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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学校重大危险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2

为了提高处置危险物品引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灾害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本预案所称危险物品,是指各类有毒、腐蚀、易燃、易爆的实验物品。

2、加强危险化学品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管领导对危险化学品的购买、领用实行审批,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危险化学品采购、保管、领用人员应由熟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常识,责任心强,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担任。

3、学校常设实验室危险物品与突发安全事件工作应急小组:

组?长:校长:郝德宝

副组长:副校长:袁学军?实验室管理员:宋文美

成?员:政教处:张玉智?教导处:张寿炳?总务处:苏森?娄辉

工会:康东生团支部:刘科立各班班主任

4、实验室危险物品与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及时反应、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5、加强安全和应急管理的宣传教育。积极向老师和学生宣传设备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国家应急管理相关政策、法律和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常识,提高师生的安全和防范意识。

6、保证渠道畅通,快速反应。建立完善防范和处置实验室危险物品和突发安全事件的预警和协作处理机制。同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通讯方式要保持24小时畅通。

7、报告制度

发生危险物品引发安全事故后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任何人对实验室突发安全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违者将按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8、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处理。应急预案启动前,要根据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做好应急准备,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相关部门及院系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突发安全事件现场,采取相关控制措施。

9、实验室危险物品和突发安全事件处理及通报后,相关责任人对事件的影响进行综合评估,对于相关材料予以归档保存,并做好总结工作。

10、分工及职责

组长:郝德宝

全面负责领导、组织、决策、协调、指导各职能小组贯彻落实防治措施,负责防治及应急工作的指挥。

副组长:袁学军

负责落实对实验室巡回检查、值班;制定相应监测管理办法。全面负责对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救灾演练以及师生和财产的抢救工作。

成员职责:

张玉智:负责师生的安全疏散和转移。

?张寿炳:负责灾情监测和报告。

苏森:救援队长,负责组织救援队成员救援学生和财产抢险。

宋文美:负责实验课对学生教育和管理,负责救灾的技术指导。

刘科立:负责内外沟通与协调。

娄辉:提供紧急救援所需物资。

赵生堂:负责对死伤者家属进行安抚和慰问,做好师生的思想工作,维护学校稳定。

各班班主任:负责各班学生的教育管理、安全转移;

11、应急措施:

⑴、药品专人、专柜双锁保管,严禁无关人员出入;配备专门的消防器材;

⑵、一旦发生化学药品伤人刑事案件和灾害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迅速赶赴现场,通知卫生院,并向主管领导汇报,发生严重事故报警110、119、120。

(3)、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采取正确、有效的方法,抑制火势和有害气体的蔓延,疏散人员,避免造成更大伤害。

(4)、协助医生将伤员运出危险地带,进行紧急救护工作。

(5)、后勤组负责车辆调度,器材物资供应并把重病号送往医院抢救;

(6)、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勘察,着手对所获得材料、物证进行具体分析,研究,判明事故性质。

(7)、事故查清后,要写出定性结案处理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和人员伤亡情况,造成的经济损失、调查经过、对调走的证据材料的分析、对事故性质的认定和结论,以及对事故制造者或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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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动火作业事故应急预案范本

(一)目的

加强对火源的管理,防范火警事故的发生。

(二)责任

1、安全生产部制定本制度;

2、动火作业部门履行本制度

3、动火安全负责人:边文平

4、动火安全监护人:吴云飞。

(三)适应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场所动火作业。

(四)管理要求

1、动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遵守公司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焊割工必须具有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2、动火作业现场要有相应的预防和消防灭火措施,例如有易燃部位要盖石棉布,电焊机搭铁线要尽量设在离焊接地点近的地方,动火场所应准备水、灭火器等,以便发生火警时,能迅速灭火。

3、作业人员在作业前要了解该部位的消防设施及走火通道;

4、火作业过程中,动火安全负责人与监护人要全程监督,防止发生火警事故;

5、安全生产部有权制止有危险的动火作业;

6、作业完毕之后,要清理好作业现场,并监视现场至少30分钟,防止留有火种,引起后患;

(五)处置基本原则

1、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2、持“安全第一、救人第一”的原则;

3、持“统一领导、紧急处置、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协调一致、消除危险”的原则。

