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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瓦斯抽放停采方案及风排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1

根据山西焦煤函【2012】372号文件《关于抓好低浓度瓦斯抽采输送安全的工作安排》及霍煤电通字【2013】10号文件《关于加强瓦斯抽采系统管理工作》通知的安排,我矿特制定瓦斯抽采停运方案及风排瓦斯安全技术措施,具体方案及措施制定如下:

一、矿井瓦斯涌出情况

1、2011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情况:

根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下发的晋煤瓦发【2012】68号文件《关于山西焦煤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的批复》,我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2.99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0.53m3/t,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为4.86m3/min,相对涌出量为0.85m3/t,鉴定结果为低瓦斯矿井。

2、目前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量情况:

目前我矿井下共布置有一个综采工作面,七个掘进工作面。掘进工作面有一个炮掘工作面,六个综掘工作面。目前2-112回采工作面回风流最大瓦斯浓度为0.1%,绝对瓦斯涌出量为2.1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0.304m3/t,掘进工作面回风流最大瓦斯浓度为0.06%,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为0.27m3/min。

3、采空区瓦斯含量

目前我矿共有三个老采空区,分别是2-106工作面采空区、2-101工作面采空区、2-100工作面采空区,根据束管监测系统化验分析采空区内瓦斯浓度情况,其中2-106工作面采空区瓦斯浓度最高为10.89%,2-101采空区5.12%,2-100采空区3.57%。

4、瓦斯来源分析

①我矿2-103工作面采用一次采全高的综合机械化采煤方法,所采煤层为1#、2#煤合并层。通过2012年8月份对工作面以外20个120米深的煤体注水钻孔内瓦斯涌出情况进行检测,发现新施工钻孔内瓦斯浓度最高达到27%,在扩散将近一周后浓度可降至0.7%。根据这一情况初步判断上隅角瓦斯主要来源于本煤层。

②经过2012年8月份一个月的跟班观察,发现在采煤机割至机尾段和拉机尾架老空顶板冒落时,上隅角瓦斯浓度会出现明显上升,由此可初步判断瓦斯主要来源于本煤层。

二、瓦斯抽放系统运行期间的基本情况

1、瓦斯抽采泵站

瓦斯抽放泵站设置于一采区轨道三联巷,该泵站具备独立通风系统,目前配备风量为300m3/min。

井下移动抽采泵站安设了2台ZWY150/200型移动瓦斯泵(一用一备),电机功率为200Kw,额定流量150m3/min,主要抽放2-103回采工作面及2-106工作面采空区瓦斯。同时泵站施工有容积为20m3的循环水池一个,安设有两台防回水、回气装置,两台水封防爆器、一台负压防水器、一台正压防水器、一台除渣器、一套孔板流量计、一台防回火装置。

抽放泵站采用双回路供电,确保始终有一台抽放泵时刻处于热备状态。

2、抽放方式及效果

我矿瓦斯抽放系统前期抽放2-103工作面上隅角及2-106老采空区时泵站管道内瓦斯浓度在5%~7%之间,通过瓦斯抽放系统可以有效控制工作面上隅角及老采空区内的瓦斯涌出量。

①、2-103工作面抽放方式及效果分析

2-103工作面采用上隅角插管方式进行瓦斯抽放,抽放最大浓度为0.5%,工作面前期瓦斯绝对涌出量为1.56m3/min,抽放瓦斯纯量为0.65m3/min,经抽放后上隅角瓦斯浓度稳定在0.3%以下。为进一步增强瓦斯抽放效果,下一步计划采取施工高位钻孔(钻场)及本煤层瓦斯抽放等方式对回采工作面进行瓦斯预抽,最大程度发挥抽放系统的效能。

②、2-106工作面采空区抽放方式及效果分析

2-106工作面采空区采用全封闭抽放方式进行瓦斯抽放,最大抽放浓度可达到5%以上,经过封闭抽放后采空区正副巷闭墙前瓦斯浓度均在0.1%以下。同时要求通风队每五天必须对采空区内发火气体浓度人工采样进行化验分析,发现指标超限立即采取相应防灭火措施。

3、抽采管路

瓦斯抽放管路经一采区回风巷分别铺设至2-103工作面上隅角、2-106采空区、2-112工作面上隅角,2-103工作面、2-106采空区瓦斯抽放管路采用40#镀锌扁铁加工托架进行吊挂,一采区回风巷瓦斯抽放管路采用10#槽钢加工托架进行吊挂,吊挂高度、防滑措施、防静电措施及放水器安装均能严格按照煤矿瓦斯抽放规范(AQ1027-2006)要求进行施工。敷设抽放管路共计5020m,主、干管路均选用管径为Φ280mm专用PE瓦斯抽放管。

4、各地点抽采管路滤渣、排渣措施和管理手段

①、我矿瓦斯抽放泵站安装有一台抽放管路除渣器,要求每周对除渣器内杂物进行一次清理,同时通过U型水柱计严密观察各支管内压力变化情况,发现压力发生异常时立即对管道进行检查,清理管道吸入的杂物。

②、在抽放管路吸气口处安设有铁质纱网,确保在抽放过程中杂物不能进入管道内。

三、矿井移动瓦斯抽放系统停运方案

1、2-106工作面采空区

目前2-106工作面正巷密闭接有一趟Φ280mmPE瓦斯抽放管,已关闭碟阀停止抽放,该闭墙前原巷道配风量为900m3/min,目前增大至1400m3/min,通过增大配风量目前闭墙前瓦斯浓度维持在0.2%左右,确保闭墙前瓦斯不积聚。

