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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遇险应急措施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2

1容易发生和引发火灾的物品有:?

1.1汽油、柴油、油漆、氧气、乙炔气等易燃易爆气(液)体;?

1.2木材、人造纤维板材、装饰用纸板、可燃塑料、锯末刨花碎屑等建筑垃圾;

1.3保温材料等可燃物体。?

2容易发生火灾的场所:

2.1各种电气设备所产生的高热或电火花;

2.2电焊作业点、木作加工点、油漆作业点、防水作业面;

2.3仓库、办公区等。

2.4火灾分为A、B、C、D四类(GB4968-85)

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往往具有有机物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

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火灾等。

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火灾。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火灾等。

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火灾等。

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指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火灾等。

3应急行动步骤?

3.1项目应根据建筑施工现场消防要求,在所施工的范围内,按规定布置充足的灭火器材和设施。

3.2当现场发生小型火苗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施工人员应立即就近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控制火情的蔓延。?

3.3当现场火势较强,且无法用灭火器进行控制时,遇险人员应及时选择相对就近的其他安全楼梯通道有秩序进行撤离。

(a)吊顶施工人员应通过脚手架间的临时楼梯进行转移到安全楼层进行撤离。在临时楼梯不能转移时,应通过脚手架攀爬到其他安全楼层进行转移。

(b)?因电引发火灾时,施工人员应尽快设法切断电源,然后扑救。如条件无法切断电源的情况下,可使用干粉灭火器或CO2灭火剂扑救。同时,用不导电的物品(木棒或竹器等)拨开电源,并扑灭着火衣物。?

(c)化学品仓库发生火灾,或是在房间里从事油漆、地毯作业发生火灾时,当火势较小时,施工人员应立即就近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当火势较强的时候,应立即向楼层其他安全地段转移,然后通过安全楼道进行撤离。

3.4当发生失火情况时,其他楼层施工人员或巡视管理人员应及时将失火情况通过电话或派人到现场办公室进行通报。项目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组织施工人员撤离。

3.5在浓烟中避难逃生,要尽量放低身体,就近使用施工用水,沾湿衣物或毛巾捂住嘴鼻,穿过火区时要迅速果断,不要吸气,以免被浓烟熏呛。项目应急抢救员组织现场人员摸索走廊墙沿向安全楼道撤离。

3.6当被大火围困又没有其他办法可自救时,可用醒目物品不停地发出呼救信号,以便应急工作小组成员及时发现,及时组织营救。

3.7身上着火,千万不可奔跑或用手拍打,因为奔跑或拍打时会形成风势,加速氧气的补充,促旺火势。当身上衣服着火时,应赶紧设法脱掉衣服或就地打滚,压灭火苗;条件可行时可就近用水往身上浇水。

3.8尽量避免跳楼逃生,冷静地等待消防人员的救援。应该注意的是:只有消防队员准备好救生气垫才采取跳楼的方法,跳时扒窗台或平台使身体自然下垂跳下,以尽量降低垂直距离,落地前要双手抱紧头部身体弯曲卷成一团,以减少伤害。

3.9应急信息员及时拨打电话119、120通知消防部门和医疗机构,报告事故地点位于××路与××路的交叉路口,及施工现场通行状况。同时,将情况紧急向项目经理、现场项目总包单位报告。

3.10协调员及时安排人员清理施工现场道路阻碍车辆通行的障碍物,确保场内道路与外部主干道的通行顺利,并在施工现场A大门口等候消防和医疗部门车辆,引导车辆进场进行救护。

3.11应急救护员对火灾逃生中发生烧伤、刮伤、摔伤的人员进行救护。对情况严重进行简易救护后,保持受伤人员稳定,交由医疗部门进行转移至医院进行救护。

3.12当消防队到场后应全力协助消防员灭火。在自救的基础上,当专业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抢救员要简要的向消防队负责人说明火灾情况,并全力支持消防队员灭火,要听从消防队的指挥,齐心协力,共同灭火。

3.13保护现场。当火灾发生时和扑救完毕后,指挥小组要派人保护好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等待对事故原因及责任人的调查。同时应立即采取善后工作,及时清理,将火灾造成的垃圾分类处理并采取有效措施,从而将火灾事故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3.14火灾发生时应注意的事项:

(a)不要惊慌尖叫,火灾小组各人员要听从指挥人员命令;

(b)设法扑救,控制火势态势,防止火灾蔓延;

(c)迅速疏导火灾现场人员分散至安全地段;

(d)不要回到火灾层拿遗留物品;

(e)除报警外不要使用电话;

