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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1

一、电(气)焊作业说明施焊单位:掘进三队二组编制人:宋兵武作业起因:预防皮带机转载点撒煤作业地点:4102辅运机头处作业内容:焊接4102辅运皮带机转载点挡煤板作业时间:2015年1月22日16:00时至24:00时二、作业地点20米范围内的周边环境支护形式:锚杆+锚索+金属网顶板围岩情况:顶板稳定、支护完好供水管路安装情况:供水管路已经连接到作业地点,供水正常存放易燃易爆品情况:作业地点没有易燃易爆物品三、施工过程:在地面裁剪好合适的钢板,入井后焊接在4102主回撤通道皮带机尾,形成溜煤槽。四、通风系统及避灾路线:通风系统:新鲜风流→副斜井→4煤暗副斜井→4煤一盘区集中辅运大巷→4102辅回撤通道→风机→4102辅运→作业地点。污风流→作业地点→4102辅运→4102辅运与主回风大巷调节风窗→主回风大巷→回风立井→地面。避灾路线:作业地点→4102辅运→4煤一盘区集中辅运大巷→4煤暗副斜井→副斜井→地面。五、作业人员贯彻学习签字确认电(气)焊工:跟班队长:洒水人员:其他作业人员:瓦斯检查员:安全员:六、电(气)焊作业完成确认:现场负责人:安全员:七、安全技术措施为进一步加强大地精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理顺管理流程,明确责任,结合煤矿实际,制定本措施。(一)电(气)焊是指电焊、气焊等作业的一种或几种。(二)各单位要严格控制电(气)焊作业次数,小件机电设备的电(气)焊在地面进行。锚杆和锚索的切割使用液压剪进行切割,严禁气割。(三)施工队每次电(气)焊作业必须提前制定安全技术措,分级会审,由矿长批准,分级备案管理。1.煤矿主井井筒、副井井筒、主运输大巷、辅助运输大巷等进风巷道的电(气)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程序签批后,报调度室、安质科、通风队、安监站各一份,电(气)焊现场留有一份,以备检查。2.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地点一般严禁电(气)焊,如特别需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由总工程师组织煤矿相关部门会审,经矿长批准后报安质科备案,并严格执行。(四)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单位根据现场情况进行编制,一个措施只能在规定时间内一个地点使用一次,严禁使用“通用”措施或同一地点多次使用一个措施。(五)电(气)焊一般规定1.电(气)焊工必须由受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担任,并要求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本工种的操作规程并个体防护措施到位。2.在施工前、施工过程中及施工后,应进行三位一体的安全检查(安全员、瓦检员和班组长应共同进行安全检查)。重点对顶板、支护处的瓦斯、氧气及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进行检查,若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停止作业进行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再组织施工。3.电焊机绝缘必须良好。电焊机的电源线应使用良好的橡胶绝缘线,电源线的长度应尽量短。如因生产急需确需较长的电源线时,应距巷道底板2.3m以上吊挂。4.禁止将氧气瓶和可燃气瓶放在一起,氧气、乙炔瓶使用时相距10米以外,氧气、乙炔胶管不得混用。5.禁止在离乙炔、氧气瓶10米以内进行明火作业,乙炔瓶在使用时只能直立,且必须安装防止倾倒的保护装置。6.氧气瓶、乙炔瓶在备用和运输时应拧紧瓶帽,检查并确保瓶口不得漏气。运输时必须分车放置,单独运输,并有可靠的防撞、防震装置。7.电(气)焊前必须将电(气)焊地点20m范围内的易燃物清理干净,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8.现场必须有与该地点作业内容相符的、经批准的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9.氧气、乙炔瓶应放置在进风侧,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10.电(气)焊后清理现场,用水喷洒消灭火种,并由施工负责人指明一人在现场监护1小时以上,若发现异常异状,立即处理,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11.电(气)焊施工作业完工后,必须及时将井下的氧气、乙炔瓶等电(气)焊工具护送升井,严禁井下存放氧气、乙炔瓶。12.在高处电(气)焊作业时,电(气)焊工及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合格的安全带,并正确使用安全带。气瓶、电源、胶管应妥善固定。电(气)焊过程中,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并洒水,以防止火星引燃。13.工作点配备至少两台8kg以上完好灭火器,施工人员需熟练灭火器使用方法,同时工作地点必须储存体积不少于0.2m3的砂子备用。14.井下施焊火种只能使用火柴,不准使用打火机或其他火种,火柴必须由瓦斯员或专职安全员携带和保管,入井和升井都必须向井口检查人员汇报火柴使用情况。(六)电(气)焊特殊规定1.检查电(气)焊地点20m范围内顶板及两帮支护是否安全可靠,并将易燃物品清理干净,确实无法清理的应采取防燃烧措施。2.电(气)焊地点20m范围内进行冲尘,严禁煤尘堆积。3.电(气)焊前由测风员测定作业地点风速,风速必须满足《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当风速不足或超速时,由通风队进行调节;瓦检员测电(气)焊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是否小于0.5%,并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内无瓦斯积存。瓦斯浓度超过0.5%或有瓦斯积聚时严禁电(气)焊。4.对电(气)焊设备及相关设备停电挂牌。5.电(气)焊过程中,距离电(气)焊地点上、下风侧10m位置巷道顶板处分别悬挂多种气体检测仪,用于检测有毒有害气体情况,同时瓦检员随时监测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和风速,发现瓦斯浓度超过0.5%或风速不符合措施规定,立即停止电(气)焊,消灭火种。6.电(气)焊过程,除电(气)焊工和相关工作人员外,禁止任何人接触电(气)焊机,并在电焊机一侧悬挂有电危险警示牌版。需要移动电(气)焊机时,必须停掉电源。7.电(气)焊过程中由施工负责人或由其安排专人监视火花,采取措施防止引燃胶带或其他易燃物。(七)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1.电(气)焊工作应提前一个班通知调度室、安质科、通风队和安监站,以便工作协调安排。2.现场施工中瓦斯员负责电(气)焊前、电(气)焊过程中的瓦斯及有毒有害气体检查,电(气)焊工作结束后在电(气)焊审批书上签字。3.现场施工中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电(气)焊前、电(气)焊过程中及电(气)焊结束后各项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电(气)焊工作结束在电(气)焊审批书签字。4.现场施工中瓦检员、安全员不在现场严禁电(气)焊。5.井筒和进风大巷的电(气)焊作业,由施工负责人现场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落实;井下其他地点的电(气)焊作业,由矿总工程师或跟班矿领导负责现场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每次电(气)焊工作由安全员现场监督。6.电气焊结束后,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向调度室、安质科、驻矿安监站汇报作业情况。(八)其他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及《伊泰集团有限公司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暂行管理规定》执行。

