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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煤场管理制度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3

一、管理目标

确保煤场作业人员人身安全,保证煤场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减少煤场风损和自燃损失,合理利用煤场做好堆储煤工作,做到各煤种界面清晰、分类堆放,保证堆(取)煤及时和准确。

二、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公司内储(备)煤场的管理。包括煤场区域内所有设备设施及煤台的管理内容、管理目标,煤场管理人员的职责、管理流程及管理监督网络。

三、职责要求

(一)管理人员职责

1.煤场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煤场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负责煤场区域及设备的日常管理,组织落实煤场整改计划和控制措施;及时掌握关于煤场监督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制度,并督促相关岗位执行。

2.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对煤场及煤场设备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监督煤场及煤场设备各级管理责任人职责的履行情况、动态检查的执行情况以及煤场整改计划和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督促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措施、标准;负责煤场管理人员、工作人员、驾驶员、装卸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建立安全培训档案。?

3.煤场管理员?在煤场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来煤多少及优劣合理安排卸煤地点,科学划分,分区存放,对各区域煤的堆放、卸车、装车、倒运、调度等环节进行管理和指导;掌握各区域煤储存时间和状态,合理安排用煤,以防夏季长时间存放后自燃,负责组织煤场灭火工作;严格控制大风扬尘天装卸煤,做好煤场防尘工作;两名以上煤场管理员定时对煤场进行巡检,掌握各煤区存煤和安全作业情况,建立煤场基本信息档案(包括:设备设施检修、维护、缺陷和运行记录等)和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台账;负责组织落实相关的煤场整改计划和控制措施。

4.煤场卸车指挥员?在煤场管理员的领导下,负责控制进入煤场的车辆数量、车速、车距,车辆距煤台边沿的间距;负责煤场标识牌的设置,保证煤场道路畅通,车辆行驶有序;卸煤时煤场内不得有人员逗留或随意走动,严禁储煤场内的装载车、铲车、运煤车等车辆在同一区域内同时进行交叉作业和车辆并排装卸,合理、有序安排转煤、清底等工作,保证卸煤过程中车辆和人员的安全;负责组织来煤堆储工作,确保不同煤种堆放在指定区域内;负责指挥煤场整理员对重车道、空车道、卸煤道、运煤汽车转弯场地以及卸煤后煤台的整理;负责组织落实相关的煤场整改计划和控制措施。

5.煤场整理员?在煤场管理员的领导下,负责对重车道、空车道、卸煤道、运煤汽车转弯场地以及卸煤后煤台的整理和卫生清扫;负责煤场平整工作,确保各煤种分类堆放,界面清晰,不超出规定界限;必须掌握关于煤场的管理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佩戴安全帽,穿好反光服,要确保自身安全,同时负责对煤堆场以及人员、设备、车辆等进行全面检查,保证处于安全稳定的状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上班前禁止喝酒;做好事故应急准备,对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突发情况有紧急处置权。

(二)对煤场外来作业人员的要求

1.外来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才能在煤场管理员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开展工作;必须按照企业相关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反光服或安全警示带),确保自身安全后才能进入作业现场;严禁在作业现场吸烟和酒后上岗;在卸车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卸车作业,及时向煤场管理员报告,隐患排除后再进行卸车作业。

2.车辆驾驶员?车辆的停放或排队位置应服从煤场管理员的统一指挥调度,以保证进出煤场的车辆通畅有序和安全行驶;严禁驾驶员无证、违章作业和酒后、疲劳驾驶,驾驶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车辆到达煤场卸煤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km/h,会车或转弯时要减速、缓慢通过,驾驶员注意观察煤堆现场安全情况,如有隐患,立即停止作业,确认现场安全后方可作业;装载车或铲车严禁在煤堆过高或过陡的区域内作业,与煤堆边缘保持一定距离,以防不安全事件发生;进入现场的运输车辆,保证车况良好,制动、转向系统、大小灯、喇叭、灭火器等安全附件齐全有效,并定期检验其可靠性,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进入煤场的车辆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以及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协调,不得擅自作业,确保装车、卸车和行车时的安全;正在卸装或装车的车辆必须制动,驾驶员不得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驾驶室外以及人员上下车和检查维修车辆;装载机、运煤车辆在停放或行驶时,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夜间作业车辆必须有完好的照明,照明设施不全或损坏的车辆严禁作业。

