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道路危货运输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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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道路危货运输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2

1、?目的

冬季特殊的气候对公路运输带来极大的影响,冰雪天气更容易造成重大的交通安全事故。为了对因突发事故而需救援或撤离的人员提供援助,并使其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将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及对环境污染减到最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在冬季突发道路交通事故的紧急情况下,采取应急救援处理的全过程。

3、责任

3.1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成立事故现场应急指挥小组,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到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3.2?副总经理负责应急预案的启动与实施。

3.3安全员负责紧急救援时的具体事务及救援现场的安全保护工作。

3.4其他员工应服从组长的安排,快速有效地进行救援工作。

4、救援小组成员:

组长:?印永久

副组长:黄林云?

组员:?印永利印永营王淼印涛

5、应急救援小组电话:

0550-5960599?025-

6、应急救援备用车辆:

皖M-23766?皖M-23889

7、应急救援主要程序

7.1接到事故报警,立即召开应急小组会议,组织救援人员,安排救援车辆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采取下述活动。

7.1.1人员伤害事故:若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在场人员应采取如下急救措施。

7.1.1.1若伤者行动未因事故受到限制,且伤势非常轻微,身体无明显不适,能站立并行走,在场人员应将伤员转移至安全区域,再设法消除或控制现场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然后找车护送伤者去医院做进一步检查。

7.1.1.2若伤者行动受限制,身体被挤、卡、压、夹住无法脱开,在场人员应立即将伤者从事故现场转移到安全区域,防止伤者受到二次伤害,然后,根据伤者的伤势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7.1.1.3若伤者伤口发生出血不止的症状,在场人员应立即用现场配备的急救药品,为伤者止血(一般采用指压法,加压包扎法,止血带止血法),并及时用车将伤者送医院治疗。

7.1.1.4若伤者伤势较重,出现全身各处骨折,心跳、呼吸停止或可能有内脏受伤等症状,在场人员应立即根据针对伤者的症状,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复苏等急救措施。并在急救的同时,派人联系车辆或拨打急救电话(120),以最快的速度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

7.1.2化学危险品伤害事故。

7.1.2.1身体接触到化学有害液体者,在保暖的情况下,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用肥皂擦洗并送医院就医。

7.1.2.2眼睛受到化学有害液体或气体刺激者,抬起眼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并送医院治疗。

7.1.2.3吸入有害化学蒸气者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的上风处,安置休息并保暖。

7.1.2.4吸入过量有害气体而引起呼吸困难或心脏停止跳动,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复苏等紧急措施,同时要立即联系车辆或呼叫急救电话(120),以最快的速度将伤员送到最近的医院急救。

7.2在公司组织救援的同时,应立即向有关上级部门报告。

7.2.1报告部门:当事故发生在县运管所辖权范围内时向县运管所报告;当事故发生在县运管所辖权范围之外时,向运管所及市运管处报告。

7.2.1.1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运输危货的品名、事故原因、事故程度。

7.2.1.2公司已采取何种救援手段。

7.2.2当公司救援能力不足时,请求上级部门支援。

8、化学危险品泄漏

8.1化学危险品泄漏,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防毒面具,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品,迅速关闭槽车阀门,防止化学危险品流淌。

8.1.1少量化学品液体泄漏时,可用沙土吸收,倒至空旷处理其发挥或用沙土掩埋。

8.1.2大量化学品液体泄漏时,应拨打消防电话(119)请求消防部门支援,用大量雾状水喷洒罐体降温防爆,同时用喷淋水保护抢险人员的堵漏工作。

8.1.3发生火灾时,请救消防人员用大量水冷却罐体降温防爆,同时采用相应的化学方法稀释,中和化学危险品液体。

8.1.4泄漏排除后,用大量水冲洗被污染的地面并将污水引流到允许排放的地点。

9、车辆排障

9.1当交警、保险等部门完成好相应的程序后,立即对事故车辆进行排障。

9.1.1车辆损坏轻微,仍能行驶的车辆,在驳载后送附近有危险品修理资质的修理厂维修。

9.1.2车辆损坏严重时,在驳载后请求排障车送至交警指定的停车场等待处理。

10、事故处理结束后,紧急救援组长应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对调查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备案。