2、2-103工作面上隅角

目前2-103工作面上隅角接有一趟Φ280mmPE瓦斯抽放管,采用插管抽放方式进行抽放。目前该工作面正处于支架回撤阶段,因考虑到支架回撤期间工作面回撤通道顶板垮落后,该工作面风量可能减小或出现无风状况,为保证回撤期间工作面瓦斯不超限,故采取回撤期间工作面瓦斯抽放系统暂不停运的安排。待工作面支架及设备全部回撤完毕,具备密闭条件时再停止抽放系统运行。

3、2-112工作面上隅角

目前2-112工作面上隅角接有一趟Φ280mmPE瓦斯抽放管,原计划采用插管抽放方式进行抽放。考虑到该工作面及上隅角瓦斯浓度在工作面配风量增大至2200m3/min时最高不大于0.2%,风排瓦斯基本能够满足要求故决定停止对其进行抽放。

四、风排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我矿安装移动瓦斯抽放系统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超限问题,现制定风排上隅角瓦斯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1、采用风帘导风法稀释上隅角瓦斯浓度

风帘导风稀释上隅角瓦斯是最早使用的一种简便方法。办法是用一块大小适当的风筒布在上隅角上风侧遮挡采面风流,使其改变流动方向,将风引至上隅角,吹散稀释上隅角积聚的瓦斯。

2、利用伸缩导风筒导风

选择一条10m长的伸缩风筒,将伸缩风筒一端固定在工作面末端支架通道中,一端引至上隅角处,利用伸缩风筒将工作面新鲜风流导至工作面上隅角处,以增大该处风量,从而达到稀释瓦斯浓度的效果。

3、风量、风压调节法

即在靠近采区回风巷的工作面回风巷内设置调节风窗,合理调配工作面风量,并使用风窗增加部分风压,使风压和工作面的风阻、风量与工作面通过能力相匹配,以减少多余的风量进入采空区,降低漏风带宽度,增加部分风压,减少瓦斯从煤层和采空区的涌出量,从而降低瓦斯浓度。

4、及时回柱,强制放顶法

随着工作面推进,及时拆除上隅角附近锚网支护的托盘和螺栓,使上隅角顶板随采随落,与工作面放齐,尽量减少上、下隅角空间,切断采空区瓦斯通道,改变采空区漏风分布状况。

5、采用压风管路,增加上隅角瓦斯积聚区风流扩散系数,提高风流驱散局部积聚瓦斯能力。

利用上隅角附近的压风管路接一趟支管引至上隅角处稀释局部积聚瓦斯,经过实践检验,在现有瓦斯涌出条件下,有效地将上隅角瓦斯浓度控制在0.5%以下。压风管路是担负矿井职工安危的“三条生命线”之一,长期随工作面同步推进,取用停用开关方便,不需要另加电器设备(从地面空压机房直接供向各采掘工作面),安全性高,适应性强。

6、上限配风

通过调整矿井主扇风叶角度,增大矿井各用风地点风量,确保各地点均能够按照上限配风原则进行配风,最大程度通过风排手段解决瓦斯问题。

篇2:煤矿防治煤瓦斯突出综合措施

在开采突出煤层时,必须采取以防止突出措施为主时有避免人身事故的综合措施。综合措施的内容包括:

(1)突出危险性预测

(2)防治突出措施

(3)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

(4)安全防护措施

1、突出危险性预测

根据突出预测的范围和精度,煤层突出危险性预测分为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和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区域预测应预测煤层和煤层区域的突出危险性,并应在地质勘探、新井建设、新水平和新采取开拓或准备时进行。

?在进行区域预测后,把煤层划分为突出煤层和非突出煤层。突出煤层经区域预测后可划分为突出危险区、突出威胁区和无突出危险区。突出煤层在开采过程中,如果已确切掌握煤层突出危险区域的分布规律,并且有可靠的预测资料,在确认的无突出危险区内可不采取防治突出措施。预测方法有单向指标法、瓦斯地质法和综合指标法等。

?在突出危险区内,工作面进行采掘前应进行工作面预测。采掘工作面经预测后,可划分为有突出危险工作面和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在突出威胁区内,根据煤层突出危险程度,采掘工作面每推进30~100m,应用工作面预测方法连续进行不少于两次预测验证。只有连续两次验证都为无突出危险时,该区域才能继续定为突出威胁区域。

工作面预测是预测工作面附近煤体的突出危险性,应在工作面推进过程中进行。其他方法有综合指标法、钻屑指标法、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发和R值指标法等。

(二)?防止突出措施

开采突出煤层时,必须采取综合防突措施,在采用防治突出措施时,应优先选择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如果不具备采取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的条件,必须采取局部防治突出措施。

?1、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

?1)开采保护煤层。在突出矿井中,在煤层群中首先开采没有突出危险或突出危险小的,并能使相邻的突出煤层消除危险的煤层叫保护层,而后开采具有突出危险的煤层叫被保护层。位于被保护层之上的保护层叫上保护层,位于被保护层之下的保护层叫下保护层。开采保护层是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最有效的、最经济的措施。

?保护层开采后,被保护层中对应区域内的煤体被充分卸压,导致煤层和围岩中积蓄的弹性能被释放,减弱了发动突出的主要动力:煤体卸压后会产生大量裂隙,使煤层的透气性增加,造成瓦斯潜能的释放,减弱了完成突出过程的主要动力:高压瓦斯的大量释放,使煤层的瓦斯含量降低,导致煤体强度增加,煤的坚固系数可提高1倍以上,这就增大了突出的阻力。这些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必然导致被保护层突出危险的消失。

?保护层保护作用的有效范围,应根据矿井实际考察结果或参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确定。

