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纠纷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北京市
1总则
1.1现状分析
当前,北京市正处于城市建设高峰期,奥运工程建设进入攻坚阶段,房屋拆迁规模大。由于拆迁现场情况复杂,拆迁补偿直接涉及拆迁各方的切身利益,在实施拆迁中较易引发矛盾纠纷,甚至导致群体性事件。因此,做好拆迁现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对维护拆迁各方利益,保障城市建设拆迁工作顺利进行,维护首都社会稳定,构建首都和谐首善之区,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1.2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同作战、预防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区县属地优势和市建委综合协调优势,快速、妥善处置拆迁突发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拆迁双方的合法权益,努力维护首都社会稳定。
1.3编制依据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京政发[2005]17号)、《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应急办发[2006]10号)、《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政府87号令)、《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24号令)及相关配套文件,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正在实施的房屋拆迁过程中,现场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执行强制拆迁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在本预案范围内。
1.5事件分级
根据可能产生的人员、财产损失以及对社会影响程度,房屋拆迁纠纷群体性事件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四个级别。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拆迁纠纷群体性事件(IV级):
(1)出现50人以下聚集、围堵的;
(2)造成5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
(3)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其它被认为应当启动一般级别预案的情况。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较大拆迁纠纷群体性事件(III级):
(1)出现50人(含)以上100人以下聚集、围堵的;
(2)造成50万元(含)以上2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
(3)出现人员受伤情况的;
(4)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5)其它被认为应当启动较大级别预案的情况。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重大拆迁纠纷群体性事件(II级):
(1)出现100人(含)以上300人以下聚集、围堵的;
(2)造成2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
(3)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5人以上(含)10人以下受伤情况的;
(4)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5)其它被认为应当启动重大级别预案的情况。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特别重大拆迁纠纷群体性事件(Ⅰ级):
(1)出现300人(含)以上人员聚集、围堵的;
(2)造成500万元(含)以上经济损失的;
(3)造成3人(含)以上死亡和10人(含)以上受伤情况的;
(4)造成极端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其它被认为应当启动特别重大级别预案的情况。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为快速、妥善处置拆迁群体性突发事件,成立北京市房屋拆迁纠纷群体性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市建委主管拆迁工作的委领导
成员:
市建委应急工作处处长
市建委拆迁管理处处长
市建委新闻宣传中心主任
市建委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十八区县建委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委(房管局)主任(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应急工作处。
2.2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研究制定房屋拆迁纠纷群体性事件应对措施和指导意见;负责协调、督促、指导相关区县建委(房管局)处置拆迁纠纷群体性事件;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对拆迁纠纷群体性事件分析总结;负责指导、检查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和相关单位的专项应急管理工作。
2.3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工作处)职责
负责传达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具体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拆迁纠纷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联系、协调公安等部门参与处置较大级别以上拆迁纠纷群体性事件;负责拆迁纠纷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发布、管理、演练、修订工作;负责拆迁纠纷群体性事件信息的动态监管工作;负责拆迁纠纷群体性事件的预警发布工作;负责应急管理日常工作。
