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采空区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某采空区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2

1.事故特征

1.1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型

在采空区工作平盘上作业,由于管理指挥不当、防护措施不力、挖掘机、装载机等机械设备在采空区上方运行,引发设备坠落损坏,人员伤亡,发生坍塌事故等。

1.2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或装置的名称

采场4M作业平盘发生采空区塌陷事故,危及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1.3事故发生可能造成危害程度

采场发生采空区塌陷事故,造成作业人员及设备被掩埋等,从而造成相关作业人员死亡和财产损失。

1.4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平盘有较大裂缝,发生小面积塌陷等征兆。

2.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长:现场值班矿领导及值班人员。

副组长:现场值班段领导

成员:现场各个班组成员、现场工作人员。

职责:现场发生事故后,值班矿领导负责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指挥现场抢险救灾,处理突发灾变以及事故汇报,并启动相关的救援小组,进行救援行动。现场灾难矿内无法处置的向上级汇报,上级指挥部判断灾情大小并组织救援或向上一级汇报。如果现场符合级别时应简化报告程序,直接通知到救护大队。矿级指挥部及救援小组负责组织全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各系统应急救援过程。

3.应急处置

3.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3.1.1及时汇报,汇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现象、人员撤离与被困情况及人员所在具体位置,现场是否进行抢险,有无灾害扩大的可能。

3.1.2积极抢救,根据生产指挥的命令立即切断作业平盘电源,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抢救。

3.1.3安全撤离,当发生采空区事故无法控制时,按照避灾路线立即安全撤离,找最近的路线撤到安全区域,并随时与生产指挥中心调度室联系告知人员撤离情况。

3.1.4妥善避灾,当无法撤离时,应采取自我保护措施,并发出求救信号。

3.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生产指挥中心调度室接到采空区事故汇报后,立即按照《神山煤矿采空区事故应急预案》中电话通知顺序通知矿领导和有关部门,指挥部根据灾情实际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总指挥做出决定。

3.2.1命令生产指挥中心通知采场各作业地点切断电源,并撤到安全地点。

3.2.2立即通知救援小组及采场作业人员。

3.2.3汇报神东煤炭集团总调度室。

1)各区队跟班领导和安检员接到指挥部下达撤离命令后,将工作面或配电室电源切断、锁好开关后组织工作人员全部撤到安全地点,并报告生产指挥中心。

2)生产指挥中心派车到达指定地点,救护队员开始对遇险人员实施现场急救,接送遇险人员到生活区,其余人员现场救援。

3.3恢复

经检查周边区域安全后,指挥部下达救援结束。

4.注意事项

4.1急救一般应在现场就地进行,有特殊危险时搬运到安全地点进行急救。

4.2各种救护措施应因地制宜、灵活应用、以快为原则。

4.3灾害事故一旦发生,处于灾区与受波及区域的人员,应沉着冷静,根据灾情与现场情况和条件,在保证自身安全前提下,尽快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及时投入现场抢救,将灾害事故消除在初始阶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以减少灾害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在抢救的同时,应迅速派人及时向调度室汇报,讲清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及程度。

篇2:采空区事故应急预案格式

1.事故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

1.1事故类型

采空区事故类型为坍塌事故。采空区作业时发生坍塌事故时,将造成作业人员伤亡,设备损坏。

1.2危险程度分析

按照我矿常见重大事故类型对危险源(点)的分布进行分析。

当采装设备在采空区上部作业时,由于岩层松脱、掏采、放炮等原因均易造成采空区塌陷,导致设备掩埋,人员伤亡。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当发生采空区事故后,救援人员应按照“紧急救援、妥善避难、安全撤退、救人优先”的原则进行抢险救灾。

2.1贯彻“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的方针,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做到责任、措施彻底落实。

2.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职工群众基础作用。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图2-1-12神山露天煤矿采空区事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总指挥:董文明(矿长)

第一副总指挥:马金林(总工程师)

副总指挥:苏勇(生产副矿长);刘贵鹏(机电副矿长);王补在(经营副矿长);刘翔虎、陈瑞珠、杨四平(矿长助理);

指挥部成员:史义宽(生产指挥中心主任);惠诚祥(安管办主任);石志平(经营办主任);郑国翠(办公室主任);梁二保(技术组主任);李向东(机电组主任);邱玉忠(调度组主任);王永峰(生产作业部主任);温学峰、张华、李龙、林剑、王君、侯欣旺、张志刚(生产作业部副主任);杨炳文(物资供应站站长);何红勇(后勤服务公司经理);苏茹芝(医务所所长);杨振刚(地测站站长);李志刚(康宁公司经理);

3.2.1.1指挥部成员职责:

1)总指挥职责:

①组织指挥本矿各方面的资源,开展采空区事故应急抢险工作。

②组织制定采空区事故排险、抢险方案。

③下达各种采空区事故应急处理指令。

④在处于应急状态下,组织协调本矿的各种对外联系。

2)副总指挥职责:

①协助总指挥负责采空区事故应急抢险的具体指挥工作。

②当总指挥不在现场时,第一副总指挥自动承担总指挥的一切职责。

3)成员职责:

①服从总指挥、副总指挥的指令,协助总指挥制定采空区事故排险、抢险方案。

②指挥各抢险小组落实采空区事故排险、抢险的具体措施,并及时向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本抢险小组的工作情况。

3.2.2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神山露天煤矿生产指挥中心调度室。

主任:马金林

副主任:苏勇刘贵鹏王补在刘祥虎陈瑞住杨四平

成员:史义宽石志平郑国翠王永峰惠诚祥梁二宝李向东邱玉忠杨振刚杨炳文何红勇苏茹芝李志刚等相关人员。

3.2.2.1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具体事务工作。

2)负责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根据采空区事故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3)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保持联系,传达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

4)调动本矿应急救援力量,调配应急救援资源。

5)提供技术支持,组织本矿应急救援技术组参加救援工作,协调本矿医疗救护工作。

6)调用本矿应急救援基础资料与信息。

7)采空区事故灾难扩大或专业领域救援力量、资源不足时,协调相关救援力量及设备增援。

8)完成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3.2.2.2设立救灾办公室

救灾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联系电话:0477-8110066;

主任:史义宽;

副主任:邱玉忠

调度员:孙建秀、王庆功、苏玉梅、高瑞;

职责:负责承办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有关事项、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处理、资料管理等工作;负责做好应急救援详细记录,必要时做好录音。

3.2.3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十个组,其职责如下:

1)现场抢险救灾组

组长:苏勇

副组长:王永峰王君张华林剑张志刚侯欣旺温学峰

成员:矿有关科室、作业部成员。

职责:主要负责指挥现场抢险工作,实施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现场抢救,处理突发灾变。

2)技术组

组长:马金林

副组长:梁二保杨振刚

成员:矿相关技术人员、地测站工作人员。

职责:主要研究制定抢救技术方案和措施,解决抢险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协助现场抢险救灾组抢险救灾。生产技术组负责提供与抢险救灾相关的图纸、资料,参与救灾抢险及恢复生产的准备工作;机电部门负责救灾过程中机电设备的供应、抢修和正常运转,掌握地方政府停送电工作,抢险救灾物资及人员的运输。

3)物资供应组

组长:杨炳文

副组长:施长顺

成员:矿相关科室负责人、供应站其他人员。

职责:主要保证抢险救灾中物资和设备的及时供应,并及时迅速运送到指定地点。

4)资金保障组

组长:石志平

副组长:陈志丽

成员:矿相关科室负责人、经营办其他人员。

职责:主要负责抢险救灾中所需的资金,并及时迅速的发放到指定地点。

5)警戒保卫组

组长:温学峰

副组长:李龙

成员:作业部穿爆组全体成员。

职责:主要负责在采场设置警戒,疏散、戒严和维持秩序、交通等工作。

6)医疗救护组

组长:苏茹芝

成员:驻矿医务所工作人员。

职责:主要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

7)后勤保障组

组长:何红勇

副组长:屈金太季兰超

成员:生活服务部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接待有关人员,安排吃、住、行等工作。

8)安全监察组

组长:刘翔虎

副组长:惠诚祥

成员:安管办所有人员。

职责:负责统计入坑人数、出坑人数和被困人数,迅速汇报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按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的救灾方案,配合救护队的救护工作及撤离事故现场人员,监督检查救灾方案的实施情况。

