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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员工考核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3

宾馆员工考核办法

前场办公人员及后场保障人员

(每分考核5元)

为更好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办公室工作目标化管理得到落实,现根据办公室人员的不同岗位,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劳动纪律及仪容仪表。

1、迟到、早退在10分钟内的每次扣2分,10分钟以上半小时以内每次扣4分,当月迟到、早退累计3次以上,书面警告一次;

2、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每次扣5分;

3、上班期间,有串岗、脱岗视为擅离职守,发现一次考核3分。连续3次记警告一次,考核10分;

4、仪容仪表不符合酒店规定的一次扣2分;

5、不服从领导分配的,一次考核4分;

6、在办公区域聊天、吃零食现象,一次考核2分;

7、偷拿公物及他人物品,一经发现予以除名。

8、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会见亲友,一次考核2分。

二、办公室前场人员考核内容

秘书

1、总经理室交办的事情不能及时完成的,一次考核2分;

2、不能对公文处理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保密的完成,一次考核2分;

3、不能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做好办公用品的登记、记录和日常检查,一次考核2分;

4、故意泄漏宾馆机密,一次考核10分;

大堂副理

1、对新进员工“应知应会”培训不及时,一次考核2分;

2、月末不能及时汇总客人对菜肴的反馈意见表,一次考核2分;

3、月末不能及时汇总客人投诉的相关事项及部门处理意见,一次考核2分;

4、客人投诉时,在班时间,得到通知后,不能及时到达现场,一次考核2分;

5、不能完成总经理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一次考核5分;

6、对各部门卫生、仪容仪表,检查不认真、不仔细,一次考核2分;

主持人

1、向客人索要小费、物品,一次考核10分;

2、因主持不及时,导致客人投诉,一次考核5分;

3、主持中因用词不当,导致客人拒付或打折,折扣部分由主持人自己承担,同时宾馆给予书面警告一次。

三、办公室后场人员考核内容

职工食堂保管员

1、原材料入库登记不符合要求,发现一次考核2分;

2、入库单不及时上报(每5天上报一次),发现一次考核2分;

3、未认真检查库存物品,造成物品变质,一次考核10分;

4、未按规定验货,进入不符合要求的物品,发现一次考核2分;

5、次月5号前,不能及时上报月用餐总人数和原材料总用量,一次考核2分;

宿舍门卫

1、员工自行车通道及宿舍楼南门口,有餐巾纸或有杂物等现象,一次考核1分;

2、男卫生间、男浴室、男更衣室,地面不干净或室内有异味,一次考核1分;

3、员工宿舍大门在规定时间内不及时关闭,一次考核1分。

4、上班时间,门卫室如有闲杂人员逗留,发现一次考核2分;

员工食堂厨师

1、验货不认真,导致员工投诉,一次考核5分;

2、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一次考核4分;

3、食堂地面卫生不干净,墙面上有污渍,一次考核2分;

宿舍保洁员

1、女更衣室、女浴室、女卫生间卫生不到位,一次考核2分;

2、在班时间,发现女浴室有非宾馆人员洗浴,一次考核2分;

3、员工就餐期间,餐桌上未及时清理,一次考核1分;

4、餐厅卫生不到位,一次考核1分。

外场保洁员

1、宾馆外场及绿化带卫生不到位,一次考核1分;

2、垃圾池周边及地下室卫生不到位,一次考核1分;

食堂洗碗人员

1、因洗菜不认真,导致员工投诉,发现一次考核2分;

2、员工就餐盘及筷子不进行高温消毒,一次考核4分;

3、洗碗不干净,发现一次考核2分;

4、食堂地面卫生不干净,墙面上有污渍,一次考核2分。

篇2:A大学后勤集团员工年度考核办法

大学后勤集团员工年度考核办法

为正确评价集团全体员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加强集团管理队伍建设,健全集团人事制度,建立竞争和激励机制,督促集团所有人员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的原则和要求

(一)客观公正、民主公开;

(二)严格考核、实事求是、注重实绩;

(三)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四)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

(五)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

(六)个人总结、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

二、考核聘任小组组成及考核权限

(一)集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由学校考核。

(二)集团考核聘任领导小组成员为集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负责集团一级岗位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集团一级岗位人员须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总结,写出述职报告,填写《后勤集团职工年度考核表》。

