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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小学生外出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2

为让让学生感受秋天的野外美好生活,熔炼团队精神,开阔学生的视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家委会决定组织全班学生于2016年11月日前往曲阜孔子庙进行社会实践活动。为了确保本次活动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安全应急预案。

(一)事前进行安全专项教育,包括森林防火安全教育、校外活动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环保教育等。

(二)成立16.6班应急处置小组,成员如下:宝城小学学生外出活动安全应急预案宝

组?长:会长纪克光宝城小学学生外出活动安全应急预案宝城小学学生外出活动安全应急预案为让让学生感受秋天的野外美好生活,熔炼团队精神,开阔学生的视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决定组织一年级学生于2010年10月21日前往深圳市民俗文化村进行社会实践活动

副组长:丁希晨妈妈、班主任徐璐

,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决定组织一年级学生于2010年10月21日前往深圳市民俗文化村进行社会实践活动。为了确保本次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成?员:青妍妈妈?麻烁妈妈、郭延硕妈妈?徐东旭爸爸?时宇航妈妈?

卫生员:(懂基本急救知识,会简单的医护护理,事先了解队员的身体健康状态,带医药箱,急用药物)宝城小学学生外出活动安全应急预案宝城小学学生外出活动安全应急预案为让让学生感受秋天的野外美好生活,熔炼团队精神,开阔学生的视

(三)外出活动责任分工宝城小学学生外出活动安全应急预案宝城小学学生外出活动安全应急预案为让让学生感受秋天的野外美好生活,熔炼团队精神,开阔学生的视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决定组织一年级学生于2010年10月21日前往深圳市民俗文化村进行社会实践活动。为了确保本

领队:纪克光(具体负责整体活动的协调)宝城小学学生外出活动安全应急预案宝城小学学生外出活动安全应急预案为让让学生感受秋天的野外美好生活,熔炼团队精神,开阔学生的视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决定组织一年级学生于2010年10月21日前往深圳市民俗文化村进行社会实践活动。为了确保本次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副领队:班主任、丁希晨妈妈(负责整体活动安全的监控)

一队负责人:程莉?(负责一队学生的活动安全)宝城小

二队负责人:纪克光?(负责二队学生的活动安全)宝城小学学生外出活动安全应急预案宝城小学学生外出活动安全应急预案为让让学生感受秋天的野外美好生活,熔炼团队精神,开阔学生的视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决定组织一年级学生于2010年10月21日前往深圳市民俗文化村进行社会实践活动。为了确保本次活动安

三队负责人:徐璐?(负责三队学生的活动安全)

(四)车辆安排宝城小学学

租赁正规公司车辆,检车车辆、驾驶员资质、及车辆保养安全状况

各队按对应的车次、座次乘坐。(负责人:活动部长)宝

(五)做好饮用水、食品、常用药品等物质和医护人员的准备(负责人:组织部长、财务部长)。宝城小学学生外出活动安全应急预案宝城小学学生外出活动安全应急预案为让让学生感受秋天的野外美好生活,熔炼团队精神,开阔学生的视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决定组织一年级学生于2010

(六)各负责人提供完整准确的队员联系方式,保障通讯通畅。(备好手机备用电源)

三、报告程序宝城小学学生外出活动安全应急预

(一)发现紧急情况及时向班主任、会长、报告。宝城

(二)各队负责人及时向副会长报告。宝城小学学

四、事故处置:宝

(一)发生火灾、爆炸、拥挤踩踏等自然灾害和事故突发情况时:宝城小学学生外出活动安全应急预案宝城小学学生外出活动安全应急预案为让让学生感受秋天的野外美好生活,熔炼团队精神,开阔学生的视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决定组织一年级学生于2010年10月21日前往深圳市民俗文化村进行社会实践活动。1、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制止事态发展,组织开展自救和互救。宝城小学学生外出活动安全应急预案宝城小学学生外出活动安全应急预案为让让学生感受秋天的野外美好生活,熔炼团队精神,开阔学生的视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决定组织一年级学生于2010年10月21日前往深圳市民俗文化村进行社会实践活动。为了确保本次活动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安全应急预案。扑帚例?

2、根据需要,及时拨打“110”“120”“122”等报警求助电话。

3、迅速按程序上报,医护等有关人员迅速到达现场,组织抢救工作。

4、保护现场,维持秩序,保证安全通道畅通无阻。

(二)发生突发疾病时:

1.迅速组织自救互救,迅速按程序上报。

2.医护人员到位,进行处理。宝

3.严重的立即拨打120,或安排车辆去医院。

(三)发生交通事故:

1、迅速开展自救和互救,按程序上报。

2、应急小组成员、医护人员迅速到达现场,掌握有关情况,协助有关部门救援。

3.通知有关人员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执行力建设的要求,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把各项任务量化细化,责任到人。