(f)除不得已,不要敲窗跳楼;

(g)发现因电失火决不能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

(h)人正处在室内,发现烟从门缝隙进来,应先用手在门的上部试探一下温度,如感觉很烫,说明门外正在燃烧,请不要开门,应采取措施防止烟雾进入;所有施工人员要走安全通道,并在指定集合接受点名。

4防止二次伤害和事故扩大的措施

在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时,应布置人员在着火点其他三个方位点进行监控,紧急疏导人员安全撤离,避免施工人员紧急跳楼造成其他伤害。

对着火点周围现场进行监测,附近有化学品仓库、易燃材料应组织人员进行灭火,火势无法控制时,及时撤离人员。

篇2:校园火灾安全事故应急疏散救援预案

为保护青少年及教职工的安全,从容应对火灾事故,尽可能减少在突发火灾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火灾安全事故应急疏散与救援预案。预案的编制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一、编制预案的法律依据《消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二、突发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原则1、“预防为主、以消为辅”,坚持防消结合、专门机构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1)加强对师生的防火安全健康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防火意识。(2)建立防火组织,制定防火巡逻制度,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防止和消除火险隐患。(3)完善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器材,改善消防安全条件。(4)加强防火自救技能训练,平时对师生突发火灾事故逃生演练。2、抓紧时机,扑救初起火灾.(1)任何人在发现火灾后,不管火灾大小,立即报警,在报警过程中,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为报警提供方便,在单位内部,除用电话外,还可用事先规定的明确信号(如敲钟、敲锣、广播及摇响警报器报警)。(2)救人第一当火势或险情威胁到人们的生命安全时,要首先把灭火力量部署在救人的方面,把被火围困的人员抢救出来。.(3)先控制,后消灭相对于不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控制火灾的蔓延,应迅速利用身边的灭器材进行扑救。.(4)先重点,后一般是就整个火场而言,运用要一原则时,要从火场的全局出发,认真分析火场的情况主要是:人和物相比,救人是重点。贵重物质和一般物资相比,保护和抢救重点物资是重点。2.4.3火势蔓延猛烈的地方和其他地方相比,控制火势蔓延猛烈的地方是重点。2.4.4有爆炸、毒害、倒塌危险的方面和没有这些危险的方面相比,处置这些危险是方面是重点。2.4.5火场的下风方向与上风、侧风向相比,下风方向是重点。2.4.6易燃、可燃物集中区域和这类物品较少的区域相比,这类物品集中区域是保护重点。2.4.7要害部位和其他部位相比,要害部位是重点。2.5合理选用灭火剂和灭火方法根据起火原因选择灭火方法和灭火剂。三、基本情况火势蔓延猛烈的地方包括:学校详细地理位置、建成时间、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结构,楼群(房舍)分布、师生人数、食宿人数,距消防大队距离,现有消防设施及可使用状况。四、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1、成立处置火灾事故应急指挥办公室组长:江廷明成员:张付显、邵子顺应急办公室职责:1.1拔打“119”报警,安排人员在路口接车。1.2了解、评估和汇总学校火灾状况、灾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1.3负责与上级教育部门应急机构保持联系,及时沟通,传达指挥指示。1.4组织火灾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成立应急指挥中心领导下的抢险救险组、疏散引导小组、医疗救护组、后勤组、机要保卫组。2、各组职责:2.1抢险救险:负责火灾事故抢险、抢救被困、受伤人员,协助市有关部门进行抢险。2.2疏散引导:掌握疏散通道路线,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引导师生安全撤离,并在上风向的指定地点集合。各楼层和出口须明确责任到人。3、人员疏散过程中要注意的问题:听到火警后,保持镇定,按学校应急指挥部或消防广播指挥员的指挥,从指定路线撤离,同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遵循就近路线撤离危险区的原则。在引导撤离过程中,按照火场自救的方法行动,保持有序撤离,以防阻塞,造成更大伤亡。严格听从消防部门指挥,确定撤离楼层时间,统计学校和外来所有人员,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伤亡情况。4、后勤:24小时内安置伤员家属,调配应急、生活物品,保障全校职工及家属基本生活。统计安置人数及安置情况做好人员思想稳定工作5、警戒保卫抢救、清理重要档案资料工作。加强事故后安全保卫工作。尽快恢复破坏的通讯设施保障指挥系统通讯畅通。配合消防部门设置事故现场和学校周围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引导外来救援人员进入现场,保护学校财产安全。五、应急措施接到火警,进入应急反应期,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预案启动:(一)打“119”报警,向“120”急救中心求助。由警戒保卫组派人在学校入口处等候引导救援车辆。(二)起火现场的教职员工要使用消防栓、灭火器灭火自救。(三)疏散小组成员根据应急预案到各疏散口疏散人群,组织师生撤离。(四)抢险小组在消防队到达之前全力灭火,控制火势,启用通风排烟系统,保障应急照明,为疏散创造条件。同时,迅速查清火源,向指挥部报告,针对性的采取应急措施。(五)医疗救护小组尽力营救伤员,配合后勤组将伤员安全转移。(六)警戒保卫组在事故现场设置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安全活动周计划周次日期主题参加人员负责人员备注