(三)储煤场建设规范

储煤场各种煤堆必须插标识牌,并标注各项参数;配备照明设施,定期检查更换,确保完好状态;储煤场内必须保证有畅通的环行回路,确保车辆通行无阻。

四、事故隐患及预防措施

(一)煤场火灾

为防止煤场发生火灾,煤场管理人员应时刻注意煤场内防火,煤场内严禁明火,工作需要时,应做好安全措施,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且准备好灭火器、防火沙等。对于破碎机运转中的可能发生的火灾,应根据设备、天气、温度等条件做好预防工作,破碎机管理人员应在日常工作中定期检查设备,清理设备周边的煤尘。

预防措施:1.煤场内严禁明火;2.工作需要时,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且准备好灭火器、防火沙等;3.破碎机管理人员应在日常工作中定期检查设备。

(二)煤堆伞檐

为防止煤场伞檐事故的发生,煤场管理员应时刻注意煤堆伞檐情况,保证出现伞檐时附近工作设备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安全得当的措施处理后,方可继续作业。

预防措施:1.煤场设备操作人员发现伞檐,立即停止作业,上报煤场管理人员;2.煤场管理人员在伞檐出现后,应立即组织设备处理伞檐,如出现处理时可能发生安全隐患或不能及时处理的,应在安全距离外建立挡墙并上报相关部门。

(三)道路事故

为防止冬季进、出煤场的车辆发生侧滑、追尾等事故,煤场管理员应注意煤场道路情况,在道路两侧应有限速标识,并在道路两侧备防滑沙,在雪后道路上如果出现浮冰,煤场管理人员应组织设备及时处理。

预防措施:1.煤场管理人员配合计量室,控制进、出煤场车辆车距;2.煤场管理人员定期检查道路两侧的防滑沙,如出现浮冰,应立即组织设备处理。

篇2:储煤场安全管理规范范本

一、管理目标

确保煤场作业人员人身安全,保证煤场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减少煤场风损和自燃损失,合理利用煤场做好堆储煤工作,做到各煤种界面清晰、分类堆放,保证堆(取)煤及时和准确。

二、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公司内储(备)煤场的管理。包括煤场区域内所有设备设施及煤台的管理内容、管理目标,煤场管理人员的职责、管理流程及管理监督网络。

三、职责要求

(一)管理人员职责

1.煤场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煤场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负责煤场区域及设备的目常管理,组织落实煤场整改计划和控制措施;及时掌握关于煤场监督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制度,并督促相关岗位执行。

2.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对煤场及煤场设备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监督煤场及煤场设备各级管理责任人职责的履行情况,动态检查的执行情况以及煤场整改计划和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督促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彻完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排施,标准;负责煤场管理人员,工作人员,驾驶员,装卸员的要全教育和培训,并建立安全培训档案。

3.煤场管理员在煤场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来煤多少及优劣合理安排卸煤地点,科学划分,分区存放,对各区域煤的堆放、卸车、装车、倒运、调度等环节进行管理和指导;掌握各区域煤储存时间和状态,合理安排用煤,以防夏季长时间存放后自燃,负责组织煤场灭火工作;严格控制大风扬尘天装卸煤,做好煤场防尘工作;两名以上煤场管理员定时对煤场进行巡检,掌握各煤区存煤和安全作业情况,建立煤场基本信息档案(包书:设备设施检修、维护、缺陷和运行记录等)和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合账;负责组织落实相关的煤场整改计划和控制措施。

4.煤场卸车指挥员在煤场管理员的领导下,负责控制进入煤场的车辆数量、车速、车距,车辆距煤合边沿的问距;负责煤场标识牌的设置,保证煤场道路畅通,车辆行驶有序;卸煤时煤场内不得有人员逻留或随意走动,严禁储煤场内的装载车、铲车、运煤车等车辆在同一区域内同时进行交叉作业和车辆并排装卸,合理、有序安排转煤、消底等工作,保证卸煤过程中车辆和人员的安全;负责组织来煤堆储工作,确保不同煤种堆放在指定区域内;负责指挥煤场整理员对重车道、空车道、卸煤道、运煤汽车转弯场地以及卸煤后煤台的整理;负责组织落实相关的煤场整改计划和控制措施。

