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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煤场换电杆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21

一、施工时间:2013年8月10日-8月14日(其中一天)

二、施工地点:地面煤场南门岗口

三、施工任务:将旧电缆杆的电线移至新杆上,拆除旧电缆杆

四、“三合一”手指口述确认内容:

(一)施工前确认

1、确认参加工作人员精神状态,身体健康;

2、确认升降机完好,制动性良好;

3、确认施工下方严禁站人;

4、确认倒链等物品完好,符号要求;

5、确认安全带完好,能正确佩戴;

(二)作业过程中确认

1、确认现场由专人负责指挥,听从命令;

2、确认高空作业人员身体健康,无不良现象;

3、确认吊车起吊方位为高度合适;

五、安全负责人:张春生安全监督人:张志海

六、施工方案:

1、在新电缆杆上加上钢绞线卡箍,安装高度在现钢绞线上方的100mm;

2、在老杆上,分别将南侧、与北侧的钢绞线固定在倒链的挂钩和链子上;

3、拉紧倒链,待中间两个接头出现松动即可;

4、拆除旧杆上的卡箍,用环形卡将两边钢绞线连接在一起;

5、拆除倒链,用吊车在新杆上方位置起吊钢绞线,高度越位300mm;

6、将新杆上的卡箍向上移至300mm,并用卡子固定钢绞线,松吊车;

7、将旧电缆杆一根小线移至新杆上;

8、用吊车将旧杆拔出,拔前人工挖沟,便于旧杆拔出;

9、运输旧杆,清理卫生;

七、安全措施:

1、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矿、科各项管理规定,持证上岗,各司其职。

2、施工前由施工负责人安排各人员分头确认,并对确认项目负责。

3、现场准备工作到位,确认无误后,在安全检查人员的监护下方准开始电焊。

4、高空作业人员身体健康,无恐高症及其他疾病,能胜任高空作业工作;

5、施工时,在新杆两侧的电缆杆安排专人负责查看,看是否有倾斜等现象;

6、使用倒链时,用力要均匀,严禁猛拉猛拽。

7、高空作业人员在上方时,将保险带悬挂在可靠地点。

8、施工下方严禁站人,严禁用投掷的方式传递物品及工具。

9、施工前,在附近作业人员穿戴安全帽。

10、吊车作业时,要有专人进行指挥,严禁乱喊乱叫,以免发生事故。

11、施工期间,提前与调度室联系好,要好时间,做好应急准备;

12、通风机司机、修理工坚守工作岗位,做好巡回检查。

13、天气出现异常时严禁施工,如大风、大雨、雷电、炎热等极恶劣天气;

14、本措施施工前必须认真贯彻学习,不签字不安排工作,否则谁安排谁承担责任,措施编制人员及审批人员不承担任何责任。

篇2:地面场地设备整理安全技术措施

根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提升场地形象,安全品质,对西场地综机设备,平板车设备进行分类整理,以及整理的小支架配件运往木场综机设备场地。

一、工作量:

?1、西场地小支架及液压支架配件、平板车等分类整理、码放,所有千斤顶、立柱按标准上架。

?2、小支架装车后,转到木场综机设备场地。

二、?工具及材料准备

合格的行车起吊锁具2套,其中一套备用,φ18绳套两个,3T和2T葫芦各2个,专用连车三环5副,销子10个,封车器10个,封车链子10条,行车检查完好,完好电瓶车一台,平板车若干辆。

三、?施工要求及方法

3.1综采场地设备清理码放工作要求:

3.1.1所有码放的设备必须码放在行车警戒线以外。

3.1.2同类设备码放排列成一线。

3.1.3码放的设备之间留出500mm的工作空间。

3.1.4两层设备之间要有防滑措施,严防自行滑落。

3.1.5千斤顶、立柱等圆柱形设备要上架码放,同一型号码放在一起。

3.1.6分区合理布置,放置标志牌。

3.1.7废旧物料按要求回收。

3.2设备起吊及装车

3.2.1用行车钩头钩牢小支架底座起吊眼,起吊后,装在合格的平板车上,用两道封车器在平板车上交叉封车,反复手把带动转动棘轮装置及丝杠转动,将封车器张紧封车器外露3-10丝。

3.2.2起吊平板车时用行车钩头挂好平板车两个对角,平稳落地后码放整齐;