9)善后处理组

组长:史义宽

副组长:王永峰郑国翠赵永刚

成员:参与救治伤员的医院领导及医护人员。

职责:负责核实遇难者身份并通知遇难者家属。安排遇难者丧葬事宜,负责洽谈抚恤条件和家属的安抚工作。

10)信息发布组

组长:郑国翠

副组长:白国君徐永红

成员:综合办、安管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职责:应急救援指挥部向公众及媒体发布事故信息。

3.2.4联络方式

联系电话、应急救援有关人员及联系方式(见附件二)。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

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技术控制

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管理与决策提供准确、全面、形象的信息、依据的手段。

(2)、人员管理

人员的控制首先是加强教育培训,做到人员安全,其次是操作安全。

(3)、管理控制

可采取以下的管理措施,对危险源实行控制:

(a)、建立健全危险源管理的规章制度;

(b)、明确责任、定期检查;

(c)、加强危险源的日常管理;

(d)、抓好信息反馈,及时整改隐患;

4.1.2预防措施

a)、对采空区边缘设立警示标志,禁止人员、设备进入;

b)、按《采空区安全技术措施》规定进行采装作业;

c)、人员、设备设置在安全距离以外;

4.2预警行动

4.2.1相关单位将采空区平盘监测监控分析结果及隐患报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相关信息进行处理、识别、诊断、评价和判断后,确定需要预警的采空区事故类型和预警级别。

4.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确定的采空区预警事故类型和预警级别报总工(第一副总指挥)审核、矿长(总指挥)审定后,通过电话、内网、电子显示屏等向有关单位和人员发布采空区事故预警信息。情况紧急时,必须及时利用警笛报警、通讯网络信息传递、人员广播等方式进行预警。

4.2.3采空区事故预警信息发布后需要采取下列措施:

1)相关单位启动预警行动方案,采取相应预防性处置措施;

2)及时将处置情况报告应急指挥部;

3)应急指挥部密切跟踪事态发展,检查处置措施执行情况并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

4)矿各应急工作组根据现场情况进入应急准备阶段;

5)一旦达到采空区事故标准时,启动采空区事故应急预案。

4.2.4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态跟踪情况,确定事故预警符合终止条件后,经总工同意,矿长批准后,撤消发布的事故预警信息。

5.信息报告程序

5.1当发生采空区事故时,现场人员或事故地点附近人员了解事故情况和事故性质后立即报告矿调度室,矿调度室负责事故记录,并立即应急救援总指挥和相关领导报告。根据采空区事故情况和总指挥的批示,矿调度室向公司调度室报告。现场人员同时向本单位汇报,由值班领导启动现场处置方案。

5.2现场作业人员配备移动电话(见附件二),发生采空区事故时,现场人员及时通过报告矿调度室。

5.3矿调度室设立24小时值班专用电话,电话号码:0477—8110066,各应急救援小组组长、主要部门(区队)负责人联系电话见附表二,手机保持24小时开通状态。

5.4报告的内容:采空区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简要经过、发生范围、严重程度、人员伤亡情况、初步原因判断、已采取的应急措施、事故抢险情况等。

5.5发生采空区事故后,现场受困人员在立即开展自救和互救的同时,可通过喊话、等方式向周边人员及救援人员求救。

5.6当发生采空区事故需要外部力量救援时,由矿调度室统一向矿山救护队等外部救援机构进行协调,请求外部救援队伍增援。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根据采空区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本矿将采空区事故和应急响应级别分为如下四个等级:

6.1.1特别重大采空区事故:采场发生特别重大采空区事故,造成30人以上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30人以上死亡,造成设备遭到严重破坏,导致生产停止。为I级响应。

6.1.2重大采空区事故:采场发生重大采空区事故,造成10人以上29人以下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10人以上29人以下死亡,或造成设备损坏,导致不能正常生产。为Ⅱ级响应。

6.1.3较大采空区事故:采场发生较大采空区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已经或即将导致3-9人死亡,或造成设备损坏,不影响正常生产。为Ⅲ级响应。

6.1.4一般采空区事故,采场发生局部采空区事故,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围,已经或即将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未造成设备损坏,不影响生产。为Ⅳ级响应。

6.2响应程序

6.2.1应急启动

1)矿井发生一般、较大采空区事故时,应立即启动本矿采空区事故应急预案,开展事故抢险。

2)矿井发生重大、特大采空区事故时,经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由公司应急救援总指挥下达命令,启动《神东煤炭分公司采空区事故应急预案》。

3)矿调度室接到总指挥启动采空区事故应急预案命令后,立即通知采空区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及成员单位相关人员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事故抢险。

6.2.2应急行动

1)神山露天煤矿发生较大以上采空区事故后,在公司应急救援人员到达前,应首先启动本矿采空区事故应急预案,控制事故扩大,进行抢险自救。

2)矿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根据现场情况,对采空区事故原因做出初步判断。制定抢险方案和符合现场抢险救灾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总指挥批准后组织实施。

3)专业抢险人员到达现场后,要按照应急预案、抢险方案进行抢险救灾,并随时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态发展和抢险进展情况。

4)抢险过程要由现场抢险指挥部统一指挥,矿应急救援指挥部协调处理,提供必要的抢险所需物资及设备。

5)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根据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进展情况,及时向事故单位、抢险单位提出事故抢险救援指导性意见。事故单位、抢险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领导指示进行应急处理和事故抢险。

6)矿山救护大队、公司总医院在接到事故抢险命令后,应迅速派人赶赴指定地点,协助事故单位进行抢险。

7)各部门应保持与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通信畅通。由矿调度室统一协调各方关系,并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6.2.3资源调配

1)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及本矿物资储备情况,为事故地点抢险工作提供充足的物资供应。同时,将有采空区事故抢险救灾经验的人员调往事故现场协助处理。

2)事故单位在抢险过程中,如出现抢险物资短缺,需及时向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指挥部接到汇报后,立即与物资供应站、公司设备管理中心或其他单位协调处理,保证救灾物资及时到位。

6.2.4应急避险

1)采空区事故发生后,事故地点人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积极进行自救,控制事态扩大。发生采坑道路堵塞时,被困人员要立即寻找安全地点躲避,等待救援。

2)在抢险救灾过程中,要寻找最佳抢险路线和方法,尽可能缩短抢救时间,确保被困人员安全。

3)在抢险过程中,要指派专人观察事故变化情况,检查事故地点周围情况是否安全,同时要加强道路维修,确保退路安全畅通,以防再次发生采空区事故。

6.2.5扩大应急

1)在采空区事故应急过程中,当事故灾情扩大时,由矿总指挥部决定扩大应急响应级别。

2)扩大应急响应后,矿现场抢险指挥部根据采空区事故现场实际情况和救援能力,确定需要外援时,及时向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

6.2.6应急结束

当应急救援完成,采空区事故现场得以控制,作业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安全隐患消除,全体抢救人员安全撤离后,由调度室向指挥部进行汇报,指挥部总指挥下达命令,宣布应急结束。

6.3应急处置措施

6.3.1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事故处理方案,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事故处理工作。

6.3.2根据灾情区域,指派各地点抢险救灾负责人和救灾队伍,立即到现场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6.3.3根据指挥部安排,立即组织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6.3.4采坑作业人员按矿调度通知精神,组织好人员撤离准备工作,重要岗位人员不得擅自撤离岗位,服从抢险救灾人员的安排。

6.3.5供应站要组织好物资供应工作,按矿调度通知,立即将设备、设施运、安到指定地点,调度室立即安排车辆进行物资调运工作。

6.3.6机电组要做好供电系统的检查维修工作,保证抢险救灾正常、安全供电,并对有危险的地面架空线路进行排查,防止触电事故。

6.3.7营救人员应沉着冷静,根据灾情和现有条件进行施工,行动中必须保证统一的指挥和严密的组织,防止灾情扩大,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6.3.8事故单位在抢救过程有困难时,指挥部可抽调其他单位有经验、有技术的骨干力量,进行紧急增援。