皖东业阳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12月11日

篇2: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格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试行)》以及有关规定,为及时、有效地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立健全事故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应对事故风险的能力,促进企业稳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一、应急救援工作原则以统一指挥,分工负责,抢险有序,快速高效,协调有力为方针,以保护人员生命安全,防止和控制事故损害扩大为原则,尽最大努力降低事故的损害后果。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全司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组织领导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2、统一调配救援设备、人员、物资、资金。3、决定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4、调查事故原因,确定相关人员责任。5、成立事故现场抢险指挥中心。(二)领导小组成员。1、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分管安全、经营后勤的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公司各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为成员。2、办公室设在安全部。3、设立现场救援指挥中心,由董事长或指定负责人任总挥。(三)领导小组下设现场综合协调抢险组、救援支持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1、现场综合协调抢险组。组长: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成员:安全部负责人、事故承办人、被分派到的相关人员工作职责:(1)完成现场救援任务,协助现场总指挥对各到达现场小组成员的工作分派。(2)迅速组织车辆、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展开施救工作。(3)施救以先重伤后轻伤为原则,积极配合联系医疗单位,尽量减少伤亡人数。(4)组织人员维护现场秩序,防止人员拥挤踩压、汽车失火、过路车辆伤人等新的灾害发生。等待公安、交通、安监、政府及其他部门人员进入现场。(5)协助交警的现场勘验工作。(6)对事故现场进行录影摄像,取得第一手现场资料。(7)完成临时交办任务。2、救援支持组。组长:分管经营的副总经理成员:生产经营部负责人、事故单位相关人员、被分派的其他工作人员。工作职责:(1)根据灾害情况,组织车辆和人员及时安全运送伤员。(2)协助现场救援组维持维护现场秩序。(3)对勘验后的现场遗留物进行清理登记。(4)负责对事故失踪人员的寻找。(5)对事故车辆进行施救。(6)联系医疗单位,对伤亡人员进行登记。(7)完成临时交办任务。3、后勤保障组。组长:分管经营的副总经理成员:财务、行办负责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工作职责:(l)负责救援善后资金筹措。(2)负责人、物、设备的调用组织。(3)按现场指挥中心的要求协调各工作小组。(4)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及其他需要解决的问题,做好思想稳定工作的安抚、慰问工作。(5)负责事故处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生活、住宿。(6)完成临时交办任务。4、事故调查组。组长:公司法人代表副组长:总经理、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监事会负责人成员:公司安委会成员及相关人员工作职责:(1)客观公正的调查事故发生原因。(2)负责事故发生前后的卫星定位监控系统保存的运行数据、图像、现场获取的音像、照片、谈话资料、事故车辆发车手续等资料的收集整理。(3)结合交警部门对事故的认定,根据调查了解的情况,确定相关人员责任,提出处理意见交安委会讨论决定。(4)文字记录做到字迹清楚,叙述完整,签章齐全、真实有效合法。(5)完成临时交办任务。三、事故报告制度1、重特大事故发生后,所在部门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电话上报公司,并在规定时间内,使用传真、电脑、快报表等手段上报文字资料。2、事故上报应按《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快报》格式准确上报,不准弄虚作假、误报、错报。3、公司接报后在规定时间按规定要求上报市交通局、市运管处。四、事故救援程序和组织1、当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应急救援预案按以下程序马上启动。接警—确认—应急预案启动—救援展开—处置—应急结束公司职能部门接到报告后,迅速核实事故发生单位、发生地点、伤亡情况报总经理确认,董事长根据确认情况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重特大事故救援领导小组即行成立,并由组长主持召开就近的副组长、小组成员参加的紧急会议,布置事故抢险工作。如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因外出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董事长指定工作性质相近的其他成员接替,但必须以最快的速度返回岗位开展工作。各职责小组按既定的职责和分配的工作任务到达指定岗位,开展救援工作。2、凡发生重特大事故,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必须到达现场组织抢险,并形成现场救援指挥中心,由董事长、总经理亲自担任或指定负责人担任总指挥组织施救。3、到达现场后立即将现场情况和应急措施报告市交通局或市政府,接受上级指令。4、全司所有的人、车、物无条件接受和服从现场总指挥的调遣。5、在家领导和工作人员在全力配合抢险的同时,要特别保证公司生产、生活秩序稳定,防止不稳定的因素发生。6、如发生较大事故,根据事故的伤亡程度、影响大小等灾害情况,董事长可决定启动本紧急救援预案。五、事故应急救援物资配备1、应急保障车辆。公司和城区友邻单位公务用车。2、应急输送车辆。由现场总指挥就地征用事故发生地所在单位车辆或租用当地货运车辆。3、应急救援吊车。按事故车辆救援需要租用合适的拖吊车辆。

