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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三防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1

一、掘进期间矿井通风要求

1、施工期间,必须保持非正常运转,非特殊情况下严禁停风机,防止井下有害气体积聚。

2、加强通风管理,防止瓦斯积聚。

3、使用压入式风机通风时,风筒距工作面的最大距离不得大于5m。

4、施工期间,每分钟供井下的风量不得小于4m3/人。

5、健全通风瓦检机构,配备合格的专职人员和仪器。

6、加强局扇、风扇和通风构筑物的管理,防止漏风,避免循环风。

7、井下须停电时,停电前,必须撤出井下人员,送电前,先恢复井下通风,在检查工作面和电器设备附近瓦斯浓度,符合规定时方可送电。

9、放炮后通风时间不少于30min,待吹散炮烟后,方可下井作业。

二、矿尘的防治与环保

综合防尘的措施有:

1、施工期间必须从思想上重视防尘工作,在编制施工措施时应把综合防尘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并组织实施。

2、所有工作面都必须采用湿式凿岩,严禁干打眼,爆炮选用水泡泥,装岩前应洒水降尘。

3、喷射砼应采用潮喷,要掌握好喷距,控制风压,加强对喷浆机械的维护保养,使之不漏风,在喷浆机出口装集尘袋。

4、通风除尘,按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最低风速不得低于0.25米/秒。

5、采取个人防护措施,一线工人应戴防尘口罩,并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定期进行矽肺病检查。

三、矿井火灾事故的预防

矿井火灾是矿井灾害的普遍问题,主要原因是由于明火、电气焊、煤炭自燃、电气设备维修不善,以及违章放炮等环节引起的,针对矿井火灾的起因,应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1、按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建筑消防水池,储备消防器材,凡是活动板房宿舍及重要的工业建筑厂房,都要在两个以上的消防器材及专用防火沙箱,并由各施工地点落实岗位人或制定专人负责。

2、井口房内不得有明火,严禁用木板或其它易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和休息室,井口20米以内禁止吸烟和使用火炉取暖。采用其它器材取暖,必须有批准的安全措施及操作规程。

3、确实需要在井口或井下进行焊接或明火作业时,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次作业前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并报项目部负责人审批。井口周围临时消防系统,其主要有水泵、水管、水源和设备器材。

4、井下放炮不得用易燃性材料做炮泥,不得放明炮、糊炮。

5、电气设备运行、检修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执行,不得超负荷运转,严格按标准化矿井的有关规定执行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6、各施工地点要根据工程量大小,尽量减少存放易燃物品,并要妥善保管,禁止乱丢乱放,使用过的棉纱、破布,必须立即清除处理,在使用汽油、煤油清洗机器设备时,清洗地点20米以内严禁烟火。

8、每年霜降前,项目部组织专门的防火安全大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变电所、仓库及用火取暖地方的防火情况,并把上述厂房周围的杂草铲除干净。

9、允许使用明火的地方,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月已审批的明火取暖使用办法及岗位责任制,做到人走火灭,不留隐患。

10、电气防爆方面,电气设备定期检修,确保其防爆性能,电缆接地不准有明接头、“鸡爪子”和“羊尾巴”。

四、矿井瓦斯事故的预防

为了保证进风巷道施工安全,针对本井筒特点,应重点做好通风工作,加强通风系统管理,杜绝漏风、跑风现象,保证工作所需风量,防止瓦斯积聚和超限。

1、施工期间,必须保持风机正常运转,非特殊情况下严禁停风机,防止井下有害气体积聚。

2、使用压入式风机通风时,风筒距工作面的最大距离不得大于10m,揭煤时不大于5m。

3、加强风机和风筒的维护管理,防止漏风,避免循环风。

4、施工工程遇揭煤时,应提前编制揭煤专项措施。

5、健全通风瓦检机构,配备合格的专职人员和监测监控仪器。

6、建立健全井上、下瓦斯巡回检查制度。每班检查井口、井下工作面瓦斯次数不少于3次,并填写好井口瓦斯检查记录,严禁漏班、空班。

7、井口悬挂井口瓦斯浓度动态管理牌,随时向有关人员公布瓦斯浓度的变化情况,及时掌握井上、下瓦斯浓度情况,便于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8、下井人员严禁携带烟火,电气作业必须有专项措施,并报项目负责人审批实施。

9、井口及井下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并定期检查,确保其防爆性能。

10、电缆接头不准有“羊尾巴”、“鸡爪子”和明接头。

11、使用安全炸药和雷管,禁止放糊炮、明炮,禁止使用易燃材料当炮泥。

12、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13、在井上、下任何一个地点发现瓦斯浓度达到0.8%时,要立即停工采取措施加强通风,待瓦斯浓度降至0.8%以下并稳定后方可施工。