(二)有关人员遇事要冷静果断并迅速按照本预案的要求采取措施进行处置。

(三)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少伤亡、保护成员、控制事态、冷静善后。宝

篇2:某供气系统安全生产事故救援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根据建设部《城市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要求,为保证生产安全和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处置城市供气系统的重大事故,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支持和保障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明确公司各部门,依法确定应急工作程序,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2.统筹安排、协调配合。以城市为主体,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各部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

3.分级管理,分区负责。建立各部门分级负责的城市供气安全保障与应急体系,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人口、危害程度进行分级,确定不同级别事件的情况报告、应急响应、预案启动程序制度,落实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责任机制。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城市燃气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凤冈县城市供气系统发生的特别重大燃气事件(Ⅰ级)和重大燃气事件(Ⅱ级)。具体包括:

1.燃气输送过程中遭遇非正常情况,导致城市气源或供气设施中气质指标严重超标;

2.、液化石油气储罐发生垮塌等事故,导致气源中止;

3.地震、洪水、滑坡、泥石流、台风、海啸等自然灾害导致气源输送受阻或者及、液化石油气的储罐站、灌装站淹没,机电设备毁损;

4.气源输配、应用设施设备以及辅助设施等发生火灾、爆炸、倒塌、严重泄漏;

5.城市主要供气和输配气系统管网发生干管断裂或突发灾害影响大面积区域供气;

6.调度、自控、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毁坏;

7.爆发传染性疾病,影响大面积区域供气等。

(五)事件分级:

按照燃气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特别重大燃气事件(Ⅰ级)、重大燃气事件(Ⅱ级)、较大燃气事件(Ⅲ级)和一般燃气事件(Ⅳ级)四级。

1.特别重大燃气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燃气事件:

(1)造成3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止供气24小时以上;

(2)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

(3)因自然灾害导致燃气泄漏,紧急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

(4)燃气设施(储罐、输气管道)爆炸并严重泄漏,或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或发生严重火灾;

(5)液化石油气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件。

2.重大燃气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燃气事件:

(1)造成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止供气24小时以上;

(2)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

(3)因自然灾害导致燃气泄漏,紧急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

(4)燃气设施发生燃气泄漏,导致火灾,殃及群众、居民安全,或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急性死亡事件;

(5)燃气生产、运输中发生泄漏污染,殃及当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

3.较大燃气事件(Ⅲ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燃气事件:

(1)造成100户以上、1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止供气24小时以上;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下中毒(重伤);

(3)因自然灾害造成燃气设施受损,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较大影响。

4.一般燃气事件(Ⅳ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燃气事件:

(1)发生50户以上、100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止供气24小时以上;

(2)发生3人以下死亡,或20人以下中毒(轻伤);

(3)发生燃气用户使用事故或爆燃、爆炸事件。

二、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和有关要求

(一)组织机构。

成立利民燃气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由主管燃气工作的总经理担任总指挥,

指挥部下设5个专业组:

1.事故抢险组:组长:肖发刚(董事长)田端华(总经理):

副组长:柯昌弼(总工程师)

张富民(站长):

成?员:张军、韩忠福、令狐昌强、邓余国、

石秀华、石芝义(工人)。

2.消防组:组长:张富民:

成员:张军、韩忠福、令狐昌强(工人)。

3.治安组:组长:张富民:

4.后勤组:组长:付春燕:

(二)职责和权限。

1.总指挥。

(1)根据安全管理的准则和事故现场情况,按照《利民燃气公司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程序和办法》下达抢险指令;

(2)根据事故情形,召集有关人员研究确定行动方案,下达执行命令;

(3)在非常紧急情况下,对常务副总指挥、副总指挥等提出的应急方案进行裁决。

2.常务副总指挥。

(1)协助总指挥工作;

(2)受总指挥委托行使现场总指挥权利;

(3)协调各专业组行动。

3.副总指挥。

负责相关专业组工作。

4.专业组。

(1)事故抢险组。

①负责与事故设备(设施)使用(管理)单位或个人联系,弄清燃气设备(设施)的损坏程度、准确位置、燃气泄漏点等情况;

②根据安全管理准则和现场情况,制定燃气设施抢修(险)方案,并及时报告现场总指挥;

③负责具体实施燃气设施抢修(险)方案;

④随时注意掌握现场险情的变化,准备好应对措施;

⑤负责准备抢险所需的工具、设备。

(2)消防组。

①在有可能发生火灾时,组织带领消防队员赶赴现场,随时注意

掌握警戒区域内的情况,提出防火、灭火方案报告现场总指挥;

②当发生火灾时,与现场抢险人员紧密配合,向现场总指挥报告火灾情况,并提出灭火、控制火情或人员撤退等方案,经现场总指挥同意后,组织实施;

③在非常紧急情况下,与现场抢险人员密切配合,立即处理防火、灭火工作,并报告现场总指挥;

④负责准备灭火抢险所需的工具、设备。

(3)治安组。

①根据事故情况和安全管理准则,迅速划出警戒区域和等级;

