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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物品事故应急演练方案格式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2

一、时间:2014年6月25日

二、地点:公司库区

三、演习总指挥:公司总经理,副总指挥:副总经理;现场指挥:库区主任

四、参演入员:库区工作人员

五、演练目的:

由于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案件时有发生,民爆物品非法流入社会,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尤其在今年发生的凯里“1.13”特大爆炸案,“5.22”乌鲁木齐特大爆炸事件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对社会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为打击盗抢民爆物品犯罪行为,开展本次演练,通过演练,熟练掌握处置盗抢民爆物品事故的措施,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安全防范措施。

六、模拟场景设置:

6月25日气候炎热,库区保管员打开炸药库大门正在进行通风散热,突然库区入侵报警装置发出警报,库区保管员迅速关闭炸药库大门。

视频监控人员从监控图像发现有人翻越库区围墙,立即报告库区主任,并继续通过监控图像跟踪翻墙犯罪嫌疑人。库区主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布置库区保卫值班人员手持警棍、灭火器、带狗在库区内围攻翻墙的犯罪嫌疑人。库区其他人员2人守住大门。安排完毕后即刻向公司领导报告。公司领导接到报告,通知车队负责人安排未出车人员予以协助,捉拿犯罪嫌疑人。随后,向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报告。

在库区人员的围追下,犯罪嫌疑人试图向大门逃跑,看到大门有人把守,仓皇逃向仓库背后的防护土堤。

车队人员进入库区,在库区主任的指挥下与库区围追人员从仓库与防护土堤的两个通道口和防护土堤坝顶形成包围圈,将犯罪嫌疑人阻截在堤坝下通道中间。犯罪嫌疑人手持凶器试图拼搏。见此情况,为防止出现围追人员受伤,手持灭火器的人,打开灭火器喷射犯罪嫌疑人的脸部和头部,犯罪嫌疑人双眼睁不开,手中凶器无目标的乱动。此时,从通道两边各跑上去1人用警棍将犯罪嫌疑人击倒,将犯罪嫌疑人手上的凶器缴获。其他人迅速围拢,用绳子将犯罪嫌疑人捉拿,押到值班室。公安人员到达后,把犯罪嫌疑人交给公安人员。库区主任向公安人员汇报了现场情况。

七、演练前的准备工作

1、组织学习演练方案和应急预案相关内容,角色安排,熟悉模拟场景、人物角色动作、语言。

2、准备警棍、绳子、头套等演练器具。

3、在库区大门悬挂“2014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应急演练”横幅。

八、演练步骤

现场指挥召集参演人员集合,安排保管员、监控人员、值班员(全部穿防静电服)到位,其他人员在停车场集中待命后。向总指挥报告:“演练准备工作完毕,请指示。”

王总指挥讲话:“今年发生的凯里“1.13”特大爆炸案,“5.22”乌鲁木齐特大爆炸事件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对社会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这些爆炸事件都涉及爆炸物品的非法来源,开展本次演练目的,通过演练,熟练掌握处置盗抢民爆物品事故的措施,提高警惕,警钟长呜,坚决打击盗抢民爆物品的犯罪行为,确保民爆物品的安全,为确保社会公共安全提供保障,尽职尽责。希望各位在本次演练中,正常发挥,减少失误,演示出良好气质和饱满精神。”

滕副总指挥宣布:“2014年事故救援应急演练开始。”

库区保管员打开炸药库大门正在进行通风散热。

开启库区入侵报警装置发出警报,库区值班员迅速关闭炸药库大门。

监控图像发现有人翻越库区围墙(在监控显示屏上录像)。

视频监控人员向库区主任报告:“有人翻越库区围墙”。

库区主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召集在值班区的人员,“库区保卫值班人员手持警棍、灭火器、带狗在库区内围追翻墙的犯罪嫌疑人。库区其他人员2人手持工具守住大门。”安排完毕后即刻向公司领导报告:“报告王总,有人翻越库区围墙,已经安排人员围追,请安排人员增援”。

王总电话通知车队负责人:“所有没有出车的人员迅速增援库区围追翻墙的犯罪嫌疑人。”车队负责人答:“是,立刻执行”。随后,王总向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报告:“有人翻越我公司库区围墙,现公司人员正在围追犯罪嫌疑人,请求出警”。

库区内,在库区人员的围追下犯罪嫌疑人,试图冲破包围,向大门奔跑,看到大门有人把守,仓皇逃向仓库背后的防护土堤。

车队人员在车队负责人带领下迅速赶到库区大门,留下2人守在门口,其余人员进入库区。

车队负责人与库区主任简要沟通情况,车队人员与库区围追人员从仓库与防护土堤的两个通道口和防护土堤坝顶形成包围圈,将犯罪嫌疑人阻截在堤坝下通道中间。犯罪嫌疑人手持凶器试图拼搏。见此情况,为防止出现围追人员受伤,手持灭火器的人,打开灭火器喷射犯罪嫌疑人的脸部和头部,犯罪嫌疑人双眼睁不开,手中凶器无目标的乱动。此时,从通道两边各跑上去1人用警棍将犯罪嫌疑人击倒,将犯罪嫌疑人手上的凶器缴获。其他人迅速围拢,用绳子将犯罪嫌疑人捉拿,押到值班室。

库区主任向公司领导报告:“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抓获”。

公安人员到达值班室,库区主任向公安人员简要汇报现场情况,把犯罪嫌疑人交给公安人员。

滕副总指挥宣布:“演练至此结束。请王总指挥讲话。”

王总指挥:“通过这次演习,增强了我们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完善防范措施,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落实安全责任,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促进公司安全发展。”