2.4拆迁管理处职责
负责指导和督促各区县对拆迁纠纷群体性事件隐患的排查和化解工作;负责具体指导区县建委(房管局)各类拆迁纠纷群体性事件;负责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2.5新闻宣传中心职责
在北京市房屋拆迁纠纷群体性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和市建委新闻发言人的领导下,负责指导区县建委(房管局)对一般、较大、重大级别拆迁纠纷群体性事件的新闻宣传和媒体应对工作;组织落实特别重大级别拆迁纠纷群体性事件的媒体应对工作,制定新闻发布方案,撰写新闻通稿、组织媒体接待和新闻发布活动。
2.6行政执法大队职责
负责依法对涉及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2.7各区县建委(房管局)职责
负责定期排查本辖区内拆迁纠纷群体性事件矛盾隐患,并及时化解;负责具体处置本辖区内各级别拆迁纠纷群体性事件;负责根据本预案制定切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的房屋拆迁纠纷群体性事件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和修订;负责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2.8建设单位职责
各项目建设单位对所投资的拆迁项目负总责。负责牵头组织拆迁企业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和及时化解工作;随时了解掌握拆迁企业对拆迁纠纷矛盾隐患化解情况,指导督促拆迁企业对重大矛盾隐患的处理;会同拆迁企业对所负责拆迁项目中发生的各级别拆迁纠纷群体性事件进行一线处置。
2.9拆迁企业职责
负责定期排查所实施拆迁项目的不安定因素,并及时化解消除;对所负责拆迁项目中发生的各级别拆迁纠纷群体性事件进行一线处置;负责根据市和区县房屋拆迁专项预案,制定符合拆迁项目实际情况的企业内部拆迁矛盾纠纷处置应急预案;负责完成上级(政府)拆迁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3预测预警
3.1预警级别
依据事件可能造成的后果和对社会影响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个预警级别。
1、蓝色预警: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蓝色预警。
(1)重大节日、国家或北京市重要会议或活动前;
(2)单片拆迁规模在2000户以上的拆迁项目启动前;
(3)在一周内接到全市5次以上被拆迁居民投诉反映拆迁纠纷,并有过激行为倾向的情况;
(4)经研究认为可发布蓝色预警信息的情况。
2、黄色预警: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黄色预警。
(1)发生1次较大级别拆迁纠纷群体性事件或有明显迹象表明将有可能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时;
(2)一月内,在同一项目发生2次一般级别拆迁纠纷群体性事件或全市发生5次一般级别群体性事件时;
(3)经研究认为可发布黄色预警信息的情况。
3、橙色预警: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橙色预警。
(1)发生1次重大级别拆迁纠纷群体性事件或有明显
迹象表明将有可能发生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时;
(2)全市一月内发生2次较大级别拆迁纠纷群体性事
件或10次一般级别群体性事件;
(3)经研究认为可发布橙色预警信息的情况。
4、红色预警: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红色预警。
(1)发生1起特别重大拆迁纠纷群体性事件;
(2)全市一月内发生2次重大级别拆迁纠纷群体性事件
或5次较大级别群体性事件;
(3)经研究认为可发布红色预警信息的情况。
3.2预测措施
1、定期开展矛盾隐患排查和预警信息分析。
2、建立信息网络,定期沟通交流。
3、对国家和市重点工程建设拆迁项目进行重点监控。
4、针对存在矛盾隐患的拆迁项目实施重点督导。
3.3预警发布与解除
1、由市建委应急工作处与市建委拆迁管理处根据情况会商决定,由市建委应急工作处向全市或局部范围发布和解除蓝色或黄色预警。
2、经市建委应急工作处与市建委拆迁管理处会商,报请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市建委应急工作处向全市或局部范围发布和解除橙色或红色预警。
3.4预警响应
市建委应急工作处、拆迁管理处随时保持联络,及时向有关区县建委(房管局)通报矛盾纠纷相关情况,必要时派人深入区县建委(房管局),指导应急和拆迁业务工作。
各区县建委(房管局)要建立领导干部在岗值(带)班制度,随时收集动态信息,并及时将重要信息上报市建委应急工作处。涉及矛盾隐患的区县建委要督促相关企业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应对准备。
各建设单位和拆迁企业(无项目的企业除外)要建立拆迁现场24小时值班制度,企业主要负责同志要在岗应急值守。凡涉及群众投诉的企业,要深入群众,立即开展矛盾化解工作。
1、蓝色和黄色预警响应: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保持通信畅通,做好拆迁应急信息的收集工作,并将重要信息2小时内报告市建委应急工作处。矛盾隐患所在区县建委(房管局)要督促相关企业制定有针对性的化解工作方案并立即开展工作。
2、橙色和红色预警响应:在蓝、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各区县建委(房管局)立即开展本辖区内拆迁项目的矛盾隐患排查,及时化解,必要时,主管委(局)领导要赴现场解决问题,防止矛盾激化。
4应急响应
当出现房屋拆迁纠纷群体性事件时,事件所在企业、事件所在区县建委(房管局)和市建委拆迁管理处要立即将情况报告市建委应急工作处,迅速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平息事端。
4.1一般拆迁纠纷群体性事件(IV级)
