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性自然灾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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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性自然灾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2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热电厂地处**湾南岸,地形较平坦,海拔标高为3.50—6.37m,地貌单元为海蚀低级阶地。**市属北温带季风大陆性气候,因受海洋的影响,兼有明显的海洋性气候特征,年平均气温10.5℃,极端最高气温35.3℃,年最大降雨量1053.2mm,最大风速30m/s,百年一遇高潮水位3.10m。由于**市的特殊地理位置,容易发生台(飓)风、地震、海啸、风暴潮、雷击等自然灾害,对电厂的生产设备和工作人员的安全会构成严重威胁。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防御与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事故的预测、预防为基础,以对事故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核心,以全力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为目标,以建立事故的长效管埋和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以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为基本原则。3组织机构及职责3.1应急组织体系应急组织体系见图7—1。

图7—1突发性自然灾害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图3.2指挥机构及职责3.2.1现场应急指挥部组长:厂长副组长:副厂长、副书记职责:发生突发性自然灾害事故后,现场应急指挥部全面组织开展事故应急工作。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副厂长成员:各处室领导职责:负责沟通情况和汇总信息,并及时向电厂应急指挥部或电厂领导汇报。3.2.2现场设备隔离组组长:运行分场副主任成员:当班运行值长、各专业班组长(单元长)职责:熟悉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所对应的相关设备、系统;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准确隔离事故所涉设备、系统和其动力源。3.2.3引导疏散组组长:生产设备处处长成员:生产设备处各专业工程师职责:熟悉突发性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所涉位置相关道路和周边环境情况;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接受指令;根据事故现场人员分布情况,开辟安全疏散通道,组织疏散人员至安全地点。3.2.4安全保卫警戒组组长:生产设备处负责安全管理的处长成员:电厂安全监察、消防专干、运行分场安全员职责:熟悉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所涉位置相关道路和周边环境情况;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接受指令,疏通事故现场通道,设立警戒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统计进入事故现场施救人员人数,采集事故现场信息、辨识事故现场可能出现的次生事故源,及时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报告。3.2.5现场施救组组长:运行分场主任成员:值长、专工、义务消防队员等职责:熟悉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各类事故的施救方法、所涉位置水源、消防器材、通道、突发性自然灾害物资设备等情况;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听从指挥,不盲目行动,有序展开施救行动。3.2.6救护后勤保障组组长:综合办公室主任成员:总务员、保洁班班长、工资员、打字员等职责:熟悉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应急后备物资的存放地点;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设立现场临时救护站,置备应急车辆,联络专业救治资源,开辟人员救治绿色通道;记录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下达的指令和过程。3.2.7应急值班室电厂设立突发性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值班室,值班地点为主控室,值班人员为值长,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4预防与预警4.1危险源监控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和电厂有关的规章制度,并按照要求检查、整改,不断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4.1.1加强突发性自然灾害所用的设施设备的管理(1)突发性自然灾害所用的设施设备(如:潜水泵、水带、电缆辊等)、物资等不准移为它用。(2)定期对突发性自然灾害所用的设施设备、物资等进行检查。(3)突发性自然灾害所用的设施设备存在的隐患和缺陷,有关处室要立即联系处理。4.1.2加强避雷设施设备的管理(1)电厂每年春季要联系**市防雷检测中心对全厂厂房等的接地电阻进行检查。(2)电厂每年春季要对避雷器、避雷针、避雷带做预防性试验。(3)电厂日常利用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全厂防雷工作进行落实检查,对违反规定的情况责令整改。4.1.3加强防风措施检查(1)加强高空设施设备的检查,应无松动等异常现象。(2)加强门窗等设施检查,玻璃应完好,大风天门窗应关好。4.1.4加强汛期值班管理(1)汛期,电厂要安排有关处室领导进行24小时值班,协助当班值长处理工作现场内发生的突发性自然灾害事故。(2)生产设备处、运行分场的工作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要随叫随到,以及时处理现场的突发事故。4.2预警行动4.2.1预警电厂内发生雷击、水淹、高空设备被风损坏、异常震动等情况均作为本预案的预警条件,发观人应及时向运行当班值长报告。突发性自然灾害事故报警要点:事故地点、事故情况、现场人员受困情况、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等。4.2.2接警运行当班值长在接到突发性自然灾害事故报警后,应立即向有关专业发出“现场危险”的警告,并向应急指挥部或应急办公室报告。倘若事故发生在夜间或休息日,运行当班值长还应立即向厂部值班室报告。接警的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成员应赶赴事故现场,辨析事故情况决定启动何级应急预案,并通知召集各应急小组进行应急准备。接警的夜间或休息日厂部值班人员应立即召集厂内其他值班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协同运行当班值长进行应急处置。5信息报告程序电厂发生突发性自然灾害事故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报告的,电厂应当及时向上述部门报告。应急值班室值班人员接到突发性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或应急办公室人员报告,并做好记录。接到发生突发性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后,根据应急指挥部指示,各处室应当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一旦出现事故报告且经查实,要立即上报集团公司,且对事故可能涉及的生产区域以及周边的人员进行紧急通报,说明事故性质、采取的防护措施以及疏散撤离方案。6应急处置6.1响应分级按照突发性自然灾害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Ⅰ、Ⅱ、Ⅲ、Ⅳ级响应。(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Ⅰ级响应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造成电厂发电、供热系统完全瘫痪,且超出企业自身应急处置能力的突发性自然灾害事故。(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Ⅱ级响应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造成电厂全停,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且超出企业自身应急处置能力的突发性自然灾害事故。(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Ⅲ级响应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且超出企业自身应急处置能力的突发性自然灾害事故。(4)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一般突发性自然灾害事故时启动Ⅳ级响应。6.2响应程序电厂发生突发性自然灾害事故由现场指挥部指挥救援,并通过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传真等上报集团公司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决定启动相应级的响应。制定施救方案,并安排、联系相关施救人员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如雨衣、防护服、绝缘用具等)进行救援。应急管理机构必须备有电厂各专业设备系统图和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处理流程图。根据现场位置和情况,似保人身、保供热、保电网、保设备为原则,决定停电的范围,采取措施切断事故爆发部位设备的汽源、水源、电源。在切断电源时,因小部位的电源可能未切除,施救人员在进入职业危害因素爆发部位区域时应与电气设备保持一定距离,预防触电。6.3处置措施6.3.1事故报警和初期处置突发性自然灾害事故发生时,发现人员应迅速将灾害信息向值长汇报,值长是救灾现场的指挥员,到达现场后要迅速掌握造成事故情况,根据电厂的设备运行工况,果断指挥应急救援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确保人员、设备安全运行。值长负责联系电厂人员和相关单位人员迅速赶赴生产现场,组织救灾工作。如事故不能控制,在电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立即汇报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汇报时讲明灾害发生地点、情况、人员安全、设备损坏等详细情况,听从集团公司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必要时指挥部要对受到威胁的工作人员进行疏散,疏散的通道以厂内的消防通道为主。6.3.2事故的应急展开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临近设立指挥场所,设立明显标志,宣布启动突发性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各应急小组的应急行动。各应急小组接到启动应急预案命令后,应立即向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集结、报到,并统计人数;有条件的应让人员佩戴明显的识别标志。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到达事故现场后,应根据损坏设备、人员受困、设备、物资情况,下达疏散人员、施救、转移物资等指令,有组织地指挥各应急小组展开行动。事故中如伴有或次生人身伤亡、全厂停电等事故,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应及时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事故应急中,根据事故程度、人身伤亡等情况及时请求就近警察或武警人员增援,为帮助实施警戒、疏散、解救受困人员等提供人力资源。事故应急中,根据事故程度、人身伤亡等情况及时请求消防、医疗等专业机构增援,为帮助实施行动提供专业支持。事故消除后,应立即组织进行事故现场的隔离和保护并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人员恢复生产中的安全。制定恢复方案,先逐步恢复未受损坏的部分设备,尽快恢复生产。以全部主设备恢复正常运行为结束点,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工作任务完成后,由应急指挥部下达解除应急状态的命令。7应急物资保障电厂在主控楼一楼设置了专用的突发性自然灾害(防台防汛)库房,配备了专用的潜水泵、水带、电缆辊、雨衣、水鞋、塑料布等设备物资,库房由运行分场负责管理。每年五月份雨季前,运行分场要提前检查清点突发性自然灾害库房内的设备物资,及时联系有关部门修理、更新、补充突发性自然灾害设备物资。同时现场各专业、班组公用的车辆、铁锹、镐头等工具,在电厂进行应急救援时必须无条件提供使用。生产设备或特殊物资设备,根据集团公司物资管理规定,可以采取物资联储等方式对事故备件进行储备,保证在事故情况下能够在最短时间内提供所需设备。7.1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中使用的对讲机频道、有关人员的电话号码见附录A。7.2应急队伍及装备保障应急队伍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值班人员、义务消防队员及外部救援部门人员。应急装备包括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防尘面具、对讲机、水带、防噪耳罩等。

