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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吊篮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救援预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2

一、高空作业吊篮事故预防措施

1.1.1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组织设计,操作者严格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1.1.2施工前,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

1.1.3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必须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带,距地面2m以上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1.1.4施工现场的吊篮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示牌,不得擅自拆动,需拆动时,要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同意。

1.1.5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1.1.6施工中的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的,必须停止作业。

1.1.7对进行高处作业遇有6级以上大风、暴雨、浓雾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1.1.8防护棚搭设与拆除,应设警戒区,并派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二、高处作业吊篮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2.2.1.吊篮设备出库前须对以下零部件进行安全性能检查,确保合格后方可出库投入使用:

1)限位装置、制动装置

2)安全锁

3)升降装置(含手动升降装置)

4)钢丝绳防松装置

5)电器安全装置

6)紧固件是否松动

7)焊缝是否裂纹

8)运动的零部件是否有卡阻现象

9)减速箱及传动装置有否足够的油量

10)负载试验应按核定载荷的125%进行(均布载荷)

2.2.2.吊篮设备应经法定认可的检测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取得安全使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2.2.3.每天作业开始前应对设备进行检查,以确保设备在正常、安全的情况下使用,并做好检查记录。

2.2.4.吊篮设备在实际使用中应定期检查:

1)实际工作二周后,应对钢丝绳进行一次检查。

2)非常设的吊篮每六个月应进行下列内容的安全性能检查:

a)解体各部件,检查其锈蚀及受载零部件的磨损、变形、损伤情况;

b)电气装置、个元器件的可靠性。

2.2.5.维修保养

1)作业时,吊篮发生故障或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由专职人员进行检修。

2)不允许在空中检修吊篮。特别情况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方可进行检修。

3)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维修。

4)每天工作结束后,应做好悬吊平台、钢丝绳的清洁工作。

5)应按说明书规定牌号的润滑油对运动和摩擦部件进行定期加油。

6)吊篮应采取防雨、防水措施。

7)吊篮拆除后,应将各种绳索、电缆线盘整好,并妥善存放。

8)自锁钩每次使用后,应在弹簧处加防锈油。

9)钢丝绳报废应按GB5972中2.5规定执行。

三、发生紧急情况时的救援预案

3.31.停电导致无法作业时(包括因电源电缆断线而导致的停电)

停电时,可通过手动操作使作业平台在小范围内升降。

1)切断控制箱电源(将漏电断路器开关拨至OFF),将电源电缆的插头拔下。

2)到达位置后,必须将电磁马达制动器拧紧(还原),拆下手柄。

3.3.2.钢丝绳出现异常时

如主钢丝绳发生扭曲、乱丝而卡在提升机中,或有塑料纸等异物卷入提升机,提升马达将发出杂音,并且上升下降变得不规则,甚至会突然停止。此时必须立刻停止运行设备(包括手动运行),立刻通知技术人员进行维修。

注:一般情况下,吊篮设备发生故障,吊篮操作人员须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吊篮技术人员进行检修。

3.3.3.高处作业事故应急措施

1)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后,项目现场应马上报告公司领导、工程管理部。经医疗急救培训的人员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拨打120急救电话,立即送医院抢救。同时,保护好现场。

2)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暧、平卧、小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

3)遇呼吸、心跳停止的伤员,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

4)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

5)有骨折的伤员,应初步固定后再搬动,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发现伤者手足骨折、不要盲目搬动伤者,应在骨折部位用夹板把受伤部位临时固定,使断端不再移位或剌伤肌肉,神经或血管。固定方法:以固定骨折处上下关节为原则,可就地取材,用木板、竹头等,在无材料的情况下,上肢可固定在身侧,下肢与腱侧下肢缚在一起。

6)发现脊椎受伤者,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搬运时,将伤者平卧放在帆布担架或硬板上,以免受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截瘫,招致死亡。抢救脊椎受伤者,搬运过程,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

7)动用最快的交通工具或其他措施,及时把伤者送往邻近医院抢救,运送途中应尽量减少颠簸,同时密切注意伤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及伤口的情况。

篇2:高处作业吊篮施工应急预案格式

吊篮施工属于高空作业,存在相当大的安全因数,为了确保施工安全顺利,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1、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吊篮施工时吊篮坠落、高空抛物伤人等突发事故的领导,公司建立处置突发事故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组员由办公室、安全管理部、工程部、物资管理部、人力资源管理部、保卫部负责人组成。处置突发事故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保卫部。各单位应建立领导小组,形成公司、工经部、项目部三级领导小组网络。

2、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快速、准确地传递、掌握各类事故信息,是处置突发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影响的关键。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网络,以保证信息正常运转和渠道畅通。

