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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矿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3

(一)为加强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工作,杜绝煤矿地质灾害和透水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22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立地质测量部门,配备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及时编绘反映煤矿实际的地质资料和图件,建立健全矿井地测工作规章制度”以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中地质灾害与测量专业“制度建设”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地质及水文地质、瓦斯地质预报分为月报、年报和临时性预报,内容要涉及在预报周期内预计采掘范围、工作面地质、水文地质条件、构造、煤层及顶底板、瓦斯

地质等情况,采掘工作面涌水量预测、工作面存在何种隐患及防治措施和地物调查情况等四个方面。

1.月度预报地测部门根据煤矿月度采掘工程计划,每月末应编制下一月度地质预测预报。

2.年预报每年年初,地测部门应根据煤矿生产情况和采掘工作面接替计划,编制年度煤矿地质预测预报。

3.临时预报

根据采掘进度情况,地测部门要针对采掘生产过程中的异常地质情况,随时调查分析,发现问题或险情,及时发出地质临时预报。

4.雨季期间,定期对地表情况进行调查,发现地表水害或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水情水害问题时,及时发出预报。

(三)地质、瓦斯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应对采掘工作面前方存在的夹矸、断层、薄基岩等地质条件和采掘工作面对应的地表地物等情况有详细描述。

(四)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经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后下发执行。

(五)地质及水文地质、瓦斯地质预报均由地质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编制,编制前地质人员要根据煤矿地质资料,认真分析采掘范围内的地质、瓦斯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掌握其特点和变化规律,做到内容准确、重点突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采掘工作面接近地质构造带及地质条件复杂地带时,预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前向施工区队和有关职能科室进行通报,各职能科室要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防治措施,经煤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后下发执行。

(六)及时对上次预报做出验证总结,分析预报效果,进一步掌握地质变化规律,提高预报质量。

(七)地质技术员要不断学习先进技术理论,与总工程师共同分析、研究构造、瓦斯、水患等地质问题,进一步提高地质、瓦斯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测预报的准确性,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科学依据。

(八)地质专业技术人员要全面收集所在煤矿勘探以来各阶段的地质报告,按规程要求建立各种基础台账,及时提交生产所需的地质说明书。同时经常深入现场,及时观测、收集、整理、分析新揭露的地质及水文地质、瓦斯地质资料,将观测的地质资料及时整理并上图。并为煤矿施工提供合理的防治措施和建议。

(九)如采掘工作面前方存在强富水区、导水断层或有采空区存在积水、未解放带、

断层、薄基岩、小窑、采空区、发火区等隐患时,地质专业技术人员有权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止施工,采取措施后方准恢复施工。

(十)地测部门在雨季来临前做好煤矿范围内的地表水、山洪、塌陷区、山体滑坡、井上下联通的钻孔、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排查,对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进行分析、预测、预报,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篇2:地质灾害防治预测预报制度

预测预报是煤矿生产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基础工作,也是提高地测防治水保障能力的重要手段。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充分发挥地质“尖兵”作用,超前、准确地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结合矿井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划分

(1)防治水中心职责

1、负责地质灾害预测预报日常管理工作,制定落实《地质灾害预测预报管理办法》。

2、编制矿井年度、季度、月度、每周《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及临时预报,并跟踪验证分析和总结。

3、负责《地质灾害预测预报》的编制上报工作。

4、负责督促施工队组按照地质灾害预测预报或临时地质预报编制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5、负责施工队组超前探放水、地质钻探等指令性工作任务的安排及报工工作。

(2)调度室职责

1、负责井下开掘及回采过程中出现的地质条件变化时信息的传递。

2、负责地质构造、探放水、物探施工的有关协调工作。

(3)瓦斯队职责

负责提供各采掘开头面实测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数据、分析预测结果,用来作为地质预测预报资料。

(4)采掘队组职责

1、根据地质灾害预测预报编制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2、负责在掘进或回采过程中水文发生异常时,及时向矿调度室和防治水中心汇报。