篇2:人身伤亡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热电厂生产运行过程中存在着发生火灾、爆炸、电气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电梯及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振动伤害等多种事故危险。这些危险对工作人员均可构成威胁,一旦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将严重影响电厂的正常生产。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防御与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事故的预测、预防为基础,以对事故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核心,以全力保证人身、供热、电网和设备安全为目标,以建立事故的长效管埋和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以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为基本原则。3组织机构及职责3.1应急组织体系应急组织体系见图19-1。

图19-1人身伤亡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图3.2指挥机构及职责3.2.1现场应急指挥部组长:厂长副组长:副厂长、副书记职责: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后,现场应急指挥部全面组织开展事故应急工作。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副厂长成员:各处室领导职责:负责沟通情况和汇总信息,并及时向电厂应急指挥部或电厂领导汇报。3.2.2现场设备隔离组组长:运行分场副主任成员:当班运行值长、各专业班组长(单元长)职责:熟悉人身伤亡专项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所对应的相关设备、系统;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准确隔离人身伤亡事故所涉设备、系统和其动力源。3.2.3引导疏散组组长:生产设备处处长成员:生产设备处各专业工程师职责:熟悉人身伤亡专项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相关设备、所涉位置相关道路和周边环境情况;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接受指令;根据事故现场人员分布情况,开辟安全疏散通道,组织疏散人员至安全地点。3.2.4安全保卫警戒组组长:生产设备处负责安全管理的处长成员:电厂安全监察、消防专干、运行分场安全员职责:熟悉人身伤亡专项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所涉位置相关道路和周边环境情况;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接受指令,疏通事故现场通道,设立警戒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统计进入事故现场施救人员人数,采集事故现场信息、辨识事故现场可能出现的次生事故源,及时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报告。3.2.5现场施救组组长:运行分场主任成员:值长、专工、义务消防队员等职责:熟悉人身伤亡专项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各类事故的施救方法、所涉位置水源、消防器材、通道等情况;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听从指挥,不盲目行动,有序展开施救行动。3.2.6救护后勤保障组组长:综合办公室主任成员:总务员、保洁班班长、工资员、打字员等职责:熟悉人身伤亡专项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应急后备物资的存放地点;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设立现场临时救护站,置备应急车辆,联络专业救治资源,开辟人员救治绿色通道;记录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下达的指令和过程。3.2.7应急值班室电厂设立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值班室,值班地点为主控室,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4预防与预警4.1危险源监控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和电厂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按照要求检查、整改,不断完善电厂的各项管理制度,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4.1.1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运行分场加强培训,提高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力度,规范操作,杜绝违章,严禁超参,防止重大危险源发生任何事故。4.1.2加强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严格落实集团公司《消防管理标准》和电厂有关消防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火源和动火管理,提高巡回检查力度,发现隐患立即整改。4.1.3加强特种设备的管理严格落实特种设备的各项使用管理规定,坚持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禁违章行为,在用的特种设备要定期检验,注册登记后方可投入使用。在进行特种设备操作中,要使用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4.1.4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管理电厂使用的酸、碱、氨水等化学用品具有腐蚀、有毒等危害,工作中要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严禁违章行为;加强上述设备的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处理,禁止设备带病运行;工作中工作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4.1.5加强高空作业的管理高空作业属于危险作业,严格落实电厂危险作业审批制度,落实安全措施,正确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防止高空坠落。4.1.6加强转动或移动设备安全设施的管理严格落实电厂各项检查制度,发现转动或移动设备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时,应立即整改,保证安全设施的完好率。4.1.7加强电气设备的管理严格落实电厂各项检查制度,发现电气设备有缺陷,立即整改;加强电气人员的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加强临时电源的使用管理;加强高压设备的安全管理等,防止发生触电事故。4.2预警行动4.2.1预警电厂内任何工作人员(包括外来施工人员)发生伤害均作为本预案的预警条件,发观人应及时向运行当班值长报告。人身伤亡事故报警要点:事故地点、人身受伤情况、现场人员受困情况、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等。4.2.2接警运行当班值长在接到人身伤亡事故报警后,应立即向有关专业发出“现场危险”的警告,并向应急指挥部或应急办公室报告。倘若事故发生在夜间或休息日,运行当班值长还应立即向厂部值班室报告。接警的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成员应赶赴事故现场,辨析事故情况决定启动何级应急预案,并通知召集各应急小组进行应急准备。接警的夜间或休息日厂部值班人员应立即召集厂内其他值班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协同运行当班值长进行应急处置。5信息报告程序电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必须立即向集团公司汇报,同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报告的,电厂应当及时向上述部门报告。应急值班室值班人员接到人身伤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或应急办公室人员报告,并做好记录。接到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报告后,根据应急指挥部指示,各处室应当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一旦出现事故报告且经查实,要立即上报集团公司,且对事故可能涉及的生产区域以及周边的人员进行紧急通报,说明事故性质、采取的防护措施以及疏散撤离方案。6应急处置6.1响应分级按照人身伤亡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Ⅰ、Ⅱ、Ⅲ、Ⅳ级响应。(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Ⅰ级响应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造成电厂发电、供热系统完全瘫痪,且超出企业自身应急处置能力的人身伤亡事故。(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Ⅱ响应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造成电厂全停,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且超出企业自身应急处置能力的人身伤亡事故。(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Ⅲ级响应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且超出企业自身应急处置能力的人身伤亡事故。(4)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一般人身伤亡事故时启动Ⅳ级响应。6.2响应程序电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现场指挥部指挥救援,并通过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传真等上报集团公司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决定启动相应级的响应。制定施救方案,并安排、联系相关施救人员配备安全防护用品(防尘、防毒面具;防护服等)进行救援。应急管理机构必须备有电厂各专业设备系统图和人身伤亡应急处理流程图。根据现场位置和情况,以保人身、保供热、保电网、保设备为原则,决定停电的范围,采取措施切断事故部位设备的汽源、水源、电源。在切断电源时,因小部位的电源可能未切除,施救人员在进入事故爆发部位区域时应与电气设备保持一定距离,预防触电。6.3处置措施6.3.1事故报警和初期处置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发现人员应迅速将伤亡信息向值长汇报,值长是救灾现场的指挥员,到达现场后要迅速掌握造成事故的情况,根据电厂的设备运行工况,果断指挥应急救援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确保人员、设备安全运行。值长负责联系电厂人员和相关单位人员迅速赶赴生产现场,组织救灾工作。如事故不能控制,在电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立即汇报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汇报时讲明伤亡发生地点、情况、人员安全、设备损坏等详细情况,听从集团公司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必要时指挥部要对受到威胁的工作人员进行疏散,疏散的通道以厂内的消防通道为主。6.3.2人身伤亡事故的应急展开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临近设立指挥场所,设立明显标志,宣布启动人身伤亡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各应急小组的应急行动。各应急小组接到启动应急预案命令后,应立即向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集结、报到,并统计人数;有条件的应让人员佩戴明显的识别标志。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到达事故现场后,应根据人员伤亡、损坏设备、人员受困等情况,下达施救、疏散等指令,有组织地指挥各应急小组展开行动。事故中如伴有或次生火灾等事故,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应及时启动相应的专项预案。事故应急中,根据事故程度、人身伤亡等情况及时请求就近警察或武警人员增援,为帮助实施警戒、疏散、解救受困人员等提供人力资源。事故应急中,根据事故程度、人身伤亡等情况及时请求消防、医疗等专业机构增援,为帮助实施行动提供专业支持。事故消除后,应立即组织进行事故现场的隔离和保护并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人员恢复生产中的安全。制定恢复方案,先逐步恢复未受损坏的部分设备,尽快恢复生产。以全部主设备恢复正常运行为结束点,人身伤亡应急工作任务完成后,由应急指挥部下达解除应急状态的命令。7应急保障集团公司和电厂的财务部门应储备一定的资金作为受伤人员的抢救费用。根据集团公司物资管理规定,可以采取物资联储等方式对事故备件进行储备,保证在事故情况下能够在最短时间内提供事故备件。7.1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中使用的对讲机频道、有关人员的电话号码见后附表格。7.2应急队伍及装备保障应急队伍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值班人员、义务消防队员及外部救援部门人员。应急装备包括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防尘面具、对讲机、水带、防噪耳罩、防护服等。