?2)预抽煤层瓦斯。开采保护层时已有瓦斯抽放系统的矿井,应同时抽放被保护层的瓦斯。单一煤层和无保护层可开采的突出危险层,经试验预抽瓦斯有效果时,也必须采用抽放瓦斯的措施。

?煤层抽放瓦斯后,大量高压瓦斯的抽放导致瓦斯潜能的释放,减弱了完成突出过程中的主要动力,直接导致煤体强度的增大,增加了突出的阻力;另一方面,大量瓦斯的抽放又导致了煤体的卸压,释放了积蓄在煤体和围岩中的弹性能,减弱了发动突出的主要动力。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的结果,消除了突出的危险。

?采用预抽煤层瓦斯防治突出措施的有效指标,应根据矿井实际考察确定。如果无实际考察考察数据,可参照下列指标之一确定:

?(1)预抽煤层瓦斯后,突出煤层残余瓦斯含量应小于该煤层在在该突出区域始突深度的煤层瓦斯含量。

?(2)煤层瓦斯预抽率,即钻孔抽出瓦斯量与钻孔控制范围内煤层瓦斯储量的比值,应大于25%。

?3)煤体注水。压力水进入煤层可以破碎工作面附近的煤体。水进入煤层内部的裂缝和空隙后,可使原始煤体湿润,改变煤的力学性质,增加了煤的可塑性和柔性,降低了煤的弹性,使煤体疏松,可减小煤体内部的应力集中和瓦斯放散初速度,应力分布变得比较均匀,使集中应力峰值移入煤体深处,巷道工作面前方应力系数减小,在采掘过程中煤体弹性能的释放变得比较缓慢。同时,水进入煤体后封闭了瓦斯流动的通道,并将瓦斯向煤体内部挤压,提高了煤体承受压力的能力(煤的微孔直径越小,承受的压力的能力越大),降低了瓦斯破碎煤体的可能性;另一方面,水侵入煤体的微空隙后使瓦斯难于排放。根据实际测定,运到地面的经过注水的煤层煤块,其中残留的瓦斯量比干燥的煤大2倍多,瓦斯发散初速度降低了90%。综上所述,煤体注水能较有效的起到防止突出的作用。煤体注水不仅可以预防煤与瓦斯突出,也可以减小开采过程中粉尘的产生和飞扬。当水中加入一些阻化剂时,还可以防止煤炭自燃。

?2、局部防突措施

?1)石门揭煤防治突出措施。石门和其他岩石井巷揭穿初危险煤层时的方突出措施中,除抽放瓦斯外,还有水力冲孔、排放钻孔、水力冲刷、金属骨架和震动爆破等。

?(1)水力冲孔。当石门揭煤打钻出现喷煤、喷瓦斯的自喷现象时,可采用水力冲孔措施进行揭煤。即以岩柱或煤柱作屏障,在向煤柱打钻的同时送入一定压力的水,水压一般大于3Mpa,部分的破坏煤体可造成应力的不平衡,导致喷孔的发生和发展,喷出的煤、水和瓦斯可通过管道输送到远离工作面的地方分离。水力冲孔要求石门冲出的总煤量补小于煤层厚度的20倍。

?(2)排放钻孔。排放钻孔是在石门掘至距煤层垂距5~8m处向突出危险煤层沿倾斜和走向均匀地布置2~3圈钻孔,控制范围达到石门周围外3~5m,形成足够的卸压和排放瓦斯范围,在设计要求的范围内,瓦斯压力全部降到0.74Mpa以下。这一措施适用于不同厚度和倾斜的突出煤层,对瓦斯压力较高的煤层,也有较好的防突效果。

?(3)水力冲刷。水力冲刷是利用高压水枪冲刷石门工作面前方煤体,形成超前孔洞,使煤体得到卸压和排放瓦斯,已消除石门揭煤时的突出危险性,水力冲刷的主要问题是冲刷出的煤和瓦斯就地排放,形成了工作面地点不安全的环境。

(4)金属骨架。金属骨架是用于石门揭煤的一种超前支架。在距煤层2~3m时,在工作面上部和两侧周边打钻孔,钻孔要穿透煤层全厚并进入岩层0.5m,单排孔间距一般不大于0.2m,双排孔间距一般不大于0.3m,然后在钻孔中插入长度不于孔深0.5m以上的钢管或钢轨,将其尾部固定架牢,形成一个整体护架。

?金属骨架措施的防突作用:一是钻孔卸压;二是钻孔排瓦斯;三是保护煤体。主要作用是保护煤体,增大突出的阻力。

2)煤巷掘进工作面防治突出的措施。在有突出危险的煤层中掘进巷道,可以采用预抽瓦斯、水力冲孔、超前钻孔、深孔松动爆破、深孔控制卸压爆破、卸压槽和前探支架等防治突出的措施。

(1)超前钻孔(包括大直径钻孔)。适用于煤层透气性较好、钻孔的有效影响半径大于0.7m、煤质稍硬的突出煤层。钻孔长度不小于10m,钻孔超前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5m。排放钻孔的控制范围,应包括巷道断面和巷道断面轮廓线内四周不小于2m的范围。超前钻孔的直径一般为75~20mm,地质条件变化剧烈带也可以采用42mm直径的钻孔。

(2)深孔松动爆破。深孔松动爆破是在工作面前方打若干个一定深度的炮眼,通过爆破使周围煤体破碎、使应力集中带向煤体深部推移,达到卸压和排放瓦斯的作用。该措施适用于煤质较硬、突出强度较小的煤层。深孔松动爆破的孔径为42mm,孔长不得小于8m,超前距离不得小于5m。深孔松动爆破应控制到巷道轮廓线外1.5~2m的范围内。