二、地质灾害预测预报的主要依据

1、根据《矿井地质报告》中已经查明的地质构造包括断层、陷落柱、冲刷带、褶曲、薄煤区、查明的水文地质情况等进行预测预报。

2、根据巷道在掘进、回采过程中实际揭露水文地质情况,利用地质构造和水文地质的规律,对相邻巷道或工作面进行预测预报。

3、根据超前钻探和物探探查结果,发现地质构造或富水区,进行补充临时水文地质预报。

4、根据精查地质勘探查明井田水文地质情况进行预测预报。

5、根据巷道施工过程中实际揭露巷道顶板淋水情况进行预测预报。

6、利用有关水文地质科研成果进行预测预报工作。

7、探查井田地质构造的导水性,总结地质构造的导水规律,预测预报矿井涌水情况。

三、预测预报工作要求

1、防治水中心按《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及《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考核定级办法》的要求,收集每月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等原始资料,作为开展预测预报的基本工作内容。

2、防治水中心在每月22日根据矿生产接续安排,编制月度《地质预测预报》,部门审核后经总工程师签字,于每月25日前报送有关职能部门和矿领导、施工单位。

3、根据施工单位及调度室的反馈信息,施工现场出现地质构造时,防治水中心地质技术员应及时深入现场观测,编写临时地质预报并发放施工队及相关职能部室。

4、各施工单位认真参照《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并纳入到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及时向职工贯彻学习,使生产作业人员了解工作面的水文地质情况。学习要有记录、签字。地质测量科要不定期检查贯彻学习记录。

5、相关施工单位在预报下发后要严格按预报要求执行,当工作面地质情况发生异常变化时,及时向防治水中心反馈现场情况。

6、地质人员必须跟踪收集地质资料,现场情况变化较大时,及时跟踪补充预报。

7、防治水中心要严格按《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及时收集编录原始地质资料、涌水资料,并分析总结规律,做好预测预报工作。预报的结果应能保证煤矿正常生产,杜绝出现因预报错误造成工程事故。

8、防治水中心要积极与有关科研单位开展防治水科研工作,引进推广先进的技术装备和预测预报手段,提高预测预报的水平及准确度。

9、《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必须在综合分析各种资料的基础上提出,要做到及时、准确,能够有效指导生产。

四、预测预报内容要求

(1)预测预报基本内容

1、采/掘工作面(巷道)名称,现采掘位置,下月(季)计划采/掘范围。

2、顶底板岩性,顶板裂隙发育程度。

3、地质构造、涌水情况。

4、对影响采掘的断层、陷落柱、冲刷带等地质构造要进行专门临时预报。

5、根据预测内容提出相应的建议或处理意见。

(2)断层预测预报内容:断层位置、性质、产状、落差、影响范围、含水性、导水性、建议或处理意见。

(3)陷落柱预测预报内容:陷落柱的位置、形状、大小,陷落柱体与围岩接触部位的充填物性质和特征,陷落柱内岩块的性质及充填物的密实程度。陷落柱裂隙和导水富水情况。

(4)冲刷带预测预报内容:冲刷带的位置,冲刷变薄带方向和范围,冲刷带切割深度、范围、富水情况。

(5)水文预测预报内容:充水因素分析、预测积水范围、积水量,预测涌水范围及涌水量大小。根据预测内容提出相应的建议或处理意见。

五、奖惩和其它

严格按照《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的要求向有关职能科室提供预测预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预测预报编制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对在水害预测预报及探放水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进行奖励,对预报不及时、探放水或钻探地质构造过程中不创造施工条件、延误工作的,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组织处理或行政处分等。

篇3:矿井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制度

第一节?总则

地质灾害预测预报是煤矿生产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基础工作,也是提高防治地质灾害保障能力的重要手段。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工作,充分发挥地质“尖兵”作用,超前、准确地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结合矿井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职责划分

一、生产技术科职责

(1)负责地质灾害预测预报日常管理工作,制定落实《地质灾害预测预报管理办法》。

(2)编制矿井年度、季度、月度、每周《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及临时预报,并跟踪验证分析和总结。

(3)负责《地质灾害预测预报》的编制上报工作。

(4)负责督促施工队组按照地质灾害预测预报或临时地质预报编制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5)负责施工队组超前探放水、地质钻探等指令性工作任务的安排及报工工作。

