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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中心工作职责内容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2

1.为了加强体育场的管理,使体育资源合理有效的利用,保证体育教学、训练、竞赛正常有序地进行,保证学院大型活动顺利开展,制定本办法。

2.体育场馆管理中心是对体育场实行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体育场的使用、开放及日常保养、清洁和维修等工作。

3.体育场馆管理中心配备专职人员负责体育场的管理,负责体育场内灯光及音响设备的管理。

4.体育场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职责,因玩忽职守造成的伤害后果和责任事故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5.严格执行体育场馆的管理制度,对违反体育场管理规定、擅自闯入体育场、破坏体育场设施者,进行教育、处罚;对行凶闹事者送保卫部门处理。

6.管理人员应遵守职责,按时开放体育场,及时整理和打扫卫生,保证正常的体育教学和课外活动的进行。

7.以学院或职能部门名义在体育场举办大型活动,或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决定在体育场举行大型活动,需提前由举办该活动的牵头单位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

8.任何部门和团体或个人未经主要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对外租借和使用体育场馆。

篇2:后勤管理处零星物资采购实施细则

  后勤管理处零星物资采购实施细则

  为了加强和规范后勤物资采购管理,根据《zz理工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后勤管理处零星物资采购实施细则。

  一、物资采购的申报

  (一)采购单价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或批量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采购物资,由申购部门提交采购报告,明确采购项目用途。

  (二)申购部门要在申购清单中列出所购物资品名(品牌)、数量、型号、预计金额及各项技术指标等。

  (三)采购报告经分管处领导审批后报送采购供应科。

  二、物资采购的审批

  (一)采购供应科将需要采购的物资汇总后提交后勤处务会研究通过,并经采购供应科主管处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采购。

  (二)采购供应科负责后勤零星物资采购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科负责采购监督工作,物资管理科负责采购物资的验收及入出库管理工作。

  三、物资采购的方式

  (一)后勤零星物资采购按照《zz理工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主要方式分为协议供货、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等形式。

  1.协议供货。由采购供应科根据各部门申报项目的种类,优先通过后勤维修材料协议供货中标单位进行供货。供货价格在进行市场调查的基础上确定。

  2.询价采购。需采购物资在协议供货单位不能完成时进行询价采购。对金额较大的采购物资,应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专项采购。

  3.单一来源采购。即采购供应科会同相关部门根据物资的特殊性、不可替代性直接同供应商谈价,按要求供货;单一来源采购申购部门需提供情况说明和专家论证意见。

  (二)对应急抢修物资的采购,经相关领导同意后,可由申购部门直接向采购供应科申请,先采购使用后再履行相关审批、出入库等手续。

  四、物资采购的验收

  (一)零星物资采购的验收由采购部门组织,物资管理科、申购部门相关负责人共同参与。对不合格的物资及时办理退货、更换、索赔手续,以免造成损失。参加验收的所有人员应提出相应的验收意见并签名。

  (二)特殊设备在验收时申购部门要同步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申购报告复印件、仪器设备说明书、合格证、物件清单、随机技术资料、验收报告等。

  五、物资采购的入库、出库管理

  (一)所有采购的物资均交由物资管理科办理入库相关手续,使用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到物资管理科办理出库手续后领用物资。

  (二)每年年底物资管理科要对仓库物资进行盘点,采购供应科要对采购入库的物资和物资管理科进行核对。

  (三)验收合格后需要办理固定资产手续的由申购部门到国有资产管理处办理。

  六、采购物资的报销

  (一)后勤零星物资采购的报销工作,严格按学校财务有关规定和后勤维修材料供货合同执行。采购供应科负责履行报销手续,物资管理科及申购部门须在验收人栏中签字。

  (二)报销单据签字手续齐全后到财务处报销。

  七、本细则由采购供应科负责解释。

篇3:后勤管理处限时办结制度

  后勤管理处限时办结制度

  第一条 为为深化和拓展“13710”工作法,提高后勤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限时办结制度是指属于后勤管理处所辖各科室、中心对管理服务职责范围的各类事项,必须在规定时限给予办理的制度。限时办结的工作原则:一件事一天内研究部署,三天内向上级反馈办理情况,一般性问题原则上7天内落实解决,重大问题包括复杂问题一个月内解决和落实不了的要拿出时间节点和方案,所有事项都要跟踪到底销号清零,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第三条 各科室、中心要根据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科学、合理的确定本部门所承办事项的办理时限,做到公开透明,严格执行。同时,对所承办事项要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第四条 各科室、公司对符合规定、材料齐全、手续完备且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必须立即处理、按时办结,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无故刁难。对于材料或手续不完备的交(申)办事项,要做出合理解释,并一次性告知交(申)办人员应补充和提交的全部材料以及注意事项。

  第五条 为明确各科室、公司一些事项的办结时限,特规定以下办结时间:

  1.党政办:对于所负责的代拟文,必须在领导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接办的各类文件、请示、通知或电话等,要在当日内完成拟办意见或告知有关部门、当事人;领导交办的事,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将情况回复有关领导。

  2.监督管理科:对检查出的服务质量问题、基础设施维修问题等须及时向责任部门反馈,并跟踪落实抓好反馈;对发现的人员岗位履职和出勤情况,及时上报处领导;对全校对后勤人员或服务投诉电话,自接到之时一个工作日内立即落实,并及时给予对方回复,如涉及重大问题或事件的,要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及处领导。