篇2:有毒有害气体窒息中毒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为了确保在发生有毒有害气体窒息、中毒事故时,现场救护人员懂得如何正确有效的施救,特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本应急预案也适用于相关人员的应急培训。1事故特征1.1危险性分析本公司在玻璃瓶罐生产过程中,涉及发生炉煤气制取、长输送管道煤气的输送供给,由于操作错误,设备、管道、阀门等缺陷及故障,存在煤气泄漏可能,会造成人员一氧化碳中毒;维修人员进入未经清洗置换的设备容器(管道)内检查、维修;或者未经充分换气,冒然下到排水井、排污井、烟道检修坑等有限空间作业,由于通风不畅或接触有毒有害气体,可能造成窒息、中毒事故;另外,火灾事故现场、液化石油气渗漏事故现场存在一氧化碳中毒、有毒有害烟气中毒窒息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发生。1.2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或装置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序号生产工段发生的区域、地点或作业内容事故类型1拉煤、锤煤加煤机煤仓(扒煤)一氧化碳中毒2煤气发生炉司炉煤气发生炉拨钎孔(拨钎)一氧化碳、硫化氢中毒3司炉值班室、烟道检修坑有毒有害气体沉降4煤气发生炉、烟道内外部(检修)一氧化碳中毒5供料道加热液化石油气渗漏事故现场液化石油气窒息、中毒6仓?库火灾事故现场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窒息事故可能发生的季节和危害程度1.3.1可能发生的季节春季、夏季、秋季、冬季都有可能发生,突发性强。1.3.2造成的危害程度当作业人员工作环境缺氧和存在有毒气体,没有采取有效、可靠的防范、或没有确认安全即进行工作时,会造成工作人员昏迷,甚至死亡。1)一氧化碳中毒危害一氧化碳与血红蛋白结合造成组织缺氧。急性中毒:轻度中毒者出现头痛、头晕、耳鸣、心悸、恶心、呕吐、无力;中度中毒者除上述症状外,还有面色潮红、口唇樱红、脉快、烦躁、步态不稳、意识模糊,可有昏迷;重度患者昏迷不醒、瞳孔缩小、肌张力增加、频繁抽搐、大小便失禁等;深度中毒可致死。煤气发生炉煤气有毒成分包括一氧化碳、硫化氢、一氧化氮、二氧化硫等,其中一氧化碳含量在30%左右,发生发生炉煤气中毒仍以一氧化碳中毒为主。2)二氧化碳危害在低浓度时,对呼吸中枢呈兴奋;高浓度时则引起抑制作用,更高浓度时还有麻醉作用。中毒机制中还兼有缺氧的因素,有限空间的空气中的氧气浓度低于19.5%时,人会在几秒钟内昏迷倒下,反射消失、瞳孔扩大或缩小、大小便失禁、呕吐等;严重者出现呼吸停止,甚至死亡。3)液化石油气危害如没有防护,直接大量吸入液化石油气,可引起头晕、头痛、兴奋或嗜睡、恶心、呕吐、脉缓等;液化石油气在空气中含有1%时,人在空气中10分钟无危险;当空气中含量达到10%时,人处在该环境中2分钟就会麻醉。重症者突然昏迷倒下、意识丧失,甚至呼吸停止。1.3.3事故发生的征兆1)空气中有刺激性或异常气味,眼睛、喉咙感觉不适,恶心、视力模糊、呼吸困难、四肢软弱乏力、意识模糊、嘴唇变紫、指甲青紫等。2)进入有限空间未进行有效隔离、置换、通风、检测分析,未佩戴个体防护用品。3)进入有限空间未办理作业票;无监护人或监护人员与作业人员未约定或缺少联络方式。4)发现作业现场有人晕倒;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人员联系无反应等。5)未配戴防护用具抢救。6)作业人员违反规程作业。2应急组织及职责2.1现场应急救援组:指挥员:事发部门主管(包括当班负责人);成员:现场人员。职?责:1)在保证自己安全的情况下,通过自身的直观感觉、经验和可能利用的手段,结合各种异常情况,分析判断事故发生的性质和原因,并对灾害可能波及的范围和灾害程度作出判断。2)立即通过电话等手段向当班负责人或上级领导汇报事故的性质,地点及遇险人员情况。同时现场救援人员按照现场应急处置预案,采取有效的措施抢救,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3)事态超过现场处理能力,立即汇报公司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申请启动《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Ⅱ级响应(公司级应急响应),乃至Ⅰ级响应(地方政府级应急响应)。3应急处置事故初步判定的要点与报警时的必要信息目击者发现事故发生和人员出事要第一时间进行高声呼救,现场应急指挥员和应急人员到场,首先对事故情况进行初步评估,拨打或要求其他目击者拨打应急电话,向应急指挥小组报告事故的相关信息(事故发生地点、事故的范围和扩展的潜在可能性、受伤人数、伤势情况、现场救援人员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相关程序3.2.1事故报警程序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当班当班负责人,当班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应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由本部门负责人将事故信息上报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当班负责人立即携带个人防护用品,赶到事故现场处理,同时拨打120报警求救。3.2.2应急措施启动程序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迅速将事故信息报告现场应急救援组指挥员,指挥员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各成员赶到事故现场,对警情做出判断,确定是否启动现场处置方案。启动现场处置方案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程序要及时启动。3.2.3应急救护人员引导程序应急救援队伍赶到事故现场后,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侦查、分析、评估,制定救援方案,各应急人员按照方案有序开展人员救助、工程抢险等有关应急救援工作。3.2.4扩大应急程序事故超出现场处置能力,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立即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请示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应急处置措施3.3.1个人防护。根据作业中存在的风险种类和风险程度,依据相关防护标准,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并确保正确佩戴。护具包括:防毒面具、正压式呼吸器,安全带等。如果泄漏物是易燃易爆的,事故警戒区应严禁火种,切断电源,禁止人员和车辆进入,在边界设置警界线,处理泄漏源时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必要时用水枪掩护。有限空间内抢险人员与外面监护人员应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并确定好联络信号,在抢险人员撤离前监护人员不得离开监护岗位。3.3.2稀释驱散。液化石油气泄漏应在钢瓶或管道的四周设置喷雾水枪,用大量的喷雾水、开花水流进行稀释,抑制泄漏物漂流方向和飘散高度。对于发生炉煤气泄漏,为降低空气中一氧化碳的浓度,向气云喷射雾状水稀释和驱散气云,同时可采用大功率移动风机强制通风,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室内加强自然通风和机械排风。对于密闭空间作业,由于缺氧导致人员窒息的事故,施救人员应先强制向空间内部通风换气后方可进入进行施救。3.3.3确定警戒区和救援路线。综合勘查情况,确定警戒区域,设置警戒标志,疏散警戒区域内与救援无关人员。切断火源,严格限制出入。救援人员在上风、侧风方向选择救援前进路线。3.3.4现场施救。迅速将中毒窒息者撤离现场,转移到上风位置。在中毒、窒息者被救出后及时送往医院抢救;在等待救援时,监护人员应立即施救或采取现场急救措施。3.3.5泄漏源控制。安排熟悉现场的操作人员关闭泄漏点上下游阀门,切断泄漏途径,在处理过程中,可以使用雾状水和开花水配合完成。3.3.6火灾现场撤离。火灾现场的疏散人员,在烟雾弥漫中,要用湿毛巾掩鼻,低头弯腰逃离火场。4注意事项1)现场救援行动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信息畅通,积极配合,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施救人员的人身安全。2)现场救援行动要保持统一指挥,严禁各行其是、盲目蛮干。3)当事故隐患、危险因素短时难以消除时,应防止事故扩大。如果现场条件恶化、危及现场人员安全,应及时撤离。4)向密闭、有限空间强制通风换气时禁止使用纯氧,避免氧中毒。5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按照公司《事故管理制度》(文件编号JS-AQ-05)、《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文件编号JS-AQ-12)规定要求执行。6本预案为桂林晶盛玻璃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文件,预案自批准之日起执行。公司下属子公司按照本预案执行。

