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压舱灾害应急救援预案格式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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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压舱灾害应急救援预案格式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2

1、总则

加压舱灾害主要是指舱内失火/爆炸或减压病的发生,后果十分严重,被确定公司重大危险源之一,为了减小灾害发生而造成的人员和设备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对加压舱的管理要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按照加压舱操作规程使用。

2、组织与职责

2.1组织

2.1.1公司成立加压舱灾害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主管副总经理

组员:船机副总工设备管理部、安全质量监督部、综合事务部经理加压舱保有单位经理、书记

2.1.2小组设立应急救援办公室

地点:设备管理部(火灾与爆炸)综合事务部(减压病突发)

电话:000电话:、

2.2职责

2.2.1设备管理部是加压舱管理归口部门,负责加压舱的设备管理。负责公司加压舱技术档案建立;负责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收集整理;负责相应管理规定、管理办法的制定;监督加压舱的使用、维护和保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压力容器监测;当灾害事故发生时负责组织各单位进行应急救援工作,并上报公司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

2.2.2综合事务部是加压舱使用管理部门,负责加压舱的医疗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加压舱使用规范;组织培训操舱人员;编写规章制度;当灾害发生时(尤其是减压病突发时),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医疗救援队伍进行急救,并确定医院。

2.2.3基础分公司是减压舱的具体使用单位,负责对加压舱的日常管理及使用;按照职责开展宣传活动,强化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治意识;落实和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和公司管理办法,减少进而杜绝职业性减压病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单位的加压舱灾害应急救援预案,预案的内容应包括现场救援小组成员及职责、救援方法、通讯联络方式、所需车辆的准备及报告制度等内容。

3、应急救援的原则

3.1火灾/爆炸

3.1.1进舱人员不得携带火种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或穿戴合成化纤织物进舱;

3.1.2加压舱必须配备2个有效灭火器,当火灾发生时,指挥舱内人员自救灭火;

3.1.3操舱员要坚守岗位,保证照明及通讯联络,及时唤醒舱内人员,必要时联系附近加压舱。

3.1.4爆炸的发生需具备三个条件:

a.氧气浓度严重超标;

b.一切安全监控装置失控;

c.明火引爆

因此侧重该三个方面的预防,首先要控制舱内氧气浓度在23%以内,否则立即通风。

3.3当有灾害前兆,当一切措施无效时,如果舱压在0.15mpa以下可紧急泄压,防止因减压病致死。

4、纠正与预防

在灾害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对引起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属设备问题应尽快检修;属人员操作问题应对其进行教育。对事故责任人做出相应惩罚;对在应急救援中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5、附则

5.1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5.2本预案由设备管理部、综合事务部负责解释。

某施工企业

2010年3月10日

篇2:施工船舶翻沉应急救援预案格式

1、总则

1.1船舶因不可抗力或人为因素造成的翻沉是公司重大危险源之一,伴随重大机、海损事故发生及人员伤害,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小船舶翻沉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船机保有单位对船舶翻沉应严格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公司成立船舶翻沉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主管生产副总经理

组员:船机副总工设备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监督部经理总船长总轮机长船舶保有单位经理、书记

2.2公司船舶翻沉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地点:设备管理部

电话:

传真:

2.3公司船机副总经理统一指挥船舶翻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4设备管理部作为船机设备的主管部门,在组长的指挥下实行应急救援的组织、报告、联系、紧急情况的决策等工作。

2.5事故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具体“施工船舶翻沉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公司审批,且将重点放在长途拖航和“四防”期间上,应急救援预案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a.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名单及各自职责;

b.救援小分队的名单及各自职责;

c.事故发生后的报告程序;

d.联系方式(包括与外援力量的联系);

e.具体的应急措施;

f.拖轮及其它船机的配备;

g.其它必要内容。

现场指挥应当及时完成组织、报告、联系等任务。

2.6其它单位和部门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应急救援行动。

3、应急救援措施的原则

3.1事故船舶首先通过高频电话向就近拖轮/船舶求救,同时和应急救援现场指挥联系,并启动本船的救生设备(救生筏、救生衣等),积极自救。

3.2应急救援现场指挥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小分队尽快赶到现场,同时上报公司“船舶翻沉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与其他单位联系,寻求外援力量的帮助。

3.3按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先援救落水人员。

3.4如果伴随着海水污染情况的发生,还应设置油污防护围栏,尽快启动本单位“船舶海上污染应急救援预案”。

3.5组织打捞沉船和飘浮物品,打捞过程中应注意潜水员的安全。

4、报告

4.1发生沉船事故后,除了上述口头报告外,公司在12小时内上报局和当地海事部门;事故单位在24小时内将书面报告上报公司,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海域、详细经过(包括采取的施救措施)、原因、报告人、报告时间,并附送有关船舶技术状况的记载、航海日志、轮机日志的摘录和其他有关资料。

5、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设备管理部组织有关人员(必要时请专家)成立事故调查组,对翻沉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总结。对事故单位及责任人依照中交集团《职工伤亡及工程船舶水上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实施行政处罚;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玩忽职守的人员严厉惩罚;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6、附则

6.1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6.2本预案由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某施工企业

2010年3月10日

篇3:船舶施工机械安全环保应急救援预案

1、总则

1.1为保证船机在生产或维修过程中的安全与环境保护,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当事故发生时采取紧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制定本预案。

