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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责任制:尾矿库主要负责人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3

1、选厂厂长是尾矿库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对尾矿库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安排技术改造项目时,保证有关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

4、在指挥尾矿库生产的过程中,如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下达处理的指令,不得违章指挥,对因指挥不当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5、经常督促、检查尾矿库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掌握矿安全生产动态,及时消除生产中的事故隐患,确保尾矿库的安全运行。

6、根据生产所需,配足尾矿库的各类人员,且保证尾矿工全部持证上岗。

7、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尾矿工的劳动条件,及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8、召开矿安全生产会议时,应把尾矿库的安全生产情况作为会议的一个重要议题进行部署和安排。

9、加强尾矿库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每年对职工不少于20个学时。

10、及时、如实的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同时指派抢险突击队赶赴现场参与抢险救援,待有部门对现场勘察处理完毕,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方可组织生产。

11、制定尾矿库年度作业计划,保证各种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12、推广现代科学管理办法,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篇2: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

总工程师全面负责技术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技术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一通三防”、水害防治等工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职责如下:

1、组织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技术管理体系。

2、组织制定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明确分管部门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参与审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3、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负责审批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中长期规划。

4、组织制定“一通三防”、水害防治人员培训计划,督促检查培训和考核情况。组织制定“一通三防”、水害事故等应急救援预案。

5、组织制定“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安全标准化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监督检查火工品管理工作。

6、审批瓦斯综合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审批区域瓦斯治理措施。

7、审批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审批矿井防水煤(岩)柱留设、地质或水文地质补勘设计和防治水“一矿一策、一面一策”措施等。

8、审批矿井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并督促落实。负责审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安全技术措施。

9、组织审批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工艺入井试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实施。

10、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一通三防”和水害防治专题会议。

11、检查指导矿井编制生产接替计划,合理安排生产布局,实现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和安全煤量的平衡。

12、检查指导矿井编制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各类防治水工程效果验证报告和地面防治水工程设计、矿井防水煤(岩)柱设计、采掘工作面探放水设计等。

1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制定和执行情况。

14、督促分管部门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职责。

15、督促检查矿井瓦斯管理预警分析处置工作的落实情况。

16、参与瓦斯浓度超限在3%及以上隐患(事故)责任追查工作;

17、制止采场布置、采掘接替等不符合规定组织生产行为。

18、制止和查处超通风能力生产、瓦斯超限作业、措施执行不到位、安全监控系统不完善组织生产等行为。

19、制止防排水系统不符合规定、受水害威胁的采掘工作面未采取防治水措施或执行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

20、制止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

21、每年至少分别参与指挥1次瓦斯爆炸、火灾和突水事故等应急救援演练。

22、督促落实职责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23、督促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24、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篇3: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技术负责人

在矿长领导下,负责全矿生产技术工作,对全矿安全技术负全面责任。贯彻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技术政策,执行行业技术规范。在职权范围内履行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报批职责,保证技术上可行。负责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试验和推广。针对存在的危害,具体负责组织编制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具体负责组织制定本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应急救援的技术措施,编制本矿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每月组织一次工程技术人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问题。矿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协助矿长组织抢救,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篇4: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技术负责人

1、技术负责人在企业负责人和矿长直接领导下,负责全矿技术工作。

2、技术负责人要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按国家技术政策、《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进行工作,协助矿长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3、技术负责人要制定年度《煤矿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工人贯彻。

4、煤矿负责人要每月要填绘矿用“三图”,做到按月交换,整理煤矿技术资料,存档保存。

5、技术负责人要组织安全检查,对安全检查出的问题,作好记录,按“三定”措施(定措施、定人员、定时间)进行落实。

6、技术负责人要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高煤矿机械化程度和采用先进的采掘方法,亲自到井下跟踪检查,发现使用中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7、技术负责人要组织本矿工人学习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操作技术,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岗位培训。

8、技术负责人要经常深入井下,每周要下井带班1-2次,下井检查3次,掌握井下安全生产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遇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矿汇报,再研究新措施,修改、补充、完善作业规程。

9、技术负责人要组织本矿职能机构内的技术人员学习上级文件、研究技术方案,共同制定处理重大隐患的技术措施。

10、技术负责人要参加班前、班后会,了解掌握技术措施执行中的问题,因制定措施方案失误造成损失要负直接责任,推广新技术使矿上获得较大经济效益,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篇5: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企业负责人

1、**煤矿企业负责人是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第一责任人,必须遵章守法、交纳税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制度,保证煤矿安全生产。

2、企业负责人要树立“以认为本、规范办矿”的理念,构建和谐矿区,使矿区安定、稳定。

3、企业负责人要审批煤矿重大技术方案,审批回采三角煤、残留煤柱的安全措施。

4、煤矿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后,企业负责人要立即亲自赶到现场,亲自指挥,组织施救,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5、企业负责人每月要参加1-2次下井带班,组织安全生产,隐患自检自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三定”处理,每三个月要亲自签字向县有关单位报告重大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6、企业负责人要组织安排年度、月份采掘计划,每月要召开一次职工大会。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学习有关文件,组织制定煤矿采用新技术的措施和规章制度。

7、企业负责人要安排管理人员下井带班,每月深入井下,不少于3-4次,要经常检查各项措施执行情况。

8、企业负责人要用激励机制和经济杠杆管理煤矿,在安全生产中要鼓励、奖励创新作出贡献的有功人员,对违章肇事造成事故和损失的人要惩罚。

9、企业负责人对煤矿重大隐患处理,要亲自安排、检查、落实,作到对安全生产不造成威胁。

10、企业负责人要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按时参加有关会议,完成上级要求的报表资料,准确反映汇报存在的问题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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