4、“常备不懈、统一指挥、有序、高效协调、持续改进”的原

(六)应急处理程序

1、施工现场万一发生火灾事故,火灾发现人应立即示警和通知现场安全负责人,并立即使用施工现场配备的消防器材扑灭初起之火,

2、扑救火灾爆炸事故,应遵循如下原则:从上向下、从外向内,从上风处向下风处。

3、当事故现场火灾危及到和身烧伤,即紧急把伤者隔离火源,并把火扑灭.。

篇3:安全生产事故及消防应急预案范本

?为加强和规范我中心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本中心实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应急预案。?一、编制依据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是为了在中心面临突发火灾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及时有效的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资源,迅速针对火势实施有组织的控制和扑救,避免火灾现场的慌乱无序,防止贻误战机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伤。?二、组织机构与原则我中心成立消防安全应急指挥小组,负责中心火灾现场指挥。消防安全应急指挥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消防应急指挥小组职责:指挥协调各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迅速引导人员疏散,及时控制和扑救初起火灾;协调配合公安消防队开展灭火救援行动。?三、相关科室分工?1、总值班负责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2、各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人员疏导被困人员、病人;维持现场秩序。?3、单位办公室负责立即同公安、消防部门的联系,说明详细事故地点、事故情况,并派出人到路口接应。?4、后勤科、公卫科负责现场物质的调度。?四、培训学习根据人员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人员每年对全体职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和实战演习,教育全体职工学习灭火器使用常识,掌握防火灭火器灭火要点和自救器材的完好情况,及时更换过期的灭火器,保证灭火器的正常有效。?五、火灾事故应急响应?1、报警:中心员工、值班人员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向医院总值班报警,根据火情可直接报“119”火警。?2、接警:总值班接警后,应立即向中心领导和消防应急指挥小组报告,通知各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启动应急预案。?3、处置:指挥各工作小组、义务消防队迅速集结,按照职责分工,进入相应的位置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对火灾现场人员有序的进行疏散。扑救火灾时按照“先控制、后灭火;救人重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的灭火战术原则。并派人及时切断电源,接通消防水泵电源,组织抢救伤亡人员,隔离火灾危险源和重要物资,充分利用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灭火。伤员身上燃烧的衣物一时难以脱下时,让伤员躺在底上滚动,或用水洒扑灭火焰,并立即进行救治。?4、协助消防员灭火。在自救的基础上,当专业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火灾事故应急指挥小组要简要的向消防队队负责人说明火灾情况,并全力支持消防员灭火,要听从消防队的指挥,齐心协力,共同灭火。?5、保护现场。当火灾发生时和扑救完毕后,指挥小组要派人保护好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等待对事故原因及责任人的调查,同时应立即采取善后工作,及时清理,将火灾造成的垃圾分类处理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从而将火灾事故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6、火灾扑灭后,由我中心办公室、后勤科电工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查明火灾原因,调查火灾损失。?六、火灾事故调查处置。按照中心事故(事件)报告分析处理制度规定,消防安全应急指挥小组在调查和审查事故情况报告出来以后,作出有关处理决定,重新落实防范措施。并报中心应急抢救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七、应急物质及注意事项?1、常备药品: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绷带、无菌敷料)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袋、氧气袋、灭火器等救火物资。?2、注意事项:档案资料室、B超、心脑电图、DR、*光机、生化仪等,一旦着火不可用水扑救,宜用干粉灭火器,灭火过程注意人身安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O一六年二月十八日

篇4:某学校火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确保发生火灾时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上级教育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

1、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江年杰

副组长:黄书斌?张献卫?

成?员:全体教师

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消防安全常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和有关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储,落实饮食、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救设备等物资准备工作,强化管理,使之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安全稳定。

2、灭火行动组及职责

组?长:江年杰

副组长:黄书斌?张献卫?

成?员:各班班主任

主要职责:

利用学校配置的消防器材及有关设施,全力进行扑救。

3、通讯联络组及职责

组?长:江年杰

副组长:黄书斌?张献卫?

成?员:各班班主任

主要职责:

迅速与学校保卫处或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引导人员和设施进入事件地;拨打119消防电话,联络有关部门、个人,组织调遣消防力量;负责对上、对外联系及报告工作。

4、疏散引导组及职责

组?长:江年杰

副组长:黄书斌?张献卫?

成?员:各班班主任

主要职责:

引导有关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并负责重要物品的看守工作。

5、安全防护救护组及职责

组?长:江年杰

副组长:黄书斌?张献卫?

