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事故应急预案吉林市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煤矿事故应急预案吉林市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2

1总则1.1编制目的为了及时、有效地控制和处理煤矿重特大事故,充分调动利用一切力量,保护现场人员和场外人员的安全,将事故对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维护和促进社会稳定发展,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吉林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吉林市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办法》。1.3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煤矿职工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防患于未然。(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事故的分类管理有关规定,根据事故的危害程度,实施国家、省、市、县(市)区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各级政府和煤矿的应急组织机构、措施、物资等管理,使应急工作不断完善、规范。(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煤矿自身应急处置队伍为主,与就近有资质的专业救护队伍签订救护协议的应急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群体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不断加强煤矿安全生产装备水平,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决策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矿工素质,增强自救、互救能力。1.4适用范围吉林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较大及以上煤矿生产安全事故。1.5事故的分级按照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依据国家处理事故的有关规定,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指井下被困人员30人(含30人)以上的事故。Ⅱ级(重大),指井下被困人员10人(含10人)以上、29人以下的事故。Ⅲ级(较大),指井下被困人员3人(含3人)以上、9人以下的事故。Ⅳ级(一般),指井下被困人员1——2人的事故。2组织体系2.1指挥机构市煤矿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市煤矿事故的组织、指挥协调和处置工作。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吉林军分区参谋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吉林煤监站站长任副总指挥。舒兰市、蛟河市、桦甸市、磐石市、龙潭区、市委宣传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吉林煤矿安全监察站、市卫生局、市公安局、武警吉林市支队、市交通局、市监察局、市总工会、市民政局、市信息产业局、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舒兰矿业集团救护队、蛟河市矿山救护队、舒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吉林供电公司等单位或部门的有关领导和有关专家为成员。(指挥部成员及联系电话见附件9.2)指挥部下设10个工作组。2.1.1抢险救援组组长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吉林煤矿安全监察站站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煤炭管理局)副局长、煤矿救护队队长、事故所在地的县(市)区政府主管领导以及事故煤矿企业主要领导担任。其主要职责是准确判断事故性质,根据事故性质迅速研究制定抢险救援的实施方案和防止抢险救援过程中事故扩大的措施;根据抢险救援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修改实施方案及措施;准确及时向事故抢险救援指挥部汇报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调集并组织矿山救护队及有关人员进行事故抢救工作。2.1.2物资保障组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煤炭管理局)副局长、吉林煤矿安全监察站副站长以及事故发生地的县(市)区的有关领导担任。其主要职责是平时建立应急抢险物资储备数据库,了解各种抢险所需的车辆、电力设施、排水设施及材料、通风设施、灭火设施等型号以及匹配用途。负责事故处置工作中的应急救援物资的调集和准备工作,保障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所需各种物资的供应。2.1.3群众工作组组长由事故所在地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事故发生地政府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担任。其主要职责是事故发生后,负责安抚遇险者家属以及群众,保持事故发生地群众的情绪稳定,确保应急抢险工作顺利进行。2.1.4综合接待组组长由事故发生地的县(市)区有关领导担任,成员由事故发生地政府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以及事故煤矿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为抢险救援、新闻媒体、有关事故调查人员等提供食宿和所需交通工具等。2.1.5安全保卫组组长由市公安局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交通局副局长和武警吉林市支队支队长担任。其主要职责是调集警力,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和警戒工作;维护现场治安,防止事故现场人为破坏和其他突发事件;协助救援工作组组织调动运输工具;维护事故现场附近交通秩序。2.1.6医疗救护组组长由市卫生局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以及各有关医院主要领导组成。主要职责是事故发生后,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制定救护方案,抢救伤员;协调各大医院对事故现场中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协调血站、防疫部门做好受伤人员的供血和防疫工作。2.1.7通讯保障组组长由市信息产业局副局长担任,成员由中国联通吉林市分公司副总经理、市移动通信公司副总经理以及事故煤矿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保障事故矿井现场指挥系统及内外部通讯的畅通。2.1.8信息发布组组长由指挥部指定,副组长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事故发生地的县(市)区政府的有关人员以及市有关媒体主管领导组成。其主要职责是提出对内、对外报道工作意见,组织指导对内、对外新闻发布工作;协调解决新闻发布、报道中出现的问题;收集、跟踪境内舆情,组织舆论引导。2.1.9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吉林煤矿安全监察站站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煤炭管理局)副局长、市监察局副局长、市总工会副主席、市公安局副局长担任。其主要职责是控制事故煤矿的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进一步核实遇险人员姓名、年龄、家庭地址、联系电话、家属资料等;调查事故经过和原因,追查事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2.1.10善后处理组组长由事故所在地的县(市)区政府主管领导(或煤矿企业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民政局副局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煤炭管理局)副局长、市监察局副局长、市总工会副主席、市公安局副局长以及事故单位主要领导担任。其主要职责是灾后抚恤、生活救助,遇难者遗体火化及遇难者家属的安抚等工作。(相应机构成员及联系电话见附件9.4)2.2日常管理机构吉林市煤矿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吉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煤炭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局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煤炭管理局)副局长兼任。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煤矿事故应急处置的协调及组织工作;指导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政府及灾害应急处置管理工作;建立应急处置信息综合管理系统;随时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并及时提出处置建议报市指挥部;负责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和管理工作。2.3专家组建立煤矿应急抢险专业人才库,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根据发生事故的种类(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确定有关应急救援方面的专家,成立专家组。其主要职责是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参加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为应急抢险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指导,使决策更科学,提高抢险救援效率。(专家组成员及联系电话见附件)3预防、预警与信息报告3.1预防3.1.1煤矿应当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组织职工发现和排除隐患。煤矿主要负责人应当每月组织一次由相关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参加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并加强各项灾害防治预案的贯彻落实工作;上齐上全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加强巷道支护的检查和维护;控制井下火源,使用矿用阻燃材料;加强对从业人员,尤其是井下作业人员的培训。煤矿企业应当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发现存在重大隐患,要立即停止生产,并向煤矿主要负责人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治理。3.1.2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实行分级管理和监控。一般隐患由煤矿主要负责人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的隐患,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煤矿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备案。重大隐患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期限、下井人数、整改作业范围,并组织实施。整改结束后应当按照重大隐患整改验收标准,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自检。煤矿企业应当于每季度第一周将上季度重大隐患及排查整改情况逐级向县级、市级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应当经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报告要包括产生重大隐患的原因、现状、危害程度分析、整改方案、安全措施和整改结果等内容。重要情况应当随时报告。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到煤矿企业重大隐患整改报告后,对不符合要求和措施不完善的提出修改意见,并对煤矿重大隐患登记建档,指定专人负责跟踪监控,督促企业认真整改。3.2预警3.2.1预警分级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预警级别划分为四级: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预警级别分别对应本预案“1.5事故的分级”中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确定。3.2.2预警发布与解除事故发生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布警报,并根据事态的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发布警报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3.3信息收集和报告各产煤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主体。