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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氧割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1

一、施工概述

根据大雁煤矿工作安排,主井需要维修运输设备?,施工过程中需用氧割、电焊作业。为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二、作业环境及施工时间

1.作业地点?1640皮带大巷,该处作业环境无瓦斯积聚。

2.施工时间:2015年10月16日?10时。

三、施工组织

施工人员5人,其中

现场负责人:?周毅平

现场监护工:?安监科人员?

电气焊操作工:?机修车间电焊工三名?

洒水灭火工:?

四、施工前准备

(一)地面施工准备

1.检查气瓶。必须认真检查,检查氧气瓶、乙炔瓶阀门关闭严密无泄漏,氧气、乙炔足量,压力负荷达到要求,并认真清点好领取数量。

2.检查电气焊器具。必须对电源线、焊把线、气管、减压阀、气压表、回火防止器、割炬等认真检查,确保各处连接可靠、完好,不漏电,不漏气;电焊钳、割具完好无损,发现问题立即更换。

3.检查在施工地点上方悬挂的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必须确保读数准确,发现问题立即更换。

4.电气焊器具装车。电焊机、氧气瓶、乙炔瓶不能装在同一矿车内,并装平垫牢,且不得与其它可燃材料、大型金属物件以及大块矸石等混装;电焊机必须盖防雨布,严防进水。气管及其它器具不得装车运输,必须专人携带以防挤坏。

5.入井要求。地面准备工作负责人持审批好的电气焊措施,在井口向把钩人员登记电焊机、氧气、乙炔等设备数量及施工地点后,方能将电焊机、气瓶和施工材料装入矿车推到井口位置,准备下井。

6.地面准备工作由施工单位完成,由地面负责人具体负责检查确认。

(二)井下运输

1.电气焊器具在运输过程中应轻搬轻放,严禁碰撞和涂抹油污,并要保护好电缆。

2.对电气焊器具二次检查。将电焊机、氧气瓶、乙炔瓶等电气焊器具下放到施工现场后,派专人再次检查电焊机、氧气瓶、乙炔瓶等电气焊器具的装车情况,并对运输过程监管。

3.运输路线:?主井→1640皮带大巷(主二部皮带机头)?

4.电气焊设备运输。电焊机、氧气瓶、乙炔瓶等电气焊器具的井下运输由运输队负责,按照井口登记的施工地点,将电焊机、氧气瓶、乙炔瓶等电气焊器具和施工材料运送到指定地点;施工单位派专人在指定地点现场交接,并作好交接记录。

5.电焊机、气瓶卸车。电焊机、气瓶要小心从矿车中取出,接电焊机、气瓶人员拿稳之后,取电焊机、气瓶人员才能松手,电焊机、气瓶要轻抬轻放。

6.井下运输监管工作由运输队负责。器具交接、检查由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具体负责。

(三)施工人员入井前准备

1.施工人员要求。参加烧焊人员必须能熟练掌握电气焊操作规程,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配齐防护用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操作。

2.火源携带。火源必须由现场负责人负责携带,火源入井时,要携带审批好的专项气割措施,并在井口进行火源登记。

3.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4.施工人员入井前准备检查工作由井口检身工负责。

(四)井下施工准备

1.清理施工现场。将工作地点及附近前后两端各10米范围内的易燃物品清理干净;将作业现场杂物清理干净,以防人工搬运材料时被绊倒,同时要小心地滑。

2.电焊机和氧、乙炔气瓶要分别放置巷道两侧,间距不得小于10米,电焊机应放置在进风两侧。放置气瓶,气瓶距工作地点间距必须在10米以上,且两种气瓶间距不小于10米;气瓶必须垂直站立放置在安全地点,并可靠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在底板上滚动。

3.电源线、焊把线、氧气带和乙炔带等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确保连接可靠、完好,不漏电,不漏气。电焊钳、割具要完好无损发现问题立即更换。

4.烧焊地点要设专用可靠的洒水管路和足够长的胶管及防火锨、不少于0.2m3的细纱、2台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必须了解灭火器使用方法;施工地点水量充足,设专人负责喷水。