篇2:井下使用电气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确保井下使用氧气焊作业人员和设备安全,根据**煤矿发《电气焊作业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有关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第733条、**管理科发《井下电气焊作业》考核办法,以及我矿“一通三防”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请施工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一、氧气焊工作地点、时间及内容

1、工作地点:****顺槽及煤仓上口

2、工作时间:****年**月*日

3、工作内容:******

二、人员组织

1、施工负责人:**

2、现场安全负责人:**

3、氧气焊工:***

4、瓦检员:

三、电焊机下放路径

副井-****大巷-****-****-****-****-****顺槽-****

回收路径与下方路径相反。

四、安全技术措施

Ⅰ、电气焊装运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1、下放井下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必须完好,严禁将漏气的氧气瓶、乙炔瓶运往井下。乙炔、氧气表带不得有破损、漏气现象,各个连接处不得粘有油脂。

2、运输氧气焊物品时,氧气瓶、乙炔瓶要分车装运。在井下轨道大巷用电机车拉运时,两瓶间要有5米以上间隔,并且两瓶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相应的固定措施。

3、运送入井时,必须安排专人在****顺槽车场煤门等待接收所下放的电气焊设备、工具。

Ⅱ、电气焊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前,所有参与施工人员必须学习本措施并签名,并在现场要严格遵照落实。

2、使用电气焊作业的人员,必须为本工种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合格操作证的人员操作,严禁其他人员进行操作或顶替。作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氧气焊作业的各个环节,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施工现场必须有指定的专职瓦斯检查员、安全监察员和现场作业指挥跟班队长,以上人员按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严格监护检查,在确定无任何隐患后方可开工。

4、施工地点必须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物品,并对重要设备进行遮盖。瓦检员应当跟踪检查风流中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大于0.5%),必须停止作业。施工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应为不燃性支护材料,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施工过程中,瓦斯检查员必须至少每隔15分钟对以上地点进行复测。

5、施工前,必须切断附皮带机及近机械设备电源,并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警示牌。

6、操作前,作业人员要按照规定穿好工作服,戴好工作帽和手套,防止弧光伤害,防止烫伤。

7、施工前,施工人员及施工负责人必须详细检查以下各项:电焊机、缆线、氧气瓶、乙炔瓶、氧气带、乙炔带、减压阀、割枪、接头等,必须确认完好、无漏气现象后方可投入使用;

