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学院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zz理工学院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为了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促进学校后勤工作的管理和规范,防范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统一指挥、分工负责、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有效降低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与影响,尽可能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组织机构
加强组织领导,设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主 任: 胡恩立
副主任: 徐光秀 杨明伟
成 员: 刘湉湉 邹 丽 罗瑞峰
杨 涛 赵喜花 王 磊
办公室设在饮食服务中心,由王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65929316。
三、防范措施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
2.健全并认真落实各项卫生制度,加大检查与奖罚力度。
3.实行集中采购,严把各类物资的采购关,杜绝腐烂变质及有害食品或物资流入食堂。
4.规范操作程序,严把操作、出售关,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5.加强管理,严防食物中毒、投毒事件的发生。
6.认真落实炊、餐用具的消毒工作。
7.做好炊事员工和管理人员关于饮食安全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增强全员安全责任意识。
四、应急处理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病等食品安全事故,饮食服务中心应立即勒令造成事故的窗口停止出售可疑食品,封存现场,及时救治健康受到危害的师生;同时立即报告后勤管理处,后勤管理处立即上报学校,并由党政办负责向zz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与此同时,还应及时通知学工部、保卫处、患者所在院系、学校车队、校医院等有关部门,并按下列应急操作程序进行处置。
(一)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现场和可疑食品及时采取措施严密控制。
1.由饮食服务中心负责,会同校保卫处、学工部、后勤管理处、校医院等部门对造成事故的楼层餐饮公司窗口及时采取措施控制。
2.由饮食服务中心负责把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最大限度的即时收回,避免更多学生食用。同时,通过广播、布告、微信交流群等多种途径,通知在该楼层窗口就餐的学生到校医院或学校指定医院进行预防救护工作。
3.由饮食服务中心和校医院负责,组织在该楼层窗口就餐后尚未出现症状的学生,按卫生防疫部门要求或按医嘱服用预防性药物,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继续扩大。
4.饮食服务中心主动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提供有关材料和信息,协助落实卫生行政部门采取其它措施。
(二)全力以赴救治学生。
1.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由后勤管理处、学生处组织人员并和患者所在院系的老师及学校医务人员一起,把患者及时送往医院抢救。
2.由党政办负责安排送往医院的交通工具,根据人数的多少,及时安排车辆往返校内和就近医院。
3.如发生事故面比较大、人数较多时,由校办负责,向就近医院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拨打急救电话,以求帮助。
4.由后勤管理处负责做好服务保障和后勤供给工作。
(三)立即逐级向上级紧急报告。
1.校内报告
各学院值班人员、公寓值班人员、校医院医生、饮食服务中心各窗口及食堂安全员,如发现有3-4人以上疑似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病现象,应及时送往校医院就治,进行初步确定后,应立即向后勤管理处及学校办公室,学生处及有关学院报告。
2.校外报告
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起,在2个小时内,由党政办负责及时向zz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1)须要上报的部门:zz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63936110。
(2)向上级报告的内容: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及哪个校区第几学生食堂;
地址:zz市王城大道90号(学子街八号、九都西路71号)
时间:什么时间发生事故,年、月、日、几点、几分
事故人数:多少人,基本症状;
可疑食物:事故人员最近一次进餐的可疑食品等有关内容。
当前学校食物封存、救治人员及学校稳定状况。
(四)加强宣传,做好学生稳定工作。
1.由学工部、后勤管理处、团委等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影响面,负责对校内学生和受伤害学生做疏导工作,同时,加强宣传和教育,做好学校稳定工作。
2.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影响面,由校医院、饮食服务中心、校团委等部门及时把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和处理意见通过伙委会向全校学生通报。
五、责任追究
按照《河南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下,进行全面调查、处理。
(一)学校纪委协同卫生行政部门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进行检验,并按食品的四个环节(采购、验收、加工、出售)查清事实,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按照《食品安全法》及责任追究制,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直接和间接责任人进行追究和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善后处理
食品安全事故事件处理完毕后,要对食堂进行整顿,并做好开业前的准备工作:
(一)在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领导、监督下进行全面整顿,以提高卫生水平。
(二)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堂进行人员调整。
(三)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堂进行全面的消毒和清理。
(四)加强食品卫生及饮食安全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防范意识,对各食堂开展全面整顿工作。
(五)做好开业准备工作,接上级的通知后方能开业。
篇2:理工学院师生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和社会服务活动审批备案制度