5.井下施工准备工作由现场负责人负责检查落实;安检员负责施工安全设施检查。

(五)烧焊作业前准备

1.人员到位。现场负责人检查电气焊操作工、现场监护工、洒水灭火工、瓦斯检查工、安检员到位情况。

2.设定安全监护。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施工现场安全监护。

3.工作前器具检查。由电气焊操作工再次对电焊机、气瓶、减压阀、气压表、气管、割炬等器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确认完好后,将各部件对接。

4.现场洒水。由专职洒水工向施工点洒水,确保施工点10m范围内润湿。

5.检查瓦斯。瓦斯检查工对烧焊工作地点及附近20m范围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和通风状况进行检查,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及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无瓦斯积存时,方能进行气割作业。

6.在施工点上风侧3m范围内,距顶板500mm处悬挂一台便携式甲烷检测仪,以便随时监测风流中瓦斯浓度。

7.请示。经施工负责人、安检员、瓦斯检查工共同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由施工负责人向调度室汇报现场准备工作完毕,并请示调度室是否可以开始施工,经调度室许可后方能施工。

8.电焊机搭、甩火须有专业电工操作。电焊机必须能单独停、送电,严禁用钢丝绳和铁道作地线。

五、烧焊操作技术要求

1.烧焊作业时,枪嘴应尽量远离附近电缆线、设备,避免在工作中被气割渣或火焰损伤。邻近的可能被加热的机械部分经常洒水降温,以防损坏。

2.施工中瓦斯检查工应每隔30分钟全面检查一次工作地点风流中的有害气体浓度,当瓦斯浓度达到0.5%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用水迅速将熔渣冷却。

3.施工现场悬挂的便携式甲烷检测仪设专人观察,实时监测风流中瓦斯浓度。

4.烧焊作业时,现场监护工对气割操作实时监护,严格按规程操作;现场负责人经常对施工现场巡回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5.操作人员离开作业现场或暂停作业时,必须及时关闭气瓶阀门,并设专人看管设备;停止作业必须拆除气割用具。

六、施工收尾措施

(一)施工后现场管理

1.作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工后,要先关闭气瓶阀门,电焊机甩火须有专业电工操作。及时收好割炬、气管(电缆),核对烧焊器具和火源数量。

2.施工结束,必须将现场打扫干净,施工现场再次洒水,经检查无异常情况,由施工负责人向调度室汇报作业完毕,经调度室许可后方能离开作业现场。

3.指派专人现场监视1小时,及时将未熄火源熄灭,冷却高温物体,发现异常现象,立即处理。

4.施工后现场管理工作由现场负责人负责;并由现场负责人指派专职洒水监视施工后的现场情况。

(二)施工后,电焊机、气瓶及施工器具管理

1.作业完成后,电焊机、气瓶及施工器具必须当班装运出井,不得在井下存放。

2.电焊机、气瓶及施工器具出井后,安排专人(施工前地面准备工作人员)负责认真核实升井设备数量,严禁将施工器具及火源等遗留在井下。

3.施工器具回收由现场负责人负责;地面清查施工器具和气瓶工作由井上负责人负责。

七、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人员在搬运氧气瓶、乙炔瓶的过程中,要指定负责人,统一指挥,行走时注意防滑,步调一致,确保安全。

2.施工前,要认真检查构件烧焊部位是否存在预应力,如存在,必须现场采取技术措施将应力释放,以防施工时伤人或损害其它构件。

3.烧焊作业时,烧焊点的下方必须使用铁桶或铁板承接熔落物及火星,气割部位以及气割掉的废料必须及时洒水降温,以防高温物体灼伤人员。

4.作业时,严禁作业人员将头、手、脚放在两个金属构件之间,严防发生挤伤人员事故。

5.作业时,施工人员要佩戴保护用品,穿好工作服、扎紧袖口,佩戴好防护眼镜,以防刺伤眼睛和伤害皮肤。

6.火源要由现场负责人妥善保管,严禁将火源用于非气割作业的其它作业,严禁人员玩耍火源,随意引燃。

7.人员登高作业,如使用梯子,梯子要放置牢稳,并派专人扶梯,登高作业时,人员必须佩带保险带。

8.烧焊作业中若遇到停风、风流出现异常或瓦检仪报警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关闭气瓶阀门,待查明原因并恢复正常后方可重新开始工作。