篇3:高温中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格式

高温中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21.1编制目的21.2编制依据21.3适用范围21.4事件分级21.5工作原则32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预报42.1高温中暑气象等级42.2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预报的发布43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报告、预测、预警43.1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和报告43.2高温中暑事件的预测、预警63.3高温中暑事件的预警信息发布64应急响应74.1应急响应启动74.2应急响应措施74.3应急响应终止95保障措施95.1组织保障95.2物资保障95.3技术保障95.4通讯与信息保障105.5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106附则106.1名词术语106.2预案管理和更新116.3预案实施时间11附:高温中暑病例报告卡12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处置由高温气象条件引发的中暑事件(以下简称高温中暑事件),指导和规范高温中暑事件的卫生应急工作,保障社会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由高温气象条件引发的中暑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其他以高温气象条件为直接诱因,并直接导致社会公众身体健康明显受损,甚至危及社会公众生命安全的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可参照本预案组织实施相关卫生应急处置工作。1.4事件分级依据气象条件、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情况及其发展趋势,将高温中暑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发生高温中暑事件,达不到Ⅳ级标准的,原则上不列入突发公共事件范畴。1.4.1特别重大高温中暑事件(Ⅰ级),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24小时内,1个县(市)区域内报告中暑患者300人以上(含300人),或有10例以上(含10例)死亡病例发生;b.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共同认定的其他情形。1.4.2重大高温中暑事件(Ⅱ级),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24小时内,1个县(市)区域内报告中暑患者150人至299人,或有4至9例死亡病例发生;b.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共同认定的其他情形。1.4.3较大高温中暑事件(Ⅲ级),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24小时内,1个县(市)区域内报告中暑患者100人至149人,或有1至3例死亡病例发生;b.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共同认定的其他情形。1.4.4一般高温中暑事件(Ⅳ级),指符合下列情形的:24小时内,1个县(市)区域内报告中暑患者30人至99人。1.5工作原则1.5.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增强防范高温中暑事件的意识,切实做好人员、技术、物资等应急储备工作,积极开展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预报和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报告、预测和预警,认真落实各项预防和医疗救治等卫生应急措施。1.5.2部门联动,分级响应。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建立联合预报和预警机制,一旦发现高温中暑气象条件或高温中暑事件的苗头,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高温气象条件预报或高温中暑事件预警信息,并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防控工作建议。根据高温中暑事件的预警级别,各级卫生、气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同相关部门,迅速响应,做好辖区内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预警、医疗救治和相关应急处置工作。1.5.3加强管理,规范有序。各级卫生、气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根据本地的实际工作情况,编制有针对性的高温中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高温中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规范,加强相关培训等工作,确保及时、规范、有序地处置高温中暑事件。1.5.4依靠科技,依靠群众。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鼓励开展相关领域内的科学研究,提高高温中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健康知识宣传,强化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提高社会公众的自救和互救能力。2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预报2.1高温中暑气象等级根据温度、湿度等气象因子,结合地区气候背景资料,以及高温持续时间,划分为可能发生中暑、较易发生中暑、易发生中暑、极易发生中暑四个等级。具体分级办法参见中国气象局与卫生部联合发布的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预报实施方案。2.2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预报的发布各级气象部门根据监测预报确定的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适时开展预报工作,并向社会公众发布高温中暑事件防范提示。3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报告、预测、预警3.1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和报告3.1.1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报告单位a.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b.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各级卫生行政部门d.其他有关单位,主要包括高温中暑事件发生单位、与群众健康和卫生保健工作密切相关的单位。3.1.2高温中暑事件的责任报告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的相关工作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报告人。3.1.3高温中暑事件的报告时限和程序高温中暑事件报告实行卫生行政部门分级审核、分级确认的事件报告管理制度。每年6月1日,各地卫生部门启动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每年9月30日终止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各地卫生部门可根据本地区高温气象条件的实际,适当提前本地区高温中暑事件监测、报告的启动时间,或推迟事件监测、报告的终止时间。医疗卫生机构发现高温中暑病例后填写《高温中暑病例报告卡》,于当日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络直报系统报告。无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在当日以最快方式将《高温中暑病例报告卡》报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非医疗卫生机构发现高温中暑病例,由高温中暑事件的报告单位在当日报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后者进行网络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日12:00时汇总辖区内前24小时报告的高温中暑病例总数,对照高温中暑事件分级标准,对符合高温中暑事件的,要立即通过网络直报系统以归并的方式作为高温中暑事件上报,同时通知同级气象业务单位,并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收到报告后要立即对高温中暑事件进行确认,并通报同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必要时,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缩短高温中暑事件的报告时限。3.2高温中暑事件的预测、预警建立高温中暑事件预测、预警机制。各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高温中暑事件的预测分析,结合高温气象条件、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情况及其发展趋势,确定预警发布的级别,经报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发布。