篇3:预防井下电气火灾安全检查措施

一、预防井下电气火灾的安全检查

对预防井下电气火灾的检查应注意以下各项:

(1)电缆发生短路故障,高低压开关由于断流容量不足而不能断弧,引燃电缆。在公月中要检查中要检查高低压开关断流容量,校验高、低压开关设备及电缆的动稳定性及热稳定性.州整定系统中的继电保护是否灵敏可靠。

(2)为防止已着火的电缆脱离电源或火源后继续燃烧,必须采用合格的矿用阻燃橡套电缆。

(3)电缆不准盘圈成堆或压埋送电,检查电缆悬挂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4)必须有断电保护,并按《煤矿安全规程》进行整定,保证灵敏可靠。若开关因短路跳闸,不查明原因不许反复强行送电。

(5)高压电缆接线盒是否符合规定,接线盒处是否有可燃物。

(6)矿用变压器接线端子接触不良,或变压器检修时掉人异物会造成高压短路。变压器不定期化验,会造成绝缘油失效,使变压器升温,发生过热造成套管炸裂,绝缘油喷出着着火。

(7)井下不准用灯泡取暖,照明灯应悬挂,不准将照明灯放置在易燃物上。

(8)架线电机车运行时产生电弧,当架空线距木棚太近或接触木棚时,高温电弧可扭口燃木棚着火。另外,当架线断落在高压铠装电缆外皮上,直流电弧沿电缆燃烧,烧毁电缆的铠装和油浸纸绝缘。为预防上述事故发生,应严格按规定架设架线。架线电机车行驶的巷遥必须是锚喷、砌暄或混凝土棚支护。

(9)检查变配电硐室是否备有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机电酮室不得用可燃性材料支护,并有防火门。

二、人体触电的原因及预防措施

1.人体触电的原因

(l)作业人员违反《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有关规定,带电作业、安装,带电检查、修理、处理故障;忘记停电、停错电、不验电、放电等。

(2)不执行停、送电制度,停电开关没闭锁,没按要求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警示牌,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安全作业制度不严,误送电

(3)没设可靠的漏电保护、漏电保护失效或甩掉不用;漏电保护失效且保护接地网断线的情况下人触及带电的设备外壳。

(4)不按要求使用绝缘用具、带电拉隔离开关等误操作导致人体触电。

(5)不按要求携带较长的导电材料,在有架线的巷道行走时触及架线。

(6)工作中,触及破损电缆、裸露带电体等。

2.人体触电预防措施

(l)避免人体接触低压带电体,避免人体接近高压带电体。电气设备的带电部分用外壳封闭,并设置闭锁装置;高压线或井下电机车架空线设置在安全高度。对导电部分裸露的高压母线及高压设备无法用外壳封闭的,设遮栏,防止人员靠近;设置的遮拦门上安设闭锁装置,人员误人高压电气室时,确保门开电断,防止人体触电。各变配电所的人口处或门口,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人内”警示牌;无人值班的变配电所,关门加锁。

(2)对人员易接触的电气设备尽量采用较低电压;如煤电钻电压、信号照明电压使用蛇7V;远距离控制电压使用36V等。

(3)井下采用变压器中性点不接地系统,设置漏电保护、保护接地等安全用电技术防止人体触电。

(4)严格谭守各项安全用电制度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

篇4:防止火灾安全措施

一、电气事故引发的火灾防治措施及装备

1、井下机电硐室防火措施

(1)井下机电硐室有采区运输下山绞车房,采用砌碹支护,保持过道畅通,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

(2)硐室入口处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的警示牌,并悬挂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

(3)井下各车场设防爆灯,灯距为5m。

(4)照明电源均引自地面配电所,照明灯每盏设SJ8l一45/122接线盒一只,串挂安装。

(5)硐室内设置足够数量的砂子和2个50cm?化学泡沫灭火器,砂箱用1.5~3.0毫米铁板制作,容积不少于2m?。

(6)井下机电硐室在通道处设防火门或防火栅栏两用门。

(7)井下硐室不准存放汽油、柴油、煤油和变电器油,擦拭机械用的棉纱、布头等,要放在铁桶内封闭,并定期送到地面处理。

2、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火措施

(1)井下所有电气设备采用矿用隔爆型或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并具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2)向井下供电的变压器严禁中性点接地。

