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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工作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2

为加强对辖区内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协调工作机制,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特制订沂城街道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工作制度

(一)沂城街道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职责

统一领导、统筹协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研究审议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和发展规划;审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和措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要活动和专项整治;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辖区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等情况。

(二)沂城街道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负责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督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决定事项;指导各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重大问题的专项督查;协调有关跨地区、跨部门食品安全重要事项;筹备组织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类会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对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进行查处。

二、会议制度

(一)协调委员会会议制度

1、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协调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其他参加会议的人员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确定,特殊情况可由主任或副主任决定随时召开。

2、会议内容: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协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讨论审议有关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和工作计划,协调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工作;各成员单位汇报食品安全监管情况,提出存在问题及建议;检查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3、根据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不定期召开部分成员单位工作协调会,研究协调专项工作。

(二)协调委员会联络员会议制度

1、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协调委员会联络员会议(联络员为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科室负责人),由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召集。特殊情况可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决定随时召开。

2、会议内容:研究落实协调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任务和日常监管中的协调工作,讨论决定需要上报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

上述两种会议均须有专人做好记录,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会议纪要发送范围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确定。

三、案件举报受理与查处制度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加强食品安全案件举报受理工作,设立举报电话,确定专人认真记录,按照首接负责的原则,及时处理投诉举报的案件。对涉及其他部门或多个部门职责的案件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成员单位接报后要及时报告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由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协调处理。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接报后应立即报告协调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并及时做好组织和查处工作。

四、信息收集、发布及报告制度

(一)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和分析整理食品安全信息及时向成员单位传递。

(二)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都要确定一名专职食品安全信息员(信息员由本单位指定),负责本系统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和报送工作。信息实行审核报送制,由成员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单位盖章后报送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三)食品安全信息报送的内容包括: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划、工作计划,制订出台的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和重要监管措施,专项整治方案和实施情况,工作总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情况和质量抽验计划及结果等。上述有关内容各成员单位要按规定及时报送,各成员单位每季度末必须单独报送一条综合性的食品安全工作动态信息。

(四)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不定期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内容主要包括:全街道食品安全监管政策、监管措施、专项整治方案的实施情况,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情况,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状况、全辖区范围内食品安全检测结果和预警信息,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经验做法和抽验结果等,信息报送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成员、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五、宣传培训制度

(一)协调委员会统一协调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相互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动员社会参与,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在协调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培训,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篇2:某初中安全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市中小学安全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安全工作制度》。

1、安全工作必须遵循"教育为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治"的方针,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网络。校长要亲自抓好安全工作,对本校安全工作负总责;班主任对班级安全工作负责。每学年,校长与各处室负责人、政教处与班主任、班主任与学生家长都要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学校设立一名安全工作联络员,由政教处副主任担任,承担学校安全工作的教育管理、信息报送、宣传等任务。每个班级要设立一名学生安全监督员。学校将安全管理的责任落实到课堂、课外活动、住宿等环节乃至师生个人。所有教职员工均有维护学校安全和保护学生责任和义务。

2、实行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学生在校安全由班主任负责;课堂安全由任课教师负责;学生住宿安全由宿舍管理员负责。学校治安室、门卫和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校园治安秩序,对扰乱学校教学秩序和破坏学校财产、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和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予以坚决打击。每天的值班领导、值夜巡逻人员,节假日护校人员,必须明确职责,按时交接班,妥善处理偶发事件,做好情况记录。对未能严格履行职责而造成师生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者,要根据情节追究其责任,并赔偿必要的损失对情节严重者,还要进行行政处分,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3、实行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各部门、班级对安全工作要实行周小查、月中查、每学期一次全面检查制度。总务处要负责校舍、教学设备、器材、生活设施、宿舍、食堂、烤馍店、商店、理发店的安全检查和安全管理。总务处要组织好每年一次的师生体检,冬季要注意防止煤气中毒,春夏季节要注意流行病的防治。教务处要负责教育教学环节的检查和安全管理。班级每周除对本班安全工作排查外,还要坚持每月对学生及其家长(监护人)履行《学生安全公约》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并及时向学生家长就违约行为进行反馈通报,以杜绝各种隐患,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实验室要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实验课须有教师现场指导。实验室管理员对易燃、易爆、腐蚀、放射、剧毒药品要按照公安、消防、卫生等有关部门的规定严格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上体育课时,教师要按教学要求组织学生做好预备活动,并要有相应的保护措施,严格要求学生遵守纪律,保证安全。严禁身体不适的学生参加体育竞赛或其它剧烈活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月汇总安全检查情况,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制订措施加强薄弱环节的工作。