6.3.9抢救出伤员后,必须判断伤性的轻重,人员较多时先抢救重伤人员,后抢救轻伤人员,并按照“三先三后”的原则,即①对窒息或心跳呼吸停止不久的伤员必须先复苏后搬运。②对出血伤员必须先止血后搬运。③对骨伤的伤员必须先固定后搬运。

6.3.10救护队按指挥部的命令,组织队员做好受灾人员的抢救和探查工作。

6.3.11各单位,各抢险地点的进展情况,随时汇报指挥部。

6.3.12抢险救灾工作要本着先人后物、先采坑后其他的顺序,确保人员和采坑安全,防止财产损失。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7.1医务室要配备创伤急救器械,确保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对伤者进行正确的创伤急救。

7.2所有应急物资、应急工具及装备没有特殊情况不得使用,每天要有专人进行维护和检查,其它原因使用后必须及时进行补充。

7.3所有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确保其处于良好状况、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应急物资详见附件五)

篇3:某锅炉烧裂事故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

1.1事故类型

我矿使用的锅炉为常压锅炉,事故隐患主要壳体烧裂或溢水将周围人员烧伤,或引起电气火灾等事故。

1.2危险程度分析

壳体烧裂热水溢出造成人员烫伤,或热水溢出导致电气设备、供电线路短路,从而引起电气火灾。给我矿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锅炉房发生锅炉烧裂事故后,救援人员应按照“紧急救援、妥善避难、安全撤退、救人优先”的原则进行抢险救灾。

2.1救援人员首先要断开锅炉房的电源,撤出事故现场作业人员,做好现场警戒,采取措施进行现场救援。

2.2首先辨别是否有再次裂缝危险,避免由于盲目施救过程中二次裂缝造成事故扩大,人员伤亡。

2.3如果事故造成火灾、按照火灾事故预案进行事故处理。

2.4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职工群众基础作用。

2.5全矿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自主保安的义务和监督的义务,提高警惕、自主保安、群监群治。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图2-1-1神山露天煤矿锅炉烧裂事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总指挥:董文明(矿长)

第一副总指挥:马金林(总工程师)

副总指挥:苏勇(生产副矿长);刘贵鹏(机电副矿长);王补在(经营副矿长);刘翔虎、陈瑞珠、杨四平(矿长助理);

指挥部成员:史义宽(生产指挥中心主任);惠诚祥(安管办主任);石志平(经营办主任);郑国翠(办公室主任);梁二保(技术组主任);李向东(机电组主任);邱玉忠(调度组主任);王永峰(生产作业部主任);温学峰、张华、李龙、林剑、王君、侯欣旺、张志刚(生产作业部副主任);杨炳文(物资供应站站长);何红勇(后勤服务公司经理);苏茹芝(医务所所长);杨振刚(地测站站长);李志刚(康宁公司经理);

3.2.1.1指挥部成员职责:

1)总指挥职责:

①组织指挥本矿各方面的资源,开展锅炉烧裂事故应急抢险工作。

②组织制定锅炉烧裂事故排险、抢险方案。

③下达各种锅炉烧裂事故应急处理指令。

④在处于应急状态下,组织协调本矿的各种对外联系。

2)副总指挥职责:

①协助总指挥负责锅炉烧裂事故应急抢险的具体指挥工作。

②当总指挥不在现场时,自动承担总指挥的一切职责。

3)成员职责:

①服从总指挥、副总指挥的指令,协助总指挥制定锅炉烧裂事故排险、抢险方案。

②指挥各抢险小组落实锅炉烧裂事故排险、抢险的具体措施,并及时向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本抢险小组的工作情况。

3.2.2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神山露天煤矿生产指挥中心调度室。

主任:马金林

副主任:苏勇刘贵鹏王补在刘翔虎陈瑞住杨四平

成员:史义宽石志平郑国翠王永峰惠诚祥梁二保李向东邱玉忠杨振刚杨炳文何红勇苏茹芝李志刚等相关人员。

3.2.2.1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具体事务工作。

2)负责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根据锅炉烧裂事故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3)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保持联系,传达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

4)调动本矿应急救援力量,调配应急救援资源。

5)提供技术支持,组织本矿应急救援技术组参加救援工作,协调本矿医疗救护工作。

6)调用本矿应急救援基础资料与信息。

7)锅炉烧裂事故灾难扩大或专业领域救援力量、资源不足时,协调相关救援力量及设备增援。

8)完成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3.2.2.2设立救灾办公室

救灾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联系电话:0477-8110066;

主任:史义宽;

副主任:邱玉忠

调度员:孙建秀、王庆功、苏玉梅、高瑞;

职责:负责承办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有关事项、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处理、资料管理等工作;负责做好应急救援详细记录,必要时做好录音。

3.2.3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十个组,其职责如下:

1)现场抢险救灾组

组长:苏勇

副组长:王永峰王君张华林剑张志刚侯欣旺温学峰温学峰

成员:矿有关科室、作业部成员。

职责:主要负责指挥现场抢险工作,实施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现场抢救,处理突发灾变。

2)技术组

组长:马金林

副组长:梁二保杨振刚

成员:矿相关技术人员、地测站工作人员。

职责:主要研究制定抢救技术方案和措施,解决抢险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协助现场抢险救灾组抢险救灾。生产技术组负责提供与抢险救灾相关的图纸、资料,参与救灾抢险及恢复生产的准备工作;机电部门负责救灾过程中机电设备的供应、抢修和正常运转,掌握地方政府停送电工作、抢险救灾物资及人员的运输。

3)物资供应组

组长:杨炳文

副组长:施长顺

成员:矿相关科室负责人、物资供应站其他人员。

职责:主要保证抢险救灾中物资和设备的及时供应,并及时迅速运送到指定地点。

4)资金保障组

组长:石志平

副组长:陈志丽

成员:矿相关科室负责人、经营办其他人员。

职责:主要负责抢险救灾中所需的资金,并及时迅速的发放到到指定地点。

5)警戒保卫组

组长:温学峰

副组长:李龙

成员:作业部穿爆组全体成员。

职责:主要负责在各大门口、锅炉房警戒,疏散、戒严和维持秩序、交通等工作。

6)医疗救护组

组长:苏茹芝

成员:驻矿医务所工作人员。

职责:主要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

7)后勤保障组

组长:何红勇

副组长:屈金太季兰超

成员:生活服务部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接待有关人员,安排吃、住、行等工作。

8)安全监察组

组长:刘翔虎

副组长:惠诚祥

成员:安管办所有人员。

职责:负责统计作业人数和被困人数,迅速汇报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按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的救灾方案,配合救护队的救护工作及撤离事故现场人员,监督检查救灾方案的实施情况。

9)善后处理组

组长:史义宽

副组长:王永峰郑国翠赵永刚

成员:参与救治伤员的医院领导及医护人员。

职责:负责核实遇难者身份并通知遇难者家属。安排遇难者丧葬事宜,负责洽谈抚恤条件和家属的安抚工作。

10)信息发布组

组长:郑国翠

副组长:白国君徐永红

成员:综合办、安管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职责:负责应急救援指挥部向公众及媒体发布事故信息。

3.2.4联络方式

联系电话、应急救援有关人员及联系方式(见附件二)。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

1)由职能部门及各基层单位负责人从全矿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的“人、机、环、管”各方面因素进行的危害辩识,对每一个危险源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控制措施,根据风险管理程序要求逐项分工落实进行监测监控。

2)对锅炉安全性能进行定期检查、检修、维护,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锅炉房要使用合格的锅炉及相关设备设施,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4)对锅炉房作业人员跟踪检查,按照职责进行监护、各业务部门进行流动检查制度。任何人员发现锅炉有异常或事故预兆,应立即向矿生产指挥中心(调度室)汇报,在条件安全下积极组织抢救,否则应立即撤离至安全地点或妥善避难。矿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或向上级汇报。

