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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怖工作应急总体预案格式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2

反恐怖工作应急总体预案

秦皇岛华润燃气公司张国庆张晓海

为健全反恐怖防范工作的规范体系,提高燃气行业反恐怖防范工作能力和水平,建立反恐怖防范工作长效管理机制,保障燃气运行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反恐怖工作应急总体预案。

1总则

1.1基本原则

我公司反恐怖防范工作以“平安结合,单位落实”,“重点突出,防范为主”为原则。

“平战结合,单位落实”是指企业反恐怖防范工作要与日常生产实际相结合,落实反恐怖防范工作标准,实现反恐怖防范工作常态化管理。

“重点突出,防范为主”是指根据目标的重要程度、危害性影响、标志性程度等指标,将防范目标进行分级管理,主动防范,超前防范,重点目标重点防范。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各类恐怖分子在我公司范围内或业务范围内实施的各类恐怖性破坏事件。包括:

1.2.1恐怖分子利用爆炸为主要手段攻击我公司重点部位及设施的;

1.2.2市区范围内发生恐怖性活动(如爆炸、劫持人质等),需要我公司配合切断现在周围区域燃气供应的。

1.3主要依据的翻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83号令)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第421号令)

GB5005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17565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5034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50394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5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6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1.4应急工作分级

反恐怖防范工作实行分级管理,按日常、戒备、紧急三种状态。三种状态下的反恐怖防范和应急响应等级逐级递增。

日常状态:是指反恐怖防范工作出于日常性状态无涉恐预警信息、无恐怖袭击现实威胁、无“涉气”重大刑事案件及各类涉恐突发事件发生。

戒备状态:是指反恐怖防范工作处于比较紧急状态,已掌握相关涉恐线索和信息,重大政治活动、重要节日、敏感时期的反恐怖反防范工作。启动防范应急预案。

紧急状态:是指反恐怖防范工作处于非常紧急状态,防范目标面临恐怖袭击现实威胁,具有发生重大恐怖突发性的现实可能,或者已经遭受恐怖袭击,已经发生重大涉恐突发性事件。踢动一级防范应急预案。

2防范等级划分

2.1本企业一级防范目标

(1)杜庄门站天然气接收站;

(2)重要燃气管线;

(3)气源储备功能场站;

(4)调度中心;

2.2本企业二级防范目标

(1)高压A调压站;

(2)压缩天然气加气站;

(3)压缩天然气瓶组供应站;

(4)燃气运输车辆。

2.3三级防范目标

不属于一级、二级防范目标的经营及办公场所。

3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

3.1公司成立反恐怖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各基层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公司领导小组人员构成:

组长(总指挥):总经理党委书记

副组长(副总指挥):公司高层副职

成员:基层单位正职

反恐怖防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反恐怖防范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武保处。

3.2反恐怖领导小组职责

3.2.1严格遵守《反恐怖主义法》,宣贯执行《反恐怖主义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关于加强城市反恐怖主义防范与应急工作的意见》,依据燃气企业反恐怖主义工作特点,坚持以“平战结合,单位落实”,“重点突出,防范为主”的原则。确保城市燃气管网安全运行。

3.2.2组织领导反恐怖防范工作实行分级管理,按日常、戒备、紧急三种状态。三种状态下的反恐怖防范和应急响应等级逐级递增。

3.2.3领导加强反恐怖防范管理。完善人防措施、物防措施、技防措施,应达到城镇燃气行业反恐怖防范工作标准。

3.2.4组织建立健全并实施反恐怖防范的相关管理制度。

3.2.5组织制定完善反恐怖工作应急预案系统,包括总体预案、分类预案、专项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抢险装备。发生恐怖袭击事件后,按照“第一时间反应,第一时间处置”的原则,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3.2.6组织建立防范目标基础档案。

3.2.7组织建立反恐怖主义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制度、配备、更新防范和处置设备、设施。

3.2.8对违反《反恐怖主义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对顶情形之一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3按照反恐怖防范的等级相应成立指挥部与各类行动组织,明确分工与职责,一旦确定为戒备状态、紧急状态等级,由下述人员、单位组成现场应急指挥部并履行职责(见表)。

对于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职责划分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划分,如我们对总指挥的责任划分如下:

总指挥:

(1)确认和继续对紧急状况进行评估和重新分级;

(2)指挥全部应急行动来控制、减缓事故;

(3)决定通报外部机构、信息发布和请求外部援助;

(4)决定企业外公众防护性行动的建议;

(5)决定从现场撤离;

(6)决定紧急情况结束,决定恢复计划。

职位

责任单位、人员

职责

代理人

总指挥

总经理

事件应急行动的协调与决策

第一代理人;常务副总经理;第二代理人;安全、保卫副总经理

副总指挥

事件发生单位主管副总经理

应急操作与通讯联络

现场指挥

事件发生单位经理

具体应急指挥

指挥部

调度中心主任、当班值班员

应急协调控制中心、信息支持

技术支持

安全处处长、武保处处长、保卫干事

应急行动技术支持、危险监控监督、主持事件调查

应急物资支持

物资处

提供事先存储的应急设备器材,为紧急调拨、采购提供建议

法律支持

法律专员

为应急行动、事故调查、保险理赔、信息发布提供法律支持与建议

公共关系代表

党委工作职能处室

公众与媒体联系与信息发布

后勤保障支持

公司工会

协调医疗救护、后勤、行政管理,伤亡人员医疗事项及家属接待。

3.4反恐力量组成

3.4.1一旦发生恐怖性事件,根据应急工作等级,公司反恐怖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全公司的力量和资源,投入处置工作。各基层单位要明确备勤人员随时准备投入恐怖性事件处置工作。

3.4.2备勤人员组成如下:(共205人)

(1)储供分公司30人

(2)供应分公司30人

(3)营业管理分公司20人

(4)开发区营业分公司20人

(5)工程安装分公司20人

(6)山海关公司20人

(7)北戴河公司20人

(8)液化气分公司15人

(9)汽修厂15人

(10)北戴河新区分公司15人

3.4.3公司武保处随时与公安部门联系,恐怖性事件发生后,各有关单位迅速集合,明确任务,按领导小组命令迅速到达指定地点和岗位,投入处置工作。

4、一级防范措施预案

4.1人防措施

4.1.1在公司确定的一级防范目标单位配备专职安保人员。安保人员要身体健康、思维敏捷反应迅速、意志坚强;政治觉悟高、工作作风好;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观察、分析、判断能力较强;品行端正,无不良历史记录;符合公安机关的具体要求,并经过反恐怖专业培训考核合格;

4.1.2安保人员根据职责、任务不同配备对讲机、手电、望远镜、急救箱等器材。

4.1.3组织安保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和演练。

4.1.4实行24小时值守,每班次安保人员不得少于2人。按照防范工作管理制度对防范目标进行巡视,忍者您填写巡查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4.1.5场站实行分区管理和权限管理,不同区域设置门禁系统和相应的进入权限。

4.1.6对外来人员及进出防范场所的车辆实行审批和出入登记手续。对进入场站的外来人员须有企业具有相应权限的专门人员陪同,对外来车辆实行逐车安检。

4.1.7实行安保人员、生产人员联保机制,生产值班人员在正常工作巡视的同时进行定时、定路线、定内容安全巡查。

4.1.8对在册职工进行摸底调查,新入职员工要进行政治审查,掌握职工基本情况。做好重点人员(精神状况异常、有*倾向、个人及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等)教育、防范、监控工作,随时掌握其思想动态,消除单位内部不稳定因素。

4.2物防措施

4.2.1根据设计文件和实际需要配置围墙或护栏等实体防护装置。

4.2.2防范目标要设置车辆的防冲撞设施(阻车钉、阻车障)、防爆设施。

4.3技防措施

4.3.1设置周界报警系统、告警器系统、紧急报警装置、视频监控系统、备用电源灯技防措施。

4.3.2周界报警系统的基本要求要符合GB50348、GB50394的相关要求,安装在各类防爆区域内的设备、敷设电(光)缆时应采取有效地防爆措施,应符合GB50058。