  3.能源管理科:对校内水电抄表工作,须在规定的时间对规定的部门、单位完成抄表工作;

  4.采购供应科:对所负责的办公家具购买请求,有指定时间的,须在指定时间之内完成;没有指定时间的,自接到请求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报手续或做出答复;对所负责的专项购买物资,须在接到申请之后,根据需要,及时购买或上报处务会研究决定;对维修物资的购买,须根据使用情况,自接到申请之后一天之内落实购买和入库手续,因抢修而急用的采购,可先采购后补手续。

  5.工程维修科:对所负责的校内各类维修报告后,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做出现场确认和立项响应;三个工作日内查看现场、提出方案及工程概算,工程复杂的可延迟为7个工作日内;经立项审批的工程项目,须在一个工作日内施工;校内抢修项目,须在接到报修后1个小时内组织施工;对负责的校内电话业务,在接到维修或安装申请后,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6.物资管理科:对所负责的房产咨询须在当日内做出答复,不能当日答复的也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向咨询方说明理由。对校内提出家具资产调配的申请时,需根据实际情况,在二个工作日之内予以调配。

  7.人力资源科:对职责范围内的员工管理业务,在接到职工申请或诉求时,须根据情况在一个工作日之内给予回复;因超出权限而无法解决的事项,须立刻上报主管领导和处领导。

  8.饮食服务中心:对涉及饮食服务业务,在接到申请(或电话)之时起半个小时内安排人员办理,不能按时完成的要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对饮食服务投诉(咨询),在接到投诉咨询(或电话等)之时起1个小时内作出答复处理,承诺时间内办结。

  9.物业服务中心公寓部:对所负责的学生公寓零星调整申请,应在接到申请书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完成,不能按时完成的要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对接到学生公寓维修申请的,须在当日内完成报修手续。对公寓服务投诉(咨询),在接到投诉咨询(或电话等)之时起1个小时内作出答复处理,承诺时间内办结。

  10.物业服务中心教室管理部:对学校和院系交办的教室使用事项,一天内做出具体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准备事项。对教室服务投诉(咨询),在在接到投诉咨询(或电话等)之时起1个小时内作出答复处理,承诺时间内办结。

  11.物业服务中心绿化保洁部:对学校交办的保洁任务,一天内做出具体安排,规定时限内完成事项,对教室服务投诉(咨询),在接到投诉咨询(或电话等)之时起1个小时内作出答复处理,承诺时间内办结。

  12.物业服务中心家属区物业管理部:对所属社区、办事处和学校交办的事项,一天内做出具体安排,规定时限内完成事项。在接到教工家属和群众的服务投诉(咨询)之时起1个小时内作出答复处理,承诺时间内办结。

  13.动力服务中心:所负责的水电暖维修项目,在接到申请(或抢修电话)之时起1个小时内安排维修工进行维修,不能及时安排维修的须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积极在承诺的时间内完成维修。

  第六条 对于领导交(批)办的事项,承办方必须在领导规定的时间办结。

  第七条 对于需要会商或协调其他部门联合办理的事项,主(承)办单位要积极协调,在规定时间内会商或协商。确因其它原因不能按时办结的事项,必须向交办(当事)方说明事由,并尽快办结。

  第八条 因本单位自身责任,无正当理由超过办结时限未能办结的,属超时办结。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视为超时办结:

  1.无正当理由不受理申请的;

  2.不按规定给申请(咨询)人答复的;

  3.超过办结时间才提出延期申请的;

  4.在办结时间内,不将办结结果交付申请(咨询)人的;

  第九条 事项办结实行闭环管理,完善记录备案。

  第十条 紧急事项、涉及安全稳定事项,随接随办。

  第十一条 限时办结制度接受学校和师生的监督。存在超时结办的,有权向后勤管理处监督管理科投诉。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按后勤管理责任追究制度追究责任。

篇4:理工学院运动场地管理规定

  理工学院运动场地管理规定

  一、要爱护运动场地、设施和器材。

  二、损坏运动场地、设施和器材要赔偿,借用体育器材要按时归还。

  三、运动场地内不得驾驶机动车或骑电动车、自行车。

  四、各种体育器材只准许在相应场地内进行体育活动时使用。严禁篮、排球当足球踢,严禁非足球场地踢足球、排球场打网球等。

  五、体育活动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以免影响他人学习或休息。

  六、在运动场地内活动要注意文明礼貌,不准光背、讲粗话或闹纠纷。

  七、我校与外单位进行体育比赛,须经校体委办公室统一安排场地。若外单位借用我校体育场地,则须凭介绍信经校体委办公室同意并办理租借手续后方可使用。

  八、违反上述规定者,将酌情予以处理。

篇5:食堂管理员岗位职责内容(医疗卫生事业)

1.在科长领导下,负责职工、病员食堂的饮食管理工作。

2.检查、督促食堂规章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的落实。

3.深人科室,听取群众对饮食的意见和要求,千方百计为职工和病员搞好饮食工作,提高饮食质量。

4.检查、督促食堂卫生必须按照卫生食品法“五四”制严格要求,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严防食物中毒,确保食堂卫生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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