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贸企业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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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工贸企业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2

1.事故风险分析

1.1.事故类型

机械事故可能导致人员撞伤、碰伤、绞伤、咬伤、打击、切削等伤害,会造成人员手指绞伤、皮肤裂伤、骨折,严重的会使身体被卷入轧伤致死或者部件、工件飞出,打击致伤,甚至会可能危及生命。该事故发生无明显季节特征。

1.2.危险源

在各运转设备如电机、风机、外露的联轴器、螺旋叶片、提升机、破碎机、螺旋输送机、拉链机、皮带机、取料机等传动装置的旋转部位和运行部件均可能对操作人员造成夹击、卷入、绞、剪切等机械伤害的部位。

1.3.事故危害程度及范围

机械伤害事故是人们在操作或使用机械过程中,因机械故障或操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等原因造成的伤害事故。机械伤害事故在施工中较为普遍,主要对人体引起挤压、碰撞、冲击、剪切、卷入、绞绕、甩出、切割、切断、刺扎等伤害。发生事故以后,受伤者轻则皮肉受伤,重则伤筋动骨、断肢致残,甚至危及生命。主要涉及的工种有维修钳工、岗位工、电焊工、学徒工及其它工种。机械伤害易发生,发生事故仅为个体,影响范围小。

1.4.危险性分析

1.4.1.在生产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不遵守相关操作规程,在各运转设备如电机、风机、外露的联轴器、螺旋叶片、提升机、破碎机、螺旋输送机、拉链机、皮带机、取料机等传动装置的旋转部位和运行部件均可能对操作人员造成夹击、卷入、绞、剪切等机械伤害。

1.4.2.作业人员未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或操作不当,使机床设备及电动工具的刀具飞出伤人、切削伤人、运动部件撞击伤人等也属于机械伤害。

1.4.3.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或加工件、工具,在使用、维护检修时,若防护不好、检修作业麻痹大意操作或不按作业程序作业,直接与人体接触,易引起机械伤害事故。

1.4.4.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因人员疏忽大意、不遵守操作规程,设备故障等原因,易造成机械伤害事故。

1.5.事故前的征兆

1.5.1.转动设备发生缺陷,检修人员无票作业,设备修后没有履行试运验收手续。

1.5.2.设备或零部件吊装作业时,没有设置警示隔离标识;多人指挥;设备捆绑不牢固等。

1.5.3.角磨机、切割机等电动工具装夹不牢,操作人员野蛮操作或操作不当。

1.5.4.人员疏忽大意、不遵守操作规程。长期噪声使操作人员心情烦躁,精神不集中

1.5.5.设备故障、设备部件损坏。设备在运行过程中有重大异常现象。

1.5.6.执行检修作业工艺不严格,没有执行挂牌锁定制度,没有安全确认和高危作业审批。

1.6.事故引发的次生事故

由于机械伤害事故事故营救措施不当,造成营救人员触电、烫伤、高空坠落、物体打击等伤害,对受伤人员造成终生残疾或瘫痪等二次伤害。

2.应急工作职责

2.1.组织机构

2.2.《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归口维修部管理,成立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处置工作小组,分管设备副总经理担任小组组长,维修部部长担任小组副组长,维修部全体、全体维修钳工、党群处、物流处、安环处和综合办全体人员为成员。具体见附件10《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处置工作小组机构图》。

2.3.职责

2.3.1.组长的职责

2.3.1.1.随时掌握项目现场事故灾害及险情,向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情况;

2.3.1.2.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启动并组织实施现场处置方案;

2.3.1.3.确保应急资源配备投入到位,指挥应急行动。

2.3.2.副组长(现场管理者)的职责

2.3.2.1.协助组长开展应急指挥工作,组长不在位时,代行其职责;

2.3.2.2.组织落实现场处置方案;

2.3.2.3.负责现场应急处置,根据险情发展,提出改进措施;

2.3.2.4.组织落实现场善后恢复。

2.3.3.伤员营救组职责

2.3.3.1.实施现场处置,将人员和设备迅速撤离危险地点,根据现场情况,适时调整并调集人员、设备和物资搜救被困人员。

2.3.3.2.对事故现场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制定抢救方案;

2.3.3.3.监督应急人员执行有效的应急措施,保证应急人员的安全;

2.3.3.4.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2.3.4.医疗救护组职责

2.3.4.1.负责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伤部位受污染等)。

2.3.4.2.使重度受害者优先得到外部救援机构的救护。

2.3.4.3.协助外部救援机构转送受害者至医疗机构,并指定人员护理受害者。

2.3.5.警戒疏散组职责

2.3.5.1.维护现场,将获救人员转至安全地带;对危险区域进行有效的隔离。

2.3.5.2.负责发生事故时,需要撤离的人员立即组织疏散撤离现场或周边;

2.3.5.3.负责事故现场治安保卫,维持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和证据;

2.3.6.物质抢救组职责

2.3.6.1.伤员营救结束后组织抢修设备;

2.3.6.2.组织救援队伍分工抢救现场物资。

2.3.7.后勤保障组职责

2.3.7.1.负责现场伤员的医疗抢救工作,根据伤员受伤程度做好转运工作。

2.3.7.2.负责抢救物资的储备、维护保养与供应;

2.3.7.3.保障部门应急救援人员的衣食住行。

2.3.8.清理恢复组职责

2.3.8.1.事故后的现场清除和恢复工作。

2.3.8.2.负责事故救援现场供水、供电、供气的保障,做好应急通讯和运输等工作;

2.3.8.3.负责事故结束后维修设备,尽快恢复生产。

3.应急处置

3.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3.1.1.机械伤害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向四周呼救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利用电话、对讲机或派出人员等方法,迅速将情况和危害程度向班长和生产值班调度汇报。现场处置小组宣布启动处置方案,应急处置组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理。

3.1.2.发生一般突发事件(Ⅱ级),非伤亡、经济损失较小的事故,由单位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负责启动现场处置方案,《机械伤害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进入预备状态。

3.1.3.由现场处置小组组长下达救援命令,根据事故情况,分析判断事故严重程度、波及范围、存在的威胁,确定先期救援方案。

3.1.4.按照现场处置小组组长下达的指令,现场抢救组进行现场侦查,组织或协助事故单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启动相应的处置措施。

3.1.5.伤员营救组针对事故现场情况,制定详细的抢险救灾方案,引导救护人员营救受难人员。

3.1.6.在事故抢救抢险过程中,若事态扩大,抢救力量不足,事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现场处置小组组长要立即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启动公司《机械伤害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3.1.7.发生较大突发事件(Ⅰ级),较大伤亡、经济损失较大的事故,由部门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负责汇报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启动《机械伤害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3.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3.2.1.机械伤害通用处置措施

3.2.1.1.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后,现场人员不要害怕和慌乱,要保持冷静,迅速对受伤人员进行检查。急救检查应先看神志、呼吸,接着摸脉搏、听心跳,再查瞳孔,有条件者测血压。检查局部有无创伤、出血、骨折、畸形等变化,根据伤者的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人工呼吸、心脏挤压、止血、包扎、固定等临时应急措施。

3.2.1.2.让人迅速拨打急救电话,向医疗救护单位求援。记住报警电话很重要,我县通用的医疗急救电话为120,但除了120以外,各地还有一些其他的急救电话,也要适当留意。在发生伤害事故后,要迅速及时拨打急救电话,拨打急救电话时,要注意以下问题:①在电话中应向医生讲清伤员的确切地点,联系方法(如电话号码)、行驶路线。②简要说明伤员的受伤情况、症状等,并询问清楚在救护车到来之前,应该做些什么。③派人到路口准备迎候救护人员。

3.2.1.3.遵循“先救命、后救肢”的原则,优先处理颅脑伤、胸伤、肝、脾破裂等危及生命的内脏伤,然后处理肢体出血、骨折等伤。

3.2.1.4.检查伤者呼吸道是否被舌头、分泌物或其他异物堵塞。

3.2.1.5.如果呼吸已经停止,立即实施人工呼吸。

3.2.1.6.如果脉搏不存在,心脏停止跳动,立即进行心肺复苏。

3.2.1.7.如果伤者出血,进行必要的止血及包扎。

3.2.1.8.大多数伤员可以毫无顾忌地抬送医院,但对于颈部背部严重受损者要慎重,以防止其进一步受伤。

3.2.1.9.让患者平卧并保持安静,如有呕吐,同时无颈部骨折时,应将其头部侧向一边以防止噎塞。

3.2.1.10.动作轻缓地检查患者,必要时剪开其衣服,避免突然挪动增加患者痛苦。

3.2.1.11.救护人员既要安慰患者,自己也应尽量保持镇静,以消除患者的恐惧。

3.2.1.12.不要给昏迷或半昏迷者喝水,以防液体进人呼吸道而导致窒息,也不要用拍击或摇动的方式试图唤醒昏迷者。

3.2.2.肢体被卷入处置措施

3.2.2.1.尽快解除事故现场中压迫的重物(如果是输送皮带,用刀直接将皮带划断),解除压迫后,立即采取伤肢制动,以减少组织分解毒素的吸收及减轻疼痛,尤其对尚能行动的伤员要说明立即进行活动的危险性。如果致压物难以移除,应对伤者现场补液,以稀释毒素,预防休克,对于没有输液条件的,可让患者饮用碱性饮料,以保护肾脏功能。

3.2.2.2.早期液体复苏是有效的基础治疗措施,即在灾难发生后6h之内进行。当受害者仍处在设备下时,有条件的话,就要开始补液了。先用0.9%生理盐水,补液速度是1L/h(每kg体重的速度是10~15ml/h),在救出后,应立刻输注0.45%低渗盐水,并在每次第2或第3L低渗盐水中,加入50mEq碳酸氢钠溶液(通常第一天给予总量为200?300mEq碳酸氢钠溶液),以保持尿液的pH值>6.5,从而预防肾小管内肌红蛋白和尿酸沉积。

3.2.2.3.被困者一旦从设备中被解救出来,首先要进行生命体征的检查,以及检查有无开放性外伤,并应根据现场条件进行初步处理。同时,应寻求医疗帮助,并尽可能早地将患者转运至最近的医疗场所。

3.2.2.4.要让伤肢尽量暴露在凉爽空气中,或用冷水或冰块冷敷受伤部位,以降低组织代谢,减少毒素吸收。伤肢禁止抬高、按摩和热敷。对于皮肤肿胀明显、张力过大的伤者,应在有条件时切开减张,防止肌肉组织坏死。

3.2.2.5.对于被挤压的肢体有开放性伤口出血者,应进行止血,但禁忌加压包扎和使用止血带进行止血。对于肢体肿胀严重者,注意外固定的松紧度。在转运过程中,应减少肢体活动,不管有无骨折都要用夹板固定。

3.2.3.肢体锐器刺扎处置措施

3.2.3.1.刺伤的刃器如还留在身体上,切忌立即拔出,以免引起大出血。应将其固定好,一并送医院。

3.2.3.2.腹部刺伤肠管脱出不可送回腹腔内,先用消毒纱布覆盖伤口,然后用干净碗扣住肠管,再包扎、固定。

3.2.3.3.胸背部刺伤造成开放性气胸,应先封闭伤口。

3.2.3.4.刺伤须注意预防破伤风,注射破伤风抗毒素。

3.2.4.一般伤口的处置措施

3.2.4.1.伤口不深的外出血症状,先用双氧水将创口的污物进行清冼,再用酒精消毒(无双氧水、酒精等消毒液时可用瓶装水冲洗伤口污物),伤口清洗干净后用砂布包扎止血。出血较严重者用多层砂布加压包扎止血,然后立即送往医务室进行进一步救治。

3.2.4.2.一般的小动脉出血,用多层敷料加压包扎即可止血。较大的动脉创伤出血,还应在出血位置的上方动脉搏动处用手指压迫或用止血胶管(或布带)在伤口近心端进行绑扎,加强止血效果。

