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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测资料收集整理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3

为了提高地测技术管理水平,规范资料管理程序,结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望矿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1、地测专业在建矿期间收集的地测资料及时整理成文字、台帐和图件,如发现资料存在问题或缺漏,要及时到现场核对修正补充。

2、凡在巷道掘进过程中遇到地质构造复杂、水文问题难以判断时,矿总工程师亲自集中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鉴定会审,如遇疑难问题科内难以处理时,及时请示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技术人员集体会审,必要时请上级部门和相关专业院所帮助指导。

3、施工用图做到及时填绘,随时修改补充,正确指导施工。

4、地测资料整理要做到档案化,对各类图纸、台帐、卡片等都要按细则规定进行编号,并建立目录、索引。资料台帐必须有目录页码以供查阅。所有资料都要分门别类入柜保存,为查找方便,柜内应贴附与资料相符的标签。

5、为加强图纸资料的保护,要切实做好防火、防潮、防晒、防尘、防鼠、防虫、防盗等项工作。

6、凡是大型地质测量工程,如勘探工程、地面控制网测量、大型贯通测量工程、岩移观测工程以及地测专业负责的防治水工程等,均需编制工程施工方案、设计,并按规定报批。工程完成后,必须提交成果资料、图纸和技术总结,并组织有关人员鉴定和验收。

7、每月应对测绘的图纸资料进行一次全面审查、分析,并建立台账,发现问题及时修改电子版图纸资料。

8、每季度对井巷工程交换图、井上下对照图等地测资料、图件进行一次集中分析、审核、修改、打印成图,并逐级审签。

9、每半年对充水性图、矿井涌水量与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综合水文地质图、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水文地质剖面图等防治水图件进行一次集中分析、审核、修改、打印成图,并逐级审签。

10、测量、地质素描、淋水/涌水点水文观测资料应在升井后立即进行分析、核对,并填绘相关记录、台账。

11、所有地测资料,必须按照规定手薄格式收集,图文并茂,描述清楚,以便定期分析,并长期保存。

12、回采地质说明书在回采工作面形成10天内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在接通知后1个月提供,采区地质说明书在采区设计前三个月编制完成。

13、向外提供地测资料审批手续,地测科向领导和外单位提供的地测资料由地测副总或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后生效,未审批签字不准向外提供。地测图纸签字栏有关人员必须签字齐全方准向外提供,提供采掘地质说明书由科长审核,地质副总签意见,矿总工程师批准。

14、本矿单位借阅地测资料必须资料管理人员办理登记手续,用完及时归还消帐,矿外单位借用地测资料一律用单位介绍信,经矿总工程师或矿长批准后方可借用。?

15、复晒地测图纸发放、回收要编号登记,执行发放、回收签字手续。回收不用或报废图纸由地测科资料管理人员造册集中,经矿总工程师或矿长批准方可借用或销毁。

16、凡是上报图纸必须登记编号,执行收发人签字手续。

篇2:瓦斯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条技术资料包括:

1、安全监控系统各类设备合格证、说明书、图纸等,井下设备要有防爆合格证、矿用安全标志MA,是计量器具的要有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等。

2、各种规则制度、岗位责任制、各类报表、台帐等。

3、监控系统的各类监测监控数据。

4、安全监测系统图、断电控制图等。

5、安全监控系统的设计、验收资料、集团公司年检报告及各种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等。

6、各种监控系统数据分析记录。

第二条为保证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及运行的有效性,应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同时各矿应建立各项制度的详细实施考核细则,确保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规则制度、岗位责任制包括:

1、安全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监控设备、设施的验收、入库、出库、报废等。

2、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包括设备调试、检修周期、办法、检验等。

3、安全监控系统维护制度:包括设备的安装、拆除、移动、日常维护等。

4、安全监控系统设备调试校正制度:包括地面中心站、井下工作站、通讯设备的调试校正等。

5、安全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包括各部分运行状态、三级联网传输运行等。

6、安全监控系统故障信息反馈、处理制度:包括各类故障的发现、登记、汇报、安全措施、故障分析处理等。

7、安全监控系统监测、监控异常信息反馈、处理制度:包括各类异常信息发现、登记、汇报、安全措施、异常情况分析处理等

8、安全监控系统日报管理制度:包括监测日报格式、内容、监测日报的审批签字程序等。

9、安全监控系统信息传输制度:包括各种数字信息数据的上传和信息调度汇报业务流程等。

10、安全监控系统超限制度:包括超限信息的汇报处理流程详细规定。

11、安全监控系统报警、断电追究制度:包括各类传感器超限报警、超限断电情况汇报、核实、登记、处理等。

12、安全监控系统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制度:包括定期测试的时间、方法、登记、上报等。