应当通过多种途径收集突发事故信息。获悉突发事故信息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煤炭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接到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按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有关单位和人员报送、报告事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3.4事故报告时限和程序3.4.1报告时间煤矿发生事故时,一旦发现矿工被困井下遇险,应当在1小时内向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上报;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上报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上报给主管市领导和市应急办,并通知公安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3.4.2报告程序及内容煤矿发生事故时,应按照乡(街道)镇、县(市)区、市政府(包括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顺序以及事故严重程度逐级上报:发生事故单位→所在乡(街道)镇、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县(市)区政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市应急办、市政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报告的基本内容包括矿井名称及矿井概况,事故类别、发生的地点、时间,简要经过,遇险(难)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目前抢险救援工作方案及进展情况,采取抢险救援的主要措施等。同时,做好不间断地续报工作。4应急响应4.1分级响应原则上,IV级(一般)事故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启动本级预案进行处理,Ⅲ级(较大)以上事故启动本预案。事故发生地县(市)区人民政府不能处理或者不能有效控制事故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的,应当及时上报,启动本预案。事故涉及两个以上县(市)区行政区域的,启动本预案。市煤矿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或接到县(市)区政府的请援后,立即报市应急办,同时报市煤矿事故应急指挥部启动本预案。对于乡镇煤矿,应当由事故发生地公安部门立即控制煤矿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当地政府协调司法部门冻结事故煤矿的银行帐户以及煤矿负责人及其家属的私人帐户。在启动预案的同时,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办法,有效控制事态的发展。4.2应急措施各级政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参与突发事故的处理;划定控制区域,严密监视该区域突发事故的发展情况,并确保处理过程中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安全,防止混乱及其它事故发生;应根据专家组意见,协调相关部门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应当准确、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效果。有关新闻稿由煤矿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审定,统一发布信息;组织有关部门做好交通、医疗、治安、物资供应等方面的保障,各相关部门依据自身职责切实防止造成次生和衍生事故;组织专家对事故处理、人员伤亡情况、所采取的措施、效果等进行评价。4.2.1预案启动后,由市抢险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组织领导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应当进一步核实事故的有关信息,包括事故的具体时间、地点、原因,遇险人员的地点、人数以及遇险人员的详细个人资料等。同时,密切关注事故的事态发展,保证参与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煤矿各类事故应采取相应的抢险救援办法进行处置。事故发生的所在局、矿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以及发生事故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必须积极配合、协助处置。(1)瓦斯、煤尘事故处理方法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措施,使矿井空气中瓦斯、煤尘含量达到安全标准。同时查明事故发生地点、事故范围,确定遇险人员情况,组织矿山救护队进行抢救。(2)透水事故处理办法根据事故煤矿和相邻煤矿水文地质、采掘工程平面图等资料,确定水源和水量、透水地点及透水量,以及事故矿井容水量;确定遇险人员情况;组织做好排水、控制水工作;组织矿山救护队进行抢救。(3)矿井火灾的处理方法应当确定矿井火灾的原因及波及的范围、遇险人员情况;按矿井灾害预防计划避灾路线迅速撤离井下人员。根据矿井火灾发生的实际情况,确定有效措施进行现场处置。(4)矿井顶板事故处理方法应当确定冒顶位置、面积、高度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再次冒顶的危险;确定遇险人员情况;组织抢救。4.2.2建立事故信息发言人制度(1)煤矿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由事故抢险救援指挥部指定一名事故信息发言人。负责对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全过程的信息发布。(2)信息发布应当在突发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并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事故信息发布应当经事故抢险救援指挥部核准,经指挥部主要负责人签批后发布,并应当按照《吉林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中的规定执行。(3)信息发布应积极主动,准确把握,避免猜测性、歪曲性报道。应加强与媒体的互动,提高引导把握舆论的能力。4.3应急结束4.3.1应急结束的标准事故遇险人员被安全救出;遇险人员和遇难人员被全部运上地面并确认完毕;确认遇险人员无生还可能。4.3.2应急结束的确定程序首先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详细核实遇险人员与被解救和遇难人员无误后,提出应急结束报告和建议;然后由应急抢险指挥部确认;最后由总指挥批准。如有遇险人员未被解救时,应由指挥部组织有关专家召开论证会,确认遇险人员无生还可能并形成纪要,经应急抢险指挥部全体会商通过,与遇险者家属妥善沟通并签订赔偿协议后,才能确定。4.3.3应急结束的发布应急结束的发布由指定的新闻发言人发布。5善后处置乡镇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由所在地的县(市)区党委、政府负责。应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5.1抚恤、补助和补偿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5.2保险理赔保险监管机构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做好遇难者家属的安抚工作。5.3重建和恢复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应当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公安部门参与协调工作,消除不良影响,维护好事故后的社会治安,确保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5.4调查和总结做好事故的调查、总结工作。应当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表彰奖励有功人员,依法惩处有关责任人员。6应急保障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6.1信息保障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预案中涉及到的单位、部门、人员应保证相互间通讯、信息(利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的通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定期调度,保证预案的及时启动。6.2指挥系统技术保障建立健全完善的应急指挥系统。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科学、迅速、准确决策。充分利用现有有线、无线、图像监控等指挥和调度信息能力的资源,保证迅捷有效。所有煤矿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的完备的各类图纸资料,并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6.3现场抢险装备和物资保障6.3.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物资储备工作。6.3.2各煤矿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保证能够正常使用。6.3.3建立全市应急抢险物资储备数据库,了解各种抢险所需的车辆、电力设施、排水设施及材料、通风设施、灭火设施等型号以及匹配用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6.4应急队伍保障煤矿应当建立由本矿职工组成的专职或者兼职应急救援队伍。舒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蛟河市矿山救护队(桦甸市矿山救护小队),应当随时做好救护准备。值班的救护小队接到灾情报告后1分钟内必须出动,迅速赶赴现场,及时开展抢险救护工作。预案中涉及的部门及人员,应当与有关部门保持工作联系,如发生工作变动,应及时补充相应的人员,保证预案的有效实施。有关单位应当为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6.5交通运输保障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公安交警部门应依法建立紧急情况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6.6医疗卫生保障卫生部门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指导一线抢险救援人员对遇险人员科学施救。保证医疗救治和疫情控制及时、有效、安全。6.7治安保障加强对重要人员、重点区域、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6.8资金保障所有煤矿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要求的标准按期足额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应当专门帐户存储;同时必须为矿工办理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保险金。确保所需突发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市政府有关部门将对风险抵押金和工伤保险等的缴存情况进行监管。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国际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7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7.1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专栏、专报、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煤矿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以及矿区群众的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7.2培训和演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煤炭管理局)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定期组织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保证应急系统在突发事故时能正常有序的运行。8附则本预案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煤炭管理局)制定,市政府批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煤炭管理局)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辖区内煤矿事故应急预案。本预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及时修订和补充。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2:某制粉系统爆炸应急预案