(3)井下低压动力为660V,照明为127V。

(4)低压负荷开关选用KBZ-400Z型并配合JJB-600B型检漏继电器,以保证安全用电。

(5)向井下配电的低压配电屏设有过载、短路、漏电保护。

(6)井下局部通风机与掘进设备实现风、电、瓦斯闭锁。

(7)所有防爆开关,均设有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保护和漏电闭锁保护。

(8)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都进行接地。

3、井下爆破火灾防治措施

(1)爆破器材符合要求,严禁使用质量不合格、过期及非煤矿许用炸药。

(2)不准放明炮、糊炮、空心炮。

(3)不准用明火或动力线进行爆破。

(4)炮眼深度、炮眼封泥符合要求,并使用水炮泥。

(5)严格按规定装药、连线、启爆。

(6)爆破材料的运送、保管,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4、井下电缆

(1)下井电缆引自地面变电所,经由主斜井向井下负荷供电。

(2)井下电缆按安全载流量选择,并经电压损失和短路保护校验,采用矿用移动橡胶套软电缆。

(3)井下向配电站配电的低压电缆均采用矿用橡胶套铜芯电缆。

5、电缆悬挂

(1)在倾角在30°以上的井巷中,电缆用卡箍定;

(2)悬挂的电缆有适当的松弛度:悬挂高度不低于1.8米,且高于矿车;

(3)悬挂点间距为3米;电缆在压风管、供水管等管子的上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

(4)电压等级相同的电缆悬挂在同一侧。

6、电缆连接

(1)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用与电气设备性能相符的接线盒。

(2)电缆线芯作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3)不同型号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采用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4)同型电缆之间直接连接时,橡胶套电缆的修补连接(包括绝缘、护套已损坏的橡胶套电缆的修补)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并经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

7、井下电气保护

井下电气设备有接地、短路、过流、过负荷、断相、漏电等保护,其设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要求。

(1)电压在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或屏蔽护套等均设有保护接地;接地网上任何地点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并且每一移动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导电阻值,不得超过l。

(2)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包括电缆的铠装、铅皮、接地芯线)和局部接地装置,与主接地极连接成1个总接地网;主接地极应埋设在水仓中,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得小于0.75m?、厚度不得小于5mm。

(3)在下列地点装设局部接地极: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多动变压器);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低压配电点或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4)局部接地极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其他就近的潮湿处。设置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用面积不小于0.6m?、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放于水沟深处。设置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极,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的钢管制成,管上应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并垂直全部埋入底板。

(5)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的铜线,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的铜线。

(6)40kw以上的电动机采用真空电磁起动器控制;井下的馈电线上,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要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保护装置和远程控制装置;要正确选择熔断器的熔体;每天对低压检漏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

(7)供电线路在入井处装设防雷电装置;通信线路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防雷电装置。

(8)地面电气设备按相关规程应设置完善的防雷、防静电的保护装置,采用独立避雷针和避雷线防直击雷,采用磁吹避雷器防止雷电侵入波(感应雷击),全矿井地面应设置完善的主接地网,所有电气设备外壳及金属构件应接地,并与主接地网连接,以有效防止因漏电产生火花引起火灾。

二、带式输送机着火的防治措施及装备

该矿采面运输巷、主斜井采用的是矿用阻燃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运输。带式输送机安装和运行应满足以下规定:

1、矿井使用阻燃输送带。带式输送机托辊的非金属材料零部件和包胶滚筒的胶料,其阻燃性和抗静电性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2、主要巷道和井筒均安装有专用电缆供照明使用。

3、必须装设驱动滚筒防滑保护、堆煤保护和防跑偏装置。在皮带打滑、卸载煤堆、皮带跑偏时,能自动停止运行。

4、在驱动滚筒和从动滚筒的下风侧约10~15m处安装一氧化碳传感器和烟雾传感器,和沿输送机每隔一定距离设自动洒水装置。若传感器检测到带式输送机着火产生的高温或烟雾,则会自动打开喷水阀门,向胶带自动洒水灭火。

5、主斜井带式输送机应安装下列装置和设施:

1)输送机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和防撕裂装置;

2)在机头和机尾安装护栏,防治人员与驱动滚筒和导向滚筒接触;

