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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个人合伙公司章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2

企业章程合伙企业章程参考格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等____方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

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略)

(注: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表,缴资次数超过两期的,应按实际情况续填本表。一人有限公司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额)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注:此条可由股东自行确定按照何种方式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注:此条可由股东自行确定时间)

定期会议按(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定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监事(不设监事会时)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注: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注:股东会的其他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可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十四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____人,由____产生。董事任期____,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____人,由____产生。(注:股东自行确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方式)

第十五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

(注: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职权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十六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七条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注: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十八条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篇2: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1】

根据本公司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第_______次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决定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增加股东和注册资本,改变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章程第一章第二条原为:“公司在______________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名称为:______________公司。”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章程第二章第五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万元。”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章程第三章第七条原为:“公司股东共二人,分别为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章程第二章第六条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体股签字盖章: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2】

**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召开股东会,决议变更公司(登记事项)、(登记事项),并决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第____条原为:“_____________”。

现修改为:“_____________”。

二、第____条原为:“_____________”。

现修改为:“_____________”。

(股东盖章或签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

1、本范本适用于有限公司(非国有独资)的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不涉及的不需提交;如涉及的事项或内容较多,可提交新修改后并经股东签署的整份章程;

2、“登记事项”系指《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如经营范围等;

3、应将修改前后的整条条文内容完整写出,不得只摘写条文中部分内容;

4、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在签名处盖上单位印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签字笔或墨水笔,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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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章程规定法定代表人权限英文

章程规定法定代表人的权限英文

1.5.1法定代表人

1.5.1thelegalrepresentative

[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thechairman/e*ecutivedirectororgeneralmanageristhelegalrepresentativeofthecompany.

1.5.2法定代表人缺位的替补

1.5.2theabsenceofthelegalrepresentative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公司副董事长接任法定代表人职责;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法定代表人职务时,由总经理接任法定代表人职责;总经理不能履行法定代表人职务时,由董事会指派董事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

Thechairmanisunabletoperformhisduties,replacedbyvicechairmanofthelegalrepresentativeresponsibility;Vicechairmanisunabletoperformthelegalrepresentative,thegeneralmanagerwhotookoverasthelegalrepresentativeresponsibility;Failstofulfillthelegalrepresentative,generalmanagerofduties,shallbeappointedbytheboarddirectorofthelegalrepresentativeduties.

[注释]也可以以如下备选条款自行设定法定代表人缺位的替补。

[note]canalsobelackinthefollowingalternativetermssetbythelegalrepresentative.

1.5.2-A总经理不能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时,由董事长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公司副董事长接任法定代表人职责;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法定代表人职务时,由董事会指派董事履行法定代表人职务。

1.5.2-Afailstofulfillthelegalrepresentative,generalmanagerofduties,fulfilltheirdutiesofthelegalrepresentativebythechairman.Thechairmanisunabletoperformhisduties,replacedbyvicechairmanofthelegalrepresentativeresponsibility;Vicechairmanisunabletoperformhisdutiesbythelegalrepresentative,shallbeappointedbytheboarddirectorstoperformthelegalrepresentativeposition.

1.5.2-B总经理不能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时,由董事会指派董事履行法定代表人职务。

1.5.2-Bisunabletoperformthedutiesbythelegalrepresentative,generalmanager,appointedbytheboarddirectorstoperformthelegalrepresentativeposition.

1.5.2-C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时,由监事会主席履行法定代表人职务;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法定代表人职务时,由总经理履行法定代表人职务。

1.5.2-ce*ecutivedirectorisunabletoperformhisduties,thechairmanofthesupervisoryboardtoperformlegalrepresentative;Chairmanofthesupervisoryboardisunabletoperformhisdutiesbythelegalrepresentative,bytheperformanceofthelegalrepresentative,generalmanagerposition.