13、备用主控机在线联机测试制度:包括备用主控机测试的时间、方法、登记、上报等。

14、机房计算机病毒防范制度:包括机房病毒防杀和病毒库升级等。

15、要害场所管理制度:包括要害手续、登记、器材配备等

16、机房消防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器材、防火知识等

17、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包括安全仪表校验的周期、操作规范等。

18、组织机构及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包括人员配备、培训、持证上岗及相关管理人员和各监测工种岗位责任制。

19、值班制度:包括值班人员配备、职责、交接班等。

20、安全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包括各种账卡、报表、监控中心获取的各种技术资料、井下事故记录等。

21、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管理制度:包括仪器的配备、充电、收发、维修及各种账卡、记录等

22、安全监控系统应急预案:包括事故分类、汇报程序、安全措施、事故分析处理等。

23、安全监控系统数据分析制度:包括分析时间、地点、结果、处理意见。

第三条?各矿必须建立健全如下帐卡、报表和记录,要求各报表帐卡记录得数据必须完整、准确和连续。

1、安全监控设备、仪表台帐。

2、系统故障汇报处理以及处理结果记录。

3、设备(仪器)检修记录。

4、设备报损记录

5、监测、监控设备调校记录。

6、机房中心站运行日志。

7、安全测控日报

8、安全监控设备使用情况月报表。

9、传感器标校记录。

10、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记录

11、监测、监控设备新安装拷机记录

12、备用主控机上线联机测试记录。

13、传感器异常、超限报警、超限断电汇报处理以及处理结果记录。

14、网络运行记录。

15、备用电池检查维护记录

16、要害部门登记表

17、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台帐

18、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故障记录

19、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维护检修记录

20、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定期调试记录

21、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发放记录

22、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年检记录

第四条各矿每季度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装置布置图》、《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断电控制接线图》必须于每季度末25日-30日内以CAD电子图纸形式上报集团通风部。图纸监测装置布置图必须与本矿实际监测系统部署相符。

第五条为适应通风系统网络图形信息化管理,各矿地质部门必须在每月初的5日内以电子图形文件格式(Mapinfo和Autocad两种格式)向各矿通风区提交上月本矿的采掘工程平面图。各矿通风区必须在每月初的8日内完整绘制本矿的通风系统图、通风立体图、通风网络图、监测监控装置布置图、瓦斯抽放布置图、防尘管路与设施布置图、防灭火布置图、瓦斯区域断电监测设置图。并将绘制完成后的上述图形文件按要求的时间和格式传回集团瓦斯监测中心。

第六条根据安全监测系统所获取的信息,整理出的各种技术资料均须有一副本保存在监控信息中心。

第七条安全监控系统所获取的各种资料均需定期保存,各矿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技术资料管理与制度。

第八条安全监控系统的各种资料必须经通风区区长、技术主管、监控技术员的许可才能查阅。如需借阅,要办理相关的手续。

第九条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和网络中心应每个月对数据进行备份,备份的数据介质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年。

第十条图纸、技术资料的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年,事故资料要长期保存。

第十一条保存方式为光盘刻录。

篇3:防治地质灾害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

1、地质、测量工作计划、工程设计、报告、储量变化等,必须按有关规程规定的审批制度进行。

2、组每年初应根据矿下达的生产计划和生产实际编制该年度工作计划,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3、矿井地质报告每8~10年修编一次,完成后并经省一级煤炭管理部门审批。水平延伸地质报告在工程竣工半年内提交,并报总工程师审批。

4、组必须按设计部门提交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诉“委托书“要求的内容认真编写地质说明书,完成后经总工程师批准交采掘区队使用。

5、储量的转入、转出、注销、报损等,由组提供有关资料,经总工程师审查后,报矿及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6、组在年初根据矿井实际情况负责编制该年度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计划,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组织实施。防治地质灾害计划中已批准的防治地质灾害工程设计由技术科负责编制。

