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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期间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1

一、矿井故障概况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可能出现的故障有:传感器故障,通讯故障,监控设备电源故障,光电信号交换机、井下分站、中心站服务器等设备故障,系统软件故障等。

二、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期间的应急机构

一旦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随即自然产生应急指挥小组。

组长:通风副矿长刘建军

副组长:通风副总张兵兵

成员:赵利伟、李兴兴、赵海荣、吕顺平、王建平、李春雷及矿调度室值班调度员

职责:负责组织、指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的处理工作,负责组织、指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期间的安全工作。

三、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

1、发生瓦斯安全监控设备故障时,严禁解除安全监控系统的故障闭锁功能进行生产作业。

2、发生瓦斯安全监控设备故障时,调度室及时通知相关部位瓦检员等人员加大瓦斯检查力度。瓦检员加密故障影响区域内的瓦斯检查次数,并每隔1小时向调度室汇报1次。

3、发生一氧化碳监测设备故障时,调度室及时通知相关部位瓦检员等人员加大对一氧化碳检查的力度,加密检查次数;一旦一氧化碳超限,瓦检员等人员立即对超限区域及受威胁区域撤人与设置警戒,并尽快向矿调度室汇报。

4、发生温度监测设备故障时,调度室及时通知相关部位瓦检员加大对气温检查的力度,加密检查次数;一旦气温超规定瓦检员等人员立即对超限区域及受威胁区域撤人与设置警戒,并尽快向矿调度室汇报。

5、一氧化碳、温度监测设备故障排除后要及时恢复运行,调度室同时组织瓦检员等人员对相关区域一氧化碳、温度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只有当一氧化碳、温度监测设备运行正常且故障影响区域无一氧化碳、温度超限后才能解除警戒。

6、排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中需要关停监测监控设备时,作业人员必须事先向矿调度室请示,待矿调度室同意后方可操作。调度室接到请示后立即通知相关区域的瓦检员等人员加大检查瓦斯、一氧化碳、温度的力度,加密检查次数。若要关停瓦斯安全监控设备,矿调度接到请示后对所涉及区域内的施工人员下达停止作业指令,责成相关单位切断通往涉及区域的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责成安监部门对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

7、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排除后,对其完好状况要立即进行确认,尤其要对断电功能及断电范围进行确认,确保无差错。

8、矿调度全面指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的排除,协调处理相关事项。

9、监测队选派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通风安全监测电工担任监测值班电工,并确保每日(包括停产检修、节日放假)24小时有通风安全监测电工值班。值班电工必须坚守岗位,遵守岗位交接班制度,不得脱岗、空岗。

10、中心站、矿调度室值班员必须坚守岗位,遵守岗位交接班制度,不得脱岗、空岗,发现安全监控系统异常状态及时处理。

11、任何人员不得延迟故障处理,否则严肃追究责任与处理。

四、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处理程序

1、中心站值班人员一旦发现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及时汇报矿调度室。调度室接到汇报后首先告知值班监测电工,之后根据故障状况,若必要,尽快通知故障部位瓦检员等人员查看故障情况(包括安全监控系统的故障闭锁情况)。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与通风副总。

2、各级各类人员发现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时,要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接到汇报后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通风副总。调度员接听汇报时要详细询问与记录故障部位、故障状况、故障发生时间及汇报人情况。告知值班监测电工,随后联系地面中心站查看故障情况(包括安全监控系统的故障闭锁情况)。

3、值班监测电工与中心站值班员及时综合分析井上、下反馈的故障状况,查找故障原因,确定合理的故障处理方法与安全措施,尽快消除故障,并及时将故障原因、处理结果调度室汇报。

4、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时,值班监测电工、中心站值班员、值班干部等人员不能排除故障或不能查清故障原因时,及时向分管矿井安全监控业务的干部及监测队长汇报,分管干部及监测队长接到汇报后及时采取措施排除故障、查清原因。

5、瓦斯安全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时,及时向矿调度汇报故障影响的区域及故障原因。