4.3.3报警器基本要求要符合GB50348、GB50394的相关要求,安装在各类防爆区域内的设备、敷设电(光)缆要采用有效地防爆措施,且符合GB50058的相关规定。

4.3.4紧急报警(求助)装置的安装要符合GB50348、GB50394的相关要求。

4.3.5视频监控系统的摄像机选型、选址与安装要符合GB50348、GB50395的相关规定,安装在各类防爆区域内的设备、敷设电(光)缆要符合GB50058的规定。

4.3.6视频监控系统的备用电源供电时间要满足摄像机和录像设备的正常工作24h的需要,入侵报警系统备用电源供电时间要满足正常工作48h的需要。

4.3.7对重点区域内的IT系统、监控系统、网络系统进行封网管理,禁止随意进行系统改造和升级活动。

5二级防范措施预案

5.1人防措施

5.1.1配备专兼职的安保人员。安保人员按照防范工作管理制度定期对防范目标进行巡视,认真填写巡查记录及交接班记录。

5.1.2实行安保人员、生产人员联保机制,生产值班人员在正常巡视的同时进行定时、定线路、定内容安全巡查。

5.1.3对外来人员及进出防范场所的车辆实行审批和出入登记手续。

5.1.4对燃气运输车辆要配合相关资格的专职驾驶人员及押运人员,车辆进入场站要逐车实行安全检查。

5.1.5定期组织安保人员参加反恐演练及专业培训。

5.2物防措施

5.2.1根据实际配置围墙或栅栏等实体防护装置。

5.2.2根据实际需要配备阻车障等防冲撞设施。

5.3技防措施

5.3.1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5.3.2对燃气运输车辆加装卫星定位系统。

6非常态防范措施

重要时期的特殊防范要在落实常态防范的基础上,采取更为严格的非常态防范管理措施。

6.1在重要时期,实行领导24小时在岗带班制度,及时沟通各类涉恐信息,并加强警企之间的信息联络工作。

6.2对二级及以上的防范目标增配巡查人员,并增加巡查频次。

6.3对二级及以上防范目标以及以及其他重要场所进一步严格出入口安全检查。

6.4开展重要时期的反恐怖防范教育和应急演练,增强员工防恐反恐意识。

6.5对二级及以上防范目标的场站区实行封闭管理。

6.6组织检查本单位所有反恐怖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7预案建设

7.1制定完善反恐怖防范工作应急预案系统。包括总体预案、分类预案、专项预案。各预案内容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指导思想、应急指挥组织体系(体现日常、戒备、紧急三种状态下,分级相应协调联动)、应急演练机制、应急响应启动-调整-接触机制、信息报告机制、应急保障机制、卫生医疗机制、奖惩机制等。

7.2应急装备

7.2.1建立应急装备库,并将装备库清单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7.2.2配备必要的应急抢险装备,并按规定定期组织维护和保护。

7.3应急演练

7.3.1定期组织反恐怖防范应急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7.3.2在场站区周边设置紧急集合点,场站区内的应急人员接到紧急集合指令,应能在10分钟内在指定地点完成集合。

7.4应急响应

7.4.1发生恐怖袭击时间后,按照“第一时间反应,第一时间处置”的原则,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7.4.2发现异常情况或得到恐怖袭击的信息,立即向燃气主管部门反恐怖防范领导小组和当地政府反恐怖主管部门报告。信息报送视保密级别采用不同方式,不涉密的,直接采用电话或传真报告。

7.4.3事发单位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视事态的性质和程度,做出预防和处置的措施和建议,并进入相应的防范级别。

7.4.4发生恐怖袭击时间后,接受燃气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迅速实施应急救援。

7.4.5恐怖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要履行下列职责:

(1)与有关应急部门合作,收集、提供相关建议和信息;

(2)执行现场营救救援任务;

(3)有序疏散现场无关人员,并撤离到安全区域;

(4)救援受伤人员和联系寻找失踪人员;

(5)将事件的情况、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救援事项向上级部门报告;

(6)事件后的现场清理。

7.5我公司全体管理人员、员工都有参加反恐抢险救援的义务,发生恐怖事件后,各相关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上级部门对人员、车辆、物资、器材、设备等直接调配和使用。

7.6事后处理

7.6.1应急处理结束后,公司反恐怖防范领导小组立即组织相关对损坏的设备和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防止产生新的事故灾害。

7.6.2配合事发地、事发场所人员的安抚安置和稳定工作,对恐怖袭击造成的间接影响和经济损失进行全面、详细的调查、统计和评估,在排查隐患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反恐怖防范应急机制。

篇2:建筑施工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格式

1.?目的

为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国投湄洲湾项目部应急管理工作,根据**发电厂工程实际情况建立应急救援机制,有效控制风险,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防止突发事件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及对社会的不良影响,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员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项目部所有部门可能或已经发生的人身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交通事故等事故紧急情况的应急与响应的救援处置工作。

2.?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建筑安装工程项目部各类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并依据本总体应急预案编制适用的相关专项应急预案。

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国家电网公司应急预案编制规范》

《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4.?与其他预案的关系

本预案为项目部应急救援总体预案,可以与项目部的各类专项应急预案配合使用,在项目部各类专项预案无法完全满足某一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需求时,使用本预案。项目部应急预案还包含《火灾、爆炸事故应急预案》、《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食物中毒应急预案》、《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化学危险品应急预案》、《机械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等。发生以上事故的情况下,按总体预案原则执行,分情况处置,报告和处置应执行《事故事件不符合控制程序》。

5.?工作原则

5.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体系和有效机制,把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及危害。

5.2.?预防为主、有效应对。提高全员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应对准备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应对有效。

5.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由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各部门、项目部安全第一责任人按照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密切配合,服从调度,严格执行应急措施。

5.4.?健全机制、反应迅速。以本预案为核心,健全项目部应急救援体系,规范日常管理、培训、演练等工作,建立一支反应迅速、功能齐全、协调有序的应急救援队伍。

6.?组织机构和职责

项目部设立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环部。各部室、各专业分公司为项目部总体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6.1.?成立以项目部为核心、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安全预控管理网络,负责在紧急情况下的救援指挥和协调工作。组织机构如下: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6.2.?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6.2.1.?当项目部突发紧急事件总指挥外出时,按照应急救援指挥部职务排列顺序,逐级行使指挥权,保证突发事件的现场指挥;

6.2.2.?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有关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接受地方政府及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

6.2.3.?指挥项目部事故抢险及救援应急处置工作;

6.2.4.?组织制定项目部应急工作计划及措施;

6.2.5.?副总指挥以上成员接警后,应迅速赶赴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履行指挥职责;

6.2.6.?成员接警后,应迅速赶赴各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向总指挥报到,履行各自应急职责;

6.2.7.?发布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命令;

6.2.8.?负责向上级或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汇报抢险救援有关情况;

6.2.9.?当抢险救援过程中人力或资源不足时,向当地公安武警、消防、医疗等方面求救增援,事先应与莆田忠门镇卫生院联系并签订医务救护协议,确保事故发生后受伤人员能够得到最快的救治;

6.2.10.?负责事故调查,清查事故损失,制定恢复生产建设计划;

6.2.11.?组织应急救援的善后处置工作,总结评议应急救援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并组织完善应急救援措施和预案;

6.2.12.?确定对外发布的有关信息,宣告应急救援结束。

6.3.?各部室、专业分公司或班组负责紧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6.4.?安环部负责监督检查应急设施落实和日常检查维护;负责现场紧急救护相应组织和协调。

6.5.?现场医务室(或当地医院)负责现场医务急救。

6.6.?各相关部门配合紧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7.?预防与预警

7.1.?危险源监测监控

7.1.1.?技术控制

7.1.2.?建立事故隐患及危险源管理系统,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管理与决策提供准确、全面、形象的信息、依据。

7.1.3.?人员管理

7.1.4.?人员的控制首先是加强教育培训,做到人员安全,其次是操作安全。

7.1.5.?管理控制

7.1.5.1.?建立健全危险源管理的规章制度;