成?员:各班班主任

主要职责:

利用现有器材对伤员进行紧急抢救,联系有关医院抢救。

二、应急行动

应急前准备:

领导小组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消防救护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应急任务。

应急过程行动:

1、领导小组得悉消防紧急情况后立即赶赴本级指挥所,各种救护队伍迅速集结待命。

2、通讯组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疏散组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3、灭火行动组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4、灭火行动组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供电输电、保管室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5、安全救护组迅速关闭、切断输电、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滋生其他灾害。

6、安全救护组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7、灭火行动组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的发生。

三、火灾后有关行动

1、加强对广大师生的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家长的思想稳定工作。

2、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学校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3、迅速了解和掌握学校火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篇5: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湖南省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湘政办发[2018]1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湖南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3专家组

2.4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3.预防预警

3.1预警支持系统

3.2信息监测

3.3预防预警行动

4.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4.2响应行动

4.3信息报告和处理

4.4应急处置

4.5安全防护

4.6信息发布

4.7响应终止

5.善后工作

5.1善后处置

5.2社会救助

5.3调查评估

6.应急保障

6.1装备保障

6.2资金保障

6.3技术保障

6.4社会动员

7.监督管理

7.1宣传、培训与演练

7.2监督检查

7.3责任追究

8.附件

8.1名词术语解释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8.3预案制定与实施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指导、规范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2.1应急组织机构

省人民政府设立湖南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长任指挥长,省人民政府协管副秘书长、省质监局局长、省安监局局长任副指挥长,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政府新闻办、省总工会、湖南保监局、省公安消防总队负责人为成员。

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质监局,由省质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全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响应;督促和指导市州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等。

2.2.2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承担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督查、落实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的有关决策;收集汇总、报送和发布有关事故信息;及时向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组织事故损害调查和快速评估;管理省级特种设备专家库。

2.2.3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省质监局承担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和督促做好全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和参与事故调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制定防范措施。

省安监局参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省经信委负责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的有关协调工作;协调做好事故现场的供电工作。

省公安厅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省民政厅负责事故中受害人员生活救助等工作。

省财政厅负责省本级单位发生事故应急救援有关资金保障相关工作。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依法依规做好因工伤亡人员补偿等工作。

省环保厅负责因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的监测,指导、协调做好污染防控与处置工作。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督促城市公园内大型游乐设施和风景名胜区内客运索道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省交通运输厅参与、协调公路、水路运输行业特种设备(汽车罐车、车用气瓶、港口起重机械等)事故应急和处置工作。

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中的紧急医学救援工作。

省政府新闻办负责做好事故信息发布工作。

省总工会指导和协调各级地方工会会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和家属的慰问和安抚工作,维护伤亡职工合法权益。

湖南保监局组织、指导、协调保险机构做好定损理赔工作。

省公安消防总队负责控制和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的事故现场;参与伤员抢救和人员疏散等工作。

2.3专家组

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设立由有关科研机构和单位的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参与、指导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影响进行评估,为处置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2.4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成立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设若干工作组,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综合协调组由省质监局牵头,省相关部门(单位)、事发地人民政府参加,负责组织相关专家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人力、交通、通信和装备等资源的调配,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抢险救援组由省质监局、省公安消防总队牵头,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专业和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参加。查明事故性质、影响范围及可能继续造成的后果,明确抢险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开展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警戒保卫组由省公安厅牵头,负责事故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医疗救护组由省卫生计生委牵头,负责对事故伤员的救治工作。

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地人民政府牵头,提供应急救援物资及装备,做好电力、通信设施抢修等工作。

次生灾害防治组由事发地人民政府牵头,住房城乡建设、民政、环保、消防等部门(单位)参加,负责次生灾害防治工作。

宣传报道组由省政府新闻办牵头,省质监局等部门(单位)参加,负责事故处置中的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

善后工作组由事发地人民政府牵头,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单位)和相关保险机构、事故发生单位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遇难人员遗体处置等工作。

3.预防预警

3.1预警支持系统

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全省统一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信息网络体系,实现特种设备企业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应急预案、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装备信息共享。各级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确保24小时通信联络畅通。

3.2信息监测

省质监局做好全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信息的接收、报告、初步处理和统计分析工作。同时,建立全省特种设备基本情况、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重大灾害事故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定期完成并公布特种设备领域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

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接到可能引发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或隐患信息报告后,应进行核实与风险分析,并按规定向上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报告。

3.3预防预警行动

3.3.1接警

省、市州、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明确接警机构,公布接警电话。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可能引发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或事故隐患信息报告后,及时报告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同时抄送省安监局。报告内容包括: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类别、伤亡人数、被困人数及危险程度、抢救情况及重大事故隐患。