6、瓦斯安全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时,矿调度接到关于受故障影响区域的汇报后,及时对故障所影响区域内的施工人员下达停止作业指令,责成相关单位切断通往故障影响区域的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责成安监部门对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清查记录。

7、排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的作业中,作业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验电、放电,严禁带电作业;验电、放电时要1人操作1人监护。

8、排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中需用普通型测量仪表时,必须在风流中瓦斯小于1%且附近20米内无瓦斯积聚的地点使用,并用甲烷检测报警仪实时监测作业地点的瓦斯状况,一旦风流中瓦斯达到1%或附近20米内出现瓦斯积聚立即停止使用普通型测量仪表。

9、瓦斯安全监控设备故障排除恢复运行时,组织瓦检员等人员对相关区域瓦斯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只有当安全监控设备全部运行正常且故障影响区域内无瓦斯超限后才能由矿调度室下达恢复生产的指令。

10、井下分站与中心站间通讯出现故障,或中心站内监控设备出现故障,当作业地点的安全监测监控功能在井下分站的支持下一切正常时,生产作业可继续进行,但处理故障工作不得延迟。

11、井下出现故障时,值班监测电工及时下井排除故障。

五、防止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发生故障的安全技术措施

1、建立健全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机构,专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工作人员齐全、充足。

2、建立健全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

3、不断补充完善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规范作业人员行为,使设备安设标准化,设备维护日常化,系统运行安全化,爱护、保护系统作风化。

4、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工作人员不断学习、使用矿井安全监控新知识、新设备、新技术,增强管理、操作、维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水平与技能。

5、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工作人员定期接受专门机构的安全知识与技能知识的培训,持证上岗。

6、使用合格的煤矿安全监控产品与设备构建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必须按产品与设备的特性进行安设、使用、维护。

7、严格按照质量标准与技术要求安装、安设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及其设备。

8、保安区监测队严格执行日巡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线路完好状况的规定,及时消除各类隐患;经过调校检测的传感器其误差仍超过规定值时立即予以更换。

9、根据矿井生产动态,及时补充、完善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在安全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附近作业时,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保护安全监控设备的针对性要求。

10、大力宣传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重要性,提高全矿职工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作用的认知,增强全矿职工保护、爱护监控设备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11、安监部门严肃追查、处理破坏、损坏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及其设备的现象与行为,对不良现象与行为做到严惩不怠。

12、地面中心站值班员必须掌握矿井通风与安全监控的基本知识,会使用计算机,持证上岗,熟记操作规程。

13、中心站设备运行中断达2小时,井下监控设备故障超过8小时,按事故进行追查、处罚。

14、矿井安全监控的设备之间使用专用光缆或专用阻燃电缆连接。需要改动或拆除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和控制线时,必须预先请示机电科和调度室,并在安检员的参与或监督下完成。

15、每7天使用标准气样标校一次催化燃烧甲烷传感器,同时做一次断电功能试验,确保显示、精度准确,控制功能灵敏可靠。风速、一氧化碳、温度传感器每月标校一次,确保灵敏可靠。气样标准:甲烷0%、1%、2%,一氧化碳0PPm、50PPm、200PPm。

16、掘进工作面“风电闭锁”功能的接设由掘进队或掘进准备队完成,并定期检查;矿内各地点“瓦斯电闭锁”等功能的接设由监测队完成,并定期检查。掘进工作面“瓦斯电闭锁”功能与“风电闭锁”功能的接设工作同时完成。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关停(包括短时间关停后再恢复)作业地点监测监控设备运行,违反者按事故追查处理。

17、任何人员不能因瓦斯超限断电而移动甲烷传感器位置。乱调、甩掉、破坏及盗窃瓦斯安全监控设备的人员,给予开除矿籍留矿察看一年处分,并罚款500-1000元。

18、采煤工作面及上隅角甲烷传感器由采煤班组长负责按进度前移吊挂好,并盘挂好监测电缆,安监员、瓦检员监督移动情况。

19、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由掘进班组长按进度前移,并吊挂好监测电缆,安监员、瓦检员监督移动情况。