3.2.4.3.大的动脉及较深创伤大出血,在现场做好应急止血加压包扎后,应立即通知医务室医护人员准备救护车,送往医院进行救治,以免贻误救治时机。

3.2.4.4.对出血较严重的伤员,在止血的同时,还应密切注视伤员的神志、皮肤温度、脉搏、呼吸等体征情况,以判断伤员是否进入休克状态。

3.2.5.骨折伤亡的处置措施

3.2.5.1.对清醒伤员应询问其自我感觉情况及疼痛部位。

3.2.5.2.观察伤员的体位情况:所有骨折伤员都有受伤体位异常的表现,这是典型的骨折症状。对于昏迷者要注意观察其体位有无改变,对清醒者要详细查问伤者的感觉情况,切勿随意搬动伤员。在检查时,切忌让患者坐起或使其身体扭曲,也不能让伤员做身体各个方向的活动。以免骨折移位及脱位加剧,引起或加重骨髓及脊神经损伤,甚至造成截瘫。

3.2.5.3.对于脊椎骨折的伤员,应刺激受伤部位以下的皮肤(例如腰椎受伤,刺激其胸部和上下腹部及腿脚皮肤作比较鉴别),观察伤员的反应以确定有无脊髓受压、受损害。搬运时应用夹板或硬纸皮垫在伤员的身下,搬运时要均匀用力抬起夹板或硬纸皮将伤者平卧位放在硬板上,以免受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截瘫或导致死亡。

3.2.5.4.对有脊椎骨折移位导致出现脊髓受压症状的伤员,如伤员不在危险区域,暂无生命危险的,最好待医务急救人员进行搬运。

3.2.5.5.对有手足大骨骨折的伤员,不要盲目搬动,应先在骨折部位用木板条或竹板片(竹棍甚至钢筋条)于骨折位置的上、下关节处作临时固定,使断端不再移位或刺伤肌肉、神经或血管,然后呼叫医务人员等待救援或送至医务室接受救治。

3.2.5.6.如有骨折断端外露在皮肤外的,切勿强行将骨折断端按压进皮肤下面,只能用干净的砂布复盖好伤口,固定好骨折上下关节部位,然后呼叫医务人员等待救援。

3.2.6.颅脑损伤的处置措施

3.2.6.1.颅骨损伤如导致颅内高压的症状有:昏迷、呕吐(呈喷射状呕吐)、脉搏或呼吸紊乱、瞳孔放大或缩小,大小便失禁等。

3.2.6.2.颅底骨折或颞骨骨折的伤员不一定有昏迷、呕吐症状,但有脉搏或呼吸紊乱、瞳孔放大或缩小,鼻、眼、口腔甚至耳朵可有无色的液体流出,伴颅内出血者可见血性液体流出。

3.2.6.3.颅脑损伤的病员有昏迷者,首先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昏迷伤员应侧卧位或仰卧偏头,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气管,发生气道阻塞。对烦躁不安者可因地制宜的予以手足约束,以防止伤及开放伤口。

3.2.6.4.对于有颅骨凹陷性骨折的伤员,创伤处应用消毒的纱布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立即呼叫医务人员送往托克托县医院进行救治。

3.2.6.5.如受害者心跳已停止,应先进行胸外心脏按压。让受害者仰卧,头低稍后仰,急救者位于溺水者一侧,面对受害者,右手掌平放在其胸骨下段,左手放在右手背上,借急救者身体重量缓缓用力,不能用力太猛,以防骨折,然后松手腕(手不离开胸骨)使胸骨复原,反复有节律地(每分钟60~80次)进行,直到心跳恢复为止。

3.2.6.6.以上施救过程在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结束,工作人员应配合救援人员进行救治。

3.2.7.呼吸、心跳停止的处置措施

3.2.7.1.受害人员如意识丧失,应在10s内,用看、听、试的方法判定伤员呼吸心跳情况。

3.2.7.2.看-看伤员的胸部、腹部有无起伏动作。

3.2.7.3.听-用耳贴近伤员的口鼻处,听有无呼气声音。

3.2.7.4.试-试测口鼻有无呼气的气流,再用两手指轻试一侧(左或右)喉结旁凹陷处的颈动脉有无搏动。

3.2.7.5.若看、听、试结果,既无呼吸又无颈动脉搏动,可判定呼吸心跳停止。

3.2.8.有无意识的处置措施

3.2.8.1.轻轻拍打伤员肩膀,高声喊叫“喂,能听见吗”。

3.2.8.2.如认识,可直接喊其姓名。

3.2.8.3.无反应时,立即用手指甲掐压人中穴、合谷穴约5秒。

3.2.8.4.呼吸和心跳均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支持生命的三项基本措施,正确进行就地抢救。通畅气道。口对口(鼻)人工呼吸。胸外接压(人工循环)。抢救过程中的再判定。按压吹气1分钟后(相当于单人抢救时做了4个15∶2压吹循环),应用看、听、试方法在5~7秒时间内完成对伤员呼吸和心跳是否恢复的再判定。若判定颈动脉已有搏动但无呼吸,则暂停胸外按压,而再进行2次口对口人工呼吸,接着每5秒吹气一次(即每分钟12次)。如脉搏和呼吸均未恢复,则继续坚持心肺复苏法抢救。

3.3.信息报告

3.3.1.班长和生产值班调度要根据事故的性质和蔓延趋势,迅速召集现场处置工作小组成员,所有成员在5分钟内达到事故现场,做出应急处理措施;如事故难以效控制,迅速向部门各级负责人汇报,向应急值班室报警,并对可能受事故波及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通知。具体见附件10《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处置工作小组联系表》。

3.3.2.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岗位工作人员应立即向班长和生产调度汇报,同时向应急值班室报警。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汇报后,及时向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汇报,并做好应急值班记录。

3.3.3.现场出现事故征兆时,在事故地点及附近的人员首先排除事故隐患,利用电话、对讲机或派出人员等方法,迅速将情况和危害程度向班长和生产值班调度汇报。

3.3.4.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已经采取的措施。公司24小时应急值班室:7231498,报警内线8000。

3.3.5.应急值班室要有对外部联系电话,包括医疗救护队、上级有关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电话联系方式。可采用电话、手机、传真等方式对外联系和求援。具体见附件10《外部人员联系表》。

3.4.应急保障

3.4.1.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工作小组按照日常工作分工做好应急物资和装备准备,各种器材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重点器材应设救援器材柜,专人保管以备急用。

3.4.2.通讯设备,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近距离对讲设备等6部。

3.4.3.急救设备,包括急救药品、器具、设备等2套。

3.4.4.抢修设备,包括吊车等工程车辆、登高设备、千斤顶和割枪等维修工具2套。

3.4.5.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沙箱、消防铲、消防沙袋等2套。

3.4.6.运输设备,包括面包车、救护车等1辆。

3.4.7.图表资料:包括夏河季风玫瑰图、消防器材分布图、供电系统图、程控电话安装图、公司厂区平面图等。

3.4.8.人员技能保障:广泛宣传机械伤害安全知识,使员工掌握基本机械伤害常识,提高员工的防范能力。定期进行应急队伍人员培训和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事故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4.注意事项

4.1.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

4.1.1.选择防护用品应针对防护要求,正确选择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4.1.2.救援和工作人员必须使用可靠的个体防护用品。

4.1.3.佩戴防护用品的人员在使用前,应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确认其使用范围、有效期限等内容,熟悉其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

4.1.4.防护用品应有专人管理,负责维护保养。

4.2.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

4.2.1.兼职救护队应配备齐全各种抢险救援器材、设备,平时应加强维护,确保各种器材、设备能够正常使用。

4.2.2.安全带使用时应高挂低用,严禁低挂高用。使用大于3m长绳应加缓冲器(除自锁钩用吊绳外),并要防止摆动碰撞。安全绳不准打结使用,更不准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钩子必须挂在连接环上用在攀登和悬空等作业中,必须有牢靠的挂钩设。安全带应系在牢固的物体上,禁止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在棱角锋利处。安全带要高挂和平行拴挂。

4.2.3.担架使用时,由3~4人合成一组,将病人移上担架,病人头部在后,脚在前,抬担架的人脚步、行动要一致,向低处抬时(下楼),前面的人要抬高,后面的人要放低,使病人保持在水平状态,上台阶时则相反,走在担架后面的人要注意观察病人情况。脊柱损伤病人要用硬板担架,并将病人身体固定在担架上,搬运时注意保持脊柱的稳定。

4.2.4.千斤顶使用时,要选择合适的千斤顶:起重量不超负荷,一般选择千斤顶的起重能力大于重物重力的1.5倍;千斤顶应放置平整,在千斤顶底座及顶托垫坚韧的枕术、木板或钢板来扩大承压面积,以免陷落或滑动而造成二次伤害。

4.2.5.汽车吊使用时,严格落实“十不吊”原则,操作支腿时,场地必须坚实平整,不得拖拽尚未离地的载荷,避免侧载,起重机工作部分与高压线应保持最小5m距离。

4.3.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

4.3.1.救援时,应保持头脑清醒,不得盲目行动,针对事故性质、类型、特征等进行分析,启动相应预案。

4.3.2.注意被粉尘堵塞气道造成窒息。

4.3.3.附近有电气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4.3.4.救援人员必须认真按救援方案和救护安全措施执行,确保自身安全。

4.3.5.在事故救援中,现场指挥部安排专人,负责记录事故抢险方案的执行情况和事故救援等情况。

4.3.6.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强化事故现场安全措施落实,防止二次事故和次生灾害事故发生。

4.3.7.抢救和运送长期被困人员时,要注意外部环境的突然改变,防止造成二次伤害等。

4.4.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4.4.1.现场自救和互救的原则应包括安全撤离,妥善避险;沉着冷静,控制情绪;互相鼓励,互相帮助;团结协作,服从指挥。

4.4.2.一旦发生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又无人救援,此时务必镇静自救。速将伤者移至安全地方,让伤者安静、保暖、平卧、少动。

4.4.3.在抢救的同时拨打120呼救。呼救时应详细说明事故单位、地点、严重程度、联系电话,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4.4.4.在急救中心医护人员未到达之前,应根据事故现场的整体情况、位置和伤者的伤情、部位,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

4.4.5.伤者发生休克,应进行人工呼吸,或者根据部位的受伤情况做胸外心脏挤压法(但必须注意骨折的部位)。

4.4.6.若伤员有断肢情况发生,应尽早用干净的干布(灭菌敷料)包裹装入塑料袋内,随伤员一起转送。

4.4.7.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覆盖,用绷带或布包扎。

4.4.8.发现脊椎受伤者,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覆盖,用绷带或布包扎;搬运时,将伤者平卧放在帆布担架上或硬板上,以免受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截瘫,导致死亡;抢救脊椎受伤者的搬运过程中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

4.4.9.发现伤者手足骨折或其他部位骨折的,不要盲目搬动伤者,应在骨折部位用夹板临时固定,使断端不再移位或刺伤肌肉、神经或血管。

4.4.10.遇有创伤性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头低脚高的姿势,并注意保暖。

4.4.11.在施救的同时应尽快送往就近医院;伤者送往医院抢救时,途中尽量减少颠簸,同时密切注意伤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及伤口的情况。

4.5.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方面

4.5.1.根据事故类型、事故大小确定需要的救援力量和装备器材。

4.5.2.根据灾区现场情况,制定救援人员安全防护措施。

4.5.3.如事故发生在夜间,应设置临时照明灯,以便于抢救,避免意外事故,但不能因此延误切除电源和进行急救的时间。

4.6.应急救援结束后

4.6.1.当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伤亡人员全部救出或转移,设备、设施处于受控状态,环境有害因素得到有效监测和处置达标,由应急总指挥宣布事故应救援工作结束,并转入现场恢复、障碍消除等工作。

4.6.2.险情发生至现场恢复期间,疏散组应封锁现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发生意外。

4.6.3.明确应急救援行动结束的条件和相关后续事宜。

4.6.4.明确发布应急终止命令的程序。

4.6.5.其他需要特别警示的事项。

4.6.6.事故波及范围区域划定,警戒线设置,安排人员现场值守。

4.6.7.事故现场人员撤离路线变化等重要地点标识。

篇2:某工贸企业高处坠落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事故风险分析

1.1.事故类型

1.1.1.根据《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2008)的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1.1.2.根据高处作业者工作时所处的部位不同,高处作业坠落事故可分为:临边作业高处坠落事故、洞口作业高处坠落事故、攀登作业高处坠落事故、悬空作业高处坠落事故、操作平台作业高处坠落事故、交叉作业高处坠落事故等。