5.煤场整理员在煤场管理员的领导下,负责对重车道、空车道、卸煤道、运煤汽车转弯场地以及卸煤后煤台的整理和卫生清扫;负责煤场平整工作,确保各煤种分类堆放,界面清晰,不超出规定界限;必须掌握关于煤场的管理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佩戴安全帽,穿好反光服,要确保自身安全,同时负责对煤堆场以及人员、设备、车辆等进行全面检查,保证处于安全稳定的状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上班前禁止喝酒;做好事故应急准备,对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突发情况有紧急处置权。

(二)对煤场外来作业人员的要求

1.外来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才能在煤场管理员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开展工作;必须按照企业相关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反光服或安全警示带),确保自身安全后才能进入作业现场;严禁在作业现场吸烟和酒后上岗;在卸车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卸车作业,及时向煤场管理员报告,隐患排除后再进行卸车作业。

2.车辆驾驶员车辆的停放或排队位置应服从煤场管理员的统一指挥调度,以保证进出煤场的车辆通畅有序和安全行驶;严禁驾驶员无证、违章作业和酒后、波劳驾驶,驾驶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车辆到达煤场卸煤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km/h,会车或转弯时要减速、缓慢通过,驾驶员注意观察煤堆现场安全情况,如有隐患,立即停止作业,确认现场安全后方可作业;装载车或铲车严禁在煤堆过高或过陡的区域内作业,与煤堆边缘保持一定距离,以防不安全事件发生;进入现场的运输车辆,保证车况良好,制动转向系统、大小灯、喇叭、灭火器等安全附件齐全有效,并定期检验其可靠性,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进入煤场的车辆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以及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协调,不得擅自作业,确保装车、卸车和行车时的安全;正在卸装或装车的车辆必须制动,驾驶员不得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驾驶室外以及人员上下车和检查维修车辆;装载机、运煤车辆在停放或行驶时,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夜间作业车辆必须有完好的照明,照明设施不全或损坏的车辆严禁作业。

(三)储煤场建设规范

储煤场各种煤堆必须插标识牌,并标注各项参数;配备照明设施,定期检查更换,确保完好状态;储煤场内必须保证有畅通的环行回路,确保车辆通行无阻。

四、事故隐患及预防措施

(一)煤场火灾

为防止煤场发生火灾,煤场管理人员应时刻注意煤场内防火、煤场内严禁明火,工作需要时,应做好安全措施,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且准备好灭火器、防火沙等。对于破碎机运转中的可能发生的火灾,应根据设备、天气、温度等条件做好预防工作,破碎机管理人员应在日常工作中定期检查设备,清理设备周边的煤尘。预防措施:1.煤场内严禁明火;2.工作需要时,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且准备好灭火器、防火沙等;3.破碎机管理人员应在日常工作中定期检查设备。

(二)煤堆伞檐

为防止煤场伞檐事故的发生,煤场管理员应时刻注意煤堆伞檐情况,保证出现伞檐时附近工作设备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安全得当的措施处理后,方可继续作业。预防措施:1.煤场设备操作人员发现伞檐,立即停止作业,上报煤场管理人员;2.煤场管理人员在伞檐出现后,应立即组织设备处理伞檐,如出现处理时可能发生安全隐患或不能及时处理的,应在安全距离外建立挡墙并上报相关部门。

(三)道路事故

为防止冬季进、出煤场的车辆发生侧滑、追尾等事故,煤场管理员应注意煤场道路情况,在道路两侧应有限速标识,并在道路两侧备防滑沙,在雪后道路上如果出现浮冰,煤场管理人员应组织设备及时处理。预防措施:1.煤场管理人员配合计量室,控制进、出煤场车辆车距;2.煤场管理人员定期检查道路两侧的防滑沙,如出现浮冰,应立即组织设备处理。

篇3: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管理制度

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矿井粉尘防治,消除井下粉尘危害,防止煤尘爆炸事故发生,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实现安全生产,结合矿井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

第二条、预防煤尘爆炸的措施

(一)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并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

1.地面建设的永久性水池其容量不得小于200m3,并设有备用水池,贮水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两小时的用水量;

2.防尘用水管路应铺设到所有能产生和沉积粉尘的地点,并且在需要用水冲洗和喷雾的巷道内,回风巷道每隔100米安设一个三通阀门,运输巷道每隔50米安设一个三通阀门;