XX理工学院师生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和社会服务活动审批备案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师生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和社会服务活动的管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经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中学术活动指的是外出参加的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学术活动;社会服务活动指的是外出参加的广播电视讲座、访谈、采访,政策宣讲,社会文化推广等社会服务活动。
2、实行“一会一报”、“一事一报”制。
3、坚持“谁主讲、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原则。
4、我校师生受邀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和社会服务活动,需在活动开展前5个工作日内填写《XX理工学院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和社会服务活动审批备案表》,经所在二级党组织审批同意、学生工作部(或团委)、国际交流合作处(涉外类)、社会科学处和党委宣传部审核登记备案后,方可外出参加,并可按《XX理工学院科研与社会服务业绩计算办法(试行)》(校发〔2018〕22号)相关规定计算业绩分。
5、各二级党组织要对本单位申请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和社会服务活动人员的报告、访谈、发言内容和文化推广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并提出明确的政治纪律要求。
6、我校师生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和社会服务活动,本人要对自己的报告(讲座、访谈)内容及在研讨会、论坛上的发言等负学术、政治和法律责任;若因个人发表不当或错误言论造成不良影响,将按照《XX理工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XX理工学院师生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和社会服务活动审批备案表
附件:
XX理工学院
师生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和社会服务活动审批备案表
学术活动/社会服务活动基本情况
主办单位 单位性质
主办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活动主题
活动
类型 学术活动 □报告会 □研讨会 □讲座 □论坛沙龙 □学术会议 □其它___
社会服务活动 □广播电视讲座 □广播电视访谈 □广播电视采访 □政策宣讲
□社会文化推广 □其它___
个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政治面貌 民族
职称/职务 研究方向
报告或发言主题
报告(主讲)内容或访谈、发言内容简述
(可附页)
个人对报告(主讲)内容和访谈、发言内容的承诺
本人郑重承诺:
承诺人:
年 月 日
申请人所在
二级党组织
审查意见
二级党组织书记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学生参加学术活动
和社会服务活动
学工部/团委意见 涉外类学术活动
和社会服务活动
国际交流合作处意见 教职工参加学术活动
和社会服务活动
社会科学处意见
(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党委宣传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1、此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个人留存一份,二级党组织留存一份,宣传部留存一份(需计算业绩分的社会服务活动此表一式四份,社会科学处留存一份)。
2、申请审批时请附报告/讲座的纸质PPT或讲义概要(申请人所在二级党组织留存)。
篇3:理工学院校园网新闻发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zz理工学院校园网在学校形象宣传、信息传播和舆论导向的作用,进一步做好学校新闻宣传工作,规范校园网新闻发布行为,提高学校新闻网站登载新闻的业务质量,更好地为各单位和广大师生提供新闻信息服务,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提供良好舆论氛围,现结合我校校园网管理使用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zz理工学院校园网网络新闻宣传工作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服务学校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大局,服务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基层和广大师生员工,为学校的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三条zz理工学院校园网的新闻编辑发布工作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校党委宣传部是学校新闻业务的主管部门,新闻中心负责网络新闻发布的具体工作。
第二章内容要求
第四条zz理工学院校园网由学校网站和二级单位网站组成,学校网站相关新闻栏目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运营维护工作,二级部门网站由本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运营维护工作。校园网主页新闻发布的内容包括:
(一)学校学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有关部门重要工作部署,学校重点工作、重大决策、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的有关信息。
(二)市级及以上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负责人来校视察,参加学校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以及对学校改革和发展提出的指导性意见、重要批示等有关信息。
(三)学校领导参加的校内外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学校重点工作的有关信息。
(四)学校教学科研、对外交流、人才培养、文化建设取得重要成绩的新闻。
(五)学校各单位改革与发展的重大举措、突出成就、典型经验和特色活动等有关重要信息。
(六)学校各单位承办的市级及以上、行业性、全校性重要会议、重要学术交流与合作活动、教学科研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等有关信息。
(七)学校部门或师生员工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的新闻。
(八)学校教职工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中取得的突出成就、值得宣传推广的经验性做法。
(九)我校杰出校友具有新闻价值的最新动态的有关信息。
(十)主流新闻媒体对学校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及学生活动等有关学校工作的新闻报道。
第五条校园网主页不予发布的新闻内容包括:
(一)基层单位一般性会议新闻。
(二)各部门、各单位的常规性、事务性工作或业务活动。
(三)已报道过的同一类活动的新闻或内容雷同的系列活动新闻。
(四)涉及多个部门、单位和个人的同批次、同类别受表彰的新闻信息,原则上不分开发布。
(五)报道时间严重滞后的新闻(收稿时间滞后事件发生日一周以上的新闻稿件)。
(六)涉及保密文件及保密信息的新闻。
(七)任何集体或个人带有商业性质或广告推广的新闻。
(八)其他不适宜上校园网首页的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