4、实行集体外出活动报批制度。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组织学生春游、远足、夏令营、冬令营、外出参观学习、出校训练等活动,必须书面上报学校审批。()在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整年级、整班外出教育活动,事先必须充分考虑安全因素,拟定详细的活动方案,落实带队教师和各项安全措施,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外出集体活动。凡无安全设施或安全设施不健全的危险地方,不得组织学生靠近或到达。凡需乘坐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要对司乘人员证照、驾驶经验、身体状况等进行详细全面考察,严禁违章驾驶、违章乘坐。严禁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自我保护能力范围的活动(如在高层建筑物上擦玻璃、在公路上搞宣传、去医院等有传染病源的地方做好事、扑救森林火灾)以及与教育教学活动无关或缺乏安全保障的各种社会活动。

5、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不安全事故,要及时逐级上报。各班的安全监督员要充分发挥作用,注意学生中的不安全动态,一旦发生不安全事故或有不安全隐患,要立即报告班主任或政教处,班主任或政教处及时报告值班领导或校长。要注意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改进安全防范措施。

6、实行学生旷、缺课查询制度。班主任对未按时到校上课和旷课的学生要查明原因,进行教育。班主任、任课教师对旷、缺课学生,都应弄**因并及时转告学校政教处或班主任。对旷课三节以上,并在一日内未补办请假手续的,班主任任要进行家访。对因故退学学生,班主任必须写出书面材料,家长签字后,报政教处备案。

7、落实安全教育日制度。每年三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各班要在政教处的安排下,围绕当年的教育主题,结合本校本班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

8、政教处和各班级要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教育学生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全体教职工要牢记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班主任要把学生安全管理摆放在班级管理工作的首位,要经常地根据季节、地域、环境等实际情况选择重点内容,向学生进行防火、防盗、防病、防溺水、防触电、防煤气中毒、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意外伤害等方面地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安全十不准》。

9、全体教职工要恪守职业道德规范,提高教书育人地自觉性和能力,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和役使学生。

10、学校要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作用,积极与桥南派出所和交警中队联系,加强学校治安防范和学生上学、放学时间的交通疏导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11、学校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大不安全事故者,年内不得评为先进集体或个人,年终职称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一学期内未发生较大不安全事故,期末班级量化考核中根据具体情况给班级加记考核分5-10分。

12、各处室、各班级所有教职工,均应对本人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安全负直接责任,如因失职和管理不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等重大不安全事故者,视其情节给予政纪处分,本人承担经济赔偿或民事、刑事责任。

篇3:农机站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范文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保障全区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坚持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降低和减少农机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切实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实行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原则,落实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负责,任务到单位,责任到人的目标责任制,层层落实目标责任,使农机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及目标责任落到实处,为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奠定坚实基础。

二、严格执行登记管理制度,确保操作人员素质准入关。按照国家“五整顿、三加强”要求,坚持从源头上抓起。在拖拉机及驾驶人登记、检审验、考核发证、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等工作中,要严格管理,规范程序,切实做到“谁办理、谁签字、谁负责”,“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严格培训质量,凡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办理驾驶证的“谁办理、谁负责”,严格实行过错追究制和责任倒查制。

三、依法行政,确保农机执法的严肃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在农机安全生产检查、事故处理过程中,要规范程序、依法行政,严禁徇私枉法,说情求情,特别是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不得缺位、越位行使职权,以确保农机执法的公正性、严肃性。

四、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事故上报制度。发生农机事故必须按程序及时准确上报,发生一般事故,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发生重、特大事故必须先报告当地政府和安监部门,经批准后按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严禁瞒报、漏报或隐瞒不报,凡隐瞒不报或知情不报的,严格按干部管理权限对主管领导和事故统计人员进行处理,凡造成社会重大影响和后果者按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五、认真学习,切实加强干部业务素质。坚持经常性组织职工干部开展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使广大干部职工熟悉业务,弄通弄懂法律法规,在安全检查执法过程中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洛江区农业水务局

**年9月3日

篇4:校舍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为全面贯彻国家、盛市各级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彻底消除学校安全隐患,结合本校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我校校舍安全检查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上级领导关于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要以对学生人身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增强作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全面加强学校的安全检查、整治工作。

二、成立学校校舍检查的领导机构和职能部门。

为使学校安全检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校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教导处为校舍安全检查的职能部门,成员包括图书室、实验室、活动室、音乐室、微机室、多媒体教室等管理员,各成员进行分工,具体负责对校舍安全检查的具体工作。