20、及时将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的井下分站、传感器等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装置升井予以检修。

21、低浓度甲烷传感器经大于4%CH4的气流冲击后,及时进行调校或更换。

22、及时更换电网停电后不能保证安全监控设备连续工作1小时的备用电源。

23、每天对采掘工作面的传感器除尘,不得向传感器洒水或淋湿传感器,维护、移动传感器时避免摔打碰撞。

24、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主机及系统联网主机实行双机热备,24小时不间断运行,并达到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在5分钟内投入工作。

25、对矿井安全监控中心站采用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两小时的在线式不间断电源。

26、对中心站设备安装安全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联网主机安装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

27、矿井安全监控设备安设在支护完好、无淋水、远离干扰、不易碰撞、容易检查的部位,且距巷道底板(或地面)不小于300mm。

28、施工作业中切实保护好矿井安全监控设施、设备,杜绝损坏安全监控设施、设备现象,一旦损坏不得隐瞒或延迟汇报,否则按事故进行追查、处罚。

篇2:矿井检修期间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技术安全措施

按计划将进行矿井停产检修,检修期间要维持监测监控系统运行。在进行矿井反风演习期间会造成井下监测监控设备停电、信号中断。为确保监控系统的稳定,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技术安全措施。

1、在停产检修前,必须对地面和井下所有监控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完好。

2、停产检修期间,通风区安排瓦斯检查工对井下所有机电硐室、采煤工作面及停风掘进工作面栅栏处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进行检查,检查次数每班至少一次。

3、反风前,需切断井下电源。在停止井下供电之前,必须报告集团(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监控信息中心、通防处、通讯处。

4、通风区在停产检修期间,必须安排井下巡检工值班人员和地面监测中心值班人员,并坚守岗位。凡发现脱岗,一律按“三违”论处。

5、在进行矿井反风演习期间会造成井下监测监控设备停电、信号中断。在反风演习后,应及时安排人员下井检查各地点瓦斯情况,发现瓦斯积聚地点,应立即制定针对性的措施,组织人员配合救护队按措施实施瓦斯排放。

6、瓦斯排放工作结束后,通风区监测工要对地面、井下所有监控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检查确认没有问题后,经调度所同意,先恢复井下交换机及监测分站供电,检查供电后运行情况,确保正常后再与瓦斯传感器连接。

7、在监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半小时后,各地点监测工方可撤离工作地点。

在矿井停产检修期间,故障处理措施如下:

一、甲烷传感器故障

1、监控中心发现甲烷浓度显示异常时,应及时通知监测值班人员下井处理,并向通风区值班汇报。监测工下井时应携带一只完好的甲烷传感器和相关的维修工具,应先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甲烷传感器校对,以测量最大值为准,同时联系瓦检员尽快到该地点用光学瓦斯检定器进行测量,判定甲烷传感器是否出现故障。

2、在甲烷传感器发生故障时,监测工应立即更换甲烷传感器。在现场观察半小时,确认运行正常后,方可离开。

3、甲烷传感器故障必须在4小时内处理完毕。

二、监控设备及线路故障

1、应及时通知监测值班人员下井处理,并向通风区值班汇报。监测工下井时应携带若干监测电缆和相关的维修工具。

2、如监控主线路和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时,监测工应及时处理,分站故障必须在2小时内处理完毕。

3、在处理以上故障期间,通风调度必须及时通知测气员到所有受影响的地点在悬挂甲烷传感器的位置吊挂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以便对甲烷浓度进行连续监测。

4、在处理风机开停、风门开关、风速、水位等监控设备故障时,要严格按照设备的维修要求及时处理。

5、安全监控设备出现故障后,监控中心应将设备故障情况及采取的处理措施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三、安全措施

1、安全监控设备维修人员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并携带维修所需要的各种工器具,包括万用表、扳手、螺丝刀、斜口钳等。

2、在工作现场要仔细检查周围的支护、巷帮、顶板等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工作。

3、在轨道大巷内施工时,如需停架空线,应切断架空线电源后方可施工。

4、工作过程中要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对作业地点瓦斯浓度进行检查,瓦斯浓度不超限时方可作业。如果甲烷传感器和便携仪数值误差较大时,以较大值为准。