4.1.2预防措施

1)在锅炉使用过程中,加强锅炉运行管理,保证安全附件和保护装置灵活,齐全。加强水质管理,防止产生腐蚀、结垢、相对碱度过高;提高司炉工人素质,防止产生缺水、误判、误操作等现象。

2)在锅炉使用中,加强使用管理,避免操作失误,超温、超负荷运行,失检、失修、安全装置失灵等。

3)加强检验工作,及时发现缺陷并采取有效措施。

4)在用锅炉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外部检验,每两年进行一次内部检验。

5)在用锅炉的安全阀每年至少应校验一次。

6)锅炉给水的硬度必须符合标准,当化验给水硬度大于标准值时,必须用软水器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后方可使用。

7)锅炉给水的PH值控制在10—12之间,PH>12时,采用排污的形式降低锅水的PH值。

8)司炉人员按照锅炉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要求。

4.2预警行动

4.2.1相关单位将锅炉监测监控分析结果及隐患报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相关信息进行处理、识别、诊断、评价和判断后,确定需要预警的锅炉烧裂事故类型和预警级别。

4.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确定的锅炉烧裂预警事故类型和预警级别报总工(第一副总指挥)审核、矿长(总指挥)审定后,通过电话、内网、电子显示屏等向有关单位和人员发布锅炉烧裂事故预警信息。情况紧急时,必须及时利用警笛报警、通讯网络信息传递、人员广播等方式进行预警。

4.2.3锅炉烧裂事故预警信息发布后需要采取下列措施:

1)相关单位启动预警行动方案,采取相应预防性处置措施;

2)及时将处置情况报告应急指挥部;

3)应急指挥部密切跟踪事态发展,检查处置措施执行情况并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

4)矿各应急工作组根据现场情况进入应急准备阶段;

5)一旦达到锅炉烧裂事故标准时,启动锅炉烧裂事故应急预案。

4.2.4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态跟踪情况,确定事故预警符合终止条件后,经总工同意,矿长批准后,撤消发布的事故预警信息。

5.信息报告程序

5.1当发生锅炉烧裂事故时,现场人员或事故地点附近人员了解事故情况和事故性质后立即报告矿调度室,矿调度室负责事故记录,并立即向应急救援总指挥和相关领导报告。根据锅炉烧裂事故情况和总指挥的批示,矿调度室向公司调度室报告。现场人员同时向本单位汇报,由现场值班领导启动现场处置方案。

5.2司炉作业人员配备移动电话(见附件二),发生锅炉烧裂事故时,现场人员及时报告矿调度室。

5.3矿调度室设立24小时值班专用电话,电话号码:0477—8110066,各应急救援小组组长、主要部门(区队)负责人联系电话见附表二,手机保持24小时开通状态。

5.4报告的内容:锅炉烧裂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简要经过、发生范围、严重程度、人员伤亡情况、初步原因判断、已采取的应急措施、事故抢险情况等。

5.5发生锅炉烧裂事故后,现场受困人员在立即开展自救和互救的同时,可通过喊话、敲击物体等方式向周边人员及救援人员求救。

5.6当锅炉烧裂事故需要外部力量救援时,由矿调度室统一向矿山救护队等外部救援机构进行协调,请求外部救援队伍增援。

5.7当接到地方部门发布橙色预警或红色预警调度室迅速按应急响应计划规定顺序汇报矿领导及有关单位和部门。根据领导指示组织抢救工作。并迅速向锅炉事故影响范围的人员发出预警,组织人员撤离,启动应急预案,减少人身和财产的损失。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根据锅炉烧裂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本矿将锅炉烧裂事故和应急响应级别分为如下四个等级:

6.1.1特别重大锅炉烧裂事故:发生锅炉烧裂事故,造成30人以上被困灾区,已经或可能导致30人以上死亡,造成工业广场停暖,供暖设施遭到严重破坏,导致生产停止。为I级响应。

6.1.2重大锅炉烧裂事故:发生锅炉烧裂事故,造成10人以上29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可能导致10人以上29人以下死亡,或工业广场供暖设施遭到破坏且影响正常生产。为Ⅱ级响应。

6.1.3较大锅炉烧裂事故:发生锅炉烧裂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3-9人死亡,或工业广场供暖设施遭到破坏,不影响正常生产。为Ⅲ级响应。

6.1.4一般锅炉烧裂事故,发生局部锅炉烧裂事故,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围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未造成供暖设施破坏。为Ⅳ级响应。

6.2响应程序

6.2.1应急启动

1)矿井发生一般、锅炉烧裂事故时,应立即启动本矿锅炉烧裂事故应急预案,开展事故抢险。

2)矿井发生重大、特大锅炉烧裂事故时,经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由公司应急救援总指挥下达命令,启动《神东煤炭分公司锅炉烧裂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3)矿调度室接到总指挥启动锅炉烧裂事故应急预案命令后,立即通知锅炉烧裂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及成员单位相关人员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事故抢险。

6.2.2应急行动

1)神山露天煤矿发生较大以上锅炉烧裂事故后,在公司应急救援人员到达前,应首先启动本矿锅炉烧裂事故应急预案,控制事故扩大,进行抢险自救。

2)矿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根据现场情况,对锅炉烧裂事故原因做出初步判断。制定抢险方案和符合现场抢险救灾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总指挥批准后组织实施。

3)专业抢险人员到达现场后,要按照应急预案、抢险方案进行抢险救灾,并随时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态发展和抢险进展情况。

4)抢险过程要由现场抢险指挥部统一指挥,矿应急救援指挥部协调处理,提供必要的抢险所需物资及设备。

5)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根据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进展情况,及时向事故单位、抢险单位提出事故抢险救援指导性意见。事故单位、抢险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领导指示进行应急处理和事故抢险。

6)矿山救护大队、公司总医院在接到事故抢险命令后,应迅速派人赶赴指定地点,协助事故单位进行抢险。

7)各部门应保持与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通信畅通。由矿调度室统一协调各方关系,并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6.2.3资源调配

1)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及本矿物资储备情况,为事故地点抢险工作提供充足的物资供应。同时将有锅炉烧裂事故抢险救灾经验的人员调往事故现场协助处理。

2)事故单位在抢险过程中,如出现抢险物资短缺,需及时向矿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汇报。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接到汇报后,立即与物资供应站、公司设备管理中心或其他单位协调处理,保证救灾物资及时到位。

6.2.4应急避险

1)锅炉烧裂事故发生后,事故地点人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积极进行自救,控制事态扩大。发生围困时,被困人员要立即寻找安全地点躲避,等待救援。

2)在抢险救灾过程中,要寻找最佳抢险路线和方法,尽可能缩短抢救时间,确保被困人员安全。

3)在抢险过程中,要指派专人观察周围设备设施变化情况,检查事故地点周围情况是否安全,同时要加强维修,确保退路安全畅通,以防再次发生锅炉烧裂事故。

6.2.5扩大应急

1)在锅炉烧裂事故应急过程中,当事故灾情扩大时,由矿总指挥部决定扩大应急响应级别。

2)扩大应急响应后,矿现场抢险指挥部根据锅炉烧裂事故现场实际情况和救援能力,确定需要外援时,及时向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

6.2.6应急结束

当应急救援完成,锅炉烧裂事故现场得以控制,作业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安全隐患消除,全体抢救人员安全撤离后,由调度室向指挥部进行汇报,指挥部总指挥下达命令,宣布应急结束。

6.3应急处置措施

6.3.1当锅炉发生烧裂事故时,现场人员在安全的前提下,首先要拉断电源,熄灭炉火,并立即通过电话向矿调度汇报,详细说明烧裂锅炉的地点、范围、人员伤亡情况,以及是否引发火灾、火势及蔓延和对人员的威胁情况。

6.3.2根据灾情区域,指派各地点抢险救灾负责人和救灾队伍,立即到现场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6.3.3锅炉发生烧裂事故后,应急救援指挥部必须立即在现场设置警戒,除抢险人员外,禁止无关人员入内,防止发生后续事故。

6.3.4组织救护人员立即切断锅炉电源。并按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命令立即清除锅炉房内的易燃物品、油脂及化学药品。

