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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火灾化学物品爆燃或爆炸应急预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2

1、火灾事故

(1)施工现场发生火灾的主要环节

电气线路超过负荷或线路短路引起火灾;电热设备、照明灯具使用不当引起火灾,大功率照明灯具与易燃物距离过近引起火灾,电弧、电火花等引起火灾。电焊机、点焊机使用时电气弧光、火花等会引燃周围物体,引起火灾;民工生活、住宿临时用电拉设不规范,有乱拉乱接现象。民工在宿舍内生火煮吃、取暖引燃易燃物质等。

(2)预防措施

①做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根据电器设备的用电量正确选择导线截面,导线架空敷设时其安全间距必须满足规范要求。

②电气操作人员要认真执行规范,正确连接导线,接线柱要压牢、压实。

③现场用的电动机严禁超载使用,电机周围无易燃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④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电炉子,使用碘钨灯时,灯与易燃物间距要大于30cm,室内不准使用功率超过60w的灯泡。

⑤使用焊机时要执行用火证制度,并有人监护、施焊周围不能存在易燃物体,并配备防火设备。电焊机要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⑥施工现场的高大设备做好防雷接地工作。

⑦存放易燃气体、易燃物仓库内的照明装置一定要采用防爆型设备,导线敷设、灯具安装、导线与设备连接均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2、易燃、易爆危险品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1)施工现场由于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引起火灾、爆炸的主要环节

施工现场的使用油漆、松节油、汽油等涂料或溶剂;使用挥发性易燃性溶剂稀释的涂料时使用明火或吸烟;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品的距离过小;

(2)预防措施

①使用挥发性、易燃性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现场不得使用明火或吸烟,同时应加强通风,使作业场所有害气体浓度降低。

②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品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篇2:在建工程个体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触电事故

(1)施工现场可能发生触电伤害事故的环节

在建工程与外电高压线之间不达安全操作距离或防护不符合安全要求;临时用电架设末采用TN-S系统、不达"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雨天露天电焊作业;不遵守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照明灯具金属外壳末作接零保护,潮湿作业末采用安全电压;高大机械设备末设防雷接地;非专职电工操作临时用电等。

(2)预防措施

①施工现场做到临时用电的架设、维护、拆除等由专职电工完成。

②在建工程的外侧防护与外电高压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达不到要求的,要增设屏障、遮栏或保护网,避免施工机械设备或钢架触高压电线。无安全防护措施时,禁止强行施工。

③综合采用TN-S系统和漏电保护系统,组成防触电保护系统,形成防触电二道防线。

④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下方施工、搭设工棚、建损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⑤坚持"一机、一闸、一漏、一箱"。配电箱、开关箱要合理设置,避免不良环境因素损害和引发电气火灾,其装设位置应避开污染介质、外来固体撞击、强烈振动、高温、潮湿、水溅、以及易燃易爆物等。

⑥雨天禁止露天电焊作业。

⑦按照《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各类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接地或接零保护,保证其安全使用。凡移动式照明,必须采用安全电压。

⑧坚持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2、高处坠落及物体打击事故

(1)施工现场可能发生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的环节

临边、洞口防护不严;高处作业物料堆放不平稳;架上嘻戏、打闹、向下抛掷料;不使用劳保用品,酒后上岗,不遵守劳动纪律;起重、吊装工末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龙门、井架吊篮乘人。

(2)预防措施

①凡在距地2m以上,有可能发生坠落的楼板边、阳台边、屋面边、基坑边、基槽边、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基坑口等高处作业时,都必须设置有效可靠的防护设施,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

②施工现场使用的龙门架(井字架),必须制定安装和拆除施工方案,严格遵守安装和拆除顺序,配备齐全有效限位装置。在运行前,要对超高限位、制动装置、断绳保险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验收,经确认合格有效,方可使用。

③脚手架外侧边缘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搭设脚手架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操作层的跳板必须满铺,并设置踢脚板和防护栏杆或安全立网。在搭设脚手架前,须向工人作较为详细的交底。

④模板工程的支撑系统,必须进行设计计算,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⑤塔吊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具有力矩限位器和超高、变幅及行走限位装置,并灵敏可靠。塔吊的吊钩要有保险装置。

⑥严禁架上嘻戏、打闹、洒后上岗和从高处向下抛掷物块,以避免造成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

3、机械伤害事故

(1)施工现场可能发生机械伤害的环节

机械设备未按说明书安装、未按技术性能使用;机械设备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失效;对运行中的机械进行维修、保养、调整,未按操作规程操作;机械设备带病运作。

(2)预防措施

①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②按规范要求对机械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③机械操作工持证上岗,工作期间坚守岗位,按操作规程操作,遵守劳动纪律。

④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⑤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其使用。

4、中毒事故

(1)施工现场可能发生中毒的环节

人工挖孔桩中,地下存在的各种毒气;现场焚烧的有毒物质;食堂采购的食物中含有毒物质或工人食用腐烂、变质食品;工人冬季取暖时发生煤气中毒。

(2)预防措施

①人工挖孔桩中,要进行毒气试验和配备通风设施。

②严禁现场焚烧有害有毒物质。

③工人生活设施符合卫生要求,不吃腐烂、变质食品。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暑伏天要合理安作息时间,防止中暑脱水现发生。

