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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使用气焊喷灯安全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1

一、施工组织:

施工负责人:

现场施工人员:

二、使用地点:

三、工作内容:

四、使用时间:

五、安全措施

1、在井下进行气焊、喷灯工作,必须由施工单位先提出申请,经矿有关领导、矿调度室及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准进行作业

2、施工前,施工负责人负责准备齐全所用的工具,材料及消防器材。

3、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必须先向矿调度室请示,同意后方可开始工作。否则不得进行施工。

4、使用气焊及喷灯的地点,前后两端各10米巷道范围内均应为不燃性材料支护。如不是不燃性材料支护,支护地点10米范围内,应用水浇透,并应由供水管路分支,否则必须人工用铁桶取水。必须设专人负责洒水,且工作地点必须配备两个合格的干粉灭火器。

5、在井下进行气焊和喷灯的操作人员必须是具有一年以上从事气焊实践经验的专职气焊工。熟悉气焊设备、设施的性能、结构以及操作安全技术。

6、使用气焊和喷灯前,工作地点5米范围内必须由施工负责人安排专人将浮煤、浮尘清扫干净,并用清水洒湿。

7、使用气焊和喷灯的工作地点,20米范围内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施工负责人必须亲自检查,发现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进行清理后,方可再进行气焊和喷灯作业

8、使用气焊和喷灯的工作场所,必须由通风队配备一名专职瓦检员在现场检查风流中的瓦斯,只有作业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巷道中和工作地点风流中无瓦斯积聚且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进行气焊切割和喷灯作业。

9、工作前,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操作人员必须对氧气仪表、焊割具、输气胶管及气瓶等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全面检查,如有一项不完好,严禁使用,待处理好后方可工作。

10、严禁电焊和气焊同时作业,如需同时作业,必须保证10米以上距离,,氧气瓶、乙炔瓶的放置地点必须与电、气焊作业地点保持至少10米的距离。氧气瓶与乙炔瓶不应放在一起,相距不少于10米。

11、工作地点必须保证良好的通风条件,否则严禁使用气焊和喷灯。在通风不畅时,必须采用局部通风机进行机械通风,以保证工作地点通风畅通。

12、气焊和喷灯作业时,操作者必须戴专用的护目眼镜。

13、在倾斜巷道内进行气焊作业时,必须在工作地点下方用铁板、菱镁板等不燃性材料接受火星。

14、禁止焊接受力构件和内有压力的水、油等管路和容器件,禁止直接在水泥地上焊接和切割材料,应用铁板隔开,防止水泥受热爆炸。

15、氧气瓶、乙炔瓶使用矿车下放时必须分开装运,严禁将氧气瓶、乙炔瓶混装在一辆车上。在矿车上装运氧气瓶、乙炔瓶时,瓶的四周要用柔性材料垫好,并紧紧绑扎在矿车上。氧气瓶、乙炔瓶的搬运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摔砸,防止发生事故。向井下运送喷灯时,要认真检查装好油的喷灯上的紧固件是否牢固,喷灯是否漏油,然后由专人直接运送至工作地点。漏油的喷灯不得下井使用。

16、气割及喷灯作业完毕后,施工负责人,操作人员必须清理干净工作现场的所有火源点,并再次用水喷洒现场,并派专人在现场监控至少1小时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处理,由施工负责人向矿调度室请示同意后,方准撤离所有人员。

17、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工种的《技术操作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严禁违章作业。

18、此措施必须由技术员向所有作业人员贯彻,所有参加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措施,否则不准其进行作业

篇2:井下使用电气焊喷灯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作内容

1、焊接及切割机械配件采用电气焊。

2、制作电缆头采用喷灯。

二、安全技术措施

(一)、电焊工的技术要求:

1、穿上规定的工作服,戴上鞋套、护目镜、手套等。

2、电焊机使用前,应检查设备是否完善,如电焊机的外壳是否接地,初级绝缘层应完好,各触电部位应接触良好。

3、当电焊机与回路电源接通时,人体不得接触带电部分,如需装配、检查修理时,必须切断电源后进行。

4、电焊机转动和裸露部分,应安装安全的防护罩。

5、在投入或打开电源刀闸时,应戴干燥的手套,防止弧光烧伤皮肤。

6、电焊钳的握柄用橡胶或者其他的绝缘材料制成,禁止使用绝缘或者损坏的钳柄。

7、电焊的次级线,必须使用合格的焊接电缆软线。

8、在潮湿的地方进行电焊工作,必须穿绝缘胶鞋。

(二)、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进行气焊、气割工作之前,应穿戴好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检查软管、减压阀、压力表、割炬、焊炬是否完好。

2、选择适当得焊炬、割炬及焊咀、割炬。

3、严禁将氧气管和乙炔管错接在焊、割炬的进气口,胶管的长度必须在10-15米以上。

4、焊、割炬各气体的通路严禁污染油垢,以防氧气遇到油垢燃烧爆炸。

5、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焊炬、割炬气体通路有漏气现象,应立即停止工作,关闭阀门检查修理。