1总则

1.1为及时、有效而迅速地处理制粉系统爆炸事故,避免或降低因全公司制粉系统事故所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避免和减轻因全公司制粉系统爆炸事故对我公司可能造成的重大设备损坏事故,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危机事件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制定《×××公司制粉系统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1.2本预案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为原则,结合《二十五项反措》内容和有关实施细则进行制定。

1.3全公司制粉系统爆炸的应急处理,需要动员全公司的力量,公司总经理是我公司制粉系统爆炸应急事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我公司制粉系统应急事件管理工作,各部门主任是本部门制粉系统爆炸事故应急事件的第一责任人,部门人员都有参与制粉系统爆炸应急事件处理的责任和义务。

2概况

2.1全公司制粉系统爆炸事故是指制粉系统着火、爆炸造成制粉系统无法运行和不能供应机组运行所需燃料。

2.1.1煤粉和空气混合物,当燃料挥发份Vdaf>20%时,由于属于反应能力强的煤,此时燃料挥发份析出和着火温度均较低,容易发生自燃和爆炸事故。烟煤气粉混合物浓度只有在0.32~4kg/m3范围内才会发生爆炸,而浓度在1.2~2kg/m3范围时爆炸危险性最大。若采用具有自燃爆炸特性的煤种,则在爆炸范围内的气粉混合物,如遇足够的点火能源就能引起爆炸事故。

2.1.2在制粉系统和输煤系统中,凡是发生煤粉沉积的地方,就能成为气粉混合物自燃和爆炸的发源地。在制粉系统和输煤系统中包括系统管道、输煤和制粉设备及煤粉仓,一旦发生煤粉沉积,煤粉就开始氧化,放出热量促使温度升高,又加快氧化、放热、升温。经一定时间后温度就能达到自燃温度并发生自燃,就有可能出现爆炸事故。因此,积粉、自燃是制粉系统爆炸的主要原因。

2.2我单位制粉系统采用的是直吹式制粉系统,……。

磨煤机规范:

×××

磨煤机电机功率:

×××

一次风机规范:

××××

调节方式:×××?制造厂家:×××

3?应急预案内容

3.1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

组?长:×××

副?组?长:×××

常务副组长:×××?