(3)深孔控制卸压爆破。与一般深孔松动爆破相比,深孔控制卸压爆破有两个特点:以是将爆破孔长度8~10m增加到20~25m;二是在爆破孔附近打了不装药的控制孔,以增大卸压和排放瓦斯的效果。

(4)卸压槽。卸压槽是今年来推广应用的以中预防煤与瓦斯突出和冲击地压的方法。它是沿巷道两帮预先切割出一定宽度的缝槽,保持一定的超前距,使巷道前方一段距离内的煤体与煤层母体的部分脱离,在卸压槽的保护范围内掘进,可以避免突出和冲击地压的发生。

(5)前探支架。前探支架一般是向工作面前方打钻孔,孔内插入钢管或钢轨,其长度为两次掘进长度再加0.5m。掘进每循环一次打一排钻孔形成两排钻孔交替前进,钻孔间距为0.2~0.3m。

3)采煤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对于有突出危险的采煤工作面,防治突出应以区域性措施为主,因为采煤工作面范围大,又是采煤场所,任何局部防突措施都将中断采煤作业,影响生产。当由于某种原因未采取区域防突措施时或在区域防突措施失效的区段,可采用排放钻孔、松动爆破、注水湿润煤体、大直径钻孔、预抽瓦斯等局部防突措施,并应尽可能的采用刨煤机或浅截深滚筒式采煤机采煤。

(1)松动爆破。松动爆破适用于煤质较硬、围岩稳定性较好的煤层。沿工作面每隔2~3m一个孔深度不小于3m的松动爆破孔,每孔装药不得大于0.5kg,超前距离不得小于2m。

(2)浅孔注水。浅孔注水湿润煤体可用于煤质较硬的突出危险煤层。沿工作面每隔2~3m打一个深度不小于3m的注水孔,注水压力不得低于8Mpa,最小超前距离不得小于2m。注水开始后发现水由煤壁或相邻注水钻孔流出时即可停止止水。

(三)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

1、运距离、极薄保护层的保护效果检验

保护层的开采厚度等于或小于0.5m,上保护层与突出煤层间距大于50m或下保护层与突出煤层间距大于80m时,都必须对保护层的保护效果进行检验。检验应按被保护层中推进巷道时进行。如果各项测定指标都降到煤层突出危险临界值以下,则认为保护层开采有效,反之,认为无效。

2、预抽煤层瓦斯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

预抽煤层瓦斯在突出防治中有很大的效果,但预抽煤层瓦斯后对效果也需进行检验。对预抽瓦斯防治突出效果的检验应在煤巷掘进时进行。

3、石门揭煤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

石门防治突出措施执行后,应采取钻屑指标等方法检验措施效果。检验孔孔数为4个,其中石门中间一个,并应位于措施孔之间,其他三个孔位于石门上部和两侧,终孔位置应位于措施控制范围的边缘线上。如果检验结果的各项指标都在该煤层突出危险临界值以下,则认为措施有效,反之,则认为措施无效。

4、煤巷掘进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

煤岩掘进工作面执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时。检验孔孔深应小于或等于措施孔,并应布置在两个措施孔之间。如果测得的指标都在该煤层突出危险临界值以下,则认为措施有效,反之,认为措施无效。当措施无效时,无论措施孔还留有多少超前距都必须采取防治突出的补充措施,并经措施效果检验有效后,方可采取安全措施施工。当检验孔孔深等于措施孔深时,经检验措施有效后,必须留有5m的投影孔深的超前距。当检验孔孔深小于措施孔孔深,且两孔投影孔深的差值不小于3m时经检验有效后,可采用2m投影孔深的超前距。

5、采煤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

采煤工作面采用钻孔注水或松动爆破时,可采用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法、钻屑指标法或其他经试验证实有效的方法检验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钻孔应打在措施孔之间。检验指标小于该煤层突出危险临界值时,则认为防突措施有效;反之,认为防突措施无效。在措施效果无效压段,必须采取补充防治突出的措施,并经措施效果有效后,方可采取安全措施施工,并应留有不小于2m的超前距。

(四)安全设施及防护措施

为降低煤与瓦斯突出造成的危害,减少不必要的伤亡,在井巷揭穿突出层或在突出煤层中进行采掘作业时,都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措施主要有震动放炮、远距离放炮,设置避难所、压风自救系统和隔离式自救器等。

1、震动放炮

对石门揭穿突出煤层采用震动放炮有严格规定,工作面必须有独立可靠地回风系统,必须保证回风系统中风流畅通,并严禁人员通行和作业。在其回风侧的巷道中,应设置两道坚固的反向风门,与该系统相连的风门、密闭、风桥等通风设施必须坚固可靠,防止突出后瓦斯涌出其他区域。爆破参数,放炮地点,方向风门位置避灾路线及停电、撤人、警戒范围等,必须有明确规定。设震动炮要有统一指挥,并有矿山救护队人员进入工作面检查,根据检查结果,确定采取回复送电、通风机排除瓦斯等具体措施。为降低震动放炮时诱发突出的强度,应采用挡栏设施。挡栏可用金属、矸石或木垛等构成。揭露煤层后在石门附近30m范围内掘进煤岩时必须强加支护,严格采取防突措施。

震动放炮要求一次全面揭露或揭开煤层。对急倾斜和倾斜的薄煤层,都必须一次全断面揭穿煤层全厚;对急倾斜和倾斜的中厚煤层、厚煤层,一次全断面揭入煤层深度应大于1.3m;对缓倾斜煤层,应一次全断面揭穿岩柱。如果震动放炮未能按要求揭穿煤层,在掘进剩余部分时必须按照震动放炮的安全要求进行放炮作业。震动放炮未崩穿石门全新断面的岩柱和煤层时继续放炮仍需按照震动放炮有关规定执行,并需加强支护,设专人检查瓦斯和观察突出预兆;在作业中如发现突出预兆,工作人员应立即撤到安全地点。