7.1.5.2.?明确责任、定期检查;

7.1.5.3.?加强危险源的日常管理;

7.1.5.4.?抓好信息反馈,及时整改隐患。

7.2.?预警行动

7.2.1.?预警级别

依据办公场所、生活区域及生产现场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黄色、红色两个预警级别。

A、黄色预警:本区域发生一起一般事故时。

B、红色预警:本区域发生一起重大事故时。

7.2.2.?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性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

7.2.3.?预警的发布和解除

A、黄色预警:由项目部应急办公室发布和解除,并报项目部应急指挥部备案。

B、红色预警:由项目部应急办提出预警发布和解除建议,报应急指挥部由其发布和解除。

7.3.?工作程序

见附件1: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响应程序流程图

7.4.?信息报告程序

7.4.1.?发生突发事故时,第一发现人立即通过电话报警,向应急指挥部说明事故地点、事故类型等事故概况。

7.4.2.?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事故灾情严重程度,决策是否需要外部援助。

7.4.3.?迅速向上级部门及当地安监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最迟不应超过1h。报告内容包括:

7.4.3.1.?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

7.4.3.2.?事故发生时人员的伤亡程度及财产损失情况。

7.4.3.3.?事故的发展变化趋势。

7.4.3.4.?指挥部所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7.5.?应急处置

突发事故一旦发生,事故责任部门和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向项目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抢救伤员,保护现场,设置警戒标志。具体为:

7.5.1.?事故发生后,警戒疏散组根据突发事故扩散范围建立警戒区,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在警戒区的边界设置警示标识。

7.5.2.?除应急处理人员、岗位人员、应急救援车辆外,其他人员及车辆禁止进入警戒区。

7.5.3.?警戒疏散组迅速将警戒区内与事故应急处理无关的人员撤离,以减少不必要的伤亡。

7.5.4.?事故无法控制时,所有人员应撤离事故现场。

7.5.5.?通讯联络协调组织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部通报事故险情状况。

7.5.6.?保护事故现场,为事故的调查处理提供依据。必要时在事故现场周围建立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防止与救援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保障救援队伍、人员疏散、物资运输等的交通畅通,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同时,协助发出警报、现场紧急疏散、人员清点、传达紧急信息、事故调查等。

7.5.7.?对伤员进行现场救护,掌握正确的应急处理办法。

7.5.7.1.?外伤应急处理

a止血急救:止血的方法通常采用压迫止血法、止血带止血法、加压包扎止血法和加垫屈肢止血法等。

b包扎处理:有外伤的伤员经过止血后,就要立即用急救包、纱布、绷带或毛巾等包扎起来。

c骨折固定处理:如果受伤人员发生骨折,需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迅速、及时而准确地给伤员进行临时固定。

7.5.7.2.?烧伤急救

a迅速脱去着火的衣服(或被热液浸湿的及沾染化学品衣服),用水浇灌或卧倒打滚等方法,熄灭火焰。

b.用冷水冲洗、浸泡或湿敷受伤部位。

c.现场烧伤创面无需特殊处理,只要外裹一层敷料或用清洁的被单、衣服等进行简单的包扎。

d.尽量减少镇静止痛药物应用。

e.对于休克患者,轻者可口服含盐饮料防治;重者需静脉补液。口服忌大量饮水,尤其白开水,一般一次口服不宜超过50毫升,谨防呕吐。

f.将患者送医院进行救治。

7.5.7.3.?伤员转运

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紧急处理后,应及时安排伤员转运到医院。伤员转运由救护组负责,安全保卫组协助。

7.5.7.4.?当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及机械伤害事故时,应急处理程序:

a.仔细观察伤者的位置及可能受伤的部位,并配合医务人员进一步观察。

b.对明显出血处用无菌的医用包扎材料进行包扎,并尽可能不影响其血液循环。

c.移动伤者应注意:

--考虑伤者的受伤部位,如流血处、突出的骨骼、变形部位等;

--对可能已发生骨折和严重受伤的部位避免进一步的挤压;

--抬动时应尽可能利用伤者的衣服,并用手腕支撑伤者的头部;

--担架抬动时应尽可能避免挤压伤者;

--送往医院时,对伤者的严重受伤部位,应尽可能减少震动或颠簸。

--帮助护送到医院救治,由医务人员向医生陈述初步抢救时的情况。

7.5.7.5.?当发生触电事故时,应急处理程序:

a.现场人员发现发生触电事故后,应迅速切断电源;就近拉闸,拔下漏电设备的插头或取下熔断器,并将触电人员脱离带电设备;帮助触电者脱离带电设备时应注意:

b.在将触电人员脱离带电设备前,应确认设备已断电,避免造成救援人员触电;

c.应尽可能使用绝缘的工具帮助触电者脱离带电设备,如干燥绝缘的木棒、绳索、绝缘手套等;

d.可抓住触电者干燥的衣物,将触电者脱离带电设备;

e.脱离电源后,应观察触电者的情况,并视实际情况,实施抢救:

f.如触电者伤势不重,神志清醒,应使触电者安静休息,不要走动,严密观察;

g.如果触电者伤势较重,已失去知觉,但心脏跳动和呼吸还存在,应使触电者舒适、安静地平卧,周围不围人,使空气流通,解开他的衣服以利呼吸;如天气寒冷,要注意保温;

h.如触电者呼吸缓慢、困难,或发生痉挛,甚至心脏跳动停止,呼吸也停止时,应立即进行心脏按压和人工呼吸,直到救援车辆到达;

i.将触电者送就近(协作)医院;

7.6.?响应程序

7.6.1.?一般突发事故的响应(Ⅳ级)

7.6.1.1.?项目部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进行指挥,项目部立即启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具体组织协调、指挥有关部门和人员赶赴现场,组建现场指挥部,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避免次生灾害可能造成的抢险救援人员伤亡事故。

7.6.1.2.?项目部相关部门第一责任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现场保护和先期处置工作。必要时,公司有关负责同志赶赴现场处置。

7.6.1.3.?及时将掌握的事故信息报上级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7.6.1.4.?应急处置过程中,协调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7.6.1.5.?做好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应急相关工作。

7.6.2.?较大突发事故的响应(Ⅲ级)

7.6.2.1.?项目部应急总指挥赶赴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和处置工作,并组织指挥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协调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现场指挥部,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避免或减少次生灾害对人员造成伤害和财产损失。

7.6.2.2.?必要时,请示上级应急指挥中心开通异地会商系统,协助相关上级应急指挥中心指挥抢险。

7.6.2.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相关上级应急指挥中心。

7.7.?资源配置

7.7.1.?项目部配置相应的应急资源,包括:通信装备、交通车辆、维修工具、照明装置、防护装备、救护装备、急救药品等。应急救援车辆车牌号为**。

7.7.2.?项目部办公室不定期对事故应急资源进行摸底,确保设施正常。

8.?应急结束

8.1.?应急终止的条件

当事故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故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响应工作即告结束。应急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事故报告。

在抢险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指定专人负责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和拍照、记录工作。确因抢救伤害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的物件时,应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要妥善保存事故现场的重要痕迹、物证,未征得上级调查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事故现场,确保事故现场勘察和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对应急预案在事故发生实施的全过程,认真科学地作出总结,完善预案中的不足和缺陷,为今后的预案编制提供经验和完善的依据。

8.2.?现场恢复

在恢复现场的过程中往往仍存在潜在的危险,如触电、受损建筑倒塌等,所以应充分考虑恢复现场过程中可能的危险,制定现场恢复的程序,防止恢复现场的过程中再次发生事故。

8.3.?事故总结和调查评估。

由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并执行《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填写《应急情况(事故)处理记录》。

8.4.?相关方信息

8.4.1.?事故急救小组全体人员电话(见附件1)

8.4.2.?救治医院电话:**

8.4.3.?急救中心电话:120

8.4.4.?火警电话:119

8.4.5.?报警电话:110

8.4.6.?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电话:**

9.?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

9.1.?应急培训

应急预案审批后,按计划组织公司项目部的全体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项目部每年应选择合适时机进行一次培训。