1.5.3法定代表人的任免

1.5.3appointmentandremovalofthelegalrepresentative

法定代表人由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任命及解除,[董事会/股东会]可以随时解除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一切与本条款相反的规定均视为未作订立。

Thelegalrepresentativeofthecompanyandtheboardofdirectors/shareholderstoappointandremove,theboardofdirectors/shareholdersmayterminatethepositionofthelegalrepresentative.Alltheprovisionsofthecontrarytothisclauseasnotconclude.

[注释]在股份有限公司中,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任命及解除,在有限责任公司中,法定代表人在章程中规定由董事会、股东会或者某一特定股东任命及解除。

[note]inco.,LTD.,thelegalrepresentativeappointedbytheboardofdirectorsandlifted,inlimitedliabilitycompany,inthearticlesofassociationbythelegalrepresentativeappointedbytheboardofdirectors,theshareholders'committeeoraparticularshareholderandlifted.

1.5.4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1.5.4thechangeofthelegalrepresentative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由[董事会秘书]在新法定代表人产生后[30]日内在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的变更登记。

Changes,thecompanylegalrepresentativeshallbeproducedby[boardsecretary]inthenewlegalrepresentativewithin[30]daysaftertheindustrialandcommercialregistrationorganfortheregistrationofchange.

法定代表人依据本章程程序产生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在公司内部产生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法律效果。这里的“公司内部”包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等。

Pursuanttothearticlesofassociationaftertheproduceprocess,bythelegalrepresentativeshallhavelegaleffect,withinthecompanytoproducelegaleffectofthealterationofthelegalrepresentative.Herethe"internal"includecompany,shareholders,directors,supervisorsandseniormanagementpersonnel,etc.

在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前,新任法定代表人对第三人的公示效力,依法律规定。

Theunfinishedbusinessbeforetheregistrationofchange,thenewlegalrepresentativeofathirdperson,thepotencyofprescribedbylaw.

1.5.5法定代表人的辞职

1.5.5theresignationofthelegalrepresentative

法定代表人的辞呈应经由董事会秘书向其任命机关提交。

Theresignationofthelegalrepresentativeshouldbesubmittedviatheboardsecretaryappointedtoitsauthority.

1.5.6公司与法定代表人诉讼

1.5.6companyandlegalrepresentativelitigation

公司与现任法定代表人发生诉讼,以及与公司发生诉讼的法人,其法定代表人与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时,公司的代表权由[监事会主席]行使。

Companywiththecurrentlegalrepresentativelitigationandlitigationwiththecompanylegalperson,thelegalrepresentativeofthecompanyandthecurrentlegalrepresentativeforthesameperson,companyrepresentationby[chairmanofthesupervisoryboard]e*ercise.

[注释]如果公司法定代表人是由公司总经理担任时,发生本条款之诉讼时,也可由公司董事长或者执行董事行使公司代表权。

[note]ifthecompanyisthelegalrepresentativebythecompanyasgeneralmanager,inthecaseofthisclause,canalsobeperformedbythechairmanoftheboardofdirectorsofthecompanyordirectorcompanyrepresentation.

【本节条款解读】

Thetermsofthissectioninterpretation】

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维护投资者利益,贯彻投资者意志的重要保障,因为法定代表人行使着公司的对外代表权,如果法定代表人不履行忠实义务,往往会给投资者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因此,法定代表人在维护投资者利益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Thelegalrepresentative,inaccordancewiththelaworwiththearticlesofassociation,directorofthee*ercisesfunctionsandpowersonbehalfofthelegalperson.Company'slegalrepresentativeistoprotectinvestors'interests,carryouttheimportantguaranteeofinvestorswill,becausethelegalrepresentativeofthee*erciseofthecompany'sexternalrepresentation,ifthelegalrepresentativefailstoperformthedutyofloyalty,oftencancauseseriousconsequencesforinvestors.Therefore,thelegalrepresentativeintheinterestoftheinvestorsplayacrucialrole.