5、在处理故障期间,监测工要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不得违章作业。

6、安全监控设备故障处理好后,维修人员升井后应及时按规定填写安全监控设备故障处理记录,以备查。

本措施未涉及之处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定》(aq1029-2007)和集团公司相关要求执行。

篇3:发挥矿井安全生产监控系统作用

1目前矿井安全生产监控系统使用的现状

目前虽有不少矿井都装备了安全生产监控系统,但很多都没有充分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一些矿井只重视对生产方面的监测而忽视对安全方面的监控。其实,安全生产监控系统是最关键的技术是对瓦斯的监测监控,矿井只要生产,就随时会有瓦斯产生,靠工人检测只能是间断性的,而矿井监控系统不仅能时时连续监测,还能对瓦斯超限信号及时进行报警和断电控制,对保证矿井安全起着人工无法替代的作用。近年来发生的几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多数是因为领导对安全监控系统重视不够,管理不到位,投入不足,造成瓦斯积聚没能及时进行断电控制而发生的。因此,管好用好矿井安全生产监控系统,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是有效预防瓦斯事故的关键。

2发挥安全监控系统作用的途径

(1)要统一认识,正确评价安全监控系统。人们在从事煤矿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两种不同的效应,一种是自胜效应,一种是自败效应:如当前制定完生产计划之后,人们总是奔着这个计划指标想方设法去完成或超额完成,从而确保预定生产计划的实现,带来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即自胜效应;又如安全监控系统(如瓦斯超限)发出报警断电警告,人们采取预防措施,结果是没有发生事故。看到的是为防范事故人力、物力、财力的消耗或生产的暂时停顿,警告自动失效,即自败效应。习惯上,人们总是容易接受自胜效应,而自败效应往往不以为然,不重视安全监控系统发出的警告。安全监控系统对矿井环境和生产过程发出的警告,对保障矿井安全和生产的组织、实施起着人工检查无法替代的积极作用。产生自败效应的安全监控表面上看不到经济效益,实际上它为保证安全生产而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往往比生产的自胜效应更大,有时是不可估量的。因此,在装备安全监控系统之初就应做好这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以引此起涉及井下工作的所有职工对安全监控系统的重视和爱护。对安全监控系统的正确评价,特别要在领导层中统一认识,通过正确评价,重视安全工作的自败效应,才能为管好用好安全监控系统奠定思想基础。

(2)加强领导,组建专业队伍。矿井通风部门应建立安全监测机构,并配备具有通风和安全监测专业知识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监测工。安全监控涉及计算机、通信、电子和机电、通风等多种专业知识。其人员的配备应考虑具有中专以上专业基础知识,即学有所长的技术人员。安全监测工应是有一定的电子技术基础且有独立工作能力的人员。对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可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3)加强技术管理和业务技术培训。为保证安全监控系统连续可靠正常运行,技术业务管理工作不可小视。对安全监控系统和各种设备和装置,如中心站的各种设备、分站和电源箱、各种传感器、断电器等应分别建立技术档案和账、表、图及检修、调试等记录。这些资料应力求详尽,能反映出每台设备的技术性能、使用和运行状况。诸如按设备型、编号逐台建账,及时填写安装时间、地点、更换、拆除时间、拆除原因;上井检修调试的设备要详细填写故障特征、检修内容、调试结果等,从而清楚、准确地掌握每台设备井下运行时间及其技术状态,为分析、比较设备性能是否需要保养、检修、调试提供依据,有利于总结故障规律积累维护经验;同时根据检修调试人员的签名,也便于考查维护人员的工作质量,为考核评比提供依据。安全监控技术涉及多种学科及不同专业,凡调进这支队伍的人员,无论是工人还是技术干部,都需要再学习。在安全监控系统安装之前,就应该对将要担负这一工作的骨干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监控系统开通运行后,技术培训工作仍要继续。