篇3:酸碱氨水泄漏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热电厂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盐酸、氢氧化钠、氨水等化学物品会对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造成一定的影响,一旦这些危害因素突然爆发,将对工作人员的身体造成严重损害或使工作人员患上职业病,甚至危及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防御与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事故的预测、预防为基础,以对事故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核心,以全力保证人身安全为目标,以建立事故的长效管理和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以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为基本原则。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应急组织体系见图20—1。

图20—1酸、碱、氨水泄漏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图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现场应急指挥部

组长:厂长

副组长:副厂长、副书记

职责:发生酸、碱、氨水泄漏事故后,现场应急指挥部全面组织开展事故应急工作。

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主任:副厂长

成员:各处室领导

职责:负责沟通情况和汇总信息,并及时向电厂应急指挥部或电厂领导汇报。

3.2.2现场设备隔离组

组长:运行分场副主任

成员:当班运行值长、各专业班组长(单元长)

职责:熟悉酸、碱、氨水泄漏事故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所对应的相关设备、系统;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准确隔离酸、碱、氨水泄漏事故所涉设备、系统和其动力源。

3.2.3引导疏散组

组长:生产设备处处长

成员:生产设备处各专业工程师

职责:熟悉酸、碱、氨水泄漏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所涉位置相关道路和周边环境情况;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接受指令;根据事故现场人员分布情况,开辟安全疏散通道,组织疏散人员至安全地点。

3.2.4安全保卫警戒组

组长:生产设备处负责安全管理的处长

成员:电厂安全监察、消防专干、运行分场安全员

职责:熟悉酸、碱、氨水泄漏事故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所涉位置相关道路和周边环境情况;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接受指令,疏通事故现场通道,设立警戒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统计进入事故现场施救人员人数,采集事故现场信息、辨识事故现场可能出现的次生事故源,及时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报告。

3.2.5现场施救组

组长:运行分场主任

成员:值长、专工、义务消防队员等

职责:熟悉酸、碱、氨水泄漏事故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施救方法、所涉位置水源、消防器材、通道等情况;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听从指挥,不盲目行动,有序展开施救行动。

3.2.6救护后勤保障组

组长:综合办公室主任

成员:总务员、保洁班班长、工资员、打字员等

职责:熟悉酸、碱、氨水泄漏事故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应急后备物资的存放地点;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设立现场临时救护站,置备应急车辆,联络专业救治资源,开辟人员救治绿色通道;记录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下达的指令和过程。

3.2.7应急值班室

电厂设立酸、碱、氨水泄漏事故应急值班室,值班地点为主控室,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等规定,并按照要求检查、整改,不断完善电厂有关管理制度。

4.1.1职业危害因素实行定期检测制度:

每年对电厂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要对测量值进行比较,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4.1.2加强酸、碱、氨水设施设备的管理:

(1)酸、碱、氨水设施设备不准超参运行,操作中要严格执行运行操作规程,严禁任何违章行为。

(2)定期对酸、碱、氨水设施设备进行检查。

(3)定期对酸、碱、氨水设施设备进行试验或切换。

(4)酸、碱、氨水设施设备存在的隐患和缺陷要认真按照《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执行。

4.1.3加强职业卫生设施设备管理:

(1)储存或使用酸、碱、氨水场所的职业卫生设施设备(如换气扇、冲洗设施等)必须保证完好,发现缺陷应立即进行处理。

(2)职业卫生设施设备的检查纳入正常的设备巡检管理。

4.1.4新安装设备的注意事项:

(1)新、扩建工程中的设备要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储存或使用酸、碱、氨水场所的职业卫生设施设备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严格按照正确的图纸施工,不准任意改变设备布置。

(3)应尽量采用降低职业危害因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或采用有效的措施降低职业危害因素。

4.2预警行动

4.2.1预警

电厂内任何酸、碱、氨水泄漏情况均作为本预案的预警条件,发观人应及时向运行当班值长报告。

酸、碱、氨水泄漏事故报警要点:泄漏地点、泄漏或爆发情况、现场人员受困或受伤情况、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等。

4.2.2接警

运行当班值长在接到酸、碱、氨水泄漏事故报警后,应立即向有关专业发出“现场危险”的警告,并向应急指挥部或应急办公室报告。

倘若事故发生在夜间或休息日,运行当班值长还应立即向厂部值班室报告。

接警的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成员应赶赴事故现场,辨析事故情况决定启动何级应急预案,并通知召集各应急小组进行应急准备。

接警的夜间或休息日厂部值班人员应立即召集厂内其他值班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协同运行当班值长进行应急处置。

5信息报告程序

电厂发生酸、碱、氨水泄漏事故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卫生监督局等部门报告的,电厂应当及时报告。

应急值班室值班人员接到酸、碱、氨水泄漏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或应急办公室人员报告,并做好记录。

接到发生酸、碱、氨水泄漏事故的报告后,根据应急指挥部指示,电厂应当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

一旦出现事故报告且经查实,要立即上报集团公司,且对事故可能涉及的生产区域以及周边的人员进行紧急通报,说明事故性质、采取的防护措施以及疏散撤离方案。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按照酸、碱、氨水泄漏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Ⅰ、Ⅱ、Ⅲ、Ⅳ级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Ⅰ级响应