3)为防止输送机荷重反转,安装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

6、为使带式输送机超载保护电器设备,加液力偶合器保护,液力偶合器传动介质必须使用阻燃性液体。

7、本设计严禁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由于清扫带式输送机另一侧的浮煤,需在需要的地方设跨越输送机的过桥。

8、带式输送机传动采用减速机传动,启动采用变频启动。

三、其它火灾的防治措施及装备

1、预防火灾的一般规定

(1)地面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的水量。

(2)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3)井下和井口房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等焊接工作;

(4)井下严禁吸烟;

(5)井下和硐室内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在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定期送地成处理;

(6)井下清洗风动工具,必须在专用硐室内进行,并必须用不燃性和无毒性洗涤剂;

(7)井上严禁使用灯炮取暖和作用电炉;

(8)所有井下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9)矿灯房采用不燃性材料建筑:采用火炉取暖时,火炉间有单独的间隔和出口:通风要良好,严禁烟火,配备干粉灭火器3个和砂箱2个:充电装置要有可靠的充电稳压装置。

2、防止地面明火引发井下火灾的措施

为防止地面明火引发井下火灾,在矸石山、炉灰场、坑木场位置、井架,井口房、消防材料库、井口防火门等处,都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严格实行明火管制,建立健全明火管理制度。

1)井口房内设有专职人员进行检查,严禁将各种烟火带入井下,避免火灾发生。

2)工业场地及风井场地井口20m范围内严禁明火,禁止电焊、气焊等作业。

3)如果生产过程中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每次操作前必须制订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1)要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

(2)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应在前后各10m范围内为不燃性材料支护的井巷内,并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工作地点至少应配有2个灭火器:

(3)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下方用不燃性材料做成的设施接收火星:

(4)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证明作业地点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5)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成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lh,发现异状,立即通知处理;

(6)煤层中未砌碹或未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炉灰场、坑木场、消防材料库和井口房还应配备相应的

3、防止地面雷电波及井下,引发井下火灾的措施

1)进入井下的电力电缆、通讯及信号电缆在进入井下处应设熔断器和防雷装置:

2)进入井下的各种架空管路必须在井口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两处的是好集中接地;

3)井下出来的架空排水管,在井口处采取可靠的接地:

4)进入井下的轨道必须在入井处采取可靠接地;

5)在矿井的高压母线上,装设阀型避雷器。

4、防止放炮引起井下火灾的安全措施

(1)采、掘工作面部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三级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雷管,使用煤矿许用毫秒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

(2)采、掘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在掘进工作面必须全断面一次起爆,在采煤工作面每组装的药必须一次起爆止,并严禁使用2台放炮器同时进行放炮。

(3)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封实。

(4)炮眼封泥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无炮泥或不实的炮眼,严禁放炮。

(5)炮眼内发现异常情况,如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时,不准装药放炮。

(6)放炮母线、连接线和电雷管脚线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同轨道、金属管、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放炮母线、连接线和电雷管脚线连接时必须用胶布包扎,严禁出现明接头。

(7)在放炮地点20m内,有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体阻塞巷道1/3以上时,不准装药放炮。

(8)处理瞎炮(包括残炮)必须在班组长直接指导下进行,并按规程要求处理,瞎炮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放炮员必须同下一班放炮员在现场交接清楚。

(9)放炮时,采用正向装药正向起爆。

(10)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和“三人连锁放炮”(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制度,严禁采用糊炮、明火放炮和一次装药多次放炮。

(11)爆破工由专职爆破工担任,并持证上岗。

(12)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药、放炮。

(13)抽放孔、防突考察孔严禁装药放炮,放炮时必须用粘土炮泥充填。

5、发现矿井火灾的行动原则

(1)任何地点发现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调度室。在现场的区、队、班组及安全员应依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区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组织人员利用现场的一切工具和器材进行灭火。

(2)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3)不能直接灭火时,必须封闭火区,矿主要技术负责人负责封闭火区的方案措施编制工作。

(4)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时,应保持原有的通风状态(若局部通风机处于运行状态,不得随意关闭局部通风机;反之,若局部通风机为关闭状态,也不得随意打开局部通风机)。

6、用水灭火应注意的问题

(1)水是导电物质,不能用来扑灭带电的电气设备的火灾;

(2)水比油重,不能用水扑灭油类火灾;

(3)扑灭猛烈火灾时,不得将水直接射入火源中心,防止水蒸气逆风而烫伤救火人员和发生水煤气爆炸;