9.2.?培训的内容:

9.2.1.?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相关应急预案;

9.2.2.?个人的防护措施;

9.2.3.?对危险源的辩识;

9.2.4.?事故报警;

9.2.5.?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

9.2.6.?各种抢救的基本技能;

9.2.7.?应急救援的团队协作意识。

9.3.?培训目的:

使应急救援人员明确“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做”及相关法规所列出的事故危险和应急责任。

9.4.?应急演练

应急预案审批下发后,经过有效的培训,应做到,项目部应每年演练不得少于一次。

9.5.?演练目的:

9.5.1.?测试应急预案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9.5.2.?测试应急培训的有效性和应急人员的熟练性;

9.5.3.?测试现有应急装置、设备和其他资源的充分性;

9.5.4.?提高与现场外的事故应急协作单位或部门的协调能力;

9.5.5.?通过演练来判别和改进应急预案中的缺陷和不足。

10.?附件

附件1: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部

附件2: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响应程序

附件3:应急情况(事故)处理记录

附件4:应急演习记录

篇3: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格式

1、总则

1.1编制

为规范全公司(局)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工作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矿区和谐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陕西省煤矿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及陕煤集团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澄合煤业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规定》,结合我公司(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响应分级

根据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灾难(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将事故分为Ⅰ、Ⅱ、Ⅲ、Ⅳ级四个响应级别。

Ⅰ级:指造成30人以下死亡(含遇险),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特别重大事故;

Ⅱ级: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遇险),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重大事故;

Ⅲ级: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遇险),或危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较大事故;

Ⅳ级: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一般事故。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含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含本数。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澄合煤业公司(局)辖区内Ⅲ级及以上,或Ⅲ级以下,或公司(局)领导认为需要启动本预案处置的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公司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及时预报和消除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伤害。积极做好应对煤矿事故灾难的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局)和事故灾难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由各矿统一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业救护队伍和职工发挥骨干和基础作用。公司(局)各相关部门、事故矿井和救护大队依据各自职责和权限,按照煤矿事故等级分级响应、分级管理,进行及时、安全有效地指挥和处置。

(3)各块结合,属地为主。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企业行政首长负责制,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以公司(局)或矿井为主。必要时报请上一级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直接组织指挥。事故矿井是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应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规定立即先期处置,逐级迅速报告并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煤矿事故的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把事故消灭在盟芽状态。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矿井及专业救护队等应急救援队伍平时要加强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依靠科学,提高水平。采用先进的检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警预防水平。充分发挥矿区各方面,尤其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6)依法规范,快速反应。依法规范煤矿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公司和各矿应急救援机构建设,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高效运转的管理机制。整合优势资源,发挥各部门、单位及个人的协同作用。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职工自救互救能力。

2组织体系及职责

全公司(局)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公司(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现场抢险指挥部和救护大队、矿井等应急救援队伍组成,并明确各级组织的职责。

2.1公司(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机构及其办公

成立澄合煤业公司(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由总经理(局长)任组长;分管生产技术、安全副总经理、后勤副局长、矿区工会主席等其他领导,生产、机电、安全副总工程师,救护大队长任副组长;生产技术部(调度、生产、动力、通风)、安全监察部、电力中心、信息中心、医疗中心、新城分局、总经理办公室、供销公司、物业中心、职工培训部、规划发展部、行政事务处、党委工作部(宣传、新闻中心)、企业管理部、财务资产部、审计监察部、矿区工会、人力资源部、社保处、综治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事故单位有关人员为成员;必要时,报请上级应急办公室协调有关专业救护队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司(局)应急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察部长兼任。生产技术部(调度中心、生产、动力、通风)、党委工作部(宣传、新闻中心)、救护大队、新城分局、总经理办公室为成员。

2.2工作职责

2.2.1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

(1)贯彻省和集团公司煤矿应急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并及时汇报有关工作;(2)确定公司(局)Ⅲ级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和终止;(3)指挥矿井Ⅳ级和协助矿井Ⅲ级事故的响应,领导、指挥和协调矿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4)负责矿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重大事项的决策;(5)负责发布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6)审议批准公司(局)应急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报告;(7)审定全公司(局)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相关工作规划;(8)其它相关重大事项。2.2.2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贯彻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部署,开展具体工作并及时汇报相关工作;(2)检查、督促和协调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专业组的工作;(3)搜集和分析矿井事故应急有关信息,及时向上级事故应急领导机构和应急办公室报告应急救援工作重大事项;(4)发布矿井事故有关信息;(5)组织编制、修订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导和检查各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实施;(6)组织或参加矿井事故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7)完成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2.2.3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

公司调度中心(应急救援指挥中心):(1)负责办公室的日常管理、接警值班和应急联络;(2)按事故报告程序通知相关部门及有关领导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工作;(3)根据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及时发布应急行动命令,保证信息通畅;(4)负责做好事故处置通讯记录,确保各项纪录齐全完整(包括灾害程度、处置预案、抢救措施、行动指令、人员情况、救灾进度、灾区状况等),并严格管理应急救援资料。

安全监察部:(1)负责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应急管理;(1)负责公司(局)救护大队的调度和指挥;(2)指导应急预案和救灾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3)指挥调动全公司(局)事故应急资源;(4)指导开展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的宣传、教育和预案培训、演练工作;(5)负责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的安全监察工作;(6)负责组织煤矿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生产技术部(通风、动力、生产):(1)负责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的安全监督工作;(2)参与煤矿救灾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协助指导煤矿事故应急救援行动;(3)参加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的培训和演练工作;(4)参与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职工培训部:负责组织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的培训等工作。

新城分局:(1)负责按需要控制事故灾难责任人;(2)指挥维护应急工作秩序和矿区事故灾难关联地区的社会治安;(3)负责警戒保卫及交通疏导工作;(4)保障应急救援顺利进行。

医疗中心:负责组织和协调医疗救治,使伤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纪委(监察):监督检查有关单位、部门在煤矿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

人力资源部、社保处、矿区工会等: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负责事故灾难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事故矿井:分别参与事故救灾方案的制定、实施和相应的事故抢救、后勤保障及善后等工作。

公司(局)其它有关部门和矿井的事故应急机构:应根据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在公司(局)应急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下做好相关工作。需要其它单位和个人协助时,单位和个人须积极增援和配合。

2.3专业工作组

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业工作小组,分工协作,具体指挥和指导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各专业工作小组对公司(局)应急办公室负责。

事故抢救组:组长由公司(局)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信息中心、救护大队、新城分局、医疗中心部门人员及有关技术专家组成。负责组织、指导事故灾难抢救方案的制定,在公司(局)范围内协调、调度救护队和救灾所需的设备、物资,聘请技术专家等。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公司(局)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新城分局、纪委(监察)、矿区工会、人力资源部、社保处等部门人员及有关技术专家组成。负责对事故经过和原因进行全面写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后勤保障及善后工作组:组长由公司(局)分管后勤副局长或矿区工会主席担任。成员由医疗中心、新城分局、行政事务处、人力资源部、社保处、矿区工会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组织救治受伤人员,维护矿区稳定和生活保障、遇难人员抚恤、亲属安抚等后勤保障工作。

专家组:组长由公司(局)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聘请的技术专家和事故矿井技术负责人组成,主要研究审定抢险救灾技术方案和措施,解决事故抢险救灾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为应急救援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事故灾难的处置工作。

2.4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

在事故抢救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事故抢救组负责。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抢救方案,对抢险救灾的人、财、物进行统一调度使用,下达抢险救灾调度命令,批准救灾人员入井许可。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

指挥长:由事故矿井矿长担任。负责组织实施事故抢救方案,积极营救遇险遇难人员,下达救灾命令,防止事故扩大。根据预案和现场实际需要,指定副指挥长及其他指挥部成员,并明确分工,各司其职。

第一副指挥长:由事故矿井技术负责人担任。负责组织制定营救遇险遇难人员方案和处置事故灾难计划,组织编制保障抢险救灾工作正常进行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指挥长批准后实施。

机电副指挥长:根据救灾计划,在企业范围内及时调集救灾所需的设备、物资,提出需外购或外单位支援的设备、物资清单。组织对主要提升机、通风设施、变电所、主要排水泵等主要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有效监控,确保正常运行。保证提升运输系统完好,通讯系统畅通。

通风副指挥长:根据救灾计划和指挥长的命令,对矿井风流进行监控和调度;对井下通风、瓦斯、煤尘及其它有毒有害气体、火情等情况进行监控;监控出入井人数,签发入井许可证。

?