3.2.3用绳套穿在千斤顶销子眼,行车钩头锁具挂好绳套后进行起吊。

3.2.3注意垂直起吊并适度张紧锁具,检查好勾头连接情况。

四、安全技术措施

4.1所有上岗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本措施,人人签字留名,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

4.2、所有上岗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工程质量验收制、事故分析制等各项规章制度。

4.3、所有上岗人员班前不准喝酒,工作服从指挥、听从安排,精力集中。

4.4、工作中严禁任何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4.5、在使用行车过程中,所有作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以下安全措施:

4.5.1指定专人作为起重作业的指挥,并规定统一起吊信号(吹哨发送信号),保证在作业过程中,认真执行起重吊安全技术要求,保证作业安全。

4.5.2了解起吊物的重量、几何形状,根据设备重量选择符合要求的吊具、索具并确定具体的起吊方法。

4.5.3起重作业前,由行车司机对起重行车、吊具、索具作全面检查,检查内容为:完好程度、规格型号、数量以及备用品是否齐备。

4.5.4起重前必须详细检查吊件是否绑、挂牢固,是否找准重心,吊点是否正确。

4.5.5严禁超负荷使用起重设备;严禁起吊重量不明的吊物。

4.5.6吊件吊升平稳,避免振动或摆动。当吊件离地约100~200mm时,应停机复检绑挂的牢固程度,索具、吊具有无异常,确认无误,方可继续起吊。

4.5.7吊索的转折处与设备接触的部位,垫以软质垫料,以防设备和吊索损坏。

4.5.8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设备或起重机械升降。

4.5.9重物起吊作业中,任何人不得在已吊起的吊物垂直下方及受力索具附近停留、通行;不得将手、脚伸到可能被挤压的地方。若需进行设备的摆正、转动等工作,需要绳拉或采用长柄工具推。

4.5.10重物升起后,若人员必须进入下方安装时,要用方木打好木垛,支撑牢固,经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入内进行工作。

4.5.11不准将物件吊起后长时间停留在空中,如因故中断作业,必须采取安全可靠措施。

4.5.12设备起吊就位后,放置稳固。对重心高的设备,先采取长麻绳或长钎子进行稳固,然后用封车索具进行可靠封车后,方可拆除起重机具;在拆除联接件或拆除封车时,必须先挂好起重钩头并预紧。

4.6、行车司机操作规定

4.6.1行车工须经训练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考试不得单独操作。

4.6.2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警报器、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4.6.3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但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4.6.4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起动时应先鸣铃。

4.6.5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0”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级退挡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0”位。

4.6.6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反车代替制动、限位代停车,紧急开关代普通开关。

4.6.7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4.6.8检修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告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4.6.9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4.6.10运动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4.6.11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4.6.12行车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1)吊物上站人或有浮放物件不吊;

(2)超负荷不吊;

(3)光线暗淡信号看不清、听不清,重量不明不吊;

(4)吊车上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5)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6)斜拉工件不吊;

(7)棱角物件没有防护措施不吊;

(8)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不吊;

(9)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10)违章指挥不吊。

4.6.13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0”位,切断电源。

4.7、电瓶车司机操作规定

4.7.1电瓶车司机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有效证件上岗。

4.7.2操作时,司机保持的正常姿势是:坐在座位上,目视前方,左手握控制器操作手把,右手握制动手轮。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制动手轮停放的位置:应当保证手轮转紧圈数在2~3圈的范围。

4.7.3严禁甩掉保护装置或擅自调大整定值:或用铜、铁丝等非熔体代替保险丝(片)等熔体。

4.7.4司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在机车行驶中或尚未停稳前离开司机室。司机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器手把取下,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在有坡度的地方,必须有可靠的制动器将车辆掩住。

