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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顾问公司员工手册:考勤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3

人力资源顾问公司《员工手册》:考勤管理制度

一、标准作息时间:

1、员工每周工作五天,周一至周五,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不含用餐时间)。

2、上下班时间为:上午9∶00至12:30,下午13:30至18∶00;其中午餐时间为12:30~13:30,严禁迟到。执行年薪制的管理人员需每天工作8小时即可,不受此时间限制。

3、特殊岗位如:编辑部、物流部及司机岗位的员工因工作性质不同,不执行以上作息时间的,本部门需依据完成工作的需要,另行规定上下班及休息时间,该部门考勤规定必须经人力资源部及总裁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工作时间同上。

4、员工上下班必须在前台签到,公司将以签到记录作为员工的出勤依据,签到表需要员工本人亲自填写,严禁他人代签,代签者与被代签者同时当月绩效扣减5分/次。

5、请假以半小时为单位。

二、迟到早退旷工:

1、晚于规定时间上班者即为迟到;早于下班时间离岗者即为早退(正常填写外出单的除外)。

2、迟到、早退半个小时以内者,当月绩效扣减1分/次;一个小时以内者当月绩效扣减2分/次;一个小时以上者当月绩效扣减5分/次,管理人员翻一倍。

3、迟到超过半天、早退超过半天、当日无或缺少签到记录,无《请假申请单》或者《外出单》者视为旷工,旷工一日,绩效扣减20分。

4、迟到或早退三次计为一次旷工。

5、迟到、早退、旷工员工,其直接上级领导应亲自联系本人查明原因,以便加强管理。

6、在一个自然月份里累计迟到、早退5次(含)以上、或月累计旷工2天、半年累计旷工8天、年累计旷工15天者公司予以辞退处理。

三、外出管理办法

1、因公外出:

A、凡外出洽谈公事或因公办事,出门时应提前到前台领取填写《外出单》,注明外出地点及返回时间,携带手机,以便公司与外出人员及时联系。

B、《外出单》需直接上级及主管副总裁签字确认,如相关负责人不在公司,则需电话请示,并报人力资源总监批准。

C、外出后如因故未能按时返回公司,应先以电话通知直接上级、本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裁及前台,前台在《外出单》上注明晚归原因及返回时间。

D、由于业务上的需要而例行定时外出者,由各部门呈报,经总裁核准后,经前台登记备查。

E、员工因工作原因外出或其它特殊情况未及时交《外出单》的,须在下一工作日10:00前,报人力资源总监审核后交前台,否则视同无效,以旷工处理。

F、管理人员外出,也需填写《外出单》,报上一级领导签字。

2、因私外出:

按《休假管理制度》中的请假程序办理。

3、出差:

员工出差,需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报前台备案。

四、考勤管理

1、前台每天负责将每日出勤情况汇总,报上级领导审核。

2、每月1日,前台将上月考勤情况汇总,报上级领导审批后,送交人事主管作为工资计算的依据。

五、加班

1、员工应于工作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以提高工作效率,尽量不拖延时间进行加班。由于个人原因导致的工作未按时完成,其超时工作不视为加班。

2、因工作需要,确实需要加班,需要申请加班人员提前到前台领取《加班申请单》,填写完毕由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裁审批,人力资源部审核签字确认;未按加班审批流程办理均不视为加班。

3、公司会议、搬迁、培训、节庆活动及出差人员的差旅路途等均不视为加班;凡享有提成或奖金的岗位如渠道开发、销售等岗位,其超时工作不视为加班。

4、为了保障员工的正常休息,加班员工公司尽量安排倒休,倒休申请流程按照请假流程执行;由于工作原因休息不了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补偿员工加班工资。

篇2:A酒店客房部考勤制度

E酒店客房部考勤制度

一、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二、按时参加各岗位例会(客房每周一至周五早八点)、(前台每周一和周四下午三点)例会不到者按旷工处理。

三、每人每周倒休一天,遇重要接待任务暂停排休,会后补休。年假按中心规定。

四、员工请病假须提前将医院诊断证明和请假单上交,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的,应及时通知领班,由领班请示经理。

五、员工请事假,须提前三天至一周上报领班,如遇人员紧缺或有重要任务,可以不予批准。事后请假一律按旷工处理。

六、严格按照规定班次上班,如有急事换班,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提前一天向领班提出申请,未经同意擅自换班按旷工处理。