成?员:×××

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

3.1.1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在接到制粉系统爆炸事故报告后,立即按本预案规定的程序,组织全公司力量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处理,使损失降到最低限,有人员伤亡时,迅速组织抢救,同时立即组织人员迅速恢复制粉系统和机组的运行。

3.1.2负责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报告本公司的事故情况和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3.1.3各应急小组在全公司制粉系统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按职责分工,赶赴现场组织事故处理,首先要按照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保障安全停机,避免重大设备损坏事故。

3.1.4事故处理期间,要求各岗位尽职尽责,联络渠道要明确畅通,联络用语规范,认真做好有关情况的记录工作。

3.1.5全公司所有生产单位,对事故发生的现象、设备损坏情况和事故处理经过一定要记录清楚,等待备查;积极配合上级和公司组织的事故调查工作,如实汇报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存在的问题。

3.1.6事故应急处理的终止:所有停运机组均恢复正常运行为全公司制粉系统爆炸事故应急处理的终止点。

3.1.7组织和提供事故恢复所需要的备品备件,组织事故恢复所必需的生产车辆,组织实施事故恢复所必须采取的临时性措施。

3.1.8完成全公司制粉系统爆炸事故(发生原因、处理经过、设备损坏和经济损失情况)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工作。

应急指挥机构下属各专业应急小组。

3.2危急事件的预防

3.2.1制粉系统爆炸的主要原因有:

3.2.1.1制粉系统漏粉,造成制粉设备存在不应有的积粉。

3.2.1.2制粉系统长期停运,原煤仓内积有原煤,可能存在自燃现象。

3.2.1.3制粉系统投运前,未检查设备内是否有自燃现象。

3.2.1.4磨煤机出口风温超过煤种要求的规定。

3.2.1.5原煤中带有爆炸危险品。

3.2.1.6煤中水份过低。

3.2.2防止制粉系统爆炸措施:

3.2.2.1运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巡视及监盘思想集中,经常分析各运行参数的变化,调整要及时,准确判断。

3.2.2.2经常保持制粉系统、燃料输煤系统及设备周围环境的清洁。煤场喷洒设施、输煤系统水力清扫设施和各式除尘设施运行正常,不得存在积粉。

3.2.2.3坚持执行定期降粉制度和停炉前煤粉仓空仓制度。

3.2.2.4根据煤种控制磨煤机的出口温度,制粉系统停止运行后,对输粉管道要充分进行抽粉;有条件的,停用时宜对煤粉仓进行充氮或二氧化碳保护。

3.2.2.5加强原煤的管理,按规程规定认真检称、检质,及时清除煤中的雷管和自然物,严防外来火源。

3.2.2.6加强燃用煤种的煤质分析和配煤管理,燃用易自燃的煤种应及早通知运行人员,以便加强监视和巡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3.2.2.7当发现煤粉仓内温度异常升高或确认煤粉仓内有自燃现象时,应及时投入灭火系统,防止因自燃引起的煤粉仓爆炸。

3.2.2.8根据煤粉仓的结构特点,应设置足够的煤粉仓温度测点和温度报警装置,并定期进行校验。

3.2.2.9设计制粉系统时,要尽量减少制粉系统的水平管段,煤粉仓要做到严密、内壁光滑、无积粉死角,抗爆能力应符合规程要求。

3.2.2.10热风道与制粉系统连接部位,以及排粉机出入口风箱的连接,应达到防爆规程规定的抗爆强度。

3.2.2.11加强防爆门的检查和管理工作,防爆薄膜应有足够的防爆面积和规定的强度。防爆门动作后喷出的火焰和高温气体,要改变排放方向或采取其它隔离措施。以避免危及人身安全、损坏设备和烧损电缆。

3.2.2.12定期检查煤粉仓壁内衬钢板,严防衬板磨漏、夹层积粉自燃。每次大修煤粉仓应清仓,并检查煤粉仓的严密性及有无死角,特别要注意仓顶板与大梁搁置部位有无积粉死角。

3.2.2.13煤粉仓、绞龙的吸潮管应完好,管内通畅无阻,运行中煤粉仓要保持适当负压。

3.2.2.14制粉系统煤粉爆炸事故后,要找到积粉着火点,采取针对性措施消除积粉。必要时可改造管路。

3.2.3防止粉尘爆炸

3.2.3.1消除制粉系统输煤系统的粉尘泄漏点,降低煤粉浓度。大量放粉或清理煤粉时,应杜绝明火,防止粉尘爆炸。

3.2.3.2煤粉仓、制粉系统、输煤系统附近应有消防设施,并备有专用的灭火器材,消防系统水源应充足、水压符合要求。消防灭火设施应保持完好,按期进行试验。

3.2.3.3煤粉仓投运前应做严密性试验。凡基建投产时未做过严密性试验的要补做漏风试验,如发现有漏风、漏粉现象要及时消除。

3.3应急预案的启动

3.3.1事故发生后由当值值长立即向生产副总经理汇报,由生产副总经理根据情况,发布命令启动执行本应急预案。生产副总经理向各应急小组下达应急预案启动令,各应急小组紧急启动本预案,各就各位,组织事故的应急处理。

3.3.2生产副总经理汇报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通知各位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组织所辖部门紧急启动本预案,各部门人员接到命令后,迅速安排本部门人员各就各位。