4.7.5使用蓄电池式电机车,不得使蓄电池过放电。

4.7.6严禁用机车进行复轨。

4.7.7联接器应良好,使用标准三环连车;多车连接时,对于已连好的车都要把电车向前开,使连接环预紧,防止车辆向后滑行。

4.7.8严谨在车未停稳时工作人员弯腰进入两车之间进行连车作业。

4.7.9手闸及撒砂装置应灵活有效。

4.7.10按规定向机车各注油点加注适量的润滑油,沙箱内应装满符合规定粒度的干燥细沙。

4.8.高压液管理

4.8.1泵站压力不小于30MPa,乳化液浓度达到1.8--2.0%,必备有检测仪器。

4.8.2敷设的高压管路耐压应不小于40MPa,管路所有分支必须配齐截止阀。

4.8.3.开泵前,必须向工作人员发出开泵信号并等30s后开泵。停泵后,再开泵前必须确认呼叫停泵人,得到允许后方可开泵。

4.8.4乳化液泵安全溢流阀的调定压力整定为30MPa。严禁随意调整安全溢流阀的整定值。

4.8.5严禁用高压乳化液冲卫生。

4.8.6检修或更换泵的机械液压元件时,必须把开关的隔离手把打到零位,关闭进回液截止阀,待泵完全卸载后方可进行工作。严禁带载或卸载不充分工作。

4.8.7严禁使用低压胶管代替高压胶管,管路的承压能力与泵站压力相适应。严禁不同压力等级的胶管混用,严禁使用变形、锈蚀严重的高压胶管。

4.8.8U型销子必须与管接头相匹配,严禁使用单腿销、铁丝或其它物件代替U型销,严禁使用没有涨力的U型销,严禁低压力U型销代替高压力U型销。

4.8.9高压液使用前,必须有供液人检查管路敷设情况,确保管路联结正确、可靠,各管件合格,插接可靠。供液时必须先点动,无问题后方可正常供液。

4.8.10液压支撑设备条件下,人员及身体任何部位严禁进入下方进行作业。确需进入下方作业时,必须对设备进行可靠的刚性支撑。

4.8.11检修液压系统注意事项:

4.8.11.1任何人不得借停液时间不经联系就进行与液压有关的检修。

4.8.11.2检修拔插高压管路前要进行卸载操作并确认无压后方可作业。

4.8.11.3泵站司机开泵前要联系确认所有与液压有关的检修工作完成后方可开泵。

4.8.11.4两人以上配合液压操作检修时,要呼应一致,供液逐渐由慢到快。

4.8.11.5检修后供液(或试压)时,人员要站在安全地点,避免正对可能漏液或管路元件可能松脱弹出的方向伤人。

4.8.11.6人员身体部分需要进入设备(或重物)下方作业时,不得仅靠液压起吊(托顶),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机械固定(打木垛、绳链、吊挂等)

4.9、手指口述

4.9.1行车工

4.9.1.1作业前:手指口述:“梯子、扶手安全牢固,操作手柄在‘空挡’位置,行车限位可靠,电铃响声正常,试运行正常,确认完毕。”

4.9.1.2作业中:手指口述:“钩头、起重吊具、钢丝绳完好,符合要求吊挂牢靠,可以试吊,人员站位安全,运输路线畅通,确认完毕。”

4.9.1.3作业后:“起重吊具已摘,行车已停到规定位置,操作手柄已在‘空档’位置,电源开关已关闭,确认完毕。”

4.9.1.2电车司机:

4.9.1.2.1作业前:手指口述“前后照明灯、车闸、警铃、撒砂装置、连接装置完好可靠;车帘已挂好;确认完毕。”

4.9.1.2.2作业后:手指口述“停车位置合适;前后左右有无障碍物;车已刹牢,把手取下,确认完毕”

以上不尽之处,严格执行煤矿三大规程有关规定,相关内容一并传达贯彻。参加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规程,熟知各工艺环节及安全注意事项,方准签名参与施工。

篇3:煤矿地面装卸车安全技术措施

为保证地面物件装卸、搬运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组织措施

1、后勤部要认真组织装卸车人员学习本措施,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学习措施后并签字。准备完好的工器具、劳保用品。大重型物件到矿时,要提前做出卸货准备,包括(清收场地、联系汽车起重机、准备起吊用具、通知相关部门、安排装卸车人员等)

2、装卸大型、重型物件时,后勤部、安监部、机运部要安排人员到现场负责安全。包括(检查起吊用具、指挥装卸车等)