篇3:某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道路交通事故指在公路上发生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碰撞、碾压、翻覆、落水、起火、爆炸等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2道路交通事故的伤害

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可能是行人也可能是司乘人员。受伤部位主要是头颅、脊椎和四肢创伤,也可以有内脏损伤。致死原因主要是颅脑损伤(占78.3%)及合并的胸腹部损伤。严重的继发伤害,如油箱爆炸,载运危险物资如强酸、强碱、燃气、氧气以及放射性物品等的外泄与燃爆,其造成的伤害则更加严重复杂。

3厂区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迅速报告厂内和车队,听候处理;过往车辆驾驶人员和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4防范措施

4.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培训学习,提高驾驶员和行人的安全意识。

4.2加强车辆和人员的检查,保持车况良好,规范人员行为,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3完善交通设施,确保厂区道路路况良好。

篇4:铁路道口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大连市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大连市铁路道口交通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科学应对铁路道口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铁路道口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地方主体原则

铁路道口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遵循地方主体的原则。充分发挥区市铁路道口安全委员会的作用,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4.2分级响应原则

大连市铁路道口交通事故按事故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实施分级响应,启动相应级别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1.4.3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铁路道口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1.4.4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成立市铁路道口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我市铁路道口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我市铁路道口交通事故的预警、响应、结束及善后处置等工作。各区市铁路道口安全委员会要制定本地区铁路道口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与市应急救援预案有机统一。

2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2.1组织体系

大连市铁路道口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由大连市铁路道口委会员和区市铁路道口安全委员会组成。成立大连市铁路道口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铁路道口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工作。各区市铁路道口安全委员会依据职责,负责本辖区内铁路道口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工作,同时要求与市铁路道口安全委会员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2.2市铁路道口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市道口委主任、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杨吉奎

副组长:市道口委副主任、安全生产监管局副局长马健

市道口委副主任、大连铁路办事处副主任王邵龙

市道口委成员、市公安局副局长宋诚

市道口委成员、市城建局副局长周波平

市道口委成员、市交通管理局副局长姜冰

市道口委成员、市农村经济发展局副主任谷显静

成员:

市道口委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监管局三处处长李华颖

沈阳铁路局大连公安处副处长王玉斌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王寿波

市交通局安全处处长赵华

市农机监所所长王国庆

大连铁路办事处安全监察室副主任冷贵良

大连铁路工务段安全科科长龙海亮

沙河口区道口委主任、区政府副区长陈卫兵

甘井子区道口委主任、区政府副区长方德岩

金州区道口委主任、区政府副区长吕国斌

瓦房店市道口委主任、市政府副市长刘建君

庄河市道口委主任、市政府副市长杨代刚

旅顺口区道口委主任、旅顺口区副区长孙家平

普兰店市道口委主任、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宋桂田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安全生产专员陈佩臣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安全生产专员任敦有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监管三处周健仓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监督三处何敬宇

2.3市铁路道口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省、市政府关于铁路道口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法规、条例。

(2)定期召开例会,提出修订大连市铁路道口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发生事故后,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时掌握事故现场的态势,实施救援工作。