9.现场使用的措施必须由施工人员、安检员和瓦斯检查工共同签字。

10.施工环节要有确认、签字,每项工作必须由负责人确认无误、签字认可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严禁代替签字。

11.施工结束后,由施工负责人落实将现场签字后的措施于8小时内送至安检科和调度室备案。

12.施工中,如现场负责人临时不在现场,则必须指定专人行使职责。

八、施工组织措施及安全责任划分

1.现场负责人:施工人员组织、安全、质量及措施的监督、确认,并妥善保管火种。

2.电气焊操作工:施工机具、施工材料的安全检查,按照施工措施和本工种操作规程要求进行安全作业,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3.现场监护工:对安全设施和施工环境检查,施工安全、质量、措施执行落实,并对每道施工工序进行确认。

4.洒水灭火工:准备施工现场消防设施,施工时对施工点洒水、降温。

5.瓦斯检查工:施工现场的有害气体检查。

6.安检员: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检查、安全操作检查、消防设施检查及措施执行情况监督、确认。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2: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技术安全措施

为保障井下生产系统安全,防止电气焊引发火灾,瓦斯、煤尘爆炸等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不连沟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措施。

一、施工组织

1.施工单位:综掘一队

2.施工地点:F6204主回撤通道

3.作业内容:对综掘机回转油缸螺栓进行焊接、拆卸

4.计划作业时间:2015年4月15日0时00分-2015年4月15日8时00分

二、人员安排与职责

1.带班队长(班长)为现场作业负责人,指挥协调焊、割作业全过程,向调度室三汇报(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

2.瓦检员全程检测作业场所瓦斯浓度,工作地点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超过0.5%时禁止施工,向调度室三汇报。。

3.安监员负责全程监督检查施焊地点周围的安全状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向调度室三汇报。

4.施焊人员按工艺要求进行相应的焊、割工作。

5.参与焊、割工作的其他人员名(见措施现场贯彻签字栏),辅助焊、割工作和预备灭火,焊接工作完成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由焊后留守人员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6.现场所有人员加强井下电气焊的危险源辨识,作业前,电焊机、氧气瓶、乙炔瓶等工器具的安全运输、装卸和放置,有害气体检测,作业区域可燃性材料或煤尘;作业中,有害气体检测,电气焊火星、焊渣,压力表显示,气带不漏气;作业后,电气焊火星、焊渣及时喷水冷却,电焊机、氧气瓶、乙炔瓶等工器具的安全装卸和回收等。

三、焊割前的准备

1.氧气瓶和乙炔瓶要分装分运,不得同油脂、易燃、易爆品同车运送,装运过程必须轻装轻放、支垫平稳、绑扎牢靠,防止抛摔、滚动。氧气、乙炔瓶上必须装设防震胶圈,搬运前检查安全帽是否拧紧。

2.清除焊割地点前后10米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煤尘、浮煤进行冲洗、清理,对无法清除的易燃物用铁板等遮挡或隔离。

3.施工处必须有可靠的灭火器材和供水管路,并由喷洒水人员负责洒水,应至少备有2个8kg灭火器和0.2M3灭火沙子。

4.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放在焊割点10米以外,同时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5.氧气瓶必须有防震圈、安全帽、减压阀等装置。使用的氧气、乙炔瓶必须直立放置并绑扎牢固。

6.电气焊用具必须完好,焊把、电缆连接可靠,不得有漏电现象,电缆应靠帮缚设或使用绑扎带吊挂,不得踩压。割枪、气带接头连接处使用专用卡子固定可靠,不得漏气,气带应靠帮使用绑扎带固定悬挂,如现场无固定悬挂条件,气带应顺帮铺设,避免砸压破损漏气。