1.1.3.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和装置。公司生产区域内,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从事作业活动的人员,均可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1.2.危险源

1.3.生产场所、范围、设备等部位的2米以上高处作业。

1.4.事故危害程度及范围

1.4.1.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后,坠落人员通常有多个系统或多个器官的损伤,严重者当场死亡。高处坠落人员除有直接或间接受伤器官表现外,尚可有昏迷、呼吸窘迫、面色苍白和表情淡漠等症状,可导致胸、腹腔内脏组织器官发生广泛的损伤。高处坠落时,足或臀部先着地,外力沿脊柱传导到颅脑而致伤;由高处仰面跌下时,背或腰部受冲击,可引起腰椎韧带撕裂,椎体裂开或椎弓根骨折,易引起脊髓损伤。如果发生脑干损伤时,常有较重的意识障碍、光反射消失等症状,也可有严重合并症的出现。发生高处坠落后,可导致人员轻伤、重伤,甚至死亡。高处坠落较容易发生,一般伤害为个体,影响范围较小。

1.5.危险性分析

1.5.1.作业人员在较高设备、设施、建筑物上进行检查或检修作业时,可能会发生高处坠落伤害事故;

1.5.2.指派有登高禁忌症的人员从事登高作业,发生高处坠落伤害事故;

1.5.3.不按规定的通道上下进入作业面,为走捷径图方便而随意攀爬防护栏杆、电缆桥架、墙壁等非规定通道,发生高处坠落伤害事故;

1.5.4.高空作业时未按规定穿戴和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带、安全绳),发生高处坠落伤害事故;

1.5.5.在临边作业或转移作业地点时因踩空、踩滑而坠落;

1.5.6.作业场所安全防护设施的材质强度不够、安装焊接不牢、锈蚀断裂等引起的高处坠落事故;

1.5.7.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等用品因存在内部缺陷、老化、腐蚀而破损、断裂引起的高处坠落事故。

1.6.事故前的征兆

1.6.1.在高处作业时,下方没有架空安全防护网。

1.6.2.作业人员没有持证上岗。

1.6.3.作业人员精神状态不佳、疲劳作业。

1.6.4.构架未挂警示牌。

1.6.5.作业平台不牢固、有空洞。

1.6.6.6级及以上大风、雨、雪天高处作业。

1.6.7.脚扣、腰绳等登高设备未定期检查。

1.6.8.气温低于零下10℃高处作业。

1.6.9.杆塔、梯子作业前,未检查根部、基础和拉线等等险兆。

1.7.事故引发的次生事故

1.8.由于高处坠落事故事故营救措施不当,造成营救人员终生残疾或瘫痪也可能是导致二次坠落、触电、窒息等危机生命的二次伤害。

2.应急工作职责

2.1.组织机构

2.2.《高处坠落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归口维修部管理,成立高处坠落事故现场处置工作小组,分管设备副总经理担任小组组长,维修部部长担任小组副组长,维修部全体、全体维修钳工、党群处、物流处、安环处和综合办全体人员为成员。具体见附件10《高处坠落事故现场处置工作小组机构图》。

2.3.职责

2.3.1.组长的职责

2.3.1.1.随时掌握项目现场事故灾害及险情,向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情况;

2.3.1.2.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启动并组织实施现场处置方案;

2.3.1.3.确保应急资源配备投入到位,指挥应急行动。

2.3.2.副组长(现场管理者)的职责

2.3.2.1.协助组长开展应急指挥工作,组长不在位时,代行其职责;

2.3.2.2.组织落实现场处置方案;

2.3.2.3.负责现场应急处置,根据险情发展,提出改进措施;

2.3.2.4.组织落实现场善后恢复。

2.3.3.伤员营救组职责

2.3.3.1.实施现场处置,将人员和设备迅速撤离危险地点,根据现场情况,适时调整并调集人员、设备和物资搜救被困人员。

2.3.3.2.对事故现场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制定抢救方案;

2.3.3.3.监督应急人员执行有效的应急措施,保证应急人员的安全;

2.3.3.4.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2.3.4.医疗救护组职责

2.3.4.1.负责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伤部位受污染等)。

2.3.4.2.使重度受害者优先得到外部救援机构的救护。

2.3.4.3.协助外部救援机构转送受害者至医疗机构,并指定人员护理受害者。

2.3.5.警戒疏散组职责

2.3.5.1.维护现场,将获救人员转至安全地带;对危险区域进行有效的隔离。

2.3.5.2.负责发生事故时,需要撤离的人员立即组织疏散撤离现场或周边;

2.3.5.3.负责事故现场治安保卫,维持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和证据;

2.3.6.物质抢救组职责

2.3.6.1.伤员营救结束后组织抢修设备;

2.3.6.2.组织救援队伍分工抢救现场物资。

2.3.7.后勤保障组职责

2.3.7.1.负责现场伤员的医疗抢救工作,根据伤员受伤程度做好转运工作。

2.3.7.2.负责抢救物资的储备、维护保养与供应;

2.3.7.3.保障部门应急救援人员的衣食住行。

2.3.8.清理恢复组职责

2.3.8.1.事故后的现场清除和恢复工作。

2.3.8.2.负责事故救援现场供水、供电、供气的保障,做好应急通讯和运输等工作;

2.3.8.3.负责事故结束后维修设备,尽快恢复生产。

3.应急处置

3.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3.1.1.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向四周呼救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利用电话、对讲机或派出人员等方法,迅速将情况和危害程度向班长和生产值班调度汇报。现场处置小组宣布启动处置方案,应急处置组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理。

3.1.2.发生非伤亡、经济损失较小的事故,由单位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负责启动现场处置方案,《高处坠落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进入预备状态。

3.1.3.由现场处置小组组长下达救援命令,根据事故情况,分析判断事故严重程度、波及范围、存在的威胁,确定先期救援方案。

3.1.4.按照现场处置小组组长下达的指令,现场抢救组进行现场侦查,组织或协助事故单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启动相应的处置措施。

3.1.5.伤员营救组针对事故现场情况,制定详细的抢险救灾方案,引导救护人员营救受难人员。

3.1.6.在事故抢救抢险过程中,若事态扩大,抢救力量不足,事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现场处置小组组长要立即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启动公司《高处坠落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3.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3.2.1.当发生高处坠落伤害事件,最先发现情况的人员应大声呼叫,呼叫内容要明确,地点或部位发生的情况,并将信息准确传出。听到呼叫的任何人,应迅速赶赴现场,检查伤者情况,不要乱晃动。立即将信息报告给与其最近的管理人员、抢救小组成员,使消息迅速报告到公司负责人或应急值班室。并立即拨打应急电话或120急救电话。

3.2.2.迅速移走周围可能继续产生危险的坠落物、障碍物。为急救医生留通道,使其可以最快速度到达伤员处。高空坠落不仅产生外伤,还产生内伤,不可急速移动或摇动伤员身体。应多人平托住伤员身体,缓慢将其放至于平坦的地面上。

3.2.3.发现坠落伤员,首先看其是否清醒,能否自主活动,若能站起来或移动身体,则要让其躺下用担架抬送医院,或是用车送往医院,因为某些内脏伤害,当时可能感觉不明显。

3.2.4.若伤员已不能动,或不清醒,切不可乱抬,更不能背起来送医院。这样极容易拉脱伤者脊椎,造成永久性伤害。此时应进一步检查伤者是否骨折,若有骨折,应采用夹板固定,找两到三块比骨折骨头稍长一点的木板,托住骨折部位,绑三道绳,使骨折处由夹板依托不产生横向受力,绑绳不能太紧,以能够在夹板上左右移动1-2厘米为宜。

3.2.5.送医院时应先找一块能使伤者平躺的木板,然后在伤者一侧将小臂伸入伤者身下,并有人分别托住头、肩、腰、胯、腿等部位,同时用力,将伤者平稳托起,再平稳放在木板上,抬着木板送医院。

3.2.6.等待外部医疗人员救援。将工程所在位置、工程名称、联系人、事故种类、伤害情况等通知医务人员前来救护。如遇特殊情况应拨打110通知警方前来协助抢救伤员。报告发生伤亡伤害的地点、伤害类型,同时必须告知工程附近醒目标志建筑物,以利急救中心迅速判断方位。

3.2.7.若坠落在地坑内,也要按上述程序救护。若地坑内杂物太多,应由几个人小心抬抱,放在平板上抬出。若坠落在地井中,无法让伤者平躺,则应小心将伤者抱入筐中吊上来,施救时应注意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伤者脊椎、颈椎受力。

3.2.8.如果发生触电高空坠落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按《触电伤亡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的处置措施固定好伤亡人员,防止在抢救过程中造成二次伤害。

3.2.9.如果是支撑结构(脚手架等)塌陷,造成人员高处坠落时,应仔细观察周边的物体,应先固定好相关设备,做好救援人员的自身安全。要按规定搭设脚手架、铺平脚手板,不准有探头板;防护栏杆要绑扎牢固,挂好安全网;脚手架载荷不得超过270kg/m2;脚手架离墙面过宽应加设安全防护;并要详细检查脚手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2.10.如果是高空平台口、上料平台口等安全防护设施(盖板、围栏、安全网)不牢固或安全绳断裂造成人员高处坠落时,应洞口防护设施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缮,洞口防护设施严禁擅自移位、拆除,在洞口旁操作要小心,不应背朝洞口作业,不要在洞口旁休息或跨越洞口及从洞口盖板上行走,同时洞口还必须挂设醒目的警示标志等。

3.2.11.如果是悬空高空作业中出现人员高处坠落时,应避免或减少悬空高处作业,救援人员要加倍小心避免用力过猛,身体失稳,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穿软底防滑鞋,同时要正确使用安全带,身体有病或疲劳过度、精神不振等不宜悬空高处作业救援。

3.3.信息报告

3.3.1.班长和生产值班调度要根据事故的性质和蔓延趋势,迅速召集现场处置工作小组成员,所有成员在5分钟内达到事故现场,做出应急处理措施;如事故难以效控制,迅速向部门各级负责人汇报,向应急值班室报警,并对可能受事故波及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通知。具体见附件10《高处坠落事故现场处置工作小组联系表》。

3.3.2.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岗位工作人员应立即向班长和生产调度汇报,同时向应急值班室报警。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汇报后,及时向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汇报,并做好应急值班记录。

3.3.3.现场出现事故征兆时,在事故地点及附近的人员首先排除事故隐患,利用电话、对讲机或派出人员等方法,迅速将情况和危害程度向班长和生产值班调度汇报。

3.3.4.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已经采取的措施。公司24小时应急值班室:7231498,报警内线8000。

3.3.5.应急值班室要有对外部联系电话,包括医疗救护队、上级有关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电话联系方式。可采用电话、手机、传真等方式对外联系和求援。具体见附件10《外部人员联系表》。

3.4.应急保障

3.5.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工作小组按照日常工作分工做好应急物资和装备准备,各种器材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重点器材应设救援器材柜,专人保管以备急用。

3.5.1.通讯设备,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近距离对讲设备等6部。

3.5.2.急救设备,包括急救药品、器具、设备等2套。

3.5.3.抢修设备,包括工程车辆、登高设备、维修工具、备用品等2套。

3.5.4.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沙箱、消防铲、消防沙袋等2套。

3.5.5.运输设备,包括面包车、救护车等1辆。

3.5.6.防护用品:包括封闭式防化、防护帽、防护眼镜、手套、呼吸器、防毒面具等。

3.5.7.环境监测工具:手持式四合一有害气体检测仪、手持式氨气检测仪

3.5.8.图表资料:包括夏河季风玫瑰图、消防器材分布图、供电系统图、程控电话安装图、公司厂区平面图等。

3.5.9.人员技能保障:定期进行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污染事件预防常识,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定期进行环境事故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事故源工作人员的培训,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处置、检验、监测等专门人才。定期组织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4.注意事项

4.1.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

4.1.1.选择防护用品应针对防护要求,正确选择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4.1.2.救援和工作人员必须使用可靠的个体防护用品。