(三)各单位一级岗位人员为本单位考核聘任小组成员,负责对本单位的二级岗位人员、普通员工的考核。二级岗位人员考核参照一级岗位人员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三、考核的内容

对各类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应以岗位职责为依据,重点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以及思想政治、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出勤等方面的情况。

四、考核的等级、标准与比例

(一)等级与标准

根据学校年度考核工作的意见,结合后勤集团实际情况,集团各类人员考核等级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四等共四个等级,一等为优秀,二等为合格,三等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四等为不合格(不称职)。

(二)考核评定的等级比例

集团分人员类别(一级岗、二级岗、基层岗)设置考核一等的比例。

一级岗位人员由集团考核聘任领导小组组织考核,评定年度考核等级。

二级岗位人员由各单位考核聘任小组组织考核,由各单位按本单位二级岗位总人数的一定比例(不超过15%,四舍五入计算)设置一等的名额,单位二级岗位人数不足4人的,每两年有一个一等的名额。

基层员工中一等的比例按考核人数的10%四舍五入计算,其尾数不保留。不足10人的,6人以上有一个一等名额,6人以下两年有一个一等名额。

五、考核程序

(一)个人按年度考核表中所列项目及要求,对本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如实的自评。

(二)二级岗位及以上人员必须撰写述职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述职。

(三)各单位组织人员(考核组成员、部分班组长及群众代表参加)对二级岗位人员进行民主评议(作为续聘的参考依据);不足30人的单位请全体员工参加。

(四)各单位填写考核评语,确定被考核人员的考核等级。

(五)各单位将考核为一等的员工名单报集团,由集团考核小组评议并在后勤集团网站上进行公示。

(六)各单位将考核结果汇总表交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并备案。

六、考核结果

(一)凡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以上等级的员工,才具有续聘的资格。

(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员工,集团不再聘用。

(三)年度考核结果作为集团年度各类先进的评选依据之一。

(四)年度考核结果作为集团下年度各类岗位的聘任依据之一。

(五)各单位对考核为一等的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六)学校编制人员考核结果报校人事处备案。

七、集团年度先进个人

(一)评选条件

1、在集团工作时间一年以上且年度考核为一等的职工。

2、认同集团理念,爱岗敬业,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严守职责,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

3、工作认真负责,积极肯干,勤奋好学,业务能力较强,个人业绩突出,得到员工的普遍认可。

4、遵守国家法律和集团的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行为和工作失误。

(二)候选名额

集团分人员类别(一级岗、二级岗、基层岗)设置先进个人的候选名额(具体见每年度的评选通知)。

八、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ZZ大学后勤集团

二○**年*月

篇3:区财务人员工作考核办法

某区财务人员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规范管理,进一步强化财务人员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三条考核对象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

第四条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德: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等情况;能:业务水平和协调办事能力等情况;勤:工作态度、敬业精神等情况;绩: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数量、质量、效率,领导和同事满意度等情况。廉:廉洁自律和遵守财税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情况。第五条考核主要为年度考核。

第六条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民主评议相结合、平时与定期考核相结合,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量化测评的方法。

第七条考核由区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

第八条由区财政局会同区人事局设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区财政局局长任组长,财政局、人事局分线副职任副组长,财政局相关业股室负责人和区人事局相关同志为成员。

第九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监督考核工作,并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对工作人员不服考核结果的申请进行复核。(一)年度考核在年底或下年初进行,接受考核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人员应写出书面的年度述职;(二)会计股根据全年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审、量化评分,提出考核等次意见;(三)考核小组对初定考核等次进行审核,确定考核等次,同时个人考核结果报组织人事部门及原单位备案。

第十条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具体量化标准是:90分以上为优秀(含90分),90分以下80分以上为称职(含80分),80以下70分以上为基本称职(含70分),70分以下为不称职。

第十一条区财政局对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财务工作人员通报表彰,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将考核结果报送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年度考核连续三次评为优秀的财务人员,向组织上建议提拨使用。

第十二条区财政局将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对考核对象进行分类排队,对评分考核最后三名财务人员进行戒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凡连续两次在年度考核中“不称职”的财务人员,区财政局将提出方案,建议所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并报区委、区政府追究所在单位负责人和分管人员的领导责任。

第十三条党群机关财务人员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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