市建委应急工作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将情况及时报告相关领导,通知拆迁管理处关注事态,必要时向公安机关通报相关情况。相关区县建委(房管局)通知事件所在企业领导立即赶赴现场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化解矛盾。相关区县建委(房管局)要立即将情况报知本单位主管领导,必要时,派人到现场指导督促企业化解矛盾,平息事端,并及时将动态信息报告市建委应急工作处。市建委应急工作处注意收集汇总相关信息,对重要信息经请示领导后报市政府。
4.2较大拆迁纠纷群体性事件(III级)
在一般拆迁纠纷群体性事件响应的基础上,市建委应急工作处经请示有关领导后,立即向市政府报告,并及时向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通报情况。拆迁管理处密切沟通事件所在区县建委(房管局),实施异地协调指挥,必要时,派人赴现场指导督促区县建委(房管局)进行处置,并随时向应急工作处反馈处置进展情况。市建委新闻宣传中心要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必要时对区县建委(房管局)新闻宣传及应对媒体工作给予指导。相关区县建委(房管局)要立即向本级政府报告相关情况,主管委(局)领导立即赶赴现场,会同事件所在企业共同处置,控制事态,平息事端,同时将处置进展情况随时报告市建委应急处。相关区县建委(房管局)在处置过程中要高度关注社会舆论,做好新闻宣传和媒体应对工作。
4.3重大拆迁纠纷群体性事件(II级)
在较大拆迁纠纷群体性事件响应的基础上,市建委应急工作处经请示有关领导后,立即向市政府报告,同时报请市应急办协调公安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协调处置。市建委拆迁管理处主要负责同志立即赴现场指导区县建委(房管局)进行处置,必要时,领导小组组长实施异地协调指挥,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指导督促区县建委(房管局)及相关部门进行处置。市建委应急工作处密切沟通拆迁管理处和事件所在区县建委(房管局),陪同领导小组组长实施异地协调指挥,必要时派人到场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处置。市建委新闻宣传中心要高度关注事态发展,及时沟通、指导区县建委(房管局)做好新闻宣传和媒体应对工作,必要时,以市建委名义及时组织新闻发布。
4.4特别重大拆迁纠纷群体性事件(I级)
在重大拆迁纠纷群体性事件响应的基础上,市建委应急工作处经请示有关领导后,立即向市政府报告。领导小组组长立即赶赴现场,协调社会相关方面力量,指导督促区县建委(房管局)及有关部门进行处置。市建委应急工作处负责同志陪同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组长)一同赴现场,协调相关单位到场,提出处置建议,及时向市政府应急办报告动态信息。市建委新闻宣传中心到现场,随时收集掌握处置动态信息,组织新闻发布,关注媒体反应,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4.5扩大应急
因事态发展,应急事件已超出市建委控制范围,需要其他部门提供援助和支持时,由市建委应急工作处报请领导小组负责同志批准后,启动扩大应急响应。必要时,请求市政府应急办支援。
4.6响应结束
一般(IV级)和较大(III级)拆迁纠纷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全部结束后,由事件所在区县建委(房管局)报请市建委拆迁管理处同意后,由市建委应急工作处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重大(II级)和特别重大(I级)拆迁纠纷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全部结束后,由市建委拆迁管理处提议,由市建委应急工作处报请领导小组负责同志批准后,市建委应急工作处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赔偿
如应急事件涉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所在区县建委(房管局)要督促事件责任企业积极做好善后安抚和赔偿工作。
5.2调查处理和总结
1、一般和较大拆迁纠纷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由属地区县建委(房管局)牵头,立即展开事件调查分析,对事件主责企业违反政策法规的行为,限期立案处理。撰写较大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总结报告,7日内报市建委拆迁处。总结报告的基本内容应包括:事件基本情况、处置情况、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等。拆迁处审核把关后2日内报市建委应急工作处。
2、重大和特别重大拆迁纠纷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由市建委拆迁处牵头,立即开展事件调查分析,对事件主责企业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限期移交委监察执法大队立案处罚。同时,市建委拆迁管理处撰写事件处置工作总结报告,于15日内报市建委应急工作处,总结报告的基本内容应包括:事件基本情况、处置情况、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等。应急工作处审核后5日内报市拆迁纠纷群体性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6信息报告
应急事件发生后,相关区县建委(房管局)及企业要在事发2小时内将事件信息上报市建委应急工作处,在处置过程中要随时将事态进展情况续报,直至应急响应结束。如出现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等情况,市建委将对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7保障措施
应急事件发生后,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和事件所在企业应当提供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的经费、车辆、场地、餐宿、通信设施等后勤保障,当拆迁应急预案启动后,可随时调用。