7.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未取得电气焊作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作业,并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现场负责人将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悬挂在施焊点上风侧5m的地方,便携仪报警点不大于0.5%。

四、安全技术措施

1.该安全技术措施只允许本次电气焊作业,严格执行不连沟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

2.作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负责人、瓦检员、安监员,施焊、喷洒水、焊后留守、携带火种人员、作业时间、地点、工作内容要与安全技术措施一一对应,以上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必须重新审批措施。

3.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安全技术措施,并在现场签字,否则不得参与该项工作。

4.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能熟练使用消防灭火器材。

5.进行电气焊作业如有可能影响到相关联单位的设备、设施或场所安全时,施工单位应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关联单位,以便关联单位做好防范措施。

6.焊割地点必须选择在顶板完整、支护完好,无浮煤、无易燃易爆物品处,顶板磷皮、片帮必须处理彻底,必要时设临时支护。作业现场必须通风良好,整个焊割过程不得停风,如停风必须立即停止焊割作业。

7.作业过程中现场负责人要统一指挥,在现场将措施落实到位,瓦检员全程检查监测作业场所有害气体和粉尘浓度,只有检查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支护良好且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进行作业,当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瓦斯或煤尘超标时,禁止焊接作业。

8.焊工必须佩带专用手套、焊帽、防护眼镜等防护用品,衣领袖口必须全部扎紧;必须背风作业,风大时应设挡风设施,工作过程中一定要站稳站实。

9.作业完毕或暂停时,施焊人员必须切断电源并及时熄火,关闭阀门。

10.焊割设备的气瓶连接处、胶管接头、回火防止器和减压阀不得沾染油脂,以防遇氧燃烧爆炸。发现焊割设备漏气或密封不严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11.氧气瓶、乙炔瓶压力表损坏或失灵,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更换。

12.焊割时严禁移动气瓶和施焊设施。

五、后期处理

1.焊割工作完毕后,作业人员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彻底清理,喷洒水人员再次用水喷洒,焊后留守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发现异常,立即处理,确认无起火危险或其它异常后,由现场负责人汇报调度室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2.焊割工作完毕后,相关设备、工具、等必须全部回收,并及时运至地面存放,不得在井下存放。

3.带火人员入井和升井都必须向井口检身人员汇报登记火种使用情况。

4.必须安排专人对施工地点范围50米范围进行彻底检查,留守人必须按要求观察1小时,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

六、危险源辨识

1、施焊期间必须设置专人监护。

2、瓦检员必须现场上风侧20米及回风隅角实时监测瓦斯浓度。

3、施焊地点前后10米必须进行彻底冲尘,并铺设10mm后黄土。

4、施焊地点5米范围内,必须敲帮问顶,并设专人监护。

5、在施焊地点附近5米,必须“敲帮问顶”,严禁活矸、鳞皮掉落伤人;氧气浓度低于18%时,严禁施焊。

6、作业地点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大于0.5%时,停止作业。

篇3:煤矿井下变电所使用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

鉴于***变电所10#高开机芯小车行程齿条固定螺栓损坏无法固定、导致无法正常检修操作,现需使用电气焊对其进行处理。为了保证在使用电气焊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作业时间:年月日

二、作业地点:***变电所

三、现场负责人:

四、安全技术措施:

1.本措施经审批后,作业前组织所有参加作业人员认真学习,保证参与作业人员熟知本次作业的具体内容和相关安全注意事项。

2.作业前,由***队负责将使用的设备及相关材料备件装车运送至作业地点。

3.作业前现场负责人要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安排专人对作业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备采取防护措施,且对周围10米范围内易燃物彻底清理,并对作业地点20米范围内洒水灭尘。

4.作业前瓦检员要在作业地点前后20米内风流中检查瓦斯浓度,在查证作业地点20米范围内硐室顶部无瓦斯存积时,方可进行作业。

5.作业前由现场负责人联系调度指挥中心,停2612#进线10#高开,经调度指挥中心确认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作业。