4.1.3.佩戴防护用品的人员在使用前,应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确认其使用范围、有效期限等内容,熟悉其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

4.1.4.防护用品应有专人管理,负责维护保养。

4.1.5.在有毒有害气体的环境中工作时,应尽量采取通风措施,排除有毒有害气体,避免佩带呼吸器工作等。

4.2.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

4.2.1.兼职救护队应配备齐全各种抢险救援器材、设备,平时应加强维护,确保各种器材、设备能够正常使用。

4.2.2.救援用的高压绝缘杆、接地线、隔离栏等工器具必须检验合格,并符合耐压等级。

4.3.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

4.3.1.救援时,应保持头脑清醒,不得盲目行动,针对事故性质、类型、特征等进行分析,启动相应预案。

4.3.2.要注意防止被火烧伤。防止燃烧物爆炸。

4.3.3.注意被粉尘堵塞气道造成窒息。

4.3.4.附近有电气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4.3.5.救援人员必须认真按救援方案和救护安全措施执行,确保自身安全。

4.3.6.在事故救援中,现场指挥部安排专人,负责记录事故抢险方案的执行情况和事故救援等情况。

4.3.7.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强化事故现场安全措施落实,防止二次事故和次生灾害事故发生。

4.3.8.抢救和运送长期被困人员时,要注意外部环境的突然改变,防止造成二次伤害等。

4.4.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4.4.1.现场自救和互救的原则应包括安全撤离,妥善避险;沉着冷静,控制情绪;互相鼓励,互相帮助;团结协作,服从指挥。

4.4.2.一旦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现场又无人救援,此时务必镇静自救。

4.4.3.人工呼吸时一定要保持气道通畅;口对口要严密不漏气;必须能观察到病人胸部随吹气、排气而有起伏。

4.4.4.胸外心脏按压时按压力量不宜过重或过轻;按压部位一定要准确;要耐心地持续按压,及时在运输途中也不能间断。

4.4.5.骨折人员搬运前应先固定、再绑扎,后搬运。

4.4.6.大面积或重度烫伤,不可擅自涂抹任何东西,应保持创面清洁完整,用清洁衣物或毛巾盖住伤口,立即送医院请医生处理。

4.5.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方面

4.5.1.根据事故类型、事故大小确定需要的救援力量和装备器材。

4.5.2.根据灾区现场情况,制定救援人员安全防护措施。

4.5.3.如事故发生在夜间,应设置临时照明灯,以便于抢救,避免意外事故,但不能因此延误切除电源和进行急救的时间。

4.6.其他主要事项方面

4.6.1.要按规定搭设脚手架、铺平脚手板,不准有探头板;防护栏杆要绑扎牢固,挂好安全网;脚手架载荷不得超过270kg/m2;脚手架离墙面过宽应加设安全防护;并要实行脚手架搭设验收和使用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6.2.预防留口、通道口、上料平台口等都必须设有牢固、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盖板、围栏、安全网);洞口防护设施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缮;洞口防护设施严禁擅自移位、拆除;在洞口旁操作要小心,不应背朝洞口作业;不要在洞口旁休息、打闹或跨越洞口及从洞口盖板上行走;同时洞口还必须挂设醒目的警示标志等。

4.6.3.加强施工计划和各施工单位、各工种配合,尽量利用脚手架等安全设施,避免或减少悬空高处作业;操作人员要加倍小心避免用力过猛,身体失稳;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穿软底防滑鞋,同时要正确使用安全带;身体有病或疲劳过度、精神不振等不宜从事悬空高处作业。

4.6.4.各岗位生产人员在发现事故后,在人身安全不受伤害的情况下要坚守本职岗位。

4.6.5.车间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急救药品,例如:绑带、夹板、紫药水、碘伏、纱布等。

4.6.6.加强自身防护,避免救火导致人身伤害。

4.7.应急救援结束后

4.7.1.当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伤亡人员全部救出或转移,设备、设施处于受控状态,环境有害因素得到有效监测和处置达标,由应急总指挥宣布事故应救援工作结束,并转入现场恢复、障碍消除等工作。

4.7.2.险情发生至现场恢复期间,疏散组应封锁现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发生意外。

4.7.3.明确应急救援行动结束的条件和相关后续事宜。

4.7.4.明确发布应急终止命令的程序。

4.7.5.其他需要特别警示的事项。

4.7.6.事故波及范围区域划定,警戒线设置,安排人员现场值守。

4.7.7.事故现场人员撤离路线变化等重要地点标识。

篇3:某工贸企业氧气乙炔库火灾爆炸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事故风险分析

1.1.事故类型

1.1.1.氧气乙炔库火灾爆炸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氧气乙炔库是公司重点防火部位。人为因素引发的火灾事故:违反操作规程、违章安装使用电气设备、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检修(施工)现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第三方人为破坏等。雷击及设备问题等因素引发的火灾事故。火灾事故一旦发生将会造成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

1.1.2.爆炸事故。氧气乙炔发生火灾不能及时扑灭,处置措施不当导致瓶内燃烧或气瓶在高温下暴晒、暴露在火焰中发生爆炸事故。

1.1.3.中毒窒息事故。纯乙炔属微毒类,具有弱麻醉和阻止细胞氧化的作用。高浓度时排挤空气中的氧,引起单纯性窒息作用。乙炔中常混有磷化氢、硫化氢等气体,故常伴有此类毒物的毒作用。人接触100mg/m3能耐受30~60min,有轻度头痛、头昏。20%引起明显缺氧,30%时共济失调,35%下5min引起意识丧失。吸入高浓度时先兴奋、多语、哭笑不安,继而头痛、眩晕、恶心、呕吐、步态不稳、嗜睡。严重者昏迷。

1.2.危险源

1.3.氧气乙炔库内、气割切割使用现场等部位,防火距离不足、周围私自动火、吸烟、泄漏遇到火源等违章操作导致火灾爆炸事故。

1.4.事故危害程度及范围

1.5.乙炔具有爆炸危险性、燃烧危险性、毒害危险性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情况不受季节的影响。乙炔罐火灾爆炸事故,导致人员烧伤、中毒窒息,严重时危及员工生命安全,并导致环境污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后可能对周边的设备、设施造成不可修复的危险程度,对厂房也有可能造成结构性损坏,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较大,还可能造成大面积人员的伤亡,社会影响较大。

1.6.危险性分析

1.6.1.乙炔的特性

1.6.1.1.物理性质。乙炔为无色无味的易燃、有毒气体。而电石制的乙炔因混有硫化氢H2S、磷化氢PH3、砷化氢,而带有特殊的臭味。闪点(开杯)-17.78℃,自燃点305℃。在空气中爆炸极限2.3%-72.3%(vol)。

1.6.1.2.危害健康。急性中毒:接触10%~20%浓度的乙炔时,有头痛、头晕、全身无力等缺氧症状;接触30%浓度时,动作不协调,步态蹒跚;吸入高浓度时,初期兴奋、多语,后出现晕眩、头痛、恶心、嗜睡,严重者昏迷;另外,高浓度吸入还可引起单纯窒息。

1.6.1.3.危险特性:乙炔与空气或氧气等助燃气体混合后极易燃烧爆炸。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猛烈反应。由于气瓶阀门损坏、气带漏气、人员操作失误等原因,极易引起乙炔泄漏,造成人员中毒、火灾、甚至爆炸等事故。

1.6.2.在液态和固态下或在气态和一定压力下有猛烈爆炸的危险,受热、震动、电火花等因素都可以引发爆炸,因此不能在加压液化后贮存或运输。微溶于水,易溶于乙醇、苯、丙酮等有机溶剂。在15℃和1.5MPa时,乙炔在丙酮中的溶解度为237g/L,溶液是稳定的。

1.6.3.由于乙炔具有易燃、易爆性,并具有一定的毒性,因此在发生异常情况下,若遇到雷击或明火、外来火种、设备故障、人员操作不当等,极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1.6.4.在烈日爆晒引发爆炸。气割割枪回火、爆带处置不当引起火灾或爆炸。

1.6.5.乙炔瓶水平放置或倒立使用、氧气瓶瓶口擦拭不干净,油脂进入氧气瓶内,发生爆炸事故。

1.7.事故前的征兆

1.7.1.气瓶泄漏,仓库存在违章使用明火、焊接操作,特种作业时未经审批,作业时未按照相应规定制定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未加强安全监管等

1.7.2.闻到烧焦东西的糊味:火灾发生时,烟气会向远处蔓延。烟是最明显的火灾征兆,看见烟,同时又意味着情况可能非常危险。

1.7.3.可燃气体检测器发出警报声。

1.7.4.气割割枪、气袋、卡箍等连接不牢固或超出使用寿命未及时更换、气压过高等。

1.7.5.工作人员着装或使用工具不当产生静电。

1.7.6.库房未按规范修建,未防爆型电气设施;消防设施不齐全或不能良好的备用。内避雷装置、接地装置不符合规定的接地电阻等等。

1.8.事故引发的次生事故

1.9.氧气乙炔火灾爆炸事故会引发房屋坍塌及人员中毒、窒息等伤亡事故。

2.应急工作职责

2.1.组织机构

2.2.《氧气乙炔火灾爆炸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归口维修部管理,成立氧气乙炔火灾爆炸事故现场处置工作小组,分管副总经理担任小组组长,维修部部长担任小组副组长,维修部全体、党群处、安环处、综合办为成员。具体见附件10《氧气乙炔火灾爆炸事故现场处置工作小组机构图》。

2.3.职责

2.3.1.组长的职责

2.3.1.1.随时掌握项目现场事故灾害及险情,向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情况;

2.3.1.2.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启动并组织实施现场处置方案;

2.3.1.3.确保应急资源配备投入到位,指挥应急行动。

2.3.2.副组长的职责

2.3.2.1.协助组长开展应急指挥工作,组长不在位时,代行其职责;

2.3.2.2.组织落实现场处置方案;

2.3.2.3.负责现场应急处置,根据险情发展,提出改进措施;

2.3.2.4.组织落实现场善后恢复。

2.3.3.伤员营救组职责

2.3.3.1.实施现场处置,将人员和设备迅速撤离危险地点,根据现场情况,适时调整并调集人员、设备和物资搜救被困人员。

2.3.3.2.对事故现场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制定抢救方案;

2.3.3.3.监督应急人员执行有效的应急措施,保证应急人员的安全;

2.3.3.4.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2.3.4.消防灭火组

2.3.4.1.负责若遇到火灾事故,负责组织义务消防员进行消防灭火。

2.3.4.2.负责对灰烬清理,如果有余火派人员现场值守。

2.3.5.警戒疏散组职责

2.3.5.1.维护现场,将获救人员转至安全地带;对危险区域进行有效的隔离。

2.3.5.2.负责发生事故时,需要撤离的人员立即组织疏散撤离现场或周边;

2.3.5.3.负责事故现场治安保卫,维持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和证据;

2.3.6.后勤保障组职责

2.3.6.1.负责现场伤员的医疗抢救工作,根据伤员受伤程度做好转运工作。

2.3.6.2.负责抢救物资的储备、维护保养与供应;

2.3.6.3.保障部门应急救援人员的衣食住行。

2.3.7.清理恢复组职责

2.3.7.1.事故后的现场清除和恢复工作。

2.3.7.2.负责事故救援现场供水、供电、供气的保障,做好应急通讯和运输等工作;

2.3.7.3.负责事故结束后维修设备,尽快恢复生产。

2.3.8.物质抢救组职责

2.3.8.1.伤员营救结束后组织抢修设备;

2.3.8.2.组织救援队伍分工抢救现场物资。

2.3.9.环境监测组职责

2.3.9.1.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区域大气环境、水体环境状况监测。

2.3.9.2.检测毒物性质及其在环境或水体中的浓度,为事故现场指挥部指挥救援、抢险提供依据。

2.3.9.3.配合上及环境监测人员进行大气环境、水体环境状况监测。

3.应急处置

3.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3.1.1.氧气乙炔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向四周呼救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利用电话、对讲机或派出人员等方法,迅速将情况和危害程度向班长和生产值班调度汇报。现场处置小组宣布启动处置方案,应急处置组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理。