(4)严格新购设备的验收,落实维修资金,及时补充零配件。在选购安全监控设备时,要严格把关,必须要选购“两证”(即产品防爆合格证、“MA”标志证)齐全、技术先进的系统配套产品。凡新购进的系统设备,矿应组织力量逐台开箱进行通电、通气检查校验,如发现问题立即与生产厂家交涉,避免因设备出厂就存在问题而造成经济损失,尤其要防止因设备不合格而影响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甚至危害安全生产。这样不仅维护了煤矿的自身利益,同时也促使生产厂家重视产品质量,为安全监控系统提供合格产品。另外为保证安全监控系统长期正常运行,必须备有系统设备的易损易耗配件。矿井应根据监控系统设备数量和损耗情况,备件、材料等维修资金应在生产成本中明确列支。系统设备纳入固定资产管理,按规定提取折旧费,用于设备的大修、更新。

(5)认真做好监测信息处理工作,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为切实有效地发挥安全监控系统在生产中的安全保障作用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各种传感器的安设,特别是采掘工作面等场所的瓦斯传感器的安设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设置,安设位置、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复电点100%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超限报警、断电功能可靠。瓦斯传感器应每7d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逐台调校一次;瓦斯超限断电尤为重要,断电功能应每隔7d测试一次,试验断电可在井下现场试验,也可由系统中心站发出手控命令试验,可二者结合进行。在安装断电控制器时,应接在被控设备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设备开关的负荷侧,以防止人为因素造成被控开关假断电现象。监控系统采集到瓦斯超限等参数的异常情况时,监控中心站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给通防调度和矿调度室,并做好详细记录。中心站每天要按时打印重点参数监测日报表,报送矿总工程师、矿长及通防部门审阅分析。监控系统能及时准确地提供各种监测数据,不仅可使领导和通风、调度等及时了解井下安全情况和机电设备的运行状态,更好地指挥生产,而且可根据这些监测资料,结合井下采掘动态,分析研究瓦斯、自然发火等的变化,从而制定相应的有效防治措施。

(6)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为保证安全监控设备能连续正常工作,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应严格按照《规程》规定进行管理与维护。对监控设备每月至少要调试、校正一次。监测人员每班要下井对监控设备和线路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监测人员下井时要携带便携仪,在现场与瓦斯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监测值班员,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要先以较大数为依据,并在8h内对两种设备调校完毕。随着采掘工作面的不断推进,瓦斯传感器也要随着移动,以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3结束语

安全监控系统对保证矿井安全起着人工无法替代的作用。要充分发挥安全监控系统的作用,就要在思想、组织、技术、物质等诸方面落实到位,上下重视,齐抓共管。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从管理上下功夫,先进的设备只有跟上先进的管理,装备的先进性才得以体现,才能使安全生产监控系统在安全生产中发挥出最大的效益。

篇4:某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断电管理规定

1、发生瓦斯安全监控设备断电时,严禁解除安全监控系统的故障闭锁功能进行生产作业。

2、发生瓦斯安全监控设备断电时,及时通知瓦检员加大瓦斯检查力度。瓦检员应加密断电影响区域内的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查次数,并每隔1小时向调度室汇报1次。一旦有毒有害气体超限,立即对超限区域及受威胁区域撤人与设置警戒,并尽快向矿调度室汇报。

3、监测设备断电排除后要及时恢复运行,组织安全员、瓦检员等人员对相关区域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只有当有毒有害气体正常,监测设备运行正常后才能解除警戒。

4、瓦斯安全监控设备断电时,矿调度接到请示后对所涉及区域内的施工人员下达停止作业指令,责令相关电钳工切断通往涉及区域的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责令机电部门对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

6、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断电故障排除后,对其完好状况要立即进行确认,尤其要对断电功能及断电范围进行确认,确保无差错。

7、矿调度全面指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断电故障的排除,协调处理相关事项。

?8、中心站、矿调度室值班员必须坚守岗位,遵守岗位交接班制度,不得脱岗、空岗,发现安全监控系统异常状态及时处理。

9、任何人员不得延迟断电故障处理,否则严肃追究责任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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