三、安全工作检查时间及步骤

检查的范围为学校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中包括道路、围墙、厕所、图书阅览室、实验室、微机室、仓库、车棚等各项建筑设施。

本次安全检查、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1、自查阶段:学校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认真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要重点对学校的教学设施、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微机室等场所认真进行逐一排查,消除安全工作的漏洞和事故隐患,确保万无一失。坚持边自查边整改,以自查促整改。同时要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指定专人负责,在最短时限内整改,并确保整改质量,并将自查、整改报告上报安全领导小组。

2、联检阶段: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学校各个部门进行联合检查。

3、随机抽查阶段(长期):我们将进行不定期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

4、校舍安全检查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要做到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在正常情况下,学校应每学期对校舍进行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对一些年久失修的旧房要进行重点细致的检查;在风、汛、雨季要进行突击性的检查。校舍安全检查应邀请当地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每次安全检查均应做好书面文字记录,作为校舍档案保存备查。对发现结构损坏、蛀虫、腐烂或其它重大险情的应及时书面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落实维修措施;对经技术鉴定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并及早采取断然措施,消除祸患。凡发现校舍重大险情的均应及时上报。

四、安全检查内容及措施

学校建立安全工作自检制度,定期检查重点部位如校舍等基础设施,随时关注情况变化,认真做好记录备案。

1、校园校舍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自检,做好校园校舍检查记录。

2、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

结合上级安全工作要求,学校要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与领导沟通协调,采取必要措施及时进行处理。门卫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做好来访人员登记,查对确实有事的学生的离校问题,必须有班主任老师的批条,方可离校。

3、防火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要求,要重点检查,各项用电是否存在火灾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校内消防器材必须保管完好,数量、布局合理;安全通道必须有明显疏散指示标志,疏散通道不得关闭、堆放物品,保证学生学习期间能够安全疏散;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方向正确,疏散指示标志不得有遮挡、覆盖现象。

4、值班、值宿工作

值班人员要高度负责,记录要及时准确,对学校重点部位掌握清楚,并加强巡逻。在值班室明显位置要张贴火警、派出所电话、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等。

5、体育设施安全工作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体育场馆和器材要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要建立使用管理制度,有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对器材的安全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并认真做好记录。

总务后勤部门应对校舍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工作,以确保安全使用。除特殊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外,一般的校舍维修应安排在暑假或寒假进行。校舍维修应按实际情况分为小修、中修或大修。维修计划应经学校领导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维修项目必须履行政府采购办参与的招标、验收手续,并实行工程监理。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全校教职员工要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做好长期作战的准备,坚持警钟常鸣。常抓不懈,不能时紧时松、时冷时热。

2、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学校建立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由领导小组负责安全工作的检查、落实工作,并综合全校作好安全工作,健全责任制度,明确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管,不留任何死角。

3、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学校安全工作检查、整改不力的教职员工取消年终先进的评比资格。

4、发生安全问题要及时上报。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负责,如发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做到及时、详细、真实,不得瞒报、迟报、漏报或虚报。

5、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篇5:农机站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保障全区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坚持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降低和减少农机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切实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实行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原则,落实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负责,任务到单位,责任到人的目标责任制,层层落实目标责任,使农机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及目标责任落到实处,为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奠定坚实基矗

二、严格执行登记管理制度,确保操作人员素质准入关。按照国家“五整顿、三加强”要求,坚持从源头上抓起。在拖拉机及驾驶人登记、检审验、考核发证、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等工作中,要严格管理,规范程序,切实做到“谁办理、谁签字、谁负责”,“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严格培训质量,凡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办理驾驶证的“谁办理、谁负责”,严格实行过错追究制和责任倒查制。

三、依法行政,确保农机执法的严肃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在农机安全生产检查、事故处理过程中,要规范程序、依法行政,严禁徇私枉法,说情求情,特别是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不得缺位、越位行使职权,以确保农机执法的公正性、严肃性。

四、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事故上报制度。发生农机事故必须按程序及时准确上报,发生一般事故,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发生重、特大事故必须先报告当地政府和安监部门,经批准后按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严禁瞒报、漏报或隐瞒不报,凡隐瞒不报或知情不报的,严格按干部管理权限对主管领导和事故统计人员进行处理,凡造成社会重大影响和后果者按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五、认真学习,切实加强干部业务素质。坚持经常性组织职工干部开展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使广大干部职工熟悉业务,弄通弄懂法律法规,在安全检查执法过程中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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