(4)灭火水量必须充足。若水量不足,在高温下可分解为氢气和一氧化碳气体,有混合气体爆炸的危险。

7、防止地面雷电波及井下

辅助平硐的轨道(加装2组绝缘道夹板)、风井瓦斯管路、主井架空电缆金属外皮均应在井口附近设防雷接地,接地电阻<10欧姆。通信电缆在入井处装带熔断器的分线合。

四、消防设施

各地面建筑物及机房、库房、井下机电硐室、采掘工作面配电点及其附近的巷道等地点,按有关规定配备消防水管、沙箱、灭火器、在井底车场内设井下消防器材硐室,配备灭火器材。地面矸石场设置消防水管,在地面设消防器材库、配备灭火器、砂等。库内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灭火器设置应稳固,其铭牌必须朝外,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灭火器材箱内,其顶端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5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15m。若后期井下设置爆炸材料库时,爆炸材料库上面覆盖层厚度小于l0m时,必须安装防雷电设备。

五、井下消防洒水系统

1、水源选择:根据现场实地调查了解矿井已有完善、可靠的供水系统,其可以满足矿井生产生活用水。其水源来自距矿井工业场地约2km处泉水点。其水质未受污染,水质较好。

2、生产和消防供水系统:该矿在矿井供水水源点附近建有两个供水池,两个供水水池容积约250m3,其主要用于矿井日常生活与消防用水。地面工业场地用水点与供水水源点采用一条DN100焊接钢管,长约两公里。供水水池采用静压方式向工业场地和井下供水。井下防尘、消防生产用水也用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后的矿井水,处理后的矿井水与井下供水管网相接,以动压方式向井下供水以满足矿井的生产需要。

3、该矿的采、掘工作面,采面进、回风平巷,采区上(下)山、回风上(下)山、运输石门、车场,斜井等巷道等都必须敷设供水管路。井下消防洒水管路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井下消防、洒水水管规格:干管为DN80,支管为DN25;主、干管材质均采用金属管,在采掘工作面设洒水软管。在采掘工作面回风流、掘进工作面设防尘水幕,每组水幕不得少于5个喷头。

六、井下防火构筑物

井下应设置以下防火构筑物:

1、进风井口应装设防火铁门,防火铁门必须严密并易于关闭,打开时不妨碍提升、运输和人员通行,并应定期维修;如果不设防火铁门,必须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措施。

2、井下硐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妨碍运输,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并采用防爆型的照明设备。