省级(含省级)以下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发布预警,必须报送上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同时,及时分析汇总下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预警,并报送上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备案。3.2.1一级预警(红色预警)高温中暑事件级别达到Ⅰ级,且高温中暑气象预报级别达“极易发生中暑”,高温天气还有持续或加重趋势的。3.2.2二级预警(橙色预警)高温中暑事件级别达到Ⅱ级,且高温中暑气象预报级别达“易发生中暑”以上,高温天气还有持续或加重趋势的。3.2.3三级预警(黄色预警)高温中暑事件级别达到Ⅲ级,且高温中暑气象预报级别达“较易发生中暑”以上,高温天气还有持续或加重趋势的。3.2.4四级预警(蓝色预警)高温中暑事件级别达到Ⅳ级,且高温中暑气象预报级别达“可能发生中暑”以上,高温天气还有持续或加重趋势的。3.3高温中暑事件的预警信息发布各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联合通过有关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发布高温中暑事件预警信息,相应提出防御措施。4应急响应4.1应急响应启动高温中暑事件发生后,发布高温中暑事件预警的各级卫生、气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科学分析判断,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程序。4.2应急响应措施发布高温中暑事件预警的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合作联动,向高温中暑事件发生地人民政府提出事件的防控建议,指导、督促高温中暑事件发生地的卫生、气象部门积极开展相关应急工作。高温中暑事件发生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根据高温中暑事件的预警级别,分别采取以下响应措施:4.2.1一级预警响应措施a.积极主动地开展高温中暑病例监测、报告,及早发现病例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做好高温中暑病人的收治;b.主动接受上级气象部门对事件发生地或可能发生地的天气预报、预测技术和产品的加强指导,及时发布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预报和高温中暑事件预警及相关信息;c.强化防暑降温知识宣传,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组织开展防暑动员;d.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劳动保障、安全生产、工会等有关部门单位,联合开展防暑降温工作专项监督检查。4.2.2二级预警响应措施a.进一步加强对高温中暑病例监测、报告,并对夏季露天作业工地等重点场所开展主动监测,做好高温中暑病人的收治;b.组织加密气象观测,主动加强与上级气象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及时发布高温中暑事件预警及相关信息;c.进一步加大宣传防暑降温知识的力度,强化全体社会公众防控高温中暑的意识;d.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积极会同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等部门,对高温环境作业人群的用人单位,开展联合防暑降温工作专项监督检查。4.2.3三级预警响应措施a.加强对高温中暑病例的监测、报告,做好高温中暑病人的收治;b.加强气象监测分析,主动加强与上级气象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及时发布高温中暑事件预警及相关信息;c.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暑降温知识宣传,强化社会公众或有关单位做好老年、儿童、病人等特殊人群的高温中暑防控工作的意识;d.根据有关部门、单位的要求,对高温环境作业人群开展防暑降温咨询,并指导用人单位向高温环境作业人群提供预防性给药。4.2.4四级预警响应措施a.开展高温中暑病例的监测、报告,做好高温中暑病人的收治;b.加强气象监测,主动加强与上级气象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及时发布高温中暑事件预警及相关信息;c.开展防暑降温知识宣传,增强高温环境下作业人群的自我保护意识。4.3应急响应终止应急响应终止由发布预警的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共同确定。应急响应终止主要参考依据为:高温中暑事件发生地的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预报持续3天低于预警所需等级以下,并预测在短期内预报级别不会明显上升,且大部分中暑病人得到有效救治,新发中暑病例数明显下降。省级(含省级)以下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发布应急响应终止,必须报送上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同时,及时分析汇总下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应急响应终止,并报送上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备案。5保障措施5.1组织保障卫生、气象部门与民政、劳动保障、教育、通讯与信息保障等部门建立、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积极做好高温中暑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事件发生后快速响应、科学处置,共同应对高温气象条件引发的高温中暑事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成立应对高温中暑事件专家组,向本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提出发布高温中暑事件的预警建议,拟定相关防控工作建议内容,负责开展针对高温中暑事件的研究,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等。5.2物资保障各级卫生部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高温中暑防控药品等物资的储备工作。5.3技术保障各级卫生、气象部门为高温中暑的防治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加强科研和技术创新,不断完善监测预警和评估系统。5.4通讯与信息保障各级卫生、气象部门结合本部门应急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国家公用通信基础设施和现有资源,建立健全国家、省、地市、县四级应急信息通信保障体系和医疗救治信息网络,保障和维护信息通讯的通畅,保证事件应急响应的信息能够及时上通下达。5.5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各级卫生、气象等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利用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宣传防暑降温知识,增强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6附则6.1名词术语中暑:在本预案中,中暑是指由高温气象条件直接引起人员出现轻症中暑或重症中暑的临床症状,并能排除普通感冒、急性胃肠炎等疾病引起的相关症状,可以考虑诊断。轻症中暑,临床表现为头昏、头痛、面色潮红、口渴、大量出汗、全身疲乏、心悸、脉搏快速、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等症状,体温升高至38.5℃以上。重症中暑,包括热射病、热痉挛和热衰竭三种类型,也可出现混合型。其中:热射病(包括日射病)亦称中暑性高热,其特点是在高温环境中突然发病,体温高达40℃以上,疾病早期大量出汗,继之"无汗",可伴有皮肤干热及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等。热痉挛主要表现为明显的肌痉挛,伴有收缩痛。好发于活动较多的四肢肌肉及腹肌等,尤以腓肠肌为著。常呈对称性。时而发作,时而缓解。患者意识清,体温一般正常。热衰竭起病迅速,主要表现为头昏、头痛、多汗、口渴、恶心、呕吐,继而皮肤湿冷、血压下降、心律紊乱、轻度脱水,体温稍高或正常。6.2预案管理和更新本预案由卫生部和中国气象局联合制定,并共同负责解释。卫生部和中国气象局根据预案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6.3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高温中暑病例报告卡初次报告□订正报告□省地(市)区(县)姓名:性别:男□女□年龄:居住住址:中暑诊断:①轻症中暑□②重症中暑:热射病□热痉挛□热衰竭□混合型□患者情况:①治疗中□②治愈□③死亡□中暑日期:年月日诊疗单位:报告日期:年月日报告人:填卡说明:1.初次报告为病人诊断后的首次报告;订正报告指初次报告后患者被治愈,或出现死亡时的报告。2.患者居住地址以现状为准。3.中暑诊断标准:轻症中暑,临床表现为头昏、头痛、面色潮红、口渴、大量出汗、全身疲乏、心悸、脉搏快速、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等症状,体温升高至38.5℃以上。重症中暑,包括热射病、热痉挛和热衰竭三种类型,也可出现混合型。其中:热射病(包括日射病)亦称中暑性高热,其特点是在高温环境中突然发病,体温高达40℃以上,疾病早期大量出汗,继之"无汗",可伴有皮肤干热及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等。热痉挛主要表现为明显的肌痉挛,伴有收缩痛。好发于活动较多的四肢肌肉及腹肌等,尤以腓肠肌为著。常呈对称性。时而发作,时而缓解。患者意识清,体温一般正常。热衰竭起病迅速,主要表现为头昏、头痛、多汗、口渴、恶心、呕吐,继而皮肤湿冷、血压下降、心律紊乱、轻度脱水,体温稍高或正常。