6.3.5现场救护人员必须在保证安全前提下首先抢救受伤人员,同时向指挥部报告抢险救灾情况,设备破坏及人员伤亡情况,以便指挥部制定进一步的抢救方案。

6.3.6锅炉发生烧裂事故后,进入事故现场时要用冷水熄灭明火,防止引起火灾及烫伤人员。待遇险、遇难人员全部救出后方可进行现场清理工作。救护人员在抢救过程中必须做好自我防护。

6.3.7医务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成立临时救护站,并准备好治疗创伤和烫伤的药物和器械,随时准备抢救受伤人员。

6.3.8司炉作业人员按矿调度通知精神,组织好人员撤离准备工作,重要岗位人员不得擅自撤离岗位,服从抢险救灾人员的安排。

6.3.9供应站要组织好物资供应工作,按矿调度通知,立即将设备、设施运、安到指定地点,调度室立即安排车辆进行物资调运工作。

6.3.10营救人员应沉着冷静,根据灾情和现有条件进行施工,行动中必须保证统一的指挥和严密的组织,防止灾情扩大,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6.3.11事故单位在抢救过程有困难时,指挥部可抽调其他单位有经验、有技术的骨干力量,进行紧急增援。

6.3.12抢救出伤员后,必须判断伤性的轻重,人员较多时先抢救重伤人员,后抢救轻伤人员,并按照“三先三后”的原则,即①对窒息或心跳呼吸停止不久的伤员必须先复苏后搬运。②对出血伤员必须先止血后搬运。③对骨伤的人员必须先固定后搬运。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7.1医务室要配备创伤急救急救器械,确保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对伤者进行正确的创伤急救。

7.2所有应急物资、应急工具及装备没有特殊情况不得使用,每天要有专人进行维护和检查,由于其它原因使用后必须及时进行补充。

7.3所有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确保其处于良好状况、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应急物资详见附件五)。

篇4:穿孔爆破事故应急预案格式

1.事故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

1.1事故类型

1.1.1爆炸材料内部发生化学反应,造成自身爆炸。

1.1.2爆炸材料在储存过程中由于储存不当造成爆炸。

1.1.3爆炸材料在搬运过程中受到外界静电、电火花的影响造成爆炸。

1.1.4雷管、炸药在储存地点受到外压、破坏变形造成爆炸。

1.1.5雷管在扭结、编号是受到外界压力、拉力影响造成爆炸。

1.1.6在穿孔过程中由于钻机位置布置不合理,将钻机滑落作业平盘以下。

爆炸材料一旦发生控制外的爆炸,或钻机滑落到作业平盘以下,轻则引起设备损坏,重则引起人员受伤及死亡。

1.2危险程度分析

爆炸事故具有突发性,事故前没有预兆可寻的特点,在本矿采掘生产过程中发生爆炸或钻机滑落事故后,可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产中止等事故,给本矿生产带来严重危害。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发生穿孔爆破事故后,救援人员应按照“紧急救援、妥善避难、安全撤退、救人优先”的原则进行抢险救灾。

2.1贯彻“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的方针,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做到责任、措施彻底落实。

2.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职工群众基础作用。

2.3全矿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自主保安的义务和监督的义务,提高警惕、自主保安、群监群治。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图2-1-7神山露天煤矿穿孔爆破事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总指挥:董文明(矿长)

第一副总指挥:马金林(总工程师)

副总指挥:苏勇(生产副矿长);刘贵鹏(机电副矿长);王补在(经营副矿长);刘翔虎、陈瑞珠、杨四平(矿长助理);

指挥部成员:史义宽(生产指挥中心主任);惠诚祥(安管办主任);石志平(经营办主任);郑国翠(办公室主任);梁二宝(技术组主任);李向东(机电组主任);邱玉忠(调度组主任);王永峰(生产作业部主任);温学峰、张华、李龙、林剑、王君、侯欣旺、张志刚(生产作业部副主任);杨炳文(物资供应站站长);何红勇(后勤服务公司经理);苏茹芝(医务所所长);杨振刚(地测站站长);李志刚(康宁公司经理);

3.2.1.1指挥部成员职责:

1)总指挥职责:

①组织指挥本矿各方面的资源,开展穿孔爆破事故应急抢险工作。

②组织制定穿孔爆破事故排险、抢险方案。

③下达各种穿孔爆破事故应急处理指令。

④在处于应急状态下,组织协调本矿的各种对外联系。

2)副总指挥职责:

①协助总指挥负责穿孔爆破事故应急抢险的具体指挥工作。

②当总指挥不在现场时,副总指挥自动承担总指挥的一切职责。

3)成员职责:

①服从总指挥、副总指挥的指令,协助总指挥制定穿孔爆破事故排险、抢险方案。

②指挥各抢险小组落实穿孔爆破事故排险、抢险的具体措施,并及时向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本抢险小组的工作情况。

3.2.2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神山露天煤矿生产指挥中心调度室。

主任:马金林

副主任:苏勇刘贵鹏王补在刘祥虎陈瑞住杨四平

成员:史义宽石志平郑国翠王永峰惠诚祥梁二宝李向东邱玉忠杨振刚杨炳文何红勇苏茹芝李志刚等相关人员。

3.2.2.1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具体事务工作。

2)负责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根据穿孔爆破事故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3)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保持联系,传达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

4)调动本矿应急救援力量,调配应急救援资源。

5)提供技术支持,组织本矿应急救援技术组参加救援工作,协调本矿医疗救护工作。

6)调用本矿应急救援基础资料与信息。

7)穿孔爆破事故灾难扩大或专业领域救援力量、资源不足时,协调相关救援力量及设备增援。

8)完成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3.2.2.2设立救灾办公室

救灾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联系电话:0477-8110066;

主任:史义宽;

副主任:邱玉忠

调度员:孙建秀、王庆功、苏玉梅、高瑞;

职责:负责承办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有关事项、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处理、资料管理等工作;负责做好应急救援详细记录,必要时做好录音。

3.2.3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十个组,其职责如下:

1)现场抢险救灾组

组长:苏勇

副组长:王永峰王君张华林剑张志刚侯欣旺温学峰

成员:矿有关科室、作业部成员。

职责:主要负责指挥现场抢险工作,实施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现场抢救,处理突发灾变。

2)技术组

组长:马金林

副组长:梁二保杨振刚

成员:矿相关技术人员、地测站工作人员。

职责:主要研究制定抢救技术方案和措施,解决抢险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协助现场抢险救灾组抢险救灾。生产技术组负责提供与抢险救灾相关的图纸、资料,参与救灾抢险及恢复生产的准备工作;机电部门负责救灾过程中机电设备的供应、抢修和正常运转,掌握地方政府停送电工作,抢险救灾物资及人员的运输。

3)物资供应组

组长:杨炳文

副组长:施长顺

成员:矿相关科室负责人、供应站其他人员。

职责:主要保证抢险救灾中物资和设备的及时供应,并及时迅速运送到指定地点。

4)资金保障组

组长:石志平

副组长:陈志丽

成员:矿相关科室负责人、经营办其他人员。

职责:主要负责抢险救灾中所需的资金,并及时迅速的发放到到指定地点。

5)警戒保卫组

组长:温学峰

副组长:李龙

成员:作业部穿爆组全体成员。

职责:主要负责在采场、工业广场及运输道路设置警戒,疏散、戒严和维持秩序、交通等工作。

6)医疗救护组

组长:苏茹芝

成员:驻矿医务所工作人员。

职责:主要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

7)后勤保障组

组长:何红勇

副组长:屈金太季兰超

成员:生活服务部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接待有关人员,安排吃、住、行等工作。

8)安全监察组

组长:刘祥虎

副组长:惠诚祥

成员:安管办所有人员。

职责:负责统计入坑人数、出坑人数和被困人数,迅速汇报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按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的救灾方案,配合救护队的救护工作及撤离事故现场人员,监督检查救灾方案的实施情况。