8宣传教育与演练
8.1宣传教育
1、市建委拆迁管理处会同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及时督促、指导拆迁企业开展对被拆迁居民房屋拆迁政策的宣传教育。
2、市建委应急工作处定期组织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系统应急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8.2培训与演练
1、北京市建委房屋拆迁纠纷群体性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拆迁纠纷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的培训工作。
2、适时进行应急预案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9预案的制订修订
本预案由市建委应急工作处会同拆迁管理处起草制订。
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及相关单位应当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单位、本辖区相应的内部应急预案。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以及在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或应急演练时发现问题或出现的新情况,市建委应急工作处会同拆迁管理处适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本应急预案为北京市建委部门内部预案,由北京市建委应急工作处会同拆迁处组织撰写,并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篇2:群体性斗殴事件应急处理程序规程
本应急处理程序的要点是:迅速制止斗殴,避免人员伤亡。获得群体性斗殴事件信息的任何个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当日学校总值和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若事态已经失控或后果严重,应立即打110报警。
学校领导应迅速集结优势力量(必要时携带防卫器械)赶到现场制止斗殴,并在斗殴现场设置警戒线,防止事态扩大。
若斗殴者手中有器械,应首先收缴所有斗殴器械。
若有校外人员参与斗殴,应设法不让他们逃离。
若有学生受伤,应立即进行救治,或打120送医院,并及时与家长联系。
分离斗殴双方,由学校、年级部领导、班主任等进行询问,了解斗殴原因和过程,并做好笔录。
对有流氓恶势力嫌疑的校外人员,应交警方处理。
对外校学生,应与学生就读的学校联系。
对参加斗殴的学生进行教育,对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处分,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要对斗殴事件的校内外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要防范学生在校外遭到殴打。
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应当将斗殴事件有关情况及时向教育局报告。
篇3: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程序规程
本应急处理程序的要点是:立即控制可疑食品,防止事态扩大,迅速组织救治病人。
发现师生出现食物中毒症状的任何个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当日学校总值和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
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立即下达命令,停止食用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追回已售出的食品,立即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容器、工具、设备。
?现场控制组立即在食堂事件现场实施警戒保卫。
校医立即对有食物中毒症状的学生进行医治,有明显或严重症状的学生,立即送医院救治。
派学校、年级部干部、班主任、教师去医院,探视、安慰师生,并及时与患病学生的家长和教师亲属联系。
立即上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配合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调查和取样工作。
负责提供学校师生用餐的餐饮公司或食品店,一旦发现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应当立即停止一切生产和经营活动,封存所有食品及原料。若有证据证明或有理由怀疑有人投毒,应当立即报警。
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应当立即向教育局报告。
篇4:事故群体性火灾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1.1目的?.
为了正确、迅速和有效地处置企业可能发生的特别重大(以下简称:特大)消防安全事故及特大规模群体性火灾事件,加强对突发火灾事件的反应、控制和救援能力,预防和杜绝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的保障企业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订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严格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职责明确、规范有序,以人为本”的原则,建立云南春城卷烟厂突发火灾事件应急指挥体系。?
1.3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火灾统计管理规定》、《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烟草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1.4适用范围?
