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巷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抽巷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1

由于15109底抽巷层位变更,导致15109底抽巷沿煤线层掘进。当煤线厚度在0.3m以上时,为确保15109底抽巷施工期间的安全作业,特制定以下防突措施。一、编制依据(一)《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版(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2009年版(三)《15109底抽巷巷掘进作业规程》二、基本情况(一)工作面概况巷道断面形状、规格尺寸、支护形式及巷道设计走向长度巷道名称断面形状荒宽荒高掘进面积净宽净高净面积15109底抽巷矩形3.6m3.2m11.52㎡3.2m3.0m9.6㎡巷道设计长度:15109底抽巷设计长度为1213m。三、工作面防突措施1、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工作面使用MD-2型瓦斯突出参数仪测定钻屑瓦斯解吸指标△h2值、S值及FMJ-1煤坚固性系数测定仪测定煤的坚固性系数(f值)来预测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孔呈三角形布置,一个钻孔位于掘进巷道中部,并平行于掘进方向,孔深12m,其它两个钻孔终孔点位置位于巷道两侧轮廓线2-4m处,钻孔应尽可能布置在煤层中。预测钻孔要超前生产距离2m,孔径42mm。如实测得到△h2值<200Pa、S值<6Kg/m,且未发现其他瓦斯异常现象,则预测该工作面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若发现预测参数异常,必须立即汇报有关领导,采取针对性防突措施。突出危险性预测临界值钻屑瓦斯解吸指标△h2(Pa)钻屑量S(kg/m)危险性≥200≥6有突出危险<200<6无突出危险2、掘进工作面施工排放孔措施工作面施工不少于6个排放孔,布置在煤层中部,中部2个深15m正孔,且至少保证一个正孔深18m。两帮各2个16、15m深偏孔,排放孔控制巷帮轮廓线外8m,排放孔钻头直径为Φ75mm。施工完排放孔且测定△h2值及钻屑量S均小于临界值后,方可预留5米超前距,允许掘进。排放孔不许套残孔,如在数据测定过程中超过临界值或有喷孔、吸钻、煤层变软发酥、厥炮声等异常现象,则立即停掘汇报相关领导,分析原因后制定针对性防突措施。3、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工作面使用MD-2型瓦斯突出参数仪测定钻屑瓦斯解吸指标△h2值、S值及FMJ-1煤坚固性系数测定仪测定煤的坚固性系数(f值)来预测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孔呈三角形布置,一个钻孔位于掘进巷道煤层中部,并平行于掘进方向,孔深12m,其它两个钻孔终孔点位置位于巷道两侧轮廓线2-4m处,钻孔应尽可能布置在煤层中。预测钻孔要超前生产距离2m,孔径42mm。如实测得到△h2值<200Pa、S值<6Kg/m,且未发现其他异瓦斯常现象,则经总工程师签字批准后,方可预留5米超前距,允许掘进。如果效果检验孔△h2值≥200Pa或S≥6.0kg/m,需立即停止生产由总工程师组织通风部、地质防治水部、生产技术部、安检部、防突办等相关人员现场制定专项措施。采取措施经效果检验达标后,方可生产。4、安全防护措施(1)工作面必须保证通风设施的运行可靠。(2)工作面所有人员必须全部经过防突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进入工作面所有人员必须配带隔离式自救器。(3)工作面所有人员必须熟悉掌握井下避灾路线,工作面发现突出预兆(如溜煤、掉渣、片帮、厥炮声等预兆)时,瓦检工、安检工、生产班组长立即指挥现场工作人员停止工作,切断掘进工作面盲巷内及其回风流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将上述地点所有人员撤至大巷全风压新鲜风流处,并汇报调度指挥中心、通风部、防突办。在确认不会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的情况下,且工作面盲巷口瓦斯浓度小于0.8%时,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发生突出时,现场人员应及时撤离,切断掘进工作面盲巷内及其回风流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安检员、瓦检员、班组长及时向调度指挥中心、防突办、通风部、总工程师及相关领导汇报突出现场情况,调度指挥中心立即执行二级断电。(4)生产队组要加强机电设备管理。设备下井前必须经机电管理组防爆检查,经检查合格贴防爆合格证和设备完好牌后,方可下井。非防爆设备及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淘汰设备严禁下井。工作面每班必须有固定专职电工,分清责任区,负责详细检查盲巷内所有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严禁使用失爆设备),发现隐患立即停止生产,处理完好后方可恢复生产,并留有记录;每班负责对本班的机电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留有记录;队负责每天对本队的机电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机电部负责每3天对该队的机电设备进行检查,队组负责每月对机电设备进行一次开盖检查,并留有记录。巷道内电缆(包括通讯信号及钻机负荷线),必须沿巷帮或顶敷设,悬挂高度距离轨道不低于1.6米,带电电缆不得盘圈或盘“8”字;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内,电缆必须与瓦斯抽放管路分挂在巷道两侧,每月对在用电缆电机进行一次绝缘测试,并留有记录。(5)工作面必须有专职安检员在现场监督检查防突措施及安全防护设施的落实情况。(6)工作面必须安设压风供水自救系统,安设要求:①压风供水自救装置安设在井下压缩空气管路及静压水管上。