3.3.3通信联系电话以公司下发的最新电话号码簿执行。通信保障组,全力确保调度电话及通讯的畅通,确保值长岗位直拨电话的畅通。

3.4危急事件的应对

3.4.1发生制粉系统爆炸事故时,发现人员应立即报告值长,值长迅速了解事故原因和规模,确定应急响应等级。并立即向公司总经理领导,根据爆炸范围和影响程序,通知公司相关部门,必要时及时拨打“119”,通知消防队。

3.4.2在消防队没有抵达前,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立即组织人员开展灭活自救工作,停止故障设备运行,对运行设备和故障设备之间做好隔离工作,保证非故障设备的正常运行,避免因处理不当造成事故的扩大,同时及时进行伤员抢救和故障设备灭火工作。

3.4.3公司总经理根据现场情况决定事故处理方案,对紧急事项和生产恢复、伤员救治等作出安排。

3.4.4公司各部门接到值长的通知后,立即组织本部门人员投入到事故现场抢救中去。

3.4.5在抢险救灾和灭火急救中,各级干部带头深入灭火作战第一线中,迅速开展抢险、灭火工作。

3.4.6公司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在应急行动中分别履行下列职责:

3.4.6.1总经理

接到制粉系统爆炸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及时的向地方政府和集团公司汇报,并及时指挥员进行制粉系统爆炸事故的处理和人员抢救工作。在平时设备运行中指导技术人员做好防止制粉系统爆炸事故的预防技术措施。

3.4.6.2党委书记

负责协助总经理做好现场指挥工作,事故恢复后做好制粉系统爆炸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3.4.6.3经营副总经理

负责制粉系统爆炸事故发生后的应急物资采购的管理协调工作。

3.4.6.4生产副总经理

负责制粉系统爆炸事故发生后的现场灭火和生产恢复工作。

3.4.6.5总工程师

负责制粉系统爆炸事故处理的现场技术指导工作,及时的指挥技术人员按照相关规程规定尽量保证机组正常运行,不能保证运行,做好机组的安全停运的指导工作。

3.4.6.6安全保卫部

负责制粉系统发生爆炸事故时的安全保卫、消防、事故调查、现场取证、灾后索赔工作,事故时维护好事故周围社会治安。指挥、疏导救灾车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和扑灭已发生的火灾。

3.4.6.7运行部

负责及时组合当班人员进行现场抢救工作,及时调整消防水压力,保证灭火水源充足,合理调整设备运行方式,尽量保证机组运行,如不能保证机组运行,做好机组的安全停运工作。

3.4.6.8设备管理部

制粉系统爆炸事故发生后,设备管理部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抢救工作,好做设备的恢复和维修工作。

3.4.6.9物资部

负责制粉系统爆炸事故的物资供应工作如急救药品、临时救援物资等物资的管理,确保抢险物资的供应。

3.5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3.5.1生产人员在全公司制粉系统事故发生后,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情况下要坚守本职岗位,使生产正常进行。

3.5.2根据实际情况恢复生产工作,防止损坏设备,并注意操作中的安全。

3.5.3保安应急小组要布置安排好人力,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消防应急小组要作好随时准备进行灭火和救险工作。

3.5.4根据现场恢复情况,由生产副总经理宣布事故应急处理情况的终止,生产秩序恢复为正常状态。

篇3:首钢第二炼钢厂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北京

一、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厂东门内

邮编:100041

电话:

传真:

厂区地理位置:石景山区厂东门内

占地面积:12.4616万平方米

周边纵向东经1--西经2线:477.5米、横向南纬1--北纬2线:286.5米.

生产规模及现状:年产钢500万吨;3座210吨炼钢转炉;

企业在岗总人数:2472人;常白班人员:822人;四班生产人员:1650人;每班413人:

厂区道路:

环绕厂区,纬1—纬2线,经1—经2线。

生产、使用、贮存危险物质的品种、数量、危险特性;

生产中产生危险物质是转炉煤气,主要化学成份是CO;按年产钢500万吨,每吨钢回收煤气50立方米计算,年产转炉煤气34.75万吨;煤气的危险特性主要是中毒及爆炸。

使用中重大危险源的类型是管道输送;

装置及工艺流程描述:

当转炉冶炼中产生烟气时,由一次风机收集,经罩裙→烟道→斜烟道→直烟道→一文收缩段→重力脱水器→二级文氏除尘器→微压差伺服控制站→洗涤塔→湾头脱水器→折雾板分离器→盲板阀→调节门→风机→三通阀→水封逆止阀→V型水封→旁通阀→放散烟囱→煤气柜;

重大危险源的厂区分布及数量:

全厂现有三座210吨转炉,四台一次风机配合生产,其中三台使用,一台备用;编号为1#风机、2#风机、3#风机、4#风机。

易发生煤气事故的部位为风机系统的风机、三通阀、水封逆止阀、V型水封、旁通阀等设备和管道。

三座转炉在CD跨10线----15线;

四台风机在GH跨12线----20线;

二、事故预测

事故诱发及应对措施;

1.爆炸,凡听到异常响声,需立即通知主控室。若处在回收中需立即转放散,并提枪停吹检查。若回收中发生爆炸并造成风机突停煤气会外逸,现场采取防止中毒措施。

2.风机前后软连接爆裂,机前软连接爆裂,将引起机后含氧量突增,若在回收中应立即转放散。机后软连接爆裂,易造成大量气体外逸,应迅速脱离现场用报话机通知主控室立即回收转放散并提枪停吹。