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造成电厂发电、供热系统完全瘫痪,且超出企业自身应急处置能力的酸、碱、氨水泄漏事故。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Ⅱ响应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造成电厂全停,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且超出企业自身应急处置能力的酸、碱、氨水泄漏事故。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Ⅲ级响应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且超出企业自身应急处置能力的酸、碱、氨水泄漏事故。

(4)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一般酸、碱、氨水泄漏事故时启动Ⅳ级响应。

6.2响应程序

电厂发生酸、碱、氨水泄漏事故由现场指挥部指挥救援,并通过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传真等上报集团公司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决定启动相应级的响应。制定施救方案,并安排、联系相关施救人员配备安全防护用品(防毒面具;防护服等)进行救援。

应急管理机构必须备有电厂各专业设备系统图和酸、碱、氨水泄漏应急处理流程图。

根据现场位置和情况,以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为原则,决定停电的范围,采取措施切断职业危害因素爆发部位设备的电源。在切断电源时,因小部位的电源可能未切除,施救人员在进入职业危害因素爆发部位区域时应与电气设备保持一定距离,预防触电。

6.3处置措施

6.3.1事故报警和初期处置

酸、碱、氨水设备发生泄漏时,发现人员应迅速将灾害信息向值长汇报,值长是救灾现场的指挥员,到达现场后要迅速掌握造成事故情况,根据电厂的设备运行工况,果断指挥应急救援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确保人员、设备安全运行。值长负责联系电厂人员和相关单位人员迅速赶赴生产现场,组织救灾工作。

如酸、碱、氨水泄漏情况不能控制,在电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立即汇报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汇报时讲明灾害发生地点、情况、人员安全、设备损坏等详细情况,听从集团公司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必要时指挥部要对受到威胁的工作人员进行疏散,疏散的通道以厂内的消防通道为主。

6.3.2酸、碱、氨水泄漏事故的应急展开

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临近设立指挥场所,设立明显标志,宣布启动酸、碱、氨水泄漏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各应急小组的应急行动。

各应急小组接到启动应急预案命令后,应立即向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集结、报到,并统计人数;有条件的应让人员佩戴明显的识别标志。

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到达事故现场后,应根据人员受伤受困、损坏设备、物资情况,下达疏散人员、施救、转移物资等指令,有组织地指挥各应急小组展开行动。

事故中如伴有或次生人身伤亡等事故,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应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事故应急中,根据事故程度、人身伤亡等情况及时请求就近警察或武警人员增援,为帮助实施警戒、疏散、解救受困人员等提供人力资源。

事故应急中,根据事故程度、人身伤亡等情况及时请求消防、医疗等专业机构增援,为帮助实施行动提供专业支持。

事故消除后,应立即组织进行事故现场的隔离和保护并进行通风等措施,确保人员恢复生产中的安全。

制定恢复试验方案,先逐步恢复未受损坏的部分设备,尽快恢复生产。

以全部主设备恢复正常运行为结束点,酸、碱、氨水泄漏应急工作任务完成后,由应急指挥部下达解除应急状态的命令。

7应急保障

根据集团公司物资管理规定,可以采取物资联储等方式对事故备件进行储备,保证在事故情况下能够在最短时间内提供事故备件。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急中使用的对讲机频道、有关人员的电话号码见后附表格。

7.2应急队伍及装备保障

应急队伍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值班人员、义务消防队员及外部救援部门人员。应急装备包括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防尘面具、对讲机、水带、防噪耳罩等。

篇4:变压器着火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电厂拥有4台主变压器、1台高压备用变压器、4台厂用变压器、2台输煤变压器、2台除灰变压器、1台化学变压器、1台公用变压器和1台低压备用变压器。其中主变和高备变是油浸风冷变压器,其他为干式变压器。一旦变压器着火,将严重影响电厂的正常生产,不仅会导致电厂大面积停电,甚至还会危及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防御与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事故的预测、预防为基础,以对事故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核心,以全力保证人身、供热、电网和设备安全为目标,以建立事故的长效管埋和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以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为基本原则。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应急组织体系见图22—1。

图22—1变压器着火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图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现场应急指挥部

组长:厂长

副组长:副厂长、副书记

职责:发生变压器着火事故后,现场应急指挥部全面组织开展事故应急工作。

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主任:副厂长

成员:各处室领导

职责:负责沟通情况和汇总信息,并及时向电厂应急指挥部或电厂领导汇报。

3.2.2现场设备隔离组

组长:运行分场副主任

成员:当班运行值长、各专业班组长(单元长)

职责:熟悉变压器着火事故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所对应的相关设备、系统;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准确隔离变压器着火事故所涉设备、系统和其动力源。

3.2.3引导疏散组

组长:生产设备处处长

成员:生产设备处各专业工程师

职责:熟悉变压器着火事故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所涉位置相关道路和周边环境情况;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接受指令;根据事故现场人员分布情况,开辟安全疏散通道,组织疏散人员至安全地点。

3.2.4安全保卫警戒组

组长:生产设备处负责安全管理的处长

成员:电厂安全监察、消防专干、运行分场安全员

职责:熟悉变压器着火事故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所涉位置相关道路和周边环境情况;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接受指令,疏通事故现场通道,设立警戒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统计进入事故现场施救人员人数,采集事故现场信息、辨识事故现场可能出现的次生事故源,及时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报告。

3.2.5现场施救组

组长:运行分场主任

成员:值长、专工、义务消防队员等

职责:熟悉变压器着火事故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各类设备故障的施救方法、所涉位置水源、消防器材、通道等情况;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听从指挥,不盲目行动,有序展开施救行动。