(4)指挥区市铁路道口安全委员会开展铁路道口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4市铁路道口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履行铁路道口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编制全市铁路道口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全市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的安全管理及铁路道口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工作,组织全市铁路道口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模拟演习,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汇报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及应急救援情况。

大连铁路办事处:做好铁路内部人员、物资等调拨工作,抢救伤员,抢修铁路设备、设施,尽快恢复铁路通车;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大连铁路公安处:负责对一般铁路道口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市公安局:负责事故现场安全警戒、交通管制,做好有关人员撤离、物资疏散及消防等工作,维护应急救援工作现场秩序。

市交通管理局:负责事故现场各种车辆、起重设备等调配及紧急物资运输工作。

农村经济发展局:负责对农用机械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参与对农用机械车辆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2.5区市铁路道口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构职责

(1)贯彻省、市政府及省、市铁路道口安全委员会关于铁路道口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成立区市铁路道口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制定相应救援预案。

(3)定期召开例会,负责行政区域内铁路道口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发生事故后,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市铁路道口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掌握事故现场的态势,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监控与报告

3.1铁路道口安全监控

市铁路道口安全委员会同区市铁路道口安全委员会,对我市铁路道口存有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2铁路道口交通事故上报

事故发生后,道口监护员应按程序进行紧急处理,并及时上报当地道口办。道口办接通知后,及时上报市铁路道口办公室。重特大铁路道口交通事故,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市委、市政府,同时向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省铁路道口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

3.3事故责任报告人

铁路道口交通事故第一责任报告人主要为:道口监护员,逐级上报给铁路道口专干、道口办主任、道口委主任等。

市铁路道口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电话:。

3.4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肇事单位、肇事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

(3)事故原因、经过。

(4)事故性质、伤亡人数。

(5)铁路机车、机动车损失情况。

(6)物资、财产损失价值估算。

(7)事故后果等。

(8)采取的措施,还需要那些部门协助救援。

(9)报告人的单位、姓名、职务、联系电话、联系人、报告事故的具体时间等。

4铁路道口交通事故分级

按照铁路道口交通事故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将事故等级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4.1特别重大铁路道口交通事故(Ⅰ级)

适用于铁路道口交通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受伤100人以上,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社会危害及影响特别严重的事故。

4.2重大铁路道口交通事故(Ⅱ级)

适用于铁路道口交通事故造成一次死亡10-29人的事故,或受伤50-9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500-1000万元的事故。

4.3较大铁路道口交通事故(Ⅲ级)

适用于铁路道口交通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9人,或受伤10-4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500万元的事故。

4.4一般铁路道口交通事故(Ⅳ级)

适用于铁路道口交通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受伤10人以下,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等。

5应急反应与终止

5.1应急反应原则

5.1.1根据级别做出应急反应

发生铁路道口交通事故后,各级道口委按分级响应原则,根据相应级别做出应急反应。

5.1.2及时进行应急救援准备

事故发生地道口委接到事故情况通报后,及时通知应急抢险队伍,组织做好应急救援处理所需人员和物资准备。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5.2应急反应的启动程序

5.2.1先行处置:发生铁路道口交通事故后,区市铁路道口安全委员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派专人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组,协调成员单位进行现场应急救援。

5.2.2制定方案:根据现场情况和事故级别制定现场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救援。

5.2.3部门联动:根据事故级别与性质,安监局、铁路办事处、公安局、交通局、农发局等道口委成员单位及铁路公安、大连铁路工务段等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各尽其职,努力做好各项应急救援工作。

5.3分级响应

5.3.1I级、Ⅱ应急响应

Ⅰ级、Ⅱ级铁路道口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铁路道口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组成,成立市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共同组织实施应急救援任务,同时向省委、省政府、省道口委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5.3.2Ⅲ级应急响应

Ⅲ级铁路道口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由市铁路道口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办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5.3.3Ⅳ级应急响应

Ⅳ级铁路道口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由事故发生地的铁路道口事故应急救援机构组织实施,并及时逐级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5.4应急救援与反应终止