七、对骗取事病假的,一经查出,视情节给予旷工或除名处理。

篇3:福荣酒店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福荣酒店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纪律性、严格考勤制度,保证酒店良好的工作秩序,均实行员工上下班打卡制度。打卡制度的实行对严格劳动管理,控制员工迟到、早退现象,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为了加强员工打卡考勤制度的管理,从而达到规范化管理,堵塞管理工作中的漏洞,提高对客服务质理,特制订此员工考勤制度。

一、打卡制度

1、除总经理特别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所在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2、酒店全体员工必须提前5分钟打卡上班,打卡后,无特殊工作需要,不得离开酒店,下班后不许无故在酒店内逗留,必须推迟5分钟打卡下班。

3、所有办公室人员,各部门总监/经理及上两头班的员工,中途若需离开酒店,必须打卡,第二次回店上班时再打卡就岗。

4、酒店所有人员不得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若经发现将依照《员工守册》第六十五条给予书面警告进行处罚。

5、由于酒店打卡机故障未打上、下班卡的员工,可在打卡室签到、签退(由当值保安员负责考勤),并由当值保安员注明原因后,方可生效。

6、由于考勤卡故障(卡坏破损导致电脑无法显示等)而未打上班或下班卡的员工,可在打卡室签到、签退(由当值保安员负责考勤),并由当值保安注明详细原因。在未办理好新卡之前,凭人力资源部的有效证明,可在打卡室签到、签退。

7、由于忘记带考勤卡或迟到、早退等类似原因,私自在打卡室签到、签退;酒店将根据不同级别给予不同处罚。

注:此制度请酒店保安部协助并严格执行

二、加班制度

酒店因其运作的特性,许多岗位的员工不得在法定假日或其本休日当休息,或遇到大型接待,许多员工均需加班加点工作,由此而制订了酒店的加班制度。

1、酒店组织的各类活动以及酒店或部门、班级例会等,占用员工非工作时间或公休时间的,均不计为加班。

2、除国家法定假日(每年十天和月公休日)外,主管级以上人员超时工作均不计为加班。

4、员工加班必须事先经领班以上管理人员认可,加班后次日应填写好加班条,并注明加班起止时间、原由等,领班(或主管)签字,报部门经理审核,每人累计加班超出3天的应及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凡是无正规审批程序的,均不计为加班。

5、各部门对员工的加班时间应严格控制,尽量不安排员工加班,如若员工月加班三天以内的应尽可能安排时间调休或补休。

6、超时工作

酒店员工每日工作时间原则上不超过9小时,若遇大型团队或宴会接待时,需延迟上班时间1个小时上,才算加班。。

7、节假日加班

酒店由于行业特性,大体员工不能在节假日当日休息,而需要加班。

8、加班之福利

凡是加班的员工,酒店将会在其加班之后给予同等时间之补休,若是节假日、大型接待加班,酒店还将给予各级员工一定的加班补贴。

三、管理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所有五级(含五级)以上人员将上班时间及本休日统一报至人力资源部

2、管理人员非本休日休息均要填写补休单,报总经办同意;

3、各管理人员按上报的正常上班时间上班,如上班时间有调整,需及时知人力资源部与总经办。

4、所有五级(含五级)以上人员因打卡机故障或考勤卡故障无法打卡上下班,除即时在打卡室签到、签退外,还须到总经办签到、签退。

5、管理干部在晚间与客人应酬到较晚,次日需申请推迟上班的,请假时间只限一个小时,(即按正常的上班时间推迟一小时上班),超过一个小时以调休半天来计。并在上班后及时补休单到总经办审批后,方可生效。

6、管理干部因事需提前下班的,要提前知会总经办,请假时间只限一个小时(即按正常下班时间提前一小时下班),超过一个小时以调休半天来计。并于次日补休单到总经办审后,方可有效。

四、考勤抽查制度

为了准确无误的核对各级员工的考勤,规范酒店员工的考勤管理,提高员工的自觉性,特制订考勤抽查制度,详细规定如下:

1、二次签到制度

各部员工在打卡室打卡后,在到达岗位时,必须进行二次签到以确保各级员工能按月初排定时间表准时当值工作,酒店人力资源部、总值有权对各部门的二次签到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2、月底考勤核查制度

月底人力资源部将各位员工的出勤情况打印好后,发至各部门,各部门经理在做完考勤后上交至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应对各部上交的考勤进行重新审核,确保无误后,方能输入电脑进行汇总。

五、考勤奖罚制度:

1、部门于每月3日下午五点前将部门《员工考勤汇总表》及下月《员工排班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送达人力资源部,逾期人力资源部有权不予造工资表。