?煤层特厚或倾角过小不能一次揭穿煤层全厚时,在掘进剩余部分时,必须采用抽放瓦斯、排放钻孔、水力冲孔等防突措施。在采用抽放瓦斯、排放瓦斯、水力冲孔之前,必须加强巷道及工作面支护,巷道支架背严背实后方可进行作业。作业时,必须采取保护工作面人员的安全措施;放震动炮前,对所有钻孔和在煤体中形成的孔洞都严密封闭空口,孔内注满水或以黄土、砂石充实。

2、方向风门

对突出危险区设置反向风门时,必须设在石门掘进工作面的进风侧,以控制突出时的瓦斯能沿回风流进回风系统。必须设置两道牢固可靠的反向风门,风门墙垛可用砖或混凝土砌筑,其巷道固边岩石的深度可根据岩石的性质确定,但不小于0.2m。墙垛厚度不小于0.8m门框和门扇的厚度不得小于50mm。两道风门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4m。放炮时风门必须关闭,对通过内垛的风筒必须设有隔断装置。放炮后,矿山救护队和有关人员进入检查时,必须把风门打开顶牢。反向风门距工作面的距离和反向风门的组数,应根据掘进工作面的通风系统和石门揭穿突出煤层时预计的突出强度确定。

3、远距离放炮

采用远距离放炮时,放炮地点应设在进风侧反向风门之外或避难所内,放炮地点距工作面的距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小于300m。放炮员操纵的放炮的地点,应配备压风自救系统或自救器。远距离放炮时,回风系统的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友人作业的地点都必须停电撤人,放炮30min后,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

4、井下避难所或压风自救系统

井下避难所要求设在采掘工作面附近和放炮员操作放炮地点,避难所必须设置向外开启的隔离门,室内净高不得低于2m,高度和宽度应根据同时避难的最多人数确定,但每人使用的面积不得小于0.5㎡,避难所内支护必须保持良好,并设有与矿井调度室直通电话,有供给空气的设施,每人供风量不得小于0.3m?/min。如果用压缩空气供风,应有减压装置和带有阀门控制的呼吸嘴,避难所内应根据避难最多人数,配备足够数量的自救器。压风自救系统要求设在井下压缩空气管路上,应设置在距采掘工作面25~40m的巷道内放炮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的位置以及回风道有人作业处。在长距离的巷道中应每隔50m设置一组压风自救系统,每组压风自救系统一般可供5~8人用,压缩空气供给量,每人不得小于0.1mm?/min。

5、其他防护措施

在有突出危险的采区和工作面,电气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检查维护,并应每旬检查一次防爆性能,严禁使用防爆性能不合格的电气设备;突出矿井每一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自救器。

篇3:煤矿瓦斯排放安全技术措施

一、控制排放瓦斯的方法

为使排放瓦斯风流在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后,其中的瓦斯浓度不超限,必须采取控制排放方法,严禁“一风吹”,现场采取的控制方法主要有:

1、增阻限风法。增阻限风法的实质就是增加局部通风机的工作风阻,以限制局部通风机的风量,达到控制排放瓦斯的目的。主要方法有2种:

①是在局部通风机入风口用木板阻挡。

②是在风机出风侧用绳子捆绑。

2、分风限风法。分风限风法的实质是让风流分岔,只让部分风流通过风筒进入独头巷道以排放瓦斯,另一股风流则同全风压风流一起稀释排放出来的瓦斯。主要有2种:

①是在风机出风侧设“三通”,通过调节2个阀门的开启程度来控制进入独头巷道的风量。

②是将风筒在风机出风口断开,调节对口位置以控制送入独头巷道的风量。

3、逐段排放法。逐段排放法是指在独头巷道内将风筒断开,将独头巷道内积存的瓦斯由外向里逐段排放出来。

上述三类控制排放瓦斯的方法各有优缺点,增阻限风法缺点是风机处于高风阻状态下启动并运行,易处于不稳定状态,且风量控制不易把握。分风限风法缺点也在于风量不易根据全风压混合处的瓦斯浓度来准确控制,实际操作时容易出现风量过小而影响排放速度,风量过大又增加了排出的瓦斯量,使全风压混合处瓦斯浓度超限,若能通过设在全风压混合处的探头自动控制往独头巷道中的送风量,则此法也比较理想。逐段排放法的缺点在于排放瓦斯人员处于浊风中,操作不当就会存在不安全隐患。若排放人员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能严格控制排放量,安全问题是能解决的,此方法的优点在于风机吸入的风量全部用于排放并稀释瓦斯,所以在停风区内积聚的瓦斯浓度高且全风压风量又不太大时,采用逐段排放比较好。

二、瓦斯浓度的控制

《煤矿安全规程》第146条规定,如果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制定排除瓦斯或二氧化碳的安全措施,控制风流,使排出的风流在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5%,回风系统内还必须停电撤人。只有经过瓦斯检查,证实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巷道中一切电气设备的供电。而《执行说明》第42条规定,必须使独头巷道排出的风流在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对于全风压混合处瓦斯浓度的规定,《规程》与《执行说明》规定不一,现场执行的标准也不一样。应当说明,排出风流中瓦斯浓度越低越安全,但相应的排放时间较长,对于一些瓦斯涌出量较大的掘进工作面,正常生产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就接近1%,排放过程中独头巷道本身尚有大量瓦斯涌出,若将全风压混合处瓦斯浓度按不超过1%来执行,所需要的排放时间过长,对井下其它地方生产的影响更大,有些矿井基本上到了无法执行的地步,于是出现一些抵触情绪,干脆不按规定执行,快速排放,浓度也就无数值上的控制,处理不妥就可能酿成事故。笔者认为,将全风压混合处瓦斯浓度严格控制在1.5%以下,比较现实,办法是在混合处设瓦斯探头,进行报警断电。