铁路道口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遵循“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经有关领导批准,事故应急程序终结(必要时发布公告),转入正常工作。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6.1.1采取措施,恢复正常

铁路道口交通事故发生后,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6.1.2调查、评估

重特大铁路道口交通在市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由安监局、铁路办事处、公安局、交通局等道口委成员单位组成调查小组,负责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事故损失情况,由市铁路道口办公室发布。

市铁路道口安全委员会在省铁路道口安全委员会指导下,对较大、重大、特大事故造成的社会影响、事故损失等进行评估。

6.2总结经验

结案后,由铁路道口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铁路办事处、公安局、交通局、城建局、农发局等铁路道口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针对事故的环境、起因等因素,详细分析事故的原因,认真总结事故经验教训,提出明确整改措施,并通报各区市铁路道口安全委员会。

7保障措施

7.1规章制度保障

各区市铁路道口安全委员会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责任制、定期演练等规章制度,确保应急工作有章可循、周密细致、常备不懈。

7.2交通运输保障

铁路道口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交通部门应及时对事故现场或周边地区实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和可能组织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输送群众,进行救援,尽快恢复良好状态。

7.3宣传、培训

7.3.1各铁路道口安全委员会及相关单位要深入宣传铁路道口安全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的有效作用,扩大宣传的覆盖面。扎扎实实地开展安全宣传活动,把安全责任制落到实处。根据不同时期铁路道口安全状况,及时通报铁路道口发生的各种交通事故,增强人民群众的铁路道口安全意识,提高遵章守纪、维护铁路道口安全的自觉性。

7.3.2定期组织开展铁路道口监护员的培训工作,通过教育、考试等有效形式,提高监护员的业务技能、实际应用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强化监护员安全意识和职责意识。

8预案管理与更新

8.1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

本预案由大连市铁路道口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制定,报市政府应急救援办公室备案。各区市铁路道口安全委员会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分别落实相关职责,并制定本地区铁路道口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2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修改情况以及情况变化,及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9附则

9.1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大连市铁路道口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9.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5: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张家港市

为规范特大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启动条件和范围

1、死亡3人(含)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

2、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一次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

3、重大涉外交通事故及造成副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知名人士或外交官员、我国政府邀请的外宾等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

危化品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另行制定。

2?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为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设立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在市应急指挥委员会、市应急办、市应急指挥中心领导下开展工作。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市公安局局长担任,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卫生局副局长、市交通局副局长、市民政局副局长、市环保局副局长、市交巡警大队大队长、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治安大队大队长任指挥部成员。

2.1?现场指挥部职责

(1)传达应急指挥委员会指示;

(2)协调现场指挥部下设各组开作;

(3)按市应急办(市应急指挥中心)指示,负责具体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

2.2?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原则;

(2)依法处置原则;

(3)快速高效原则;

(4)紧密配合、互相协调原则。

2.3?现场指挥部各应急救援小组

1、抢险救灾组?

组长:公安局分管交巡警副局长?

成员:消防大队大队长、交巡警大队大队长

职责:排除险情,解救伤员,控制事故灾害的蔓延。

(1)消防大队破拆车辆,解救因车辆颠覆、变形被困于车内的人员,及时扑灭现象火灾;

(2)遇有车辆坠河事故,由交巡警大队负责调集专业人员、工具进行打捞;

(3)遇有撞击建筑物、高压电力线、煤气管线、危化物品等情形,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组织人员施救。

2、医疗救护组?

组长:卫生局副局长

成员:各医院院长

职责:组织抢救受伤人员。

(1)急救人员接到指令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按照救护操作规范,对伤情危急的伤员进行止血、包扎等紧急处置,并及时就近将伤员送医院救治;

(2)根据救治需要及时协调有关医疗救护、医疗专家、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

3、现场警戒组?

组长:公安局分管治安副局长?