3、所安排的装载机司机、行车操作司机、汽车起重机司机必须由有经验的担任,并持证上岗。

4、后勤部要根据以下装卸车物件分类通知相关单位到现场,并做好准备工作。

(1)“四超”物件:重量超过3吨、宽度超过2米,长度超过3米,或整机设备,应通知机运部、安监部、设备使用单位到现场。

(2)“危化品”物件:氧气、乙炔、汽油、硫酸、火工品等物件,通知安监部到现场。

(3)一般物件由后勤部自行监管。

二、安全措施

(一)起吊安全措施

1、起重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有效证件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设备。指定现场负责人,统一指挥协调工作。

2、吊卸前根据设备材料的外形尺寸和重量,准备好起吊设备材料的钢丝绳和卸扣。绳扣插接长度不小于钢丝绳外径的20倍,卸扣的选型根据设备材料外形尺寸和重量来选择。

3、进行起重作业前,现场安全负责人以及起重司机要检查起重设备装置是否正常,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规定,严禁起重机各工作部件带病运行,汽车起重机停放起吊前,各支腿必须垫实。

4、汽车起重机作业前,必须将支腿伸出并垫实且保证机身水平;回转半径内严禁站人或堆放杂物,并选用相应的起吊钩后下放至方便摘挂钩人员操作位置,待挂钩完成后将起吊钢丝绳受力,由挂钩人员再次检查挂钩情况,确认安全后待人员撤至安全位置后再起吊。

5、司机在起吊时,应先将设备材料吊离地面100mm左右停止,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定器等是否灵活和可靠有效。起吊用钢丝绳和卸扣、专用挂钩的承重情况,在确认无问题后下方能继续起吊。

6、起重司机必须和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

7、严禁吊物上站人、严禁一切人员在吊物下站立和通过,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并在现场设监护人。协助吊装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

8、在作业现场设警戒区域,并设警戒标志。

9、起吊物件时,要求起吊平稳,严禁快速起吊和下放。

10、汽车起重机司机在起吊设备材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脱钩和卷扬过限把钢丝绳拉断或吊臂后翻。在吊臂全伸变幅至最大仰角并吊钩降至最低位置时,卷扬滚筒上的钢丝绳应至少保留3圈以上。

(2)当作业地点的风力达到四级时,不得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当风力达到五级(风速14.1m/s)及以上时,不得进行起吊作业。停工或休息时,不准将重物悬在空中。

(3)工作时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设备在吊有载荷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吊臂的变幅,绝对禁止在吊荷停稳妥前变换操作杆。

(4)专人负责指挥起重司机,指挥信号要事先向起重机司机交待清楚,如遇操作过程中看不清楚信号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号。指挥手势要清晰,信号要明确,不准带手套指挥。

(5)在正式起吊设备材料之前注意检查挂钩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衬垫,吊位重心要准确,不许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6)在所吊对象就位固定前,起重机司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起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7)当起重机司机因物体超重拒绝起吊时,指挥人员应采取措施,设法减轻起重机超重负荷,严禁强制指挥起重机超负荷作业。

(8)吊装作业现场要有足够的吊运通道,应与附近的设备、建筑物、高压钱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9)起重机司机应严格遵守“十不吊”:指挥信号不明不吊;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不吊;被吊物上有人或浮动物时不吊;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遇有拉力不清牵挂物体的不吊;工作场所昏暗,无法看清场地、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被吊物棱角处与吊挂钢丝绳间未加衬垫时不吊;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汽车起重机保险装置不齐全,不可靠时不吊等。

10、汽车装载机司机在吊装设备材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装载机在满斗行驶时,铲斗不应提得过高,一般离地面0.5米左右为宜。

(2)起吊重物时,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禁止吊钩钢丝绳在倾斜状态下去拖动被吊的重物。在吊钩已挂上但被吊重物尚未提起时,禁止起重机移动位置或作旋转运动。

(3)重物起吊、旋转时,速度要均匀平稳,以免重物在空中摆动发生危险。在放下重物时,速度不要太快,以防重物突然下落而损坏。吊长、大型重物时应有专人拉溜绳。防止因重物摆动,造成事故。

(4)吊物重量严禁超过本机额定起重量。

(5)吊运重物时,不能从人头上越过,也不要吊着重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在特殊情况下,如需要暂时停留,应发出信号,通知一切人员不要在重物下面站立或通过。

(7)在运行时,禁止人员上下,从事检修工作或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滑轮等部位。

(8)吊运金属溶液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时,应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司机要连续发出信号,通知无关人员离开现。