6、氧气瓶和乙炔瓶或其他明火之间得距离不小于10米。

7、不完整的减压器禁止使用,减压阀冻结时应采用热水或蒸汽解冻,每个减压阀只能用一种气体,不得更换。

(三)、使用喷灯安全技术措施

1、使用喷灯时,应穿戴好规定的劳保用品,检查喷灯和煤气罐的各阀门是否完好。

2、工作中使用的煤气罐必须有国家技术部门鉴定,严禁使用劣质产品。

3、工作中根据实际,适当调整喷灯的火焰。

(四)、安全要求

1、在焊接、气割、喷灯的工作场所,必须有防火设备,如消防栓、沙箱、灭火器或盛满水的水桶,并将工作场所及焊、割物上的易燃、易爆物品清除干净。

2、对于有残留油脂和可燃性气体的窗口,应先用蒸汽吹洗或用热碱水冲洗并打开盖口,确定容器内的残余油脂和可燃、易爆物清洗干净后,亦可焊接或切割,密封的容器严禁焊接。

3、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应设专人监护,除防止触电外,要保持通风良好,焊工应穿干燥的工作服和胶鞋,容器较小时,应在绝缘垫上工作,严禁将漏气焊炬和割炬带入容器。

4、在井下工作时必须设专职的瓦斯检查员。

5、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米的井巷范围内,应使用不燃性的材料支护。

6、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瓦检员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巷道的顶部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工作。

7、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确实没有发现有异常现象才能撤离。

施工人员:

篇3:井下使用电气焊喷灯焊接安全措施

井下严禁使用电气焊及喷灯焊接,如有特殊需要必须进行此项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一、各队必须在现场检查监督,且必须在通风良好的巷道内进行作业。

二、电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各两端10米的井巷范围内,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由专人负责喷水进行洒水灭尘,上述工作地点至少有两个灭火器。

三、各队在工作地点进行焊接工作,四周必须用不燃性材料阻挡火星。

四、在使用电气焊和喷灯焊的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的附近20米范围内巷道顶部的支护背后无瓦斯积存时,再由现场瓦检员将瓦斯浓度填写在队内的申请报告上,如果不超限由瓦检员签字后,方可进行焊接工作。

五、焊接工作结束后,工作地点应再次进行洒水灭尘,并清理杂物,并应由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一小时,发现异常立即处理。

六、煤层中未采用砌砖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大巷内,不得进行电气焊和喷灯焊接工作。

七、各队在焊接工作结束后,应将此安全措施及队内申请报告返回到通风安全科进行存档。

篇4: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安全技术措施

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的安全技术措施为确保井下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工作的安全,特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如下:一、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和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三、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四、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五、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六、在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中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焊接时,必须停止突出危险区内的一切工作。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内大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七、进行电焊、气焊等作业时,工作场地必须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物品。各类气瓶要距明火10m以上;氧气瓶距乙炔瓶5m以上;在重点防火、防爆区焊接作业时,必须办理用火审批单,并制定防火、防爆措施。八、在电焊或气焊易燃、易爆物品或情况不明物品容器时,必须事先清理。九、进入设备内部或容器内部进行电焊或气焊作业时,必须在确认无易燃、易爆气体或物品后,采取安全措施,方可作业。十、各种气瓶连接处、胶管接头、减压器等,严禁沾染油脂。十一、电焊设备及工具的绝缘和焊机外壳的接地必须良好。十二、其它按《煤矿安全规程》及电气作业有关规定执行。矮岭头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审批单作业时间作业地点队伍负责人作业人员(签名)其它情况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为确保井下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工作的安全,特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如下:一、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和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三、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四、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五、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六、在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中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焊接时,必须停止突出危险区内的一切工作。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内大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七、进行电焊、气焊等作业时,工作场地必须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物品。各类气瓶要距明火10m以上;氧气瓶距乙炔瓶5m以上;在重点防火、防爆区焊接作业时,必须办理用火审批单,并制定防火、防爆措施。八、在电焊或气焊易燃、易爆物品或情况不明物品容器时,必须事先清理。九、进入设备内部或容器内部进行电焊或气焊作业时,必须在确认无易燃、易爆气体或物品后,采取安全措施,方可作业。十、各种气瓶连接处、胶管接头、减压器等,严禁沾染油脂。十一、电焊设备及工具的绝缘和焊机外壳的接地必须良好。措施贯彻人(签名)矿长审批年月日

篇5:井下使用电气焊和喷灯焊接安全措施

井下严禁使用电气焊及喷灯焊接,如有特殊需要必须进行此项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一、各队必须在现场检查监督,且必须在通风良好的巷道内进行作业。

二、电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各两端10米的井巷范围内,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由专人负责喷水进行洒水灭尘,上述工作地点至少有两个灭火器。

三、各队在工作地点进行焊接工作,四周必须用不燃性材料阻挡火星。

四、在使用电气焊和喷灯焊的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的附近20米范围内巷道顶部的支护背后无瓦斯积存时,再由现场瓦检员将瓦斯浓度填写在队内的申请报告上,如果不超限由瓦检员签字后,方可进行焊接工作。

五、焊接工作结束后,工作地点应再次进行洒水灭尘,并清理杂物,并应由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一小时,发现异常立即处理。

六、煤层中未采用砌砖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大巷内,不得进行电气焊和喷灯焊接工作。

七、各队在焊接工作结束后,应将此安全措施及队内申请报告返回到通风安全科进行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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