3.防尘供水系统中,应安装过滤装置,保证水质的清洁。

(二)井下风速必须严格控制,增大风量或改变通风系统时,必须相应地调节风速,防止煤尘飞扬。

1.井巷中风流速度应符合《规程》中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

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当采取采煤喷雾降尘等措施后,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可以适当加大风速,但不能超过5m/s。

2.回采工作面,当风速超过2.5m/s时,必须加强喷雾等防尘措施。其它巷道,当接近最高风速时亦须加强防尘措施。

(三)产生粉尘的地点,必须采用有效的防尘措施.

1.掘进岩巷、半煤岩巷和煤巷时都必须采用湿式钻眼、冲洗巷道顶帮、采用水炮泥、放炮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措施。

2.回采工作面应采取喷雾、净化风流、洒水或其他防尘措施。

3.采煤机应安装有效的内外喷雾装置,无喷雾装置的采煤机不得工作。生产中,如果采煤机内喷雾装置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时,必须确保喷雾装置正常。

4.井下煤仓、溜煤眼和各运煤转载点,都应进行喷雾洒水或设置除尘器。喷雾、洒水、捕尘设备应指定专人管理和维护,不得任意拆除。

5.对煤尘沉积强度较大的巷道,可采取用水洗的方法、冲洗周期,按煤尘的沉积强度及煤尘爆炸下限浓度决定。在距尘源3Om的范围内,沉积强度大的地点,每班必须冲洗一次;距尘源较远,或沉积强度小的巷道,每天必须冲洗一次,运输巷道每周必须冲洗一次。运输大巷每年必须刷白一次。

(四)杜绝引爆火源

1.防止明火。严格入井检身制度,严禁携带烟草及引火物入井,井下严禁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如确需使用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严格审批手续,并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2.防止电火花。井下使用的机械和电器设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并要经常检查和维修,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3.防止摩擦火花。采煤工作面要防止采煤机截齿和刮板输送机链条等与煤层中坚硬矿物摩擦产生的火花。

4.防止高温热源。井下电气设备必须严格管理,防止电气设备失爆。

第三条、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

主要采用隔爆水棚来隔绝煤尘爆炸的传播。隔爆棚分为主要隔爆棚及辅助隔爆棚,分别设置在以下地点:

(一)主要隔爆棚,应在下列地点设置:

1.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

2.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

3.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

(二)辅助隔爆棚,应在下列地点设置:

1.采煤工作面进风、回风顺槽

2.采区内的煤和半煤岩掘进巷道;

3.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巷道。

(三)隔爆水棚安设标准:

1.水棚用水量集中式水棚的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主要水棚不小400L/m2;辅助水棚不小于200L/m2。分散式水槽棚的水量按棚区所占巷道空间体积计算,不小于1.2L/m3。

2.水棚设置位置

(1)水棚应设置在直线段巷道内。

(2)水棚与巷道交叉口、转弯处的距离须保持50~75m;与风门的距离须大于25m。

(3)第一排水棚与工作面的距离须保持60~200?m。

(4)在应设辅助隔爆棚的巷道应设多组水棚,每组间距不大于200m。

3.水棚排间距离与水棚的棚区长度

水棚排间距离为1.2~3.Om,主要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3Om;辅助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20m。