3.1.2.发生一般火灾爆炸事故(Ⅲ级)的非伤亡、经济损失较小的事故,由部门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负责启动现场处置方案,《火灾爆炸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进入预备状态。

3.1.3.由现场处置小组组长下达救援命令,根据事故情况,分析判断事故严重程度、波及范围、存在的威胁,确定先期救援方案。

3.1.4.按照现场处置小组组长下达的指令,现场抢救组进行现场侦查,组织或协助事故单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启动相应的处置措施。

3.1.5.伤员营救组针对事故现场情况,制定详细的抢险救灾方案,引导救护人员营救受难人员。

3.1.6.在事故抢救抢险过程中,若事态扩大,抢救力量不足,事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现场处置小组组长要立即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启动公司《火灾爆炸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3.1.7.发生较大火灾爆炸事故(Ⅱ级)的较大伤亡、经济损失较大的事故,由部门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负责汇报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启动《火灾爆炸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3.1.8.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Ⅰ级)的较大伤亡、经济损失较大的事故,由部门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负责汇报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启动《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同时请求启动股份公司和政府部门应急预案。

3.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3.2.1.火灾爆炸事故处置措施

3.2.1.1.事故第一发现人立即以大声呼叫方式向现场人员报警,并马上通知部门主任,报告事故发生地点、种类、事故危害程度等。

3.2.1.2.当班人员应立即汇报部门领导并对初起火灾进行扑救,就近原则运用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3.2.1.3.安全员迅速组织事故区人员撤离,通知相邻班组停止作业。班长及时组织在岗人员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进行抢险救援。落实火灾危险区域隔离措施,仓库内物品迅速转移,切断火势蔓延的途径,控制燃烧范围。

3.2.1.4.各级管理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组织指挥灭火,采用一切可行的办法阻止火势扩大的危险。

3.2.1.5.发生较大火情,难以扑灭或可能发生爆炸的,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应及时拨打“119”报告火警。

3.2.1.6.在灭火现场,必须坚持“先人后物”的原则。如果火情可能威胁生命安全,应紧急通知相关人员撤离现场。向逆风向安全地带转移,防止有害气体中毒

3.2.1.7.在组织人员撤离现场过程中,如火灾导致有浓烟现场出现,指挥员应保持镇定,切不可惊慌失措,一旦发现自己被火围困、应迅速做好必要准备(穿上防护服或厚衣服或用水将身体淋湿或披上湿棉被),判明火势,选择最安全可靠路线尽快离开危险区。或者用湿毛巾蒙住口鼻,匍匐离开现场到空气清新且安全的环境。

3.2.1.8.气瓶爆炸事故发生后,由于气瓶爆炸的发生具有突发性,且破坏威力巨大,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指挥部其他成员及事故抢险各专业人员应闻讯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抢险,救援。引发继发火灾的要在采取措施的同时,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119),造成人员伤亡的,要立即报告公安机关,维持现场秩序。总指挥应立即启动一级响应,向消防、安监、公安、交通等部门救援,请求启动上一级预案。

3.2.1.9.消防队到达现场后,向消防人员介绍燃烧物料名称、数量、危险性、有无毒性等情况,积极配合消防队灭火。

3.2.1.10.采取隔离和疏散措施,全力救助伤员。

3.2.2.氧气乙炔瓶发生泄漏着火时应急处置

3.2.2.1.气瓶发生泄漏后,应立即停止作业,关闭减压阀,如果减压阀损坏并在没有确定可以采取措施阻止泄漏的情况下,将气瓶移到室外开阔地带,疏散周围人员,停止周边作业。此时遇火源会发生火灾爆炸,从而带来更大的灾害。

3.2.2.2.非气瓶着火。如果乙炔气瓶泄漏并着火,首先应扑灭外围被火源引燃的可燃物火势,切断火势蔓延途径,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然后设法关闭气源阀门,用灭火器、消防水或是较厚的布淋湿捂住火苗即可灭火。

3.2.2.3.气瓶着火。如确认泄漏口很大,根本无法堵漏,只需冷却着火容器及其周围容器和可燃物品,控制着火范围,可在确保其不爆炸的前提下,让其自行燃烧,直至烧尽熄灭。如情况紧急可投入大夏河河水中。

3.2.2.4.如果因瓶阀关不严,火焰沿瓶阀处向外喷射,即可用水扑救火势,也可用干粉、二氧化碳灭火,但仍需用水冷却烧烫的气瓶,防止爆炸。扑救气体火灾切忌盲目灭火。

3.2.2.5.如果乙炔库内乙炔气瓶着火,应立即用水冷却事故瓶或周围受其烘烤的气瓶,使其降温,避免爆炸,有条件的话,把事故气瓶转移到安全地点,以免发生连环爆炸。

3.2.2.6.现场指挥应密切注意各种危险征兆,遇有火势熄灭后较长时间未能恢复稳定燃烧或受热辐射的容器安全阀火焰变亮耀眼、尖叫、晃动等爆裂征兆时,指挥员必须适时做出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现场人员应迅速撤退至安全地带。

3.2.2.7.气瓶听见异响等爆炸征兆后,现场人员立即卧倒;气瓶爆炸后,等待救援的同时,如果有火情,要用消火栓和灭火器灭火;若无火情,要用消火栓冷却其他气瓶或可燃物,防止发生二次火灾。若人员受伤:轻伤,简单的止血、消炎、包扎;重伤,消毒止血后,立即送往医院;休克,呼吸、心跳停止,立即施行心肺复苏术。

3.2.3.吸入中毒处置措施

3.2.3.1.乙炔气瓶泄漏后,如果空气中乙炔的浓度大于30%以上,会导致人员中毒。急性毒性主要是因为高浓度时置换了空气中的氧,引起单纯性窒息作用,缺氧是主要致死原因。

3.2.3.2.患者移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吸氧、保温、静卧,避免过多体力活动和情绪激动。

3.2.3.3.保持呼吸道通畅,出现呼吸抑制时给予中枢兴奋药,必要时建立人工气道以进行机械辅助呼吸。

3.2.3.4.护肝,维持水电解质平衡,及时发现和处理其他并发症等支持治疗。

3.2.4.气割时发生回火或爆带处置措施

3.2.4.1.气带漏气。首先熄灭割枪火焰,迅速关闭减压阀,并关紧气瓶角阀。更换新气带,并上紧卡箍,仔细检查气带无漏漏气后方可作业。

3.2.4.2.气割回火。发生回火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将乙炔气带折拢并捏紧,同时紧急关闭气源,一般先关闭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使回火在割炬内迅速熄灭,稍待片刻,再开启氧气阀,以吹掉割炬内残余的燃气何微粒,然后再点火使用。回火现象严重时,割枪或气带被爆带烧毁,乙炔带在压力的作用下摆动不停,烧伤作业人员。

3.2.4.3.气带爆带。作业人员违章操作,将气瓶压力调整过高,导致乙炔带或氧气带爆裂,将作业人员烧伤。也有可能引起气带、气瓶着火。立即中断使用,关闭焊、割工具的阀门和气瓶瓶阀,按火灾处置措施进行紧急处置。

3.3.信息报告

3.3.1.班长和生产值班调度要根据事故的性质和蔓延趋势,迅速召集现场处置工作小组成员,所有成员在5分钟内达到事故现场,做出应急处理措施;如事故难以效控制,迅速向部门各级负责人汇报,向应急值班室报警,并对可能受事故波及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通知。具体见附件10《氧气乙炔火灾爆炸事故现场处置工作小组联系表》。

3.3.2.发生氧气乙炔火灾爆炸事故,岗位工作人员应立即向班长和生产调度汇报,同时向应急值班室报警。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汇报后,及时向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汇报,并做好应急值班记录。

3.3.3.现场出现事故征兆时,在事故地点及附近的人员首先排除事故隐患,利用电话、对讲机或派出人员等方法,迅速将情况和危害程度向班长和生产值班调度汇报。

3.3.4.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已经采取的措施。公司24小时应急值班室:7231498,报警内线8000。

3.3.5.应急值班室要有对外部联系电话,包括医疗救护队、上级有关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电话联系方式。可采用电话、手机、传真等方式对外联系和求援。具体见附件10《外部人员联系表》。

3.4.应急保障

3.5.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工作小组按照日常工作分工做好应急物资和装备准备,各种器材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重点器材应设救援器材柜,专人保管以备急用。

3.5.1.通讯设备,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近距离对讲设备等6部。

3.5.2.急救设备,包括急救药品、器具、设备等2套。

3.5.3.抢修设备,包括汽车吊、千斤顶、钢丝绳、工程车辆、登高设备、维修工具、备用品等2套。

3.5.4.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沙箱、消防铲、消防沙袋等2套。

3.5.5.运输设备,包括面包车、救护车等1辆。

3.5.6.防护用品:包括防火服、正压式呼吸器、防护眼镜、手套、呼吸器、防毒面具等。

3.5.7.人员技能保障:广泛宣传火灾安全知识,使员工掌握基本火灾常识,提高员工的防范能力。定期进行应急队伍人员培训和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事故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4.注意事项

4.1.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

4.1.1.选择防护用品应针对防护要求,正确选择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救援和工作人员必须使用可靠的个体防护用品。

4.1.2.佩戴防护用品的人员在使用前,应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确认其使用范围、有效期限等内容,熟悉其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

4.1.3.进入火灾现场的抢险人员必须佩戴防毒面具或隔绝式呼吸器及各种防护器具,不得穿着化纤内衣物,必要防火服进入着火区。

4.1.4.空气呼吸器使用注意事项。使用前的检查气密性:按下供气阀上的黑色橡胶开关,打开瓶阀,待压力表达到满压(气瓶压力必须在27Mpa以上)后关闭气瓶阀,压力表指针一分钟内下降不应超过1Mpa。检查报警器:开关气瓶时听是否有提示报警。检查面罩:将面罩贴紧脸部,通过几次深呼吸检查面罩是否漏气,供气阀性能是否良好,呼吸是否畅通。使用过程中应多检查供气阀和面罩的连接是否牢固及压力表所指示的气瓶压力,当听到余压报警时应马上撤离到安全区。

4.1.5.安全帽使用注意事项。使用前应检查外壳是否有裂纹、碰伤痕或磨损等,帽衬是否完整,确认完好后,方能使用。使用时要将安全帽戴正、戴牢,不能晃动,要系紧下颚带,调节好后箍,防止安全帽脱落。

4.2.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

4.2.1.兼职救护队应配备齐全各种抢险救援器材、设备,平时应加强维护,确保各种器材、设备能够正常使用。

4.2.2.担架使用时,由3~4人合成一组,将病人移上担架,病人头部在后,脚在前,抬担架的人脚步、行动要一致,向低处抬时(下楼),前面的人要抬高,后面的人要放低,使病人保持在水平状态,上台阶时则相反,走在担架后面的人要注意观察病人情况。脊柱损伤病人要用硬板担架,并将病人身体固定在担架上,搬运时注意保持脊柱的稳定。

4.2.3.将干粉灭火器提到现场,站在上风向或侧风面,上下颠倒摇晃几次,拔掉保险销或铅封,一手握住喷嘴,对准火焰根部,一手按下压把,干粉即可喷出。

4.2.4.使用消火栓灭火时,水枪至少要有两人进行操作,防止误伤人。灭火时应注意与火焰的距离,防止被烧伤。

4.2.5.扑救火灾时,应先切断可燃物质来源,后进行彻底扑救。若气瓶和其他可燃物一同燃烧,应迅速处理气瓶,然后再消灭可燃物的火势。

4.3.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

4.3.1.救援时,应保持头脑清醒,不得盲目行动,针对事故性质、类型、特征等进行分析,启动相应预案。

4.3.2.救援人员必须认真按救援方案和救护安全措施执行,确保自身安全。

4.3.3.在事故救援中,现场指挥部安排专人,负责记录事故抢险方案的执行情况和事故救援等情况。

4.3.4.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强化事故现场安全措施落实,防止二次事故和次生灾害事故发生。