3.防爆破孔开或膜破,当发出爆声和含氧量突然增加或其它异常要立即回收转放散。

4.当回收转放散时,以下三个故障同时发生:三通阀故障,水封逆止阀故障,V型水封故障。

(1)提枪停吹

(2)停一文水

(3)停风机

(4)开旁通阀

(5)通知调度室

(6)通知煤气柜的加压站,要求煤气柜方面紧急切断,亦作煤气含氧分析。

(7)炉口处的整个煤气系统周围人员离开,并监测其煤气含量。

5.煤气柜方面事故。

接到煤气柜事故的报告后,回收转放散,V型水封紧急注水,必要时提枪停炼。

三、应急救援的组成及职责

〈一〉领导组织

总指挥:白班谢同亮;中夜班:厂值班领导

电话:

副指挥:姚福顺调度长

组员:生产科机动科保卫科供应科各车间(科)主任

职责:

1、总指挥:负责组织指挥全厂的应急救援;

2、副指挥: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3、组员: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进行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在事故应急救援中的职责是:

(1)生产科:负责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开停车调度工作;同时负责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及人员救护工作;

(2)机动科:协助总指挥负责工程抢险抢修工作的现场指挥;

(3)保卫科:负责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

(4)供应科: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

(5)技术科:负责对事故现场及有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无害化处理及监测工作;

〈二〉救援预案

1、当发现有重大煤气泄漏时,发现者要立即向厂调报告,同时通知煤气防护站,并采取尽可能的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厂调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组织对现场中毒人员的撤离和救护工作,协调有关单位人员开展对泄漏点的确认,并向总指挥及有关人员报告。

3、厂调要及时组织疏散处在危险区内及相邻部位的人员,并设立警戒线,防止发生爆炸或火灾。

4、立即组织切断煤气来源的操作,并保护好现场。

5、在煤气防护站人员到达现场并对现场进行检测后,按要求进行工作。

6、如发生煤气爆炸或火灾时,厂调要立即向总调报告,请求指示,同时通知消防人员。

7、清点各相关岗位人数,确认损失、伤亡情况。

四、事故报警与应急通讯

1、事故报警

目前我厂所采取的事故报警装置有两种,一种是固定煤气报警装置,主要用于风机、水封逆止阀和V型水封区域的事故报警,4个风机设置4台,主要是通过现场探头检测煤气含量通过信号线反馈风机值班室,每台设备有不同的编号。另一种是便携式煤气报警仪,主要用于岗位职工在煤气区域从事巡检和作业过程中的事故报警。一旦发生事故报警,首先要确认煤气泄漏的程度和初步位置。

由调度室电话通知指挥及厂值班领导和有关成员

调度室电话通知公司总调及煤气防护站。

2、应急通讯

发生事故报警无论泄漏程度大小,都要及时用对讲机通知值班室和调度室,调度室在接到通知后用电话及时通知煤气防护站及厂值班领导。

五、事故及应急对策

1、当发现有重大煤气泄漏时,发现者要立即向厂调报告,同时通知煤气防护站及有关专业科室,并采取尽可能的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为防止事故扩大,应根据煤气泄漏情况设置警戒区域,同时由现场操作人员根据事故大小关闭有关截门。

3、发生泄漏点的下风向40米内禁止有人员及火源;上风向20米内禁止有火源及人员,并设置警示线、牌等明显标志和专人警戒。煤气含量达到160PPM以上时,必须采取个人防护,80PPM以内时,可工作30分钟。

4、发生有中毒人员或其他伤员时,应及时通知保健站、煤气防护站人员到场。

六、条件保障

1、事故发生后,由厂统一调配各车间的防护设备及仪表,由熟悉使用者指导现场操作人员使用。

2、处理事故时,可依据现场情况使用自然通风、机械通风面具和氧气、空气呼吸器,在高温及有着火的情况下,应使用空气呼吸器。

七、培训与演练

1、对应急人员按年度组织培训,其中岗位人员日常培训方式可采取集中授课、网上培训等,对不按规定参加培训的人员按月度重点工作予以考核。

2、领导小组定期要对应急计划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职责内容、报警程序、应对措施、通讯方式、防护装备、培训情况等)。

3、每年根据生产情况和工艺变化,组织定期和临时培训及演练。

4、对于在用的固定式和便携式报警仪,每半年标定一次,有问题的要及时报修,对于备用的呼吸器、苏生器由岗位每月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八、预案的评估和修改

篇4:Z乡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为规范我乡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明确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职责,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资源共享、平战结合、反应灵敏的应急机制,进一步增强应对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和事故灾害应急管理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损失,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乡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有关企业要将日常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力量,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养和发挥经过专门培训的兼职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三、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适用于非煤矿山、选厂、尾矿库及其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对工作:

(1)一次发生死亡3人以上死亡的较大伤亡事故;

(2)直接经济损失500-1000万元的事故;

(3)其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者巨大财产损失的事故。

五、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1、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

成员:

职?责:确定总体决策和救援行动方案,调集指挥各方面抢险救灾力量,及时向上级领导和部门续报情况。

2、救援组

组?长:

成?员: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

职?责:及时掌握事故灾害的变化情况,提出相应措施;受理指挥员的指示;根据事故变化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统筹调度与救灾有关的各方面人力、物力;遇有特殊情况及时请示有关上级部门,协调平衡企业外部的有关问题。