三、关于排放瓦斯时停电、撤人的范围

排放瓦斯时,为防止发生瓦斯爆炸,一是要严格控制排放瓦斯风流中甲烷的浓度;二是要坚决杜绝排放瓦斯风流流经线路上一切火源,故必须确定停电撤人范围;三是一旦发生事故,为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并防止人员误入危险区,一定要明确撤人范围。

煤安字第153号文件对排放瓦斯时停电撤人的规定较全面,即“凡是受排放瓦斯影响的硐室、巷道和被排放瓦斯风流切断安全出口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撤人停止作业,指定警戒人员的位置,禁止其他人员进入。排放瓦斯流经巷道内的电气设备必须指定专人在采区变电所和配电点两处同时切断电源,并设警示牌和设专人看管。”若按此规定,当甲烷浓度达到一定时,甲烷断电仪会自动切断井下电源,此时必须撤人停止作业,相应的电气设备必须停电。但现场对此规定的理解也存在一些差异,一是对“切断安全出口”这一概念的理解,在多远距离内属于切断安全出口。把凡是处于排放瓦斯巷道回风侧的采掘工作面定为被切断安全出口的采掘工作面,而处于入风侧的采掘工作面不属于此列。对实行分区通风的各采区,以采区为界,在一个采区中,只要有排放瓦斯工程,该采区内所有采掘工作面都必须撤人停止作业,这样做的安全系数更大。

瓦斯排放本身是一种消除隐患的安全措施,但执行不好也会出问题。为做好这一工作,关键要做好以下几点:

第一,严格控制排放浓度,用甲烷浓度传感器确保排放瓦斯风流同全风压混合处风流中甲烷浓度不超过1.5%,并保证不发生循环风;

第二,应正确选择排放线路,必要时应对通风系统作适当调整,使排放瓦斯风流尽量沿最短的线路进入总回风系统,避免切断其它硐室和采掘工作面的安全出口,并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三,对于停电撤人的范围,一定要适当增加安全系数,对于可能影响也可能不影响的区域,一定要划为停电撤人的范围内,这一方面是为防止发生爆炸,另一方面是一旦出现事故,能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

第四,要加强现场监督和管理,各部门要密切合作,防止失误。煤矿安全管理工作错综复杂,点多面广,操作个人稍有不慎,作业环节稍有失误,工作部位略有偏差,都有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而在事故的发生中,人的因素起主导作用。因此,我们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简直“以人为本”的思想,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了解“三违”发生规律,有预见性地进行安全管理;分析“三违”发生规律,有针对性在进行安全管理;正确把握“三违”行为发生的规律,更加有效地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才能真正达到打击和治理“三违”行为的发生、扼制事故的发生,从而实现安全生产。