3、从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它不燃性材料支护。

2012年2月

篇5:防治矿井火灾安全技术措施

为防止发生矿井火灾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和公司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不受侵害,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矿安全生产实际,制定矿井防灭火制度如下:一、建立健全防灭火组织1、公司成立防灭火领导小组组长:文增生副组长:张宗坤?褚俊杰?齐登军?刘清海小组成员:刘志华?尹继良?翟振涛各单位正职办公室设在调度室2、矿成立义务消防队,消防队由20人组成,队长由机电科长翟振涛兼任。3、防灭火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消防器材的检查和对防火重点地点的消防监督检查,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检查每月一次,抽查不定次数,随时进行,及时发现消防隐患,限期落实整改措施。二、配齐配足消防设施各重点防火部位配备必要的防火设施和器材、油库、木料场等场所配备干粉灭火器两部,必要时应配有消防栓、水枪、水龙带,设置专用灭火水池和消防泵;配电室、绞车房配备干粉灭火器、消防沙箱、灭火锨等。三、完善落实防火制度1、完善公司防火检查制度,消防器材、设备维护保养制度,消防教育培训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各重点防火部位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制定灭火预案,让职工清楚一旦遇到火源,知道怎样扑救。2、木料场、油库部位位置明显的“禁止烟火”警示牌,2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四、及时有效处置火险1、一旦发生火险,发现人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2、接报人接到火情报告后,视险情立即向专业消防队、职工群众报警,同时汇报公司值班领导。3、火险发现后,先期到达火场的扑救人员应利用现有灭火器材积极设法扑救火险,尽快控制,扑灭火灾。4、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置火灾事故,找出原因和教训,制定出整改措施。做到警钟长鸣,长治久安。五、井下防火制度我矿煤炭属不易自燃型,建矿以来从未发生过自燃现象,因此外因火灾是矿井防灭火的重点。外因火灾主要来源于井下电器设备的失爆,电缆超负荷,电缆接头连接不良,违章放炮等原因根据以上实际制定制度如下:1、设计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中“电气”有关规定要求和井下用配电场所进行电气设备选型,生产期间,应加强检查、维护和管理。2、认真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防火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井口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火炉取暖”的制度和下井前检身制度,严禁携带烟火下井。3、必须在井上下设立消防材料库,井上下的消防系统设施、装备及消防材料和工具的品种、数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更换、保证齐全灵用。4、设立地面和井下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可与防尘管路共用,但必须满足水量要求)。井下消防管路要设置支管和阀门。地面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充足的水量。5、搞好机电设备管理,严格执行《机电设备管理制度》过流短路、漏电、三大保护,选型正确,整定合理,杜绝电器失爆,确保电器运行良好。6、各机房硐室,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所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等集中铁箱内,集中运送到地面处理,各机房硐室要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并定时试验更换。机房硐室周围经常保持清洁,对杂物经常清除。7、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实施时,要制定安全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并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监督。8、井下火药库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场所,杜绝火源,并设置消防系统,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9、加大通风管理力度,通风系统合理,提高通风工作质量,减少漏风,保证各通风地点有足够的风量和规定的风速。10、加强反风设施的检查维修,确保齐全灵用。当井口及井底车场附近发生火灾时,由总工程师组织在井口和井筒人员安全撤离的同时采取反风措施。11、坚持使用风电闭锁,对采空区和废巷道要及时封闭,防止老空区漏风,预防煤的自燃发火。12、严格执行火药管理制度、放炮制度;禁止违章作业放炮,杜绝放明炮、糊炮。13、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及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措施,想方设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调度室。14、井下所有巷道均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15、井下电缆均校验其热稳定性,防止过热燃烧。16、严禁电缆接头出现“羊尾巴、鸡爪子”的违规接法,防止电火花产生。17、加强带式输送机系统的巡视检查,以防止托棍失灵与胶带摩擦产生高温,甚至导致产生烟火,导致火灾事故。18、井下带式输送机均选用阻燃型带式输送机,各带式输送机大巷机头硐室设烟雾自动报警系统。19、主扇风机和井下设有反风装置,当发生火灾时为防止事故扩大可进行局部和全矿井反风。20、矿井生产期间,井口、井口房等外面,万一发生严重火灾,在采取常规灭火措施仍未有效灭火时,可视具体情况,采取反风措施。21、井筒、井口房及附近建、构筑物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和构筑。22、在井口设置水幕,生产期间应经常检查并保持完好。23、入井电缆、通讯线路及管路等应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九章电气”的相关规定,以防雷电引发的火灾波及井下。24、调度室接到火险报告后应立即汇报有关领导组织人员及时查明受威胁人员情况,组织矿山救护队抢救遇险人员。同时查明火灾地点范围和发火原因,采取措施避免火灾气体向有人的巷道蔓延。25、遇险人员要沉着冷静,迅速判断火灾可能危及的区域,在做好临时防护、佩戴好自救器的情况下紧急有序的沿避灾路线撤离。若无法撤出时,要迅速到一个不受威胁的就近硐室暂避,把入口关闭,隔绝风流,并设法与外界联系。六、电气事故引发火灾防治措施1、井下机电硐室防火措施1)井下机电硐室,应采用阻燃性材料支护,保持过道畅通,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2)硐室入口处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的警示牌,并悬挂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3)硐室内设置足够数量的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喷粉灭火器2个和砂箱1个,砂箱用1.5~3.0毫米铁板制作,容积不少于0.2m3。4)硐室不应有滴水,带油的电气设备溢油或漏油时,必须立即处理2、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火措施1)井下所有电气设备采用矿用隔爆型或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并具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2)向井下供电的变压器或发电机严禁直接接地。3)井下低压动力为660V,照明为127V。4)井下开关要有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等保护功能,以保证安全用电。5)井下掘进工作面采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的供电线路供电。6)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都进行接地。7)井下严禁采用中性点接地装置。