9)善后处理组

组长:史义宽

副组长:王永峰郑国翠赵永刚

成员:参与救治伤员的医院领导及医护人员。

职责:负责核实遇难者身份并通知遇难者家属。安排遇难者丧葬事宜,负责洽谈抚恤条件和家属的安抚工作。

10)信息发布组

组长:郑国翠

副组长:白国君徐永红

成员:综合办、安管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职责:应急救援指挥部向公众及媒体发布事故信息。

3.2.4联络方式

联系电话、应急救援有关人员及联系方式(见附件二)。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危险源监测监控方式、方法

对于存在的隐患每月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排查,落实整改单位和责任人,下发隐患排查纪要,专业人员负责建档,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进行跟踪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处理。严格按照炸药管理八项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严格执行爆炸材料的运输、储存、使用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钻机作业作业规程及操作规程。

4.1.2预防措施

1)严格执行爆炸材料发放、领退和电雷管编号制度。放炮员在炸药库领用雷管炸药时必须清点数量,将雷管脚线拧结成短路,在三联单上签字。

2)雷管、炸药必须分装、分运,同一辆车上严禁同时装雷管、炸药。运送爆破材料的车辆在出入采场时,其他人员不得同车出入,不得同时运送其他物品或工具,车辆行使速度不得超过25Km/h,运送雷管、炸药的车辆严禁中途逗留。

3)雷管、炸药必须由爆破负责人亲自领用、押送,到达工作地点后,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搬运放入爆破现场。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搬运放入爆破现场。

4)严禁将雷管和炸药装放在同位置。

5)交接班人员出入采坑的高峰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破材料。

6)炸药和雷管箱在施工期间必须由专人负责看管,看管期间人员决不能离开,严防炸药和雷管丢失。当班使用不完的移交下一个班使用,采场存放量不得超过作业规程规定量,超出部分必须进行退库处理,现场必须有详细的交接班记录,工作现场无人员看管不得存放火工品。

7)爆炸材料运输、使用过程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8)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及行业的有关规定。

9)外部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要采取限量储存措施。

10)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必须穿着棉布或抗静电工作服。

11)严格执行钻机作业及操作规程。

4.2预警行动

4.2.1相关单位将穿孔爆破监测监控分析结果及隐患报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相关信息进行处理、识别、诊断、评价和判断后,确定需要预警的穿孔爆破事故类型和预警级别。

4.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确定的穿孔爆破预警事故类型和预警级别报总工(第一副总指挥)审核、矿长(总指挥)审定后,通过电话、内网、电子显示屏等向有关单位和人员发布穿孔爆破事故预警信息。情况紧急时,必须及时利用警笛报警、通讯网络信息传递、人员广播等方式进行预警。

4.2.3穿孔爆破事故预警信息发布后需要采取下列措施:

1)相关单位启动预警行动方案,采取相应预防性处置措施;

2)及时将处置情况报告应急指挥部;

3)应急指挥部密切跟踪事态发展,检查处置措施执行情况并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

4)矿各应急工作组根据现场情况进入应急准备阶段;

5)一旦达到穿孔爆破事故标准时,启动穿孔爆破事故应急预案。

4.2.4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态跟踪情况,确定事故预警符合终止条件后,经总工同意,矿长批准后,撤消发布的事故预警信息。

5.信息报告程序

5.1当发生穿孔爆破事故时,现场人员或事故地点附近人员了解事故情况和事故性质后立即报告矿调度室,矿调度室负责事故记录,并立即向应急救援总指挥和相关领导报告。根据穿孔爆破事故情况和总指挥的批示,矿调度室向公司调度室报告。现场人员同时向本单位汇报,由值班领导启动现场处置方案。

5.2采坑作业人员配备移动电话(见附件二),发生穿孔爆破事故时,现场人员及时通过报告矿调度室。

5.3矿调度室设立24小时值班专用电话,电话号码:0477—8110066,各应急救援小组组长、主要部门(区队)负责人联系电话见附表二,手机保持24小时开通状态。

5.4报告的内容:穿孔爆破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简要经过、发生范围、严重程度、人员伤亡情况、初步原因判断、已采取的应急措施、事故抢险情况等。

5.5发生穿孔爆破事故后,现场受困人员在立即开展自救和互救的同时,可通过喊话、敲击物体等方式向周边人员及救援人员求救。

5.6当穿孔爆破事故需要外部力量救援时,由矿调度室统一向矿山救护队等外部救援机构进行协调,请求外部救援队伍增援。

5.7当接到地方部门发布橙色预警或红色预警,调度室迅速按应急响应计划规定顺序汇报矿领导及有关单位和部门。根据领导指示组织抢救工作,并迅速向事故影响范围的人员发出预警,组织人员撤离,启动应急预案,减少人身和财产的损失。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根据穿孔爆破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本矿将穿孔爆破事故和应急响应级别分为如下四个等级:

6.1.1特别重大穿孔爆破事故:发生穿孔爆破事故,造成30人以上被困灾区,已经或可能导致30人以上死亡,造成采场、工业广场运输道路严重堵塞或建筑物倒塌,导致生产停止。为I级响应。

6.1.2重大穿孔爆破事故:发生穿孔爆破事故,造成10人以上29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可能导致10人以上29人以下死亡,或造成采场、工业广场道路堵塞或建筑物遭到严重破坏,且影响正常生产。为Ⅱ级响应。

6.1.3较大穿孔爆破事故: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3-9人死亡,或造成采场、工业广场道路赌赛建筑物轻微受损,不影响正常生产。为Ⅲ级响应。

6.1.4一般穿孔爆破事故,发生穿孔爆破事故,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围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未造成采场、工业广场道路堵塞建筑物未受损。为Ⅳ级响应。

6.2响应程序

6.2.1应急启动

1)矿井发生一般、较大穿孔爆破事故时,应立即启动本矿穿孔爆破事故应急预案,开展事故抢险。

2)矿井发生重大、特大穿孔爆破事故时,经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由公司应急救援总指挥下达命令,启动《神东煤炭分公司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3)矿调度室接到总指挥启动穿孔爆破事故应急预案命令后,立即通知穿孔爆破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及成员单位相关人员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事故抢险。

6.2.2应急行动

1)神山露天煤矿发生较大以上穿孔爆破事故后,在公司应急救援人员到达前,应首先启动本矿穿孔爆破事故应急预案,控制事故扩大,进行抢险自救。

2)矿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根据现场情况,对穿孔爆破事故原因做出初步判断。制定抢险方案和符合现场抢险救灾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总指挥批准后组织实施。

3)专业抢险人员到达现场后,要按照应急预案、抢险方案进行抢险救灾,并随时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态发展和抢险进展情况。

4)抢险过程要由现场抢险指挥部统一指挥,矿应急救援指挥部协调处理,提供必要的抢险所需物资及设备。

5)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根据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进展情况,及时向事故单位、抢险单位提出事故抢险救援指导性意见。事故单位、抢险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领导指示进行应急处理和事故抢险。

6)矿山救护大队、公司总医院在接到事故抢险命令后,应迅速派人赶赴指定地点,协助事故单位进行抢险。

7)各部门应保持与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通信畅通。由矿调度室统一协调各方关系,并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6.2.3资源调配

1)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及本矿物资储备情况,为事故地点抢险工作提供充足的物资供应。同时,将有穿孔爆破事故抢险救灾经验的人员调往事故现场协助处理。

2)事故单位在抢险过程中,如出现抢险物资短缺,需及时向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矿调度室接到汇报后,立即与物资供应站、公司设备管理中心或其他单位协调处理,保证救灾物资及时到位。

6.2.4应急避险

1)穿孔爆破事故发生后,事故地点人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积极进行自救,控制事态扩大。发生采场、工业广场道路堵塞时,被困人员要立即寻找安全地点躲避,等待救援。

2)在抢险救灾过程中,要寻找最佳抢险路线和方法,尽可能缩短抢救时间,确保被困人员安全。

3)在抢险过程中,要指派专人观察周围设备施设施变化情况,检查事故地点周围情况是否安全,同时要加强维修,确保退路安全畅通,以防再次发生事故。

6.2.5扩大应急

1)在穿孔爆破事故应急过程中,当事故灾情扩大时,由矿总指挥部决定扩大应急响应级别。

2)扩大应急响应后,矿现场抢险指挥部根据穿孔爆破事故现场实际情况和救援能力,确定需要外援时,及时向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