一、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代表人”

A,legalrepresentativeisthecompany's"representative"

在对外关系上,法定代表人对外以法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时,与法人之间并非代理关系,而是代表关系。法定代表人对外的职务行为即为法人行为,其后果由法人承担(《民法通则》第43条)。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机关,法定代表人执行公司对外业务中不具有独立的人格,代表公司所为的法律行为是公司自己的行为,自然应由公司承担其后果。

Onforeignrelations,thelegalrepresentativeoftheforeigncivilactivitiesinthenameofthelegalperson,andisnottheagencyrelationshipbetweenlegalperson,butonbehalfoftherelationship.Thepositionofthelegalrepresentativeofforeignbehavioristhelegalbehavior,theconsequencesshallbebornebythelegalperson("thegeneralprinciplesofthecivillaw"article43).Thelegalrepresentativeistheauthorityofthecompany,thelegalrepresentativeofthecompanytoperformtheforeignbusinessdoesnothaveindependentpersonality,onbehalfofthecompanyforthelegalactisthecompany'sownbehavior,natureshallbebornebythecompanyoftheconsequences.

《法国商事公司法》第113条规定:“董事长负责全面领导公司的工作,并对此承担责任,在公司和第三人的关系中,董事长代表公司。除法律明确赋予股东会议的权力以及法律特别留给董事会的权力外,在公司宗旨的范围内,董事长拥有在任何情况下以公司名义进行活动的最广泛的权力。在与第三人的关系中,公司甚至对董事长的不属于公司宗旨范围内的行为负责,只有公司举证证明第三人已经知道,或者根据当时情况不可能不知道,该行为已经超越公司宗旨范围的情况才除外,仅仅公布章程不足以构成此种证据。限制这些权力的章程的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决定不能对抗第三人。”

"Frenchcommercialcompanylaw"the113thregulation:"thechairmanisresponsibleforthecomprehensiveleadershipcompanywork,andbeartheresponsibility,inthecompany'srelationshipwiththethirdperson,chairmanoftheboardofdirectorsonbehalfofthecompany.Inadditiontothelawclearlygivesthepoweroftheshareholders'meeting,andespeciallytothepoweroftheboardofdirectors,withinthescopeofthecompany'spurpose,chairmanoftheboardofdirectorshasinanycasethemostwidepowerstoconductactivitiesinthenameofthecompany.Inarelationshipwithathirdperson,eventothechairmanofthecompanydoesnotfallwithinthescopeofcompanyobjectivebehavior,onlythecompanyprooftoprovethatthethirdpersonalreadyknow,oraccordingtothesituationatthattimecouldnotbeunaware,thisbehaviorisbeyondthescopeofcompanyobjectivesituationbefore,e*ceptonlypublishedarticlesaren'tenoughtomakesuchevidence.Limitthepoweroftheprovisionsofthearticlesofassociationorthedecisionoftheboardcannotagainstathirdperson."

二、法定代表人是“法定”的代表人

Second,thelegalrepresentativeistherepresentativeof"legal"

法定代表人的代表职权来自法律或组织章程的规定,是一种“规则”规定的明确授权,不另需法人的授权委托书。我国《民法通则》第38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是基于法律或者组织章程天然形成的,在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范围内,法定代表人享有代表法人的绝对自由。也有学者认为,我国公司法上的代表人实际上具有法定和章定的双重属性。

由于公司代表人应当登记,只是“登记代表人”或者“注册代表人”,不宜在法律上直接称为“法定代表人”。

Therepresentativeofthelegalrepresentativeoftheauthorityfromthelawortheprovisionsofthearticlesofassociation,isaclearmandateofthe"rules"regulation,nootherlegalpersonaccreditapowerofattorney.

Ourcountry"generalprinciplesofthecivillaw"stipulatedinarticle38:"inaccordancewiththeprovisionsofthelaworthearticlesofassociationofthelegalentity,onbehalfofthelegalpersone*ercisetheirfunctionsandpowers,theheadoftheisthelegalrepresentativeofthelegalperson."