②负责事故现场人员的疏散工作;

③必要时提出警戒方案供现场总指挥决策参考,严格按方案要求(封锁或控制人员、车辆进入警戒区域)实施警戒工作;

①时刻注意警戒区内外情况变化,并及时报告总指挥。

(4)医疗救护组。

①负责准备抢险所需的医疗设备(药品、救护车等);

②按照《凤冈县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医疗救治机制》的要求抢救伤员。

(5)后勤组。

①负责应急处理并组织指挥内部事务协调、调度;

②负责收集现场情况,并进行综合分析,向现场总指挥提出建议;

③及时向市突发事件指挥部报告情况;

④负责其他事务。

(三)有关要求。

1.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本地区、本单位发生重特大燃气安全事件,应当立即电话报告县政府总值班室或应急办和“110”服务专线(电话:110)。

2.指挥部各专业组人员接到县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指令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如指挥部人员在外地,不能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的,应立即指定人员到现场代理,并电话报告政府总值班室和“110”服务专线。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日常预防和预警机制。

1.信息监测与报告。

②公司各部门负责本市供气系统运行的监测和预警工作,确定信息监测方法与程序,建立信息来源与分析和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明

确影响范围、信息渠道、时限要求、审批程序、监督管理、责任制等。

?县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发生在县外有可能对我县造成重大供气影响的事件的信息收集与报告。

2.预警预防行动。

?在本级城市供气系统运行的监测、预警工作中,应明确预警预防方式、方法和渠道;燃气设施日常维护、安全检查等制度的监督检查措施;信息交流与通报、新闻和公众信息发布程序。

四、应急响应

(一)先期处置。

城市供气系统发生重大事故后,公司立即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二)分级响应。

按城市供气系统事件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时间,应急响应分为Ⅰ、Ⅱ、Ⅲ、Ⅳ四级。本预案适用范围所规定的为Ⅰ级、Ⅱ级响应;Ⅲ级应急响应由市、县(区)城市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结合本地实际,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预案;Ⅳ级(四级)响应由属地供气主管部门启动相应的组织协调、抢险救援预案。

(三)情况报告。

1.基本原则。

(1)迅速:最先接到事故信息的单位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2)准确: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

(3)直报:发生重特大燃气事件,要直报县政府总值班室或应急办,同时报市、省、市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

2.报告程序。

(1)供气系统发生事故后,现场人或目击者有责任和义务向企业报告。企业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派员前往现场初步确认是否属于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事故。

(2)一经确认属特别重大或重大事故,供气企业必须立即向县政府总值班室或县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报告。

(四)响应行动。

1.重大事故发生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接报后必须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

(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3)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并做好证据收集工作;

(4)服从地方政府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故情况,协调

组织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2.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态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

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3.发生重特大(Ⅰ、Ⅱ级)事故的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应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分别报送建设部,省、市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单位的详细名称、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2)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生产、加工、处理、输配规模,存储设备座数,气源地、处数;

(3)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

(4)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5)事故的简要经过;

(6)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7)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8)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9)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10)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五)应急通讯。

应急响应期间,指挥部要合理安排人员,保障通讯系统的正常运转;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应保证随时接收县政府的指示和事故发生地的事故信息,工作人员要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六)指挥协调。

1.指挥部收到发生城市供气系统重大事故报告后,要根据事故性质、严重程度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2.指挥部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涉及面的大小,通知有关成员单位参加应急处置的指挥,并将情况上报市政府。

3.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七)应急支援。

?当发生供气系统事故的所在部门的应急处理力量不足,需要县、市、省支援时,由指挥部根据支援请求按规定的程序上报。应急支援力量进入现场执行任务,有关调动、联络、指挥程序及协调事宜,由指挥部负责。

(八)新闻发布。

公司供气系统重大事故信息的公开发布由指挥部报请上级决定,特别重大事故信息发布要报省或新闻主管部门决定。对城市供气系统突发事故和应急响应的信息实行集中统一的规范化管理,信息渠道、信息分类和新闻发布等应符合规定的要求。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九)响应结束。

应急结束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由有关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决定,并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特殊情况下,报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决定。

五、后期处置

(一)总体评价。

1.事故应急处理的各有关单位及时向指挥部做出书面报告。

2.指挥部负责整理和审查所有书面报告、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事故原因及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

(二)调查报告。

1.公司供气系统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应严格遵守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的各项规定。

2.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2)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3)事故结论;

(4)各种必要的附件;

(5)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6)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六、应急保障

(一)指挥保障。

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燃气公司办公室)应指定专门场所并建设相应的设施,满足决策、指挥和对外应急联络的需要。基本功能包括:

1.接受、显示和传递公司供气系统事故信息,为专家咨询和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2.接受、传递省、市、县(区)供气系统应急组织应急响应的有关信息;