后勤副指挥长:根据救灾计划,为抢险救灾组织和调集足够的人力、财、物;安排好抢险救灾人员的生活、伤员救治、家属安抚等后勤保障工作。

救护大队队长:根据救灾计划,全面负责领导指挥矿山救护队和辅助救护队。如与其它矿山救护队联合作战时,应成立矿山救护队联合作战部,担任作战部指挥长,组织协调各矿山救护队的战斗行动。

现场抢险指挥部由救护队指挥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程技术人员或事故矿井职能机构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组成。

现场抢险指挥部下设井下现场指挥、抢险救灾、技术专家、物资保障、安全保卫、医疗救护、通讯保障、信息发布、综合接待、善后处理、事故调查等专业组,并明确职责。

2.5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公司(局)矿山救护大队、各矿辅助救护队和应急救援队伍及其它救援力量。

公司救护大队由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调动和所服务矿井召请出动,同时应服从省煤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调动。煤矿辅助救护队和应急救援队伍由矿井调动。专业救护队伍负责煤矿事故一线应急救援具体工作,并根据需要监护非专业救护队及其它事故现场人员的安全,按照《煤矿救护规程》有关规定,及时有效地实施现场应急救援。

煤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负责建立本单位事故灾难应急指挥机构和工作机制,并按规定建立具有快速反应能力的应急救援队伍,以单位自救为主,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预警预防机制

3.1危险源危险性评估

我公司的主要危险源为煤矿井下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灾害的威胁,都有发生重大事故的可能性。根据煤田地质赋存特征和近年来各矿井的事故统计情况分析,二矿公司应把“一通三防”事故作为防范的重点,董家河矿、二矿公司应把水害事故作为防范的重点,王村矿公司应把火灾事故作为防范的重点,所有矿井都应把顶板事故作为防范的重点。

3.2危险源监控

各矿井必须建立健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危险源监控信息逐级上报制度。各矿安监部门根据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对可能引发煤矿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它灾害、灾难可能引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必须上报公司(局)应急办公室汇总,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并向集团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

3.3预防预警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搞好各类事故的预防预警工作,健全和落实各级各类人员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制,防止和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

各矿必须建立煤矿事故预测、预警系统,针对不同事故隐患采取不同的预防和控制措施,防患于未然。按规定安装和使用瓦斯、矿压、水文观测等为主的安全综合检测监控系统,并逐步实现与上级联网,提升矿井信息数字化水平。

各矿要与当地气象、地震、水利及供电部门建立信息联系。得到灾害性天气、地震、洪水、地质灾害及停电事故的预报时,必须提前做好应对措施,必要时停止生产,人员不得下井。

?3.4信息报告

?3.4.1通讯联络

?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司调度中心)值班电话:,6712369。

公司安全监察部联系电话:,6791164,6791163。

公司救护大队救援召请电话:,6781998。

3.4.2报告程序

矿井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值班员立即向矿负责任人报告,接到报告后必须按以下程序和内容上报:

1、矿井发生死亡事故,报告公司(局)调度中心,值班员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并按规定时限报告集团公司调度值班中心和陕西煤监局、省煤炭局。

2、公司调度中心和安全监察部接到事故灾难报告后,立即报告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同时向集团公司和陕西煤监局、省煤炭局报告,并通报澄城县政府。(陕西煤监局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上报国家煤监局;省煤炭局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省安委会办公室和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国务院)

3.4.3报告内容

1、电话报告内容

(1)事故单位所在地;(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3)事故类型、伤亡(含失踪)人数及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4)事故简要经过,对事故原因、性质和影响范围的初步分析判断;(5)事故抢救措施和进展情况;(6)队事故发展趋势的预测及请求上级帮助解决的问题;(7)事故报告人和电话联系方式等。

2、书面报告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发生时间、地点;(2)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企业规模;(3)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难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5)事故抢险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6)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等。

3.4.4报告时限

报告公司(局)调度中心和相关部门的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报告集团公司和有关部门的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报告省政府应急办公室的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事故书面报告在1小时内做出,并在2小时内报告至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3.5事故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及有关部门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记,绘制事故现场简图并作出书面详细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3.6预警预防行动

各级煤矿事故应急机构办公室接到可能导致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立即采取相应行动,密切关注事态进展,预控事故的发生。

公司(局)应急办公室接到可能导致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认真分析事故灾难预警信息,并按照预案采取应急行动和预控措施,必要时建议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发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警信息,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应急办公室。

4应急响应

4.1先期处置

事故发生后,事故矿井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由矿井主要负责人立即按本矿《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全力控制事故发展态势,积极采取措施抢救遇险遇难人员,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矿井及公司(局)有关负责人到达事故现场后,应立即组成先期现场救灾指挥部,全力救援,防止事故扩大。

4.2分级响应

发生Ⅰ级应急响应事故时,上报国家级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机构指导应急救援工作;发生Ⅱ级应急响应事故时,上报集团公

?

司应急领导机构指导应急救援工作;发生Ⅲ级应急响应事故时,启动本预案;发生Ⅳ级应急响应事故时,启动矿级煤矿事故应急预案。

当发生上一级应急响应事故时,下一级和本一级应急预案应事先启动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妥善实施先期处置。在上一级应急救援领导机构指导、协调下,以本一级和下一级应急救援机构为主全力组织和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一级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煤矿事故灾难或险情的实际和发展情况,超出本一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救援预案并全力实施救援;需要其它专业应急力量增援或设备、材料增调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机构及时组织调集和救援。

4.3应急救援

公司(局)应急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由组长或副组长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需要启动本预案时,由公司调度中心立即通知成员单位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实施指导,并通知矿山救护队和邀请专家赶赴事故现场实施应急救援。

4.3.1抢险救灾原则

(1)统一指挥。必须在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现场指挥部的具体指挥下快速有序地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2)自救互救。事故发生初期,事故矿井应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积极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遇险人员沿避灾路线撤离,防止事故扩大。

(3)安全抢救。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救过程中发生事故。救护队必须设立井下救护基地,并设立待机小队,安排专人职守电话做好记录,同抢救指挥部、地面基地和在灾区工作的救护小队保持不间断联系。

(4)通讯畅通。设立井上下专线指挥直通电话,使抢救指挥部与地面基地和井下基地,井下基地与灾区救护小队,队员之间必须保证通讯畅通。

4.3.2抢险救灾措施

(1)按《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尽快安全地撤离灾区人员,积极组织营救遇险遇难人员并及时救治。(2)迅速查找,并控制或消除事故的危害和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3)根据事故性质迅速恢复被破环的通风、供电、提升运输、排水、通讯等系统,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4)迅速采取措施为遇险人员维持生命和逃生创造条件。(5)根据救护队侦察情况迅速制定救灾方案和救灾计划。(6)为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条件具备时,应在靠近灾区的安全地点设立井下基地。井下基地必须装设直通电话,选派得力指挥员。

4.3.3现场医疗救护紧急措施

矿务局医疗中心按照应急医疗救护要求,迅速组织医疗队伍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报请上级应急救援机构紧急调集其它区域的医疗队伍和医疗器械参与救护。

4.4信息发布

公司(局)应急办公室负责事故灾难信息发布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新闻舆论工作,必要时建立事故信息发言人制度,及时公正地向外界发布相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4.5应急结束

当遇险遇难人员全部出井并确认完毕,事故现场得以控制,消除可能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并制定和采取了防范措施后,由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并提交报告后,经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撤销,应急状态结束。

5善后工作

5.1善后处置

后勤保障及善后工作组要会同公司(局)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协调善后处置工作,尽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人员,保证矿区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指导对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的设备、物资按价付款或归还。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做好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5.2调查分析

事故调查组应在事故处置阶段介入收集有关资料。应急状态结束后,要通过下井勘察、现场模拟、计算以及找当事人调查询问、查阅相关图纸资料等手段,找出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和经验教训,制定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报上级部门。

5.3事故应急救援总结报告

?