Therepresentationisbasedonthelawofthelegalrepresentativeorthearticlesofassociationofnaturalform,withinthescopeoftherightsoflegalpersonandbehaviorability,enjoyedbythelegalrepresentativeonbehalfofthelegalpersonofabsolutefreedom.

Alsothescholarthinks,representativeofcompanylawinourcountry,actuallyhasthedualnatureofthelegalandZhangDing.Duetothecompanyrepresentativeshallregister,just"theregisteredrepresentative"or"registeredrepresentative",shouldnotbereferredtoasthe"legalrepresentative"inthelawdirectly.

三、法定代表人应是自然人

Three,legalrepresentativeshouldbeanaturalperson

法定代表人只能是自然人,且该自然人只有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时才具有这种身份。法人是法律上拟制的人,本身不具有自然状态上的行为能力,法人的行为只有通过自然人才能得以体现和实施,自然人代表法人的行为最终由法人承担后果。所以,客观上要求在法人与自然人之间建立一种法律制度,以协调解决二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实现法人的意志。法定代表人制度的建立,解决了法人的意志如何通过自然人实施的问题。

Thelegalrepresentativeisonlyanaturalpersonandthenaturalpersonisengagedincivilactivitiesonbehalfofthelegalpersonandcivillitigationactivitiesinordertohavethisstatus.Corporationisalegalfiction,itselfdoesnothavebehaviorabilityonthestateofnature,thelegalperson'sbehaviorcanbereflectedonlybynaturalpersonsandimplementationofanaturalpersonultimatelylegalactionsbythelegalpersonbeartheconsequences.So,objectivelyrequiresbetweenlegalpersonandnaturalpersontoestablishalegalsystem,tocoordinatetosolvethelegalrelationshipbetweenthem,torealizelegalperson'swill.Theestablishmentofthelegalrepresentativesystem,solvedthequestionhowthewillofalegalpersonbyindividual.

四、我国实行的是单一法定代表人制

Fourth,ourcountryisasinglesystemofthelegalrepresentative

法定代表人是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起源于全民所有制企业的需要,由1986年的《民法通则》所确认,与国外英美法系以及大陆法系的公司法均不一样。我国法定代表人制度的重要特征是唯一性,公司仅能由一个人代表,其行为视同为公司的行为,其他人经过授权后的行为是代理行为。

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唯一法定代表人。如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公司法》第13条),而证券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证券法》第107条),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厂长或经理等。

ThelegalrepresentativeisthelegalsystemwithChinesecharacteristics.Originatedintheneedsoftheenterpriseownedbythewholepeople,confirmedby"generalprinciplesofthecivillaw"in1986,withforeignlawofAnglo-Americanlawsystemandcontinentallawsystemaredifferent.

Legalrepresentativesysteminourcountryaretheimportantfeaturesofuniqueness,thecompanycanonlybyonepersononbehalfof,itsbehaviorasforthecompany'sbehavior,behavioristhepro*ybehaviorafterothersauthorized.

Generallyconsideredasalegalpersonattheadministratorasitssolelegalrepresentative.Asthecompany'schairman,e*ecutivedirectorormanager(the"companylaw"article13),andthestocke*change,generalmanagerofthelegalrepresentativeofthepeople(the"securitieslaw"the107th),thelegalrepresentativeoftheindustrialenterprisesownedbythewholepeople,forthefactorydirectorormanager,etc.