4.水棚的安装方式

(1)水棚的安装方式,采用吊挂式。

(2)水棚安装方式的原则是:当受爆炸冲击力时,水袋中的水容易泼出。

(3)水棚距巷道轨面不应小于1.8m;水棚应保持同一高度,需要挑顶时,水棚区内的巷道断面应与其前后各20m长的巷道断面一致。

(4)当水袋采用易脱勾的布置方式时,挂勾位置要对正,每对挂勾的方向要相向布置(勾尖与勾尖相对),用4~8mm的圆钢,挂勾角度为60士5度,弯勾25mm。

(四)隔爆水棚的管理

1.要设专人管理,经常保持水袋的完好和规定的水量。

2.隔爆水棚必须每周必须检查一次。

第二章、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管理制度

第四条、放炮洒水喷雾管理制度

(一)放炮作业必须坚持放炮洒水或放炮喷雾,并纳入到采,掘,维作业规程和措施之中。

(二)在放炮施工过程中,在明确炮后洒水和开启放炮喷雾的负责人,该工作由现场安检员负责监督检查,对不执行规定的责任人一次罚款50元。

(三)洒水喷雾设施,由通风科负责安设,由施工单位负责保管和使用。

(四)爆破前后应冲洗煤壁,爆破时应喷雾降尘。出煤时洒水。

(五)冲洗井壁巷帮工作应在工作面放炮后恢复工作前人工从工作面风筒出口以外1米处对着巷道逐步向里冲刷巷道的面帮,顶板及支架等。一直冲洗到工作面为止。

(六)装岩洒水工作在爆破之后装(煤)岩之前,用水喷洒在(煤)岩堆上,使其湿润,避免装货时粉尘飞扬。

第五条、净化风流管理制度

(一)主要进风大巷,入风斜巷、采区入、回风巷道、采面运、回顺,掘面回风都要设净化风流,采面运、回顺设在距工作面不大于30米的位置;掘进工作面设在距工作面不大于50米的位置,并且要覆盖巷道全断面。

(二)净化风流由通风科负责安设,安设后移交给施工单位管理和使用,所有净化风流都必须完好且成雾状。

(三)采面采煤机作业时、掘进工作面综掘机作业时或放炮后必须打开净化风流,确保降尘效果。

(四)安设净化风流的大巷有产尘作业时,必须由作业单位负责打开净化风流,各大巷净化风流每日白班由负责区域大片瓦检员负责视大巷的干湿度情况进行开启净化风流,并要视大巷的干湿度控制净化风流开启时间的长短。

(五)净化风流的维护工作由通风科负责,对有问题的净化风流要及时处理,否则对责任人处以20~50元罚款。

第六条、清洗巷道积尘管理制度

(一)根据井下产尘地点粉尘浓度测定情况,合理划分区域并确定洗尘周期:

1.采煤工作面两顺及边联煤尘清洗由施工单位负责。要求每周清洗一次。

2.掘进巷道的煤尘清洗由施工单位负责。要求每周清洗一次。

3.皮带各转载点前后20米范围内的煤尘清洗由使用单位负责。要求每天清洗一次。

4.电缆上的粉尘由电缆所负责单位进行擦拭或清扫,每周清扫一次。

5.以上地点以外巷道的煤尘由通风科负责清洗。通风科负责建立洗尘制度并配备洗尘人员,编制矿井洗尘循环图表,并严格按洗尘制度和循环图表对矿井各巷道进行洗尘,并做好洗尘记录,消灭煤尘堆积现象。其各巷道的煤尘清洗周期如下:

(1)掘进中的巷道每天清洗一次。

(2)采区皮带道、集中皮带道每周清洗一次。

(二)各单位粉尘清洗项目包括:巷道帮、顶底板各种管路、电缆、皮带运输机及其它设备。

(三)洗尘要保证质量,巷道地板洒水要适度,洒水后湿润而不泥泞。

(四)该项工作主要由安全科、通风科和矿领导负责监督检查,对未达标单位有权责令整改并进行罚款。

第七条、水炮泥管理制度

(一)水炮泥必须按照《作业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要求进行使用。

(二)水炮泥由放炮员保管,放炮前,按照每次放炮所需的数量进行灌注,灌注水量适中,对漏水的水炮泥不得使用,灌注完的水炮泥整齐码放或装入袋中。

(三)当班放炮结束,放炮员清理水炮泥,统一存放,严禁乱丢乱放。

第八条、隔爆设施管理制度

(一)隔爆措施的安设,维修,使用.在矿井开拓开采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巷道净断面除满足运输,支护,通风等要求,还要有安设隔爆设施的空间。

(二)隔爆设施的使用。纳入到井下生产的作业规程和措施之中,由通风科负责安设,采掘工作面由施工单位负责保管使用,大巷等处隔爆设施由保安区负责管理使用。

(三)通风科每周至少检查一次,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每少一处(次)罚款50元。