3、为城市供气系统突发事故应急指挥、与有关部门的信息传输提供条件。

(二)通信保障。

1.逐步建立完善城市供气系统突发事故应急响应通信系统,并建

立相应的通讯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证应急响应期间指挥部与各级应急组织、供气单位和应急后援单位通信联络的需要。

2.应急响应通信能力不足时,报请县政府,由县信息产业部门组织协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采取紧急措施给予支持。

(三)物资保障。

?根据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准备好各种必要的应急支援力量与物资器材,以保证应急响应时能及时调用,提供支援。

(四)宣传、培训与演习。

1.应急培训与演习。

?指挥部对所有参与城市供气系统突发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的骨干人员进行培训。

公司供气系统突发事故应急机构负责全城供气部门的应急专业技术培训,指挥部应给予指导。

2.宣传教育。公众信息交流的对象应包括一般公众和新闻界。主要内容是城市供气、安全使用及应急的基本概念与知识。公众信息交流工作由供气企业负责。

七、附则

(一)名词术语。

1.城市燃气供气系统:由城镇燃气管道及其附件、门站、储配站、灌瓶站、气化站、混气站、调压站、调压箱、瓶装供应站、用户设施和用气设备组成。

2.城市供气:符合燃气质量要求,供给居民生活、公共建筑和工业(商业)企业生产作燃料用的公用性质的燃气,主要包括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

3.供气企业:城镇燃气供应单位,包括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和城镇燃气自管单位。

4.抢修:燃气设施发生危及安全的泄漏以及引起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时,采取紧急措施的作业过程。

5.运行:从事燃气供应的专业人员按照工艺要求和操作规程对燃

气设施进行巡视、操作、记录等常规工作。

6.应急: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免事故发生或者减轻事故后果的状态,有时也称为紧急状态,同时,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

(二)本预案有关数字中的“以上”均包含本数,“以下”均不包含本数。

(三)奖励与责任。

对在供气系统突发事故应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者临阵脱逃、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篇3:卫生系统防汛防台应急预案范本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洪水、台风造成的危害,指导和规范卫生系统防汛抗台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上海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上海市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区防汛防台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区卫生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我区范围内由于洪水、台风所造成人员伤亡的医疗急救、灾区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监测和可能由此造成的次生或衍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以及卫生系统各单位自身防汛抗台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卫生系统对洪水、台风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

1.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医疗卫生单位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按照本预案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防汛防台应急处理的各项工作。

1.4.3依法防控、处置果断。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防汛防台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防汛防台工作制度,对洪水、台风的到来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地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置工作。

1.4.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开展防汛防台的知识宣传,加强各有关行业和机构的沟通和合作,做到资源共享,有效地做好防汛防台工作,尽可能减少、降低洪水和台风带来的危害。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区卫生系统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区卫生计生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全区卫生系统的防汛防台工作。根据灾情及疫情控制需要,可设立监测与疫情处理、医疗救治、新闻宣传、社区防控、检查督导、后勤保障等工作组。医疗救治组由委医政科牵头,新闻宣传组由委办公室牵头,监测与疫情处理组、卫生督查组、社区防控组由委医防科牵头,后勤保障组由委计财科和办公室牵头。

区卫生计生委应急办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咨询组(以下简称专家咨询组)承担技术指导工作。

各医疗卫生单位可以参照区卫生计生委应急处理指挥机构的组成,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成立相应应急处理领导机构,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工作的指挥和协调。

2.1.1领导小组职责

2.1.1.1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区卫生系统的防汛防台工作,制定防汛防台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政策和措施,统一指挥防汛防台医疗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对各地防汛防台医疗卫生应急工作提供指导。

2.1.1.2根据区内外台风灾害的发展态势,组织力量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1.1.3向区政府、市卫生计生委报告有关灾情、疫情以及医疗卫生应急处置的情况。

2.1.1.4对各镇、街道内各医疗卫生单位防汛防台医疗卫生应急工作和责任制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1.1.5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心理危机干预和健康教育。

2.1.1.6加强与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及毗邻区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协调和沟通。

2.1.1.7负责对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和医疗卫生机构法人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察。

2.1.2应急办职责

2.1.2.1在区卫生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区防汛防台医疗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2.1.2.2负责各工作组的协调工作,及时汇总有关灾情、疫情及其他有关信息,做好上报工作并与区级相关部门加强信息联系。

2.1.2.3对防汛防台医疗卫生应急工作进行评价和总结,起草预案和组织演练。

2.1.2.4提出确定和调整专家咨询组名单的建议。

2.1.2.5承担区卫生计生委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区卫生计生委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2.1.3监测与疫情处理组职责

2.1.3.1负责组织开展台风受灾区域的疫情监测。

2.1.3.2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应急预防接种和预防性服药。

2.1.3.3负责组织开展灾区及疫区环境的消杀灭工作。

2.1.3.4开展灾后防病的卫生知识宣传。

2.1.3.5汇总灾后防病有关信息,对灾后防病工作作出全面的评估。

2.1.4医疗救治组职责

2.1.4.1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实施医疗救治工作。

2.1.4.2组建、派遣医疗和心理干预专家队伍深入灾区开展医疗救治、心理干预工作。

2.1.4.3汇总各地医疗救治情况。

2.1.5新闻宣传组职责

2.1.5.1负责审核并组织灾区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理情况的新闻和信息发布。