4.3.5.应以救人优先为原则。灭火人员不应单独行动。

4.3.6.事故现场进出口应始终保持畅通。

4.3.7.随时注意风向改变,及时调整布置。

4.4.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4.4.1.当人员衣物着火时应迅速脱去或用水等各种物体扑盖灭火。切忌盲目站立或奔跑呼救,以防头面部及呼吸道灼伤。如有人员烧伤时,快速将伤员撤离火灾现场,面积较小的烫伤可用大量冷水冲洗至少30分钟,保护好烧伤创面,尽量避免污染,有利于以后的院内治疗;面积较大或程度较深的烫伤应以干净的纱布敷盖患部简单包扎,尽快转送医院或拨打120。

4.4.2.如有在救援过程中发生中毒、窒息的人员,立即将伤者撤离到到通风良好的安全地带,给予氧气吸入;如呼吸心跳骤停者立即给予胸外心脏按压或人工呼吸,直到病人清醒或医院、医疗组接手为止。

4.4.3.不要往伤口上涂抹任何药物或粘贴胶布。用干净无绒毛织覆盖伤面,手足部位可套上干净塑料袋。口腔、喉部烧伤,神志清醒者可断续饮冷水。肢体严重烧伤时要固定。分轻重缓急将伤员及时送往医院。

4.5.应急救援结束后

4.5.1.当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伤亡人员全部救出或转移,设备、设施处于受控状态,环境有害因素得到有效监测和处置达标,由应急总指挥宣布事故应救援工作结束,并转入现场恢复、障碍消除等工作。

4.5.2.险情发生至现场恢复期间,疏散组应封锁现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发生意外。

4.5.3.明确应急救援行动结束的条件和相关后续事宜。

4.5.4.明确发布应急终止命令的程序。

4.5.5.其他需要特别警示的事项。

4.5.6.事故波及范围区域划定,警戒线设置,安排人员现场值守。

篇4:某工贸企业循环水池淹溺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事故风险分析

1.1.事故类型

溺水伤亡事故类型溺水伤亡事故分为溺水伤害和溺水死亡两种该事故发生无明显季节特征。

1.2.危险源

高位水池、水井、循环水池、余热发电冷却塔等。在运行检修和作业过程中均可能造成高空坠落循环水池淹溺伤亡事故。循环水池清理沉淀物时,高位水池阀门误开,导致瞬间大量返水,作业人员逃脱不及时导致溺水。员工不慎落入大夏河等。

1.3.事故危害程度及范围

淹溺事故是指人员淹没在水里,造成伤亡的事故。发生淹溺后,可引起窒息缺氧,如合并心跳停止的,可造成溺水死亡(溺死),如心脏未停止的,可造成近乎溺死。循环水池淹溺易发生,发生事故仅为个体,影响范围小。

1.4.危险性分析

1.4.1.水井或高位水池检维修时,不慎落入水中。

1.4.2.循环水池清理沉淀物时,高位水池阀门误开,导致瞬间大量返水,作业人员逃脱不及时导致溺水。

1.4.3.水塔过滤网维修维护期间,未挂安全带,从顶部坠入水池中。

1.5.事故前的征兆

1.5.1.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病史和病症的人员带病在水上作业。

1.5.2.有恐高症的人员从事水塔过滤网的拆装工作。

1.5.3.进行循环水池清理沉淀物时,检修工作时,入口、出口电动阀门误开,造成瞬间大量返水。

1.6.事故引发的次生事故

由于循环水池淹溺事故事故营救措施不当,造成营救人员触电、烫伤、高空坠落、物体打击等伤害,对受伤人员造成终生残疾或瘫痪等二次伤害。

2.应急工作职责

2.1.组织机构

2.2.《循环水池淹溺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归口熟料部管理,成立循环水池淹溺事故现场处置工作小组,分管设备副总经理担任小组组长,熟料部部长担任小组副组长,熟料部全体、全体维修钳工、党群处、物流处、安环处和综合办全体人员为成员。具体见附件10《循环水池淹溺事故现场处置工作小组机构图》。

2.3.职责

2.3.1.组长的职责

2.3.1.1.随时掌握项目现场事故灾害及险情,向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情况;

2.3.1.2.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启动并组织实施现场处置方案;

2.3.1.3.确保应急资源配备投入到位,指挥应急行动。

2.3.2.副组长(现场管理者)的职责

2.3.2.1.协助组长开展应急指挥工作,组长不在位时,代行其职责;

2.3.2.2.组织落实现场处置方案;

2.3.2.3.负责现场应急处置,根据险情发展,提出改进措施;

2.3.2.4.组织落实现场善后恢复。

2.3.3.伤员营救组职责

2.3.3.1.实施现场处置,将人员和设备迅速撤离危险地点,根据现场情况,适时调整并调集人员、设备和物资搜救被困人员。

2.3.3.2.对事故现场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制定抢救方案;

2.3.3.3.监督应急人员执行有效的应急措施,保证应急人员的安全;

2.3.3.4.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2.3.4.医疗救护组职责

2.3.4.1.负责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伤部位受污染等)。

2.3.4.2.使重度受害者优先得到外部救援机构的救护。

2.3.4.3.协助外部救援机构转送受害者至医疗机构,并指定人员护理受害者。

2.3.5.警戒疏散组职责

2.3.5.1.维护现场,将获救人员转至安全地带;对危险区域进行有效的隔离。

2.3.5.2.负责发生事故时,需要撤离的人员立即组织疏散撤离现场或周边;

2.3.5.3.负责事故现场治安保卫,维持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和证据;

2.3.6.物质抢救组职责

2.3.6.1.伤员营救结束后组织抢修设备;

2.3.6.2.组织救援队伍分工抢救现场物资。

2.3.7.后勤保障组职责

2.3.7.1.负责现场伤员的医疗抢救工作,根据伤员受伤程度做好转运工作。

2.3.7.2.负责抢救物资的储备、维护保养与供应;

2.3.7.3.保障部门应急救援人员的衣食住行。

2.3.8.清理恢复组职责

2.3.8.1.事故后的现场清除和恢复工作。

2.3.8.2.负责事故救援现场供水、供电、供气的保障,做好应急通讯和运输等工作;

2.3.8.3.负责事故结束后维修设备,尽快恢复生产。

3.应急处置

3.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3.1.1.循环水池淹溺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向四周呼救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利用电话、对讲机或派出人员等方法,迅速将情况和危害程度向班长和生产值班调度汇报。现场处置小组宣布启动处置方案,应急处置组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理。

3.1.2.发生一般循环水池淹溺事故(Ⅱ级),非伤亡、经济损失较小的事故,由单位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负责启动现场处置方案,《循环水池淹溺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进入预备状态。

3.1.3.由现场处置小组组长下达救援命令,根据事故情况,分析判断事故严重程度、波及范围、存在的威胁,确定先期救援方案。

3.1.4.按照现场处置小组组长下达的指令,现场抢救组进行现场侦查,组织或协助事故单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启动相应的处置措施。

3.1.5.伤员营救组针对事故现场情况,制定详细的抢险救灾方案,引导救护人员营救受难人员。

3.1.6.在事故抢救抢险过程中,若事态扩大,抢救力量不足,事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现场处置小组组长要立即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启动公司《循环水池淹溺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3.1.7.发生较大循环水池淹溺事故(Ⅰ级),较大伤亡、经济损失较大的事故,由部门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负责汇报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启动《循环水池淹溺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3.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3.2.1.发生循环水池淹溺事故后,现场人员不要害怕和慌乱,要保持冷静,迅速对受伤人员进行检查,并大声呼喊周围的人员,现场第一责任人立即向部门领导汇报。

3.2.2.将溺水人救出水面。

3.2.3.用纱布裹着手指将溺者舌头拉出口外,脱离水面后立即检查并清除其口、鼻腔内的水、泥及污物。

3.2.4.解开衣扣、领口,以保持呼吸道通畅。

3.2.5.抱起溺水者的腰部,使其背朝上、头下垂进行倒水;或者抱起溺水者双腿,将其腹部放在急救者肩上,快步奔跑使积水倒出;或急救者取半跪位,将溺水者的腹部放在急救者腿上,使其头部下垂,用手平压背部进行倒水。

3.2.6.如果溺水者处于昏迷状态但呼吸心跳未停止,应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同时进行胸外按压,一般以口对口吹气为最佳。人工呼吸的方法是急救者位于伤员一侧,托起溺水者下颌,捏住溺水者鼻孔,深吸一口气后,往伤员嘴里缓缓吹气,待其胸廓稍有抬起时,放松其鼻孔,并用一手压其胸部以辅助呼气。反复并有节律地(每分钟吹16~20次)进行该过程,直至溺水者恢复呼吸为止。

3.2.7.如溺水者心跳已停止,应先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方法是让溺水者仰卧,头低稍后仰,急救者位于溺水者一侧,面对溺水者,右手掌平放在其胸骨下段,左手放在右手背上,借急救者身体重量缓缓用力,不能用力太猛,以防骨折,然后松手腕(手不离开胸骨)使胸骨复原,反复有节律地(每分钟60~80次)进行该过程,直到心跳恢复为止。

3.2.8.以上施救过程在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结束,工作人员应配合救援人员进行救治。

3.2.9.呼吸、心跳情况的判定。溺水者如意识丧失,应在10s内,用看、听、试的方法判定伤员呼吸心跳情况。看-看伤员的胸部、腹部有无起伏动作。用耳贴近伤员的口鼻处,听有无呼气声音。试-试溺水者口鼻有无呼气的气流,再用两手指轻试一侧(左或右)喉结旁凹陷处的颈动脉有无搏动。若看、听、试结果,既无呼吸又无颈动脉搏动,可判定呼吸心跳停止。

3.2.10.判断有无意识的方法。轻轻拍打伤员肩膀,高声喊叫“喂,能听见吗”。如认识,可直接喊其姓名。无反应时,立即用手指甲掐压人中穴、合谷穴约5秒。呼吸和心跳均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支持生命的三项基本措施,正确进行就地抢救。

3.2.11.通畅气道。口对口(鼻)人工呼吸。胸外接压(人工循环)。抢救过程中的再判定。按压吹气1分钟后(相当于单人抢救时做了4个15∶2压吹循环),应用看、听、试方法在5~7秒时间内完成对伤员呼吸和心跳是否恢复的再判定。若判定颈动脉已有搏动但无呼吸,则暂停胸外按压,而再进行2次口对口人工呼吸,接着每5秒吹气一次(即每分钟12次)。如脉搏和呼吸均未恢复,则继续坚持心肺复苏法抢救。

3.2.12.在抢救过程中,要每隔数分钟再判定一次,每次判定时间均不得超过5~7秒。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抢救前,现场抢救人员不得放弃现场抢救。

3.3.信息报告

3.3.1.班长和生产值班调度要根据事故的性质和蔓延趋势,迅速召集现场处置工作小组成员,所有成员在5分钟内达到事故现场,做出应急处理措施;如事故难以效控制,迅速向部门各级负责人汇报,向应急值班室报警,并对可能受事故波及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通知。具体见附件10《循环水池淹溺事故现场处置工作小组联系表》。

3.3.2.发生循环水池淹溺事故,岗位工作人员应立即向班长和生产调度汇报,同时向应急值班室报警。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汇报后,及时向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汇报,并做好应急值班记录。

3.3.3.现场出现事故征兆时,在事故地点及附近的人员首先排除事故隐患,利用电话、对讲机或派出人员等方法,迅速将情况和危害程度向班长和生产值班调度汇报。

3.3.4.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已经采取的措施。公司24小时应急值班室:7231498,报警内线8000。

3.3.5.应急值班室要有对外部联系电话,包括医疗救护队、上级有关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电话联系方式。可采用电话、手机、传真等方式对外联系和求援。具体见附件10《外部人员联系表》。

3.4.应急保障

3.4.1.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工作小组按照日常工作分工做好应急物资和装备准备,各种器材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重点器材应设救援器材柜,专人保管以备急用。

3.4.2.通讯设备,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近距离对讲设备等6部。

3.4.3.急救设备,包括急救药品、器具、设备等2套。

3.4.4.抢修设备,包括吊车等工程车辆、登高设备、千斤顶和割枪、滑轮、安全绳、安全带、三脚架等维修工具2套。

3.4.5.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沙箱、消防铲、消防沙袋等2套。

3.4.6.运输设备,包括面包车、救护车等1辆。

3.4.7.图表资料:包括夏河季风玫瑰图、消防器材分布图、供电系统图、程控电话安装图、公司厂区平面图等。

3.4.8.人员技能保障:广泛宣传循环水池淹溺安全知识,使员工掌握基本循环水池淹溺常识,提高员工的防范能力。定期进行应急队伍人员培训和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事故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4.注意事项