3.3.2处警

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可能引发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或事故隐患信息后,应及时进行分析研判,研究制定应对方案,并向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同时,根据研判情况,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事发地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以及社会公众等发布预警信息。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预防,切实做好应对防范工作。

4.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

4.1.1一般特种设备安全事故(Ⅳ级)

①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②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转移的;③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的;④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折断或者起升机构坠落的;⑤客运索道高空滞留人员3.5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⑥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4.1.2较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Ⅲ级)

①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②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的;③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转移的;④起重机械整体倾覆的;⑤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2小时以上的。

4.1.3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Ⅱ级)

①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②600兆瓦以上锅炉因安全故障中断运行240小时以上的;③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转移的;④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的。

4.1.4特别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Ⅰ级)

①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②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③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的;④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

本预案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4.2响应行动

4.2.1Ⅳ级响应

发生一般特种设备安全事故(Ⅳ级)时,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及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全力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尽可能控制事态发展。市州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及时报告市州人民政府,并立即启动Ⅳ级响应。同时,市州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立即组织、协调成员单位赴现场开展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并会同新闻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工作。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注事态发展,加强信息沟通、指导做好可能发生的应急支援准备等工作。

4.2.2Ⅲ级响应

发生较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Ⅲ级)时,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及事发地市州人民政府全力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尽可能控制事态发展。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及时报告省人民政府,并立即启动Ⅲ级响应。同时,迅速组织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采取处置措施,组织开展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全面负责事故现场救援工作。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省政府新闻办及时做好有关信息发布工作。

4.2.3Ⅱ级、Ⅰ级响应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发生特种设备重(Ⅱ级)、特大(Ⅰ级)事故时,在国家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组织指挥下,我省按国家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预案进行响应。

特种设备重(Ⅱ级)、特大(Ⅰ级)事故发生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及事发地人民政府立即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应急救援,开展前期处置,并报告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向国务院报告,并在国家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组织指挥下,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4.3信息报告与处理

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应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情况紧急时可直接报告上一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接报后,应详细了解事故情况、评估等级等。在规定时限内报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和同级人民政府,提出应急响应建议。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及时将情况通报成员单位。

特种设备重(Ⅱ级)、特大(Ⅰ级)事故发生后,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立即向省人民政府报告,省人民政府按规定报告国务院。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收集现场信息,并及时报送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4.4应急处置

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单位是第一时间处置事故的主体,事发后迅速组织开展自救互救,并充分利用社会救援力量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告当地人民政府。

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和当地救援力量无法有效应对处置时,事发地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可以向上一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请求增加救援力量,同时根据应急处置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现场应急措施的主要内容包括:对事故危害情况进行初始评估;封锁事故现场;探测危险物资及控制危险源;建立现场工作区域;抢救受害人员;设立人员疏散区;清理事故现场等。

4.5安全防护

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时,参加应急处置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和安全设施、设备。事故现场处理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和应急救援需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科学确定事故周边疏散范围,并及时组织人员疏散。

4.6信息发布

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省政府新闻办,按照《湖南省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和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4.7响应终止

当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死亡和失踪人员已经查清,事故危害得以控制,次生事故因素已经消除,受伤人员得到妥善救治,紧急疏散人员恢复正常生活,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及时终止响应。

5.善后工作

5.1善后处置

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妥善安置受害人员,消除事故影响,尽快恢复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中涉及到毒性介质泄漏或邻近建筑物倒塌损坏的,经环保、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检查并提出意见后进行处置。

5.2社会救助

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民政部门和相关慈善组织负责管理社会各界捐赠活动。保险机构依法做好有关定损、理赔工作。

5.3调查评估

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单位)按规定开展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6.应急保障

6.1装备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应针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为参与事故救援的公安、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配备相应的救援工具、检测仪器、车辆等抢险救援装备。

6.2资金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保障应急救援工作开展所需资金。

6.3技术保障

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建立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家组,积极开展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科学研究。省质监局制订具体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等安全技术规范。

6.4社会动员

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动员有关人员,调动有关物资、设备、器材,占用必要场地参与应急抢险救援,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支持配合。

7.监督管理

7.1宣传、培训与演练

各级人民政府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应对处置能力。

7.2监督检查

省质监局会同省有关部门(单位)对本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3责任追究

对在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法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附则

8.1名词术语解释

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预案的其他特种设备。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省质监局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提请省人民政府修订完善本预案。

8.3预案制定与实施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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