划案外的企划若因执行上较他案达成困难者,可视其达成难易度评核后,乘以1.2为实际评估分数;

④开发计划达成率占业绩率的

(3)经费控制

开发部门所需的经费预算可按年度编列的预算进行经费控制并对该

期间经费控制比率予以评核经费控制占业绩率的表

评核项目人事部总务科质量管理科商品科稽核室

专案进度费用控制专案提议资金控制目标达成

合计

4.管理部门业绩率

第十四条预留调整

该项评估系保留给最高主管针对市场变动及社会经济结构变化时,对各部门职务责任度及管理控制等因素,予以裁定评核;其评核标准则视其需要程度给予0~20分的考绩评比。

(三)附则

第十五条修订

各部门对于本规则有任何疑义产生时,由各部门主管汇整后,呈报人事科代为解释疑义;尚若

有修订的必要时,应由人事科提列改善建议方案后,呈报总经理评核。

第十六条施行

本规则自20**年*月*日起实施。

篇3:电器公司生产车间员工绩效奖金考核方法

电器公司生产车间员工绩效奖金考核方法

一.基本工资:

1.普通员工:(1100元/月)。

2.班、组长:(1200元/月)。

试用期男工:45元/天(8小时);女工:50元/天(8小时);试用期结束后根据工作表现,独立程度,技能掌握的程度,本人综合能力表现,由车间副主任分别对其评定级别,不同级别享受不同奖金,具体如下:

A级:50元/天(8小时);B级:40元/天(8小时);C级:30元/天(8小时)。

注:在不影响生产,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每月允许休息四天,四天以内不扣基本工资。休息超过四天则基本工资相应按比例减少,如果额外有加班,则基本工资相应按比例增加。

二.补贴:

1.维修工时补贴:

每次机器修理时间大于等于2小时,经车间主任确认予以补贴,当月时间累计(以整小时数来累计计算),折算成天数。

补贴标准:补贴基数(20)元/8小时*当月累计小时数。

2.生产性待工生活费补贴:

生产性待工:因原辅材料跟不上,停电等是公司的原因导致放假在家等待上班。

补贴条件:待工在家,等待电话通知上班的员工。(如无故不来上班,则取消当日生活费补贴的资格,并作旷工处理。)

补贴标准:补贴基本工资(10)元/天

具体计算:基本工资(10)元/天*补贴天数(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请假天数)

3.夜餐补贴:

补贴标准:凡上12小时制夜班的,每上一班每人补贴夜餐费3元/天。

当月的日平均奖金=实际产量奖金/实际生产天数(8小时/天)。

三、工作质量的考核:

车间主任每月对班长进行质量考核,得出当月的考核分数。考核内容见“车间班组长考核办法”。如果所在班组的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包括出现次品,废品。出现次,废品班长的扣罚按前面规定),班长须负领导责任。班长扣罚金额:被扣罚员工的扣罚金额*0.3系数。

注:1、凡不是由于设备的突然故障或原材料的不合格原因而造成的,能够避免出现的均为非设备,原材料等客观原因所造成的合格品,次品,废品。所有出现的合格品,次品,废品,都要填写“非优等品原因调查表”。检验员要仔细、客观、如实的记录分析出现原因。车间主任(副主任)确认是否为非设备、原材料等客观原因所造成,最终由品质管理科分析判定产品等级,并由分管领导审核及审批。

2、如非设备的突发故障,操作工可在线发现的,需马上停机通知班、组长或是车间主任(副主任),但出现能够避免的而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需对班长及车间主任(副主任)进行相应考核,分别处于1分/次扣罚。所有的合格品,次品,废品,都要填写“非优等品原因调查表”。

3、扣罚最高限额为:普通员工150元/次;班组长300元/次。

四、质量奖:

提取质量奖的条件是当月无违反生产工艺,无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无产品质量投诉(包括客户投诉和品质管理科投诉)问题,且没有出现人为的次,废品。奖金额度为100元/人,连续两质量奖,给予200元/人。

当月出现客户质量投诉,则取消质量奖,且根据投诉的具体损失对出现问题的班组进行不同程度的扣罚:

1.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的,扣罚当班班长10分,当班员工20元/人

2.发生直接经济损失的:

a..损失额小于等于100--200元人民币,扣罚当班班长15分,当班员工30元/人

b.损失额200―500元人民币,扣罚当班班长20分,当班员工40元/人

c.损失额小于等于500―1000元以上的,扣罚当班班长30分,当班员工50元/人

注:如果由于客户投诉滞后的原因而发放了质量奖,则已发放的质量奖在客户质量投诉出现的当月奖金中扣除;对出现问题的当班员工,当班班长的扣罚也在客户质量投诉出现的当月追加扣罚。损失额度大于1000元的报请分管领导或总经理处理。

五、嘉奖:

1、当月工作成绩优秀,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奖励。由生产车间提出,主管部门申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嘉奖。

2、为了把车间相关工作井然有序的开展,做到规范化、标准化,提倡车间员工积极提出宝贵的建议及意见,一旦被采纳,效果佳,给予嘉奖100元/次。

篇4:公司全勤奖金给付办法

某公司全勤奖金给付办法

(一)本公司为使员工勤于职务,提高生产效率起见,特订定本办法以资奖励。

(二)凡本公司生产线作业人员(领班除外),守卫人员及长期临时性生产工作人员适用本办法。

(三)本奖金每季颁给一次,其给付日期为次月20日。

(四)凡当季内未请假(包括年休假),迟到及早退者,按下列标准给予全勤奖金:

1.月薪:按当季最后一个月的月薪÷30天×6天。

2.日薪:按当季最后一个月的日薪×6天。

(五)颁发奖金前,人事部将名单送厂长核阅后公布。

(六)新进人员如到职日恰为当季第1日者,奖金自该月份起计算,否则于次季第1日起计算。

(七)当季服务未满3个月而离职者,不予计算奖金。

(八)停薪留职期间不适用本办法。

(九)本办法经呈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篇5:采掘班段长安全奖金考核办法

矿属各生产采区:

为进一步加强生产一线班长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一线班长现场管安全的特殊作用,提高班长安全责任意识,调动抓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经矿研究决定,特制定生产一线班长安全奖金考核办法。

一、安全奖励考核小组

组长:吴启山、张玉贤

副组长:解贵仁、孟祥平

成员:安监处、工资科、财务科、组干科、考核办

二、安全奖励范围:采煤跟班队长、掘进班长。

三、安全奖励标准(分公司月安全奖励)

1、采煤跟班队长每月奖励900元。

2、掘进班长每月奖励700元。

四、安全奖励考核条件

1、每月出勤工数必须达到21天。

2、按照“三零”安全目标管理,当月无工伤、无“三违”行为。坚持兑规作业。

五、安全奖励具体考核细则

当月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扣除全部安全奖金:

1、当月本班出现工伤(以办理工伤卡片为准)。

2、采煤工作面发生一次推倒压垮切顶线支柱连续10组的冒顶事故。

3、工作面明火放炮、动力线放炮、放糊炮,不使用炮泥和化学炮泥。

4、探放水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

5、揭煤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

6、工作面空顶超过规程规定。

7、贯通措施落实不到位。

8、遇特殊地质构造措施不落实。

9、明火操作或工作面电缆有明头。

10、绞车小绳磨损、断丝超限不及时更换仍继续使用。

11、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作业,无风、微风作业。

12、严重积尘厚度10mm,连续长度10m以上。采煤机组风水联动、入回风净化水幕、各转载点喷雾不使用或使用效果不好造成煤尘飞扬。掘进工作面炮前炮后不洒水消尘。

13、破坏井下“一通三防”安全设施。

14、支风门。

15、不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

16、采煤面、掘进面班长脱岗不在现场带班。

17、掘进工作面掐风筒,风筒出口距工作面超过作业规程规定,不使用防炮崩风筒或风筒长度低于9米。

18、监测探头不按规定位置悬挂,包蒙探头或人为造成探头误报警。

19、采掘带班班长因违章指挥造成未遂事故。

20、作业现场隐患不处理或有其它严重违章行为。

新建煤矿

二0一0年四月一日

制度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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