1.4.1烟草行业发生死亡10人以上或造成财产损失1000万元以上,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特大火灾事故。
第二章?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组织指挥体系
云南春城卷烟厂突发火灾事故领导小组为:
组?长:张祥华
副组长:温?杰(保卫科长)
王?斌(保卫科副科长)
组?员:龙宜昆(消防干事)
石?涛(运行室主任)
李树洲(劳动服务公司经理)
姚?建(劳动服务公司副经理)
郭一红(烟叶分部主任)
李?吉(制丝部主任)
陈静春(卷包部主任)
杨建昆(动力分部主任)
樊宗武(消防队长)
徐国瑞(保安队长)
朱建富(驻烟叶科保安队长)
2.1.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科,办公室主任由保卫科长温杰担任,工作人员由保卫科办公室人员组成。
2.2职责任务
2.2.1突发火灾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厂的火灾事故抢险的组织工作,并加强与省、市、区消防部门的联系,正确及时下达指挥部命令,制定出防火应急措施,及时掌握灾情,及时传递信息,认真组织火灾事故抢险。
2.2.2家属区的防火检查工作由劳动服务公司安全员负责,劳动服务公司必须安排人员加大巡检力度,做好防火宣传,出现隐患及时整改报保卫科。
2.2.3要求各部门加大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制定部门防火应急措施;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对企业的消防设施、安全疏散通道、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各类仓库、重点部位、特种设备进行了认真、全面、细致的检查。
2.2.4专职消防队要熟悉各部位的平面布置、储存物资、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及其火灾危险性、建筑结构和交通道路水源设施,制定重点部位的灭火作战计划,组织实施演练,充分做好灭火准备。
2.2.5所属消防人员到达火灾现场后要听从突发火灾事故领导小组的指挥迅速进行扑救,要发扬不怕流血牺牲的精神,在做好自防的同时英勇扑救火灾并营救受伤人员;扑救完毕后要做好总结工作,认真调查起火原因,做好善后补救工作,做到“三不放过”。
2.2.6各部门义务消防队,一旦出现险情时能及时调动,在抢险过程中要积极配合专职消防队进行灭火救援工作,并协助专职消防队疏散人员、抢救物资。
2.2.7保安队员必须提高警惕,对现场进行封闭保护,若出现情况,作为抢险机动力量。
2.2.8服务公司运输部要在抢险期间,安排运输抢险人员专用车及时抢救受伤人员。
2.2.9服务公司卫生所医务人员在抢险期间要充分发扬救死扶伤的精神,积极配合突发火灾事故领导小组的工作。
第三章?工作要求
3.1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理论为指导,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以确保企业安全稳定为目标,做好消防舆论宣传工作,提高全员防火意识,依靠企业各部门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认真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发动和依靠广大干部职工群众主动做好防火宣传、检查工作,立足自防、自查、自改、自救、自控的整体防范能力,确保企业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
3.2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防火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方针,做到领导抓、抓领导,认真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以提高抢险救灾的应变能力和指挥能力。
3.3专职消防队要充分做好战备执勤工作,做好“灭大火、打恶战、打硬战”的准备,做到一旦发生火灾,能“拉得出、用得上、扑得灭”,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损失。
3.4加强厂区和烟叶科的库区防火巡查工作,严格保安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发生险情及时报警,并向火灾事故领导小组和分管厂领导报告。
3.5全厂各部门要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顾全大局,密切配合。
(附:全厂各重点要害部位的灭火处置预案)
1、厂综合大楼处置预案
名?称
综合大楼
建筑面积
35650.18m2
耐火等级
2
职工
人数
465人
防火负责人
各车间部门负责人
义务消防队员
220人
生产储备性质
生产储备
总价值
3.3亿
消防设施
灭火器410消防栓94
火灾危险性分析
1、易造成电器线路引起的火灾;
2、生产车间存放有部分易燃物品;
3、临时周转用仓库内存有易燃物品;
4、制丝车间燃物较多,如烟叶、烟丝、香料等;