(9)在吊重作业中禁止起落起重臂,在特殊情况下,应严格按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在起重臂起落稳妥前变换操纵杆。

(10)在工作地点,应有足够的工作场所和夜间照明设备。起重机与附近的设备、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使其在运行时不会发生碰撞。

(11)作业时,除按起重机司机“十不吊”规定外,出现下列情况时不能起吊:信号不清时;重量不明时;所吊重物离开吊点有一段距离需斜拉时;重物捆绑不牢及起吊后不稳时;露天作业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及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夜间作业没有足够的照明时;钢丝绳严重磨损,出现断股时。

11、机修车间行车装卸设备材料注意事项;

(1)开动行车前注意检查吊钩、钢丝绳等有无磨损或损坏,并检查轨道上和行走范围内有无杂物,以及遥控器是否灵敏可靠。

(2)试验起升高度和限位开关及各制定器是否灵敏可靠。当吊钩放在最低位置时,钢丝绳应在卷筒上最少留有两圈以上,钢丝绳磨损腐蚀超过表面钢丝绳直径40%以上、折断一股或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根数超过顺绕钢丝5%、互绕钢丝10%时应停止使用。

(3)作业时,司机与信号员应按各种规定的手势或信号进行联络。作业中司机与信号员密切配合,服从信号员的指挥。但在起重作业发生危险时,无论是谁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司机应立即停车。

(4)第一钩应先试吊,桥式起重机将重物调离地面200毫米时,做刹车试验,并确认吊装良好后再作业。移动过程中,吊物上严禁载人,吊起重物高于移动途中一切物体0.5米以上。

(5)起重机的升降、起动、停止应缓慢,禁止在运行中突然改变方向。当大、小车运行接近终点时,应用最慢速度,禁止用限位器作为停止运行的手段。

(6)如遇突然停电、电压大量下降或设备发生故障时,司机应立即将所有控制器移至零位,并拉开电源开关,若重物处于悬挂位置时应采取措施,使重物缓慢降落。

(7)起吊重物不得超过起重机额定起重重量。

12、吊卸完后,清理场地,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13、工作完毕后,汽车起重机吊钩和吊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并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双梁桥式起重机电源将其断开,装载机铲斗放至地面位置。

14、未尽事宜按《汽车起重机使用说明书》、《桥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装载机使用说明书》执行。

(二)人工搬运安全措施

1、重量小于100kg的物件或不能用起重机起吊的物件可采用人工搬运,搬运人员按规定穿戴好劳保,听从现场负责人的指挥,把物件按指定的位置进行堆放整齐。

2、严格遵守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物品装卸运输的有关规定。装卸粉散材料及有毒气散发的物品,应配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3、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用工器具是否完好可靠。不准超负荷使用,两人抬的物件用麻绳扎紧捆好。

4、装卸时应做到轻装轻放,重不压轻,大不压小,堆放平稳。

5、人工搬运、装卸物件应视实际情况和物件轻重配备人员,所用的杠棒、跳板、绳索等工具必须完好可靠。多人搬运同一物件时,要有专人指挥,并保持一定间隔,一律顺肩,步调一致,保持平衡。

6、堆放物件不可歪斜,高度要适当。对易滑动件要用木块垫塞。不准将物件堆放在安全道内。

7、装车时,随车人员要注意站立位置。车辆行驶时,不准站在物件和前栏板之间。车未停妥不准上下。

?8、装运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严禁与其他货物混装。要轻搬轻放,搬运场地不准吸烟。装卸各类气瓶时,在检查瓶口开关是否良好,盖帽是否齐全,如无安全帽的瓶应拒绝装卸,装卸时必须垫平放稳,,防止激烈震动,严禁摔扔、碰撞。易燃、剧毒、腐蚀物品严禁同车装运,并严禁吸烟。

9、人工卸车时,严禁乱扔乱甩,精密仪器、配件或贵重、易损件必须做到手上传递,严禁抛甩。在车内卸货时,应从上往下卸,严禁从下往上或从中间开始卸货,以防止物件滑动伤人。

(三)装卸完毕后,由现场负责人确认装卸物件的安全,对管件等不牢固的物件要进行固定,对所到货的物件按清单进行清点。最后由后勤部把起吊工器具进行统一收捡,做场地的文明生产,经现场负责人检查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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