8、施工地点有供水管或足够的水源,专人负责洒水。施工前必须冲洗施工地点20米范围内巷道和焊接设备上的煤尘,不得有煤尘超标。

9、施工时,氧气瓶、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乙炔瓶立放。

10、作业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对施工操作完成部位及施工现场附近洒水,保证不引燃其它易燃物;施工地点必须备用两台干粉灭火器,否则应当备有相应功能的灭火器材。

11、若因煤爆声、矿压冲击等产生煤尘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待煤尘完全吹散,再次洒水后,方可进行作业。

12、中途休息,再次作业时,不准由他人顶替和随意操作;瓦检员必需重新检查瓦斯浓度,保证风流畅通,确保人员安全。

13、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措施规定的施工时间、地点及内容进行作业,不得随意变更,搭接焊接物件,不得超范围进行作业。

14、敲渣时要小心,防止烫伤脸部和眼睛。

15、施工完毕后,作业人员要对周围全面检查,并对操作设备、工作地点再次洒水,并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至少1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在1小时之后,没有任何发火征兆时方可撤人。

16、在安全技术措施所规定的施工时间内,隔班或隔日进行作业的,氧气焊物品需要在井下存放时,应当存放在有关部门指定的存放地点,每班指定专人看守,并视为重点岗位。

17、电气焊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特殊工种岗位操作规范进行施工,严禁违章作业。

18、施工负责人要自始自终现场指挥,合理调配人员,确保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

19、凡参加施工人员必须学习遵照执行本措施并签名。

20、未尽事宜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篇3:井下电气焊烧焊措施规程

由于工程处桃园桃园矿建项目部需要对II1轨道大巷供应风水,需从新副井二号2#交岔点的永久风水管路搭接,鉴于管路走向复杂,为不影响施工,需要在现场进行配置管路,所以特编制此配置管路烧焊措施。

一、施工单位

施工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二、烧焊安全措施:

1、认真编制、批复安全措施。

2、烧焊报告及措施批复后要及时送达调度所、瓦斯办、通风调度。

3、烧焊时间:15:00--17:30.

4、烧焊方式:电焊、气割。

5、烧焊安全措施由安全负责人负责贯彻,必须贯彻到每一个参与烧焊的工作人员,并经考核合格。

6、烧焊工作期间,必须停止突出煤层的掘进、回采、钻孔、支护等作业。

7、烧焊工作进行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确认内容包括措施贯彻、烧焊地点瓦斯检测、煤尘清扫、灭火器具、人员组织、突出煤层工作地点是否按要求停止作业等

8、烧焊工作由矿调度所统一协调指挥,施工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安全负责人负责检查和监督;烧焊地点必须有直达调度所的通讯电话并保持畅通。

9、烧焊前必须清理烧焊地点上风侧10米范围内棉纱、油污、橡胶、塑料、木材等可燃物,下风口侧20米范围内的易燃物品必须全部清理干净,并洒水灭尘。

10、在烧焊地点处必须准备齐不低于0.2立方米黄沙、两只合格的灭火器;施工前必须经瓦斯检查员检查后,填写好确认牌板后方可施工。

11、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好安全保护用品,防止烧伤、烫伤;施工人员必须具有熟练的操作能力,并经考核合格;作业期间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二十三条执行。

12、施工完毕后,必须再次洒水,消除火灾隐患,由施工负责人监督清点工具、清理好现场,安全负责人安全确认没有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

13、施工点下方风流的施工影响单位:因为在二水平新副井口2#交岔点作业,所以影响单位有工程处。

篇4:煤矿井下变电所使用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

鉴于***变电所10#高开机芯小车行程齿条固定螺栓损坏无法固定、导致无法正常检修操作,现需使用电气焊对其进行处理。为了保证在使用电气焊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作业时间:年月日

二、作业地点:***变电所

三、现场负责人:

四、安全技术措施:

1.本措施经审批后,作业前组织所有参加作业人员认真学习,保证参与作业人员熟知本次作业的具体内容和相关安全注意事项。

2.作业前,由***队负责将使用的设备及相关材料备件装车运送至作业地点。

3.作业前现场负责人要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安排专人对作业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备采取防护措施,且对周围10米范围内易燃物彻底清理,并对作业地点20米范围内洒水灭尘。

