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突队职责范本
1、在科长的统一领导下,全面管理好瓦斯抽放工作。
2、熟悉井下抽放管路系统,掌握了解各抽放地点的抽放情况。
3、调节好重点头面与其它抽放地点的抽放关系,做到突出重点,抓住一般。
4、负责现场领导各种瓦斯管路安装、回收、撤卸、整改和维护。
5、提供管路安装回收及弯头加工的加工计划及数量。
6、对抽放钻孔,连接钻孔的管路系统经常派人维护堵漏。
7、做好钻孔测压和抽放测流工作。
8、对瓦斯管路安装回收的现场安全负责。
篇2:采掘队职责范本
1、对职责范围内的机电设备质量及防爆性能负责。
2、负责管理好施连队域内“一通三防”设施。
3、严格按照规程和措施要求进行施工,在无作业规程或无安全技术措施、无风电闭锁、无水、无喷雾设施等情况下,不能安排掘进或回采作业,杜绝瓦斯超限作业。
4、负责清扫本职范围内的煤尘,防止煤尘堆积和飞扬。
5、对自身的火工品管理负责。
6、协助通风瓦斯队治理本职区域内的瓦斯。
篇3:通防科职责范本
1、组织编制矿井“一通三防”工作规划和年、月计划,对年度矿井瓦斯和二氧化碳等级进行鉴定。
2、通风、瓦斯防尘、防灭火、瓦斯监测等工作进行日常管理。
3、在总工程师的批准之下,组织进行局部通风系统的调整。
4、按时组织完成本职范围内的安全技措工程。
5、按质量标准构筑安全可靠的通风设施,确保通风系统稳定。
6、对矿井各连队“一通三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其情况定期向总工程师汇报。
7、对抽放钻孔进尺、封孔质量、管路安装及回收、瓦斯抽放率进行检查验收,对其工程质量负责。
8、负责抽放钻孔、地质钻孔、注浆钻孔等各类钻孔的施工。
9、负责测定瓦斯抽放参数,合理分配各抽放点的抽放负压。
10、负责全矿抽放瓦斯管路的维护和放水工作。
11、负责分析,考察瓦斯抽放效果,提高矿井瓦斯抽放率。
12、负责矿井瓦斯泵房的管理。
13、依据威水煤田地质情况,结合比德矿井实际,积极开展治理瓦斯的技术攻关。
14、加强通风调度工作,随时掌握矿井“一通三防”工作情况,并每天负责向煤矿分管领导、调度室汇报,特殊情况随时汇报。
篇4:汽雾阻化工安全生产职责
汽雾阻化工在班组长带领下,负责综采面前、后落山喷洒阻化剂的看管实施。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
1.严格遵守矿、区队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规定。
2.加强安全业务知识学习,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严禁违章作业。
二、参加班前安全教育及业务技术培训
3.接受班前安全确认,参加班前安全教育及业务技术培训并领取工作任务。
4.对当班安全生产可能遇到的难题进行预防,安全责任必须明确。
5.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制止违章行为及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三、参与“一通三防”事故应急救援
6.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按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程序,履行抢险救灾职责。
四、报告生产安全工作
7.负责向区队及班组长汇报井下各类隐患的落实处理,安全工作完成情况。
8.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本人安全事故。
五、安全职责落实
9.负责井下汽雾阻化喷洒的供水管路系统、设备、设施的安装、维护、拆除、回收等工作。
10.负责按比例配制阻化液浓度,坚持按规定喷洒阻化剂,使用好阻化喷雾,及时向通风调度汇报当班阻化剂的用量及喷洒时间。
11.负责汽雾阻化泵的操作、看管和维护等工作,阻化泵出现故障及时向区队及通风调度汇报。
12.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爱惜阻化药品,不得随意浪费丢洒。
六、其它
13.履行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领导要求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篇5:矿业党支部工作职责
1.认真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同志,努力完成所担负的各项工作任务。
2.保证、监督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保证企业发展方向,监督行政工作的正确方向和任务的完成。
3.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遵守纪律,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搞好党支部的自身建设。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和党支部工作的批评意见,听取和采纳员工的合理化建议,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政治思想工作,教育党员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积极开展活动。
6.根据章程规定,认真做好党员的评议、鉴定工作,及时宣传报道党支部的先进事迹,积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发展工作,按时向矿党委交纳党费。
7.参与本单位行政工作重大问题的决策。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监督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履行党员义务和党员的权利,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和“十五条禁令”及《廉政守则》,防止职务犯罪,努力搞好清政廉洁工作。
9.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培养、考察。
10.加强对工、青、妇工作的领导,把工、青、妇工作列入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并放手支持他们独立地开展各项有益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