1.2船机的安全与环保是指工程船舶或施工机械在生产或维修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或人为因素造成的船机本身的伤害和对周围环境的破坏。

1.3各船机保有单位要严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将事故发生的几率降到最小。

1.4预案的目标应根据公司重大危险源和重大环境因素辨识的结果来确定。船机方面共有六个,包括船舶翻沉、起重机事故、加压舱灾害、船舶排污、船舶挖/倒泥污染和拌和系统的粉尘污染。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公司成立船机生产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主管副总经理

组员:设备管理部安全质量监督部工程管理部船机保有单位经理、书记

船机生产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地点:设备管理部

电话:

2.2各船机保有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成立船机生产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的船机安全与环保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应当包括应急救援小组的组织机构及职责、联系方法、工作程序、应急措施和纠正完善等内容。

3、工作程序

3.1船机保有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特点进行重点监控并配备相应的船机设备、器具、索具等。

3.2事故发生后应马上汇报公司应急救援小组,根据危害的轻重,实施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4、应急措施原则

各单位根据船机保有情况和公司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和环境因素制定船机安全与环保应急预案,坚持“充分准备,快速反应,措施得当”的原则。

5、纠正与完善

5.1事故发生后主管副总经理与设备管理部、安全质量监督部、工程管理部等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对事故的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惩罚,对事故应急救援中的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5.2事故发生后应对事故发生部位进行整改,并对整改部分进行检查,对事故责任人进行教育,提高对安全/环保的认识及技能。

6、附则

6.1本预案公布之日起实施

6.2本预案由公司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篇4:拌和系统粉尘污染应急预案格式

1、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保护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减小因拌和作业中水泥、沙石料产生的粉尘而造成的环境污染,特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拌和系统的使用单位可能出现的粉尘污染的预防与处理。

3、性质

砼拌和作业中的污染属粉尘污染,它因对大气的污染而可能受到相关方面的投诉,是比较严重的污染,因而被公司确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4、组织机构与职责

4.1、公司成立拌和系统粉尘污染事故应急小组

组长:主管副总经理

组员:设备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监督部、拌和系统使用单位

4.2、公司应急小组下设办公室

地点:设备管理部

电话:000-8313

4.3、各拌和系统使用单位各自成立本单位环境污染应急救援组织,并制定各自的粉尘污染应急预案,预案中应确定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方法、报告制度、事故处理办法、奖罚制度等有关内容,并上报公司小组审批。

4.4、事故单位应设现场指挥,负责报告公司和相关方(包括环境保护部门及遭受损失方等),组织实施应急行动,并参与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5、应急措施原则

5.1发生粉尘污染事故应立即停止生产,并仔细查找原因,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5.2准备灭尘用水、器具(吸尘器等),并派维修人员立即修理事故部位,尽快恢复生产。

6、纠正完善

6.1粉尘污染事故发生后,情节较严重的,事故发生部门或单位负责人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

6.2根据情节轻重,公司/基层单位对粉尘污染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并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相应的惩罚,对在应急救援中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7、附则

7.1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7.2本预案由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某施工企业

2010年3月10日

篇5: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格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的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结合我公司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为处理我公司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原则。本预案确定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专业抢险救援单位参与相关抢险救援工作。

第三条本预案所指重大特大事故发生在我公司使用、安装、维修起重机械的单位,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特大人身安全和重大财产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事故:

1、塔式起重机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2、桥式、门式起重机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3、履带、汽车、轮胎等起重机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4、各种海上起重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重大特大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行业,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指挥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五条各起重机使用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处理起重机重大特大事故应急抢救工作,保证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

第二章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公司成立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实行领导责任制,有关分管人员、专业抢险救援人员参与抢险救援工作。

组长:主管副总经理

组员:设备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监督部经理起重机械保有单位经理(厂长)

地点:公司设备管理部

电话:000-000

第七条各起重机械保有单位组织现场指挥小组,设现场救援队伍,负责组织实施救援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在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领导下,组织专业抢险队伍及各方面力量对现场进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2、核实事故现场人员伤亡情况和损失情况,及时向公司领导和指挥中心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进展情况。

3、落实上级指挥部们部署的有关抢险措施。

4、现场指挥长的主要职责为负责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和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各单位的职责分工。

第三章预防应急措施

第八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和应急抢救单位,应根据本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第九条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本单位的起重机数量、安装位置、分布情况;

2、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重大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和对应措施;

3、应急救援管理网络和抢险救援队伍名单及各自职责;

4、联系人、地点、电话等。

第十条各单位应根据起重设备的特点和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配备必要的工具、设备、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

第十一条各设备使用单位和应急抢救单位应定期组织对事故应急处理知识和技能培训,应急演习。

第十二条各使用单位定期对起重设备进行日常维修、保养、自检;定期报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后,应全面检查,消除隐患后才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四章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第十三条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做到:

1、根据本预案的规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险救援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3、立即拨打120报告,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章应急处理

第十四条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本预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事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抢险救援该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五条紧急预案启动后,参加重大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预防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第六章应急总结与奖惩

第十六条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应当积极组织有关部门,相关人员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奖惩。

第十七条对瞒报、迟报、漏报、误报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和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临阵脱逃的人员和扰乱妨碍起重机械重大特大事故抢险人员应给与责任追究或行政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预案参照公司《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由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某施工企业

201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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