第九条、测尘管理制度

(一)粉尘检测工作由通风科具体负责。

(二)应配备粉尘检测人员和足够的检测设备,测尘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准上岗。

(三)根据《规程》要求,每月对井上、下主要产尘地点都要进行粉尘浓度测定。井下主要产尘地点每月至少进行测定两次,井上主要产尘地点每月至少测定一次。

(四)粉尘测定必须按程序进行,测定数据必须准确,并认真做好记录,将测定结果及时上报。

(五)粉尘检测仪器必须完好,并且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检定,以保证测定数据的准确性。

(六)必须建立测尘技术档案,整理和分析各产尘地点粉尘浓度升降的原因。

篇4:磷石膏库应急管理制度范本

为了有效应对紧急事件,做好事故发生的应急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特制定本制度。

1、紧急事件认定

安委会负责认定紧急事件,充分考虑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及以往事故、事件和紧急状况,并依据潜在风险的评估结果,确定本企业紧急事件有以下类型:

自然灾害。

水害

溃坝

高处坠落。

车辆伤害。

触电(雷击)

淹溺

洪水

粉尘。

不良气候的影响。

2、应急预案编制要求

2.1应急预案编制要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要求。

2.2应急预案内容应包括:接警与通知、指挥与控制、警报与紧急公告、应急资源、通讯、事态监测与评估、警戒与治安、人员疏散、医疗与卫生、公共关系、应急人员安全、搜索与救援、事故控制、恢复。

2.3当设备、设施或流程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回顾与更新。

2.4及时识别应急求援人员培训需求,进行必要的培训与沟通。

2.5编制完成的应急预案,必须经评审,通过后经主要负责人签发。

3紧急事件的组织准备

3.1成立应急指挥中心

成立以公司总经理成国军为主要负责人的应急指挥中心,并以文件的形式明确设置的机构和任命的总指挥。指挥中心设在安全科,安全科科长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3.2成立应急救援队伍

从各车间、科室等抽调人员成立应急救援队伍。

4应急设备及器材配备

公司要为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救援工具及器材,并明确其种类和数量。

5紧急事件演练

5.1安委会组织演习策划,确定演习的目的、时间、地点等演习内容。

5.2安环科编制演习方案,针对假想事故及其变化而产生的事故情景,演习人员对此做出反应。

5.3安环科制定演习现场规则,为了确保演习安全而制定的注意事项或规定、要求。

5.4安委会组织对演习进行评价。

6支援与协调

公司与周边企业签订救护协议,并相互协调和支援。

磷石膏库应急预案制订、公布实施、修订和备案登记制度

一、应急预案制订

1)建立预案体系。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公司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确立本公司的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预案应有综合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2)综合预案要求:①企业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②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③附件信息: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

3)专项应急预案要求:①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公司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②内容: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

4)现场处置方案要求:①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②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③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④岗位处置卡形成卡片,作业现场员工随身携带,或悬挂在岗位上。

5)编制预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性,按照《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的规定程序和内容要求编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6)预案的编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②符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③符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④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⑤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⑥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⑦应急预案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⑧应急预案内容和当地政府应急预案有关预案相互衔接;

7)形成文本。

二、公布实施

1、评审

1)企业组织专家按规定对预案进行评审,应急预案评审及相关资料进行归档。

2)企业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3)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论证要素: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

2、公布

应急预案公布应在预案评审或论证后及时进行

1)注明修订和生效日期;

2)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审定并签署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公司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3)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公司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3、实施

1)公司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2)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三、修订和备案登记

1、修订

1)预案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

2)有下列情形之一,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①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②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③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④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⑤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⑥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⑦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3)预案的修订要及时记录在台账上,相关资料要归档。

2、备案

1)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2)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按规定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

3)应急预案的备案提供四种材料:①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②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③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④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4)应急预案的重新备案。

公司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5)按规定进行应急预案的备案,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及时归档。

篇5:矿业管理规章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持证上岗,上班细想集中。

2、所有值班、参观、检查人员进入监控室,严禁吸烟,非工作人员严禁操作设备,否则每次罚责任人10元。

3、上班时不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否则一次罚款10元。

4、电脑不得安装与安全监控无关的软件、音乐、电影,杀毒软件要经常升级,不得私自插U盘,否则每次罚款10元。

5、时刻注意监控设备的运行情况,及上级联网情况,发现异常以及上报进行处理,不上报或上报不及时者每次罚款10元

6、做好监控室运行记录吗,每小时记录一次,否则每次罚款10元。

7、做好局域网上级文件的接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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