2.1.5.2跟踪社会舆论,及时对外澄清事实,主动引导舆论。

2.1.6社区防控组职责

2.1.6.1根据灾情及疫情控制需要,提出社区防控指导性意见。

2.1.6.2配合监测与疫情处理组开展社区健康教育、媒介生物灭杀,环境卫生处理等工作。

2.1.7卫生督查组职责

2.1.7.1组织灾情及疫情应急处置的监督执法工作。

2.1.7.2组织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2.1.8后勤保障组职责

2.1.8.1负责协调防汛防台应急工作中资金预算的落实。

2.1.8.2负责协调防汛防台应急工作中的物资后勤保障。

2.1.8.3负责办理有关捐赠事宜。

2.2专家咨询组职责

2.2.1对确定台风的灾情、疫情以及采取相应的措施提出建议。

2.2.2对防汛防台卫生应急准备工作提出建议。

2.2.3参与制订、修订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

2.2.4对防汛防台卫生应急处置进行技术指导。

2.2.5对防汛防台卫生应急响应的启动、终止和后期评估提出意见。

2.2.6承担区卫生计生委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2.3?各医疗卫生单位及职责

2.3.1区级医院、民营医院

2.3.1.1各单位组建3-5支由各科室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医疗救治应急工作小组,在区卫生系统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指挥下,根据《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规定和灾情需要,主动做好伤病员的医疗救治,临时安置点群众的医疗和危重病人的转送工作;

2.3.1.2进一步落实预检分诊和消毒隔离等预防措施,规范开设肠道门诊和发热门诊,建立健全门诊日志,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做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3.1.3协助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集标本等工作;

2.3.1.4及时收集、汇总、上报防汛防台工作相关信息,包括影像、图文资料等;做好相关信息资料的存档、保管工作;

2.3.1.5必要时,做好灾区伤病员及灾民的心理干预工作。

2.3.1.6做好本单位内部防汛防台抢险工作,完成区卫生系统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其它防汛防台任务。

2.3.2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3.2.1组建3-5支防汛防台卫生防疫应急工作小组,由流行病学、免疫接种、消杀、检验以及环境卫生等专业人员组成,在区卫生系统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指挥下,协助、指导灾区开展消、杀、灭等灾后卫生防疫防病工作;

2.3.2.2制定救灾防病技术方案,做好全区救灾防病工作的技术指导及业务知识培训;

2.3.2.3负责救灾防病工作的知识培训;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宣传防病知识,制作、下发卫生防疫防病宣教资料;

2.3.2.4储备、提供疫情发生前后灾区所需的消杀药械,现场应急人员的个人防护装备等物资;

2.3.2.5制定灾后疫情监测方案,确定监测点,密切监视疫情动态,开展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的主动搜索工作;

2.3.2.6接到传染病暴发疫情、食物中毒、化学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后,组织人员在规定时限内赶赴现场开展现场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上报调查情况;

2.3.2.7认真做好灾后重点监测疾病疑似病人、确诊病人以及密切接触者的流行病学调查,提出划定疫点建议,开展疫点消杀等工作;

2.3.2.8及时收集、汇总、上报防汛防台工作相关信息,包括影像、图文资料等;做好相关信息资料的存档、保管工作;

2.3.2.9协助区卫生监督所开展饮用水及消毒产品的卫生监测工作;

2.3.2.10做好本单位内部防汛抗台抢险工作,完成区卫生系统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其它防汛抗台任务。

2.3.3区卫生监督所

2.3.3.1制定灾后卫生监督、监测方案,组建防汛防台卫生监督监测应急工作小组,由饮用水、职业卫生等专业人员组成,其中区卫生监督所成立3-5支,各卫生监督分所1-2支,;

2.3.3.2开展灾区饮用水卫生和消毒产品的监督监测;

2.3.3.3指导、督促学校、托幼机构及其他集体单位落实灾后防病措施;

2.3.3.4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预检分诊、肠道门诊、发热门诊和消毒隔离工作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漏报、瞒报、缓报传染病疫情及其他违规违法行为,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2.3.3.5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协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可疑疫点、疫点消杀处理工作和流行病学调查;

2.3.3.6及时收集、汇总、上报防汛抗台相关工作信息,包括影像、图文资料等;做好相关信息资料的存档、保管工作;

2.3.3.7做好本单位内部防汛防台抢险工作,完成区卫生系统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其它防汛防台任务。

2.3.4区“120”急救指挥中心、区血站

根据防汛防台工作需要和区卫生系统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指挥下,区“120”急救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协调伤病员的院前急救和转运工作;区血站负责做好医疗救援的血液储备和合理调度工作。