3、加强值班和报告制度

(1)、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逐级值班制度,做到领导干部能在突发性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参与处置。

(2)、严格执行公司“关于发生重大事故及突发事件报告程序的通知”规定,凡发生突发性事故由此造成的人员伤亡,除立即报120抢救电话外,在20分钟内首先报告公司值班室不得迟报,误报和瞒报。凡因报告不及时或压制不报而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要追究有关单位领导、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责任。报告内容应包括:发生突发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发展的趋势以及要求帮助解决的问题等。突发性事故处理过程中应每小时报告一次,如遇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3)、事故单位及主管部门在事故紧急处置告一段落后,要及时作出事故综合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的简况、处置或抢救经过,应吸取的教训,拟对责任人的处理和整改措施等情况。

4、安全防范措施

(1)、架设前预先确认好架设高度、悬挑长度、配重数量等事项。

(2)、反复调试上下限位的动作,保证其运行正常。

(3)、生命绳固定在与主钢丝绳不同的固定位置,并配置自锁器。

(4)、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高处作业吊篮施工人员规范》进行施工。

(5)、吊篮安装完毕后须按《吊篮交付使用前检查记录表》检查后方能交付

(6)、全部吊篮必须由我方派特殊工种人员操作(持有本地或上海市的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高空作业特殊工种操作证),严禁无证人员操作吊篮。

(7)、应遵守班前交底的规定,每天上岗前组织全体上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上岗交底。

(8)、全体上机作业人员应戴好安全帽,并正确系好安全带,同时还应将自锁器正确地固定在生命绳上,并将安全带的琐钩固定在自锁器内,起到人机分离的保护作用,合格的生命绳几自锁器由吊篮单位提供,安全帽、安全带由装饰单位自备。

(9)、全体上机作业人员应尽可能少带不必要的随身物品,工具、材料等物品也应尽可能用短绳固定在护栏上,同时严禁机上作业人员向下抛物品、垃圾等,以防坠落伤人。

(10)作业人员应在每天班后及时做好吊篮的清洗工作,、如发现吊篮踢脚板损坏应及时通知吊篮维修,以防垃圾坠落伤人。

(11)、吊篮操作员每天应在第一天开机前对吊篮各主要部位(提升机、安全限位、悬挂机构、压铁固定、钢丝绳、漏电开关、电控箱等)做一次全面检查和测试,在确认安全可靠后方能投入使用。

(12)、装饰单位不得违章指挥及违章使用吊篮,并严格控制在额定荷载范围内搭载,严禁超载运行,否则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装饰单位(或责任者)承担一切责任。

(13)、吊篮单位值班人员如发现装饰单位人员违章作业,有权纠正违章作业行为,装饰单位作业人员必须听从吊篮单位值班人员的纠违劝阻,否则吊篮单位值班人员有权采取各种方式阻止违章作业,直至采取停机整改措施强令整改。

(14)、吊篮作业过程中如发生轧绳现象,应立刻停机并组织操作人员离机,同时通知吊篮单位由专业技术人员对其进行维修,绝对禁止在发生轧绳现象后继续强行开动吊篮,以防发生断绳坠机事故。

(15)、严禁装饰单位作业人员在吊篮使用过程中人为拆除安全装置、或使安全装置失效,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装饰单位(或责任者)承担一切责任。

(16)、如在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应在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的情况下,由事故责任方承担责任,但双方均有及时抢救双员和设备的义务,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事故由主要责任方负责处理,另一方有配合处理的义务。

(17)、根据上海市建委的文件及吊篮安全作业的要求,在下列种环境下严禁使用吊篮,双方应严格遵守。

7种受限环境如下:下雨;雷电;下雪;五级及五级以上大风(以当地天气预报为准);起雾;吊篮平台上有冰冻或积雪未清;天黑以后或视线不清。

5、处置的方法和要求为控制事故的发展,把损失和影响减到最低程度,各单位要做到以下几点:

(1)、已发生的突发性事故的信息,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对重大事故信息,应及时启动预案程序,妥善处置。

(2)、对突发性事故的处置,凡属重大事故,各有关部门和人员须及时赶赴现场。要坚持统一领导、严格依法办事,讲究策略方法、快速处置,切忌随意表态,以防事态扩大。

(3)、对已发生的突发性事故,公司处置突发性事故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的类型、人员和财产损失情况视情向有关部门报告。

(4)对安全隐患及时清除,对伤员要及时送到医院救治。

(5)、在事故现场发现有境外人员摄影、摄像、录音、采访等活动时,应立即与市府外办和市公安局外事处联系,由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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