篇3:在建工程土方坍塌应急预案

(1)施工现场可能发生坍塌事故的环节

土方施工采用挖空底脚的方法挖土;积土、料具、机械设备堆放离坑、槽小于设计规定;坑槽开挖设置安全边坡不符合安全要求;深基坑末设专项支护设施、不设上下通道,人员上下坑槽采踏边坡;料具堆放过于集中,荷载过大;模板支撑系统末经设计计算;基坑施工未设置有效排水等。

(2)预防措施

①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方法进行土方施工。

②基础工程施工前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按照土质的情况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基坑深度超过5m有专项支护设计。对基坑、井坑的边坡和固壁支架应随时检查,发现边坡有裂痕、疏松或支撑有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于挖出的泥土,要按规定放置,不得随意沿围墙或临时建筑堆放。

③施工中严格控制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机械、机具或其他物料在楼层或屋面的堆放数量和重量,以避免产生过大的集中荷载,造成楼板或屋面断裂。

④基坑施工要设置有效排水措施,雨天要防止地表水冲刷土壁边坡,造成土方坍塌。

篇4:在建工程暴风雨应急预案

(1)施工现场由暴风雨引起伤亡事故的主要环节,强风高处作业(阵风六级、风速10.8m/s);基础土方施工由于无排(降)水措施导致土方边坡失稳;

(2)预防措施

①基础土方施工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有效的排(降)水措施

②六级以上大风严禁登高作业,塔吊、施工电梯等应按规定安装接地保护和避雷装置。

(五)地震应急预案:

(1)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地震、水灾灾害,由于地震导致建筑物损毁、人员伤害。

(2)处置措施

组织人员紧急疏散。

(六)水灾应急预案:

(1)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地震、水灾灾害,由于水灾导致建筑物损毁、人员伤害。

(2)处置措施

组织人员紧急疏散。

篇5:某某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条?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提高政府保障食品安全和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范围内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的食物污染事故、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第三条?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食品安全事故实行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的原则;采用先进科技,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坚持快速反应和高效处置,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和整改督查工作的原则。

第四条?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影响程度,分一般、较大、重大、特重大四个级别:

1、一般食品安全事故是指突然发生案件比较简单,影响较小,组织本镇力量和资源,已能够处置的食品安全事故。

2、较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突然发生案件较为复杂,有一定影响,在一定区域内将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或造成较小的人身伤害、财产危害,需要由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协调力量和资源,才能够处置的食品安全事故。

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突然发生案件较为复杂,影响较大,在一定区域内将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或造成较大的人身伤害、财产危害,需要由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协调力量和资源,才能够处置的食品安全事故。

4、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突然发生案件非常复杂,影响重大,在多个区域内将严重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或已造成人身伤害、财产危害,需要由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上组织协调多方力量和资源,才能够处置的食品安全事故。

第五条?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镇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员组成见附件1)。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热线管理制度(电话:?)。

第六条?应急事故处置机构职责

组长:指挥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处置的组织、实施工作。

副组长:对突发案件(事件)处置工作的具体组织、落实、协调,对所需的人财物进行调配。

组员:具体落实并执行相应的应急措施。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突发案件的后勤保障工作和领导小组领导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突发案件现场应急处理

(一)突发案件发生时镇处置小组在规定要求报告的同时,要立即调集力量,在第一时间赶赴案发现场,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维护现场秩序、控制事态发展,严访危害或影响进一步扩大。

(二)现场遇新闻媒体记者调查、采访要遵守宣传纪律,谨慎对待,注重自身形象、维护本镇声誉。

(三)现场处理必须做到政令畅通、步调一致、令行禁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任何人都不得因为工作的疏忽导致不应有的损失。

(四)现场处置受阻或遇暴力抗法的,要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向“110”报警或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取得公安协助,并报告上级部门处置小组和当地政府。

第八条?突发案件应急求援

(一)当发生下列性质突发案件时应配合相关部门进入应急求援工作状态。

1、由于食品安全引起的,发生人员中毒等情况的;

2、由于食品安全引起的,发生人员严重受伤或死亡的。

(二)应急救援具体措施

1、在上级机构领导在赶赴案发现场后,应立即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加强现场的指挥、协调和应急求援工作。

①现场指挥小组和实施紧急救援时,应严密组织,加强联络,明确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分工。

②应及时将现场指挥小组的组成及联系方法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

③对需调用其他职能部门力量,且需有当地人民政府出面协调的,由指挥小组提出请示建议。

2、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后,可视突发事件情况下设:

①案件现场处理组: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随时报告案件处理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及人员分工合作进行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②医疗救护组:配合相关部门负责受伤、中毒等人员的救护工作。

③通迅联络组:负责保证现场指挥与当地政府和上级的通迅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

④后勤保障组:负责保证现场所需各种物资及现场指挥人员和现场处理人员的食宿安排。

⑤治安保卫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组织营救受害人员,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第九条?附则

在事故应急抢救工作中,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后迟报、漏报、瞒报而造成恶劣影响,或在应急抢险过程中玩忽职守,使人民生命遭受重大损失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村应根据本预案精神加以认真贯彻落实,建立有关组织,保证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发挥应急处置的最大作用。

全镇各部门应根据本预案精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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