高低压设备均设有漏电保护装置并设计了保护接地装置,在井下主、副水仓各设1块主接地极;在各配电点附近水沟内或潮湿处设局部接地极。利用电缆接地线、专用接地线把所有接地极连接在一起,与主接地极连成一个总接地网,所有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和接地网可靠连接,接地网上任意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均不得大于2欧姆。8)当井下发生漏电或触电时,设有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保护人身安全。9)由地面引入井下的线路均设置防雷电装置,下井光缆采用防止雷电侵入的避雷器。3、井下电缆1)电缆选择(1)下井电缆引自地面变电所,经由副斜井向井下负荷供电。(2)井下电缆按安全载流量选择,并经电压损失和短路保护校验,采用矿用移动橡套软电缆。(3)井下各配电站配电的低压电缆均采用矿用橡套铜芯电缆。2)电缆悬挂(1)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在30°以下的井巷中,电缆用吊钩悬挂;(2)在倾角在30°以上的井巷中,电缆用卡箍固定;(3)悬挂的电缆有适当的弛度;悬挂高度高于矿车;(4)悬挂点间距为3m;电缆吊在压风管、供水管等管子的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5)电缆不能与瓦斯管悬挂在巷道的同一侧。3)电缆连接(1)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用与电气设备性能相符的接线盒;(2)电缆线芯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3)不同型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采用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4)同型电缆之间直接连接时,橡套电缆的修补连接(包括绝缘、护套已损坏的橡套电缆的修补)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并经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七、其它火灾的防治措施1、防止放炮引起井下火灾的安全措施(1)采、掘工作面都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三级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雷管。使用煤矿许用毫秒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2)采、掘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在掘进工作面必须全断面一次起爆,在采煤工作面每组装的药必须一次起爆止,并严禁使用2台放炮器同时进行放炮。(3)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封实。(4)炮眼封泥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无炮泥或不实的炮眼,严禁放炮。(5)炮眼内发现异常情况,如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时,不准装药放炮。(6)放炮母线、连接线和电雷管脚线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同轨道、金属管、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放炮母线、连接线和电雷管脚线连接时必须用胶布包扎,严禁出现明接头。(7)在放炮地点20m内,有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体阻塞巷道1/3以上时,不准装药放炮。(8)处理瞎炮(包括残炮)必须在班组长直接指导下进行,并按规程要求处理,瞎炮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放炮员必须同下一班放炮员在现场交接清楚。(9)放炮时,采用反向装药反向起爆。(10)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和“三人连锁放炮”(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制度,严禁采用糊炮、明火放炮和一次装药多次放炮。(11)爆破工由专职爆破工担任,并持证上岗。(12)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装药、放炮。(13)抽放孔、防突考察孔严禁装药放炮,放炮时必须用粘土炮泥充填。2、消防材料库设置要求:1)库内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灭火器设置应稳固,其铭牌必须朝外,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灭火器材箱内,其顶端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5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15m。井下设置爆炸材料库时,爆炸材料库上面覆盖层厚度小于10m时,必须安装防雷电设备。2)地面坑木场距井口距离大于80m,距矸石山距离大于50m,本矿能达到要求。井口房严格按防火要求设计。3)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在采区开采设计中,必须预先选定构筑防火门的位置。当采煤工作面投产和通风系统形成后,必须按设计选定的防火门位置构筑好防火门墙,并储备足够数量的封闭防火门的材料。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30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4)为防止地面明火引发井下火灾,在矸石山、炉灰场、坑木场位置、井架,井口房、消防材料库、井口防火门等处,每一矿井都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严格实行明火管制,建立健全明火管理制度,切实做到:①严禁携带明火下井;②回风井口20m内严禁烟火;③井下严禁使用电炉;④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⑤井口和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有防雷击和防短路的保护装置;⑥井下电焊、气焊作业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⑦严禁使用产生火焰的爆炸器材和爆炸工艺;⑧严格火区管理。3、发现矿井火灾的行动原则1)任何时候发现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在现场的区、队、班组长应依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协地区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组织人员利用现场的一切工具和器材进行灭火。2)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3)不能直接灭火时,必须封闭火区,矿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采取封闭火区的工作。4)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时,不得随意关闭局部通风机,防止因瓦斯积聚而导致爆炸事故。4、用水灭火应注意的问题1)水是导电物质,不能用来扑灭带电的电气设备的火灾;2)水比油重,不能用水扑灭油类火灾;3)扑灭猛烈火灾时,不得将水直接射入火源中心,防止水蒸汽逆风而烫伤救火人员和发生水煤气爆炸;4)灭火水量必须充足。若水量不足,在高温下可分解为氢气和一氧化碳气体,有混合气体爆炸的危险。八、自救和互救井下发生事故后,事故地点的职工要迅速组织自救和互救,利用现场的一切条件,及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人员的伤亡。1、事故地点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增高,可能危及人员生命安全时,必须及时正确的佩带好自救器,并严格制止不佩带使用自救器的人员进入灾区或通过窒息区撤退。2、发现受伤昏迷的同志,尽可能组织人员积极抢救、发扬阶级友爱精神,迅速转移到安全地点。3、对灾区救出的伤员,一时不能外运,要妥善安置到安全地点,就地进行处理,利用所学急救知识及时进行止血、包扎、人工呼吸等应急措施。4、在灾区避难待救时,遇险人员要互助互爱,食物和饮用水统一使用、节约、节制使用,树立坚定信心和信念,精心照料伤员,互相鼓励,共渡难关,直至安全脱险。5、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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