3.2.6救护后勤保障组

组长:综合办公室主任

成员:总务员、保洁班班长、工资员、打字员等

职责:熟悉变压器着火事故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应急后备物资的存放地点;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设立现场临时救护站,置备应急车辆,联络专业救治资源,开辟人员救治绿色通道;记录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下达的指令和过程。

3.2.7应急值班室

电厂设立变压器着火事故应急值班室,值班地点为主控室,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二十五项反事故措施》、《电力工业技术管埋法规》、《电气设备装置规范》、《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1996)、《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与变电所部分)》、集团公司《消防管理标准》、**热电厂《电气运行操作规程》等规定,并按照要求检查、整改,不断完善电厂管理制度。

4.1.1变压器的运行技术管理

(1)按照变压器正常运行时的最高允许负荷,以及允许过负荷电流和过负荷时间控制标准进行运行管理。

(2)建立健全电变压器维护、检查制度。

(3)建立变压器的预防性试验制度,按规定进行预防性试验,并加强变压器的试验记录管理。

(4)完善变压器的火灾报警系统,加强系统维护,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4.1.2变压器的运行监视

(1)变压器运行时的温度监视:定期开展变压器的红外线测温检测工作,重点对变压器接头处进行监测,尤其在高温、大负荷期间加强检测,发观问题及时处理

(2)变压器运行负荷监视:生产运行人员应加强变压器负荷监视,如发现超参运行时,应立即向班长和值长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

4.1.3变压器检查实行定期巡回检查制度

严格落实电厂《巡回检查制度》,加强变压器外观、油温、电流、电压、负荷、温度、冷却通风装置、油枕、套管、瓦斯继电器等检查,并进行认真记录。发现问题立即汇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4.2预警行动

4.2.1预警

电厂内任何变压器的异常运行均作为本预案的预警条件,发观人应立即向运行电气班长和值长报告。如果变压器着火,应就近拨打厂内火警和119报警。

事故报警要点:事故地点、火势情况、燃烧物和大约数量、火灾现场人员受困情况、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4.2.2接警

运行当班值长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发出“现场危险”警告,并向应急指挥部或应急办公室报告。

倘若变压器事故发生在夜间或休息日,运行当班值长还应立即向厂部值班室报告。

接警的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成员应赶赴事故现场,辨析事故情况决定启动何级应急预案,并通知召集各应急小组进行应急准备。

接警的夜间或休息日厂部值班人员应立即召集厂内其他值班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协同运行当班值长进行应急处置。

5信息报告程序

电厂发生变压器事故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电业局等主管部门报告的,电厂应当及时报告。

应急值班室值班人员接到变压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或电厂主管领导报告,并做好记录。

接到发生变压器事故的报告后,根据应急指挥部指示,电厂各处室应当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

一旦出现事故报告且经查实,要立即向集团公司进行上报,且对事故可能涉及的生产区域以及周边的人员进行紧急通报,说明事故性质、采取的防护措施以及疏散撤离方案。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按照变压器着火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Ⅰ、Ⅱ、Ⅲ、Ⅳ级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Ⅰ级响应

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造成厂区发电、供热系统完全瘫痪,且火灾扑救超出电厂自身应急处置能力的变压器着火事故。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Ⅱ级响应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造成重点区域大面积供电供热停止,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且火灾扑救超出企业自身应急处置能力的变压器着火事故。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Ⅲ级响应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产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且火灾扑救超出企业自身应急处置能力的变压器着火事故。

(4)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一般事故时启动Ⅳ级响应。

6.2响应程序

电厂变压器着火时由现场指挥部指挥救援,并通过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传真等上报集团公司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决定启动相应级的响应。制定灭火方案,并安排、联系相关消防队配备防毒面具和防护服进行救援灭火。

变压器着火应急管理机构必须备有电气系统图和变压器着火应急处理流程图。

根据现场位置和情况,以保人身、保供热、保电网、保设备为原则,决定停电的范围,采取措施切断着火部位电源。在切断电缆电源时,因小部位的电源可能末切除,消防人员在迸人电缆沟时应与电缆架保持一定距离,预防触电。

6.3处置措施

6.3.1事故报警和初期处置

变压器着火事故发生时,发现人一旦发现火情,事故现场设有火灾报警装置或固定灭火装置的,应立即启动报警、固定灭火装置,并临近拨打火灾报警电话和向值长报告。根据火情进行灭火扑救或采取控制火势的措施;当火势猛烈,当事人势单力薄,危及人身安全可紧急避险。

值长接到变压器着火事故报警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对火灾所涉设备、系统迅速、准确隔离,并切断相关动力源;组织人力启用事故现场消防设施,尽力扑灭初起火灾;当火势扩大,可能殃及人员集中区域,除留守必要人员以外,组织其他人员撤离疏散至安全区域并派员引领人员至火灾现场。

变压器着火的处理原则:

1、首先断开电源(一、二次开关及刀闸),停用风扇和迅速灭火并将备用变压器投入运行。

2、若油溢在变压器上盖着火,应立即打开事故油门,使油面低于外壳损伤部位,最好向外壳喷水。

3、若内部故障引起着火,则不能放油,以防变压器发生爆炸。

6.3.2火灾事故的应急展开

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在接到火灾报警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临近设立指挥场所,设立明显标志,宣布启动火灾事故地点的相应专项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各应急小组的应急行动。

各应急小组接到启动应急预案命令后,应立即向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集结、报到,并统计人数;有条件的应让人员佩戴明显的识别标志。

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到达事故现场后,应根据火灾现场火势、人员受困、设备、物资情况,下达疏散人员、灭火施救、转移物资等指令,有组织地指挥各应急小组展开行动。