篇4: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风险事故防范应急措施格式

第一章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原神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规范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标段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和谐可持续发展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为目标,防范环境突发事故的破坏,建立以预防为主,应急为辅的环境应急系统,力争将环境破坏事故的损失降低到最小范围。

?1.3工作原则

?1.3.1统一领导。依法加强项目部的环境综合管理能力,建立相对统一、快速有序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指挥系统,组织协调各部门,保障对突发性污染事故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时的资源配置。

?1.3.2分级负责。根据一般、较大、重大、特大污染事故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中的作用,形成上下联动的应急处置体系,减轻或减少污染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和造成的损失。

?1.3.3突出重点。确定污染事故防范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建立应急处置信息系统,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和重点指导。

?1.3.4平战结合。贯彻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思想,落实人员,配置装备,储备技术,明确程序;建立环境应急监测系统,一旦发生污染事故,能迅速进入应急状态,快速判断污染物种类、浓度、污染范围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妥善处理污染事故。

?1.3.5就近应急。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应贯彻就近应急处置的原则,防止因推诿扯皮而贻误时机。

?1.3.6防治结合。构筑全标段污染事故防范体系,切实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逐步建立环境污染事故防范的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污染事故的发生。

?1.4编制依据

?1.4.1国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污染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

?1.4.2其他文件: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发(20**)197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山西省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忻州市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原平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自然灾害等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公众健康和生命受到危害,国家、公民财产受到损失,社会经济活动受到影响的突发性事件。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具体可分为以下五类:

?1.5.1污水和废水、固体废物和废气的非正常排放或处置不当而导致的污染事故。

?1.5.2核污染事故和电磁辐射污染事故:核污染事故是指由于设备障碍、自然灾害或人为因素使得核设备受到损害,尤其是放射性物质以不可控制的方式进入环境而造成的污染事故;电磁辐射污染事故是指由于电磁辐射对周围环境中的人或事物造成损害的事件。

?1.5.3生态环境破坏事故:对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污染事故以及农业环境污染事故。

?1.5.4其它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如因自然灾害或恶劣天气等原因造成危及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的污染事故。

?1.5.5危险化学品、废弃化学品、固体废物污染事故:在生产、生活过程中因使用、贮存、运输、经营、排放不当等导致危险化学品、废弃化学品泄漏或非正常排放所引发的污染事故。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气体和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第二章应急机构体系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项目部突发性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长由项目经理张峰担任,副指挥长由总工程师郭敦勇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办公室、安保部、工程部、质检部、试验室、拌和站、材设部和各施工队伍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项目部突发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事故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保部、工程部;办公室主任由两部门负责人担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建管处、/总监办和公司有关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国务院有关环境污染应急工作指示和要求;建立和完善突发性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警机制,组织制定突发性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部署项目部环境应急工作的公众宣传和教育,统一发布环境污染应急信息;负责指挥项目部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决定启动突发性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应急资源与应急处置;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项目部报告有关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以及应急处理情况。

?2.1.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项目部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制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落实;检查、落实应急器材和装备日常管理和维护;了解掌握项目部环境污染源的种类、性质、规模、分布及流向情况,建立污染事故应急响应系统;负责环境污染事故信息的报告、传递,接受突发污染事故报警信息,并根据报警信息判断和确定环境污染事故等级;执行项目部指挥部的决定,组织项目部突发污染事故的现场处置、调查、应急监测和专家咨询工作,组织开展污染事故责任调查,影响评估,并提出事后有关生态环境修复意见。

?2.1.3项目部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建事故应急调查组、应急监测组、专家咨询组三个常设机构。