6.2.6应急结束

当应急救援完成,穿孔爆破事故现场得以控制,作业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安全隐患消除,全体抢救人员安全撤离后,由调度室向指挥部进行汇报,指挥部总指挥下达命令,宣布应急结束。

6.3应急处置措施

6.3.1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事故处理方案,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事故处理工作。

6.3.2根据灾情区域,指派各地点抢险救灾负责人和救灾队伍,立即到现场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6.3.3根据指挥部安排,立即组织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6.3.4事故现场人员按矿调度通知精神,组织好人员撤离准备工作,重要岗位人员不得擅自撤离岗位,服从抢险救灾人员的安排。

6.3.5供应站要组织好物资供应工作,按矿调度通知,立即将设备、设施运、安到指定地点,调度室立即安排车辆进行物资调运工作。

6.3.6机电组要做好供电系统的检查维修工作,保证抢险救灾正常、安全供电,并对有危险的地面架空线路进行排查,防止触电事故。

6.3.7营救人员应沉着冷静,根据灾情和现有条件进行施工,行动中必须保证统一的指挥和严密的组织,防止灾情扩大,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6.3.8事故单位在抢救过程有困难时,指挥部可抽调其他单位有经验、有技术的骨干力量,进行紧急增援。

6.3.9抢救出伤员后,必须判断伤性的轻重,人员较多时先抢救重伤人员,后抢救轻伤人员,并按照“三先三后”的原则,即①对窒息或心跳呼吸停止不久的伤员必须先复苏后搬运。②对出血伤员必须先止血后搬运。③对骨伤的伤员必须先固定后搬运。

6.3.10救护队按指挥部的命令,组织队员做好受灾人员的抢救和探查工作。

6.3.11各单位,各抢险地点的进展情况,随时汇报指挥部。

6.3.12抢险救灾工作要本着先人后物、先采场后其他的顺序,确保人员和采坑安全,防止财产损失。

6.3.13为了有利于救人和保证救护队员本身安全,避免爆破材料连续爆炸,查明引起爆炸的真实火源是救灾工作中的技术关键。制定救灾措施时,必须充分考虑发生二次事故特别是发生二次爆炸的可能性,制定防治二次爆炸的措施。

6.3.14制定救灾方案选择最佳的路线,以最快的速度到达遇险人员最多的地点进行侦察、抢救。

6.3.15在灾区一旦发现火灾或残留火源,应立即扑灭。火区内有遇险人员时,应全力灭火。直接灭火未奏效,并确认火区内遇险人员均已死亡,应先行封闭,控制火势,然后灭火。

6.3.16火工品材料爆炸引起火灾,可参照外因火灾处理方法进行灭火。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7.1医务室要配备创伤急救急救器械,确保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对伤者进行正确的创伤急救。

7.2所有应急物资、应急工具及装备没有特殊情况不得使用,每天要有专人进行维护和检查,其它原因使用后必须及时进行补充。

7.3所有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确保其处于良好状况、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应急物资详见附件五)

篇5:某煤矿水害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1.1事故特征

1.1.1事故类型和危险性分析

我矿水害事故主要有老空透水、采空区积水透水、奥灰突水、地表水溃入井下。

a)小窑老空透水

由于我矿矿区周边关闭、废弃小窑均分布于矿区东部,因我矿东部资源已大部分采完,现工作面均进入西部下山区域采掘,所以该项危险源对我矿构不成水害威胁。

b)自采空区积水透水

我矿对采空区的范围比较清楚,且巷道掘进时均对邻近采空积水进行超前探放,并在回采前对上覆采空积水进行超前疏放,自采空区积水不会造成事故。但由于积水的探放,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生产。

c)奥灰突水

井下一旦发生的奥灰突水事故,轻则淹没采掘工作面、采区,重则淹没矿井,造成人身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虽然我矿采掘前均进行超前物探,组织对异常区域进行钻探验证,并对隐患进行治理,对事故进行积极防控,但奥灰突水对我矿采掘活动仍存在一定的危胁。

d)地表洪水淹井

我矿井口均高于当地最高洪水位线,且每年雨季前均对关闭、废弃小窑井口、地表塌陷、裂隙等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封堵、填埋可能导入井下的导水通道,处理存在的隐患,所以该项危险源对我矿构不成水害威胁。

1.1.2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

?我矿水灾事故可能发生的区域在下山掘进迎头和采煤工作面。

1.1.3事故可能发生的季节和造成的危害程度

a)上述事故类型中只有地表水淹井事故发生在雨季中或雨季后,其余水害事故均不具有明显的季节性,且不会对我矿采掘活动产生大的影响。

b)上述事故类型中奥灰突水危害程度最大,但据我矿多年来采掘情况总结,揭露的断层及陷落柱形成地质历史时期久远,断层带及陷落柱内胶结致密,未发现突水、导水现象。同时我矿严格执行了物探先行、钻探验证、化探跟进的规定,对事故进行积极防控,此类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不大。

1.1.4事故发生前的征兆

1.1.4.1采掘工作面或其它地点的预兆

a)挂红:因煤矿井下水中含有铁的氧化物,在水压作用下,通过煤(岩)裂隙时,附着在裂隙表面,出现暗红色附着物。

b)挂汗:当采掘工作面接近积水区时,水在自身压力作用下,通过煤岩面在煤岩壁上凝结成许多水珠,但有时空气中的水分遇到低温煤层也会挂汗,这是一种假象。所以,在遇到挂汗时,要注意辨别真伪,其辨别方法是剥去一薄层,观察新鲜暴露面,如果煤岩潮湿则是透水征兆。

c)空气变冷:采掘工作面接近大量积水时,气温骤然降低,煤壁发凉,人一进去就有凉爽感,时间愈长就愈感到阴凉。

d)出现雾气:当巷道内温度很高时,积水渗到煤壁后引起蒸发而迅速形成雾气。

e)水叫:煤矿井下的高压积水,向煤岩裂缝强烈挤压与两壁摩擦而发出嘶嘶叫声,说明采掘工作面距积水区已很接近,若是煤巷掘进,则透水即将发生,这时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的人员。

f)煤层顶板淋水加大:原有裂隙淋水突然增大,应视作透水前征兆。

g)煤层顶板来压、底板鼓起:因煤层开采后,煤层顶板在无支撑或不足的情况下,在地下水压作用下,煤层顶底板弯曲变形,有时还伴有潮湿、渗水现象。

h)水色发挥、有臭味:老空水含铁质变成红色,酸度大,水味发涩,断层水呈黄色,水无涩味而发甜。

i)采掘工作面有害气体增加:积水区向外散发出瓦斯、二氧化碳和硫化氢等有害气体。

j)裂隙出现渗水:如果出水清净,则离积水区尚远,若出水浑浊,则离积水区已近。

1.1.4.2钻探时的预兆

在钻探过程中发现煤层松软、片邦、来压、钻孔眼底水量突然增大,顶钻等异常现象,均为水灾事故生前的征兆。

1.1.4.3瓦斯及其它有害气体的预兆

若透水水源为老空水时,由于老空水中含有大量的瓦斯及其它有害气体,采掘工作面和其它地点有害气体突然增大,也是突水前的一种预兆。

1.2应急组织与职责

1.2.1应急组织机构

由队组成各自的基层应急自救和互救组织机构,即应急自救互救领导组。

组?长:队长

副组长:书记?副队长

成?员:当班班组长?当班安全员?当班瓦斯员?井下电钳工、有经验的老工人?作业地点的所有员工

1.2.2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

1.2.2.1应急自救互救领导组职责

a)井下跟班队干发现事故征兆或接到事故报警后,迅速成立现场处置领导组,召集相关人员,分析判断事故或灾情可能涉及的范围、危害程度、受灾人数等,并针对现场情况,制定应急处置措施或决定组织撤离。

b)及时、准确地向调度指挥中心汇报现场情况,同时向受影响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

c)在公司应急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d)积极组织本单位井下员工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e)情况危急时立即组织现场作业人员按避灾路线撤离。

f)负责对本队员工矿井防治水知识及相关知识的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防治水意识和发生水灾时自救互救的能力。