②距工作面往外25-40米的巷道内、爆破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位置必须各设置一组压风供水自救装置;每组压风供水自救呼吸面罩数量不得少于5-8个,且压风供水自救装置面罩总数量不少于当班最多工作人数的1.5倍。③压风供水自救装置的压缩空气供给量,每人不得少于0.1m3/min。(7)工作面严格按规程规定安设瓦斯传感器,遥测工负责对该工作面所属范围内的瓦斯传感器每七天检查标校一次,瓦检工班班校对,并每七天试验断电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停产组织处理。试验断电情况要汇报调度,并留有记录。(8)局部通风机安设在距回风立眼进风侧10米处的位置,并实现“三专三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在局部通风机前安设开停传感器,在通风机前3-5m处安设瓦斯探头,当CH4≥0.5%时,能自动切断顺槽往里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包括风机电源);当工作面、回风流、混合风流CH4≥0.8%时,自动切断掘进工作面盲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9)工作面必须安设有直通调度指挥中心的电话,且紧跟工作面局部通风机50米以外。(10)工作面顶板支护必须紧跟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11)防突进度牌板要放置在距离掘进工作面10米处,防突工负责移动牌板,填写排放孔深度等情况。瓦检工每班填写当班施工进尺及剩于允许进尺。(12)掘进工作面内巷道内留不小于1.6m的安全通道,且人员可以顺利通过,不得有杂物堆积。(13)进入工作面的瓦检工、电钳工、班长、跟班队干及其他管理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仪。(14)工作面放炮掘进时,必须严格执行掘一排、支一排、锚一排的规定。(15)掘进工作面掘进时,如遇特殊情况(如地质构造变化),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报请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生产掘进。(16)调度要建立专门的防突台帐,详细记录排放孔施工情况,及时掌握掘进进度情况。(17)排放孔由瓦检工、防突工、安检员、队组班组长共同监督检验,并在排放钻孔施工完毕后共同在排放钻孔施工单上签字认可,确定钻孔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效果检验,效检合格后才可掘进。验收内容包括排放孔的深度、角度、位置,不符合钻孔设计的要重新施工。安检员、瓦检工、防突工、队组班组长要将施工排放孔情况及时汇报调度。(18)放炮安全措施①爆破严格执行缩小循环进度,控制炮眼深度,放一次炮,掘进一排的原则。放炮前把风筒维护好,避免崩坏风筒,造成瓦斯积聚;放炮期间如有瓦斯异常时,应立即停止生产汇报相关领导。②爆破参数严格按该地点编写的作业规程中的爆破作业内容执行;③放炮前必须用黄土封堵所有排放孔,封堵深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5倍;④放炮前必须由施工队组对炮掘工作面前后30米范围内的电缆线、风管、水管、瓦斯管、集气装置及风筒等进行维护,维护方法由施工队组制定,否则严禁工作面放炮掘进;⑤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放炮三连锁”、“放炮停电撤人设警戒”制度。放炮前,必须切断掘进工作面盲巷内及其回风流经区域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立即停止一切工作,并将掘进工作面盲巷内及其回风流经区域内其他人员全部撤至大巷全风压新鲜风流中,并设好专人警戒,撤人总距离不得小于300米。⑥在放炮30分钟后,确认工作面无异常的前提下,且工作面盲巷瓦斯浓度降至0.8%以下时,由放炮员、安检员、瓦检工及生产班组长同时进入工作面检查通风、粉尘、顶板、拒爆、残爆等情况,待确认无问题后,其他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进行生产作业。⑦每次放炮前必须由放炮员电话通知调度值班长,调度值班长通知调度监控中心查看工作面停电情况,待查看停电正常后,方可允许放炮。放炮结束后,要由放炮员电话汇报调度指挥中心放炮情况。(19)、工作面打排放孔安全措施:①在打排放孔钻过程中,连接所用的高压管必须完好,“U”型卡必须插牢,严禁插“单腿销”或铁丝,以防高压管崩脱伤人。②在打排放孔期间,生产队组要明确安全负责人及打钻设备故障处理负责人,明确各自职责,责任到人头,以此来确保打卸压孔时的安全工作。四、其它要求(1)地测防治水部要及时提供相关地质资料(包括各种地质构造),为编制防突措施提供依据。(2)钻机队施工瓦斯含量或瓦斯压力测定孔时,必须在钻机到达测定地点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施工完毕;瓦斯含量测定孔与预抽钻孔的施工必须由同一个队组完成。(3)严禁在综合防突措施效果不达标的煤层进行采掘作业。(4)严禁不进行局部效果检验组织生产。(5)严禁采掘工作面不采取安全防护性措施或措施落实不到位组织生产。(6)施工队组必须认真学习《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保安煤矿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制度》、煤与瓦斯突出知识及本措施,且认真贯彻、执行并履行签字手续。(7)在执行本措施后,如在掘进时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或异常涌出,工作面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由总工程师组织安检部、通风部、防突办、地质防治水部、生产技术部等业务部门,到现场进行勘察,经重新制定针对性防突措施,队组落实后方可恢复生产。五、其它未提及之处,严格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程规定执行。