煤矿事故灾难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救援指挥部应及时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上报公司(局)应急办公室。

6保障措施

煤矿事故发生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协助事故抢险救灾工作。事故抢救过程中,需要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及占用场地等,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阻拦和拒绝,事故调查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相应的补偿。

6.1通信保障

公司(局)及各矿要保证应急通信(利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的畅通。加强调度指挥人员昼夜值守,并向矿区公布通信联络方式,保证应急救援通信畅通、准确、快捷。建立和保障畅通的通信通道,逐步建立起救灾远程会商视频系统。

6.2信息保障

建立全公司(局)事故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管理系统、重大危险源信息库、救援资源、物资设备储备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保证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各专业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各矿应急办公室负责对应急救援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和处理,并按月、季、年向公司(局)应急办公室报送应急救援信息报表,重要信息和变更信息要及时补报。公司(局)应急办公室负责对应急救援有关信息进行分析和处理汇总,上报集团公司安监部备案。

6.3队伍保障

公司(局)继续充实完善以专业救护队为骨干的应急救援队伍,并对应急救援力量实行统一规划和布局。各矿要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力量配备和机构建设,形成全公司(局)专业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及其它救援力量相结合的应急救援综合保障体系。

6.4技术保障

各矿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2条的规定,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十一种图纸: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巷道布置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下运输系统图;安全监测装备布置图;排水、防尘、防火注浆、压风、充填、抽放瓦斯等管路系统图;井下信系统图;井上、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井下避灾路线图。建立事故救援专家库和事故应急救援信息数据库。图纸资料必须做到专柜专人管理,建立台帐,防止泄密和丢失。

?6.5装备保障

必须按《煤矿救护规程》规定配备救援装备。不足或损环、报废的,必须及时补充,保证专业救护队的战斗力水平。各矿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逐步提高装备水平,实现资源共享。

6.6交通运输保障

在事故救援的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要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必要时实行矿区交通管制,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确保救灾人员、伤员、物资和器材运输畅通无阻,及时到位。

6.7医疗卫生保障

加强局医疗中心急救服务网络建设,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设备和医护人员,提高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队伍业务能力和应对事故灾难的救治能力。

6.8物资保障

各矿要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物资及医疗器械和药品的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6.9经费保障

公司(局)建立应急救援储备金制度,保障应急经费,按规定列入年度安全投入计划。应急救援资金由公司(局)财务部门统筹协调和管理,使用符合审批程序,并建立应急投入台账。

6.10部门应急措施保障

各级安监部门应监督指导应急救援安全工作;保安部门应保障应急救援人员和伤员抢救的治安秩序和稳定;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应指导应急救援期间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和提供有关资料;财务资产部门应协调应急行动和灾后恢复的经费急需;宣传、新闻管理部门应及时准确报道应急救援工作信息和宣传应急救援有关法规政策;电力部门应做好应急救援期间供电工作。

6.11其它部门应急保障

电力中心:负责全公司(局)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的应急处置;并配合上级对口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

信息中心:负责全公司(局)信息网络、应急通信保障的应急处置;并配合上级对口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医疗中心:负责全公司(局)事故灾难应急医疗救援;伤员救治和卫生防疫,并配合上级对口专业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新城分局:负责全公司(局)道路交通管制、民爆物品、地面火灾的应急处置和预控,保障应急救援工作有序畅通。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物资的运输和交通工具的调度保障工作。

党委工作部:负责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的信息发布工作。

供销公司、物业中心:负责组织协调事故应急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工作。

规划发展部:负责公司(局)应急救援建设项目投资,对应急办公室的救援设备计划进行审核,报领导审定后组织落实。

企业管理部、财务资产部:按照《陕西省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规定,负责公司(局)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经费的筹集和管理工作。

其它单位和部门:按照公司(局)应急办公室的安排,根据事故灾难应对工作的需要,随时做好增援和配合的准备工作。

6.12其它保障

本预案未涉及的应急保障工作,由公司(局)应急办公室根据事故灾难的特殊需要制定相应的临时保障方案。

7宣传、培训和演练

7.1宣传

各矿应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灾难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知,提高公众遵法守规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7.2培训

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各矿应急办公室应组织对应急预案和《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全员学习培训,开展技术交流和研讨活动,提高应急救援业务知识水平和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7.3演习

各矿应急领导机构每年必须组织不少于一次的煤矿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

8附则

8.1预案修订、编制和贯彻

随着国家、省政府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公司(局)管理部门职责或各基层单位应急资源的改变,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本预案由公司(局)应急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单位)进行修订,并报上一级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同时送澄城县政府应急办公室备案。

各单位应结合各自特点和实际情况,修订完善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公司(局)批准后实施,同时报公司(局)应急办公室备案。

?8.2奖励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公司(局)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1)出色完成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事故灾难或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中有功,使国家和职工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后效果显著的;

(4)有其它特殊贡献的。

8.3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局)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行政处分;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由新城分局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定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情况或迟报、谎报、漏报、瞒报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故应急响应时因失职、渎职或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救援物资或资金的;

(5)阻碍事故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矿区社会治安秩序的;

(7)有其它危害应急救援工作行为的。

8.4监督检查

公司(局)应急办公室组织对本预案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8.5沟通与协作

公司(局)应积极建立与上级及其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机构的联系,组织参加局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活动,开展相互间的交流与合作。

8.6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澄合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澄合矿务局)印发,公司(局)应急办公室负责解释。

8.7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4:总体应急预案格式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预防和及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社会影响,正确、及时处理各类事故,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按照铁路局、辅业中心有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1.3工作原则

本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职责明确,实现最便捷指挥、最快速反应、最规范实施、与社会最直接的联系,尽快恢复行车,服从服务国家应急运输需要等原则。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甘肃华澳铁路综合工程有限公司管内发生的一切影响正常铁路运输生产秩序的各类突发事件和事故。

本预案的启动条件是各级应急委员会根据各类别应急响应标准发出的启动指令。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委员会

总公司设立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本公司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党委书记担任,主管安全副总经理为副主任,委员由总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负责全公司各类突发事故、事件的应急组织领导和处置、救援指挥工作,审批应急行动程序,审定应急计划,督促应急计划的落实;组织编制、修订公司各类突发事故、事件应急预案,研究提出加强公司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指导下属公司编制应急预案;指导和协调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故、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2.2专业工作组

总公司应急委员会下设事故救援、材料设备保证、后勤保障、医疗救护、治安保卫、宣传报道等专业工作组,在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下,按照分工,具体负责各类突发事件(事故)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

2.2.1事故救援组组成及职责

事故救援组由主管安全副总经理任组长,包保副总经理任副组长,总公司技术、安全部部长及全体业务干部,各公司经理、书记、包保干部、主管工程师为组员,负责突发事件、事故现场的救援工作。其主要职责:迅速组织抢险救援人员恢复行车设备,根据现场要求指挥人员搬运救援物资、清理障碍,尽最大努力尽快恢复通车或正常生产秩序。

2.2.2?材料设备保证组组成及职责

材料设备保证组由主管技术副总经理任组长,总公司技术部副部长、设备主管工程师、各公司主管材料设备副经理、材料设备部部长及管理人员为组员,负责抢险救援材料、工具、设备供给,积极协助救援工作。其主要职责:保证抢险救援材料、工具、设备及时到位,操作人员在特殊条件下的安全操纵,现场照明的布设,保证救援设备正常运转。