五、法定代表人越权

Fifth,unauthorizedbythelegalrepresentative

在法人意欲限制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时,应在公司章程中明文作出特别的规定。但是在发生了法定代表人超越组织章程规定的权限时,法人不得以对法定代表人的内部职权限制对抗善意第三人。

《合同法》第50条明确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这是因为从交易安全角度考虑,法定代表人越权,公司应当承担其交易后果。

也就是说,法人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并不发生必然的对外效力,即法定代表人的越权行为仍是有效代表行为,除非相对人是恶意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法定代表人超越了代表权限。

Inlegalpersonintendstolimit,therepresentativeofthelegalrepresentativeofthepowershouldbecleartomakespecialprovisionsinthecompany'sarticlesofassociation.Butintheeventofthelegalrepresentativebeyondtheauthorityprovidedbythearticlesofassociation,internalauthoritylimitstothelegalrepresentativeofalegalpersonshallnotdefenseagainstathirdpersoningoodfaith."Contractlaw"article50ofthespecificprovision:"thelegalrepresentativeofthelegalpersonorotherorganization,

theheadofbeyondthescopeofauthorization,enterintoacontract,inadditiontotheotherpartykneworshouldhaveknownthatitsbeyondthescopeofauthorization,therepresentativebehavioreffectively."Thisisbecauseintermsoftransactionsecurity,legalrepresentative,unauthorizedtradingcompanyshallundertakeitsconsequences.Thatistosay,legalrestrictionsonrepresentationbythelegalrepresentativeisnotnecessarilyexternaleffect,

namelytheultraviresiseffectiveonbehalfofthebehaviorofthelegalrepresentative,unlesstheotherpartyismalicious,heknowsorshouldknowthelegalrepresentativeisbeyondthelimitsonbehalfofthepower.

六、法定代表人的任命与解除

Si*,theappointmentoflegalrepresentativeandremove

在我国一般公司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行《公司法》允许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者执行董事均可被指定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任免机构一般应当为公司董事会,在有限责任公司,也可由股东会或者某一股东直接任命。由于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外在代表人,所以公司章程应当明晰法定代表人的任命和解除机关,并明晰“一切相反的规定均视为未作订立”。

Inourcountry,thegeneralcompanyrulesthechairmanisthelegalrepresentativeofthecompany,thecompanychairman,generalmanagerofthecompanylawallowsorthee*ecutivedirectormaybeappointedasthelegalrepresentativeofthecompany.Appointmentandremovalofthelegalrepresentativeinstitutionsshallgenerallybefortheboardofdirectorsofthecompany,inthelimitedliabilitycompany,alsocanbeappointedbytheshareholders'committeeorashareholder.Becauseoftheexternalrepresentativeofthelegalrepresentativeofthecompanyisthecompany'sarticlesofassociationshallcleartheappointmentoflegalrepresentativeandremoveorgans,andclearallprovisionstothecontraryareconsideredtobenotconclude".

《法国商事公司法》第110条:“董事会从其成员中选举一名董事长。董事长应是一个自然人,否则,任命无效。董事会确定董事长的报酬。董事长的任期不得超过其担任董事职务的期限。董事长可连选连任。董事会可随时解除董事长的职务。一切相反的规定均视为未作订立。”

"Frenchcommercialcompanylaw"the110th:"theboardfromitsmembersintheelectionofachairman.Thechairmanshouldbeanaturalperson,otherwise,theappointmentisinvalid.Theboardofdirectorstodeterminethechairman.

Thechairman'stermshallnote*ceedthepositioninwhichheisadirectordeadline.Chairmanoftheboardofdirectorsmaybere-electedconsecutively.Theboardcanberelievedfromhispositionaschairmanoftheboardofdirectorsatanytime.Alltheoppositerulesareconsideredtobenotconclude."

七、法定代表人的卸任

Seven,thelegalrepresentativeoftheformer

一般来说法定代表人的卸任情形有:

Ingeneralthelegalrepresentativeoftheformersituationare:

(1)因任期届满而卸任。一般来说,法定代表人自聘任其的董事会届满而任期届满,部分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法定代表人直接由股东会或者某一特定股东直接任命的除外。

(1)steppeddownduetothee*pirationoftheterm.Ingeneral,thelegalrepresentativefromthee*pirationoftheemploymentofitsboardandterme*pires,partofthelimitedliabilitycompany'sarticlesofassociationdirectlybythelegalrepresentativeappointedbytheshareholders'committeeoraparticularshareholdersdirectly.