篇2:采煤工作面防治瓦斯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为保证3101采煤工作面的安全生产,防止瓦斯积聚和瓦斯事故,特编制3101采煤工作面防治瓦斯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本措施审批后,有关单位必须认真传达并严格贯彻落实。

一、加强瓦斯检查

1、3101工作面每班必须派责任心强的专职瓦斯检查员,严格按规定进行瓦斯检查,并持证上岗。瓦斯检查员除配备光学瓦斯鉴定器、温度计、检查手杖、记录本等,还应携带CO检测仪,及时检测CO的含量。

2、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和班中汇报制度,杜绝空班、漏检、假检等现象发生,严格执行瓦斯检查“三对口”、“三签字”等瓦斯检查制度。3101运输巷皮带机头配电点、3101工作面、3101工作面上隅角、3101工作面回风流每班瓦斯检查不得少于3次,并随时对巷道高冒处进行检查。

3、瓦斯检查员在现场发现瓦斯超限或瓦斯积聚时,有权立即停止该地点的所有工作、撤出人员,并及时报告调度室值班人员及通风科值班人员,采取措施处理。

4、当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8%、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超过0.8%或二氧化碳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工作面回风隅角瓦斯浓度超过0.8%时,必须切断电源,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二、加强安全监测

1、3101工作面回风顺槽内安设三个甲烷传感器:T1号甲烷传感器设在距工作面煤壁线5-10米范围内,其瓦斯报警浓度为≥0.8%,断电浓度为≥1.2%,复电浓度<0.8%,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T0号甲烷传感器设在3101工作面上隅角,其瓦斯报警浓度为≥0.8%,断电浓度为≥1.2%,复电浓度<0.8%,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T2号甲烷传感器设在距回风口10-15米处,其瓦斯报警浓度为≥0.8%,断电浓度为≥0.8%,复电浓度<0.8%,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2、因瓦斯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器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规定值以下时方可人工复电。

3、甲烷传感器每7天必须调校一次,保证报警点、断电点灵敏可靠;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调试应使用标准气样,每个探头每次调试标校不低于3次;安全监测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应在8小时内更换。

4、瓦斯检查员、监测工必须每天使用光学式瓦斯鉴定器或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地面监测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0.02%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小时内对2种设备调校完毕。

5、各传感器显示、传输必须正常,监测室值班员发现异常问题,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通风科值班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6、生产单位跟班队长、班组长、采煤机司机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采煤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三、加强瓦斯抽放,搞好瓦斯治理

