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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全勤奖金给付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3

某公司全勤奖金给付办法

(一)本公司为使员工勤于职务,提高生产效率起见,特订定本办法以资奖励。

(二)凡本公司生产线作业人员(领班除外),守卫人员及长期临时性生产工作人员适用本办法。

(三)本奖金每季颁给一次,其给付日期为次月20日。

(四)凡当季内未请假(包括年休假),迟到及早退者,按下列标准给予全勤奖金:

1.月薪:按当季最后一个月的月薪÷30天×6天。

2.日薪:按当季最后一个月的日薪×6天。

(五)颁发奖金前,人事部将名单送厂长核阅后公布。

(六)新进人员如到职日恰为当季第1日者,奖金自该月份起计算,否则于次季第1日起计算。

(七)当季服务未满3个月而离职者,不予计算奖金。

(八)停薪留职期间不适用本办法。

(九)本办法经呈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篇2:(企业)公司房屋津贴给付办法

公司(企业)房屋津贴给付办法

(一)本公司员工的房屋津贴悉依本办法给付。

(二)凡外勤人员因工作关系,经公司调离现住址或本籍地以外县市需租屋以执行职务者,由该人员自行申请,经主任复核,各该部经理核准后始付房屋津贴。

(三)但合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房屋津贴:

1.应征在招募地区服务的。

2.在家庭所在地执行职务的。

3.调离是出自志愿者。

(四)每月津贴规定如下:

单身已婚者

(a)主任以上600元1000元

(b)一般人员400元600元

(五)津贴在每月20日与薪金一并发放。

(六)外勤人员若因调动而必须取消房屋津贴者,应由该部通知人事室停止支付。

(七)本办法经呈准总经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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