火灾事故中如伴有或次生人身伤亡等事故,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应及时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火灾事故应急中,根据火势、人身伤亡等情况及时请求电厂所在地消防、医疗、民防等专业机构增援,为帮助实施行动提供专业支持。

灭火后,应立即组织进行事故现场的隔离和保护并进行厂房抽排风,确保人员恢复生产中的安全。

制定恢复试验方案,先逐步恢复末受损坏的部分设备,尽快恢复生产。

以全部主设备恢复正常运行为结束点,变压器着火应急工作任务完成后,由应急指挥部下达解除应急状态的命令。

7应急保障

根据集团公司物资管理规定,可以采取物资联储等方式对事故备件进行储备,保证在事故情况下能够在最短时间内提供事故备件。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急中使用的对讲机频道、有关人员的电话号码见后附表格。

7.2应急队伍及装备保障

应急队伍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值班人员、义务消防队员及外部救援部门人员。应急装备包括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防尘面具、对讲机、水带、防噪耳罩等。

篇5:氧气乙炔站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电厂消缺中的气割和锅炉吹灰的工作中,将使用大量的氧气、乙炔,为了妥善保管,电厂建设了氧气站和乙炔站,并作为一级防火单位管理。但是在储存中,一旦氧气、乙炔瓶发生泄漏,会引起火灾爆炸事故,甚至危及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防御与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事故的预测、预防为基础,以对事故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核心,以全力保证人身、供热、电网和设备安全为目标,以建立事故的长效管埋和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以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为基本原则。3组织机构及职责3.1应急组织体系应急组织体系见图22—1。