(2)因任命机关解聘而卸任。公司章程应明确,法定代表人因任命机关解聘而卸任,防止公司出现不必要的争议或者诉讼。

(2)byappointedauthoritiesdismissed.Thecompany'sarticlesofassociationshouldbeclear,thelegalrepresentativeappointedauthoritiesdismissedandoutgoing,preventthecompanyfromunnecessarydisputesorlitigation.

(3)因辞职而卸任。法定代表人的辞呈应经由董事会秘书向其任命机关提交。

(3)theoutgoingduetoresign.Theresignationofthelegalrepresentativeshouldbesubmittedviatheboardsecretaryappointedtoitsauthority.

(4)因不能履行职责或者死亡而卸任。

(4)duetounabletoperformhisdutiesordeath.

八、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Eight,thechangeofthelegalrepresentative

公司依据公司章程形成了任命新法定代表人的决议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新法定代表人取得法定代表人的资格,并产生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法律效果。对于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公司职工之间因法定代表人任免产生的内部争议,应以有效的董事会或者股东会任免决议为准。

Companyonthebasisofthecompany'sarticlesofassociationformedaftertheappointmentofthenewlegalrepresentativeresolution,whichhastheforceoflaw,obtainsthequalificationofalegalrepresentativeofthenewlegalrepresentative,andproducelegaleffectofthealterationofthelegalrepresentative.Forshareholders,directors,supervisorsandseniormanagementpersonnelandothercompanyemployeesbetweeninternaldisputes,becauseoftheappointmentordismissalofthelegalrepresentativeshallbeappointedorremovedbytheboardofdirectorsortheshareholders'committeeresolutioneffectively.

九、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登记

Nine,thelegalrepresentativealterationregistration

《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对法定代表人变更事项进行登记,其意义在于向社会公示公司意志代表权的基本状态。法定代表人变更后,还要依法办理有关变更登记,虽然公司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手续不是法定代表人产生的必要条件,但是不进行变更登记对外不具有公示力。工商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对外具有公示效力,如果公司以外的第三人因公司代表权而产生外部争议,应以工商登记为准。

Thecompanylawstipulatedinarticle13,thecompanylegalrepresentativechange,oughttodealwithchangetoregister.Toregisterforlegalrepresentativechangeitems,itssignificanceliesinthesocialpubliccompanywillrepresentationofbasicstate.Thelegalrepresentativeischanged,butalsodealtwithinaccordancewiththerelevantregistrationofchange,eventhoughthecompanylegalrepresentativealterationregistrationformalitiesnecessaryconditionsisnotproducedbythelegalrepresentative,butnotforregistrationofchangeforeigndon'thavethepublicpower.Havethelegalrepresentativeoftheindustrialandcommercialregistrationofforeigneffectofthepublic,ifthecompanyduetothecompanyrepresentationofathirdpersonotherthantheexternaldispute,theindustrialandcommercialregistrationshallprevail.

从工商机关对公司变更登记的审查形式来看,公司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手续,不是法定代表人产生的必要条件。因为作为公司登记的工商机关,办理登记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对申请者所提供的申请内容,依法进行审查。

我国目前的公司登记实际上采取的是形式审查为主,实质审查为辅的原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登记主管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真实性是否承担相应责任问题的答复》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是否真实的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登记主管机关的责任是对申请人提交的有关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是否齐全,以及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及其所载的事项是否符合有关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查。”

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效力,不属于行政审查权限范围。法定代表人的产生是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形成决议,选举公司新的法定代表人,免去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职务,即产生变更法定代表人之效果。

Fromtheauthorityforindustryandcommerceregistrationofchangeonthecompany'sreviewform,thecompanylegalrepresentativealterationregistrationformalities,notnecessaryconditionsproducedbythelegalrepresentative.Becauseasthecompanyregistrationauthorityforindustryandcommerce,isoneofthemaincontentsoftheapplicationcontent,providedbytheapplicantinaccordancewiththelawreview.