4.1.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

4.1.1.选择防护用品应针对防护要求,正确选择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4.1.2.救援和工作人员必须使用可靠的个体防护用品。

4.1.3.佩戴防护用品的人员在使用前,应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确认其使用范围、有效期限等内容,熟悉其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

4.1.4.防护用品应有专人管理,负责维护保养。

4.1.5.使用防火隔热服注意事项

4.2.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

4.2.1.兼职救护队应配备齐全各种抢险救援器材、设备,平时应加强维护,确保各种器材、设备能够正常使用。

4.2.2.安全带使用时应高挂低用,严禁低挂高用。使用大于3m长绳应加缓冲器(除自锁钩用吊绳外),并要防止摆动碰撞。安全绳不准打结使用,更不准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钩子必须挂在连接环上用在攀登和悬空等作业中,必须有牢靠的挂钩设。安全带应系在牢固的物体上,禁止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在棱角锋利处。安全带要高挂和平行拴挂。

4.2.3.担架使用时,由3~4人合成一组,将病人移上担架,病人头部在后,脚在前,抬担架的人脚步、行动要一致,向低处抬时(下楼),前面的人要抬高,后面的人要放低,使病人保持在水平状态,上台阶时则相反,走在担架后面的人要注意观察病人情况。脊柱损伤病人要用硬板担架,并将病人身体固定在担架上,搬运时注意保持脊柱的稳定。

4.3.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

4.3.1.救援时,应保持头脑清醒,不得盲目行动,针对事故性质、类型、特征等进行分析,启动相应预案。

4.3.2.注意被粉尘堵塞气道造成窒息。

4.3.3.附近有电气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4.3.4.救援人员必须认真按救援方案和救护安全措施执行,确保自身安全。

4.3.5.在事故救援中,现场指挥部安排专人,负责记录事故抢险方案的执行情况和事故救援等情况。

4.3.6.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强化事故现场安全措施落实,防止二次事故和次生灾害事故发生。

4.3.7.抢救和运送长期被困人员时,要注意外部环境的突然改变,防止造成二次伤害等。

4.4.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4.4.1.不会游泳者的自救

4.4.1.1.落水后不要心慌意乱,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如果游泳时意外溺水,附近又无人救助时,首先应保持镇静,千万不要手脚乱蹬拼命挣扎,可减少水草缠绕,节省体力。只要不胡乱挣扎,人体在水中就不会失去平衡。这样你的口鼻将最先浮出水面可以进行呼吸和呼救。

4.4.1.2.落水后立即屏住呼吸,然后放松肢体,尽可能地保持仰位,使头部后仰口向上方,将口鼻露出水面,此时就能进行呼吸。

4.4.1.3.呼吸时尽量用嘴吸气、用鼻呼气,以防呛水。经过长时间游泳自觉体力不支时,可改为仰泳,用手足轻轻划水即可使口鼻轻松浮于水面之上,调整呼吸,全身放松,稍作休息后浮于水面等待救援。

4.4.1.4.千万不能将手上举或拼命挣扎,因为这样反而容易使人下沉。

4.4.2.互救

4.4.2.1.救护者应镇静,尽可能脱去衣裤,尤其要脱去鞋靴,迅速游到溺水者附近。

4.4.2.2.对筋疲力尽的溺水者,救护者可从头部接近。

4.4.2.3.对神志清醒的溺水者,救护者应从背后接近,用一只手从背后抱住溺水者的头颈,另一只手抓住溺水者的手臂游向岸边。

4.4.2.4.如救护者游泳技术不熟练或不会游泳者,最好携带救生圈、木板或用小船进行救护,或投下绳索、竹竿等,使溺水者握住再拖带上岸。

4.4.2.5.用干净的细棉签轻轻探入外耳道,一旦接触到水屏障时即可把水吸出。如果用不干净的夹子、火柴棒、小钥匙等掏耳,将水屏障掏破使水流出,但易损伤外耳道甚至鼓膜,而导致耳部疾病。

4.4.2.6.手指抽筋,则可将手握拳,然后用力张开,迅速反复多做几次;小腿或脚趾抽筋,先吸一口气仰浮水上,用抽筋肢体对侧的手握住抽筋肢体的脚趾,并用力向身体方向拉。

4.4.2.7.若您未受过专业救人的训练或未领有救生证的人,切记请不要轻易下水救人。谨记一点:会游泳并不代表您会救人。在岸边的民众不宜直接下水,最好救援的方式是丢绑绳索的救生圈或长竿类的东西,千万不要徒手下水救人,可就地取材,树木、树藤、枝干、木块、矿泉瓶都可利用来救人

4.4.2.8.若溺水者已无意识,应迅速将溺水者仰卧,把头偏向一侧,清除口鼻内淤泥杂草、呕吐物。若溺水者呼吸微弱或无呼吸,应迅速对其进行人工呼吸。将溺水者仰卧位放置,抢救者一手捏住溺水者的鼻孔,一手掰开溺水者的嘴,深吸一口气,迅速口对口吹气,反复进行,直到恢复呼吸。

4.5.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方面

4.5.1.根据事故类型、事故大小确定需要的救援力量和装备器材。

4.5.2.根据灾区现场情况,制定救援人员安全防护措施。

4.5.3.如事故发生在夜间,应设置临时照明灯,以便于抢救,避免意外事故,但不能因此延误切除电源和进行急救的时间。

4.6.应急救援结束后

4.6.1.当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伤亡人员全部救出或转移,设备、设施处于受控状态,环境有害因素得到有效监测和处置达标,由应急总指挥宣布事故应救援工作结束,并转入现场恢复、障碍消除等工作。

4.6.2.险情发生至现场恢复期间,疏散组应封锁现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发生意外。

4.6.3.明确应急救援行动结束的条件和相关后续事宜。

4.6.4.明确发布应急终止命令的程序。

4.6.5.其他需要特别警示的事项。

4.6.6.事故波及范围区域划定,警戒线设置,安排人员现场值守。

4.6.7.事故现场人员撤离路线变化等重要地点标识。

篇5:某工贸企业全公司停水停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事故风险分析

1.1.事故类型

公司突然停水停电事件发生,会引发高空坠落、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环保事故,无明显季节特征。

1.2.危险源

降压站、电气室、作业现场、取水井或厂内主供水管道、高位水池、循环水池等位置。

1.3.事故危害程度及范围

全厂停水停电事故,对设备、电气散热造成严重影响,设备重负荷停机,室内或夜间无照明灯,危及设备安全,伤及作业人员及设施,可能会引发环保事故及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中毒、窒息等人身伤亡情况。全公司停电停水不易发生,发生事故仅为个体,影响范围小。

1.4.危险性分析

1.4.1.突然停水

1.4.1.1.长时间全厂停水可能使设备循环冷却用水到不到补充而发生设备高温烧坏事故。

1.4.1.2.可能使余热电站因缺水而发生锅炉干蒸产生爆炸事故。

1.4.1.3.可能使冷却塔、立磨系统喷淋系统因缺水而起不到抑尘作用,造成外排废气烟尘浓度超标的环保事故。

1.4.1.4.可能使突发性的着火点因消防系统管道缺水而得不到有效灭火而引发火灾事故。

1.4.2.突然停电

1.4.2.1.全厂停电可能使热工设备严重变形的重大设备事故。

1.4.2.2.余热发电真空破坏,隔绝至疏扩的疏水,会造成部分管道疏水不畅,站用电恢复后开机过程中稍有不慎,容易水击造成设备损坏。

1.4.2.3.如果电网恢复太晚,汽包内缺水,汽包壁温差肯定超限,汽包热应力加剧,可能导致爆炸,若给水温度过低,将引起汽包热冲击。

1.4.2.4.如果事故保安电源(柴油发电机)、直流系统、UPS电源等发生异常,或柴油机不能投入运行,或继电保护、热工保护装置发生不正确动作,对发电机组将可能造成毁灭性的损坏。

1.4.2.5.回转窑系统超高温,有可能造成窑头窑尾袋收尘收尘袋被高温烧毁。

1.4.2.6.突然停电事故还会造成突然停水的事故。所有安全监控设施停运,可能引发其他事故。

1.5.事故前的征兆

1.5.1.供电部门提前书面或者地调电话通知计划停电。

1.5.2.供电设备设施老化,线路出现“打火、碰火”“突然跳停”等现象。

1.5.3.保安电源故障没有及时修复。

1.5.4.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或发生重特大电网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

1.6.事故引发的次生事故

由于全公司停电停水事故处置措施不当,造成处置人员触电、烫伤、高空坠落、火灾爆炸等伤害,对主机设备造成不可逆性的损坏,引发重大设备事故,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2.应急工作职责

2.1.组织机构

2.2.《全公司停电停水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归口维修部管理,成立全公司停电停水事故现场处置工作小组,分管设备副总经理担任小组组长,维修部部长担任小组副组长,维修部全体、全体维修钳工、党群处、物流处、安环处和综合办全体人员为成员。

2.3.职责

2.3.1.组长的职责

2.3.1.1.随时掌握项目现场事故灾害及险情,向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情况;

2.3.1.2.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启动并组织实施现场处置方案;

2.3.1.3.确保应急资源配备投入到位,指挥应急行动。

2.3.2.副组长(现场管理者)的职责

2.3.2.1.协助组长开展应急指挥工作,组长不在位时,代行其职责;

2.3.2.2.组织落实现场处置方案;

2.3.2.3.负责现场应急处置,根据险情发展,提出改进措施;

2.3.2.4.组织落实现场善后恢复。

2.3.3.伤员营救组职责

2.3.3.1.实施现场处置,将人员和设备迅速撤离危险地点,根据现场情况,适时调整并调集人员、设备和物资搜救被困人员。

2.3.3.2.对事故现场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制定抢救方案;

2.3.3.3.监督应急人员执行有效的应急措施,保证应急人员的安全;

2.3.3.4.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2.3.4.医疗救护组职责

2.3.4.1.负责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伤部位受污染等)。

2.3.4.2.使重度受害者优先得到外部救援机构的救护。

2.3.4.3.协助外部救援机构转送受害者至医疗机构,并指定人员护理受害者。

2.3.5.警戒疏散组职责

2.3.5.1.维护现场,将获救人员转至安全地带;对危险区域进行有效的隔离。

2.3.5.2.负责发生事故时,需要撤离的人员立即组织疏散撤离现场或周边;

2.3.5.3.负责事故现场治安保卫,维持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和证据;

2.3.6.物质抢救组职责

2.3.6.1.伤员营救结束后组织抢修设备;

2.3.6.2.组织救援队伍分工抢救现场物资。

2.3.7.后勤保障组职责

2.3.7.1.负责现场伤员的医疗抢救工作,根据伤员受伤程度做好转运工作。

2.3.7.2.负责抢救物资的储备、维护保养与供应;

2.3.7.3.保障部门应急救援人员的衣食住行。

2.3.8.清理恢复组职责

2.3.8.1.事故后的现场清除和恢复工作。

2.3.8.2.负责事故救援现场供水、供电、供气的保障,做好应急通讯和运输等工作;

2.3.8.3.负责事故结束后维修设备,尽快恢复生产。

3.应急处置

3.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3.1.1.全公司停电停水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向四周呼救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利用电话、对讲机或派出人员等方法,迅速将情况和危害程度向班长和生产值班调度汇报。现场处置小组宣布启动处置方案,应急处置组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理。

3.1.2.发生一般全公司停电停水事故(Ⅱ级),非伤亡、经济损失较小的事故,由单位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负责启动现场处置方案,《电气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和《火灾爆炸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进入预备状态。

3.1.3.由现场处置小组组长下达救援命令,根据事故情况,分析判断事故严重程度、波及范围、存在的威胁,确定先期救援方案。

3.1.4.按照现场处置小组组长下达的指令,现场抢救组进行现场侦查,组织或协助事故单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启动相应的处置措施。