4.作业前瓦检员要在作业地点前后20米内风流中检查瓦斯浓度,在查证作业地点20米范围内硐室顶部无瓦斯存积时,方可进行作业。

5.作业前由现场负责人联系调度指挥中心,停2612#进线10#高开,经调度指挥中心确认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作业。

6.在进行气割作业时,保证氧气瓶、乙炔瓶的安全距离5米。

7.电气焊作业地点设专人负责洒水,并保证作业地点有两台完好、有效的灭火器和一桶消防用水。

8.电焊机的一次与二次线路绝缘必须良好,按照接线完好标准进行接线,二次回流线必须接在电焊作业地点附近,距点焊作业地点不得超过5米,防止电流扩散。

9.电焊机电压等级为220V,电源取自***变电所6#照明综保,电焊作业结束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

10.作业时,严禁将电焊用具乱扔乱放,且电焊机放在作业地点的上风侧。

11.作业过程中现场负责人和瓦检员要随时对现场瓦斯浓度进行连续监测,当瓦斯浓度达到0.5%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后方可继续作业。

12.作业时,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现场负责人统一指挥,并有安检员在现场监督。

13.作业完毕后,作业地点必须再次进行洒水,并要派专人在作业地点留守查看1小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现场。

14.作业结束,由现场负责人通知调度指挥中心作业完毕,可以恢复送电,经调度指挥中心确认后,恢复2612#进线10#高开供电。

15.作业完毕后,必须将电焊机、氧气瓶、乙炔瓶及时升井,严禁长期存放在井下。

篇5:井下使用电气焊喷灯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作内容

1、焊接及切割机械配件采用电气焊。

2、制作电缆头采用喷灯。

二、安全技术措施

(一)、电焊工的技术要求:

1、穿上规定的工作服,戴上鞋套、护目镜、手套等。

2、电焊机使用前,应检查设备是否完善,如电焊机的外壳是否接地,初级绝缘层应完好,各触电部位应接触良好。

3、当电焊机与回路电源接通时,人体不得接触带电部分,如需装配、检查修理时,必须切断电源后进行。

4、电焊机转动和裸露部分,应安装安全的防护罩。

5、在投入或打开电源刀闸时,应戴干燥的手套,防止弧光烧伤皮肤。

6、电焊钳的握柄用橡胶或者其他的绝缘材料制成,禁止使用绝缘或者损坏的钳柄。

7、电焊的次级线,必须使用合格的焊接电缆软线。

8、在潮湿的地方进行电焊工作,必须穿绝缘胶鞋。

(二)、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进行气焊、气割工作之前,应穿戴好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检查软管、减压阀、压力表、割炬、焊炬是否完好。

2、选择适当得焊炬、割炬及焊咀、割炬。

3、严禁将氧气管和乙炔管错接在焊、割炬的进气口,胶管的长度必须在10-15米以上。

4、焊、割炬各气体的通路严禁污染油垢,以防氧气遇到油垢燃烧爆炸。

5、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焊炬、割炬气体通路有漏气现象,应立即停止工作,关闭阀门检查修理。

6、氧气瓶和乙炔瓶或其他明火之间得距离不小于10米。

7、不完整的减压器禁止使用,减压阀冻结时应采用热水或蒸汽解冻,每个减压阀只能用一种气体,不得更换。

(三)、使用喷灯安全技术措施

1、使用喷灯时,应穿戴好规定的劳保用品,检查喷灯和煤气罐的各阀门是否完好。

2、工作中使用的煤气罐必须有国家技术部门鉴定,严禁使用劣质产品。

3、工作中根据实际,适当调整喷灯的火焰。

(四)、安全要求

1、在焊接、气割、喷灯的工作场所,必须有防火设备,如消防栓、沙箱、灭火器或盛满水的水桶,并将工作场所及焊、割物上的易燃、易爆物品清除干净。

2、对于有残留油脂和可燃性气体的窗口,应先用蒸汽吹洗或用热碱水冲洗并打开盖口,确定容器内的残余油脂和可燃、易爆物清洗干净后,亦可焊接或切割,密封的容器严禁焊接。

3、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应设专人监护,除防止触电外,要保持通风良好,焊工应穿干燥的工作服和胶鞋,容器较小时,应在绝缘垫上工作,严禁将漏气焊炬和割炬带入容器。

4、在井下工作时必须设专职的瓦斯检查员。

5、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米的井巷范围内,应使用不燃性的材料支护。

6、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瓦检员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巷道的顶部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工作。

7、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确实没有发现有异常现象才能撤离。

施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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