成员:治安大队大队长、交巡警大队副大队长、事故发生地周边派出所所长、交巡警中队中队长

职责:

(1)对现场进行保护、警戒;

(2)对现场周边进行交通管制、分流车辆、疏散群众,指挥抢救车辆停放及进出现场;

(3)处置突发事件,如哄抢财物、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

(4)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劝其离开现场,防止发生过激行为。

4、事故调查组?

组长:交巡警大队分管事故处理大队领导?

成员: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交巡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

职责:对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录相、照相等调查取证工作。

5、交通运输组?

组长:交通局副局长?

成员:客运公司、货运公司等专业运输公司负责人

职责:

(1)人员、货物的驳载;

(2)抢险救灾物资的运输;

(3)协助卫生部门运送受伤人员。

6、环境监测组?

组长:环保局副局长

成员:环保局相关部门负责人

职责:

(1)如发生影响周边环境的事故,应在事故的现场采集样品进行情况分析,为正确处置灾情、有效组织施救提供依据;

(2)确定灾情范围、认定灾害后果。

7、善后处理组

组长:市政府秘书长

成员:公安局分管交巡警副局长、交巡警大队分管事故处理大队领导、民政局、有关保险机构负责人等

职责: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接待安抚、抚恤和善后处理工作。

3?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报告

1、特大事故发生后,交巡警部门在确定后果的情况下,立即向市公安局报告,同时向苏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报告。

2、事故发生后,市公安局应立即向市应急指挥委员会、市应急办报告,由市应急办(市应急指挥中心)宣布应急处理预案启动,即时通知各成员单位、事故发生所在地镇(管理区)政府及相关单位,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

3、事故发生后,市应急指挥委员会可根据实际需要,将特大事故发生情况通报当地驻军,请驻军参加事故的抢救或给予必要的支援。

4、市公安局应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市应急指挥委员会、市应急办(市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4?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理的程序及措施

4.1?现场处置

1、接到报警后,由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就近的交巡警中队或派出所、120急救车派员赶赴现场;

2、处警民警及120急救车赶赴现场后,确定初步损害后果,由民警将事故的初步情况(如死亡、受伤人员、损害后果、事故地点、车辆装载情况是否是涉及危险化学品、是否是逃逸事故等)向公安局指挥中心汇报,并保护现场、先期固定证据,对肇事者及有关当事人采取监控保护措施,防止逃逸或发生意外。需启动本预案的,由公安局向市应急办汇报,待市应急办下达命令,启动预案;若涉及到危化品的事故需要启动其它预案时,同时启动相关预案。市应急办立即通知相关单位成员赶赴现场,展开救援工作;

3、先期处警的120急救车,根据现场伤员情况,主动汇报并联系相关医院开展救援工作。

4.2?人员及财产抢救

1、根据先期处警汇报的情况,由公安局指挥消防大队、交巡警大队展开抢险救灾工作;同时指挥治安大队、事故发生地附近的派出所、交巡警中队对现场进行警戒,现场警戒组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

2、各组负责人到达现场后,马上和现场总指挥联系,听从安排,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并及时将工作进程汇报;

3、医疗救护组根据现场指挥部命令开展工作后,医疗救护工作由其负责,并将救治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委员会及现场指挥部汇报;

4、在现场抢救过程中,确认死亡的人员,由事故调查组人员(若调查组成员未到现场,由先期处警人员)编号,并由民政部门把尸体送至殡仪馆,妥善保存,协助法医检验、确认身份;

5、待现场抢险完毕、现场勘察查结束,由事故调查组长向现场总指挥汇报,再由现场总指挥下令撤除现场,逐步恢复正常交通秩序。

4.3?事故调查

1、事故发生后,事故处理人员应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在事故调查组的指挥下,迅速进行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上级业务部门领导赶赴现场后,现场指挥权自动移交给上级业务部门领导。

2、事故调查人员迅速进行现场痕迹、车辆痕迹勘验、车辆鉴定、现场图绘制、现场照片制作、现场物品清理等工作;

3、调查取证人员迅速对当事人、证人进行调查,形成材料并经批准对责任人采取相关措施。

4、尽快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损失情况,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