篇4:煤矿瓦斯泵站烧焊安全技术措施

二区瓦斯泵站避雷塔接地线安装,施工需进行电气焊作业。为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专项安全技术措施。1、作业地点:?二区瓦斯泵站?2、施工时间:?2014?年?7?月日----2014年7月?日现场负责人:气割操作工:洒水灭火工:瓦检员:安检员:(一)地面施工准备1、检查气瓶。必须认真检查,检查氧气瓶、乙炔瓶阀门关闭严密无泄漏,氧气、乙炔足量,压力负荷达到要求,并认真清点好领取数量。2、检查气割器具。必须对气管、减压阀、气压表、回火防止器、割炬等认真检查,确保气割器具完好,气管及连接部位不漏气。3、气割器具装车运输。将氧气、乙炔及气割器具装入车辆,作好运输准备。氧气瓶、乙炔瓶不得与其它可燃材料、大型金属物件以及大块矸石等混装;气管及其它器具必须专人携带以防挤坏。(二)施工准备1、清理施工现场。将工作地点及附近前后两端各10米范围内的易燃物品清理干净;将作业现场杂物清理干净,以防人工搬运材料时被绊倒,同时要小心地滑。2、放置气瓶。气瓶距工作地点间距必须在10米以上,且两种气瓶间距不小于10米;气瓶必须垂直站立放置在安全地点,并可靠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在底板上滚动。3、备好水源及消防器材。工作地点应配备8kg干粉灭火器2台,工作人员必须了解灭火器使用方法;施工地点配有供水管路,水量充足,设专人负责喷水。4、施工准备工作由现场负责人负责检查落实;安检员负责施工安全设施检查。(三)气割作业前准备1、人员到位。现场负责人检查气割操作工、现场监护工、洒水灭火工、瓦斯检查工、安检员到位情况。2、设定安全监护。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施工现场安全监护。3、气割前器具检查。由气割操作工再次对气瓶、减压阀、气压表、气管、割炬等器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确认完好后,将各部件对接。4、现场洒水。由专职洒水工向施工点洒水,确保施工点10m范围内润湿。5、检查瓦斯。瓦斯检查工对气割工作地点及附近20m范围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和通风状况进行检查,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及附近20m范围内无瓦斯积存时,方能进行气割作业。6、请示。经施工负责人、安检员、瓦斯检查工共同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由施工负责人向调度室汇报现场准备工作完毕,并请示调度室是否可以开始施工,经调度室许可后方能施工。7、施工前气割设施检查、连接工作由现场负责人负责;气割作业前准备工作由现场负责人负责检查落实;瓦斯检查工负责施工前有害气体检查;施工负责人、安检员、瓦斯检查工共同检查确认。五、气割操作技术要求1、施工过程中氧气瓶、乙炔瓶要直立放置,固定牢靠,不得在地上乱滚动,气管必须理顺,不得遭受挤压或踩踏。2、氧气瓶、乙炔瓶、减压阀、气压表、割炬、气管及连接部位等必须密封完好,不漏气,气压表能正确指示。3、气割作业时,枪嘴应尽量远离附近缆线、设备,避免在工作中被气割渣或火焰损伤。邻近的可能被加热的机械部分经常洒水降温,以防损坏。4、施工中瓦斯检查工应每隔30分钟全面检查一次工作地点风流中的有害气体浓度,当瓦斯浓度达到0.5%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用水迅速将熔渣冷却。5、施工现场悬挂的便携式甲烷检测仪设专人观察,实时监测风流中瓦斯浓度。6、气割作业时,现场监护工对气割操作实时监护,严格按规程操作;现场负责人经常对施工现场巡回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7、操作人员离开作业现场或暂停作业时,必须及时关闭气瓶阀门,并设专人看管设备;停止作业必须拆除气割用具。8、施工安全监护人员由安监科派专人;安检员负责安全设施检查;瓦斯检查工负责有害气体检查。六、安全技术措施1、施工人员在搬运氧气瓶、乙炔瓶的过程中,要指定负责人,统一指挥,行走时注意防滑,步调一致,确保安全。2、施工前,要认真检查构件气割部位是否存在预应力,如存在,必须现场采取技术措施将应力释放,以防施工时伤人或损害其它构件。3、气割作业时,气割点的下方必须使用铁桶或铁板承接熔落物及火星,气割部位以及气割掉的废料必须及时洒水降温,以防高温物体灼伤人员。4、作业时,严禁作业人员将头、手、脚放在两个金属构件之间,严防发生挤伤人员事故。5、在施工点上方悬挂的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必须确保读数准确。6、作业时,施工人员要佩戴保护用品,穿好工作服、扎紧袖口,佩戴好防护眼镜,以防刺伤眼睛和伤害皮肤。7、火源要由现场负责人妥善保管,严禁将火源用于非气割作业的其它作业,严禁人员玩耍火源,随意引燃。8、人员登高作业,如使用梯子,梯子要放置牢稳,并派专人扶梯,登高作业时,人员必须佩带保险带。9、气割作业中若遇到停风、风流出现异常或瓦检仪报警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关闭气瓶阀门,待查明原因并恢复正常后方可重新开始工作。10、现场使用的措施必须由施工人员、安检员和瓦斯检查工共同签字。11、施工环节要有确认、签字,每项工作必须由负责人确认无误、签字认可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严禁代替签字。12、施工结束后,由施工负责人落实将现场签字后的措施于8小时内送至安检科和调度室备案。13、施工中,如现场负责人临时不在现场,则必须指定专人行使职责。(一)施工后现场管理1、作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工后,要先关闭气瓶阀门,及时收好割炬、气管,核对气割器具和火源数量。2、施工结束,必须将现场打扫干净,施工现场再次洒水,经检查无异常情况,由施工负责人向调度室汇报作业完毕,经调度室许可后方能离开作业现场。3、指派专人现场监视1小时,及时将未熄火源熄灭,冷却高温物体,发现异常现象,立即处理。4、施工后现场管理工作由现场负责人负责;并由现场负责人指派专职洒水监视施工后的现场情况。(二)施工后,气瓶及施工器具管理1、作业完成后,气瓶及施工器具必须当班装车运离作业地点,不得在施工地点存放。2、氧气瓶、乙炔瓶经检查确认后方可运输;气压表、气管及割炬由专人携带。3、引燃火源由火源携带者专人携带,上交到队值班人员。4、气瓶及施工器具运输后,安排专人(施工前地面准备工作人员)负责认真核实运输设备数量,严禁将施工器具及火源等遗留在施工现场。5、施工器具回收由现场负责人负责;地面清查施工器具和气瓶工作由现场负责人负责。1、现场负责人:施工人员组织、安全、质量及措施的监督、确认,并妥善保管火种。2、气割操作工:施工机具、施工材料的安全检查,按照施工措施和本工种操作规程要求进行安全作业,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3、现场监护工:对安全设施和施工环境检查,施工安全、质量、措施执行落实,并对每道施工工序进行确认。4、洒水灭火工:准备施工现场消防设施,施工时对施工点洒水、降温。5、瓦斯检查工:施工现场的有害气体检查。6、安检员: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检查、安全操作检查、消防设施检查及措施执行情况监督、确认。九、现场各工序执行确认签字栏序号项目确认事项安全确认:是(√)、否(×)负责人确认签字1施工前的准备检查氧气、乙炔、减压阀、气压表、气管、割炬,器具完好,安全质量符合要求。器具入井装车稳妥,气瓶分装分运。持已审批的措施将器具交运输队,到指定地点交施工单位,交接时确保完好。器具按规定运输、卸车、存放、管理。火种专人携带、保管。检查器具安全质量,符合要求后安装,并检查安装质量。施工负责人、安检员、瓦检员对现场安全情况检查确认。施工负责人调度室汇报准备情况,并请示可否开始施工。2施工过程操作工持证上岗,防护用具齐全,现场距顶板500mm挂便携式甲烷检测仪且显示准确。气瓶、气管距施工地点安全距离符合要求,放置稳妥,气管无挤压。操作工操作规范,施工质量符合技术要求;施工有应力释放部件时,应力消除措施科学合理;监护工现场监护。洒水灭火工现场值班,施工点下方及附近10m煤壁、底板定时洒水,需保护部件经常洒水冷却。瓦斯检查员每隔30分钟检查一次施工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每次间停后,开始施工前必须再次检测瓦斯。12345678CH4检查人CH4检查人施工间停或操作工临时离开作业现场时,必须关闭气瓶阀门,并有专人在看护。12345678执行人3安全事项施工点设备停电闭锁,有专人监护;施工点安全,有专人监护;防止高温部件或熔落物伤人。4施工结束关闭气瓶阀门,拆除、清点施工器具。当班将器具搬运离工作面,并分装稳妥,清点数量、确认完好安全后,交由运输队运离。引燃火种专人携带离开。洒水灭火工现场洒水并观察一小时,确认高温火源熄灭。向调度室汇报施工结束,可以开始运作生产。运输队将器具升井后,清点数量、确认完好后,交由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核对数量、确认完好后回收入库。措施执行情况(如未施工需注明原因)