14、在井上、下任何一个地点发现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井口范围内一切电源,人员撤出井口,并采取措施处理,待瓦斯浓度降至0.8%以下并稳定后,经检查无问题后方可恢复施工。

篇2:“一通三防防突专项措施

一)通风管理

每个采区均布置一条专用回风上山,实行分区通风,确保通风系统独立完整、风流稳定、安全可靠。

坚持每旬(10天)矿井全面测风制度,掌握井下风量分配情况,根据供风需求及变化,及时调节风量。

大巷皮带运输系统改造期间,严格串联通风管理,保证安全施工及风流质量。

做好皮带运输巷、北翼进风上山、11081采面、11031采面等巷道贯通安全管理,及时构筑风门、调节风门等通风设施,调控风流,防止风流混乱。

根据矿井生产布置及生产计划,制订矿井通风系统改造方案及计划,抓紧实施,为安全生产提供基础和保障。

做好21采区追水、恢复生产期间的通风管理,优化通风系统,合理分配风量,满足井下各用风地点的风量需求。

矿井通风系统调整、巷道贯通、采面封闭(11041采面)、采面风流调整等,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措施,经审批后监督实施。

二)局部通风

掘进工作面均采用压入式通风,坚持使用“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倒台”。风机选择高效低噪声对旋式局部通风机,配合“双抗”柔性风筒供风。

煤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做到双风机均实行“三专”供电,提高局部通风机运行的可靠性,且安装风电闭锁装置。

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自动倒台、风电瓦斯电闭锁必须定期进行试验,确保灵敏可靠。如装置失效时,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11081风巷、11031风巷反掘期间局部通风距离均在1500m以上,必须加强局部通风管理,风筒安装符合“两靠一直”、“逢环必挂”等标准,巡检到位,风筒破口及时缝补。

严格控制掘进工作面风筒出风口距工作面的距离,煤巷不超过5m,岩巷不超过8m,末节风筒必须固定可靠。工作面必须有备用风筒、短节风筒,满足通风安全的要求。

长距离通风巷道因风筒损坏或有计划更换风筒时,必须制订专项措施,方可进行作业。

如遇意外造成停电停风时,工作面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或待命。

21采区追水期间安装局部通风机供风,并根据巷道布置分阶段地调整通风系统,实现全风压通风。

三)瓦斯管理

配齐瓦斯检查员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认真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和请示汇报制度。发现瓦斯异常或超限时,必须及时汇报,进行处理。

按规定安装、使用监测监控设备,坚持采掘工作面风流瓦斯浓度0.8%断电规定,每7天进行必须进行甲烷传感器调校,并试验断电功能。

长距离掘进巷道,根据需要在巷道中部增加甲烷传感器,实行风流瓦斯浓度多点实时监测监控。

严格无风、微风、瓦斯超限作业现象。

排放瓦斯必须认真执行《瓦斯排放分级管理制度》按排放原则、程序作业。严禁无措施排放高浓度(3%以上)瓦斯,严禁“一风吹”。

加强11151采面、11041采面上隅角瓦斯防治,落实风障通风、上隅角插管抽放、排抽瓦斯等措施,预防采面上隅角瓦斯超限。

入井人员必须按规定携带瓦斯自动检测报警仪。

编制11081采面、11031采面本煤层预抽瓦斯设计,敷设抽放管路,实施采面本煤层瓦斯抽放。在施工期间,加强瓦斯监测与管理。

严格执行瓦斯超限追查分析制度,查明原则,制订防范措施,并按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篇3:煤矿一通三防专项安全措施

矿井通风系统担负着向井下输送足量新鲜空气供人呼吸,排放瓦斯、煤尘,创造井下良好作业环境的重要任务。为保证通风系统的完善性、可靠性、有效性,必须经常对下述项目进行检查:

1、建立严格、完善的矿井抽风机运行管理制度,不准擅自停开抽风机,凡抽风机停止运行10分钟以上按照重大事故进行追查处理。

2、备用抽风机与主抽风机必须匹配,备用抽风机必须随时保持完好,一旦正在运行的抽风机发生故障,备用抽风机必须在10分钟内启动运转。备用抽风机与主抽风机必须具备反风能力。

3、主电源一旦停电,矿井的备用电源必须满足抽风机在10分钟内正常启动运行。

4、井下的通风设施(风门、调节风门、密闭墙、测风墙)必须可靠、牢固、齐全。人员进出风门不准同时开启两道风门,并且及时关上风门。

5、经常检查矿井内部漏风和外部漏风,漏风率超过规定时必须及时查明原因。

6、保持矿井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转,随时掌握矿井各主要地点风速、风量、瓦斯浓度、温度等数据的变化情况,风门的关、闭情况。发现异常情况便于及时处理。