2.2.3?后勤保障组组成及职责

后勤保障组由主管后勤副总经理任组长,总公司综合部、人力资源部部长及相关主管人员、各公司综合部部长及相关主管人员为组员,负责救援工作的后勤保障。其主要职责:安排抢险车辆,保证救援人员的饮食供应和劳保用品到位,救援人员来往的交通支持,协助其他专业组的工作。

2.2.4?医疗救护组组成及职责

医疗救护组由主管经营副总经理任组长,社保专职、综合部、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为组员,负责救援工作的医疗救护工作。其主要职责:建立医疗联系点,保持经常工作联系,保证事发现场伤员的紧急处置,组织对严重伤员进行现场急救,迅速组织护送伤员去医院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保证救援人员的医疗救护和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

2.2.5?治安保卫组组成及职责

治安保卫组由总公司综合部副部长任组长,总公司各部门、各公司及项目部人员为组员,负责事发现场的警戒保卫,配合事故调查组工作。其主要职责:迅速组织人员开展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现场的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撤离,维持现场治安秩序;协助对现场的调查、现场录像、照相、取证等工作;登记伤亡人员姓名及有关情况,收集保管伤亡人员物品;与有关部门联系控制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毒物泄漏事故现场,采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的人员安全。

2.2.6?宣传报道组组成及职责

宣传报道组由综合部部长任组长,综合部相关人员为组员,负责宣传报道工作。其主要职责:控制事发现场新闻采访,确定新闻发布内容,组织对外报道。

2.2.7?事故调查组组成及职责

事故调查组由主管安全副总经理任组长,安全部、技术部、人力资源部、综合部部长及相关人员为组员。负责突发事件(事故)的原因调查、责任分析,初步提出定性定责意见。其主要职责:组织事发现场勘察、取证工作;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现场调查和原因、责任分析,查清事发原因,查明事件性质和责任。提出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

2.3?应急办公室

应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应急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应急管理、应急救援指挥的日常工作。应急办公室由技术部、综合部、安全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专职组成,办公室设在技术部生产调度台,应急办公室主任由技术部部长担任。其主要职责:及时掌握和报告突发事故、事件的信息及相关情况,并向总公司应急委员会及上级应急管理委员会报送紧急重要事项;负责编制、修订公司各类突发事故、事件应急预案,检查监督各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组织和具体落实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故、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等工作。

应急办公室电话:

3.信息报告

3.1?信息报告责任部门及职责

3.1.1?公司所辖范围内发生突发事件,现场负责人立即报告上级,同时报告总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地点(线别、站名或区间、公里、米)、时间,初步原因,人员伤亡情况、设备损失情况,是否影响行车或影响邻线,现场救援人员、设施情况,是否需要特殊救援人员、救护车、消防车、救援列车或起重机械等。

事发现场负责人职责: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停止作业,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同时报告事发信息,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有条件的进行伤员自救、求援。

3.1.2?总公司应急办公室做好日常值守工作,第一时间掌握公司管内突发事件的信息及相关情况,及时向公司应急办公室主任和应急委员会报告,做好应急信息的上报、传达及统计,与各相关单位应急处理信息的沟通协调。

3.2?信息报送程序

信息报送按照“及时有效、逐级上报、特情直报”的原则进行。

3.2.1?公司管内工作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施工影响行车、火情、水害、交通事故、设备事故、人员中毒、伤亡、施工险情、影响公共安全),当事人、事件相关人或知情人应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险情严重时越级直接报总公司应急办公室。有关特别重大、及重大、大事故的通话,按“117”应急通信级别,按“立接制”紧急办理。

3.2.2?现场负责人知情后立即报告所属公司负责人,同时上报总公司应急办公室;

3.2.3?所属公司负责人接报后5分钟内上报主管副总经理,同时上报总公司应急办公室;

3.2.4?总公司应急办公室接报(或上级通知)后5分钟内报告应急委员会,同时根据委员会指示上报局、中心应急办公室,并做好记录;

3.2.5?总公司应急办公室按照应急委员会的指示,立即启动相应级别应急救援预案。

3.3?信息收集及分析

3.3.1?总公司应急办公室在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按程序传报,同时做好信息收集记录并对信息进行必要的分析。

信息收集主要内容:1.信息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地点、所属公司及相关人;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影响行车情况,直接经济损失估计;发生原因初步判断;现场采取的措施和控制情况);2.上报人姓名、职务、与事件关系;3.信息上报时间;4.信息处置(何时传报给何人,接报人反馈的信息)。

3.3.2?对发生在本公司以外、可能对本公司造成影响的事件按照管内发生事件信息报送程序进行信息收集和传报。

3.3.3?应急救援结束后收集各专业工作组的工作报告或总结,进行汇总存档。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标准(见附件1和附件2)

分防洪、除雪、火灾事故、行车事故救援、卫生事件、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响应标准和各类施工发生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响应标准。

应急响应标准按险情等级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等级。Ⅰ级、Ⅱ级应急响应启动,立即报局、辅业中心应急办公室按规定要求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启动,由总公司应急办公室按规定要求启动,主管副总经理在10分钟内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带领相关专业救援组出发,赶赴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修,总经理或党委书记随即赶赴现场;Ⅳ级应急预案启动,由各公司按规定要求启动,经理或支部书记在10分钟内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出发赶赴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修,总公司主管领导随即赶赴现场。

各类施工发生突发情况和具体事故的应急响应标准按险情等级分为Ⅰ级、Ⅱ级、Ⅲ级三个等级。Ⅰ级应急响应启动,立即报局、辅业中心应急办公室按规定要求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启动,由总公司应急办公室按规定要求启动,主管副总经理在10分钟内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带领相关专业救援组出发,赶赴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修,总经理或党委书记随即赶赴现场;Ⅲ级应急响应启动,由各公司按规定要求启动,经理或总支(支部)书记在10分钟内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出发赶赴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修,总公司主管领导随即赶赴现场。

4.2?应急响应启动形式(见附件1、附件2)

4.3?应急响应内容

4.3.1?应急办公室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5分钟内报告应急委员会,按照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标准,启动本级响应。此前,各公司应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4.3.2?应急办公室认为达到铁路局、辅业中心启动应急响应标准的,5分钟内报告局、辅业中心应急办公室。

4.3.3?启动应急响应后,应急办公室通知各有关专业工作组,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利用现场应急资源,展开各自工作。调查灾情,研究抢修方案,调运救援队伍、集聚、设备、救援物资,组织工程抢修,提供通讯、水电、后勤、医疗卫生、安全措施宣传、治安保障。指挥与协调各救援队伍、根据应急需要指挥紧急处置,采取相应措施(防护用品和准备)保障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和职工群众的安全防护。

4.3.4?各公司接到救援指令30分钟到达现场,公司负责人主动向应急委员会请示任务,按照应急委员会和专业工作组的指挥,无条件执行各项救援工作,每完成一项指令任务后,原地待命。同时负责自身安全,做好与相邻救援队的配合工作。

4.3.5?上级应急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现场负责人应主动汇报现场情况,灾情程度、救援资源数量,采取的措施,存在什么危险和困难等,主动接受上级指挥。

4.3.6?应急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动用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的,指示相关专业工作组执行,并组织做好配合社会力量救援工作与善后工作。

4.3.7?现场抢险情况每1小时向应急办公室报告1次,应急办公室汇总后,根据应急响应标准,及时向上级应急办公室汇报。

4.4?应急响应结束形式

应急响应结束遵循“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当事发现场对人员的危害性消除、受伤人员得到妥善医治,生产秩序恢复正常或列车恢复正常运行,现场清理完毕,应视为应急结束,由应急委员会或相应的组织负责宣布应急结束。

5.救援资源及利用

5.1?本公司应急救援资源

各公司按照总公司应急救援工作制度要求,挑选适当人员,尽可能调动全体职工力量,分专业(防洪应急、消防应急、行车事故等)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为每支救援队装备救援设备,制定职责和工作制度,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遇突发事件需要出动时,各救援队带相应装备出发。

