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副井口火灾现场处置方案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某副井口火灾现场处置方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2

1事故风险分析

1.1事故类型

火灾

1.2事故发生的区域

副井井口房20m范围内。

1.3事故发生的时间和造成的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

事故发生受季节影响较小,任何时间,副井检身房20m范围内吸烟、设备烧焊产生明火及机电设备管理不善引起的电火花等有可能引起火灾,会威胁井下人员的生命安全和矿井生产,有可能引起井下火灾;一旦发生火灾会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和国家财产损失,也会涉及井下人员及设备安全,影响全矿井安全生产。

1.4事故前可能发生的征兆

事故发生征兆有浓烟和异味产生。

1.5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事故

副井口火灾事故可能引发井下中毒窒息、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等事故。

2应急工作职责

2.1成立事故应急自救小组

组长:基层单位负责人

副组长:基层单位副职、技术主管、班长

成员:基层单位全体作业人员

2.2应急自救小组职责

2.2.1专业教育、日常培训。

2.2.2组织指挥实施自救行动。

2.2.3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发出救援请求。

2.3人员职责

2.3.1区队长:根据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方案,积极组织区队人员开展自救工作;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故现场的基本情况及现场救援工作等信息;协调救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3.2区队技术人员:是区队长组织开展自救工作的助手,在区队长领导下组织参与制订应急救援方案;准备与事故救援相关的技术资料。

2.3.3副队长:根据区队制定应急救援方案,负责组织好处理事故所需的人员、材料、设备等,带领人员进行救援工作;负责完成区长安排的某一方面的抢救工作;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故现场的基本情况以及正在进行的救援工作等事故信息。

2.3.4区队值班人员:事故发生后及时了解事故经过、人员伤亡以及现场基本情况等详细的事故信息,并立即将情况报告区队长、矿调度室,通知区队管理人员以及区队应急自救组织的职工到值班室集合,及时向矿指挥部汇报事故信息,协调事故救援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2.3.5班长:采取措施控制灾情;及时汇报现场事故及救援信息;积极组织现场救援或者引导避灾。

2.3.6职工:按照事故应急救援方案以及措施的要求,在事故救援指挥部指挥下积极开展救援工作。

3应急处置

3.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3.1.1发生事故,现场跟班队长、班组长、瓦检员及现场其它人员要通过各种通讯方式向矿调度室汇报,同时组织现场人员立即按照避灾路线撤离;设置危险警示标识;为救护人员做好向导。

3.1.2矿调度室立即指导现场人员安全撤离,停止灾区供电(掘进工作面不得停电),同时向矿长,迅速通知矿山救护队进行救援;通知医疗组赶赴现场待命。

3.1.3立即启动矿级预案,抢险救灾指挥部所有人员迅速到位,研究决定采取的现场应急处置措施。相关部门要做好抢险救灾的设备物资、图纸的准备工作。

3.1.4调度室要立即通知作业区队、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其他人员在调度室集合待命。

3.1.5抢险救灾指挥部责令相关单位清查伤亡人数。派遣救护队员灾区侦查,根据灾区地点及波及范围制定和完善救援方案。

3.1.6抢险救灾指挥部责令救护队救援按方案进行有计划的人员救治、抢险救灾救灾工作。

3.2应急处置措施

3.2.1发生火灾后,现场人员立即利用现场的灭火器、消防沙进行灭火自救。

3.2.2自救小组成员接到命令后,立即携带抢险工具在检身房前集合,按照矿指挥部的命令迅速到达事故地点抢险自救。

3.2.3当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的性质选择灭火器、消防沙或用水灭火,并通知受火灾威胁人员撤离险区。

3.3事故报告联系方式、汇报内容

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跟班队长、班组长、瓦检员、安检员等人员及时向矿调度室【电话:4850818、(4850)396、(4850)397、(4850)398、(4850)399】汇报。

汇报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矿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等。

汇报要求:汇报人员不得慌张,汇报时吐字清晰,汇报内容简明扼要。

4注意事项

4.1当火灾发生时,为保证迅速而可靠地灭火,必须严守纪律、服从命令,切不可惊慌失措、擅自行动。

4.2发生火灾时应先断电再进行救灾工作。

4.3电气类和油类火灾严禁使用水灭火。

4.4当火势较大无法灭火时,应当立即撤离并请求外部援助,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4.5灭火人员应当站在上风流中进行灭火工作。

篇2:井口房火灾现场处置方案规程

1事故特征

1.1危险性分析

副井井口房20m范围内吸烟、设备烧焊产生明火及机电设备管理不善引起的电火花等有可能引起火灾,会威胁井下人员的生命安全和矿井生产,有可能引起井下火灾。

1.2事故发生的区域

副井井口房20m范围内。

1.3事故发生的季节和造成的危害程度

事故发生受季节影响较小,一旦发生火灾会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和国家财产损失。

1.4事故前可能发生的征兆

事故发生征兆有浓烟和异味产生。

2应急自救组织与职责

2.1应急自救小组

组长:运输工区党政负责人

成员:运输工区全体管理人员及所有职工

2.2应急自救小组职责

(1)专业教育、日常培训。

(2)组织指挥实施自救行动。

(3)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发出救援请求。

2.3应急自救小组成员职责

(1)组长在现场听从矿抢险指挥部的安排,负责指挥本小组事故现场自救工作。

(2)副区长周吉峰负责灭火物资的运送补给工作。

(3)副区长王东负责人员救护运输工作。

(4)其他成员服从组长安排要搞好自救,妥善避灾。

3应急处置

3.1应急处置程序

(1)井口房及井口房20米范围内发现火灾时,应首先识别火灾的性质、范围、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

(2)现场人员迅速报告矿调度室和工区值班调度。

(3)根据矿安排,采取措施进行灭火。

(4)自救人员设置危险警示标识并为前来救护的人员做好向导。

3.2应急处置措施

(1)发生火灾后,井口信号把钩工立即通知绞车房停止副井提升、操车作业,切断电源开关,利用现场的灭火器、消防沙进行灭火自救。

(2)自救小组成员接到命令后,立即携带抢险工具在井口房南集合,按照矿指挥部的命令迅速到达事故地点抢险自救。

(3)当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的性质选择灭火器、消防沙或用水灭火,并通知受火灾威胁人员撤离险区。

3.3联系方式

(1)矿调度室电话:(1)628081(2)628082

(2)运输工区值班电话:(1)628044(2)(17)8441

(3)副井上井口电话:(17)8542

4注意事项

(1)当火灾发生时,为保证迅速而可靠地灭火,必须严守纪律、服从命令,切不可惊慌失措、擅自行动。

(2)发生火灾时应先断电再进行救灾工作。

(3)电气类和油类火灾严禁使用水灭火。

(4)当火势较大无法灭火时,应当立即撤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5)灭火人员应当站在上风流中进行灭火工作。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