1、加强瓦斯抽放管理工作。维护好地面永久瓦斯抽放系统,加强管路维护和巡视放水除渣工作,保证抽放管路畅通,减小抽放阻力,提高抽放效率,保证瓦斯抽放量的最大化。

2、地面永久瓦斯抽放系统抽放管路必须安设防回火和防爆装置以及“四位一体”安全监测系统一套,确保抽放系统的安全可靠和监测数据的直观准确。

3、抽放队每班安排专人负责瓦斯抽放管路的维护,保证抽放管路始终保持正常抽放。

四、加强工作面通风管理

1、不断优化矿井通风系统,维护好矿井的通风设施,凡是在3101采煤工作面工作的人员,必须爱护好通风设施,严禁损坏、撞坏和同时敞开任何地点的一组风门,以防造成风流短路,影响到3101采煤工作面及其他地点的风量。

2、测风员按规定及时测风,随时掌握3101工作面的风量情况,确保3101工作面风量充足,有效的稀释3101工作面及进、回顺槽内的瓦斯。

3、在3101运输巷进风侧密集处设置一道全断面风挡,减少向采空区的漏风(风挡设置标准:风挡设置必须上至顶板,下至底板,紧贴面后密集,保证其严密性)。风挡必须随着工作面的推进及时移挪、设置,现场瓦斯检查员负责管理好风挡,保证风挡的正常使用。3101工作面所有人员必须爱护风挡,不得随意损坏、敞开或摘除风挡。

4、生产单位必须及时拆除两顺槽密集后的顶帮锚杆,以便使顺槽处顶板在回采后及时垮落,减少采空区漏风。

5、生产单位必须时刻保证后部运输机通道畅通,严禁后部运输机通道堵塞,造成工作面后部通风不良,形成瓦斯积聚。

五、加强电气设备的管理,采煤队必须每班一次、机电科必须每天一次对3101采煤工作面的所有电气设备进行一次检查,杜绝失爆现象;下井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严禁矿灯失爆和井下打开矿灯;严禁在3101工作面及两顺槽从事电、气焊作业。

六、在工作面上隅角悬挂警戒牌,禁止人员在上隅角逗留。

七、生产单位及通风科值班人员必须加强班前、班后会的学习和教育工作,教育现场作业人员高度重视瓦斯管理工作,认真在现场落实瓦斯治理措施。

八、严格执行瓦斯报警分析制度,对现场出现瓦斯报警现象,通风副总、总工程师、安检科、通风科必须立即进行分析,并采取措施处理。

九、下井人员必须佩带合格的自救器,当发生灾害时,按《山西泽州天泰和瑞煤业有限公司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瓦斯(煤尘)火灾避灾路线:

3101工作面→3101运输顺槽→采区轨道巷→轨道运输大巷→副立井底车场→副立井→地面

十一、此措施未尽事宜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本措施由驻矿安检员负责监督实施。

篇3:防治瓦斯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依据《中化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保障矿山企业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突发性矿山瓦斯安全事故的发生,针对瓦斯的特点及危害程度,参考《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等国家、行业标准,结合本事业部的实际,制定本事业部2013年度的防治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二、预防瓦斯积聚的安全技术措施

防止瓦斯积聚就是破坏形成瓦斯爆炸的必要条件,把发生瓦斯爆炸的危险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瓦斯积聚对瓦斯事故的防治有重要意义。预防井下瓦斯积聚采取下列安全技术措施。

1、加强通风

加强矿井的通风工作是防止瓦斯积聚最有效的措施,应合理选择最佳的通风系统,加强通风管理,其作用是将足够的新鲜空气送到井下个工作地点,把采掘工作面以及局部积聚的瓦斯冲淡至《规程》规定的浓度以下并且排出。具体措施有:

(1)由于采用抽出式通风,使井下空气处于负压状态,一旦主扇风机因故停止运转时,井下空气的压力升高,在短时间内可以防止瓦斯涌出,安全性好。

(2)由于并联通风要比串联通风经济又安全,尽量采取并联通风,避免串联通风;实在不能避免串联通风时,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编写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3)加强通风设施的管理。为了矿井正常通风,在井下适当的位置设置了控制风流的设施,如风门、挡风墙、调节风窗等,通风设施必须即使构筑,并保证质量,经常维修,保持完好;每个矿工对通风设施都必须爱护,决不允许任意损坏。