?事故应急调查组:由工程部和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原因进行现场调查和按规定时限上报。

?应急监测组:以质检部、试验室主体,组成应急监测组。应急监测组接到项目部指挥部办公室指令后,快速联系区监测中心站组成应急监测小组,赶赴事件现场,实施应急监测;及时向项目部指挥部报告污染事故的事态进展、应急监测结果,以及现场采取的措施等情况;参与污染程度、危害范围、事件等级的判定,对污染区域的隔离与解禁、人员撤离与返回等重大防护措施的决策提出建议;建立项目部环境污染应急监测数据库,组织项目部特殊污染因子应急测定方向的研究等;必要时提出建议,邀请上级有关技术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提供技术援助,组织人员培训等。

?专家咨询组:由总工、工程师和安保部等多学科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为项目部指挥部的决策咨询机构。掌握项目部环境污染源的产生、种类及地区分布情况,了解国内外的有关技术信息、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响应的对策和意见;参与污染程度、危害范围、事件等级的判定,对污染区域的隔离与解禁、人员撤离与返回等重大防护措施的决策提供技术咨询;参与制定并提出应急监测及应急处理方案;指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应急处理与处置;对应急处理结果以及事件的中长期环境影响进行技术评估。由项目部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并建立专家信息库。本突发性污染及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类型,相关专家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2.2项目部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项目部应急办:负责综合协调各成员单位对突发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等工作。

?安保部:按照上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应急预案》规定,及时发布突发事件进展情况及处项目部置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工程部:设立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常设工作机构,收集和处理重大污染事故信息,负责污染事故日常监测与预警,提出启动预案以及加强或撤消控制措施的建议和意见。组织协调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应急处置有关技术方案,负责现场调查监测、取样、查处,参与善后的环境恢复等工作。及时向报告有关突发性环境项目部污染事故以及应急处置情况。参与协调发生污染事故的工业企业污染源头进行控制处理,消除污染危害;协助环保、安监等部门对突发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办公室:负责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和协调驻地部队参与做好突发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等工作。

试验室:负责突发性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事故的应急救援,协助控制和降低污染事故的危害。协助做好运送救灾物资车辆和道路“保畅”等工作。负责或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突发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置;协助污染事故监测单位建立有毒有害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运输信息数据库。

?财务部、材设部:做好早期预防,预警及预报工作;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包括人员疏散、隔离及安置等,维持治安,配合做好当地事故处理以及事后赔偿等工作。

拌和站:受理社会报警信息,对重要目标、危险区域实施治安警戒,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打击现行违法犯罪。

?应急大队:对事发地现场进行交通管制,组织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

?财务部:根据事件危害和受损程度,做好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配合做好死亡人员的遗体处理工作。负责保障应急处置所需工作经费,在当年镇级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突发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施工处:参加相关事故的调查和处置,及时提供有关水资源管理和水文资料。参与相关事件的调查和处置,协助做好农业环境污染的善后处理工作。做好突发污染事故抢救现场的气象保障服务。

?急救队:组织调动医疗卫生技术力量实施医疗救护,对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做好污染事故人员死亡医学鉴定等工作。

?联防队:负责应急状态下的城市供水工作,根据需要做好事发地供水保障工作。

?计划计量部、资料室:负责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的通信保障工作。

?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预测、预警、报警、处置、中止、善后等环节的主管部门、协作部门、参与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三章应急事故分级

?3.1污染事故级别及认定标准

?污染事故和预警分级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1级)四级。预警信号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

?3.1.1一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

?3.1.2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1)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

?(2)人员发生中毒症状;

?(3)因环境污染引起厂群冲突;

?(4)对环境造成危害。

?3.1.3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1)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

?(2)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辐射伤害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

?(3)人群发生中毒症状;

?(4)因环境污染使社会安定受到影响;

?(5)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

?(6)捕杀、砍伐国家二类、三类保护的野生动植物。

?3.1.4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1)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

?(2)人群发生明显中毒症状或辐射伤害;

?(3)人员中毒死亡;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6)捕杀、砍伐国家一类保护的野生动植物。

第四章预警、报告体系

?4.1信息监测与报告

?4.1.1信息监测:项目部指挥部办公室建立环境安全预警机制,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开展对项目部环境及污染源信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常规环境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工作,广泛收集和充分利用公众信息,做好各类信息的分析判断、准确监测和及时报送工作。

?4.1.2信息报告:项目部指挥部办公室应对项目部环境污染源进行调查,确定责任报告单位,责任报告单位应及时报告环境监测信息、事故情况及隐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向各级政府及其环境保护部门污染事故情况及其隐患,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应急处置职责的部门、单位和个人。

?污染事故发生单位、污染事故发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是污染事故的责任报告单位。

?4.2污染事故的预防和预报

?4.2.1污染事故的预防:开展污染源调查。

?项目部应急办负责组织开展对生产、储存、运输有毒有害及危险化学品利用单位的普查,掌握全项目部污染源的产生、种类及分布情况,了解国内外的有关技术信息、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开展对污染事故的假设、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完善各类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涉及有毒有害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的单位要制定相应预案,新建项目凡涉及有毒有害物品生产、加工和放射性物质(装置),在环境影响评价阶段要制定应急预案。保持污染事故报告信息渠道畅通。加强环境应急科研和环境应急响应系统建设。建立重点危险源现场监测、跟踪系统。

?4.2.2一旦发现污染事故征兆或发生污染事故,项目部通过分析、研判,作出预测预报,迅速上报项目部指挥部并逐级上报。

?4.2.3项目部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收集、研判环境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及时上报项目部指挥部,并通报相关部门。若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污染事故,应立即报告项目部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的监督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明确防范职责,制定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工作程序,严防发生有关物品被盗、被抢、丢失以及相关设施被袭击等事故。

