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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量分配测算制度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2

1、煤矿井下每10天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当通风系统发生变化应根据情况随时进行测风。

2、主要进风巷、回风巷、分风点、采掘工作面都必须进行测风。

3、在同一断面处测风不得少于3次,每次的结果误差不应超过5%,如果误差大于5%,需要加测1次,直至满足要求〔误差=(最大读数一最小读数)/最小读数〕。取3次的平均值,测算其风速。

4、根据测风站处的巷道断面和风速计算出经过该处的风量,也计算出矿井的总风量。

5、根据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人员数量、炸药消耗量计算出采掘工作面的需风量。

6、再根据井下硐室、水仓的固定需风量,计算出矿井的总需风量。

7、将测算出的矿井实际风量按采掘工作面、水仓和硐室的需要进行分配。

8、将采掘工作面的分配到的风量除以采掘工作面的巷道断面,检验其风速是否在《煤矿安全规程》允许的范围内。如果不在,则对风量进行重新调配,直至达到要求为止。

9、在井下实际巷道中安设调节风门、风窗和挡风墙等通风设施使通往各处的风量达到分配要求。

篇2:S矿矿井风量管理制度

l、根据每月的生产计划和矿井通风状况,编制合理的矿井配风计划。

2、矿井配风计划必须经矿总工程师审核签字后方可执行。

3、通风报表必须按要求进行填写,数据真实、准确,上报。

4、井下主要进、回风巷必须建立测风站,并符合规程的要求。

5、测风站要设记录牌板,牌版的内容有:测风站断面、平均风速、风量、大气压力、空气温度、瓦斯、二氧化碳、测定日期、测定人以及员测点大气压力等。

6、井下所有的通风巷道或地点的风量每旬至少全面测风一次。每次测风结果必须填写在现场的测风牌板和测风记录上,及时填写旬报,上报给有关领导。

7、主要大巷要实行每十天至少测风一次。采煤工作面和采掘工作面根据实际要求随时测定进风巷和回风巷的风量,并记在测风牌板和测风记录手册上。

8、巷道中风速必须经过验算,不得有无风、微风或超速巷道。

9、工作地点每人每分钟供给风量不得低于4m3/min。

10、采煤工作面回收期间,每天测定一次工作面进回风风量,风量要满足风速和稀释瓦斯的要求,并将测定结果填在测风牌板和测风记录上。

11、巷道贯通前、系统调整后、扇风机导机或改变叶片角度后都必须进行测风,测风结果必须填写在测风记录上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12、发现风量与配风计划差别较大要及时分析原因、检查系统,并及时调整设施状态。

13、矿井外部漏风率不大于5%,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7%。

14、测风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人员担任,持证上岗。

15、使用合格的测风仪器、仪表。

篇3:现场风量风速风质测量管理制度

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井下测风管理制度

二、井下风量、风速、风质应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的标准。

三、企业应建立井下测风管理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测工,测工应经培训。并配备必要的测风设备、仪器、仪表。

四、管理部门及职责

1、测风机构应设在安环部,由安环部管理。

2、编制年度测风制度,定期进行测量。

3、编制测量报表,及时向主管领导和坑口反馈信息。

4、安环部保存测量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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