Thepresentreviewcompanyregistrationisactuallytakenformisgivenpriorityto,theprincipleofsubstantiale*aminationiscomplementary.Of"thestateadministrationforindustryandcommerceregistrationauthorityoftheapplicanttosubmitmaterialauthenticityproblemreplywhethertoassumecorrespondingresponsibility,"said:"theapplicanttosubmitapplicationmaterialsandsupportingdocumentsaretrueresponsibilityshallbebornebytheapplicant.

Theresponsibilityofthecompetentregistrationauthorityisrelatedtotheapplicanttosubmittheapplicationmaterialsanddocumentsarecomplete,andwiththeitemsrecordedintheapplicationdocumentsandmaterialsandisinlinewiththeregulationsonregistrationadministrationlawsandregulations."

Theeffectivenessoftheshareholdersandtheboardofdirectors,tobeoutsidethescopeofadministrativereview.Thegenerationofthelegalrepresentativeisbasedontheprovisionsofcompanylawandthecompany'sarticlesofassociation,theboardofdirectorsortheshareholders'committeeresolution,electionnewlegalrepresentativeofthecompany,fromtheoriginallegalrepresentativeposition,namelychangethelegalrepresentativeoftheeffect.

由于原法定代表人不予配合,而使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未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的,新法定代表人可以持有关变更决议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

Duetotheoriginallegalrepresentativeshallnotcooperate,makethecompany'slegalrepresentativechangesdidnotdealwiththeformalitiesofindustrialandcommercialregistrationchange,thenewlegalrepresentativemaycarryonresolutionchangesproveitslegalrepresentativestatus.

十、法定代表人的缺位

Ten,theabsenceofthelegalrepresentative

公司章程应当明确,法定代表人不能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时的具体替补程序,防止公司代表权出现真空。

Thecompany'sarticlesofassociationshallbeclear,thelegalrepresentativeisunabletoperformthedutiesbythelegalrepresentativeofspecificbackupprogram,topreventtheoccurrenceofvacuumcompanyrepresentation.

法定代表人不能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一般是指,法定代表人被司法羁押、严重疾病或者死亡、丧失任职资格,以及公司不能与其取得业务联系等不能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等。

Thelegalrepresentativeisunabletoperformhisdutiesbythelegalrepresentative,generallyrefersto,thelegalrepresentativeisthejudicialcustody,seriousillnessordeath,lossofqualifications,andthecompanycannotgetbusinesscontactwithcan'tfulfilltheirdutiesofthelegalrepresentative,etc.

为防止严重情势之发生,公司也可以设定二到三级的替补流程,避免公司代表权出现真空。

Topreventtheoccurrenceofseveresituation,thecompanycanalsosetuptwotothreebackupprocess,avoidthecompanyrepresentationinvacuum.

《法国商事公司法》第112条规定:“在董事长临时不能分身或者死亡的情况下,董事会可以授权一名董事行使董事长职务。因临时不能分身的,授权限于限定的期限;授权可重复。因死亡的,授权的有效期至选出新董事长时止。”

"Frenchcommercialcompanylaw"the112thregulation:"inthecaseofchairmantemporarilypreventedordeath,chairmanoftheboardofdirectorsmayauthorizeadirectortoe*ercise.Fortemporarygetbusy,authorizationislimitedtothetimelimit;authorizationrepeatable.Becauseofthedeath,thevalidityoftheauthorizationtoelectanewchairman."

十一、法定代表人与公司印鉴

Eleven,legalrepresentativeandthecompanyseal

法定代表人与公司发生冲突时,应当以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文件为准。

Conflictswiththecompany,thelegalrepresentativeshallbesignedbythelegalrepresentativeoftheeffectivedocumentsshallprevail.

股东、董事、经理及他人侵占公司印鉴,公司起诉要求其返还印鉴并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Shareholders,directors,managersandothersmisappropriatecompanyseal,thecompanysuedforthereturnthesealandcompensateforthelosses,thepeople'scourtshallsupport.