二、调度室职责

(1)负责井下开掘及回采过程中出现的地质条件变化时信息的传递。

(2)负责地质构造、探放水、物探施工的有关协调工作。

三、通风队职责

负责提供各采掘开头面实测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数据、分析预测结果,用来作为地质预测预报资料。

四、队组职责

(1)根据地质灾害预测预报编制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2)根据职能部门的指令安排,负责本单位作业头超前探放水、地质构造的钻探施工。

(3)负责在掘进或回采过程中水文发生异常时,及时向矿调度室和地质测量科汇报。

第三节预测预报的主要依据

一、地质灾害预测预报的依据

(1)根据《地质报告》中已经查明的地质构造包括断层、陷落柱、冲刷带、褶曲、薄煤区、查明的水文地质情况等进行预测预报。

(2)根据巷道在掘进、回采过程中实际揭露水文地质情况,利用地质构造和水文地质的规律,对相邻巷道或工作面进行预测预报。

(3)根据超前钻探探查结果,发现地质构造或富水区,进行补充临时水文地质预报。

(4)根据精查地质勘探查明井田水文地质情况进行预测预报。

(5)根据巷道施工过程中实际揭露巷道顶板淋水情况进行预测预报。

(6)利用有关水文地质科研成果进行预测预报工作。

(7)探查井田地质构造的导水性,总结地质构造的导水规律,预测预报矿井涌水情况。

第四节预测预报工作要求

一、工作要求

(1)生产技术科按《煤矿防治地质灾害规定》及《防治地质灾害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的要求,收集每月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等原始资料,作为开展预测预报的基本工作内容。

(2)生产技术科在年、季、月初根据矿井生产衔接安排,编制年度、季度、月度《地质灾害预测预报》,部门审核后经总工程师签字,于下一年度、季度、月度的第一个月日前报送有关职能部门及矿领导。

(3)生产技术科对上年度、季度、月度《地质灾害预测预报》进行总结,评价预报准确率。分析预测预报不准确的原因,同时将总结备案。

(4)根据施工单位及调度室的反馈信息,施工现场出现地质构造时,地质工程技术人员应及时深入现场观测,编写临时地质预报并发放施工队组及相关职能科室。

(5)各施工单位生产技术员要认真参照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并纳入到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及时向职工学习贯彻,使生产作业人员了解工作面的水文地质情况。学习要有记录、签字。生产技术科要不定期检查贯彻学习记录。

(6)相关施工队组在预报下发后要严格按地质灾害预报执行,当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发生异常变化时,必须及时向生产技术科反馈现场情况。

(7)地质人员必须跟踪收集水文地质资料,现场情况变化较大时,及时跟踪补充预报。

(8)生产技术科要严格按防治地质灾害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及时收集编录原始地质资料、涌水资料,并分析总结规律,做好预测预报工作,预报的结果应能保证煤矿正常生产,不因预报错误造成工程事故。

(9)生产技术科要积极与有关科研单位开展防治地质灾害科研工作,引进推广先进的技术装备和预测预报手段,提高预测预报的水平及准确度。

(10)《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必须在综合分析各种资料的基础上提出,要做到及时、准确,能够有效指导生产。

二、预测预报内容要求

(1)基本预测预报内容

①采掘工作面(巷道)名称,现采掘位置,下月(季)计划采掘范围。

②顶板岩性,顶板裂隙发育程度。

③地质构造情况。

④对影响采掘的断层、陷落柱、冲刷带等地质构造要进行专门临时预报。

⑤根据预测内容提出相应的建议或处理意见。

(2)断层预测预报内容

断层位置、性质、产状、落差、影响范围、含水性、导水性、建议或处理意见。

(3)陷落柱预测预报内容

陷落柱的位置、形状、大小,陷落柱体与围岩接触部位的充填物性质和特征,陷落柱内岩块的性质及充填物的密实程度。陷落柱裂隙和导水富水情况。

(4)冲刷带预测预报内容

冲刷带的位置,冲刷变薄带方向和范围,冲刷带切割深度、范围。富水情况。

(5)水文预测预报内容

充水因素分析:预测积水范围、积水量、预测涌水范围及涌水量大小。根据预测内容提出相应的建议或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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