图22—1氧气、乙炔站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图3.2指挥机构及职责3.2.1现场应急指挥部组长:厂长副组长:副厂长、副书记职责:发生氧气、乙炔站事故后,现场应急指挥部全面组织开展事故应急工作。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副厂长成员:各处室领导职责:负责沟通情况和汇总信息,并及时向电厂应急指挥部或电厂领导汇报。3.2.2现场设备隔离组组长:运行分场副主任成员:当班运行值长、各专业班组长(单元长)职责:熟悉氧气、乙炔站事故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所对应的相关设备、系统;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准确隔离氧气、乙炔站事故所涉设备、系统和其动力源。3.2.3引导疏散组组长:生产设备处处长成员:生产设备处各专业工程师职责:熟悉氧气、乙炔站事故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所涉位置相关道路和周边环境情况;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接受指令;根据事故现场人员分布情况,开辟安全疏散通道,组织疏散人员至安全地点。3.2.4安全保卫警戒组组长:生产设备处负责安全管理的处长成员:电厂安全监察、消防专干、运行分场安全员职责:熟悉氧气、乙炔站事故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所涉位置相关道路和周边环境情况;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接受指令,疏通事故现场通道,设立警戒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统计进入事故现场施救人员人数,采集事故现场信息、辨识事故现场可能出现的次生事故源,及时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报告。3.2.5现场施救组组长:运行分场主任成员:值长、专工、义务消防队员等职责:熟悉氧气、乙炔站事故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各类设备故障的施救方法、所涉位置水源、消防器材、通道等情况;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听从指挥,不盲目行动,有序展开施救行动。3.2.6救护后勤保障组组长:综合办公室主任成员:总务员、保洁班班长、工资员、打字员等职责:熟悉氧气、乙炔站事故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应急后备物资的存放地点;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设立现场临时救护站,置备应急车辆,联络专业救治资源,开辟人员救治绿色通道;记录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下达的指令和过程。3.2.7应急值班室电厂设立氧气、乙炔站事故应急值班室,值班地点为主控室,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4预防与预警4.1危险源监控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集团公司《消防管理标准》等规定,并按照要求检查、整改,不断完善电厂管理制度。4.1.1乙炔站的运行管理(1)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正确使用乙炔瓶,使用前认真检查乙炔表和减压阀,发现有缺陷,应立即更换。(2)保证锅炉正常吹灰使用的乙炔压力(0.12~0.15MPa),乙炔使用时最高工作压力禁止超过0.147MPa表压。(3)锅炉吹灰工作结束后,应立即关闭乙炔瓶阀门。(4)乙炔瓶禁止用空,必须留有0.05~0.1MPa表压的余气。(5)满瓶和空瓶的乙炔瓶应分开存放,留有余气需要重新灌装的气瓶,应关闭瓶阀,旋紧瓶帽,标明空瓶字样或记号。(6)乙炔站及其周围10米范围内,禁止堆放可燃物品,禁止进行明火作业和吸烟。(7)气瓶、容器、管道、仪表等连接部位应采用涂抹肥皂水方法检漏,严禁使用明火检漏。气瓶应配置手轮或专用扳手启闭瓶阀。4.1.2氧气站的管理(1)按照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储存氧气瓶,满瓶和空瓶的氧气瓶应分开存放,留有余气需要重新灌装的气瓶,应关闭瓶阀,旋紧瓶帽,标明空瓶字样或记号。(2)氧气瓶不应放空,气瓶内必须留有不小于0.1MPa表压的余气。(3)氧气站及其周围10米范围内,禁止堆放可燃物品,禁止进行明火作业和吸烟。(4)气瓶、容器、管道、仪表等连接部位应采用涂抹肥皂水方法检漏,严禁使用明火检漏。气瓶应配置手轮或专用扳手启闭瓶阀。4.1.3工作现场使用氧气、乙炔瓶的管理(1)气瓶、乙炔瓶等均应稳固竖立,或装在专用胶轮车上使用。(2)禁止使用电磁吸盘、钢绳、链条等吊运各类焊接与切割用气瓶。(3)气瓶、乙炔瓶等,均应避免放在受阳光曝晒,或受热源直接辐射及易受电击的地方。(4)氧气、溶解乙炔气等气瓶,不应放空,气瓶内必须留有余气,如氧气瓶内应留有不小于0.1MPa表压的余气,乙炔气瓶必须留有0.05~0.1MPa表压的余气。(5)气瓶应配置手轮或专用扳手启闭瓶阀。工作完毕、工作间隙、工作点转移之前都应关闭瓶阀,戴上瓶帽。(6)禁止使用气瓶作为登高支架和支承重物的衬垫。(7)留有余气需要重新灌装的气瓶,应关闭瓶阀,旋紧瓶帽,标明空瓶字样或记号。(8)氧气、乙炔瓶禁止混放,应保持8米的安全距离。4.1.4氧气、乙炔站的检查氧气、乙炔站的检查应纳入设备巡回检查管理。4.2预警行动4.2.1预警电厂内任何气瓶泄漏均作为本预案的预警条件,发观人应立即汇报值长,如果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应就近拨打厂内火警和119报警。报警要点:泄漏或火灾地点、火势情况、燃烧物和大约数量、火灾现场人员受困情况、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4.2.2接警运行当班值长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发出“现场危险”的警告,并向应急指挥部或应急办公室报告。倘若事故发生在夜间或休息日,运行当班值长还应立即向厂部值班室报告。