篇5:煤矿井下瓦斯排放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述:

因在掘进过程中不共用回风,所以在掘进1320运输、回风巷时,把1320运输巷进行密闭。现掘进1320回风联络巷要与1320运输巷贯通,矿研究,决定2014年3月24日启封1320运输巷6#密闭,在启封密闭后,必须对井下瓦进行斯排放,为了确保在排放过程中的安全,特编制安全措施如下:

二、人员安排

1、矿成立排放瓦斯领导小组

组长:蔡方

副组长:胡大红、赵雄彦、闫金平、薛海林

成员:候月顺、周月旺、乔伟兵、刘建华、张瑞龙、陶升元、张开雄、张孔祥、苗买庆、宋明甫、张开举、耿勇

2、排放瓦斯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瓦斯排放过程中协调各个环节的工作。

3、蔡方负责瓦斯排放过程中在现场指导瓦斯排放工作。

4、候月顺、周月旺、乔伟兵负责瓦斯排放过程中检查局部通风机附近的瓦斯浓度及风量调节。

5、闫金平负责在瓦斯排放前对局部通风机的供电和在排放过程中观察局部通风机运转、供电是否正常,如果局部通风机运转、供电不正常马上停止瓦斯排放工作,撤出人员并汇报现场领导作出处理。

6、刘建华、张瑞龙负责连接导风筒和检查回风流的瓦斯浓度。

7、薛海林负责落实和安排站岗人员。

三、安全措施

1、当准备工作就绪后,由排放瓦斯现场领导小组组长安排停电、撤人、设岗时,排放地点及所受排放瓦斯回风流影响的巷道(包括其中的独头巷道)均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在所有能进入排放瓦斯影响范围的通道内设置岗哨。

2、站岗人员到岗后,必须严守岗位,严禁让任何人进入排放瓦斯影响范围,在未接到排放瓦斯完毕的通知前,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所有参加排放瓦斯的站岗人员必须在排放瓦斯措施上签字。

3、当负责停电、撤人、设岗的同志已将排放瓦斯回风流影响范围及其中独头巷道内的人员撤出、电源切断、进入排放瓦斯影响范围的所有通道设好岗哨,且局部通风机位置、全负压风量、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范围内瓦斯浓度等都完全符合要求后,现场领导小组副组长先报告调度室及组长停电、撤人、设岗的情况,并请示是否可以排放瓦斯,经同意后才能下令开始排放瓦斯。

4、排放瓦斯前掘进工作面必须停工,所有区域禁止人员入内,并切断该区域范围内非本安型电源。

6、设岗安排:设3个岗

1)、1号岗设在1320进风巷,严禁一切人员入井;2号岗设在1320回风巷口,严禁一切人员入内;3岗设在总回风巷,禁止一切人员入内,

2)、站岗人员到岗后,必须坚守岗位,禁止一切人员进入警戒范围内,未接到撤岗通知不得擅自解除警戒。

6、在局部通风机出风口装设三通,以便调节送入排放地点的风量,三通导风筒应捆上绳索,由绳索收紧或放松控制局部通风机的排风量。

7、排放顺序:1、启动局扇风机,正常运转30分钟后,经瓦检员检查瓦斯,确认负压风流中瓦斯浓度在0.8﹪以下,井下排放瓦斯人员才能下井。2、最先排放1320运输掘进巷道瓦斯,排放瓦斯时,必须逐段排放,严禁使用“一风吹”排放瓦斯。3、掘进工作面先由瓦检员检查进、回系统的通风瓦斯情况,确认工作面通风正常后,人员才能进入工作面。4、瓦检员还必须检测其他巷道的通风瓦斯情况。

8、现场机电员、安全员、值班领导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报警仪,随时检查瓦斯变化情况。

9、瓦检员、安全员在接风筒时,严禁距离风筒出风口5m外的地方。

10、瓦检员必须严格检查回风流与新鲜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其浓度不得超过1.5%。

11、当回风流与新鲜风流混合处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必须马上指令调节风量人员,减少向瓦斯排放巷道的供风量。

12、当排放瓦斯所有巷道内的瓦斯浓度全部降到0.8%以下稳定半小时后,现场领导小组确认已排放完毕,由现场领导小组副组长向调度室及组长汇报排放情况,并请示是否可以撤离现场、解除警戒,经调度室及组长同意后,方可解除警戒及人员撤离。

13、巷道恢复正常通风后,瓦斯排放小组方可解散。

14、所有参加排放瓦斯的人员必须学习并签字后方可入井。

15、本措施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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