2、迟到、早退:

凡已到上班时间,本人还未到岗位时即视为迟到;凡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下班即为早退。如员工打卡后没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工作岗位,同样视为迟到

?迟到、早退十分钟以内,每月超过2次者,每次扣款10元,并处以口头警告。

?迟到、早退十分钟以上二十分钟以内,每次扣罚20元,并处以口头警告。

?迟到、早退二十分钟以上四十分钟以内按旷工半天处理。每次扣罚50元,并处以书面警告

?迟到、早退四十分钟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每次扣罚100元,并处以书面警告

旷工

凡迟到、早退四十分钟以上以上又无充分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视为旷工(二十分钟以上四小时以内按旷工半天计,达到或超过四小时以上按旷工一天计)。旷工除扣除员工当日工资外,另还将视下列情况予以处罚:

?旷工半天,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20元;

?旷工一天,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100元;

?连续旷工二天,给予最后警告,并罚款200元;

?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合计旷工2次,给予即时开除。

4、员工未打卡次数每月不得超过3次(要由部门负责人签证的《未打卡记录证明书》;若月超过3次每次罚款10元。

篇4:景区营管部员工考勤制度

景区营管部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一)营管部员工统一实行考勤请假制,每个星期天各部门负责人把排休假交与部门经理。

(二)员工考勤表由办公室指定负责人填写,负责人要认真如实填清员工上班、请假、旷工、迟到、早退情况。如发现表内有故意造假行为应立即撤换并报请公司处理。

(三)员工因事或因病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两天以内的(包括两天)由该部门负责人准批并由部门经理批准交与办公室备案;两天以上五天以内(包括五天)由部门负责人提出意见报请部门经理批准,再报公司办公室、副总经理批准。各部门负责人请假和员工请假五天以上的均由总经理批准并通知办公室备案。请假回来到办公室办销假手续。擅自超过准假时限者均按旷工论处。

(四)各部门负责人在保证不误工作和人员出勤天数不少于规定的情况下,可合理安排员工轮休。对不能出满勤者,扣除缺勤的工资。

(五)旺季时,月勤超出满勤时数,应视为加班时间,实施方案报与办公室批准,或安排淡季轮休。

(六)迟到、早退者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登记。

(七)上班期间因公、私事外出,须经该部门负责人批准并须按时返岗。不经批准私自外出视为脱岗按旷工处理,贻误工作造成损失的将追究其责任。

(八)员工若遇突发性私事无法事先请假的,须用电讯工具或书信、口信形式请假,若假期已满而事未完时,须事前与部门负责人联系,办理续假手续。

(九)员工因公出差,须到办公室填写出差单,并通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许离岗。

(十)婚、丧、产假、节育、探亲假等均按国家有关规和办公室相关制度执行。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事后销假。

(十一)考勤表月底由部门负责人上交办公室汇总。

篇5:风景区管理站人员考勤制度

风景区管理站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1、景区站每月3日召开站务会议,由站长组织,全站工作人员参加;每月15日召开支部学习会,由站支部书记组织,全站党员参加;每月28日上午全站工作人员参加站内捡拾活动。以上会议、活动与会人员必须参加,确有特殊原因需请假的必须由主持会议或活动的负责人批准。

2、景区站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并在《出勤登记表》上做好出勤登记,值班站长要按规定做好考勤证签到,各景区站在每月5日前把《出勤登记表》和考勤证送景区管理办公室汇总。

3、根据景区工作实际情况,景区站工作人员每月安排四天工休。各站各岗位做到预先安排,必须填写《工休安排表》,由站长或值班站长批准。

4、景区站工作人员一般不应请事假,确有特殊原因必须请事假的,必须填写《请假报告单》,二天内的由站负责人批准;连续三天的由景区站签署意见后,报景区管理办公室批准;四天以上(含四天)的报景区管理办公室核准,由分管领导审批,审批后送政工人事处办理准假手续。请假期间的工资福利按局有关规定执行。

5、景区站工作人员因病确须请病假的,参照考勤制度第4条执行。

6、景区站工作人员上班期间不许擅自离岗,确有特殊原因需请假的,必须填写《请假记录单》,由值班站长批准。

7、景区站工作人员需请结婚假、产假、哺乳假等相关假期的,必须填写《请假报告单》,报景区管理办公室核准,由分管领导审批,审批后送政工人事处办理准假手续。请假假期和请假期间工资福利按局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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