各公司应结合防洪物资储备,增加相应应急救援资源,并与总公司应急办公室建立联系,应急办公室指派专人定期检查应急物资储备状况,建立专门应急救援物资账目,掌握救援物资库管、调拨、补充等工作。

5.2?铁路相关单位应急救援资源

总公司应急办公室建立与上级应急办公室的工作联系,掌握兄弟单位应急救援队伍、救援设备、物资储备等应急救援资源的数量、分布情况和联系方式,加强工作联系,订立资源互补协议,紧急情况下可调动这些应急救援资源。

5.3?医疗资源

总公司应急办公室应充分调查了解、掌握局管内医疗资源(包括达到一定资质的地方医疗机构),与其建立工作联系制度,紧急情况下可调动或利用这些医疗资源。

5.4?特种救援资源

总公司应急办公室应充分调查了解局管内临近沿线地方特种救援设备,与其建立工作联系制度,紧急情况下可调动或利用这些特种救援资源。

6.后期处置

6.1?责任部门及补偿

应急办公室、工会、人力资源部、安全部、技术部、财务部共同进行应急救援的善后处置工作,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对突发事件相关人员安置、补偿,物资和劳务的征用补偿。

6.2?保险及理赔

应急办公室、工会、人力资源部、综合部共同负责联系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办理有关理赔工作。

6.3?总结评估

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总公司应急办公室对突发事件处置进行总结评估,对应急效应行动和效果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为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创造条件。

7.宣传培训

各级组织在开展群众安全文化建设的过程中,要着力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宣传,积极利用专题展览等形式,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公众避险、自救、互救知识,提高职工自我保护能力和守法意识。

各公司应重视对职工应急预案意识的教育,定期地、有计划地进行应急预案相关知识的培训,结合应急演练、演习,进行救援知识培训,提高救援技能和单位整体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8.预案演练

应急预案演练由各公司负责,应急办公室检查指导。应急办公室对全年的预案演练制定总体计划,各公司根据总公司应急办公室的安排和工作实际,每季度安排不少于1场次的应急预案演练。预案演练要突出目的性,针对性和实用性,起到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安全防范教育作用。

各公司每次安排预案演练活动,要制定详细的组织措施计划报总公司应急办公室审批,主要内容为:演练项目名称,演练目的,活动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按职责分组,邀请观看人员)、需要的机具、材料、设施,安全措施,负责人,活动记录人。活动后写出总结等。

应急办公室对各公司提报的预案演练计划进行可行性审核,对其提出安全性要求,帮助解决问题,并派员现场检查指导。对全年预案演练活动进行评比,对组织有力,突出演练实效的给予奖励;对组织混乱、敷衍的给予处罚并通报批评,取消该公司年终评先资格。

篇5:某地质调查作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急保障救援机制,提高地质调查作业应急救援能力,保障作业人员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障地质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地质勘探安全规程(AQ2004-2005)》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中国地质调查局(以下简称地调局)地质调查项目作业过程中突发事件的紧急救援。

本预案指导地质调查项目承担单位地质调查作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陆地、海洋、航空地质调查作业过程中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的紧急事件。

1.4分类分级

1.4.1分类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机理,地质调查作业突发事件分为陆地地质调查作业突发事件、海洋地质调查作业突发事件和航空地质调查作业突发事件。

1.4.2分级

按照各级应急机构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地质调查作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分为三级:

Ⅰ级(重大):项目承担单位、野外工作站和项目组没有能力解决的,需由地调局应急机构组织实施的重大应急救援。

II级(较大):项目组没有能力解决的,需由项目承担单位或野外工作站组织实施的较大应急救援。

Ⅲ级(一般):项目组自身能够处置的一般性应急救援。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3)反应快速,科学高效。

1.6应急预案体系

地质调查作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地质调查作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陆地地质调查作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海洋地质调查作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航空地质调查作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各项目承担单位制订的有关地质调查作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地调局安全生产委员会是组织实施地质调查作业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负责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救援机构;研究和部署地质调查作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工作;批准Ⅰ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关闭;组建Ⅰ级应急响应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协调救援力量组织实施Ⅰ级应急救援工作;督促、指导Ⅱ级、Ⅲ级应急机构的工作;依法上报安全生产重大突发事件。

地质调查项目承担单位及地调局直属单位应急救援工作领导机构承担相应的领导职责。

2.2办事机构

地调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是地质调查作业应急救援工作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地质调查作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组建应急专家组;负责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接收和办理向领导机构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督促落实领导机构有关决定事项和批示、指示精神;负责重大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报告、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

地质调查项目承担单位及地调局直属单位应急救援工作办事机构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

2.3专家组

各级应急机构应建立健全各类专业人才库,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应急工作专家组,为应急机构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2.4应急机构

地质调查作业突发事件应急机构分为三级:

一级:中国地质调查局;

二级:地质调查项目承担单位和野外工作站;

三级:野外地质调查项目组。

3运行机制

项目承担单位应建立应对地质调查作业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报告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

地质调查作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流程图见附件。

3.1预测与预警

地质调查项目承担单位要针对可能发生的地质调查作业突发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定期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预测、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2应急处置

3.2.1突发事件报告

地质调查作业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项目组要及时向其所属单位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项目承担单位要立即如实向地调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3.2.2先期处置

发生突发事件,事发项目组和项目承担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相关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一级应急机构报告。

3.2.3应急响应

(1)Ⅰ级应急响应

对二级应急机构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重大突发事件,由地调局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协调项目承担单位、野外工作站,或地方政府、驻军部队等应急力量实施应急救援。

(2)II级应急响应

对三级应急机构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较大突发事件,由项目承担单位或野外工作站启动II级应急响应,协调本单位、突发事件地点邻近项目组等应急力量实施应急救援。并向地调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地调局安全生产委员会进入应急准备状态,及时掌握相关应急救援情况,并向相关单位发出预警。

(3)Ⅲ级应急响应

对三级应急机构处置能够有效控制事态的一般突发事件,由项目组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协调项目组或突发事件地点邻近项目组应急力量实施救援,并上报二级应急机构;二级应急机构进入应急准备状态,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应急救援情况,并向相关部门发出预警。

3.2.4指挥与协调

需要一级应急机构处置的突发事件,由地调局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单位、项目组开展处置工作。主要包括:

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项目组、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⑵组建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制定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方案;

⑶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事发地单位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和调度各方面应急资源等;

⑷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二级、三级应急机构处置的突发事件,由相应的应急工作领导机构、办事机构统一指挥与协调。

3.2.5应急关闭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报请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同意,应急响应予以关闭。

应急响应关闭的信息,应通知参加应急救援的单位、机构和人员。

3.3善后处置与调查评估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应急机构要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上一级应急机构提交书面报告。

3.4信息报告

突发事件的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有关方面报告。

4应急保障

各级应急机构按照职责和相关预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员、物资、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通信信息等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4.1人员保障

地调局野外工作站、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组是处置地质调查作业突发事件、开展应急保障救援的骨干力量。各级应急机构要开展应急救援人员定期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

4.2财力保障

各级应急机构所需地质调查作业突发事件应急准备以及应急救援资金,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列入本单位的年度预算。

4.3物资保障

各级应急机构应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立相关单位应急物资保障供应与自储专业应急物资相结合的应急物资保障制度,自储必要的、专业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

4.4交通运输保障

各级应急机构要配备相应的应急交通运输设备。发生突发事件时,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各级应急机构要协调有关部门提供交通运输便利条件,确保应急物资、器材和人员及时运送到位。

4.5医疗卫生保障

各级应急机构要按规定配备野外作业医务人员、器械和药物,提高自身救治能力,并依靠当地医疗单位开展医疗救护工作。

4.6通信信息保障

各级应急机构要建立健全应急通信信息保障工作体系,要按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通信设备,确保通信畅通、信息共享。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各级应急机构要编制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演练。

5.2宣传和培训

各级应急机构要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对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提高救援技能。

5.3责任与奖惩

地质调查作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应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对不服从指挥和妨碍应急救援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造成重大损失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附则

6.1预案管理

本预案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修改。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7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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