6.在进行气割作业时,保证氧气瓶、乙炔瓶的安全距离5米。

7.电气焊作业地点设专人负责洒水,并保证作业地点有两台完好、有效的灭火器和一桶消防用水。

8.电焊机的一次与二次线路绝缘必须良好,按照接线完好标准进行接线,二次回流线必须接在电焊作业地点附近,距点焊作业地点不得超过5米,防止电流扩散。

9.电焊机电压等级为220V,电源取自***变电所6#照明综保,电焊作业结束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

10.作业时,严禁将电焊用具乱扔乱放,且电焊机放在作业地点的上风侧。

11.作业过程中现场负责人和瓦检员要随时对现场瓦斯浓度进行连续监测,当瓦斯浓度达到0.5%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后方可继续作业。

12.作业时,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现场负责人统一指挥,并有安检员在现场监督。

13.作业完毕后,作业地点必须再次进行洒水,并要派专人在作业地点留守查看1小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现场。

14.作业结束,由现场负责人通知调度指挥中心作业完毕,可以恢复送电,经调度指挥中心确认后,恢复2612#进线10#高开供电。

15.作业完毕后,必须将电焊机、氧气瓶、乙炔瓶及时升井,严禁长期存放在井下。

篇4: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防止电焊、气焊、气割和喷灯焊接(以下简称电气焊)作业引发火灾和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及措施。第一条电气焊作业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有专职瓦检员、安监员现场监督检查。第二条每班内只允许有一个地点进行电气焊作业。第三条有条件拆装运输的设备、部件需要动用电气焊维修时,必须升井进行,不得在井下维修。第四条设备安装需要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在设备入井前进行,不得在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第五条能够移至全负压通风区域进行的电气焊作业,必须移至全负压通风区域进行。第六条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矿机电、通风、安监、调度和监理公司等部门审查,由矿总工程师审批。第七条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中应明确施工时间(计划)、地点、作业内容、现场负责人、专职瓦斯检查员、安监员、施焊人员、喷洒水人员、焊后留守人员和携带火种人员。第八条一个措施只能在一个地点使用一次,严禁一个措施多次使用。第九条进行电气焊作业有可能影响到相关联单位的设备、设施或场所安全时,施工单位应在作业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关联单位,以便关联单位做好防范措施。第十条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未取得电气焊作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作业。第十一条电气焊作业前,作业现场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作业人员贯彻学习已审批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签字。第十二条电气焊割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到矿调度室进行登记,调度人员应对电气焊作业地点附近的设备、设施运行状态统一协调,以保证作业安全。电气焊作业结束后,作业负责人要在观察1小时以后及时汇报调度室,调度员要做好记录。第十三条作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负责人、瓦斯检查员、安监员、施焊人员、喷洒水人员、焊后留守人员、携带火种人员、作业时间、地点、工作内容要与安全技术措施一一对应,以上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必须重新审批措施。第十四条电气焊作业地点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应至少备有两具4kg干粉灭火器和0.2m3的灭火砂,并有可靠的灭火水管,由喷洒水人员负责喷洒水。第十五条电气焊作业前及作业过程中,瓦斯检查员必须全程监测作业场所有害气体浓度。当瓦斯浓度超过0.5%时,立即停止作业。安监员必须全程监督检查施焊地点周围的安全状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携带火种人员入井和升井都必须向井口检身人员汇报火种(只允许使用火柴)使用情况。第十六条严禁在有压力液体或压力气体的容器、管道,带电设备以及正在运转的机械上进行电气焊。第十七条进入设备或容器内部作业时,施焊人员要穿干燥工作服和绝缘鞋,并设专人监护。禁止将泄露乙炔气的焊炬、割炬携带到设备内和容器内,以防混合气体遇明火爆炸。第十八条电气焊设备及工具必须完好、绝缘良好。焊机外壳必须接地,必须双线作业。第十九条电气焊作业时,应在工作地点及其附近设置不燃性材料接受火星、焊渣等高温物品,并及时扑灭明火。第二十条电气焊工作完毕或暂停时,施焊人员必须及时切断电源、气源。