2.3.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3.5.1各单位要整合辖区内(包括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卫生人力资源,组建防汛防台医疗救治应急工作小组2-3支,和灾后卫生防疫应急工作小组(按每3-5个行政村组建1支),制定相应的应急工作预案,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每个行政村有1名卫生人员负责灾后卫生防疫防病工作,实行分片负责,责任到人;

2.3.5.2负责因洪水、台风造成的人员伤害的医疗救治,临时安置点群众的医疗和危重病人的转送工作;

2.3.5.3灾情发生时,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病知识宣传活动,积极主动配合当地政府,发动社区GP医生和村公共卫生联络员进村入户进行灾后防病知识宣传和发放消杀药剂,指导群众做好饮用水消毒和饮食卫生;

2.3.5.4加强疫情监测,加大对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报告及消毒隔离工作的指导检查力度,建立健全门诊日志,杜绝漏报、瞒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2.3.5.5接到疫情报告,及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疫点消杀等工作,并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3.5.6协助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卫生监督所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首次调查处置工作,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卫生监督所的指导下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后续调查处置工作;

2.3.5.7协助区卫生监督所、分所开展辖区内饮用水卫生和消毒产品的监督管理;

2.3.5.8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环境整治、消毒杀虫等爱国卫生运动;

2.3.5.9及时收集、汇总、上报防汛防台相关工作信息,包括影像、图文资料等;做好相关信息资料的存档、保管工作;

2.3.5.10做好本单位内部防汛防台抢险工作,完成区卫生系统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其它防汛防台任务。

3?灾害分级

根据《上海市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定,按照灾害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灾害达到的级别以区防汛防旱指挥部的通知为准。

4?应急响应

4.1?Ⅳ级响应行动

4.1.1区卫生计生委、各医疗卫生单位召开防汛防台紧急会议,安排应急值班人员,保持通讯通畅,随时准备处理各种紧急情况;

4.1.2区医疗、急救机构要加强值班力量,车辆、人员24小时待命;

4.1.3医疗机构要做好救治伤员的准备工作;

4.1.4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做好灾后卫生防疫工作准备;卫生监督所要做好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准备;

4.1.5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及时向区卫生计生委报告当地的受灾情况。

4.2?Ⅲ级响应行动

4.2.1区卫生系统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在区卫生计生委值班,指挥全区卫生系统防汛防台工作;

4.2.2可能遭遇台风暴雨袭击的,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必须在岗值班,保持通讯通畅,随时准备处理各种紧急情况;

4.2.3可能遭遇台风暴雨袭击的,各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卫生监督监测应急工作小组要处于待命状态。

4.2.4遭受灾害影响期间,立即启动防汛防台信息日报和零报制度。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和要求及时收集救灾防病各类信息,包括灾情范围、受灾人数、人员伤亡情况、医疗救治情况和医疗卫生机构受灾情况、急需寻求的物资、人员、技术援助、疫情隐患、好人好事等上报区卫生计生委。

4.3Ⅱ级响应行动

4.3.1区卫生系统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在区卫生计生委值班,指挥全区卫生系统防汛防台工作;

4.3.2可能遭遇台风暴雨袭击的,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领导必须在岗值班,保持通讯通畅,随时准备处理各种紧急情况;

4.3.3各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卫生监督监测应急工作小组要准备好机动车辆、油料、医疗设备、消杀药品器械、快速检测设备、试剂和个人防护等应急物资,处于待命状态。

4.3.4区血站要按《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要求,备足血源,合理调度,以备抢救之需;

4.3.5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本单位的房屋和广告牌等户外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和加固,对有隐患的房屋要在台风登陆前转移全部病人和人员,确保不发生因漏查而造成的人员伤亡事件;

4.3.6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在建工程进行安全检查,根据情况可以全部临时停工,妥善安置建筑工人;

4.3.7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加强本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做好应对停电、停水和发生内涝的各项准备,确保医疗卫生工作的正常开展;

4.3.8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随时调运消杀物资、生物制品的准备;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急诊力量,做好现场救护、血液储备、开通绿色通道收治伤员等各项准备工作。

4.4?Ⅰ级响应行动

4.4.1在防汛防台期间,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的领导要停止一切外出活动,已外出的必须尽快返回,主要领导干部必须在岗值班,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应对各种紧急情况;

4.4.2区级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卫生监督监测应急工作小组进入24小时待命状态;

4.4.3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地下室或低洼地区的设备、药品、仪器和车辆等物资进行检查,可移动部分必须在台风登陆前移到安全的地点,同时要加强对大型仪器设备的保护,对地下室等易受涝部位要配置沙包、水泵进行保护;

4.4.4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做好应对停电、停水和发生内涝等情况的准备,储备发电机、油料、食品、水、手电、蜡烛、应急灯和生活物资等应急物资。