3、警戒保卫组

组?长:

成?员:***、事故地村委会主要干部

职?责:负责控制进入事故现场救援人员数量,维护事故现场和事故单位秩序,保证执行任务的车辆畅通,保证救援工作正常进行;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内控企业相关人员,防止有关责任人员逃逸或者转移、隐匿财产。

4、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事故单位负责人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所需设备、材料的供应;负责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交通等后勤保障工作。

5、医疗救护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现场伤员的运送、救治工作。

6、信息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起草新闻发布稿和事故情况公告,管理和协调信息发布和报道工作,及时、准确报道事故信息,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媒体及公众舆论,适时解答有关质询。

六、分级响应程序

发生事故后,按照事故等级,及时上报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1)一般事故响应:由事故发生单位同级安全监管各部门、事故单位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部,政府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原则上不启动本预案,根据事故发展态势,逐级启动事故发生单位、单位主管部门、乡政府预案及相关部门的预案。

(2)较大事故响应:配合县政府、安全监管各部门、事故单位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和相关部门预案并直接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政府相关部门配合,同时立即向县政府、县安委会办公室报告事故情况,并继续协助上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进行救援工作。

(3)重大事故响应:启动本预案及相关部门预案进行应急救援,及时向县政府和县安委会报告事故的事态发展和救援情况,并保护现场,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

(4)特别重大事故响应:立即报告县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救援指挥部,同时启动本预案及相关部门预案,进行现场救援。

七、救援行动

(1)现场指挥部总指挥负责组织召开各成员单位和救援队伍负责人及专家联席会议,通报事故初步情况,在专家协助下制定应急救援实施方案,组织、指挥救援行动;

(2)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救援需要,调集救援设备和器材,指派救援队伍深入事故区域,探明情况,抢救伤员,运送遇难者遗体到指定位置存放。在专家指导下,对涉及的工程设施进行维护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3)卫生部门在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设立现场急救站,开展现场医疗急救,对伤员简单处置后,送指定医院治疗,并随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情况和采取的救治措施;

(4)公安、交通部门在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迅速划定警戒区,及时通知事故区域内的人员及时撤离,禁止与救灾无关的人员进入警戒区;

(5)应急指挥部通知有关部门和行业做好运输、通信、物资、供电等支援工作。

八、救援力量组成

事故单位应建立由专职的或者兼职人员组成的矿山救援组织。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救援组织的小型矿山企业,除应建立兼职的救援组织外,还应与临近的专业救援组织签订救援协议,或者与临近的矿山企业联合建立专业救援组织。

发生重、特大事故后,由乡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按事故实际情况,调度全乡范围内救援力量,必要时由市救援指挥部请求上级政府给予帮助。

九、紧急处置

针对安全生产事故的特点,在抢险救援过程中,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企业在第一时间是处理事故的主体,要充分利用所属企业及邻近社会救援力量尽快实施抢救,遏制事故扩大;

(2)停止事故地点一切作业,迅速组织事故地点及邻近职工撤离危险区域;

(3)迅速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制定事故的抢险救灾方案并组织实施;

(4)立即搜救被困和失踪人员,调集相关的医疗专家、医疗设备现场救治伤员,适时进行转移治疗;

(5)加强对事故抢救现场的物理、化学监测,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发生次生事故;

(6)现场救援人员必须做好人身安全防护,避免抢救过程中发生二次伤亡;

(7)应急救援结束后,各有关单位、救援队伍和专家在撤离事故现场前,要认真做好现场清理,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经现场指挥部同意后,方可撤离事故现场。

十、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矿山救护队必须佩戴氧气呼吸器和必要的救灾装备进入矿井事故现场实施救援。所有应急工作人员必须佩戴自救器才能进入井下非事故区域实施应急工作。所有应急工作地点都要检测气体成分和温度等,保证事故抢救作业地点的安全。

十一、事故调查、处理、检测与后果评估

协同有关部门适时成立事故调查处理小组,按照规程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现场检测、事故损失评估等工作。

事故调查结束后,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做出应急行动书面总结报告,要收集和整理所有的应急记录、方案、文件、报告等资料,组织专家总结和评价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应急救援保障情况等。

十二、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乡人民政府及民政、财政、环保等有关部门负责协助企业认真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救援费用的支付,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救援队伍应认真核对参加抢险救灾人员,清点救援装备、器材;整理抢险救灾记录、图纸,写出救灾报告;核算救灾发生的费用。

事故发生地、事故发生单位应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强化安全管理,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制定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

企业应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完善企业自身的应急预案;在恢复生产过程中应制定安全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事故应急救援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根据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交的应急救援总结报告,组织总结分析经验教训,提出改进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报县政府办公室。

十三、附则

1、预案管理与更新

乡政府有关应急保障单位,都要根据本预案和所承担的应急处置任务,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报县安委会审定、备案。