1.2.2.2应急组织成员职责

a)队长是本队各工作面应急自救互救的主要负责人,发现事故预兆及突水或透水事故后,负责本队人员及其他资源的统一调配。

b)书记、副队长是队长的助手,协助队长的工作,队长不在现场时,代理队长的职责。

c)当工作面发现事故预兆及突水或透水事故后,现场跟班队干是抢险救灾的现场指挥员,负责组织人员向调度指挥中心进行汇报,同时向受影响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指挥本工作面的应急处置,情况危急时组织人员撤离,同时组织对受伤人员急救。

d)班组长负责配合副队长协调指挥,副队长不在事故发生的工作面时,班组长任现场指挥,同时负责工作面顶、邦压力情况及支护情况的观测。

e)现场安全员负责应急处置时的安全把关,情况危急时负责监督现场作业人员按避灾路线撤离;同时兼任信息员和联络员,负责及时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现场情况,并负责及时传达指挥部的命令。

f)瓦斯员负责工作面有害气体的检测,一旦气体超限,及时监督现场作业人员按避灾路线撤离。

g)有经验的老工人:根据经验,负责向现场指挥人员提供合理化建议,并在紧急情况下建议组织撤离;同时积极带领现场员工进行自救、互救。

h)井下电钳工:负责工作面机电设备的维护,局扇、排水设备的正常运行及备用排水设备的安装;同时根据瓦斯员气体检查情况及指挥部的命令切断工作面(或相关设备)的电源。

g)工作面员工是抢险救灾的主力军,当突水或透水事故发生后,在现场指挥员的统一指挥下,立即开展现场应急,进行自救互救;情况危急时在队干、老工人的带领下按避灾路线撤退,以使灾情或损失降到最低点。

1.3.应急处置

1.3.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现场发生水害事故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在现场跟班队干的组织下按避灾路线紧急撤离,并向调度指挥中心汇报,由公司值班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1.3.2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3.2.1现场班组长、跟班干部要立即组织人员按水灾避灾路线进行安全撤离到达新鲜风流中。

1.3.2.2撤离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设法将撤退的行动路线和目的地告知调度指挥中心,到达目的地后再报调度指挥中心。

1.3.2.3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必须迅速撤往出水地点以上安全区域,避免进入突水点附近及独头巷道。

1.3.2.4若逆水流行进时,应靠近巷道一侧,抓牢支架或其他固定物体,尽量避开压力水头和泻水主流,并注意防止被水中滚动的矸石和木料撞伤。

1.3.2.5如因突水后破坏了巷道中的避灾路线指示牌,迷失了行进的方向时,撤退人员应迎着风流方向向上山巷道方向撤退。

1.3.2.6在撤退沿途和所经过的巷道交叉口,应留设指示行进方向的明显标志,以提示救援人员的注意。

1.3.2.7撤退中,如因冒顶或积水造成巷道堵塞,必须寻找其他安全通道撤出。

1.3.2.8在唯一的出口被封堵无法撤退时,应在现场管理人员或有经验的老师傅的带领下进行灾区避灾,以等待救援人员的营救,严禁盲目潜水等冒险行为。

1.3.2.9积极开展现场自救、安全防卫

a)在突水迅猛、水流急速的情况下,现场人员应立即避开出水头和泄水流,按避灾路线撤退至安全地点。如情况紧急来不及转移躲避时,可抓住棚梁、棚腿或其他固定物体,防止被涌水打倒和冲走。

b)突水后,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冒险进入灾区,防止盲目救灾,造成事故扩大。

c)来不及撤退人员迅速进入附近较高的硐室避难。必要时,可设置挡墙或防护板,阻止涌水、煤矸和有害气体的侵入。

d)进入避难室前,应在硐室外留设文字、衣物、矿灯等明显标志,以便于救援人员及时发现,前往营救。

e)重大水害的避难时间一般较长。应节约使用矿灯,合理安排随身携带的食物,保持安静,尽量避免不必要的体力消耗和氧气消耗,采用各种方法与外部联系。长时间避难时,避难人员要轮流担任岗哨,注意观察外部情况,定期测量气体浓度。其余人员均静卧保持精力。避难人员较多时,硐室内可留一盏矿灯照明,其余矿灯应关闭备用。

f)在硐室内,可有规律地间断地敲击金属物、顶帮岩石等方法,发出呼救联络信号,以引起救援人员的注意,指示避难人员所在的位置。

g)在任何艰险的情况下,所有避难人员都要坚定信心,互相鼓励,保持镇定的情绪。

h)被困堵期间断*物后,即使在饥渴难忍的情况下,也应努力克制自己,决不嚼食杂物充饥,尽量少饮或不饮不洁净的井下水。需要饮用井下水时,应选择供水施救系统进行饮水,以免造成身体损伤。

i)长时间避难后,发觉救援人员来到时,应避免过度兴奋和慌乱。得救时,不可吃硬质和过量的食物,要避开强烈的光线,以防发生意外,造成不良后果。

发生水灾事故后,井下受灾人员的避灾路线:

⑴一采区下山:

工作面→750南皮带大巷(115轨道大巷)→215材料斜坡(115轨道斜坡)→副石门→乘人斜井→地面

或:工作面→115回风大巷→115回风下山→一采石门→乘人斜井→地面

⑵二采区下山:

工作面→215集中运输下山→主斜井进风联络巷→主皮带斜井→地面

或:工作面→215采区回风巷→副石门→乘人斜井→地面

⑶515采区下山:

工作面→515回风下山→515回风上山→南二风井→地面

或:工作面→515轨道下山→五采区下山上部车场→750南大巷→地面

⑷512下山采区:

工作面→512轨道下山→512回风上山→五采区总回风→巷南二风井→地面

⑸512采区下山:

工作面→512轨道(皮带)下山→512石门→750南大巷→地面

⑹715采区:

工作面→715轨道(皮带、回风)下山→715回风上山→五采区总回风巷→南二风井→地面

或:工作面→715轨道(皮带、回风)下山→七采区轨道(皮带)斜巷→七采区车场→750南大巷→乘人斜井→地面

⑺712采区:

工作面→712轨道(皮带)下山→712回风联络巷→七采区回风巷→五采区总回风巷→南二风井→地面

或:工作面→712轨道(皮带)下山→七采区轨道(皮带)斜巷→七采区车场→750南大巷→乘人斜井→地面

⑻750南皮带大巷315段

工作面→750南皮带大巷512段→512轨道下山→512回风上山→五采区总回风→巷南二风井→地面

或:工作面→750南皮带大巷512段→512轨道(皮带)下山→512石门→750南大巷→地面

1.3.3报警电话

调度外线:0351-4410712?4410705

调度内线:8850?8346

1.3.4事故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报告事故时必须说明事故的时间、地点、性质、严重程度、受威胁的人员数、可能影响的范围及事故现场情况、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1.4注意事项

a)发生透水事故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值班室将事故情况进行汇报。调度室值班根据灾情是否需启动事故紧急预案。

b)当出水量很大,现场人员必须按照避灾路线进行撤离。若避灾线路已经被堵,撤离时应尽可能向上山方向撤退。

c)调度指挥中心在接到事故报告时,应根据事故可能波及的地点,及时通知附近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d)井下人员如未能及时撤离至安全地点,遇险人员应尽量往上一个水平撤退。当被堵在上山独巷时,遇险人员必须保持镇定,避免体力消耗过多,不能喝井下的污水,需寻找裂隙水饮用。

e)现场遇险的人员要尽量避开突水头,难以避开时,要紧抓身边的牢固物体,并深吸一口气,待水头过去后开展自救、互救。

f)不能急躁,保持好体力,找个风流畅通,顶板完好的安全地方藏身,合理利用矿灯电量。

g)利用可能发出的任何声音或光线向外界传送求救信号。

h)救护人员到位后,遇险人员要服从指挥,不要喧闹。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