前款之诉讼,以及印鉴被侵占期间公司需要参加的其他诉讼,公司以法定代表人签署之文件起诉或应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Thecaseoftheprecedingparagraph,andthesealisseizedduringthecompanyneedtoattendotherlitigation,thecompanysignedbythelegalrepresentativeprosecutionorlitigation,thepeople'scourtshallbeallowed.

十二、公司与法定代表人的诉讼

Twelve,companyandlegalrepresentativelitigation

公司与现任法定代表人发生诉讼,以及与公司发生诉讼的法人,其法定代表人与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时,公司的代表权由董事长(或者监事会主席)担任

Companywiththecurrentlegalrepresentativelitigationandlitigationwiththecompanylegalperson,thelegalrepresentativeofthecompanyandthecurrentlegalrepresentativeforthesameperson,companyrepresentationbythechairmanoftheboard(orthechairmanofthesupervisorybo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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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个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1】

********有限公司

章程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一人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由股东一次足额缴纳。

公司增加、减少及转让注册资本,由股东作出决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次,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股东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出资方式:货币

出资额:人民币万元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

(3)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4)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5)有权查阅股东决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九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作出上述决定时,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负责,由股东推荐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一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向股东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公司设经理1名,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的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推荐产生。监事对股东负责,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予以纠正。

(4)向股东提出提案;

(5)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的违法行为提起诉讼;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七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十六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十八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十九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二十条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九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股东作出决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二十二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

第二十三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四条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股东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的。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一式叁份,股东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股东签字并盖章:

年月日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2】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一人出资设立安阳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安阳市**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实收资本**万元),由股东一次足额缴纳。

公司实收资本:人民币**万元。

公司增加、减少及转让注册资本,由股东作出协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次,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股东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

(3)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4)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5)有权查阅股东决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九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作出上述决定时,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负责,由股东推荐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一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向股东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公司设经理1名,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的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推荐产生。监事对股东负责,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予以纠正。

(4)向股东提出提案;

(5)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七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股东。

第十六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十八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拾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十九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二十条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九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股东作出决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二十二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

第二十三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四条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股东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本人承诺,在全国范围内只设立一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一式叁份,股东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股东签字并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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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某公司章程格式要求

公司章程格式要求

文件排版格式规定

一、目的

统一公司文件排版格式,实行标准化管理。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成都成都市恒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各部门。

三、职责

(一)行政办公室负责提出标准化要求。

(二)品质部负责根据本标准监督、检查、控制。

(三)各部门、片区负责人负责按照本标准指导工作。

四、标准要求

(一)统一要求(无特殊要求的均采用下列标准)

1.本公司所有文件字体均采用“宋”体;

2.正文对齐方式(除标题、落款外)均用左对齐;

3.行距(除表格外)均采用1.5倍;

4.正文字号(除标题与表格外)均采用小四号;

5.页码插入页脚下方居中,小五号宋体字,格式用“第*页共*页”。

(二)页边距

(二)页眉

采用公司统一页眉格式,如下图:

(三)正文

1.标题

上空一行写标题,用小二号宋体加粗(如有副标题,第一级标题用二号宋体加粗,第二级标题用小二号宋体加粗,第三级标题用三号宋体加粗用小三号宋体加粗)。标题可分为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2.正文

(1)标题下空一行写正文,用小四号宋体(表格内文字的字号可适当调整);

(2)如有称呼,顶格写,后加全角冒号;

(3)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

(4)结构层次序数

①第一层为“一”;

②第二层为“(一)”;

③第三层为“1.”;

④第四层为“(1)”;

⑤第五层为“①”。

注:同层级排列关系的语句间用分号,至到最后一句用句号。

(4)正文中如有多级标题,一级用小四号宋体加粗,其他用小四号宋体。每级缩进一个字,所有标题独立成行,不加标点。

3.附件

文件资料如有附件,在正文下一行左空2字用小四号宋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字(如“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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