3.1.5.伤员营救组针对事故现场情况,制定详细的抢险救灾方案,引导救护人员营救受难人员。

3.1.6.在事故抢救抢险过程中,若事态扩大,抢救力量不足,事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现场处置小组组长要立即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启动公司《电气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和《火灾爆炸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3.1.7.发生较大全公司停电停水事故(Ⅰ级),较大伤亡、经济损失较大的事故,由部门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负责汇报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启动《电气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和《火灾爆炸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3.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3.2.1.全公司计划停电事件处置措施

3.2.1.1.接到停电通知后,调度室应立即上报分管厂领导,并通知中控室操作员和各重点岗位具体停电时间,生产系统各重点岗位由中控室通知。

3.2.1.2.回转窑系统根据停电时限请示领导采取“留火”操作或停窑,窑操工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3.2.1.3.生料制备、水泥粉磨两系统,由中控室操作员实行提前15-30分钟停止喂料的操作,其余按照操作规程停机顺序要求进行停机操作。

3.2.1.4.锅炉房在冬季正常运行时,根据停电时限确定:

3.2.1.5.若停电时间小于两小时,及时巡检易冻薄弱环节供暖部位,防止冻裂系统失水;

3.2.1.6.若停电时间大于两小时,要起动备用发电机,保证管道热水循环;

3.2.1.7.若停电时间大于四小时,不但保证管道热水循环,还要保证锅炉加热运行;

3.2.1.8.水泵房、循环泵站水泵工接停电通知后,提前10分钟关闭出水阀门,并通知重要用水部门后停泵。

3.2.1.9.物流处、销售公司司磅员接停电通知后,起动发电机,保障地衡供电,保持司磅正常。

3.2.2.全公司突然停电事件处置措施

3.2.2.1.突然停电后,调度室应立即上报分管厂领导,并了解供电部门具体信息,通知各重点岗位。

3.2.2.2.回转窑系统按照回转窑在系统失电后保温送电操作规程操作,电工要紧急起动保安备用发电机十分钟恢复保温操作,窑操人员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进行保温操作。

3.2.2.3.保安电源启动步骤:各电力室的进线柜和设备控制仪表柜分闸并挂警示牌拉出窑头、窑尾低压进线柜断路器;合上发电机抽屉柜断路器并挂警示牌;联系窑尾工作人员,启动发电机;联系窑头工作人员,送窑头与窑尾联络断路器;启动窑副主传动电机及窑头喷煤管风机,其他主机设备人工盘动。

3.2.2.4.生料制备、水泥粉磨,根据调度室信息由中控室操作员与球磨机工协商操作。

3.2.2.5.锅炉房司炉工,根据调度室信息,比照正常停电程序操作。

3.2.2.6.水泵房、循环泵站突然停电后,水泵工应紧急关闭出水阀门,以便恢复供电后水泵起动。

3.2.2.7.生产处、销售公司突然停电后,根据调度室信息,比照正常停电程序操作。

3.2.2.8.非重点岗位按照调度室信息和安排执行,关闭所有电器设备及相关电源。

3.2.3.全公司计划停水事件处置措施

3.2.3.1.循环泵站水泵工通知调度室,调度室上报分管厂领导,并通知中控室操作员及各重点岗位具体停水时间和时限。

3.2.3.2.回转窑系统根据停水信息请示领导采取“留火”操作或停窑,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3.2.3.3.生料制备、水泥粉磨提前15-30分钟停止喂料,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进行停机操作。

3.2.3.4.循环泵站停水前10分钟关闭出水阀门,以便恢复起动水泵。

3.2.4.全公司计划停水事件处置措施

3.2.4.1.水泵工及时通知调度室,调度室上报分管厂领导,并通知使用清洁水的各重点岗位具体停水时间和时限。

3.2.4.2.锅炉房、食堂、浴室管理员接通知后及时补充用水,保证水箱水位,必要时关闭浴室节约用水。

3.2.4.3.停水时间较长时,行政科张贴告示,通告全厂节约用水。

3.2.4.4.突然停水后,循环泵站水泵工紧急关闭出水阀门,并立即通知调度室,调度室及时上报分管厂领导,并通知中控室操作员和各重点岗位。

3.2.4.5.回转窑系统窑操人员立即减产操作,根据停水时限请示领导采取“留火”操作或停窑,窑操工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3.2.4.6.生料制备、水泥粉磨的中控操作员实行提前15-30分钟停止喂料的操作,按照操作规程停机顺序要求进行停机操作。

3.2.4.7.突然停水后,循环泵站水泵工紧急关闭出水阀门,并立即通知调度室,调度室及时上报分管厂领导,并通知使用清洁水的各重点岗位。

3.2.4.8.锅炉房、食堂、浴室、行政科接通知后比照预见性生活系统停水办法处置。

3.2.5.汽轮机处置措施

3.2.5.1.判断全厂已进入全厂停电事故状态,厂用电不能迅速恢复时,主机采用破坏真空方式停机;

3.2.5.2.保安段电源恢复正常后应立即派人到保安段配电室检查保安段运行状态,检查直流蓄电池组、直流母线、直流充电装置是否运行正常,检查UPS装置主路是否运行正常;

3.2.5.3.保安段电源恢复后,启动顶轴油泵,电给泵辅助油泵,旁路油站油泵。主机转速到零后立即投连续盘车。

3.2.5.4.待电气恢复厂用电后,立即启动上水泵向凝汽器补水,尽量维持高可见水位;

3.2.5.5.立即启动闭式泵、凝泵,投入低压缸喷水减温,排汽温度降至80℃以下后,凝汽器再送循环水;

3.2.5.6.循环水泵恢复运行时,先全开凝汽器出水门,再缓慢开启凝汽器循环水进水门,防止凝汽器水侧突然灌入大量循环水,造成钛管温度突变引起泄漏;

3.2.5.7.开启高旁通过冷再对辅汽联箱供汽,建立辅汽系统;

3.2.5.8.主机尽快送轴封(尽可能保持轴封不断汽),启动真空泵,提高真空后对机组进行充分疏水,开启主汽管、再热蒸汽管道疏水门;

3.2.5.9.启动小机润滑油泵,投入小机连续盘车;

3.2.5.10.循环水恢复后,逐步投入机组冷油器、发电机氢冷器、主励空冷器,要求缓慢进行;

3.2.5.11.启动水泵,根据锅炉情况进行上水;

3.2.5.12.其他按极热态开机进行。

3.3.信息报告

3.3.1.班长和生产值班调度要根据事故的性质和蔓延趋势,迅速召集现场处置工作小组成员,所有成员在5分钟内达到事故现场,做出应急处理措施;如事故难以效控制,迅速向部门各级负责人汇报,向应急值班室报警,并对可能受事故波及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通知。

3.3.2.发生全公司停电停水事故,岗位工作人员应立即向班长和生产调度汇报,同时向应急值班室报警。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汇报后,及时向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汇报,并做好应急值班记录。

3.3.3.现场出现事故征兆时,在事故地点及附近的人员首先排除事故隐患,利用电话、对讲机或派出人员等方法,迅速将情况和危害程度向班长和生产值班调度汇报。

3.3.4.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已经采取的措施。公司24小时应急值班室:7231498,报警内线8000。

3.3.5.应急值班室要有对外部联系电话,包括医疗救护队、上级有关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电话联系方式。可采用电话、手机、传真等方式对外联系和求援。

3.4.应急保障

3.4.1.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工作小组按照日常工作分工做好应急物资和装备准备,各种器材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重点器材应设救援器材柜,专人保管以备急用。

3.4.2.通讯设备,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近距离对讲设备等6部。

3.4.3.急救设备,包括急救药品、器具、设备等2套。

3.4.4.抢修设备,包括吊车等工程车辆、登高设备、千斤顶和割枪、滑轮、安全绳、安全带、三脚架等维修工具2套。

3.4.5.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沙箱、消防铲、消防沙袋等2套。

3.4.6.运输设备,包括面包车、救护车等1辆。

3.4.7.图表资料:包括夏河季风玫瑰图、消防器材分布图、供电系统图、程控电话安装图、公司厂区平面图等。

3.4.8.人员技能保障:广泛宣传全公司停电停水安全知识,使员工掌握基本全公司停电停水常识,提高员工的防范能力。定期进行应急队伍人员培训和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事故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4.注意事项

4.1.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

4.1.1.选择防护用品应针对防护要求,正确选择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4.1.2.救援和工作人员必须使用可靠的个体防护用品。

4.1.3.佩戴防护用品的人员在使用前,应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确认其使用范围、有效期限等内容,熟悉其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

4.1.4.防护用品应有专人管理,负责维护保养。

4.1.5.使用防火隔热服注意事项

4.2.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

4.2.1.兼职救护队应配备齐全各种抢险救援器材、设备,平时应加强维护,确保各种器材、设备能够正常使用。

4.2.2.安全带使用时应高挂低用,严禁低挂高用。使用大于3m长绳应加缓冲器(除自锁钩用吊绳外),并要防止摆动碰撞。安全绳不准打结使用,更不准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钩子必须挂在连接环上用在攀登和悬空等作业中,必须有牢靠的挂钩设。安全带应系在牢固的物体上,禁止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在棱角锋利处。安全带要高挂和平行拴挂。

4.2.3.担架使用时,由3~4人合成一组,将病人移上担架,病人头部在后,脚在前,抬担架的人脚步、行动要一致,向低处抬时(下楼),前面的人要抬高,后面的人要放低,使病人保持在水平状态,上台阶时则相反,走在担架后面的人要注意观察病人情况。脊柱损伤病人要用硬板担架,并将病人身体固定在担架上,搬运时注意保持脊柱的稳定。

4.3.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

4.3.1.救援时,应保持头脑清醒,不得盲目行动,针对事故性质、类型、特征等进行分析,启动相应预案。

4.3.2.注意被粉尘堵塞气道造成窒息。

4.3.3.附近有电气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4.3.4.救援人员必须认真按救援方案和救护安全措施执行,确保自身安全。

4.3.5.在事故救援中,现场指挥部安排专人,负责记录事故抢险方案的执行情况和事故救援等情况。

4.3.6.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强化事故现场安全措施落实,防止二次事故和次生灾害事故发生。

4.3.7.抢救和运送长期被困人员时,要注意外部环境的突然改变,防止造成二次伤害等。

4.4.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方面

4.4.1.根据事故类型、事故大小确定需要的救援力量和装备器材。

4.4.2.根据灾区现场情况,制定救援人员安全防护措施。

4.4.3.如事故发生在夜间,应设置临时照明灯,以便于抢救,避免意外事故,但不能因此延误切除电源和进行急救的时间。

4.4.4.厂用电并列时应确认两侧为同一电源系统,防止非同期并列;保安段切换时采用先切后合的程序,如果启动电源负荷紧张,可以保留柴油机运行,但要求加强巡视。

4.4.5.当系统提供的启动电源容量有限制时,要求严密监视各母线电压,启动任何大容量电机均需值长同意,严防负荷过重造成电压崩溃。

4.4.6.禁止同时启动大容量电动机,应避免带负荷启动设备,防止启动电流冲击造成启动电源跳闸。

4.4.7.启动过程中应防止参数大幅波动,避免频繁调节。

4.4.8.余热发电建立真空以后,各汽水管道必须充分疏水,防止水击,

4.4.9.由于磨煤机内有大量存煤,启动后要求充分吹通后再启动给煤机,同时防止燃烧大幅增加造成炉管超温。

4.5.应急救援结束后

4.5.1.当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伤亡人员全部救出或转移,设备、设施处于受控状态,环境有害因素得到有效监测和处置达标,由应急总指挥宣布事故应救援工作结束,并转入现场恢复、障碍消除等工作。

4.5.2.险情发生至现场恢复期间,疏散组应封锁现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发生意外。

4.5.3.明确应急救援行动结束的条件和相关后续事宜。

4.5.4.明确发布应急终止命令的程序。

4.5.5.其他需要特别警示的事项。

4.5.6.事故波及范围区域划定,警戒线设置,安排人员现场值守。

4.5.7.事故现场人员撤离路线变化等重要地点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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