7、地面防洪工程、汛期防水、排水、放水、堵水、探水、截水的施工与实施计划、防治地质灾害工作总结、成果报告等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矿长审批后执行,并报上级备案。

8、除井田边界煤柱以外的其它各类防水煤柱以及排、放、堵、探水的施工设计由技术科编制,经科长签字后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实施。

篇4:资料收集整理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1、部门每年、每季度或每月必须根据生产和建设的需要编制地质测量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不得拖欠。

2、重大的地质测量工程,均须编制方案、设计,并按规定报批。工程完成后,必须提交成果资料、图纸和技术总结,并组织有关人员鉴定和验收。未符合要求的必须返工。

3、部门向外提供一切资料、报表等,均须经技术负责人严格把关,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才能提交或报出。

4、设计部门需要地质测量部门提供资料时,必须事先联系,提交委托书,并由总工程师签字。

5、地质测量部门必须向施工队提供掘进和回采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写作业规程和施工的地质依据。

6、矿井技术改造、扩建、水平延深等设计所需地质测量资料,应在设计三至五年内通知地质测量部门。地质测量资料应在正式设计前半年内提交。

7、采区设计所需的地质资料至少在设计前二年通知地质测量部门,地质测量部门测量资料在正式设计前三个月交付。

8、回采工作面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在工作面掘出来后五天内提交。掘进各类巷道所需的地质资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地质部门,地质测量资料在设计前十五天交付。

9、零星小型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须事先联系,商定提交时间。

10、各类巷道开口,需提前三天填写委托书,通知地质测量部门准备资料,以便按要求放线。停头或复工时也应及时通知地质测量部门。

11、施工单位在测量给线,地质调查和超前钻进时,应密切配合,提供方便。地质测量部门应随时把获得的情况通知施工单位。

12、巷道掘进在透巷或进入危险区前,地质测量部门必须按规定的安全距离,用通知单等形式事先通知施工单位。

篇5:一通三防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条技术措施必须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切合实际、条理清楚、语句通顺、数字准确、无涂改及错别字,能够指导实际生产。每次调改风、排放瓦斯、巷道贯通等工作,所有参加人员贯彻学习后在登记表上签字,实施后及时填写记录。巷道贯通、调改风等有通风系统变化的要及时测定风量,任务完成后将测风报表以及贯通通知单等资料附在技术措施后面进行归档保存。第二条上报分公司的报表数据必须准确无误,基础数据必须有依据,每月5日前必须进行上报。第三条技术资料的审批管理执行分公司《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其它技术资料的审批权限按下表执行。“一通三防”技术资料审批表序号审批内容审批权限1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地方经贸委2改变采区以上通风系统时的通风设计、安全措施分公司3反风演习计划分公司4报废已建立的防灭火系统分公司5火区启封和注销报告分公司6矿井通风能力的核定通风部备案7矿井开拓新水平和准备新采区,在未构成通风系统之前的串联通风安全措施分公司8工作面顺槽之间不得随意施工联络巷,确需施工的,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分公司9主通风机改造;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的停风措施分公司10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分公司11排除封闭区、情况不明的巷道、联通已采区、老空区、火区等处的瓦斯时,提出书面措施报批,由矿总工程师现场指挥,矿山救护队协助排放项目部(矿)总工程师12工作面因故长期停采的,必须对工作面进行封闭或制定专项防火措施,消除自然发火隐患项目部(矿)总工程师13井下主要进风巷及井口房、井底主要硐室内进行电焊、氧焊作业项目部(矿)总工程师14采掘工作面与已密闭区域、老窑及其它不明的巷道贯通措施项目部(矿)总工程师15主要通风机因故单机运行时的专项措施项目部(矿)总工程师或分公司16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通风方式采用混合式的安全措施项目部(矿)总工程师17现生产采区没有专用回风巷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部(矿)总工程师18采区以下(包括采区)调改通风系统的措施项目部(矿)总工程师19采区内1次串联通风项目部(矿)总工程师20一般掘进巷道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部(矿)总工程师21巷道瓦斯浓度超过3%时,排放措施报批项目部(矿)总工程师22设置井下抽排瓦斯风机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部(矿)总工程师23井下摄影、照相工作的安全措施项目部(矿)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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