接警的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成员应赶赴事故现场,辨析事故情况决定启动何级应急预案,并通知召集各应急小组进行应急准备。接警的夜间或休息日厂部值班人员应立即召集厂内其他值班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协同运行当班值长进行应急处置。5信息报告程序电厂发生氧气、乙炔站事故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主管部门报告的,电厂应当及时报告。应急值班室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或电厂主管领导报告,并做好记录。接到发生事故的报告后,根据应急指挥部指示,电厂各处室应当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一旦出现事故报告且经查实,要立即向集团公司进行上报,且对事故可能涉及的生产区域以及周边的人员进行紧急通报,说明事故性质、采取的防护措施以及疏散撤离方案。6应急处置6.1响应分级按照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Ⅰ、Ⅱ、Ⅲ、Ⅳ级响应。(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Ⅰ级响应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造成厂区发电、供热系统完全瘫痪,且火灾扑救超出电厂自身应急处置能力的氧气、乙炔站事故。(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Ⅱ级响应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造成重点区域大面积供电供热停止,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且火灾扑救超出企业自身应急处置能力的氧气、乙炔站事故。(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Ⅲ级响应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产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且火灾扑救超出企业自身应急处置能力的氧气、乙炔站事故。(4)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一般事故时启动Ⅳ级响应。6.2响应程序电厂发生氧气、乙炔站事故由现场指挥部指挥救援,并通过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传真等上报集团公司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决定启动相应级的响应。制定灭火方案,并安排、联系相关消防队员配备防毒面具和防护服进行救援灭火。应急管理机构必须备有电厂各专业设备系统图和氧气、乙炔站事故应急处理流程图。根据现场位置和情况,以保人身、保供热、保电网、保设备为原则,决定停电的范围,采取措施切断着火部位电源。在切断电缆电源时,因小部位的电源可能末切除,消防人员在迸人电缆沟时应与电缆架保持一定距离,预防触电。6.3处置措施6.3.1事故报警和初期处置氧气、乙炔站事故发生时,发现人一旦发现火情,事故现场设有火灾报警装置或固定灭火装置的,应立即启动报警、固定灭火装置,并临近拨打火灾报警电话和向值长报告。根据火情进行灭火扑救或采取控制火势的措施;当火势猛烈,当事人势单力薄,危及人身安全可紧急避险。值长在接到火灾报警后,应立即组织对火灾所涉设备、系统迅速、准确隔离,并切断相关动力源;组织人力启用事故现场消防设施,尽力扑灭初起火灾;当火势扩大,可能殃及人员集中区域,除留守必要人员以外,组织其他人员撤离疏散至安全区域并派员引领人员至火灾现场。6.3.2火灾事故的应急展开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在接到氧气、乙炔站事故报警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临近设立指挥场所,设立明显标志,宣布氧气、乙炔站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各应急小组的应急行动。各应急小组接到启动应急预案命令后,应立即向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集结、报到,并统计人数;有条件的应让人员佩戴明显的识别标志。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到达事故现场后,应根据火灾现场火势、人员受困、设备、物资情况,下达疏散人员、灭火施救、转移物资等指令,有组织地指挥各应急小组展开行动。火灾事故中如伴有或次生人身伤亡等事故,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应及时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事故应急中,根据事故程度、人身伤亡等情况及时请求就近警察或武警人员增援,为帮助实施警戒、疏散、解救受困人员等提供人力资源。事故应急中,根据事故程度、人身伤亡等情况及时请求消防、医疗等专业机构增援,为帮助实施行动提供专业支持。事故消除后,应立即组织进行事故现场的隔离和保护并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人员恢复生产中的安全。制定恢复方案,先逐步恢复未受损坏的部分设备,尽快恢复生产。以全部主设备恢复正常运行为结束点,人身伤亡应急工作任务完成后,由应急指挥部下达解除应急状态的命令。7应急保障根据集团公司物资管理规定,可以采取物资联储等方式对事故备件进行储备,保证在事故情况下能够在最短时间内提供事故备件。7.1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中使用的对讲机频道、有关人员的电话号码见后附表格。7.2应急队伍及装备保障应急队伍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值班人员、义务消防队员及外部救援部门人员。应急装备包括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防尘面具、对讲机、水带、防噪耳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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