?4.3报告方式与内容

?责任报告单位发现突发污染事故后,应立即向项目部报告;项目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事故的初步研判,初步研判结果为一般污染事故的,应在1小时内向项目部应急办报告;初步研判结果为较大及以上污染事故的,应在1小时内向项目部应急办和项目部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污染事故的报告分为速报、确报和处理结果报告。

?速报:应当报告的信息包括污染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人员受害情况、事故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

?确报:应当报告的信息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在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处理结果报告:应当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处理措施、事故鉴定结论并对事故的发生和处理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项目部接到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查明事故引发的污染源、危害程度及发展趋势。

?4.4预警级别及发布

?4.4.1预警级别的确定:项目部根据上级信息和基础监测信息进行风险分析,依据呼市污染事故的级别标准,确定预警级别。

?4.4.2预警发布程序:可能发生一般(Ⅳ级)污染事故时,发布蓝色预警信号;可能发生较大(Ⅲ级)污染事故时,发布黄色预警信号;可能发生重大(Ⅱ级)污染事故时,发布橙色预警信号;可能发生特别重大(1级)污染事故时,发布红色预警信号;

?蓝色预警信号由项目部批准后在本区域内发布。

?橙色预警信号和红色预警信号报上级统一发布。

?4.5预警状态采取的措施

?进入预警状态后,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立即启动相关预案开展处置。

?(二)发布预警公告。

?(三)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四)项目部应急办、项目部指挥部办公室立即指挥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经发办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五)对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六)调配应急物资和设备,保障应急需要。

?4.6信息发布与通报

?项目部指挥部办公室按照《项目部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应急预案》

规定,向社会发布发生在本项目部范围内的较大污染事故信息,并向毗邻和可能波及的乡村及时通报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情况。

第五章应急响应体系

?5.1分级响应

?发生污染事故,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进行处置。上级预案的启动在下级预案先行启动响应的状态基础上进行,上级预案启动后,下级预案处于启动状态。一般(Ⅳ级)污染事故,启动镇应急预案进行处置;较大(Ⅲ级)及较大以上污染事故,上报上级指挥部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5.2基本应急响应程序

?5.2.1应急响应基本程序:污染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和责任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项目部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开展先期处置工作;项目部指挥部对接报信息及时研判后,向项目部应急领导机构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根据项目部应急领导机构的决定,启动相应应急预案;项目部指挥部办公室、项目部应急办立即通知各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调配所需应急资源;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如事态无法得到有效控制,由现场指挥部向项目部应急领导机构请求实施扩大应急。应急处置结束后,转入后期处置工作阶段。

?5.2.2一般污染事故由项目部指挥部及相关部门负责协调处理,并报上级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5.2.3较大及较大以上级别污染事故:报上级指挥部办公室,在上级指挥部的要求下开展处置工作。

?本预案启动后,项目部应急办、项目部指挥部办公室立即通知有关成员单位和职能部门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2.4现场指挥部由项目部有关领导和事发地村负责人、处置工作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现场指挥部总指挥按照污染事故的性质由分管总工或其授权的有关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由应急办和事发地村主要负责人担任。现场指挥部的具体名称和设置地点,根据处置工作需要由总指挥确定。现场指挥部一般设综合协调组、应急处置组(工程抢险、疫情防治、现场处置)、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人员疏散组、新闻报道组、善后处理组、专家咨询组等工作组,具体设置根据事故处置工作需要由现场指挥部明确,并确立相关工作任务。突发污染事故现场指挥部下设各分组组成及工作组职责。

?现场指挥部的职责:执行项目部指挥部处置较大污染事故的决策和指令;迅速了解污染事故相关情况及已采取的先期处置情况,及时掌握事故发展趋势,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将现场的各种重要情况向项目部指挥部报告;组织协调相关治安、交通、卫生防疫、物资等保障;迅速控制事态,做好人员疏散和安置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防止事故出现“放大效应”和次生、衍生、耦合事件;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5.3应急结束

?5.3.1应急结束的条件: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发生条件已经消除;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经降至限值以内。事件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续发生的可能。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已采取一切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再次免受危害,并使事故可能引起的影响降于尽量低的水平。

?5.3.2应急终止的程序:一般污染事故由现场指挥部报项目部同意后决定终止;较大及较大以上污染事故由上级指挥部决定终止。

第六章事故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协助事发地村及民政部门做好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受灾范围进行科学评估,提出补偿和对遭受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的建议。

?6.2污染物收集处理和现场清理

?污染事故事发地的后期现场清理和污染物处理(包括核、化学污染),由项目部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业队伍实施,污染范围较大、程度较严重的,报请上级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省、市、县级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必要时请求国家支持,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发生。

?6.3保险

?建立污染事故社会保险机制。可能引起环境污染的施工单位,要办理公众责任险或其他险种。

?6.4突发污染事故调查报告和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由项目部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会同事发地村进行应急过程评价和总结。主要包括:污染事故原因,污染事故等级的判定是否正确;污染事故造成的损失大小,责任划分及相关赔偿问题;采取的重要处置措施与方法是否科学合理;是否符合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要求;各部门(单位)应急任务完成情况;出动环境应急队伍的规模、仪器装备的使用、环境应急程度与速度是否与任务相适应;发布的公告及公众信息的内容是否真实,时机是否得当,对公众心理产生了何种影响;成功或失败的典型事例;是否需要修订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其他结论等。

第七章应急保障措施

?7.1通讯与信息保障

?7.1.1建立常设机构和值班制度,项目部指挥部办公室为项目应急常设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随时做好处置污染事故的准备,配合各村应建立相应的机构和值班制度。项目指挥部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

?工程部、质检部负责建立全项目环境事件应急报告,监测、处置和技术支持体系。

?7.1.2各施工单位在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时,应采取措施保障应急通讯的需要。

?7.2物资、经费、技术储备与保障

?7.2.1物资与经费保障: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所需专项资金,列入项目财政预算,由项目财务部予以保障并争取国家支持。