4.4?善后处理

1、了解伤员伤情,落实抢救措施,并及时通知其家属;

2、查明死者身份,及时与其家属取得联系,耐心做好安抚工作;

3、核定财产损失;

4、在查明事故原因、性质和责任后,督促责任人和保险公司迅速筹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给予受害者相应赔偿。

4.5?注意事项

1、在事故处理完毕之前,各组每日将最近进展情况向市应急办书面汇报;

2、由宣传部门根据应急指挥委员会的指示,负责对外宣传工作;

3、根据事故处理进度,由市应急办决定某一小组的工作结束日期,并宣布预案运行结束。

5?保障措施

5.1?通信保障

市应急办、现场指挥部成员应保持手机待机状态,确保通讯畅通。

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交通指挥中心应24小时保持待命状态,保持通讯畅通。

5.2?救援装备和应急队伍保障

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应确保事故勘察车辆车况良好,24小时处于待命状态,应保证清障车、吊车随时调用,备足警戒带、警示筒。

公安局消防部门应保持消防车车况良好,24小时处于待命状态,车辆拆解器、切割机、液压千斤顶等专用应急装备应随时能够使用。

卫生局120急救中心应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保证120急救车辆状态完好,保证应急状态的调用。

5.3?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局应保证在紧急情况下,随时能够调用交通工具,保障应急处置期间的交通运输。

5.4?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局应根据特大事故受伤人员的情况,调配医疗卫生机构、调集医疗急救人员,确保受伤人员抢救工作顺利进行。

5.5?治安保障

公安局应安排足够警力做好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期间现场及有关场所的治安保卫工作。

5.6?环境保障

载运危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危险品泄漏、扩散、爆炸的,环保局应进行环境监测,提出处置措施。

6?演练和教育

(1)市政府定期组织开展市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专项演练。指挥部选择恰当地点,在模拟现场布置妥当后,下令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各组成员单位按照预案要求,开展演练。

(2)各组成员单位应加强对预案的学习,组织相关人员根据预案要求进行培训,熟悉预案启动后的各项工作。

7?附则

(1)本《预案》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每两年修订一次,必要时组织专家及时修订。

(2)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时,本预案与《张家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并执行。

(3)各镇(管理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和本行业特点,制定出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和措施,并使相关人员熟悉和掌握预案的内容和措施。

(4)本《预案》是作为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市有关部门实施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灵活处理。

(5)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8?附件

附件1:张家港市特大交通事故现场指挥部成员通讯录

附件2:特大交通事故通报内容

附件3:指挥系统网络图

附件4: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流程图

附件1:

张家港市特大交通事故现场指挥部成员通讯录

职务

姓名

单位及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值班电话

总指挥

傅泉福

公安局局长

-转

成员

张平

宣传部副部长

成员

袁培龙

检察院副检察长

成员

汤建平

公安局分管治安副局长

-70620

-转

成员

黄亚平

公安局分管交巡警副局长

-70006

-转

成员

施剑杰

卫生局副局长

成员

沈竹义

交通局副局长

成员

瞿国民

民政局副局长

成员

黄永舫

环保局副局长

成员

徐向全

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大队长

-71201

-转

成员

陈海华

公安局消防大队大队长

-转

成员

许建忠

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转

附件2:

特大交通事故通报内容

1、事故发生的年、月、日、时、分;

2、事故发生的地点(省、市、县、乡、道路名称,公里、米数)及道路状况;

3、人员伤亡及救护情况;

4、事故车辆情况,驾驶员姓名、性别、单位(省、市、县、乡、村)车辆型号、牌号、驾驶证等有关情况;

5、事故车辆装载情况,乘坐人姓名;

6、事故概况及原因的初步判断;

7、涉外伤亡人员情况;

8、需要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时,还应报告以下事项:

(1)事故车辆载运的危险化学品名称、性质;

(2)危险化学品对人体的危害程度及扩大事故危害范围的可能性;

(3)事故地点周围环境。如天气、风向、河流、水源、建筑、居民区、交通流量等。

附件3:

附件4:

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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