(4)正确计算和确定工作面的所需风量,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

(5)加强掘进通风的管理。掘进巷道应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局部通风机设置在进风口的新鲜风流处,严禁产生循环风;风筒要悬挂在巷道一帮,保持完好,风筒口离工作面的距离最大不超过5米。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准停风。掘进工作面严禁采用扩散通风。

(6)保证风流畅通。为了保证井下采掘工作面、巷道和其他工作地点风流畅通,减少通风阻力,不得随意堆积杂物,以保证足够的通风断面。

2、加强检查

加强瓦斯检查,准确掌握工作面瓦斯浓度的变化,是防止瓦斯爆炸的基本手段之一,也是矿井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本事业部已经建立了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的检查制度,将所有采掘工作面、峒室、使用的机电设备设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都纳入了检查范围。

(2)瓦检员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的次数检查瓦斯和二氧化碳,严禁空班漏检,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汇报制度,并认真及时填写有关日报和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积极处理。

(3)通风安全部门的值班人员,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对于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通风部门应制定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进行处理。

(4)加强爆破过程的瓦斯管理。爆破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严禁检查一次而多次放炮,爆破工必须随身携带“一炮三检记录手册”,做到检查一次填写一次。三人连锁中的“三人”指爆破工、班组长、瓦检员分别携带警戒牌、爆破命令牌、爆破牌,在起爆前,严格检查起爆地点附近20米内的风流瓦斯浓度和其他安全条件符合要求后,一次交递牌子,进行安全爆破后,归怀各自的牌子。

三、处理瓦斯积聚的安全技术措施

矿井瓦斯在井下一些局部地点容易积聚,导致瓦斯超限,必须按照瓦斯排放管理制度和局部瓦斯处理方法,及时进行处理。

1、炮眼内积存瓦斯的处理。打好炮眼后,要及时装药,装药前用炮棍在炮眼内来回捅一捅,以便排除炮眼内的瓦斯;火药要顶到炮眼底,装药后随即用炮泥将炮眼填实、填满。

2、巷道冒顶空间里积存的瓦斯,可以用以下措施进行处理:

(1)风袖通风法,又叫风筒分支法,即在风筒上接上一段分支小风筒直通巷道顶板冒顶处,排除积存的瓦斯。

(2)挡风板引风法,即在巷道支架顶梁上钉挡板,把风流引到冒顶处,吹散积存的瓦斯。

(3)充填隔离法,即在支架顶梁上钉木板或荆笆,然后用黄土、砂子或惰性气体充填、堵塞空间,排除积聚的瓦斯。

3、处理停风的独头掘进巷道中积存的瓦斯,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排放措施,控制送入独头巷道的风量排放。瓦斯排放后,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恢复正常通风。

4、刮板输送机底槽处积聚瓦斯的处理措施

刮板输送机停止运转时,底槽附近有时会积聚高浓度的瓦斯。在运煤时,刮板与底槽之间摩擦产生的火花能引起瓦斯燃烧、爆炸。因此必须采取措施排除该处的瓦斯。

(1)设专人清理输送机底下遗留的煤炭,保证底槽畅通,使瓦斯不易积聚。

(2)保持输送机经常运转,即使不出煤也让输送机断续运转,以防瓦斯积聚。

(3)吊起输送机处理积聚的瓦斯。如果发现输送机底槽内有瓦斯超限的区段,可把输送机吊起来,使空气流通而排除瓦斯。

(4)如果有压风管路可以将压风引至槽底进行通风,排除积聚的瓦斯。

5、预防瓦斯爆炸点火源的措施

预防井下出现瓦斯爆炸点火源的措施有:

(1)严格井口检查制度,禁止携带烟草和点火工具下井。

(2)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确保各种矿用产品符合煤矿安全防爆标准。

(3)做好机电设备的管理,选用矿用防爆型电器设备,彻底消灭井下电气发火和静电火源。不准带电检修或迁移电气设备。只有在安装电动机开关的地点附近20米巷道内的瓦斯浓度小于1%时,才准送电启动。

(4)严格管理和限制煤炭生产中可能出现的火源、热源,防止摩擦撞击点火。如采煤机截齿与坚硬夹矸摩擦而产生火花、小绞车钢丝绳摩擦火花、金属支架撞击火花。

(5)防止爆破火源,爆破时采用煤矿许用炸药和防爆型发爆器,并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严禁明火放炮和防糊炮,正确处理瞎炮。