4.5?应急响应的终止

应急响应终止的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区防汛防台指挥部的发布响应终止,台风和洪涝灾害由此引发的疫情已经得到有效控制。

5灾后处置

灾情发生后,区卫生计生委要在区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组织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危机心理干预应急机动队深入灾区第一线,指导做好各项卫生救灾工作,为当地群众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提供卫生保障。

5.1先期处置

台风灾情发生造成人员伤亡或由此引发疫情后,区卫生计生委应在接到报告后15分钟内启动先期处置机制,30分钟内派遣有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核实灾情,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安排救灾物资,组织卫生部门开展生产自救。并及时向区政府应急办和市卫生计生委报告。同时,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

5.2灾后救治、防病处置

5.2.1做好伤员的医疗救治工作。对台风灾害造成受伤人员的救治善后工作具体按《上海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5.2.2重点抓好水源保护和饮水消毒。要着重做好分散式饮用水消毒,要鼓励群众喝开水,在没有条件的地方,要推行用漂白粉及漂白粉精片对饮水进行消毒,饮水消毒措施要落实到每家每户。要划定临时饮水水源区域,并做好水源保护工作。洪水退后灾区各级政府要及时组织对分散式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供水设施进行检修、清理,加强对饮用水的消毒处理,定期进行水质检验。

5.2.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指导和督促有关部门动员广大群众,搞好环境卫生,指导群众及时清除、处理垃圾、人畜粪便和尸体以及对受淹的住房和公共场所及时作好消毒和卫生处理。

5.2.4消灭蚊蝇鼠害。为保护临时安居点人群,应重点实施对帐篷、窝棚、临时垃圾点、厕所的消毒和蚊、蝇、鼠类杀灭工作,清除蚊蝇孳生地。并对重灾区人群较集中范围内的垃圾、粪便及污染严重的地区重点进行药物喷洒消毒处理。

5.2.5加强卫生执法监督。加强对受洪水污染的自来水水厂的水质监督,确保群众饮用卫生安全的自来水。

5.2.6组织和动员群众,做好灾区的健康教育工作。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宣传手段和传播媒介,开展针对灾区群众的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各地要结合灾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把简便易行的各种防治措施和卫生知识教给群众,促进群众自觉地提高自我防病和自我保护能力。

6?保障机制

6.1物资保障

建立防汛防台应急物资储备,对急救药品、器械、血液、消杀药械、快速检验检测试剂、防护装备、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预防药品及相应的应急设施建立常规储备和补充更新机制。

6.2经费保障

区卫生系统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预测灾情可能波及的范围,对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所需经费的进行测算,上报区人民政府安排落实。

6.3队伍保障

区卫生计生委根据防汛防台应急工作的需要,组建区级应急队伍。主要包括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督查等卫生应急队伍(人员名单另行发文)。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急救、预防药品;区级应急机动队由区卫生系统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派,到达灾区后与当地医疗卫生单位共同完成应急工作任务。

区卫生计生委、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有针对性地进行防汛抗台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包括流行病学调查、消毒杀虫、疫情监测、健康教育、饮水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及医疗救治等,提高卫生应急队伍的业务水平;区卫生计生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不同规模的模拟演练,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6.4信息保障

区卫生计生委有关职能科室协同办公室承担灾害的相关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传递等工作。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建设防汛防台信息网络,实现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救治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的信息共享。

各区级医疗保健单位、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集汇总本单位或辖区的当日24小时灾情情况、医疗救治、卫生防疫、监督监测等情况于次日上午9:00前上报区卫生计生委应急办;灾后疫情报告实行严格的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填写疫情监测日报表,于当日上午8:30前上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整理后于当日上午9:00前上报区卫生计生委医防科。

7?附则

7.1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区卫生系统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实施,并定期组织对本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修订;各医疗卫生单位可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

7.2奖惩及责任追究

对参加防汛防台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本方案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区卫生计生委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2.1未按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有关疫情和重要情况的;

7.2.2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未履行监督监测责任的;

7.2.3无故拒绝接诊病人的;

7.2.4不服从区卫生系统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调遣或拒绝执行救灾防病应急任务的,或者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的。

7.3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卫生计生委负责解释。

7.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篇4:重点部位发生严重气体泄漏事故应急预案范本

一、重点部位:

根据我公司压缩天然气第一加气总站的实际工作性质和特点,将本站的重点部位划分为:压缩机、卸气柱、加气机、瓶组、槽车以及外来加气车辆、变配电室和高压管道八个部位。

二、可能造成气体泄漏事故的原因:

1)设备间的连接管路或连接法兰破裂、松动造成气体泄漏;

2)管路间的连接卡套松动或脱落造成气体泄漏;

3)工艺管路或连接卡套老化造成气体泄漏;

4)设备中的密封件损坏或老化造成气体泄漏;

5)设备中的阀门损坏造成气体泄漏;

6)安全阀、压力表失效或损坏造成气体泄漏;