2、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5:PTA精对苯二甲酸生产厂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目?录序名称1概况2公司危险目标3公司应急资源配置及分布4应急救援预案火警(或漏油、漏气)紧急处理守则应急救援程序框图防台风生产预案5事故现场处理及复原6紧急应急演练计划与演练纪录7紧急应急计划修正时机8附录:危化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第一节概?况公司名称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小港港口路8号类?别制造类(PTA)从业人员380人主要产品PTA产?量53万吨/年周边区域说明本公司位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青峙工业区内,港口路以北的临海地块。厂区共征用土地约66.6公顷(其中一期用地约41公顷,预留用地近25公顷),界区东西约1400m,南北向宽处500m,窄处383m。厂区东邻三星重工,东南侧有中华纸业;西邻小浃江,过小浃江为笠山;北临大海,地处甬江入海口对岸为镇海液体化工码头;南侧紧邻滨海快速道的辅道(港口路),路南是中华纸业大片预留用地。第二节公司危险目标2.1公司生产区重大危险源PTA是生产聚酯的原料,PTA产品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原料、辅料、催化剂、化学品等均属于易燃易爆介质,其生产设施中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或单元)有:●?PTA主装置:氧化工艺生产区精制工艺生产区●?锅炉岛●?化学品库●?罐区●?制氢装置●?空分站●?综合给水站酸碱贮存和计量●?污水处理站化工料间第三节公司应急救援资源配置及分布3.1公司消防及安全设施配置№应急资源项目数量位置备注1全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集中火灾报警及控制盘·火灾报警控制器单元·总线消防电话主机单元(主机~各分机)·硬线控制模块单元·手动/自动切换及硬线启动消防泵操作单元(2)?就地火警报警按钮(3)?各类感烟、感温、可燃气体、火焰探测器及感温电缆(4)?声光报警器122821912PTA中控室各生产装置各生产装置各生产装置2五频道扩音呼叫系统:(1)?呼叫话机(2)?扩音扬声器17881各生产装置各生产装置3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地上消火栓及水炮:(1)?消防水池(1000m3)(2)?消防泵房内设450KW电动消防泵3台,柴油机消防泵3台,30KW消防稳压泵2台,压力自动控制(3)?消防水地下管网(4)?地面消火栓(室外80,室内54)(5)?消防水炮(6)?消防竖管及出水接口211134917综合给水站综合给水站各生产装置各生产装置PTA主装置PTA装置、制氢站4冷却水喷淋系统及酸雾抑制喷淋水系统6PTA主装置5锅炉岛蒸汽灭火系统:(1)?电控蒸汽灭火装置(2)?辅助蒸汽灭火喷枪28锅炉岛6罐区消防冷却水喷淋及泡沫灭火系统:(1)?储罐消防水喷淋冷却系统(2)?泡沫供给系统(含泡沫发生站)(3)?储罐泡沫灭火系统(4)?电控泡沫炮(5)?辅助泡沫枪81739罐区泡沫储量:13×3m37洗眼水及淋浴喷淋水系统(1)?供水系统(2)?洗眼及淋浴器145PTA主装置、锅炉岛、罐区、综合给水、净水、循环水8移动消防设施(1)?各种干粉灭火器(2)?各种二氧化碳灭火器(3)?各种泡沫灭火器78811138各生产装置消防车辆依托小港消防中队及共建的联合消防站9应急电源800KW柴油发电机组1PTA主装置10应急照明及UPS系统PTA主装置

3.2公司配置铅衣铅帽、气体分析仪、射线检测仪、噪声仪等;?生产部门及班组配置防毒面具、防酸面罩、防化服、防酸口罩、防尘口罩、空气呼吸器、安全带、安全绳等。3.3个人防护用品项次名?称数量备注1工作服2套2安全帽1顶3安全鞋1双4耳?罩1副5安全眼镜1副第五节事故现场处理及复原疏散后,公司员工要在集合地点接受清点,各部门将清点人员结果向紧急指挥中心负责人报告。若情况许可时,通知指挥官,并宣布警报解除。事故现场复原计划分为三个阶段:1.再进入事故现场:此阶段工作为判定事故现场的安全性和潜在危害。2.事故现场清理:包括残存化学物清理回收工作及设备残骸清理和恢复工作。3.再运作:俟各生产装置(单元)状况合乎开车条件时,依开车检核表恢复生产操作。以针对复原工作中所应注意事项及应急指引内容,如表所列。复原指引表□事故现场警戒,以防死灰复燃。□清理事故现场。□受损设备检查及修复。□整理抢救耗用器材。□填写事故报告。□指示准备恢复生产及试车。□事故原因分析,防止对策。□伤患员工家属善后工作。□进行恢复生产的试车。□补充消防水和消防液储备第六节应急救援演练计划与演练记录

公司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救援的训练及演习,通过训练使员工了解应急技巧,通过演习使员工熟悉应急动作,并可评估演习的可行性。公司实际演习计划及记录,应予存档,以便备查。?逸盛公司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记录表第?次演练时间演练地点参加成员一、演练目的:二、演练内容或事故模拟计划:三、演练前的各项准备:四、演练过程陈述:五:演练后总结:第七节应急救援计划修正时机应急救援计划的修正应急救援计划的规划,是按本身经验及类似工厂的事故灾害经验所拟订的。因此,不可能完全适用于真正的灾情。所以有必要定期进行检讨修订,公司应急救援计划修改记录如表所示,修订时机考虑如下所示:a.公司改建、扩建、变更b.客观环境改变时,如人口、道路、医院…c.救灾设备更动时d.实际灾害检讨结果e.教育训练的检讨结果f.模拟演练结果检讨g.与外单位协调结论h.配合政府法令实施i.公司人事组织变动?应急救援计划书修订记录表项次修订日期修?订?页?次?与?说?明修订者审?查核?准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