?财务部及相关部门应统筹考虑,配备相应的应急监测、通讯和交通装备。针对全项目部危险源(品)的类型和特征,重点地添置相关的仪器设备。定期检查应急监测和处置仪器和设备的工作情况,确保满足应急监测工作的需要。项目部建立项目部突发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储备物资管理和更新补充制度。项目部指挥部办公室可以根据事态发展和污染事故发生地村的请求,及时向事故发生区域调度使用储备的物资、设备、设施。物资消耗较大或物资储备不足时,生产管理部门应保证生产和供应,必要时应争取其他地区的援助。

?7.2.2加强预警监测,掌握动态情况,及时消除危险因素;建立和完善易引发污染事故危险源数据库。

?7.2.3开展科学研究,提高应急监测和处置能力;各村和项目部应加强对环境应急监测网络的能力建设,大力支持开展对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技术规范'、现场处置措施以及预测、预警等方面的科学研究。

?7.3宣传、培训和演习

?7.3.1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各种形式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增加公众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常识,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7.3.2加强应急监测、应急处置队伍能力建设和专家库的建设;经发办要加强全项目部应急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能力建设,对各村(居)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指导。

?项目部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各级专家库的建设,按照突发污染事故所涉及的不同方面、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组建专家组,建立有效联系以确保处置环境污染事故的需要。

?7.3.3加强应急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人员培训和演练,提高综合处置能力;建立定期培训制度,经发办应定期邀请有关专家,开展专题培训和讲座,使环境应急处置人员掌握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处置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提高专业技能和处置能力。

?开展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应急队伍实战经验和水平。项目部指挥部应该定期组织开展全项目部综合演练,提高处置污染事故时的组织指挥、部门协调、现场控制、紧急救援的综合应对能力。

第八章附则

?8.1本预案由项目部负责解释。

?8.2本预案发布之日起生效。

?

汇通

原神高速公路LJ-5项目经理部

?2012年4月20日

篇5:起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

为加强对起重设备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起重设备事故处理应急救措施,望相关人员遵照本措施严格执行。

一、为了快速处理起重设备事故,特成立事故处理指挥部及事故处理小组。

1、事故处理指挥部(负责起重设备事故处理指挥、协调工作)

总指挥:李文静

副总指挥:李志宏渠跃忠廉小刚朱俊伟?

成?员:郝建平马海琴杨建军史兆虎?高银保及值班调度员

2、机电救护组(负责起重设备事故中机电方面的事故处理)

组?长:朱俊伟

成?员:郝建平?马海琴?李建威?李刚?刘正阳?郭晓东

3、医疗救护组(负责起重设备事故受伤人员的紧急抢救及救治联系等医务工作)

组?长:高银宝

成?员:矿医务室成员

4、物资供应组(负责起重设备事故处理中物资供应工作)

组?长:史兆虎

成?员:南鹏飞及矿企管科其他成员

5、治安组(负责起重设备事故处理中维护秩序,配合做好伤员救治工作)

组?长:矿保卫科科长

成?员:矿保卫科成员?

6、事故调查小组(负责对发生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及预防措施进行总结)

组?长:杨建军

成?员:安全科其他成员

7、事故处理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

二、风险评估

1、起重设备在起吊物件过程中,发生机械或电气事故,造成起重设备不能正常运行和设备损坏事故。

2、起重设备起吊物件过程中,造成操作人员或其他人员人身伤害事故。

三、应急措施

1、起重设备发生机械或电气事故造成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时,操作人员及时汇报调度室值班员。值班员汇报事故处理总指挥。总指挥命令机电救护组对起重设备进行紧急抢修。如本单位技术人员不能处理事故时,要通知维护保养单位,立即派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抢修。

2、起重设备事故造成人员伤害时,在事故现场职务最高的人负责组织和指挥应急抢救工作。应急指挥者负责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及时下达事故处理命令,并向事故处理总指挥汇报事故。

3、事故处理总指挥接到事故汇报后,立即启动本应急措施,召集各事故处理小组,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制定抢救方案,迅速投入开展抢救行动。

4、事故发生后,事故处理总指挥者组织抢救队伍及时切断机械设备的用电,及时疏散和妥善抢救事故区域内的人员。

5、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后,医疗小组对伤员及时进行抢救。抢救时,要遵循下列原则:

(1)根据现场人员被伤害的程度,一边通知急救医院,一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护。

(2)抢险过程中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3)对重伤者不明伤害部位和伤害程度的,不要盲目进行抢救,以免引起更严重的伤害。

(4)一般性外伤时,视伤情送往医院,防止破伤风。

(5)轻微内伤时,送医院检查。

(6)如发生人员昏迷、伤及内脏、骨折及大量失血时:

a、立即联系120、999急救车或距现场最近的医院,并说明伤情,为取得最佳抢救效果,还可根据伤情联系专科医院。

b、外伤大出血时,急救车未到前,现场采取止血措施。

c、骨折时,注意搬动时的保护,对昏迷、可能伤及脊椎、内脏或伤情不详者一律用担架或平板,不得一人抬肩、一人抬腿。

(7)如确认人员已死亡,立即保护现场。

6、事故现场取证行动中,调查小组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7、在事故处理中,事故处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8、应急救援装备要配备到位,并应定期检查装备完好情况,安排专人保管,并明确只能用做救援及演练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9、应急救援人员应急值守到位,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单位应督促维保单位在维保现场储备数量充足的起重设备易损件及电子元器件,以便起重设备元件发生故障时能够及时更换,排除故障。

10、调查小组根据调查情况,制定预防措施。

11、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事故处理总指挥部组织调查小组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

四、本起重设备事故处理应急措施针对有可能发生的起重设备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文件,可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五、本措施由机电科负责解释,事故处理总指挥进行安排,安全科、企管科监督执行。

六、未尽事宜,按照矿相关规定进行执行。

七、本措施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制度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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