7)操作人员误操作造成气体泄漏;

8)受不确定因素的外力打击或碰撞造成气体泄漏;

三、气体泄漏事故处理的现场组织:

当有严重气体泄漏事故发生时站内人员不要慌张,以免因此造成不必要的二次事故的发生,从而造成更大损失,应按本预案有序进行处理:

现场指挥:现场最高负责人(站长、班长、值班人员)

协助指挥:站内安全员、现场安全员

报告人员:当班收银员或者库管员负责打向站长、公司领导的报告电话。

切断气源:当班操作工在发生泄漏时首先关闭进站总阀门切断气源,判断泄漏原因,协助维修班进行及时维修和采取预防爆燃的措施(疏散站内的人员、现场不得使用手机、呼叫机等电器)

切断电源:当班电工应在发现漏气时立即切断漏气源以及站内重要设备的电源。

四、现场人员职责:

1、值班人员发现有严重气体泄漏事故发生后应立即了解发生严重气体泄漏的部位和危险程度,采取停止生产、关闭上游进气阀门等措施,如无法处理并影响生产,应逐级向上报告和及时维修等措施。保证疏散通道畅通。(进、出站口)

2、根据发生事故的危害程度情况,如有发生火灾的危险应立即报警,拨打火警电话119。并作好记录,交接班时应做好交接;

3、根据气体泄漏事故发生的情况,采取相应的补救方案,积极组织自救,尽量减少损失。并立即疏散站内无关人员和指挥车辆撤离。安全员负责站内停放的槽车以及加气车辆的撤离。

五、相应的一些处理措施:

1)如有事故发生应紧急处理并作好记录和及时上报公司,交接班时应做好交接;

2)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及必要劳保用品,处理气体泄漏事故时应在气体浓度已降低,现场通风良好的情况下进行,施工人员应使用防暴工具。

3)压缩机撬体内如发现有气体泄漏现象,应将撬体的门全部打开并固定好,以保持通风;

4)空压机干燥器室内如有气体泄漏现象出现,应将干燥器室内的防爆排风扇打开,及时通风,降低室内天然气的气体浓度;

5)加气柱如有气体泄漏现象发生,应做好现场人员的疏散工作,并保证现场无人使用移动电话、呼叫机等电器);

6)如电气类设备同时产生事故应及时切断总电源,以防触电等事故的发生;

7)如须专职消防人员到场,安全员负责汇报事故情况,并配合进行现场维护。

8)站内人员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分析查明事故原因。将情况上报公司。

五、注意事项:

?1、遇事要冷静,要绝对服从现场指挥。

?2、准确判断事故性质。

?3、要确保人员的安全,有人员受伤要首先救人,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

?4、站内职工有义务保护现场,防止不法分子乘机破坏。

?备注:公休日、节假日发生紧急情况由值班领导负责现场指挥。

篇5:某实验小学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一)外出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领导。学校各年级要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前,必须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在外出前三天,由年段长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应写明外出春、秋游内容及目的、外出对象及人数、外出地点、外出时间、使用交通工具情况、安全措施、领队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等),呈报校长审批,再由少队部统一报县教育局领导审批。外出审批表一式两份,一份交教育局,一份学校存底备查。

2.落实责任。学校外出活动,由大队部统一指挥组织,年段长全面负责年段学生的安全,做好活动的各项安排、组织、教育、管理工作,做好各项安全工作,确保万无一失;各班班主任全面负责本班学生的安全,要组织、教育、管理好本班的学生,随行的科任、后勤老师协助各班主任落实安全措施。带队学校行政负责检查、督促年段长做好各项安全工作,落实各种安全措施,确保活动井然有序,绝对安全。

3.严密组织。①做好出发前各项准备工作,年段长要确定活动的时间、地点及出游的路线,在选择活动地点时,要以安全、就近为原则,原则上不组织学生跨省旅游。须乘坐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要与公交公司联系,并要按当地有关部门的管理要求,加强对车船等交通工具的检查,确保学生乘车、坐船安全。②出游往返路上,如果是活动地点较近,步行前往的,要组织学生排队有秩序地往返,应遵守交通规则,老师也应跟学生步行往返。如果是乘车船的,老师应组织学生文明乘车或乘船,并注意乘车、乘船安全。③到达活动地点后,教师应教育学生遵守游览区的规章制度,在导游的带领导下有秩序地进行参观游览。教师应跟班随行,注意学生的游览安全。

4.宣传教育。年段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前必须对学生先进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教育,讲解外出活动有关规定,使其自觉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行为,确保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外出安全应急预案。

1.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略)。

2.安全应急措施。

①组织进行现场救治;

②及时送就近医院就救治;

③及时拨打120、110等求助电话。

④活动负责人在第一时间上报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上报上级领导。

3.安全应急程序。

①查看伤情,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施救。

②及时把伤者送就近医院救治。

③及时拨打120、110等求助电话。

④上报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上报上级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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