7、加强矿井通风管理:

1)、保证足够的、经过相关部门培训,取得资格证的通风、瓦斯检查工作人员。

2)、有符合现场实际情况的通风系统图、通风网络图、避灾路线图。当通风系统发生变化,必须及时修改图纸,

3)、随时保证通风资料齐全;瓦斯日报、瓦斯台帐、瓦斯排版、瓦斯手册的数据一致,瓦斯检查地点齐全、检查次数符合规定。测风地点齐全,测风断面、风速准确,风量计算准确。保证井下各处用风地点的风量、风流情况符合规程规定。密闭管理排版、局部通风管理排版符合规定。

4)、经常抽查工作人员对上述工作的执行情况,发现弄虚作假必须严肃处理。

5)、特殊地点必须使用串联通风时,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随时保证井下任何地点无体积大于0.5m3,浓度达2%的瓦斯源;

严格控制任何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瓦斯浓度必须低于0.5%;

采掘工作面风流中及回风流的瓦斯浓度达1%时必须停止电煤钻打眼;

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超过1.5%时停止工作,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放炮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1%时不准放炮;

电动机及开关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1.5%时必须停止设备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排放瓦斯必须要有安全措施,必须有班组长、电工、瓦检员在场;

瓦检员上班领取瓦斯仪器时认真检查其性能,要求仪器好使用、准确,工作中必须认真检查瓦斯,采掘工作面每班检查次数不低于3次(认真按照每月编制的瓦斯设点计划规定进行检查),认真填写在瓦斯排版上和原始记录本上,并且做到原始记录、瓦斯排版、汇报三对口;

放炮时,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放炮制;

当采掘工作面停风时,必须马上在停风区口外设置栅栏,不准人员进入。

8、加强防尘管理:

1)采区(工作面)风流中的含尘量是否合乎要求。

2)在采区巷道两帮顶底,管子上、支架是否有厚度2mm、长5m的积尘。

3)是否有清洗煤尘制度,对巷道貌岸然是否经常清洗。

4)放炮前后是否洒水。

5)是否使用水炮泥,每个炮眼的水炮泥数量是多少。

6)采区刮板机、带式输送机、转载点是否有喷雾洒水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7)工作面是否用湿式煤电钻进行打眼。

8)工作面是否有煤层注水措施,注水量、时间、水压是否满足要求。

9)注水后湿润煤量是否满足要求。

10)注水钻场、钻孔是否满足注水要求。

11)注水钻场、钻孔是否有注水表、压力表,并有人经常检查。

12)封质量是否合乎要求,有无漏水的地点。

13)供水管路是否合乎防尘、洒水、注水的要求。

14)供水管路有无阀门控制。

15)供水管路是否接到所有供水地点。

16)供水管路有无漏水的地点,是否经常修理。

17)割煤面的内外喷雾是否好使,是否经常清洗堵塞喷雾的煤粉。

18)岩粉棚、水棚、水袋、水槽的岩粉量、水量是否满足巷道的需要。

19)隔爆设施安设的位置是否合适,是否起隔煤作用。

20)每个隔爆棚的间距是否合乎要求,吊棚是否适合。

21)岩粉棚的岩粉是否经常更换,有无结块。

22)水棚、水槽的水质是否清洁,是否经常补充并清扫槽内的杂物。

9、自然发火防治的检查:

1)采区巷道是否布置在煤层中,有无防火措施。

2)是否采用后退式布置工作面。

3)对旧巷是否认真处理。

4)巷疲乏冒顶是否处理。

5)高顶有无搭凉棚,该处是否处理。

6)打穿杆过破碎地点是否处理。

7)三角点是否处理。

8)工作面结束后是否处理。

9)采区结束后是否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

10)采区内有无超过30°C的高温,是否处理。

11)采区一氧化碳浓度大的地点是否经常采气进行处理。

12)气体分析是否经常进行。

13)对30°C高温,CO为0.001%,个别地点CO在0.0005%时是否经常处理。

14)对隐患地点是否经常注水,能否起作用。

15)采空区是否根据推进度经常注泥、阻化剂和河沙。

16)泥水比、阻化剂溶液是否合乎要求。

17)是否采用注氮防火,注氮的浓度是否在97%以上。

18)注氮管、注泥管、注砂管是否接设到位。

19)灭火管路的接设是否满足要求,平时堵管口有无异物或煤块在管内。

20)是否采用束管监测,其探头位置是否合适。

21)是否利用束管监测来分析自然发火规律,有问题是否及时处理。

篇4:煤矿“一通三防专项安全措施

矿井通风系统担负着向井下输送足量新鲜空气供人呼吸,排放瓦斯、煤尘,创造井下良好作业环境的重要任务。为保证通风系统的完善性、可靠性、有效性,必须经常对下述项目进行检查:

1、建立严格、完善的矿井抽风机运行管理制度,不准擅自停开抽风机,凡抽风机停止运行10分钟以上按照重大事故进行追查处理。

2、备用抽风机与主抽风机必须匹配,备用抽风机必须随时保持完好,一旦正在运行的抽风机发生故障,备用抽风机必须在10分钟内启动运转。备用抽风机与主抽风机必须具备反风能力。

3、主电源一旦停电,矿井的备用电源必须满足抽风机在10分钟内正常启动运行。

4、井下的通风设施(风门、调节风门、密闭墙、测风墙)必须可靠、牢固、齐全。人员进出风门不准同时开启两道风门,并且及时关上风门。

5、经常检查矿井内部漏风和外部漏风,漏风率超过规定时必须及时查明原因。

6、保持矿井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转,随时掌握矿井各主要地点风速、风量、瓦斯浓度、温度等数据的变化情况,风门的关、闭情况。发现异常情况便于及时处理。

7、加强矿井通风管理:

1)、保证足够的、经过相关部门培训,取得资格证的通风、瓦斯检查工作人员。

2)、有符合现场实际情况的通风系统图、通风网络图、避灾路线图。当通风系统发生变化,必须及时修改图纸,

3)、随时保证通风资料齐全;瓦斯日报、瓦斯台帐、瓦斯排版、瓦斯手册的数据一致,瓦斯检查地点齐全、检查次数符合规定。测风地点齐全,测风断面、风速准确,风量计算准确。保证井下各处用风地点的风量、风流情况符合规程规定。密闭管理排版、局部通风管理排版符合规定。

4)、经常抽查工作人员对上述工作的执行情况,发现弄虚作假必须严肃处理。

5)、特殊地点必须使用串联通风时,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随时保证井下任何地点无体积大于0.5m3,浓度达2%的瓦斯源;

严格控制任何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瓦斯浓度必须低于0.5%;

采掘工作面风流中及回风流的瓦斯浓度达1%时必须停止电煤钻打眼;

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超过1.5%时停止工作,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放炮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1%时不准放炮;

电动机及开关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1.5%时必须停止设备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排放瓦斯必须要有安全措施,必须有班组长、电工、瓦检员在场;

瓦检员上班领取瓦斯仪器时认真检查其性能,要求仪器好使用、准确,工作中必须认真检查瓦斯,采掘工作面每班检查次数不低于3次(认真按照每月编制的瓦斯设点计划规定进行检查),认真填写在瓦斯排版上和原始记录本上,并且做到原始记录、瓦斯排版、汇报三对口;

放炮时,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放炮制;

当采掘工作面停风时,必须马上在停风区口外设置栅栏,不准人员进入。

8、加强防尘管理:

1)采区(工作面)风流中的含尘量是否合乎要求。

2)在采区巷道两帮顶底,管子上、支架是否有厚度2mm、长5m的积尘。

3)是否有清洗煤尘制度,对巷道貌岸然是否经常清洗。

4)放炮前后是否洒水。

5)是否使用水炮泥,每个炮眼的水炮泥数量是多少。

6)采区刮板机、带式输送机、转载点是否有喷雾洒水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7)工作面是否用湿式煤电钻进行打眼。

8)工作面是否有煤层注水措施,注水量、时间、水压是否满足要求。

9)注水后湿润煤量是否满足要求。

10)注水钻场、钻孔是否满足注水要求。

11)注水钻场、钻孔是否有注水表、压力表,并有人经常检查。

12)封质量是否合乎要求,有无漏水的地点。

13)供水管路是否合乎防尘、洒水、注水的要求。

14)供水管路有无阀门控制。

15)供水管路是否接到所有供水地点。

16)供水管路有无漏水的地点,是否经常修理。

17)割煤面的内外喷雾是否好使,是否经常清洗堵塞喷雾的煤粉。

18)岩粉棚、水棚、水袋、水槽的岩粉量、水量是否满足巷道的需要。

19)隔爆设施安设的位置是否合适,是否起隔煤作用。

20)每个隔爆棚的间距是否合乎要求,吊棚是否适合。

21)岩粉棚的岩粉是否经常更换,有无结块。

22)水棚、水槽的水质是否清洁,是否经常补充并清扫槽内的杂物。

9、自然发火防治的检查:

1)采区巷道是否布置在煤层中,有无防火措施。

2)是否采用后退式布置工作面。

3)对旧巷是否认真处理。

4)巷疲乏冒顶是否处理。

5)高顶有无搭凉棚,该处是否处理。

6)打穿杆过破碎地点是否处理。

7)三角点是否处理。

8)工作面结束后是否处理。

9)采区结束后是否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

10)采区内有无超过30°c的高温,是否处理。

11)采区一氧化碳浓度大的地点是否经常采气进行处理。

12)气体分析是否经常进行。

13)对30°c高温,co为0.001%,个别地点co在0.0005%时是否经常处理。

14)对隐患地点是否经常注水,能否起作用。

15)采空区是否根据推进度经常注泥、阻化剂和河沙。

16)泥水比、阻化剂溶液是否合乎要求。

17)是否采用注氮防火,注氮的浓度是否在97%以上。

18)注氮管、注泥管、注砂管是否接设到位。

19)灭火管路的接设是否满足要求,平时堵管口有无异物或煤块在管内。

20)是否采用束管监测,其探头位置是否合适。

21)是否利用束管监测来分析自然发火规律,有问题是否及时处理。

篇5:龙泉项目部一通三防专项措施计划1

龙泉项目部一通三防专项措施计划

工程说明:我项目部现施工工程为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一期工程,该矿井设计产量500万t/a,我项目部负责施工副斜井井筒通防管理工作。

一、工作面通风设计

副斜井井筒为一期工程,通风系统为独立通风,工作面在开工前编制作业规程,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详细的通风设计验算,按照煤矿作业规程进行设备选型,并附通风系统图、避灾路线图和监控系统图。

二、通风设备

现掘进工作面均采用压入式通风方式,采用2BKJ-№6.3/2×30型对旋式局部通风机,配Φ800㎜阻燃抗静电胶质风筒。工作面已形成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自动分风系统。监控系统、瓦电闭锁也已形成。

三、矿井瓦斯及煤尘技术特性

根据龙泉煤矿地质报告确知:龙泉煤矿属高瓦斯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5.11m3/t,绝对瓦斯涌出量为49.43m3/min;煤层不易自燃;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

四、一通三防领导小组及职责

项目部成立一通三防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掘进队配备专职通风工一名,负责区队施工区域通风、除尘工作,掘进队负责局部通风机及监控探头管理。

通运队配备瓦斯检查员3名,负责瓦斯检测及测风、工作。

五、管理措施

一)通风管理

1、加强通风管理,局部通风机必须有兼职人员留名挂牌管理,保证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停开。

2、风筒要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吊挂平直,无脱节、无破口,矿车和支架不得摩擦挤压风筒,风筒口距迎头不大于10m,以保证迎头有足够的风量,漏风率不超过3%。

3、管理好为本工作面调风的风门、风窗等设施,不准随意同时打开风门和挪动风窗位置,并保护好瓦斯牌板。

4、局部通风机要长时运转,无论工作、不工作或交接班都不得停止运转,局部通风机不开时,要把人员撤地面,并在井口位置设置“严禁人员入内”的警戒牌,迎头禁止爆破。自动停电时,要撤出人员,待查明原因,确认安全后再启动。

5、局部通风机必须使用风电闭锁、使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的供电线路供电。

6、局部通风机因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九条开启局部通风机的条件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二)防治瓦斯管理

(一)防止瓦斯积聚的措施

1、加强通风系统管理,通风设施构筑符合要求,防止跑、漏风。工作面所有工作地点都有足够的风量。

2、禁止超过6m的扩散通风和不合理的串联通风。

3、掘进工作面不得随意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井口设置栅栏,并挂明显警示牌,严禁人员入内。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检查人员必须具备有关安全知识和经验,同时配备符合要求的安装装备和检测仪器),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开启局部通风机。

如迎头恢复生产时,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141条执行,并按规定编制专门的排放瓦斯措施,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准排放,其排放工作必须由矿山救护队进行。

4、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瓦斯检查员每班至少两次到迎头检查瓦斯,并及时了解工作面有害气体状况,爆破工要做到“一炮三检”并记录好,班组长利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每2小时检查一次沼气浓度,坚决做到瓦斯超限不作业。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悬挂在掘进工作面回风5m范围内无风筒一侧。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使用电钻;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爆破。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电动机或开关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掘进工作面内,体积大于0.5m3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掘进工作面有关风流方面的规定

(1)掘进工作面风流是指掘进工作面到风筒出风口这一段巷道的风流;

(2)掘进工作面回风流是指风筒出风口到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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