工作完毕后,作业人员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彻底清理,喷洒水人员再次用水喷洒,并由焊后留守人员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确认无起火危险或其它异常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第二十一条电气焊作业完毕后,相关设备、工具等必须全部回收并及时运至地面存放,不得在井下存放。第二十二条井口房,地面煤仓内等可能有粉尘或瓦斯积聚的地方进行电气焊作业,视同于井下作业。第二十三条电气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要按照附件的统一格式和要求进行编写,作业完成后措施必须交由施焊地点所在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统一存档。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制度进行电气焊作业时,一经发现,要立即制止,并参照《磨盘田煤矿安全处罚管理办法》进行处罚。第二十六条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磨盘田煤矿通风科2014年1月10日电气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栏施焊地点作业内容计划作业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作业单位机电队编制人作业负责人审批部门/领导审批人签字审批意见安全管理科生产调度室安全矿长总?工安全技术措施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且持证上岗。2.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消防安全知识,能熟练使用消防灭火器材。3.作业时跟班领导一定要进行现场统一指挥,在现场将措施落实到位,并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4.焊、割等设备的运输执行有关运输安全措施。氧气瓶、乙炔瓶在装卸、运输时不得同油脂、易燃、易爆物品同车,必须轻装轻放、绑扎牢固,防止滚动。氧气瓶上应装设防震胶圈,搬运前检查安全帽是否拧紧。5.工作场所必须选择在安全地点,顶板鳞皮、片帮必须处理彻底,必要时设临时支护。6.电焊、气割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不能有液压油、机油、棉纱、风筒等易燃易爆物品,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干粉灭火器和0.2m3灭火砂。7.作业之前利用清水对作业地点10米内煤尘、浮煤进行冲洗清理,气割、焊接结束后再次冲洗。8.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割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9.电焊、气割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作业过程中要求安监员和瓦检员在现场监督检查,并且瓦检员每隔一小时测一次瓦斯浓度,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大于0.5%时不得作业。10.?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11.?电焊和气割操作人员必须佩带专用手套、焊帽或专用防护眼镜,衣领袖口必须全部扎紧。12.?所有使用电焊设备必须完好,接线符合完好标准。气割用具必须完好,气带接头连接处使用专用卡子固定可靠,不得用铁丝代替。13.?气割使用的氧气、乙炔瓶,间距必须保持在5米以上,。14.?使用电焊、气割时一定注意不得损坏设备其它部分,电缆管线等易燃物品,要用不燃性材料保护好。15.?在设备上焊接时,必须小心注意,防止损坏轴承、衬套、齿轮箱、铰接点和电机等。16.?在设备、开关等物体上焊接时必须停电后方可焊接。17.?在皮带机上方焊接时,带面必须用不燃性材料进行保护。18.?焊接时一定要把接地点设在尽量靠近焊接的地点,这样可以防止这些地方的润滑剂在焊接电流的作用下发生分解,并防止轴承过热。同时防止电流通过轴承或齿轮在焊接中产生电弧,从而点焊在一起。19.?焊机接地点绝对不要接在液压油缸的活塞杆上,因为电弧会在活塞杆上造成点蚀坑。20.?电焊、气割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21.?电焊、气割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相关设备、工具等不得存放在施工现场,必须全部回收。措施现场贯彻签字:组织贯彻人:?作业负责人:喷洒水人员:焊后留守人: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携带火种人:?施焊人员:焊前及焊接过程检查:瓦检员(签字):?,CH4浓度:%(检测时间:时?分);通风情况:安全员(签字):?,安全措施现场落实情况:其它安全情况:?。作业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安全员填写)作业结束时间:?年?月?日?时?分。(焊后留守人填写)焊后检查:作业场所现场清理完毕,焊后留守人(签字)?观测1小时后,确认无遗留火种及其它隐患,电气焊作业结束。结束后,作业负责人(签字)?应在1小时内向调度室汇报。备注:

篇5: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措施

井下气焊、气割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为保障井下生产系统安全生产,防止气焊、气割引发火灾、瓦斯、煤尘爆炸等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杭来湾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一、人员安排与职责1、带班(副)队长_________,为现场作业负责人,工长_______,指挥焊割作业全过程。2、瓦检员_________,全程监测作业场所瓦斯浓度,工作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5%时禁止焊接,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瓦检员的指挥。3、安监员_________,负责全程监督检查施焊地点周围安全状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4、施焊人员_________,按工艺要求进行相应的焊割工作。5、参与焊割工作的其他人员________名(见措施现场贯彻签字栏),辅助焊割工作和预备灭火,焊接工作完成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由焊后留守人员________在工作地点检查一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6、带火人员______________。二、焊接前的准备1、氧气瓶和乙炔瓶要求分装分运,不同油脂、易燃易爆品同车运送,装运过程比须轻装轻放、支垫平稳、绑扎牢靠、防止摔碎、滚动,氧气瓶上应装设防震胶圈,搬运前检查安全帽是否拧紧。2、清楚焊割地点前后10米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施工处必须有可靠的迷惑供水管路,并有喷洒水人员负责洒水,应至少备有2个8Kg灭火器。3、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放在焊割点下风侧10米以外,同时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三、具体作业要求1、该安全技术措施只允许本次电气焊作业,严禁其它地点气焊、割作业。2、作业人员必须随身内部携带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负责人、瓦斯检查员、安监员、施焊人员、喷洒水人员、焊后留守人员、携带火种人员、作业时间、地点、工作内容要与安全技术措施一一对应,以上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必须重新审批措施。3、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安全技和术措施,并在现场签字,否则不得参与该项工作。4、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未取得电气焊作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作业;现场负责人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查报警仪并将便携仪悬挂在施焊点上风侧5m的地方,便携仪报警点为0.5%;带火人员入井和升井都必须向井口检身人员汇报登记火种使用情况;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能熟练使用消防灭火器材。5、进行气焊、割作业如有可能影响到相关联单位的设备、设施或场所安全时,施工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关联单位,以便关联单位做好防范措施。6、焊割地点必须选择在顶板完整、支护完好,无浮煤、无易燃易爆物品处,顶板磷皮、片帮必须处理彻底,必要时设临时支护。作业现场必须通风良好,整个焊割过程不得停风,如若停风无论瓦斯浓度多少必须立即停止焊割。7、作业过程中现场负责人要统一指挥,在现场将措施落实到位,瓦检员及安监员必须全程监测作业场所有害气体和粉尘浓度,只有检查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进行作业,当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瓦斯或煤尘超标时,严禁焊接作业。8、作业过程中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且有一人站在焊割点上风2m处手持灭火器,作好灭火准备。9、瓦检员每10分钟测量一次施工地点的瓦斯浓度,发现超限立即停止作业。10、焊工必须佩带专用手套、焊帽或专用防护眼镜,衣领袖口必须全部扎紧;必须背风作业,风大时应设挡风设施,工作过程中一定要站稳站实。11、作业完毕或暂停时,施焊人员必须及时切断气源,将火焰关掉。12、焊割设备的气瓶连接处、胶管接头、回火防止器和减压器不得沾染油脂,以防遇氧燃烧爆炸。发现焊割设备漏气或密封不严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13、当氧气瓶、乙炔瓶压力表损坏或失灵,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更换。四、后期处理1、焊割工作完毕后,作业人员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彻底清理,喷洒水人员再次用水喷洒,焊后留守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发现异常,立即处理,确认无起火危险或其它异常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2、焊割工作完毕后,相关设备、工具等必须全部回收,并及时运至地面存放,不得井下存放。措施现场贯彻签字:组织贯彻人:施焊人员:作业负责人:焊后留守人:喷洒水人员:安监员:瓦斯检查员:携带火种人:焊前及焊接过程检查:瓦检员(签字):;CH4浓度:(检测时间:时分):通风情况:安监员:安全措施现场落实情况:其他安全情况:作业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安监员填写)作业结算时间:年月日时分。(焊后留守人填写)焊后检查:作业场所现场清理完毕,焊后留守人(签字)观测1小时后,确认无遗留火种及其他隐患,电气焊作业结束后作业负责人签字:在1小时内向施焊地点所属调度室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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