(6)防止明火和其他火源。井下禁止吸烟,应使用防爆的照明灯,禁止打开矿灯。

四、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进行瓦斯检查和处理

1、掘进工作面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

2、掘进工作面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3、掘进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4、掘进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5、掘进队必须有因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恢复正常通风后,所有受到停风影响的地点,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所有安装电动机及其开关的地点附近20m的巷道内,都必须检查瓦斯,只有瓦斯浓度符合本规程规定时,方可开启。

6、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报告。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本规程第一百条的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h内封闭完毕。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排除瓦斯工作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区域内作业。

7、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符合本规程第一百二十九条开启局部通风机的条件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且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当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订安全排瓦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8、每个综掘工作面必须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将检查结果及时汇报通风调度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

9、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每班不少于2次。二氧化碳浓度检查次数每班不少于2次。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瓦斯浓度超过本规程有关条文的规定时,瓦斯检查工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1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1次。

10、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应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11、掘进工作面回风流必须设甲烷传感器,距工作面迎头不大于5m。掘进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保证灵敏可靠;当工作面瓦斯浓度超限时能立即自动切断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

12、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0mm。甲烷传感器必须安装在坚固的支护处,防止冒顶以及其它的机械损伤。安设在掘进工作面中的甲烷传感器,爆破时由瓦斯检查工将其移到安全防护地点,爆破后再按要求移回规定的位置。瓦斯检查工以外人员不得擅自移动甲烷传感器。井下作业人员不得人为封堵甲烷传感器。

13、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68条规定要求。由于瓦斯超过规定浓度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都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规定以下时,方可人工复电。

14、加强供电管理,严格执行停送电管理制度,避免漏电接地事故,严禁带电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避免撞击和摩擦火花,杜绝明火作业,消灭电器失爆。

15、炮掘工作面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16、班组长、机电工和综掘机司机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当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至全风压通风的进风风流中,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电动机或其开关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五、避灾路线和避灾措施

1、发生瓦斯爆炸避灾路线:掘进工作面-副井(主井)-地面。

2、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遇险人员的避灾方法:

(1)事故发生后,遇险人员不要惊慌,要保持冷静,迅速判断发生事故的地点和自己所处的位置。

(2)当遇险人员位于事故地点的上风侧时,应迎着风流撤退,位于下风侧时,可迅速使用自救器或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快由捷径进入新鲜风流中。

(3)如果在撤退过程中遇有冲击波及火焰袭来时,应背向冲击波俯卧在底板或水沟内,头要尽量低些。爆炸波过后,沿避灾路线,尽快进入新鲜风流,离开灾区。

(4)若巷道破坏严重,又不知撤退路线中是否安全,就应选择顶板坚固,无有害气体,有水或离水较近的地方躲避,耐心等待营救。并尽量利用风筒、木板、工作服等材料搭筑风障,阻止和减少有害气体的进入。同时要时刻注意附近情况的变化,发现有危险时,应立即转移。

(5)躲在避难硐室或躲避所内的人员,应倒卧休息,并关闭矿灯,只留一盏矿灯,挂在硐室口,灯头向外,以示有人,或有可能,应派出两名有经验而又熟悉线路的老工人进行侦察,并在沿途作上信号标志,以便救护队寻找。经侦察人员确认后,在场的领导应迅速组织大家沿安全路线撤离。

(6)避灾中,每个人都要自觉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主动照顾好受伤的人员,换人随时敲打铁管,发出呼救信号,并尽量寻找电话,以便及早同灾区外或地面取得联系。

3、发生瓦斯爆炸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1)迅速将实情报告矿调度室,矿调度室按有关程序组织抢险,执行并实施灾害处理分区行动计划。

(2)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应迅速切断区域内的一切非本安型电气设备电源。

(3)所有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作业区域的避灾路线,在本班班组长和跟班干部(班组长和跟班干部不在时,由有经验的老工人代理)的组织带领下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

(4)所有井下工作人员必须会熟练使用自救器,发生事故后可佩戴自救器,迅速撤到新鲜风流中直至地面。

(5)遇到无法撤退(因退路堵塞或有害气体含量大)受阻的情况时,应迅速进入预筑或临时构筑的避灾地点等候营救。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三大规程执行。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