5、本部位是我厂人员最为集中的地方,易出现流动吸烟人为破坏等情况。
防火措施
1、各车间、科室加强防火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强化自检自查和巡检工作;
2、对易燃物品进行规范集中管理;
3、保持消防设施的完好及消防通道的畅通,严禁流动人员吸烟带入火种。
发生火灾后的处置方法
1、迅速发出报警信号的同时疏散所有人员,快速离开大楼,同时切断电源、空压汽、蒸汽,打开应急灯。
2、消防人员到达火灾现场后迅速进行扑救。
3、所有消防人员要发扬不怕流血牺牲的精神,在做好自防的同时英勇扑救火灾并营救受伤人员。
4、所属消防人员要听从安委会领导的指挥。
5.义务消防队要积极配合专职消防队进行灭火救援工作。
6、治安人员对现场进行封闭保护,调查起火原因。
7、扑救完毕后要做好总结工作,找出原因做好善后补救工作,做到“三不放过”。
2、原料管理部烟叶分部处置预案
名?称
烟叶分部
建筑面积
64578m2
耐火等级
室内2级
职工
人数
46
防火负责人
郭一红
义务消防队员
20
生产储备性质
14万担
总价值
7亿
消防设施
灭火器903消火栓98
篇5:行车事故救援防洪火灾事故卫生事件群体性事件除雪应急响应标准
顺号等级项目Ⅰ级应急响应Ⅱ级应急响应Ⅲ级应急响应Ⅳ级应急响应铁路局、辅业中心启动铁路局、辅业中心启动总公司应急办公室启动各公司应急办公室启动
1铁路交通事故发生事故中断正线行车,预计抢通时间超过2小时。发生事故中断正线行车,预计抢通时间在1-2小时;中断站线行车,预计抢通时间超过2小时。发生事故中断正线行车,预计抢通时间不超过1小时;中断站线行车,预计抢通时间不超过2小时。线路设备故障中断正线行车不超过1小时;中断站线行车不超过1小时。
2水害防洪死亡3人及以上,主要干线中断行车;经抢修12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直接经济损失500-5000万元之间;铁路局需启动Ⅱ级响应的其他水害。造成人员死亡,主要干线限速,或中断行车;经抢修8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直接经济损失100-500万元之间;铁路局需启动Ⅲ级响应的其他水害。主要干线限速,或中断行车;经抢修4小时内可恢复通车。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无需铁路局启动应急响应的其他水害。正线限速;经抢修2小时内可恢复常速。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公司需启动应急响应的其他水害。
3火灾事故发生火灾,中断行车1小时及以上或影响其他行车设备损坏;有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发生火灾,影响行车或影响其他行车设备,人员受伤3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2-5万元。发生火灾,不影响行车和其他行车设备,有人员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发生火灾,不影响行车和其他行车设备,无人员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
4公共卫生事件发生3人以上死亡,职工职业中毒,施工中10人以上受伤,省际间发生不明原因疾病爆发流行;国家提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要求。发生30人以上中毒,或1人以上死亡的职工职业中毒事故,地方政府提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要求;有毒化学品在铁路运输中泄漏引起公共人群急性中毒。发生3人以下职工职业中毒,施工中3人以上受伤,驻地发生传染病;地方政府提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要求。发生职工3人食物中毒、煤气中毒,驻地发生传染病;地方政府提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要求。
5群体性事件群体性拦截列车、群体性*和冲击铁路运输指挥机关,累计参加人数在500-2000人,参与人员有对抗性特征,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中断行车2小时以上。群体性拦截列车、群体性*和冲击铁路运输指挥机关,累计参加人数在100-500人,参与人员有过激行为,有人员受伤;中断行车2小时以下。群体性拦截列车、群体性*和冲击铁路运输指挥机关,累计参加人数在100人以下,中断行车1小时以下。群体性拦截列车、群体性*和冲击铁路运输指挥机关,累计参加人数在50人以下,影响正常生产秩序。
6除雪因下雪中断正线行车1小时及以上;因雪导致行车设备故障,因雪导致旅客乘降困难,因雪导致其他事故。因下雪中断正线行车;因雪影响行车设备正常使用,因雪导致旅客乘降困难,因雪导致公共设施故障。公司承建未移交工程线路被积雪掩埋;道岔因下雪扳动不畅、不密贴,上级单位发出要求清除雪的指令。兄弟单位发出除雪的救援请求。公司承建未移交工程线路被积雪覆盖;道岔扳动不畅,上级发出要求清除雪的指令。兄弟单位发出除雪的救援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